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与民主

效率与民主

武贤芳[1]2015年在《法国地方分权改革与府际关系的变迁》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1982年地方分权改革与法国府际关系的变迁为研究对象,将之置于法国国家构建与政治治理变迁的发展脉络中,在世界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背景下,探讨法国地方各级政府的结构与治理特征,分析地方分权改革对法国府际关系的影响。地方分权改革前法国中央集权的体制里包含诸多分权因素,这是社会党崛起于地方得以进行地方分权的制度条件。地方组织机构与层级的多元阻碍中央对地方的垂直控制,多党制与多元选举体制在地方造就复杂的地方执政网络,多元思想理论形成对中央集权的冲击,欧盟发展更是从外部消解着主权国家的权威。法国地方分权改革以政治分权、行政分权、职能分权、机构分权、法人分权、立法分权、政党分权与社会分权的方式,从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公务法人和社会转移权力。保留国家驻地方机构的同时,法国在地方形成偏重“自治之责”的市镇、“统治之责”的省级和“治理职责”的大区三级自治政府,存在市镇联合体等地域公务法人,文教、商业、行会等诸多公务法人,不同性质的参与主体构成法国地方治理网络,地方分权改革前法国已经呈现分权化的特征。地方分权改革在分权的同时亦在收权,地方权力的实施被施加诸多限制,改革后府际关系依然受制于各种集权。国家和中央政府通过驻地方的国家代表确保政治统一,通过中央各部驻地方的职能部门确保行政一致,通过行政部门保留的立法权力确保立法统一,通过政党政治把地方选举纳入全国选举体系,通过大区计划合同确保经济一致,通过刚性与柔性并举的控制手段确保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与影响力。法国的分权改革有其理论根基与制度框架。法国国家构建从民族国家、宪政国家到民主国家的发展,政府治理历经科层政府、合同政府和整体政府,前者作为法国地方改革的地基,后者作为改革得以进行的框架,使得法国地方分权改革更像是在房屋打好地基、搭建框架之后的内部装修,而不是彻底推翻重来。地基和框架作为法国政治和社会进行改革与发展默而不宣的存在,作为西方宪政国家共识性的存在,值得后发展国家在进行分权改革时借鉴与注意。

马亭亭[2]2015年在《公共价值管理研究》文中提出虽然有关什么是公共行政的规范性价值的讨论自现代公共行政学诞生以来就连绵不绝,但学界始终未有定论。上世纪70年代的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政府合法性危机第一次在实践层面将公共行政的价值问题凸显出来,并逐渐成为了公共行政学需要迫切研究的理论任务。围绕如何突破传统官僚制和建构民主行政,诸多理论范式与流派相应产生出来。在传统公共行政已经无法适应新变化的同时,新公共管理运动通过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重新定义了公民在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和作用,但基于“顾客”身份的民主行政将民主本身囿于狭小范围的做法则更加凸显了科学技术的工具理性,公共行政的价值问题因而被持续激化。上世纪末随着治理理论的兴起,在寻求核心定义的理论诉求下,公共价值的概念被提出。公共价值概念的提出,一方面是治理理论自身发展需要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对社会变迁过程中变革传统管理方式和进行政治重建的回应。本世纪的最初十年,公共价值的概念被欧美学者广泛加以拓展,并最终形成了包括服务、结果和信任的有关公共价值的管理框架,即公共价值管理(Public Value Management)理论。公共价值管理是由企业价值管理和公共部门战略管理发展而来,并借鉴了新公共管理有关民营化的理论内容,结合新公共服务关于治理民主的论述,通过对网络治理内涵的归纳与综合等基础上所形成的公共行政理论。虽然正在进入主流公共行政学研究领域,但至今学界尚未形成有关公共价值管理的统一话语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理论本身的发展创新和规范建构。因此,本文基于规范的研究方法,通过梳理现存研究成果,尝试对公共价值管理做初步的理论架构,包含多维度的概念框架和构成要素;公共管理者角色和使命的转变;对管理过程中政治因素的重新评估;以及基于治理的公共价值管理的实践框架。相较于传统公共行政和新公共管理,公共价值管理在政府核心职能的转变、国家治理关系的重组以及政策过程的调整等方面体现出了超越现存理论的创新性。总的说,公共价值管理重新定位了政府的核心职能,在国家治理结构关系重组的基础上统一了科学管理和人本主义的价值标准,并重新塑造了公共管理者的角色与使命,使行政文化从关注技术转向关注人本身,本质上是一种对现代公共行政的价值重塑。具体来说,一方面,公共价值管理重新建构了决策过程,使公民从权力客体的地位转变为治理主体的地位,并从专业理性的确定转变为对公众真实偏好的探寻,分配效率的获得以政治协商网络的构建为依托,分配效率与民主结成了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公共价值管理重新建构了执行过程,不仅在目标上更加凸出了民主价值;也从政府垄断供给公共服务转变为在公共性规范下的多中心合作供给,而在程序设定上则打破了传统官僚等级制的封闭性而体现出了公平与开放的原则,在公共性的价值规范下内在的指向了治理绩效的获得,技术效率与民主结为了合作关系。基于此,公共价值管理又可被看作是契合后现代社会的政治重建。综合来说,公共价值管理充分体现了治理民主的精髓,不仅拓宽了民主的内涵,使民主从政治领域拓展至行政领域,并在理论上实现了从间接民主到直接民主的转变,使民主在现代公共治理过程中更具操作性和现实意义,为缓和效率与公共性之间长期存在的紧张关系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但是,就目前的研究水平看,围绕公共价值的理论假设依然存在诸多限度,并严重影响了其理论解释力。此外,学界对公共价值管理是否具备范式转换与替代的能力也存在较大争议。同时,合作与竞争、开封与封闭之间的矛盾;治理结构关系之整合的限度;公民参与存在的失败可能以及责任和评估问题的复杂化等都会使公共价值管理在实践中面临诸多困境。作为一个长在成长中的公共行政前沿理论,虽然其理论发展还较不成熟,但公共价值管理在哲学与价值层面对现存公共行政学的反思,以及基于社会转型与制度变迁高度所做的政治重建努力,无疑对转型期中国公共行政学的理论与实践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但需要明确的是,对西方理论的参照必须落脚于本国传统文化和现实因素上。因此,本文在对理论本身研究的基础上思考了公共价值管理的中国语境,包括开掘传统中国儒家政治哲学所蕴含的公共价值要素,通过分析阻碍公共价值生成的伦理困境,尝试建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价值管理的理论体系,并依序从路径、政治伦理、管理者个人、政府及公民社会的角度逐一分析。

