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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德育如何应对社会转型的加速、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等带来的种种变化和挑战,这是高等学校和广大德育工作者必须作出回答的问题。我们认为,当前我国大学德育应把培养学生的道德能力作为重要任务;应确立学生自主选择与教育者适度灌输和积极引导有机结合的培养学生道德能力的基本原则。
一、大学德育的重要任务:培养学生的道德能力
这里所说的道德能力,是指道德主体在面临道德问题时能够鉴别是非善恶,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并付诸行动的能力。
我们之所以将培养学生的道德能力作为当前大学德育的重要任务,除了它符合道德品质生成发展的规律和大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外,主要是由学校德育环境的变化决定的。这些变化集中表现在大学生道德感受渠道上。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大大增加,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变革,多元化利益格局的产生、变化,外来文化的影响,使过去那种大一统的社会文化逐渐为不同形态的文化所取代,从而带来道德价值观的多元化乃至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如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转型时期的社会伦理与道德”课题组的调查:对“幸福就是尽情地享受一切”这一观点,有12.51%的人表示“同意”,24.92%的人表示“有些同意”,35.32%的人表示“不大同意”,27.50%的人表示“不同意”;对“要想赚钱就别讲良心”这一观点,有45.70%的人表示反对,37.61%的人认为“有些道理”,9.99%的人明确表示赞同。(注:廖申白,孙春晨.伦理新视点——转型时期的社会伦理与道德[N].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310、364.)在这多元的道德价值世界中,居于支配地位的价值观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冲击,许多新的价值观念悄然而至,一些旧的道德意识沉渣泛起;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纷然驳杂,多种道德价值观相互碰撞冲突。思维敏捷、思想活跃、具有较强开放性的当代大学生,最容易受道德价值观多元化的影响,面对如此复杂的道德环境,他们应如何应对?大学德育应如何应对?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交往的增多,信息量的增大,一些传播媒体在传播健康信息的同时,也夹杂着大量不健康信息,这些不健康的信息很容易被好奇心强但鉴别能力较弱的大学生吸收。尤其是近年来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使社会和学校的开放性骤然提高,上网成了许多大学生的重要生活内容之一。据笔者调查,在紧邻我校一条长不足2000米的街道上,密布着14个网吧,其顾客绝大部分是大学生。另据浙江省高校网络文化调查组对我校185名学生的抽样调查显示:有54%的学生每周上网时间为1~10小时,12%的学生达到10小时以上;网上获得的信息占总信息量的比重,有27%的学生为10%~30%,10%的学生达到30%~50%。网络技术的日渐普及使大学生从单一的信息渠道走向立体化的信息空间,从线性刺激拓展到全方位刺激。面对日益膨胀和快速传播的信息,怎样使大学生有效抵制不健康信息的诱惑,面对自由度和灵活性显著增强的思维空间和行为空间,怎样使大学生控制自己的道德行为,这是摆在今天大学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显然,面对复杂多变的大学德育环境,堵截不健康的道德价值观念和信息的流入,以保持大学这一片“圣洁之地”,只是不切实际的美好愿望,即使做到了,“温室里的花朵”也难以经受实际生活的风浪;只强调灌输主流道德价值观而无视德育环境的变化和受教育者的需求,是不负责任的态度;不采取任何措施,任凭学生随波逐流,更是教育者的失职。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教学生学会自己选择道德取向”,(注:吴康宁.教会选择:面向21世纪的我国学校道德教育的必由之路[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9,(3).)而要做到这一点,大学德育应该把“培养学生的道德能力”作为重要任务,使大学生能以自己的道德鉴别、道德判断、道德选择能力去应对千变万化的社会道德生活。
二、培养学生道德能力的基本原则:学生自主选择与教育者适度灌输和积极引导有机结合
明确任务是进行正确教育和培养的前提,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首先必须确立基本德育原则。
我国的学校德育,非常重视对学生进行正确道德价值观的灌输,并形成了基本的德育原则——灌输原则。原本意义的灌输原则是进行积极、主动、有效的道德教育原则,它强调教师通过教育,把正确的道德价值观系统地、循序渐进地从外部输入学生心灵之中,以此培养学生优良的道德品质。这一原则在我国学校德育中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也取得过显著的成效。可惜的是,在后来的学校德育工作中,对灌输产生了错误的理解,将之绝对化,演变成不分对象、内容、场合的“命令式”、“填鸭式”的教育方法。正是这种僵化的教育方法,引起了学生对学校德育的抵触与反感,严重影响了德育实效,至使一些人将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学校德育危机归罪于灌输原则和方法。
