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主体,妙解句意论文_张家浩

巧用主体,妙解句意论文_张家浩

张家浩(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 曲阜 261041) 摘要:阅读能力是高考语文考查的重点,探究能力是考查的热点。想要理解好重要句子的意思,可以采用主体法,找出句子中的关键主体,结合主体的特征及表现循序渐进地破解句子的意思。在日常课文教学中以及高考试题的练习中,均可以运用主体法。通过主体法来探究句意,我们可以给予学生一种看问题的新视角、新方法,让学生有条不紊地、循序渐进地去探究问题。 关键词:主体、句意、高中语文、阅读能力、探究能力 中图分类号:G62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SSN1672-6715 (2018)11-060-01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强调:“阅读是一个人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1]因此,阅读能力是高考语文命题的重点。新课改后,探究能力的考查成为考试的热点,“高考应该有效检测考生的探究能力,正确引导语文教学对学生探究能力的培养” [2]那么,笔者想借杨绛的《老王》一文的主旨句的探究理解来给大家介绍一种破解句意的好方法——主体法。 《老王》是一篇写人记事的散文,杨绛用平实的语言,叙写了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不幸者,既写出了老王生活的苦、老王内心的善,也体现出对老王的同情和内心的悲酸,含蓄地提出了关怀不幸者的社会问题。文章的主旨句是“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那么,该主旨句该如何巧妙地理解呢? 我们可以采用主体法。什么是主体法呢?主体法,就是找出句子中的关键主体,结合主体的特征及表现来有层次地、循序渐进地破解句子的意思。在“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中,关键主体是“幸运的人”“不幸者”,这两个主体是一对宏观主体。放眼该文,我们完全可以找出一对微观主体,即“作者”“老王”,这两个微观主体,恰好分别与“幸运的人”“不幸者”相对应。 首先,从纵向上来看。“老王”为什么是“不幸者”?“作者”为什么是“幸运的人”?回到文中,我们不难发现,老王的不幸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职业上,依靠一辆破旧的三轮车维持生活;家庭上,打了一辈子光棍,孤苦伶仃;身体上,眼睛残疾,生意受影响;住所上,小胡同荒僻,小屋塌败。而“作者”之所以还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人”,是相对于老王的命运而言的。 然后,从横向上来看。先从一对微观主体上看,与老王一生的劳苦相比,作者在文化大革命中所受的折磨算不上什么,可以说是幸运的人。所以,作者作为幸运的人,应该去关爱老王这样的不幸者,帮助他,让他过上好日子。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作者发现自己对老王的关爱更多的是一种同情,是一种相对不平等的爱,并没有接受底层劳动人民最真挚、最质朴的情感,没有真正地去理解、尊重他们,还是有一定的距离,而且对社会不公的社会现象无能为力,所以作者感到“愧怍”,暗含对社会不公的批判。再从一对宏观主体上看,在现实社会中,总会有幸运的人,同样,也会有不幸的人,幸运者有责任去关爱不幸者,关注他们的命运,帮助改善他们的处境。在现实社会中,幸运者对不幸者的关爱程度还很不够,而且对社会不公的现象无能为力,所以会感到“愧怍”。 最后,我建议应该把文章中的微观主体升华到宏观主体之后,再回归到现实中的具体主体中,让学生去深切地体会。比如,在讲到这里时,完全可以举出唐嫣援助西藏女大学生的事件,通过唐嫣对西藏女大学生的爱,让这种关爱真真实实地淌入学生的心里。郭德红在《让学生回归现实生活学语文》中提出:“语文来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面对语文教学存在少、慢、差、费的现状,语文教学应遵循母语教学规律,以生活体验为原型,以实践活动为载体,使语文教学与生活相联系,让学生更加热爱生活和品味生活,真正走向学语文、用语文的广阔而丰富的天空。”[3] 在全国卷中,理解句子的含义一类的题同样可以采用主体法。以2018年高考语文全国I卷文学类文本阅读的《赵一曼女士》第5题为例:小说中说赵一曼“身上弥漫着拔俗的文人气质和职业军人的冷峻”,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该题旨在考查学生理解重要句子的意思以及概括信息的能力。第一步,找出题干的关键主体“文人”和“军人”。第二步,找到关键主体的考查特征,分别为文人的拔俗气质和军人的冷峻。第三步,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作答,文人的气质有雅致、浪漫、睿智等,然后在文章中,探究发现这些特征的体现,比如喜欢丁香花、深情回忆往事、感化青年。军人的特点主要有意志坚定、不怕牺牲、冷静沉稳,然后在文章中,探究发现这些特征的体现,比如严打而不屈、笑看死亡、母爱大义。第四步,组织答案。从文人的气质上看,喜欢丁香花,情趣不俗;时常深情,甜蜜回忆战斗生活,文雅浪漫;用真情感化青年,智慧过人。从军人的冷峻上看,严刑拷打而不屈,意志坚定;笑看死亡,从容不迫;充满母爱,不忘大义,沉稳有智慧。 “探究性试题是有一定文本深层的、需要多方探索和深入研究的、有‘我’有‘思’的文本解读题”。[4]通过运用主体法来探究句意,我们可以给予学生一种看问题的新视角、新方法,让学生有条不紊地、循序渐进地去探究问题。学生拥有了丰富的思路,才能临题不惧,从容应对。主体法不仅仅作用于语文学科,对思想政治、历史等学科也有一定作用,学生可以举一反三、迁移运用。 参考文献: [1]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8. [2]滕世群.高考应该有效检测探究能力[J].北京:中学语文教学,2010:3. [3]郭德红.让学生回归现实生活学语文[J].湖北:中学语文,2012:16. [4]程振理.2011年高考阅读探究题命题探讨[J].中学语文教学参考,2011:8.

论文作者:张家浩

论文发表刊物:基础教育课程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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