马亭亭, 唐兴霖[3]2014年在《公共价值管理:西方公共行政学理论的新发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90年代,作为对治理理论的回应,公共价值的概念被人们提出。围绕公共价值的概念,公共价值管理理论逐渐兴起与发展,并拥有独特的理论主张,即多维度的概念阐述和构成要素,通过政治协商网络定义公共价值,通过合作递送网络生产公共价值,通过有效的责任与评估体系实现公共价值。公共价值管理的理论创新在于:重新组合国家治理结构的关系,重新定义政府核心职能和公共管理者的角色与使命,重新统一效率与民主的价值标准,重新发展与变革民主理论。

胡建华[4]2014年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文中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在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其中心内容是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这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及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全面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就要求必须重视各层次民主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四个民主”的依法实现,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及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广泛权利和自由的依法实现和享有。于此背景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不仅是我国广大农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制度形式,也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所面临的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更是法治中国建设进程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在农村基层的实践发展所面临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论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为指导,从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社会现实出发,运用规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及多学科交叉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从整体上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放置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围绕其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性的研究。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其路径主要有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政府推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居于领导者和主要的推动者地位,法治主要凭借政府所控制的本土政治资源根据政府的目标进行指导设计和建构。社会演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指法治国家的建设是在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社会生活中自然孕育和发展演变而形成的,是社会法治自然生发形成的结果。①两种路径各有特点,政府推进型认为法治国家秩序建设是一种理性的秩序建构,由于中国法治传统的缺乏,主张通过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制力推动法治国家秩序的建构,排斥社会传统资源的积极作用。而社会演进型则认为法治国家秩序的构建不是理性建构的秩序而是一种自然生发发展的秩序,其实现的基础须从社会传统中去为法治的制度性变迁和理性建构寻求基础,而不是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力推动。对此本文认为,上述两种法治国家建设路径各有优劣,应辩证的分析与看待,政府推进型路径强调法治建设是国家必须凭借国家权力进行建设的职责,不重视民间传统社会的作用和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传统文化基础,选择这样的路径,难免导致国家法治建设与民间社会自治的冲突和摩擦,增加法治建设的难度和效度。社会演进型则单纯地强调国家法治建设的自发性和自然性,轻视国家和制度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仅依据这条路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必将艰难而漫长。对此,怎么办?本文认为结合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应高度重视法治国家建设路径选择的多元化,不宜走单一化的路径。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现实基础,应充分考虑到中国的民问传统社会发育和中国国家权力在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的优势的发挥,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互相结合、共同协调发展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建设路径。通过国家法治建设的路径多元化,充分发挥国家和社会民众两方面的积极性,上下联动,在合力形成中共同促进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由此,在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路径中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进行法理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与深刻的现实意义。基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从法理分析的视角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价值理念、生发基础及其法治运行的困境等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这不仅是回应目前学术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问题持续关注和不断深入研究的一种努力尝试,也是本文得以展开研究的逻辑起点与前提条件。论文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进行了探析,并将其与相关概念进行了比较辨析。在全面解构概念的基础上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进行深度的剖析,论文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主要表现在基层民主自治性、基层制度性、基层治理模式性及农民活动方式性等方面,这是对农村民主管理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研究的制度价值基础。同时,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长期发展过程中有其经济、政治、文化及伦理等方面的生发基础。由于国家现有乡村关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语义的模糊性导致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轨道上的运行与发展面临外部、内部困境的制约与束缚。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运行困境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通过其与来自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的法治国家建设路径的理性安排制度的矛盾与冲突,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主要体现为;社会对国家的抵制与融合;自治权对行政权的消解与平衡;权利对权力的制约与平衡。