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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是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当务之急和关键所在。在思想观念上从专注基础到强调应用,在价值取向上从形式关注到内涵提升,在运行机制上从伴生推进到自主完善,在管理方式上从立足服务到着眼发展,这是促进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的必然路径选择。
一、观念更新:从专注基础到强调应用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按功能可分为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这些研究的相对分化和相互配套有力地促进了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与人类社会实践的密切结合,促进了理论生长与实践效率共生效应的提高,从而成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和应用的前提和基础。
毋庸置疑,基础研究是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理论创新的重要源泉和内在动力。实践证明,基础研究的每一次重大突破,往往都会引起经济和社会的重大变革。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总是同发现和解决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联系在一起的,理论联系实际是提高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质量的根本方法。正如毛泽东所说的:“真正的理论在世界上只有一种,就是从客观实际抽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了证明的理论,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可以称得起我们所讲的理论。”“空洞的理论是没有用的,不正确的,应该抛弃的。”①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哲学社会科学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及其他一些人为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理论与实践若即若离的现象,尤其是长期游离于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文化建设之外,致使其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社会效应,从而成为制约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的重要“瓶颈”。许多社会科学工作者往往局限于自己的专业视野和个人兴趣,对现实问题关注不够,对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敏感性不强,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热衷于单纯从理论上进行逻辑论证。这样产生的研究成果,往往脱离了国家社会发展的需求,产生不了多大实际效用,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更是无从谈起。为此,要真正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努力提高基础理论研究的现实针对性和应用实效性,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顺利转化创造良好条件。
长期以来,我国人文社科学术领域应用对策研究相对受到忽略。弱化和忽略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是对哲学社会科学价值认识的扭曲。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的工具,更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工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只有应用于社会实践,才能体现自身价值和效益。当代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的应用研究,采取一系列措施把科研人员的兴趣从传统的纯理论价值转向现实问题的深入研究。无论政府还是企业的科学决策越来越依赖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支持和发展,具体表现为各式各样的思想库和智能机构对国家制定政策的支持和企业发展的参与。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有人把西方国家中媒体的影响力称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之外的第四种权力。倘如此,则思想库便可称为第五种权力。在西方国家,思想库的不断发展并在各自国家内外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是近几十年来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②这些思想库提供的成果与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密不可分,它们既是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深化,又是对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实际应用。在我国,人们对此的认识也正在不断深化,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应用性社会科学的兴起,党和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人们对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和应用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研究者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的意识淡薄、决策层吸纳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意识不强、研究成果转化缺乏有力的政策导向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转化应用。新时期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高速发展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都迫切需要通过哲学社会科学提供新鲜研究成果,并及时加以转化应用,以从深层次上探求解决办法,这就要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必须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目标,从实际出发,切实强化应用对策研究,积极推出一批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和实践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指出:“把基础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以应用对策研究促进基础研究,对基础研究带动应用对策研究,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任务。”③这充分体现了基础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在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的辩证统一关系。为了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坚决摒弃各种错误认识和思维惯性,积极转变科研观念,牢固树立成果转化应用意识,切实纠正重基础轻应用、重研究轻转化的倾向,基础研究要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理论的应用价值;应用研究要凸现自身价值和功能,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成果的转化应用。
二、价值判断:从形式关注到内涵提升
