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民族构成变迁与发展的各个阶段_中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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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是中华境内①各民族的总称,是一个多民族,一体化的民族实体。她漫漫五千多年的文明史,同时也是一部多民族不断整合、各民族构成不断变动的历史,而秦人——汉人——唐人——华人等称呼的变迁,大致勾勒出了其发展演变的轨迹。

中国古代民族构成的演变,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一 先秦时期

这是一个民族构成剧烈变动的时期,大约从黄帝始至秦统一为止,变动的内容包括华夏的产生、华夏与蛮夷戎狄的混融,结果则是秦人的出现。

所谓华夏和四夷,本不是从来就有的,起初也并无固定的界限。考华夏与四夷的说法,最早一定与人们居住区域的不同有关。神州大地,广袤万里,总有居中居边之别。夷,字形为“持弓之人”,持弓为定语,本质是人。而“蛮夷戎狄”,又被称为“四夷”,意即四方之人,如此而已!先进于中原的民族每每以居中为自豪:“惠此中国(按:实指中原),以绥四方”②;“是以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③;“《小雅》尽废,则四夷交侵,中国微矣”④。这样,为了保卫有限的生存空间和既得利益,居于中原之人遂排斥企图继进中原的人们,尤其是北边之人。当民族形成后,这种矛盾便自然以民族矛盾的面貌出现。显然,最初中原与周边民族的矛盾来自对生存空间的竞争,一切诬蔑攻击之辞,一切掳掠仇杀之举,皆由此发。

从历史事实上来看,黄帝是戎人,炎帝是羌人,禹也是西羌之人,后来他们不都成了正宗的华夏族了吗?春秋时期的中山,本是白狄;而楚则是典型的南蛮,“楚为荆蛮”⑤,“秦、越、吴、楚、夷狄也”⑥;尤其是秦人,一直被东方六国所摈弃,“比于戎翟(狄)”⑦,后来这些民族不都变成今日汉人的祖先了吗?值得强调的是,当秦统一中国后,中国境内的各个民族都被包容进来了,“秦人”遂作为整个中华民族的代名词威震海内外,甚至为遥远的欧洲所熟知。今日英文的中国“China”,便来自“秦(Chin)”之音。原来自蛮夷戎狄的成千上万的各族人民,就这样变成了华夏正统,代表着中华民族。这令人瞠目的变化,正是民族构成不断变动使然。诚如范文澜先生所言:“汉族的祖先多得很,不仅传说中如黄帝族是它的祖先,而且所有融合进来的任何一个民族的祖先都是它的祖先。”

二 秦汉时期

这一时期民族构成变动的主要内容是“秦人”易称为“汉人”。

秦祚虽短,但秦人的称呼却在继续使用,许多汉代人也仍以“秦人”自居,如颜师古注《汉书·匈奴传》谓:“秦时有人亡入匈奴者,今其子孙尚号秦人。”两汉四百多年间,国家安定,政治统一,民族构成的变动就相对稳定一些。先秦时期剧烈的民族构成变动,至此时相对平静下来,得到消化和积淀,蛮夷戎狄间互相转化的步伐放慢了。各民族间虽然也有战争,但一俟完结,一般便迅速退回原居地,杂居的情况不太普遍,民族居住区域比较固定。反映到行政区划上,也有所区别,如汉代在郡下设道的则为胡族居住区或胡汉严重杂居区,而郡下设县的则是秦人居住区。由秦人演变而来的汉人(“汉人”一称始自东汉),由于长期雄据中原,先进强大,便忘记了自己躯体内的蛮夷戎狄血统,视周边民族为四夷,阻挡他们向中原的迁徙,甚至穷兵黩武,挥师远征,以捍卫既得的生存空间。这一时期,由于民族迁徙和杂居的程度较低,汉胡民族在成员上的互补数量极为有限,所以各民族内部构成变动不大。反映到思想意识上,便是民族间的界限比较清晰,民族偏见比较浓烈,民族隔阂的壁垒重新筑成,以至于出现了“匈奴未灭,无以家为”⑧等非要消灭匈奴族不可的民族仇杀意识。