通过对自下而上社会演进型路路径中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理分析,从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路径中加强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就显得非常必要,这也是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域下基于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基础上实现其对法治国家建设推动功能与作用发挥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国家政府的主导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是个系统工程,须从宏观进路与微观的具体路径两个方面进行建构。从宏观进路层面看,我们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首先必须建构起由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及环境等动力机制要素所构成的一个全面系统的动力机制系统,其次需要明确由以人为本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法治均衡原则、民主参与原则及服务社会原则等因素共同组成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着力完善与农村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创设有机衔接、融合与高效运行的动态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机制。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微观方略中,我们认为应遵循对制度实施法治保障的一般规律,重点应从立法、执法及司法保障等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建设进程中所面临的难点与难题,从而构建起比较全面、系统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完整框架。本文立足于学界有关农村民主管理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尝试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法理分析与政府主导型路径中的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比较系统性、全面性的分析研究,这不仅是政治学科研究的重要领域,而且还是法学、历史学及社会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研究的重要内容。本文研究关注的着力点是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实现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国家与农村社会之间和谐互动关系的构建,笔者力图通过该研究能够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一定的智识基础。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与创新性,本论文进一步完善与深化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基本理论的研究,拓展了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保障的范围研究领域,在重点突出、综合系统、全面协调的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法治化建设道路进程中,为我国各地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改革提供了普适性的可资借鉴参考的法治对策的基本思路。诚然,囿于作者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限制,论文中的有些论点与分析论述尚存在不足,个别地方也没有充分展开,这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探讨。

陈锦荣[5]2016年在《瑞典社会民主党治国理政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20世纪初期以来,瑞典社会民主党多次走上执政前台,迄今已累计执政67年。它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建立起的“瑞典模式”,为世人所称道,被冠以“民主社会主义的典范”和“福利社会的样板”。作为一个以民主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工人阶级政党,瑞典社会民主党是如何在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中成功实现了社会主义原则的?又是如何在一个竞争性政党体制下实现了一党长期执政的?它经历了哪些挫折和失败,又进行了怎样的探索和调整?这是政党政治领域一个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从政党治国理政这一研究视角出发,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定量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理论分析、历史梳理、实践探索、经验总结为研究进路,通过阐述瑞典社会民主党在治国理论、治理方式、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探索调整,总结瑞典社会民主党在领导国家治理和突破执政困境上的主要经验和问题挑战,进而探求瑞典社会民主党治国理政经验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启示。全文共包含导论、正文(六章)和结语等三个部分。本文首先界定了政党的定义与功能、回顾了社会民主党的沿革、梳理了治国理政的相关内涵,分析了政党治国理政的意识形态、主要方式、基本规律和影响因素。接着回顾了瑞典社会民主党的建立过程,并从战前与战后两个历史分期对瑞典社会民主党的治国理政历程和执政成效进行了全面总结。论文着重研究了瑞典社会民主党对治国理政的理论探索及其影响。文中以为,随着“人民之家”设想的提出,以及“福利社会主义”、“职能社会主义”、“基金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标志着瑞典社民党人对“瑞典式社会主义”的认识逐渐深化;在这些理论的指导下,瑞典社会民主党相继提出了“中间道路”、“第三条道路”以及新“第三条道路”的施政政策,完善了“瑞典模式”的内涵;在这些理论政策的基础上,瑞典社会民主党逐步形成了效率与公平并重、民主与法治并行、妥协与合作并举、原则与弹性并存的执政方略,这些方略进一步推动了瑞典社会民主党治国理政实践的发展。论文接着研究了瑞典社会民主党对治国理政方式的完善,重点围绕瑞典社会民主党从一个“外生型”政党转变为议会内政党的过程中,是如何适应现有体制成功推进治国理政这一主线展开,具体阐述了瑞典社会民主党如何处理党政关系、怎样健全协商机制和决策系统、如何完善权力制约,以不断提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在研究了瑞典社会民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以后,论文继续阐述了它在治国理政中怎样强化自身建设,研究的重点是其在竞争性政党体制和时代变革的多重挑战下,如何通过巩固和扩大社会基础,调整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改进党的作风保持党的形象来不断扩大自身影响,保持长期执政地位。通过研究,本人认为瑞典社会民主党治国理政的成就和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在推进资本主义的改造中捍卫了本党的核心价值;二是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拓展了“中间道路”;三是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兼顾了效率与公平;四是在倡导阶级合作的理念下促进了社会和谐;五是在一党长期执政的条件下解决了腐败难题;六是在日益复杂的时代挑战中保持了执政优势。这些经验虽然有瑞典国情、文化传统、民族心理等独特因素作为基础,但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组成部分,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仍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值得我们合理借鉴。