在现代科学体系中,哲学社会科学作为同自然科学相对应的科学部类,由于其研究对象和发展规律不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多地体现为一种知识性的精神产品,其研究成果不像自然科学技术那样具有精确的指标,特别是在成果转化过程中体现出较为明显的复杂性、间接性、长期性和难以计量性等特点。从性质上分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大体上有四种类型:(1)研究成果在整个科学体系内部被吸纳和转化,如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交叉共融、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向应用研究转变、相邻学科领域的相互渗透、不同学科间的扩散等。(2)研究成果向人类主体自我意识的转化,通过各种媒介进行传播和扩散,提高人们的精神文化素质、思想道德修养以及价值判断能力。(3)研究成果被直接应用和推广,主要是通过提供解决各种政治文化、社会经济问题的建议方案、决策参考和咨询服务等。④(4)研究成果作为教育资源和手段加以利用,用以培养各类专业管理人才,特别是社会急需的应用性创新人才。研究成果绝大多数是以著作、论文、报告、图表、软件、音像制品、艺术作品等形式出现,最终目的是获得学术界和社会公认。然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价值核心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我们不能仅仅关注其研究成果采取何种形式、何种方法予以转化,而更应该把能否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作为衡量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质量高低的核心指标,这样才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具体实际和价值判断规律。为此,我们要以功能化发展和产业化推进为视角,积极引导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功能化发展。功能是指事物发挥的有利的作用或效能,是一个事物或系统在与其它事物或系统的相互关系中,对它事物或它系统的作用力和影响力。一个事物或系统对它事物或系统的作用力和影响力越大越持久,它的功能就越强大越重要。哲学社会科学的功能,正是在它与人类社会发展的相互关联中发挥和显露出来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⑤,这是党中央对哲学社会科学功能作用的全面界定。党的十七大报告更进一步提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更加突出了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创新性、服务性以及国际化的趋势。基于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必须充分发挥文化生产力的作用,履行其所承担的强大的社会职能,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具体要做到三个面向:一是面向社会。要把对策意识和问题意识贯彻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始终,切实把理论研究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推动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结合起来,努力融入社会、服务地方,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二是面向大众。要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推广普及,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实际效益,使之能够更好地提高全民素质。要致力于以更加有效的方式向公众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产生原因及发展趋势提供有说服力的理论分析。要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教育和普及,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丰厚资源,对当下时兴的传统文化热、乡土文化热、都市讲堂热、城市文博和收藏热等文化热潮要予以正确引导。三是面向国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不仅要请进来,更要走出去。我国几千年文明进程中积淀下来的优秀文化很多,而能够介绍到世界的则很少,以至于世界各国对我国悠久而灿烂的历史文化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为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过程中,要注重增进世界各国对中华文化、中华学术的了解,通过翻译出版我国的优秀学术作品、在国外举办中国学术论坛等方式,不断扩大学术的国际影响力。
产业化推进。当今时代,文化已经成为世界财富的新源泉,人类发展的新动力。正如国外一些学者所言,基于文化的优势是最根本的、最难替代和模仿的、最持久的和最核心的竞争优势,今天真正占主导地位的资源以及绝对具有决定意义的生产要素,既不是资本,也不是土地和劳动,而是文化。从上个世纪末开始,全球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广泛而深刻的反思,人们不约而同地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文化。1998年联合国主持召开了以“文化政策促进发展”为议题的各国政府间会议,达成如下共识:世界经济发展可以最终以文化概念来定义,文化的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⑥支撑这些命题和判断的,无疑是文化产业如火如荼的迅猛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形态,已经在很多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性地位,发挥战略性作用。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城乡居民用于娱乐、休闲等的文化消费支出越来越多。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文化消费量存在3000亿元到4000亿元的结构性缺口。我国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以及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给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从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文化产业蕴藏着巨大的经济效益和增长潜力,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载体,其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自然蕴于文化产业的发展链条之中。为此,我们要积极引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人文学科的相关研究树立市场化、产业化意识,在政策上积极予以扶持,逐步形成以文化创意为龙头、以研发成果为核心,驱动文化产品的制造,进而拉动策划和营销,带动后续产品开发,努力打造一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的文化产业链,进而不断提高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三、机制转换:从伴生推进到自主完善
在科学研究领域,人们提及成果转化会有一种先入为主的印象,就是成果转化特指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也就是说以自然科学为主的科技成果转化占据主导地位,而以哲学社会科学为主的研究成果的转化更多是处于附属地位而伴生存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对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规律缺乏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与自然科学技术成果相比,一般具有成果的无形性、效益的潜在性、效用的时效性、作用的公用性等特点⑦,正是这些“软性”特征决定了社科研究成果难以物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不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效益,从而在客观上制约和阻碍了它的转化与应用,使其只能依附甚至服务于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难以形成符合自身研究规律和特点的成果转化应用机制。