三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

这是我国古代民族构成变动史上又一次剧烈变动的时期。汉朝的灭亡,不仅标志着汉王朝的崩溃,而且宣布了汉族一族统治的终结。汉末以降,匈奴、鲜卑、羯、氐、羌“五胡乱华”⑨,相对沉寂了几百年的民族构成一下子进入了空前激烈变动的新时期。在长达数百年的悠悠岁月中,周边胡族大量不断地涌进中原,狂涛巨浪般的民族大迁徙,冲垮了汉代胡汉各民族居住空间上的限制,竟使“帝里神州,混之于荒裔”⑩!几百万五胡成员,离开原居地,长时期地与中原汉族人民杂居混处,通婚混血,渐渐与中原汉族人民融为一体,最终形成多民族一体化的新的民族共同体——唐人。原来称为“胡”的民族和原来称为“汉”的民族彼此汇溶,揉成一团,形成新的民族共性。

在大一统的历史条件下,唐代崭新的胡汉民族构成又继续剧烈变动,尤以民族间通婚混血,诞育杂种最为典型。混血的结果,不仅消除了人们的民族偏见,填平了人们的民族隔阂,而且优化了民族素质,形成了一个非汉非胡,又亦汉亦胡的崭新民族。这一民族构成的变动是巨大的,反映到思想观念上,便是胡汉均为正统意识的牢牢确立。唐亡后,五代中有三个政权为胡人所建,均被封建史家认定为正统,写进正史,便是有力的证明。

四 宋辽夏金时期

宋辽夏金时期,民族构成变动的步伐又相对放慢了。这一时期,民族政权对峙,民族战争不断,民族偏见强烈,民族隔阂严重。看一下“头下卅军”中那奴隶般劳作的汉人的伛偻身影,便可以理解;读一下《金史》中有关“猛安谋克”在江淮一带大肆推广的记载,就可以明白。即使在同一政权统治下的各个民族之间,关系也相当紧张,族际间通婚混血的现象大大减少,不同民族间人员的互相溶入较之前代在数量上不成比例。因此,这一时期民族构成的变动不大。

五 元明清时期

元代以后,民族构成的变动便相对固定了下来,基本形成今天的民族格局。虽然,元代曾把女真、契丹和西夏都称为“汉人”,似乎扩大了汉人的外延,但这只是暂时的和局部的。元代建立后,四民分等,实行严厉的民族歧视政策,汉人与蒙古人在法律地位上是不平等的;明代朱氏王朝又走向另一极端,推行大汉族主义政策,各族间的关系仍然颇为紧张;满清入关,满汉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社会矛盾,满汉不通婚的禁令,保护了一定时期内满人血统的相对“纯洁”,却也同时阻滞了民族构成的变动。元明清虽由不同民族所建,但在民族政策上却都实行具有较强烈色彩的民族歧视和压迫的政策。这种政策,加深了各民族间的隔阂,影响十分恶劣,反映出此时的民族构成与隋唐时期的“胡汉一家”式的民族构成,有着明显的不同。

总之,中国古代民族构成变动发展史向我们揭示:

1.中国古代民族从形成之日起,就是多民族混合的结晶。中原民族与周边民族相互转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充实我,我也充实你,正好比一桶水和一堆土,搅在一起和为泥,便无法再分清哪是土,哪是水一样。中华各族间的内在联系牢不可破,内聚向心,有着绵绵不绝的历史渊源。

2.民族构成的变动分为剧烈变动时期和相对稳定时期。剧烈变动时期不同民族的成员大量融入对方,相对稳定时期则消化积淀,变成对方民族的新成员,一动一静、互动互补,终于演化成今日的民族格局和民族关系。另一方面,剧烈变动时期进入中原的各胡族成员,在相对稳定时期便不再被视为“夷狄”,从而成为中原民族的有机组成部分;而稳定时期又会产生新的“四夷”,她们再与中原民族或其他民族互化。民族只能一部分一部分地进入文明,周边胡人也只能一批一批地进入中原。进入者,便称为“熟”,仍呆在原居地不动的便被称为“生”,进入的化完了,又涌来无数新进入者。民族构成的变动是一根不断的链条,数不清的胡族成员就这样充实着汉族的队伍。