刘云凤[6]2016年在《近代以来西方公平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及影响》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平问题在中西方的历史上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中国古代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开始了对公平问题的探究,从对“公”、“平”、“正”、“义”的阐释到对大同社会的美好憧憬,展示了人们对于公正平等社会的向往。西方对公平问题的探究在古埃及就有文字记载,表明公平最初是同人们的劳动实践及分配活动联系在一起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西方的公平思想在不同时期形成了不同的理论派别。中西方历代先贤们的公平思想对于当前中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认识和解决公平问题仍然具有启发意义。20世纪七十年代末,中国社会自改革开放之后,开始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人们的思想观念、社会资源配置方式以及分配方式出现了多元化的局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环境、运行程序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出现了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现象,特别是非市场原因导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反映收入分配平等程度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世界公认的警戒线;改革中各种矛盾的阶段性和集中性爆发,深层次社会矛盾的显现,使得公平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国家和政府也非常重视公平问题,从最初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再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显示了政府解决公平问题的过程与决心。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梳理近代以来西方公平思想在中国的传播与影响,探析不同历史时期西方公平思想在中国传播的历史环境、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媒介、传播受众以及传播效果,总结归纳其中的教训和经验,对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分析、解决当代中国的公平问题可以提供某些借鉴和启示,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在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前提下,采用历史学方法、政治学方法、传播学方法等,对近代以来在中国传播的主要西方公平思想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论文内容包括绪论及六章内容。论文在绪论部分介绍了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论文研究方法与结构、基本概念的界定。在基本概念的界定部分,阐述了“公平”、“公正”、“正义”的异同,介绍了公平的类型等,指出了平等是衡量公平的重要指标。论文梳理了西方历史上的公平思想,筛选出了近代以来在中国传播的主要西方公平思想,包括基督教神学公平思想、契约论公平思想、功利主义公平思想、拉斯基民主社会主义公平思想、罗尔斯的分配正义论、诺齐克的权利正义论、德沃金的资源平等论、沃尔泽和米勒的多元正义论,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也是产生于西方的公平思想,但在性质上与西方其他公平思想截然不同,所以在分类上单独列出。分析了上述公平思想在西方产生的历史背景,并对这些公平思想进行概括、归纳、提炼。西方公平思想随着列强的侵略涌入中国。基督教神学早在唐朝时期就传入中国,在鸦片战争之后随着《圣经》完整译本在中国的出现,基督教神学公平思想开始系统地传入中国,传教士作为基督教神学公平思想的传播主体,通过直接讲道、写作或翻译书籍、创办教会学校、发行报刊等方式进行基督教神学公平思想的传播。基督教神学公平思想在内容上具有麻醉性、消极性,鸦片战争后被列强利用充当了文化侵略的工具,奴化和驯顺中国人民,以利于列强的殖民侵略;另一方面,基督教神学公平思想在客观上冲击了封建社会的等级秩序,成为太平天国的理论来源之一,“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也是西方平等思想在中国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契约论公平思想是随着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传入中国的。资本—帝国主义的入侵加速了中国自然经济的解体,客观上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和愿望的资产阶级改良派认为不仅要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还要学习西方的政治制度及思想文化,西方的进化论思想、天赋人权思想、三权分立思想等逐渐传入中国。契约论公平思想源自霍布斯、洛克、卢梭,其主要内容包括人人生而平等、人人拥有自然权利(天赋人权)等。资产阶级早期改良派王韬、郑观应、何启、胡礼垣较早地接触到或传播了天赋人权思想;资产阶级改良派康有为、梁启超、严复对契约论公平思想的间接或直接传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资产阶级革命派杨廷栋、邹容、刘光汉、陈天华、孙中山也传播了契约论公平思想。西方契约论公平思想是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武器,促使了民众国民意识、权利意识的提高;但也由于救亡图存的工具性,在传播过程中疏离了西方契约论公平思想的本意,从而导致了影响的变异。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改造社会的热潮促使了公平思想的广泛传播。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改造社会的热潮中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开始传入与传播,功利主义公平思想也得到了传播。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李大钊、李达、陈独秀、陈望道、毛泽东等通过在一些报刊上发表文章、翻译出版书籍、成立马克思主义研究机构等方式对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进行了传播;一些国民党人也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的传播;“问题与主义”之争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的传播。此时期传播的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主要是社会制度公平思想,即铲除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美好社会,对经济公平也有一些探讨。胡适、高一涵等在知识界传播功利主义公平思想。功利主义公平思想影响主要在理论层面,是五四时期“民主”的思想资源,“科学”的重要内容,是改造国民性、增强国民个人权利意识的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指出了公平社会的新方向,其影响在不断扩大,并且开始从理论走向实践。20世纪三四十年代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与其他公平思想展开博弈。具体来说,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新专制主义在制度公平方面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博弈。李达、李一氓、吴亮平(吴黎平)、郭大力、王亚南通过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翻译出版马克思主义著作传播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于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的传播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中国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自由主义思潮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民主社会主义,主要传播者是罗隆基、张君劢、张东荪、施复亮等人。民主社会主义的实质是资产阶级的改良主义,所谓“计划化民主国家”的公平社会难以实现。新专制主义覆亡、自由主义式微、马克思主义(新民主主义)胜利,这是历史和人民的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三十年,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在践行中出现了曲折,在建立相对公平的基本制度之后,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在实践中进行了探索,出现了波折,由最初的追求平等到陷入了平均主义的误区。此时期传播的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主要是社会制度公平思想、分配公平思想。马克思主义的分配公平思想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是权利原则和按劳分配原则,在共产主义社会则是按需分配原则。诸多主客观因素影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的解读与实践,使之附着了中国传统大同思想与平均主义的色彩。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平思想的传出现了新气象,因此从市场经济的视角分析当今中国社会对公平正义思想的吁求,从起点公平、机会公平、结果公平方面透析西方公平思想的影响。传播的主要西方公平思想包括罗尔斯的分配正义论、诺齐克的权利正义论、德沃金的资源平等论、沃尔泽和米勒的多元正义论。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得到了新的发展,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仍然居于主导地位,可批判借鉴西方其他流派的公平思想,以利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公平正义理论体系的构建。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的传播历程启示我们在当今时代应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的各类传播主体的潜力、充分发掘各类传统传播媒介和新媒介的功能,还应重视马克思主义公平思想的中国化实践,以增强马克思主义及其公平思想的传播力,巩固其主导地位。

