我国农业投入“足够”与“不足”计量标准的探讨_粮食银行论文

对我国农业投入“足”与“不足”衡量标准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国农业论文,标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业投入问题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理论界和决策界研讨和争论最多的问题之一。许多人依据8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粮食棉花等基本农产品产量停滞俳徊、“农业滞后型”通货膨胀以及农民收入在波动中缓慢增长的经济现实,结合自己认定的衡量农业投入“足”与“不足”的标准,最后都基本上得到了我国近十多年来农业投入不足的结论。依据这一结论,一般认为,只要政府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我国农业就能走出困境,奠定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尽管中央政府及其决策机构农业投入不足“共识”的形成已历时多年,并也提出了一些增加农业投入的具体措施,可迄今的农业投入还是不足。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及学术界的部分学者对从深层上影响农业投入的基本问题认识不深、把握不准,从而未能构造出一个合理有效的能促使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这些从深层上影响农业投入的基本问题包括:衡量农业投入“足”与“不足”的标准问题;各农业投入主体职责的界定问题;有效的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构造问题;增加农业投入优先顺序的选择问题。本文拟集中对衡量我国农业投入“足”与“不足”的标准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对其余三大问题,笔者将另辟专文论述。

一、适度增加农业投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国是一个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农业基础十分脆弱的发展中大国。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业在国民经济中都将处于举足轻重的基础性地位。可以说,在我国任何意义上的农业波动最终都会导致国民经济的波动,任何意义上的农业滑坡和农业的长期停滞不前都有把整个经济抛入“李嘉图陷井”的危险。因此,要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就必须消除引起国民经济波动的农业波动,而要消除农业波动,这又要求我们设法消除引起农业波动的主要因素之一的农业投入水平的波动。建国后几十年的经验教训已使我国领导人对此确信无疑。

农业投入不足不行。农业投入不足必将会引起农产品的严重短缺,进而诱发高通货膨胀,导致经济波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降低公众的生活质量,给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当然,农业投入也不是多多益善。过量的农业投入同样会降低整个经济的发展速度,进而影响国民实际生活水平的改善。这是因为,农业是一个资源约束性很强的产业,在其综合生产能力在短期内难以大幅度提高、而现实产出水平已经逼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情况下,即使将所有的经济资源全都投向农业部门,农业总产出水平也难有大幅度的增长。因此,在农业投入“足”与“不足”的衡量标准问题上,必须坚持适度投入的原则,使经济资源在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合理分配,以促使总体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对现行主要衡量农业投入“足”与“不足”标准的评述

进入90年代,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这“三农”问题引起了国内各界的普遍关注,农业危机也几乎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在此情况下,农业投入“不足”是潜在农业危机的根源成了大多数人的共识,中央政府也采取了几乎所有可能的措施去解决农业投入不足的问题(如颁布了《农业基本法》、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等)。可是迄今,我国的农业投入仍显不足,削弱农业投入根基和导致农业投入波动的隐患依然存在。对此,我认为,在很大程度与人们(尤其是不同层次的农业投入决策者)所持的衡量农业投入“足”与“不足”的标准有关。兹将目前我国几种主要的衡量农业投入“足”与“不足”的意见(标准)评述如下:

第一种意见认为,在考察农业投入“足”与“不足”时,应以各农业投入主体的农业支出占其总支出比重的增减变动来衡量[(1)]。持这种意见者常用来分析的依据有五:一是农业基建投资占国家基建投资总额的比重;二是农业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三是农业信贷占国家银行信贷总额的比重;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投入占其农村生产性总投入的比重;五是农户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他们的标准是:当这五个比重都呈下降趋势或多数比重下降时,就足以断定农业投入“不足”。言下之意是说,只有当这五个比重呈上升趋势或至少不再下降时,农业投入才是“足”的。其实,以这一标准来衡量农业投入“足”与“不足”是不科学的,这一点我们很容易从表1看出。首先,这五个比重呈长期下降趋势,只表明农业投入相对份额的下降,却掩盖了绝对数的上升,因而具有片面性;其次,同样的农业投入比重因比较的基期不一样,得出的结论可能是大相径庭的,比如,与1991年相比,1995年的农业投入将被看成是“不足”的,但若以1993年作为基期进行比较,则1995年的农业投入又被认为是“足”的了,从而使有关部门产生懈怠情绪;再次,要这五个指标长期都不呈下降趋势不符合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这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变迁,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必然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长期来看,包括资金投入在内的农业资源向非农业部门流动将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即是说,农业投资在国内投资总额所占份额的长期变动趋势是下降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以国外经济发展水平相似的国家或发达国家当年的农业投入水平来衡量我国农业投入的“足”与“不足”。如在全国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山东的全国政协委员李永昌在对比分析了一些国家的做法后,提出的让不少人感兴趣的“政府对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与农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基本相当”的观点就是这一意见的突出代表。李永昌还认为10%左右是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内比较合适的比例[(2)]。依据这种意见,若政府对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低于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或者说低于10%,农业投入就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不足”的了。笔者以为,这一衡量标准忽视了我国特殊的经济社会结构和具体国情,无法作为衡量农业投入“足”与“不足”的标准。以1994年为例,我国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1.6%,而农业基建投资仅相当于国家基建投资总额的2.41%,姑且不说把农业基建投资的比例提高到21.6%,就是提高到李永昌委员所说的保守数字10%,那么农业基建投资在国家基建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亦将增加到643亿元,约相当于同年财政农业基建支出107亿元的6倍,比1994年国家财政基建总支出639.72亿元还要多。这显然是脱离实际的幻想。