正是这样的背景条件下,近几年来,西方各种道德教育理论诸如认知发展理论、存在主义理论、价值观澄清理论、人本主义理论等等纷纷涌入我国。这些理论以其明确反对灌输,主张自由选择道德价值取向的特点,对我国学校德育尤其是高校德育的理论与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甚至有人将这些理论奉为解决我国学校德育问题的灵丹妙药。但是,从理论上看,西方教育理论大都是在回避多元化的价值观,不触动各种多元化价值标准和意识形态相互冲突的前提下提出来的,其基本原则并不能简单照搬。从实践上看,我国目前的在校大学生是在以灌输原则为主导的传统德育模式中成长起来的,缺少完全自主的认识、分析、判断道德问题,独立作出道德选择的能力和习惯。在如此复杂的学校德育环境中,面对道德能力较弱的大学生,学校、教师如果只鼓励自由选择而不加以正面灌输科学的道德价值观和积极引导,而保持价值中立,无异于放任自流。这样做的结果只会造成大学生对是非、善恶、美丑界限的模糊,从而陷入道德困境。事实上,西方国家学校德育出现力度不大、效果不佳、措施软弱,以及价值观念混乱,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个人主义盛行等状况都与片面排斥灌输有关。正因为此,西方道德教育理论界也有人意识到“在我们这个多元化社会里,尽管这种较为古老的直接的灌输方法是无效的,然而,任何道德上放任的企图也没有取得更好的结果”,“道德教育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是要寻找一条中间路线。它既不强迫年轻人接受一套道德规则,也不给他们这样一种印象,即作出决定完全是一件个人主张或想入非非的事情”。(注:Hall,R.T.Moral Education:A Handbook for Teachers.Winston Press,Inc.,1997.12-14.)
中西学校德育的灌输原则和自由选择原则的歧见是十分明显的。灌输原则的优点是有利于学生系统掌握人类美好的道德价值观,形成明确的是非善恶观念,确立道德价值标准;缺点是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和道德需求,容易走向强制性教育。自由选择原则的优点是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注意个体道德能力的培养;缺点是忽视教师的主导作用,容易使学生陷入道德相对主义的迷惘。可见,这两种原则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完全推崇一种原则而反对另一种原则,都是不科学的。因此,我们认为,培养大学生道德能力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学生的自主选择与教育者适度灌输和积极引导有机结合。这里所说的灌输是在更高起点上的正确回归,而不再是“命令式”、“填鸭式”的方法,不再是西方道德教育理论家们所理解的极权和专横。这一基本原则的内涵是:以学生的自由选择为基础和起点,在尊重学生的自主意识和个人选择的前提下,教育者采用多种具体方法渗透和灌输科学的道德价值观念,帮助学生提高认识、分析、判断道德价值的能力和道德选择能力。
三、道德能力培养方法和途径:我们的实践与经验
以培养大学生的道德能力为目标,以学生自主选择与教育者适度灌输和积极引导有机结合为基本教育原则,我们在浙江师范大学99年级本科不同专业的两个班共98名学生中进行了一年时间的“培养道德能力”的实验性研究。在研究过程中,我们运用了灌输教育法、讨论说理法等传统德育方法,借用了西方德育的价值澄清法、两难故事法等具体方法,并将它们加以融合,从而形成了较为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一)认知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
个体道德能力的形成一般说来要经过掌握道德知识、学会道德判断、进行道德选择、付诸实际行动等几个阶段。大学德育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让学生掌握真理性的道德知识,明确是非善恶标准,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观念上的道德选择,从而提高道德认知水平。从人的品德形成的规律来看,道德认识是形成良好品德和较强道德能力的先导和基础。在研究中我们发现,大学生中许多错误的道德判断和行为选择,原因并不是道德主体的道德品质不好,而是由于对道德的“错知”、“假知”、以及对“真知”的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引起的。因此,应该把认知教育的重点放在帮助大学生澄清和纠正“假知”、“错知”,阐明“真知”及其“所以然”上,因为“真的并不一定就是善,但善必须以真为前提”。(注:魏英敏.新伦理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423.)具体操作方法是:第一步,将一些道德价值观问题设计成问卷,在学生中进行“前测”,了解学生的道德认知水平和选择水平;第二步,组织学生讨论、辨析,让各种观点相互碰撞;第三步,教师在尊重学生自主选择的基础上,分析各种观点,阐明有关知识、理论,澄清容易模糊的问题;第四步,进行“后测”,比较学生前后认知与选择水平的变化。
下面为两个操作实例。
实例1:有人说,“人的本质是自私的”,您认为这一观点对吗?