尤春媛[7]2011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视野中的契约文明与法治政府建构》文中提出本文以政治学、伦理学和法学等多学科知识为研究基础,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从契约与法治、政府的历史和逻辑关系维度,探讨了契约、契约论及契约文明的内在关联,分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文明的制度基础和政治诉求,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特有的政治和法治文化以及社会契约关系,尝试探索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构的契约理据、实现路径与制度构建,以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中法治政府的基本内涵和价值理念找寻政治哲学资源,为法治政府的合理建构提供制度框架。契约在中西方不同的语境里,有着渊源不同的概念内涵和观念维度,由此也在中西方不同的文化和制度背景中演绎出迥异的契约理论和复杂的实践发展脉络。历史和逻辑地看,适用于私人领域的经济契约、私法契约与适用于公共生活领域里的社会契约或政治契约虽然有着紧密的关联,但它们分别是自己路径依赖和自身演化的产物。伦理的、政治的和公法契约观念在作为政治哲学意义上的契约观念(即传统社会契约论)中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并在契约论那里获得了自己系统化的经典形态。契约论经久不衰、永不枯竭的灵感源泉不在于其政治、伦理规范意义,而在于蕴涵于契约关系、并最终指引人类走向契约文明的契约精神。契约文明是借助于其他物质性、精神性或制度性的文明形态予以表现的,集中体现自由、平等、理性等契约精神的人类文明形态。它内含契约理念文明、契约关系文明与契约制度文明的逻辑结构,内容渗透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诸领域,成为全人类共同的文明财富。契约文明具有制度伦理与社会伦理的契约伦理意蕴。从契约文明的制度性文明形态看,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是其经济制度基础。以契约精神体现出来的契约文明的精神性价值追求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契合了市场本身蕴涵的自由、平等、功利和理性的正义原则,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实践初级阶段的必然选择,它呼唤着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和市民社会健康发展的契约精神和契约文明。社会主义倡导的契约文明是重新解释和界定的制度文明,所要实践的是创设新的条件,使契约关系建立在真正平等的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并将契约规则和契约伦理广延到政治和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作为社会共同体的基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契约文明相适应的法治政府,是契约制度文明的政治权力诉求和必然选择。作为社会伦理维度的公共契约,是中国解决法治政府建构问题的重要概念和范畴媒介,也是法治政府建构的契约理据。然而,公共契约的不完全性揭示了法治政府建构的契约困境。马克思的契约正义观为我们提供了摆脱法治政府契约困境最优解的思维理路和方法。马克思主义的契约观是蕴涵真正自由和平等价值内涵的契约正义,它超越了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的契约正义即交易正义,或仅仅是经济正义或法律正义的论证,是一种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制度正义和社会正义,因而是一种融合政治、经济、道德、法律范畴的综合性价值尺度,它的实现受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制约,是一个从不完全性契约走向完全性契约的历史发展过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契约正义在经济上必然要求变革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合理、不道德的契约关系和契约制度,政治上坚持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的民主的国家制度,建立真正反映人民意志、具有社会主义契约伦理意蕴的法治政府,而这样的政府是以法治理性为根基,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底蕴,以行政正义为核心价值取向,走向完全性契约的法治政府。契约论既是一种以实质性问题为中心的知识论,也是一种以逻辑和程序问题为中心的方法论。作为自由主义法治政府证成的契约方法论,其逻辑推理的方式是典型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契约方法论从关涉价值的实质性问题向与价值无涉的交往的程序合理性这一形式的转化,不仅获得了对现实生活更大的解释力和指导性,而且具有了积极的规范和制度建构意义。尽管如此,契约方法论不仅隐含着最根本的局限,即如何认识和合理解释社会对于个人的某种先在性或价值优先性,而且还隐含着对程序正义和程序伦理的重视而有忽视、甚至背弃实质正义和实质伦理之可能。马克思主义的民主契约法律观及其方法论,在批判性地继承和吸收自由主义契约方法论的基础上,坚持人民主权原则,运用民主契约法律观的整体主义方法,构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真实集体,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治政府的建构提供了方法论指导。社会和谐自古以来就一直是人类的政治理想,任何一种政治形式都在寻求一种社会和谐,差别仅在于对社会和谐内容的理解及其实现方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求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和谐,契约方式是实现这些关系和谐进而达至社会和谐的基本方式,法治政府则是通过契约方式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法治政府的建立,必然要考量中国传统伦理政治和契约文化的特殊境遇,努力创造推动契约社会生成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并在吸纳西方契约文明与法治文明,借鉴其法治政府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东方社会政治、法律发展中政府的推动作用,通过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以及它们各自内部权力或权利关系的契约式互动,建成权利制约权力、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利,私法与公法协调、融合的法治政府。探讨法治政府之中国式契约选择,乃是出于对理想的中国政治体制的法律追寻。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特色法治政府的建构来讲,宪法契约是法治政府民主契约的基本实践形态,并以法治政府的建构为根本保障。法治政府对宪法契约之保障,根本上取决于经济、社会生活的契约化与中国特色契约性社会整合机制的形成。建立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契约化与契约性社会整合机制基础上的法治政府,其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必然倡导契约行政。契约行政体现了法治政府的契约规则和契约文化,要求公共管理者既要遵守契约伦理,又要坚守公共行政精神。契约行政的法制化决定契约行政的有效性和公平性,是实现二者统一的有效途径。