第三种意见,是一个虽未道明但确被许多实际工作部门、地方领导和个别经济学家[(3)]所坚持或默认的观点。这种意见认为,衡量农业投入“足”与“不足”时应看农业资金投入的边际报酬率与投入非农产业资金的边际报酬率是否相等。如果农业资金投入的边际报酬率低于非农产业资金投入的边际报酬率,则农业投入“过量”;如果农业资金投入的边际报酬率等于非农产业资金投入的边际报酬率时,农业资金投入的规模为最佳(适度);只有当农业资金投入的边际报酬率高于非农产业资金投入的边际收益率时,农业投入才被认为属于“不足”。在这种观点下,似乎只要存在着统一的市场,只要市场机制能充分发挥作用,各地的比较优势就能获得最大限度的发挥,农业投入问题就能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4)]。农业资金投入和非农业资金投入的边际报酬率将趋于均等,因而农业投入纵然出现不足,也只会是短期的,是不要紧的。

表1 “八五”时期各农业投入主体农业投资及变动

注:第5项指标1991—1993年数据为旧口径,从1994年开始采用新口径,故存在较大差异。

资料来源:据农村年度分析课题组著(1995年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年度报告兼析1996年发展趋势)第127—131页有关资料整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3月版。

遗憾的是,这种衡量农业投入“足”与“不足”标准的坚持者和赞同者,忽视了两个很关键的事实。其一,是他们完全把农业看成是一个同二、三产业一样能参与市场平等竞争的产业,忽视了农业是一个自身经济效益不高,而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具有明显外部经济性的弱质产业的事实,在对农业进行核算时,只注重了其经济效益的核算,而忽视了其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核算。实际上,同任何其它外部经济性活动一样,在纯粹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若仅以经济效益的高低来选择的农业生产规模总是会小于社会需要的农业生产的最适规模。与此相适应,决定农业生产规模的农业实际投入水平总是会低于社会所“期望”的水平,即农业投入总是“不足”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使农业投入达到“足够”的水平,必须有政府部门积极主动地参与,一方面增加公共性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另一方面,要设法设计一个能尽量使农业外部经济内部化的制度,进而引导其它农业投入主体(主要为微观的农业投入主体——农户和中观的农业投入主体——集体)增加农业投入。其二,不同的农业投入主体有各不相同的衡量农业投入“足”与“不足”的标准。因为不同的农业投入主体承担着不同的农业投入责任,尽管农业微观经营组织(农户或农业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农业投入决策时只能以“农业资金投入的边际收益率=非农产业资金投入的边际收益率”为标准。但这并不等于说,国家也只能以此作为衡量农业投入“足”与“不足”的标准。

第四种意见认为,衡量农业投入“足”与“不足”时,“必须把农业投入与农业增长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综合在一起来考察,特别是应该从农业增长与工业增长的关系的角度考察”[(5)]。许多专家依据国际一般经验并结合我国改革以来产业发展的比例关系变动进行研究后认为,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农业和工业发展的比例关系应保持在1∶2.5~3[(6)],如果超过这一比例,说明农业增长缓慢,工业增长过快,农业投入“不足”。笔者认为,这种以工农业增长的比例关系是否进入合理的界限作为衡量农业投入“足”与“不足”的标准,实际上是站在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衡量农业投入的“足”与“不足”,显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一标准只能反映整个农业产业(农林牧渔业)投入的“足”或“不足”,却无法反映农业投入的内部结构是否合理,尤其是无法反映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等基本农产品的生产投入是“足”还是“不足”。

三、对衡量农业投入“足”与“不足”的标准的完善

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在构造农业投入“足”与“不足”的衡量标准时,除了象彭剑良先生那样考察工农业发展的速度比较是否协调外,还必须同时考虑到我国是一个有着12亿多人口且人口仍在快速增长的大国,粮食等基本农产品需求满足只能立足于国内解决的实际情况。站在粮食等基本农产品供需平衡的角度,再构造一个次级指标来测定农业投入究竟是“足”还是“不足”。在实际运用中,若主要指标和次级指标均得以满足时,农业投入才是“足”的。

