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_金融论文

民营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_金融论文

民营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营经济发展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共十五大,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完善所有制结构、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方略,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极好的宏观环境。最新的宪法修正案中又明确了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非常鼓舞人心的。当前,民营经济在发展社会生产力,优化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比例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积极作用,对于这样一支高速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研究其特点与作用,寻求其发展的有效金融支持是十分必要的。

民营经济是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以及各种形式的国有民营、公有民营企业和民营科技实体的总称,按现行的经济统计口径,应当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以及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中的民营部分。

一、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及对金融支持的客观需要

1.民营经济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投资总额上近年来都显著增长,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新增长点。截至1998年12月底,全国登记的私营企业已达120万户,拥有注册资本总额7198.06亿元,户均注册资本已达59.94万元。从历史数据看,1998年全国私营企业户数是1989年最初统计数字9.1万户的13.26倍,9年中年均增长33.27%,是1993年以来的5.05倍,5年中年均增长38.24%。同样地截至1998年12月底,全国个体工商业户数已达31202万户,注册资金3120.3亿元。1998年非国有经济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已达44%,民营经济已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投资主体。

2.民营经济吸纳社会从业人员数量占据绝对优势。据国家统计局资料,1997年来,全国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共计吸纳从业人员15564.1万人,1997年同1978年比较,全国共增加从业人员21485万人,其中72.44%被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形成了对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就业岗位不足的强有力补充,民营经济已成为解决国有企业富余劳动力再就业和城乡新增就业人口就业的主渠道。

3.民营经济在总量扩大的同时,经营规模同步扩大,实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良好。1998年,全国私营企业共创造总产值5853.2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323.7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3059.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9.22%、71.97%和64.95%,远远高于私营企业户数和从业人数增长速度。1998年全国个体工商业共创造总产值5960.3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75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9780.4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0.92%、23.49%、21.14%。

4.民营经济是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体制改革的主力军。1997年与1978年相比,全国第二、三产业增加从业人员23035万人,其中67.57%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在民营经济的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最大,且第一产业增长突出。从组织形式上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发展突出,1998年已达62.16万户,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51.76%,规范化经营程度逐渐提高。民营经济以其灵活高效的体制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提供了参照系,并通过兼并收购国有亏损企业,为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如据武汉市调查,现已有13家民营企业兼并、收购337家国有企业,推动了该市1.8亿元国有资产流动重组,并安置国有企业职工1万多人。

总之,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为金融部门的业务拓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另一方面对改进金融服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积极构建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机制已成为金融部门面临的现实选择。

第一,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需要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力度。如前所述,民营经济在保持经济增长、增加财源税源、拓展就业渠道等方面效果显著,成为地方经济的重要推动力量,面对滚滚而来的民营经济发展高潮,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绝大多数的民营经济还处在起步或资本原始积累阶段,金融支持度直接影响着民营经济的兴衰成败,现实状况表明,民营经济的有效聚集生产资源,迅速扩大再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现代金融体系的服务和信贷资金的支持。民营经济如何由跳跃式的超常发展走向相对稳定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一方面需要民营企业自身的二次创业,另一方面也确实需要外在竞争环境上的宽松对待。

第二,对民营经济的支持有助于金融部门自身经营效益的改善和结构优化。近年来,各地普遍重视对民营经济的引导与扶持,使民营经济呈现出经济成份多元化、行业结构合理化、经济实力规模化、发展专业特色化的新走势。在行业分布、人员构成、地域分布、规模上均使金融服务有了广阔的选择余地。而且,民营经济是产权最明晰、自主权最大、经营上最具活动和弹性的经营主体,也很注重信誉,无论是贷款的周转速度、收益率还是安全性都较为理想,只要管理得当,投放适度,民营经济完全可以实现低风险、高收益。同时,民营经济通过激烈竞争、优胜劣汰,已涌现出大批具有相当规模和比较规范的企业。金融部门若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放开所有制、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的限制,选准有市场、有效益、有偿还能力的民营企业加以支持,就能在启动民营经济的同时实现自身资产质量的提高和经营效益的改善。

二、当前对民营经济金融支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金融部门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总体上仍存在思想障碍、政策障碍、环境障碍、制度障碍。正常的信贷投放机制尚未形成,态度上时冷时热,投入上时多时少,管理上时紧时松,缺少明确的战略规划、政策取向和统一规范的操作流程。

1.投融资体制以国有经济为主,对国有经济的融资倾斜使民营经济在信贷市场上所占份额较小。

中国现行投资体制中,国有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主力军。然而与目前非国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国有经济的份额不断下降相比,投融资体制和银行改革相应滞后,资金供给与产出份额的变动是不对称的:1998年,非国有投资占总投资的44%,占GDP中二三产业的62%,而其贷款只占总贷款的29%。这种特殊体制造成的投资供求的不对称性使大量资金流向国有部门,而非国有部门资金极缺。于是,自筹和外资就成为弥补资金缺口的重要来源,体制性束缚造成了投资供给和需求、产出和和效率的严重失衡。