教师讲解分析要点:对人的本质的认识是一切道德行为的理论总根源。“人的本质自私论”把人的本质等同于人的自然本能;混淆了个人利益和自私的界限,既不符合人类发展的历史事实,也不符合社会客观现实,使个人主义和损人利己行为合理化。
实例2:对待公私问题,您的选择是什么?
教师讲解分析要点:对公私关系的处理,是最基本的道德选择。“无私”指的是没有自私自利的思想,是思想境界,属于道德意识的范畴,不是指不要任何物质利益;大公无私并不否认按劳分配,不否认个人正当利益,生活中存在大公无私的人和事,说明这种道德境界具有现实性;“公私兼顾”只有在“公利”和“私利”互不矛盾时才成立,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必然产生分化。
结果显示,将学生自主选择和讨论辨析,与教师的适度灌输和分析引导相结合的方法有助于学生道德能力的提高。
道德本身是人的一种实践理性,学生在道德认知教育中获得的“道德心灵之花”,不仅只有在实践中才能结出客观的道德之果,而且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获得检验、确证、巩固和完善。为此,我们组织学生参加了多种实践活动。一年来,两个班的学生组织参加了“浙江省中学生思想道德状况调查”、“浙江省外来民工思想状况调查”、“金华市下岗职工思想道德状况调查”、“学校—社区共创精神文明”等道德实践活动,并写出了调查报告。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主要工作和作用是:指导学生确定实践活动的目的、内容和调查量表的设计:帮助学生梳理材料、分析问题、确立观点、提出对策;指导学生撰写调查报告。我们非常注意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受动性与主动性的统一,一方面让学生感受社会道德生活,加深道德认识,丰富道德情感,增强道德意志,培养道德践行能力;另一方面,鼓励学生发挥创新能力,努力去分析新的道德问题,正确认识负面道德现象,捕捉蕴含新的道德生命力的社会规则,提出新见解,主动自觉地进行道德评判和选择,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二)外在教育引导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
培养学生道德能力的具体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就其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形式来说,主要是外在教育引导和学生自我教育两种。我们在实践中,既注意发挥两种方式各自的作用,又十分注重两种方式相结合的综合效应。
在外在的教育引导方面,教师除了在上述道德认知教育和实践活动中发挥作用外,还利用校园文化活动等拓宽教育空间和渠道。我们还尝试了诱导的方法,对一些表现明显的道德的行为和不道德的行为,在思想品德课的考核成绩中得到体现,使“德者”有所“得”。这种做法尽管容易导致“有偿道德”,但是只要教师严格把握标准,运用适度,不会诱发学生道德的虚伪,能够起到“以利诱义”的作用,即诱导学生选择善行,避免恶行。
但是,教师的教育引导对学生来说,毕竟是外在的,容易游离学生内在的道德需求,从而使他们失去主动性。同时,教师的教育引导往往是“批量化”的活动,可以解决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但难以细致具体,缺乏个别的针对性。所以,单纯的外在教育引导,其作用程度是有限的,必须与学生的自我教育相结合,与学生个体修养相结合,才会发挥最大效应。因此,除了鼓励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监控外,我们还组织学生申报并获得校级列项学生科研课题“大学生道德能力自我培养的研究与实践”。以此为契机,指导学生开展了“浙江师大学生道德能力状况调查”、“告别不文明行为”等活动,使学生既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又培养了自身的道德能力。
外在的教育引导要真正起作用,还有赖于学生个体内在的自我修养和觉悟。当一个人具备强烈的道德修养的愿望,进而具有了自我修养的能力时,培养道德能力的目的就基本达到了。因此,我们非常重视鼓励学生运用学习、自省、见贤思齐、改过迁善、慎独等方法主动提高自己。学生也通过写思想日记、举行自律座谈会等形式自觉培养道德修养能力。
经过一年的实践与研究,从作为实验对象的两个班级学生的实际表现来看,我们以“学生自主选择与教育者适度灌输和积极引导有机结合”为基本原则,以“认知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外在教育引导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为主导方法的德育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然,这只是初步的,有效培养大学生的道德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