在知识经济时代,人类实践活动也已经内在地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世界科学与文化、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已呈高度融汇渗透之势。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党中央也明确提出了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四个同样重要”的思想,强调“社会主义现代化,应该有发达的自然科学,也应该有繁荣的哲学社会科学。”⑧党的十七大则进一步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⑨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从根本上取决于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应用的程度和质量。这就内在地要求我们必须把哲学社会科学的成果转化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像重视自然科学成果转化一样重视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积极探索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机制,促使成果转化真正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建立立法机制。为促进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确定了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依法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国家设立了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每年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对一些创新型的自然科学和科学技术转化成果予以表彰奖励。而与之相比,虽然我们始终强调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但至今政府还没有设立国家层面的哲学社会科学奖项,对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的立法引导滞后于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指出:“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立法工作”⑩。只有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立法工作,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认哲学社会科学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明确政府和社会各界在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普及、转化应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各主体的职能和行为,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特别是针对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数量少、质量差、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严峻形势,必须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在充分考虑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可以参照目前国家促进自然科学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制定《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法》、《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对产生重大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的科学研究和应用成果也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从而为哲学社会科学的成果转化和应用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政策条件。
完善引导机制。目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从宏观上有着明确的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和目标,但是具体对研究项目的选题和定位操作方面却缺乏相应支撑机制和措施,具体表现在引导研究者以成果转化为目标设立研究项目上缺乏动力、在吸引使用者关注参考使用研究成果上缺乏引力。研究者研究定位模糊,研究成果内容陈旧、创新缺失、针对性不强,大量参考价值不大的研究成果使得应用者逐渐失去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参考的兴趣和应用的信心,致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价值受到很大影响。为此,建立一个有利于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的引导机制,是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在选题引导上,无论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市一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选题和专项项目,要切实加强宏观导向性和政策引导性,把是否有利于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作为项目设计的核心要素,在选题指南中要切实增加与现实结合紧密的研究项目,重点扶持有利于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交叉学科、应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要实行政策倾斜,鼓励科研人员积极争取横向课题和项目,刺激应用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有效供给。引导科研机构和人员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挂钩,结合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进行理论思考,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在应用科学上推出一批有理论性、前瞻性、指导性的成果,并及时加以转化,以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优化投入机制。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例反映出国家在推动自主创新方面的努力程度。2001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首次跨上1000亿元台阶,2006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3003亿元,占GDP值的比例分别达到1.1%、1.42%。据有关资料统计,预计到201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到2020年提高到2.5%以上。尽管我国研发经费每年呈较大增幅,但其目前占GDP的比例尚不到2%的实际显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国家自主创新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而在现有的研发经费中,用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经费更是少之又少。众所周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的经费投入的比例动辄就是几倍甚至是几十倍的差距,投入的巨大差距固然有其学科发展规律不同的客观原因,但从中反映出哲学社会科学经费投入的严重不足也是不争的事实。