尽管金融部门在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上现已趋明朗和主动,但在对待具体的人和事上,仍存在严重的思想误区。现行信贷管理办法,大多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制定的,许多条款和条件不适应民营经济的状况和特点,没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应不同类型民营企业的信贷管理办法,从而造成各金融机构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无办法可依,无程序可循。这种融资的借贷偏向还体现在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发放过程中的“唯成分论”倾向上。由于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同属于国家,同样一笔贷款失误发生在国有企业和发生在民营企业往往会招致不同的责任后果,这必然会促使信贷人员偏离商业原则,对民营企业敬而远之。1998年末,工商银行对非国有企业贷款只占其对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17.46%。

显然,以国有经济和大企业为导向的融资格局同新的经济增长格局和投资绩效是倒置的,这种倒置必然带来效率上的损失,其后果是好的民营企业得不到贷款或贷款成本过高,而差的国有企业则可以通过政府保护轻易获取资金。这种典型的逆向选择行为影响了金融资产质量的提高,阻碍了整体经济的结构升级。

2.资本市场缺乏有效性,融资渠道不畅,贷款方式单一,不适应民营经济的发展需要。

资本市场有效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解决创业者融资渠道的效率问题;二是融资成本的可接受性。而我国尚未建立公开资金融通市场,资本市场的计划控制和行政干预现象严重,我国政府一直把国有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来源。民营经济未被给予平等的进入条件,许多效益好的企业难以通过上市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资本市场的抑制明显伤害了民营企业:利率管制和歧视大大增加了其间接融资成本,弱化了债券筹资能力,而且超低价发行政策及发行额度管理又增加了其直接融资成本。

长期以来,金融部门普遍反映支持民营经济有五难:财务状况难了解、贷款额度难掌握、保证措施难落实、负责状况难摸清、贷款主体难确定。究其根本原因,还是金融部门工作方法呆板僵化。不少信贷员习惯于“等客上门”,对民营经济的规律和特点知之甚少,对其申贷往往生搬硬套国有企业的操作方法、标准和程序。在支持民营经济的贷款方式中普通采取的是抵押和质押,尽管这两种方式具有贷款安全性高、风险小的优点,但对民营经济业主而言,这两种贷款形式的评估、论证时间长,环节多,手续繁杂,收费过高,其贷款成本过高,这与民营企业自身的特点不相适应,削弱了对民营经济的贷款支持力度。

3.贷款风险处理机制不合理,抑制了银行对民营经济贷款。

目前,国家对呆账管理的处理,仅限于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且范围局限在对国有企业贷款呆账的处理上,这一方面可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化解处理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贷款风险,促进国有企业三年解困。但另一方面这项政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却造成了大批非国有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保账无法核销,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银行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

当然,民营企业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民营企业自身信用状况不佳,缺乏必要的信用意识,信贷状况具有不确定性;二是许多民营企业自有资产少,缺乏办理贷款所需抵押的物资保证,担保难托,抵押物不易变现,使风险防范措施难以到位,不利于银行降低信贷风险。

4.缺少与民营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非国有中小银行业的发展,金融服务水平层次低,民营经济融资渠道单一。

国家对基层金融机构的整顿,关(如民间金融、农村合作基金)、并(如一些城市或农村信用社被并入合作银行)使过去存在的一些信贷链条中断,民营经济缺少与其需要相适应的非国有金融部门的支持。

而且,受多种因素的制约,金融部门的服务水平远难满足民营经济的需求,突出表现在服务的品种少,仅能提供开户、结算、贷款等常规服务,而资信评估、理财咨询、承兑汇票、贴现、各类代理等特殊服务则难与之结缘;服务层次低,大多数是一些小额、零散的业务,常年正常性的服务少;服务范围窄,民营企业总量虽可观,但有幸成为金融部门信贷客户的却屈指可数。

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窄,资金短缺。单一的借贷融资未能转变为社会资本化融资,部分优质企业想通过资本重组、发行股票债券、直接借入外债等方式多渠道融入资金,却倍感艰难。

三、构建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体系的若干政策建议

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既是形势发展的必然取向,也是金融部门自我发展的现实要求。