王海稳[8]2010年在《当代中国的民主技术研究》文中指出民主技术是政治学的一个新话语。当今时代,在民主作为一种普适性的价值理念越来越被人们接受之后,人们对民主的关注也越来越从价值层面转向价值层面与技术层面相结合的方面。因为民主本身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更加依赖民主技术的发展程度。从雅典城邦用抽签、贝壳放逐(也译为陶片放逐)、投豆子等民主方法,到近代代议制民主技术的出现,再到当代电子民主技术以及协商民主技术的问世,都体现了人类对民主技术的探索和不懈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也离不开民主技术的支撑,对民主技术的研究和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一问题也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课题。作为政治学研究的一个新视角,如何构建民主技术的基本理论,是有效地进行当代中国民主技术实践研究的前提。本论文正是从民主技术的理论构建出发,进而分析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现状、困境及其产生原因,并试图通过揭示民主技术的发展创新途径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有效运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价值的逐步实现。论文首先对当代中国民主技术的研究进行论域界定。本文所言的“民主技术”是基于政治学的学科范围而非技术哲学的学科范围,区别于程序民主,并且对民主限定为“现代民主”即代议制基础上的宪政民主,进而分析在这一民主过程中的民主技术的具体类型及发展演变。这是进行本课题研究首先需要确定的前提。论文尝试对民主技术的基本理论进行构建。通过对民主技术的概念和内涵,本质与特性,结构、形态与功能等具体范畴进行分析,建立对民主技术的初步认识;进而从宪政民主过程视角对民主技术进行选举民主技术、决策民主技术和监督民主技术三大技术类型的分类,并分别详述了各自发展演变的历史和具体的技术内容;最后,在对民主技术进行合理性和可行性的综合评价体系的构建的基础上,对一些典型的民主技术进行分析,使之更能清晰地了解民主技术的功效及其运行环境。论文的落脚点是阐述当代中国民主技术的发展。在第四章、第五章的内容中,首先是对中国民主技术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接着,重点对当代中国民主技术的发展成就和困境进行具体分析,认为,当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民主技术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正常运行。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民主技术还处于发展的初期,还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民主技术的供给与合理性不足,民主技术的人为操作或违法操作导致民主技术运行的形式化和结果的负向化,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社会主义民主价值的实现,使社会主义的民主理想仅仅是“看起来很美”,与民主实践形成反差。导致这种发展困境的原因除了民主技术本身的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受制于当代中国的政治生态环境的不成熟。最后通过对民主自身的发展逻辑及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方向的分析,得出选举民主技术是当代中国民主技术发展的重点领域,详细分析了当代中国选举民主技术的不足与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价值的实现还要建立在立足我国国情基础上对民主技术的突破与创新,论文第五章详细分析了当代中国民主技术运用和创新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意义。即训练和培养生活在得到长足发育的公民社会基础上的现代公民、促进民主的“增量”发展、增强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和形成和谐、有序和稳定的政治秩序。还通过对当代中国民主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与外在条件、创新的原则进行剖析,进而分析当代中国在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和监督民主的民主过程中民主技术的具体创新方向,为当代中国加快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提供一定的借鉴。论文最后对当代中国民主技术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认为虽然当今中国甚至当今世界的代议制民主制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一些缺陷,需要通过进一步扩大参与式民主来弥补,但代议制依然是当代中国民主运行的主要民主机制。因而得出当代中国民主技术的发展趋势有四:一是代议制民主技术的不断完善和精确化;二是参与民主技术的不断发展,如协商技术的发展;三是新技术在民主政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如电子民主技术等;四是推进民主技术的制度化建设,以科学的制度设计确保民主技术的客观真实性和有效性。