从各国社会科学发展的经历和现状来看,建立多元投资机制,是发展社会科学的最佳策略和基本趋势。一是国家应依据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继续加大对立项课题的资助力度,充分发挥科研投入对项目研究的引导作用。我国目前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资助方式基本上是前期资助,通过制定科研规划和课题指南,通过项目申请和评审,确定是否资助及资助强度,实行定向资助、限时结项。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它起到了调动广大人文社科研究者积极性、创造研究条件、引导研究方向的积极作用,今后应继续加强。同时要注意丰富和优化资助形式,如本着有利于成果转化和应用的原则,对一些有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可以采取“成果收购立项”的后期资助方式,以为其正常转化提供必备的资金支持。二是除了正常的项目经费投入外,政府可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由政府直接对一些具有前瞻性、突出研究个性以及潜在公益价值的社科项目进行风险投资,加速其转化应用。三是本着积极争取横向经费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促进学术资源、人才资源同社会的物质资源、资金资源有机结合和合理配置。四是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提倡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各类社会组织,在制定发展战略、进行重大决策时,聘请相关科研机构和专家进行调研分析,并提供相应研发经费。
改进评价机制。目前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的现状是成果转化主体动力不足,评价激励机制不健全。目前的科研评价从总体上看,评价体系、评价办法严重滞后,基本上是一个量化评价模式。无论是对学校、部门,还是对个人科研业绩的评价,主要是对论文数、著作数、经费数、课题数、人员数、学科数等数量的要求,强调学术成果发表和出版的等极级、被转载和引用的频度、获奖情况等,缺乏全面系统可操作性的质量指标以及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的评价体系。在这样的评价体系下,科研人员容易形成重学术含量轻应用水平、重成果奖励轻转化效益的思想观念,造成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严重向学术性靠拢的倾向,从而阻碍了研究成果的现实应用和有效转化。基于此,当前改进评价方法、完善评价机制的重点难点,就是要建立鼓励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应用转化的评价体系。在评价过程中,要把研究的创新性、应用性以及可转化程度作为衡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高低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工作的关联度。在晋升、奖励设定上不仅要将科研成果的水平、论文专著的数量作为硬指标加以考核,对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及其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也要给予同样的地位。只有把研究与成果转化联成一体,以成果转化和应用后的效益水平、社会影响作为晋升考核的重点,才能更加有效地提高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率。这样才能使科研人员在科研立项时,充分考虑研究的应用性,在成果的鉴定时,能同时考虑成果的可转化程度,从而让确有真才实学的应用型人才得到充分的认可,让真正有利于成果转化和应用的激励机制落到实处。
畅通转化机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只有应用于社会实践,才能体现自身价值。要提高成果的转化率、影响力,必须建立有效的转化机制。一是要拓宽优秀成果的转化渠道,建立向领导机关的呈报制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与有关职能部门固定联系制度、重大决策聘请社会科学机构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新思路新成果定期发布制度等,不断拓展政府、企业、社会与研究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发布途径。二是在成果的宣传和应用上,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哲学社会科学的优秀成果,扩大优秀成果的社会影响力,注重发挥出版资助、成果评奖等激励机制作用,推动优秀成果更多更及时地应用于实际。三是建立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在互联网上建立研究成果库,及时宣传推介相关研究课题和项目的成果,努力实现成果共享,从而为成果及时转化搭建网络平台。同时还应该建设社科研究机构、人员与党政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进行信息沟通和咨询服务的网站,及时了解社会各阶层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现实需求和信息反馈。四是要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走向社会、开展咨询,建立健全社科研究成果走向市场的中介服务机制,积极发展各种信息咨询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增强中介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成果的有偿转让,以推动成果的正常转化。
四、管理优化:从立足服务到着眼发展
管理是通过组织与协调他人的共同活动收到个人单独活动所不能达到的效果,并通过配置有限的资源,从而实现预定的目的。“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活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11)这里的“指挥”讲的就是“管理”。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来讲,尽管有多种多样的影响因素,但科研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无疑发挥着重要的基础和导向作用。如何进一步提高科研组织程度,更好地发挥管理效能,切实整合“五路大军”优势,集中盘活资源,开展跨学科、跨领域和跨行业的综合研究,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和科研成果的积极转化,是当前党和国家乃至各级政府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特别是高校作为知识密集性组织,占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力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中占据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如何通过对高校知识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通过知识的获取、共享、创造和运用,提高高校的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是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和重要任务。目前,高校科研管理主要承担着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日常检查、鉴定结项、成果评奖、后期完善以及科研统计等服务性工作,这是做好科研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管理仅仅满足于此,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对现行管理体制和方法进行重新定位和思考。美国著名的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认为,管理是观念而非技术,自由而非控制;管理是实务而非理论,绩效而非潜能;管理是责任而非权力,贡献而非升迁;管理是机会而非问题,简单而非复杂。(12)为了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科研管理部门在管理中不能单纯以权力进行控制,更不能用繁琐复杂的程序来制约学者潜能的发挥,管理更重要的是提供一种政策方向和观念指导,要以管理引领正确的科研方向,以管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以管理促进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的产生和转化。