1.解除对民营经济的融资歧视,创造平等的融资环境。

民营经济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支撑点和增长点,适应这一形势的变化,金融部门要迅速转变观念,提高对民营经济的正确认识,改变对其不愿支持、不敢支持的态度,切实做到多支持、少责难,多服务、少设障,多引导、少干涉,努力营造好金融支持的氛围。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民营经济发展的信息和动向,建立好民营经济档案,作为组织存款和发放贷款的决策依据,通过超前准备,掌握金融服务的主动权;二是形成制度,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和办法,明确贷款对象、范围、操作程序与管理措施,做到条件上适当、服务上从优、管理上从严,推动金融服务的规范化、正常化、制度化;三是切块管理,在农、工、商、建等领域,安排一部分专项贷款规模,成立民营经济的专门服务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对民营经济的全面服务,形成支持民营经济的声势。各类商业性银行在贷款扶持和利率政策上对各种经济成份要一视同仁,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畅通的融资渠道。

2.从实际出发,调整信贷政策,构建信贷支持机构。

民营经济固然有许多发展优势,但也存在一些先天局限,如产品的层次性不高、人员的家族性、决策的随机性、管理的落后性,因而对其金融服务尤其是信贷投入既要积极又要慎重稳妥。一是在制定信贷政策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效益优先”原则,把民营经济明确摆上支持序列之中,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二是要根据民营经济所占比重调整信贷结构,金融支持要与其发展同步。民营经济发展快,信贷支持也要加快,占的比例也要相应扩大;三是消除对民营经济的一些歧视性做法,在贷款审批、办理手续及贷款延期等方面也要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当前对民营经济贷款可坚持“三个为主”,即:方法上以质押、抵押贷款为辅,担保为主;结构上以支持临时性资金需求为辅,中长期贷款为主;对象上以初具规模实力的经济实体为主,以分散经营为辅。

3.建立民营经济贷款保障机制,减少信贷风险。

目前,建立民营经济贷款保障机制要从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入手:一是设立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基金,对好的生产和建设项目予以贴息,引导社会资金流向民营企业;二是在财政预算中建立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贷款风险准备金,以降低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风险;三是针对民营企业贷款难以得到有效物质保证的情况,可通过创办经济互助会等形式,设立风险投资贷款担保基金,由地方财政和若干企业各投入一部分资金建立贷款风险保证金。

从银行内部管理上而言,首先要强化贷前审查;其次要强化对民营企业资金的跟踪监测,要建立与民营企业的正常联系制度,跟踪企业的发展动向,密切监控货款回笼情况和净现金流量,防止企业资金非正常流失;第三要大力帮助民营企业建账建制,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投入产出和贷款边际效益核算,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4.进一步加强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渗透和支持能力。

目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滞后阻碍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此,要面向民营企业,尽快形成多层次的金融支持系统,以支持民营企业提升融资功能。具体讲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适度发展与民营经济相适应的各类非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重点发展面向民营企业的合作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二是各国有商业银行要设立名符其实的民营企业信贷部门,积极为民营经济提供信贷服务;三是适当调整基层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简化贷款手续,解决非国有经济信贷融资的实际需要。

5.强化重点扶持机制,提高民营经济的发展层次。

金融部门在支持民营经济上,要树立战略眼光,把握民营经济的发展重点和发展主体,鼓励民营经济朝专业化、产业化、股份化方向发展,加强产业导向和行业导向,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的潜能。目前,可优先支持四个方面:一是优先支持民营经济参与改制,鼓励民营经济资产重组、兼并扩充、横向联合和纵向派生,积极为其低成本规模性扩张提供宽松的金融环境;二是优先支持民营经济向集团化和生产型企业方向发展。国有商业银行要集中金融资源,重点支持一批跨地区、跨行业的大中型民营企业集团,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在劳动密集型基础上向技术密集型延伸;三是优先支持外向型民营企业,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招商引资,支持有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合资、合作经营;四是优先支持高科技型民营企业,支持其开发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实施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

6.拓展金融服务空间,促使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

适度加快金融自由化进程,推进金融市场的改革,解除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金融压制。可考虑为民营经济提供银行承兑、贴现等新型金融服务。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主要对国有企业开办此类业务,且要求额度起点较大,从发展的角度看,可对民营企业试办银行承兑、贴现业务,适当降低承兑、贴现最低限额,将有效益、有市场、有发展前途的民营企业纳入服务范围。同时,可考虑在条件具备的地区设立低标准的股权交易市场,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辟直接融资渠道,实现民营企业的股权交易。

7.多方协作,形成联动服务机制。

金融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对民营经济创造公平宽松的舆论、政策、法制环境保障系统金融部门要争取其他部门的配合,对民营经济实行公平的税赋政策和特殊的扶持措施,让生产型、集团化、科技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同一政策起跑线上,要针对民营经济资金来源多渠道、资金使用多流向的特点,引导资金流向,向民营经济提供信息咨询、投资理财、资信评估等全方位的服务,为民营经济腾飞创造有利条件。

标签:;  ;  ;  ;  ;  ;  ;  ;  ;  ;  ;  ;  ;  

民营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_金融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