在基本农产品(这里仅考虑粮食)的需求方面,主要由直接需求和间接需求两部分构成。对粮食的直接需求实际上是指人们的口粮要求,因此对粮食直接需求的规模变动与人口数量的变动有关(虽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粮食直接需求有所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大,故在此忽略);对粮食的间接需求实际上是由于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食物结构改善而产生的对粮食的引致需求,如增加对肉奶蛋的需求,将引起对粮食需求更快的增加,基于此,笔者以人口增长率(%)来反映对粮食直接需求的增长率,以由经济增长速度和由人均收入水平决定的粮食需求的收入弹性两因素的乘积来反映社会对粮食间接需求的增长率。这样,粮食需求的“影子”增长率(或“合意”增长率)=人们对粮食直接需求增长率+人们对粮食间接需求增长率=人口自然增长率(%)+经济增长速度(%)×粮食需求的收入弹性。在基本农产品供给方面,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增长率则是农业投入水平和农业投入结构的函数。

这样,我们就可以构造一个衡量粮食生产投入水平“足”与“不足”的系数。其公式化定义如下:

粮食生产投入水平衡量系数(r)=粮食有效供给增长率(%)/粮食需求的“影子”增长率(%)-1

=粮食产量增长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均GDP增长速度(%)×粮食需求收入弹性-1

式中,公式右边减1表示扣除同步性因素。从式中我们可以看出,若r≥0,则表明粮食生产的增长率赶上或超过了对粮食需求的增长,粮食生产的投入就是“足”的;反之,若r<0,则我们可以肯定地断言粮食生产投入是“不足”的,当然农业投入也就是“不足”的了。

从上式中我们还可以得出结论:要缓和粮食生产投入“不足”的矛盾有三种解决办法,一是从增加粮食供给的角度去增加农业投入;二是控制人口增长率和适当控制经济发展速度以遏制粮食需求的过快增长;三是双管齐下,既增加农业投入以增加粮食产量,同时又控制粮食需求的增长。当然,第三种办法是我国应努力追求的。

四、我国农业投入的实证考察:对新构造的衡量农业投入水平“足”与“不足”标准的检验

前已提到,衡量我国农业投入“足”与“不足”时,要把彭剑良先生的“工农业增长的比例关系是否进入合理的界限”与笔者建立的粮食生产投入水平衡量系数结合起来运用才合适。作为尝试,兹对我国的农业投入状况进行验证。

从我国工农业增长的比例关系来看,改革开放的1979~1994年,农业年均增长5.1%,工业年均增长11.9%,二者发展速度之比为1∶2.33,似乎不存在农业发展过慢的问题,但若分阶段来看,我们就会发现:进入80年代中期以后,农业投入开始出现不足,1986~1994年我国农业年均增长4.0%,工业年均增长13.3%,二者的发展速度之比为1∶3.33;进入90年代,我国农业年均增长3.8%,工业年均增长18.6%,二者的发展速度之比为1∶4.89;到1995年,尽管全国上上下下都强调要千方百计地增加农业投入,农业的增长速度提高到4.5%,工业增长的速度被压缩到13.6%,二者的发展速度之比也因此缩小为1∶3.02,但仍未进入合理的区域,农业投入不足的局面仍未得到彻底地改变。

从我国国内粮食生产供需平衡的角度来看,国内粮食产量从1978年的30477万吨增加到1994年的44510万吨,年均递增2.40%,人口年均增长率1.38%,扣除人口的增加,人均粮食产量按1.02%的速度增长。相比之下,同期人均GDP年均递增7.96%,而国民平均粮食需求的收入弹性据测算小于0.1。因而,

粮食生产投入水平衡量系数(r)=2.40%/1.38%+7.96%×0.1-1=0.10370>0

所以就整个改革以后来看,我国粮食供需是基本平衡的,似乎不存在着粮食生产的投入“不足”。但若分阶段进行考察,我们就会发现:进入80年中期以后,我国的粮食生产开始出现不足,从1986~1994年,国内粮食产量年均增长1.8%,而人口年均增长1.4%,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10%,在这期间国民平均的粮食需求收入弹性下降到大约0.05,依前式计算的粮食生产投入水平衡量系数已小于零,结果国内粮食供给开始趋紧;进入90年代,国内粮食供需进一步趋紧,1994年与1990年相比,粮食产量为负增长0.3%,人均粮食产量减少了20公斤,造成国内粮食价格大幅度的上涨。1995年通过“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的实行,粮食产量算是获得了丰收,比1994年增产4.47%,粮食供需矛盾才有所缓和。

上述两个衡量指标虽单独用以考察农业投入“足”与“不足”时,得出的结论大致相同,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只用前一主要指标,而忽视后一次级指标,因为粮食问题虽不是农业问题的全部,但确是我国农业问题最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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