为此,科研管理机构在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必须要用一种发展的眼光不断优化管理模式和行为方式,逐步构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良性循环机制。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组建科研团队。现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一个致命弱点是力量分散,“单干户”、“夫妻店”、“师徒作坊”比比皆是,无法承担大型研究项目,自然也就很难提高科研水平,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更是无从谈起。造成这一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高校教师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群体,个性化程度高,常常固守自己的研究领域,不去积极开辟新的学术空间,容易产生学术惰性。与此相反,新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呈现多学科交叉融合、各专业联合攻关、众学者集团作战的发展趋势,那种小农经济的“作坊式”的科研方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需要。为此,科研管理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拓宽学术视野,转变科研观念,在此基础上,因势利导,从学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的实际特点出发,努力组建科研团队。要通过选题引导、项目设计、跟踪管理等各项措施,努力克服学校现有院系管理组织的弊端,进一步整合研究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打破学科和单位界限,建立跨学科、跨单位的综合研究体系,形成强大的研究合力。通过汇聚科研队伍,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形成师生间、教师间、各学科专业间的协作配合,以更好地发挥组织优势、综合优势,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深入开展和成果转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搭建转化平台。面对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与制约因素,如何寻求新的突破,找到一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的新途径,构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平台,是科研管理部门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实践表明,依托高校成熟的科技和智力资源建立大学科技园,是高校实现社会服务功能和产学研结合的重要平台,是高校科技企业重要的孵化基地。在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实践中,我们可以依照大学科技园的模式建设大学文化科技园,探索一个哲学社会科学服务社会的新模式,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搭建有效的平台。文化科技园可以充分利用和整合高校自身的学科优势和资源,加强文化产品的形态研究、社会功能研究、传播途径及效益分析研究等,并借助科技园的运行机制,将具有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进行市场化操作,努力将文化科技园建设成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和文化产品的创新基地、文化企业的孵化基地、文化产业创业人才的聚集和培养基地、文化产业的辐射基地,从而为不断畅通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渠道提供平台支撑。
发挥中介作用。科研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和强化内联外引的中介作用,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应用创造良好条件。所谓内联,就是科研管理部门要结合单位科研工作实际,从有利于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出发,优化资源配置,注重供需衔接,搞好课题合理配置,特别是要引导研究者自觉围绕社会需求来展开科研工作,选题上要尽可能与现实需求对路、与党政工作衔接,并善于提出高水准的建议、对策。所谓外引,科研管理部门要具有开放式思维,充分发挥联系各方、组织协调、整合资源、构筑平台、支持激励、推介成果、指导管理的服务作用。要加强与社会各界之间多方位、深层次的接触,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挂钩,开展调查研究,从社会需求出发多方面争取科研立项,为将来研究成果的及时转化奠定良好基础。另外,近年来随着立项种类和数量的不断增加,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完成的国家、教育部课题、省级社科规划课题、各类横向委托课题以及评选的各类获奖成果等日益增多。对此,科研管理部门不能是项目鉴定后就将研究成果存档了事,而应积极探索研究成果的后续管理模式,加强成果延伸,尝试用市场化的手段,采取各种措施主动将优秀成果推向社会,以不断扩大成果的社会效应。
树立精品意识。当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普遍存在着“三多三少”的问题,即对重大问题一般阐述的多,深入研讨的少;简单重复的多,原始创新的少;零碎无序的多,系统有序的少。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公信度,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社会及公众对成果转化应用的期望。这些问题的存在有急功近利的因素,更主要的原因是缺乏自身的优势和特色。为此,科研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贯彻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强化质量意识,力推精品力作,努力推进标志性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特别对一些综合性和多学科的研究型大学来说,科研管理部门更要分清主次、明确重点,要追求有用管用好用,重点扶持优势和特色学科,在具体实践中真正体现强化发展特色、协调发展综合、以特色带动综合、以综合强化特色的管理理念,依靠优势和特色学科的发展,真正产出一批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并及时被社会吸纳和转化,从而促进成果转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注释:
①《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17页。
②任晓:《第五种权力——美国思想库的成长、功能及运作机制》,《现代国际关系》2000年第7期。
③《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688页。
④林坚:《人文社会科学地位、功能及其评价》,《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7年第1期。
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684页。
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日报》2007年10月25日。
⑦参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研管理文集》,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年,第54页。
⑧《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684页。
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日报》2007年10月25日。
⑩《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689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67页。
(12)参见《德鲁克基金会:未来的组织——德鲁克纪念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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