刘月岭[9]2013年在《马克思制度伦理思想研究》文中指出马克思伦理思想,蕴涵着深刻的启蒙思想与鲜明的人道主义精神,洋溢着独特的理论气质。从根本上说,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是一种追求人人平等、自由与发展的正义论,是具有实践特色的人道主义宣言,是通过制度路径实现人的解放与自由的伟大指南。变革社会制度是马克思伦理思想的实践路径,制度伦理成为彰显马克思伦理思想的基本维度。马克思的理论创作与社会实践历程表明,其制度伦理思想的发展轨迹可以分为三个基本阶段。一、启蒙思想的熏陶。马克思青少年时期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经过中学、大学时代一直到担任《莱茵报》主编,把理性的国家、法律制度当作实现自由的基本方式。二、实践经验的反思。马克思从解决“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开始,关注经济关系对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平等的经济制度是人获得解放的根本途径。三、理想目标的追求。经过长期的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马克思认为,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物质条件,政治民主与经济平等的制度条件,是实现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现实基础,自由人联合体是人获得解放的最终归宿。通过制度建设使政治权力与社会财富成为每个人占有自身本质的社会力量,消除人的各种异化现象,实现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需要赋予各项社会基本制度以自由、平等、发展、民主的基本原则,把人的解放与自由作为各项社会基本制度的根本目标。正确理解与对待马克思制度伦理思想,是发展与实践马克思制度伦理思想的前提。马克思明确指出,共产主义运动是一种现实的运动,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政治上获得初步解放基础上追求社会解放从而实现人的彻底解放的过程。因此,马克思对待政治解放、社会解放及资本主义社会,坚持批判、发展、扬弃的态度与观点。他的道德思想与其制度伦理思想相辅相成,兼具实践指向与个人本位的特征,以自由个性与自由人联合体作为对未来美好社会状况的憧憬。马克思制度伦理思想的现实目标,既有作为人的全面发展条件的功利,又有代表着人的平等、自由与民主的正义。要正确地对待马克思制度伦理思想,需要同马克思一样,对思想理论与社会现实都要坚持批判、发展、扬弃的态度与观点,而不是教条主义地、偏狭地、表面化地对待理论研究与社会现实。马克思的思想不仅在马克思本人看来是发展的、开放的、实践的,后来人学习、理解、坚持、实践马克思的思想,也应该同马克思一样,坚持这种态度与观点。只有从整体上、根本上把握马克思制度伦理思想的要义,正确理解与对待马克思制度伦理思想,才能真正实践马克思制度伦理思想的基本原则,达到马克思制度伦理思想的根本目标。实现马克思制度伦理思想的根本目标,需要一定的现实条件。在这些现实条件中,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平等的经济制度及以其为基础的真正自由、平等、民主的政治制度与公正的法律制度是社会条件,较为普遍的人的理性成熟与道德发展以至公正文化的形成,是人性条件。这三类现实条件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共同推进马克思制度伦理思想基本原则的实施与根本目标的实现。发达的物质条件为人的感性欲望的满足,为较为普遍的人的理性成熟与道德发展以至公正文化的形成,继而为正义社会制度的建立与维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正义的社会制度为创造发达的物质条件,为公正的财富分配与各项权利的获得,为包括理性成熟与道德发展在内的人的全面发展,铸就了有力的保障。较为普遍的人的理性成熟与道德发展及公正文化的形成,为正义社会制度的建立、维系与发展,为人的本质得以实现所需要的各种物质条件的生产、创造,提供了不竭的力量源泉。实现马克思制度伦理思想根本目标的过程,就是不断促进与建设这些现实条件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又是通过各种有效的实践路径进行的。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马克思制度伦理思想的实践路径,首先是无产阶级通过阶级斗争与政治革命实现国家政治制度的变革,继而建立社会占有与支配生产资料的经济制度,完善真正自由、平等、民主的政治制度与公正的法律制度。用和平的或暴力的方式,通过政治、法律的途径变革资本主义各项制度,是实践马克思制度伦理思想的基本思路。自由、平等、民主与公正,是“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对政治、法律制度的根本要求,是赋予政治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这种根本要求与基本原则同样也赋予了经济制度,目的是为了让社会财富不再成为一种异化的压迫、剥削、奴役人的社会力量,而是成为一种实现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社会力量。尤其是,从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国家,要注意政治解放与社会解放作为人的解放的两大维度,政治民主、法律公正的独立价值与经济平等的现实意义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关联。通过民主的政治制度与公正的法律制度,实现、维护与发展平等的经济制度,以平等的经济制度为基础,不断革新民主的政治制度与公正的法律制度。对经济制度而言,无论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或者二者的混合形式,根据现实条件,都可以成为实现每个人共同支配与平等分享社会财富的具体形式。民主的政治与公正的法律,尤其是宪政体制,已成为近现代文明国家典型的治国方式。总之,在马克思的理论视野中,政治民主与经济平等作为人的解放的两个基本目标,是通过各项自由的社会制度来实现的。