3.民族皆为混杂人种,惟其混杂的程度有别,真正的纯种民族是无法生存的。汉族及其前身华夏族都是不纯的,其血管中大量流淌着胡人(包括中外民族)的血液;据此,今天的少数民族同样也是不纯的,每一民族在历史上都曾溶入过他族的血统(11)。不同民族间的通婚混血是中国古代民族赖以产生和发展的先决条件,通婚混血所导致的民族构成的变动,对一个民族的素质影响颇大,忽视通婚混血对民族发展的重大作用,就往往难以解释某些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虽然,“民族愈扩大,则血缘的条件效力愈减杀”(12),但减杀不等于取消,我们没有理由误会这一点。现代学者非常重视民族混血的社会功能,“混血导致的民族融合在生物学上不太重要,但在民族素质、文化上却不容忽视”(13);“多种血缘联系的混融,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实现民族的融合现象”(14),不是没有道理的。

毛泽东同志说过:“汉族人口多,也是长时期内许多民族混血形成的。”(15)研究中华各族通婚混血的历史,明白历史上各族之间不仅在文化上互相汇融,而且还在人体、血统上相互混溶;明白各民族间亲密无间,谁也离不开谁的历史源流,这对于减少民族矛盾,消弥民族隔阂,增强民族团结,无疑具有不可低估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16)。

注释:

①中华之境,代有变迁,屡有盈缩。极盛如汉唐、元清,版图辽阔,民族众多,今日许多外国民族,当时皆为中华臣民。

②④《诗·大雅·劳民》、《诗·小雅·六月序》。

③《礼记·中庸》。

⑤《国语·晋语八》。

⑥⑦《史记·天官书》、《史记·秦本纪》。

⑧《汉书》卷55《卫青霍去病传》。

⑨实际上远不止五胡,还有鸟桓(丸)、巴、西域胡等。然五胡人数众多,且已为人们所习用,故仍此。

⑩《晋书》卷125。

(11)即使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看,上述观点仍可成立。当今世界上主要有三大人种,每一人种内部又分为许多民族。在某一人种内部,各族的混溶无论多么激烈,也不会改变其总体上的人种特征。中国古代中原民族与北方胡族之间的通婚混血,大多属于此类,即主要在蒙古利亚人种内部混血。退一步说,即使跨人种通婚,目前也不至于把所有人种都混杂到根本不可分辨的地步,因为这里还有一个量的制约。从人数上看,跨人种通婚混血的现象,在中国古代毕竟有限,它与大量的同一人种内部的通婚混血相比,要少得多。因此,中国古代民族与世界其他人种之间的界限仍是鲜明的,大可不必杞忧。

(12)梁启超语。转引自韩锦春、李毅夫:《汉文“民族”一词考源资料》,第54页。

(13)〔美〕保罗·B·哈顿、切斯特·L·亨特:《种族与民族的关系》,邹正芳译。载《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2期。

(14)姜永兴:《血缘联系在民族形成中的作用》。载《贵州民族研究》1983年2期。

(15)《论十大关系》。载《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78页。

(16)研究民族构成变动中的通婚混血,于统战及海外联谊大有裨益。近年来盛行不衰的寻根热,就很说明问题。根是什么?根就是同宗同祖同血统。血缘纽带在维系民族情感方面的作用不是无法替代吗?同时,历史上的民族通婚混血,又不失为今日社会之龟鉴。从当代世界范围看,不同民族,不同种族间的混血繁衍大有增长的趋势,限于同一民族内通婚的观念在许多民族中已大大削弱。跨国、跨民族通婚正成为时髦。美国有近1/4的美籍亚洲人同白种人结为夫妇,而1977年美国黑人丈夫、白人妻子与白人丈夫、黑人妻子的互婚率已高达125000多人;据最新报道,英伦岛上一白妇黑夫家庭最近喜诞一白一黑不同肤色的混血双胞胎,实属世界民族生育史上的奇闻;非洲大陆上,白种人与黑肤土著人的通婚也在成几何倍数增长(《参考消息》1992年12月17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涉外婚姻也日渐增长。世界不同人种之间的通婚有日益扩大的趋势。显然,21世纪将是世界性民族大混融的时代。

民族从无到有再到消亡的历史过程,与人种间血统的混杂——相对清晰——更高层次上的混杂是一致的。在一定意义上说,民族消亡(趋同)的标志之一便是血统的混杂,而现代社会中的民族正行进在这样一条大道上。人类一定会发展到不再重视血统,不再区分民族的那一天。因此,研究民族的通婚混血是一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前景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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