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研究论文

新时期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研究论文

新时期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研究

李琳琛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宁夏 银川 750001

摘 要 :法律教育对于建设法治社会来说至关重要,如若国民缺少一定的法律教育,那么就会严重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在这一背景下,文章对新时期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进行详细研究。首先,文章简要概述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关系。而后总结了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存在的问题,为新时期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有效衔接提出了几点针对性策略。此次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提升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发展,进而为我国培养优秀的法学人才献出绵薄之力。

关键词 :新时期;法学教育;法律职业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我国的法学教育规模正在逐步扩大,同时我国法学教育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在法学教育得到发展的同时,法学教育方式落后、教育内容老化等问题日益突出,进而导致我国法学教育无法与法律职业有效结合。因此,在当前新时期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进行紧密结合,成为当前相关工作人员面临的重要问题。故而,本文对于新时期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研究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旅游者使用航空交通工具从出发点被带到旅游目的地,这样一来相关地区的旅游地区就会形成大量的客流源,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当前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城市当中具有的机场的数量以及相关的规模也会对进入旅游地区的人数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说航空业能够有效地带动旅游业的发展。航空也在无形之中带动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也在无形之中推进航空业的发展,两者合作共赢,相互提高。

一、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关系

法学教育是对有志于从事法律实务的人进行科学且严格的职业训练,使其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能够娴熟地处理社会当中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因此,法学教育的使命在于进行职业教育或者说在于进行职业训练。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事务岗位从业人员所构成的共同体。

世界自兴起了法律这门学科以后,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就已经有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并且,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二者之间在法治状态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在从事法律职业之前必须要进行一定的法学教育,法学教育的教学内容、教育结构以及教育方式等都会极大的影响着法律职业[1]。因此,从某种程度上分析,法律职业中能够极大的体现着法学教育中为从业者提供的法学知识、法律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等。另一方面,法学教育内容的重要导向就是法律职业。故而,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还有着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并且同时法律职业会使得法律教育拥有更加丰富的内涵。

The present study provided a new way to adopt both cold-deficiency model and heat-deficiency model to explore the property of “flat” drugs, although a comprehensive system and effective ways remain to be established to interpret 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 of drug properties of TCM in the future.

二、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专业划分过于细化

在我国,法律职业从事者的授权职业教育的要求并不是十分严格,不论是何种职业,只要是满足了大学本科毕业的条件就可以参加法律从事者的报名考试,如若考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就可以从事法律职业,取得从业证书。故而,使得当前我国法律教师队伍中存在许多从业者并没有受过法学本科教育和学习,尽管拥有了法学从事资格证书,但是并没有更高的专业知识[2]。例如:一个想要成为律师的学生依旧可以在大学期间学习与法学不相关的其他文学或者是工程,然后在集中一段时间对律师考试资料进行记忆,在没有经过任何正规的法学训练情况下就可以通过考试成为一名律师。因此,对于法学教育来说,正规的法学教育就失去了其真正的意义和价值。因此,从某种程度分析,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存在严重的脱节现象。

(二)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严重

就当前情况来看,我国大多数法学院本科专业的划分过于细化,进而使得学生在毕业后就业导向收到了极大的限制。本科教育在当前作为一种同时性的教育,因此其更是基本职业技能以及素质教育的训练。如若教学时间过短,那么就会导致学生阅历受到极大的限制。我国学生都是经过了高考以后才接触到法学,而国外的学生则不然,其与我国学生相比接触法学的时间更长。因此,国外学生在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更高。

(三)司法从事人员良莠不齐

敦礼并没有睡着,只是脑子里出现了一个空洞,他任由空洞存在着。一会儿,空洞却被一片花海占据了。是故乡的草籽花。春日阳光下,那些紫红的花朵恣意地绽放着,金黄色的油菜花和碧绿的叶子稀稀疏疏地点缀其间,在似有若无的微风里参差不齐地颤动着,那颤动形成了动听的音乐。

三、新时期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有效衔接的策略

(一)扩大法律职业培养平台

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第一资源就是法律人才,因此我国法学教育的成果以及方法直接影响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故而,为了能够使得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有效衔接,扩大法律职业培养平台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可以将我国检察官学院以及法官学院等各个学院分别作为学生实践的重要机构,让即将毕业的学生到分院机构进行长期或者是短期的专业知识实践学习,尤其是没有得到过严格的法学教育的从业者,更要为其提供理论知识应用的平台。

就当前情况分析,我国各类人才的招聘标准规范程度较低。故而,我国各企业就无法有效保证从业人员在职业规划的规范性。而这一问题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中更是尤为突出。在我国,由于一些企业在进行人才招聘制度无法使得法律人才发挥其才华,导致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问题严重。

(二)建立完善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衔接管理机制

对于法律职业从业者来说,法学教育背景是法律职业从业者的重要要求,而法学教育更是法律从业者的必经之路[3]。要使得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得到充分的衔接,建立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衔接管理机制是必要的。首先,要对我国多样化的法学教育进行充分整合,限制其他形式的法学教育的同时将全日制法学教育作为当前法学教育中的主导形式。同时,建立严格的法学教学评估工作体系,优化法学教育的资源和方式,摒弃不符合要求的法学院校教学机制。另一方面,还要相应的完善自己法院等各个法学部门参与法学教育的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二者的联系[4]。另外,扩大法律部门工作人员与法学学生的交流,以此促进学生对实践能力的提高,同时开拓学生的视野,加强学生专业知识素养的提升。

(三)拓展法学教育知识范围

一个合格的法律职业从事者不仅要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更要满足高水平复合型人才的要求。故而,法律职业从事者不仅要拥有足够的法律知识,更要能够对经济、政治以及文化等方面有着一定程度的了解。这样,才能够使得其在分析法律问题时更加有把握[5]。因此,法学学生应当积极拓展自身的法学教育范围,将自身融入到社会中,在社会中积累自身的经验,进而储备充分的知识。另外,只有不断的丰富自己,拓展其他方面的知识,才能培养自身做一个全面发展的法律人。

四、结论

通过本文论述可知,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并且,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二者之间在法治状态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发展的重要基石。而就当前情况分析,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法学专业划分过于细化、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严重、司法从事人员良莠不齐,使得我国法律事业发展缓慢。因此,只有扩大法律职业培养平台、建立完善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衔接管理机制、拓展法学教育知识范围,才能促进我国法律的发展。

[ 参 考 文 献 ]

[1]郑金玉.论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变化与法学教育的应对[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8,32(08):87-94.

[2]李支.法律职业教育视野下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反思与完善[J].高教学刊,2018,30(17):66-68.

[3]尹业广,郭剑平.浅析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下法学教育的机遇、挑战与改革方向[J].法制与经济,2018,28(07):195-196.

[4]张健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背景下本科法学教育的困境与突围[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8,19(02):140-143.

[5]杨会,魏建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背景下法学本科教育改革研究[J].社会科学家,2018,12(02):114-118.

中图分类号 :D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2019)01-01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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