王磊[10]2017年在《公共行政中的“效率-民主”张力及其社会基础——基于公众参与政府环境绩效评估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通过对公众参与政府环境治理评估的实证分析,本研究表明,参与评估受客观效率和规范效率影响,客观效率和规范效率的提升均会促进公众对政府绩效给予更高的评价。本质上,参与评估在理论上可以回归到民主行政理论,并表现为参与评估在形式与内容上对民主行政理论的表达,构成了参与评估的二重性功能。通过阐释民主行政与参与评估之间关系,缘起于西方的民主行政理论在转型中国具有现实的社会认同基础,反映为公众对效率与民主两者的支持与需求。在更深层意义上,民主行政理论及其实践会促进转型中国在合法性资源方面的拓展。

参考文献:

[1]. 法国地方分权改革与府际关系的变迁[D]. 武贤芳. 浙江大学. 2015

[2]. 公共价值管理研究[D]. 马亭亭. 上海交通大学. 2015

[3]. 公共价值管理:西方公共行政学理论的新发展[J]. 马亭亭, 唐兴霖. 行政论坛. 2014

[4].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D]. 胡建华. 华中师范大学. 2014

[5]. 瑞典社会民主党治国理政经验研究[D]. 陈锦荣. 中共中央党校. 2016

[6]. 近代以来西方公平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及影响[D]. 刘云凤. 扬州大学. 2016

[7].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视野中的契约文明与法治政府建构[D]. 尤春媛.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1

[8]. 当代中国的民主技术研究[D]. 王海稳. 苏州大学. 2010

[9]. 马克思制度伦理思想研究[D]. 刘月岭. 湖南师范大学. 2013

[10]. 公共行政中的“效率-民主”张力及其社会基础——基于公众参与政府环境绩效评估的分析[J]. 王磊. 江淮论坛.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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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与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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