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探讨和对比不同时机应用高压氧治疗重度颅脑外伤临床效果。方法:对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进入我院安排治疗的96例重度颅脑外伤患者进行分析,所有患者平均分成2组,每组48例,分组依据随机数字表法。在受伤后15天至30天之间为对照组患者安排高压氧治疗,在受伤后10天至15天之间为观察组患者安排高压氧治疗,记录比对患者苏醒所用平均时间、 GCS及ADL评分情况以及GOS等级分级情况。结果:苏醒平均用时比对,观察组患者较对照组患者,用时更短,P<0.05; GCS评分和ADL评分比对,观察组患者较对照组患者,明显升高,P<0.05;GOS等级分级比对,观察组患者较对照组患者,GOS等级为Ⅴ级以及Ⅳ级的患者,明显增加,P<0.05。结论:早期对重度颅脑外伤患者应用高压氧治疗,不仅能将患者的苏醒时间减短,而且能将患者的ADL及GCS评分大幅提高,提升临床救治疗效,临床意义重大积极。
【关键词】重度颅脑外伤;不同时机;高压氧
【中图分类号】R6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7)25-0117-02
颅脑外伤临床中多由坠落事故、工伤事故及交通事故引起,在脑外科疾病中较为多发[1]。目前,临床中普遍认为高压氧治疗效果显著,但是治疗时机的选择并没有确切的界定[2]。为了探讨和对比不同时机应用高压氧治疗重度颅脑外伤临床效果,本文对2015年2月至2017年2月进入我院安排治疗的96例重度颅脑外伤患者进行分析,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将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进入我院安排治疗的96例重度颅脑外伤患者列入分析中,将所有患者平均分成2组,每组48例,分组依据随机数字表法。观察组患者资料情况:男28例,女20例,年龄分布在20岁至80岁之间,年龄平均数值为(42.18±5.34)岁,对照组患者资料情况:男27例,女21例,年龄分布在19岁至79岁之间,年龄平均数值为(43.22±5.98)岁。通过MRI/CT颅脑检查进行确诊,并经过检测证实,患者未出现肝功能不全障碍,颅底未造成骨折,脏器未受到严重损伤,脑部未发生器质性病变。观察组患者发生重度颅脑外伤的原因包括:钝器损伤3例、利器损伤3例、坠落损伤10例、交通事故损伤32例。对照组患者发生重度颅脑外伤的原因包括:钝器损伤4例、利器损伤2例、坠落损伤12例、交通事故损伤30例。两组患者的临床一般资料和疾病形成原因以及病症等情况对比,差异不显著,P>0.05。
1.2 方法
患者入院后,给予常规的抗感染药物、促进神经细胞代谢及脑苏醒药物、脱水及保护脑细胞药物等对症治疗,对于出现瞳孔散大脑疝表象患者、严重脑水肿伴随脑裂伤导致意识不清醒患者以及具有开放性脑部损伤的患者应立即安排手术治疗。所有96例患者实施高压氧治疗,在受伤后15天至30天之间为对照组患者安排高压氧治疗,在受伤后10天至15天之间为观察组患者安排高压氧治疗。治疗压力参数选择在2ATA至2.5ATA之间,吸氧时间安排在60min至80min之间,每天进行1次高压氧治疗,1个治疗过程时间定为10天,患者根据实际病情需要接受3至4个疗程的治疗,对于病情严重需要继续进行高压氧治疗的患者,需要根据患者的身体情况安排1周至2周的的间歇时间。
1.3 评价指标
记录比对患者苏醒所用平均时间、GCS及ADL评分情况以及GOS等级分级情况。格拉斯哥昏迷评分简称GCS评分,包括语言功能、睁眼能力及肢体运动功能评分。格拉斯哥预后分级简称GOS分级[3],Ⅴ级,恢复状态良好,能够进行正常基础的工作以及生活;Ⅳ级,残疾评定为中度,但可以自理生活;Ⅲ级,残疾评定为重度,需要他人协助生活;Ⅱ级,长期维持在昏迷及植物状态下生存;Ⅰ级,患者死亡。ADL评分是指预后情况和日常生活能力评分,分数越高,说明恢复情况越好[4]。
1.4 统计学方法
数据处理使用SS20.0软件,表示计量资料经过均数±标准差或者百分数,χ2检验、t检验比对数据,P<0.05,有差异。
2.结果
2.1 比对两组患者苏醒平均用时及GCS评分情况,详见表1。苏醒平均时间比对,观察组患者较对照组患者,用时更短,P<0.05;GCS评分比对,观察组患者较对照组患者,明显升高,P<0.05。
表1 比对两组患者苏醒平均用时及GCS评分情况
3.讨论
由于坠落高空事故、工伤事故及交通事故多发,造成颅脑外伤在临床中变得极为常见,高压氧治疗颅脑外伤,效果显著。高压氧治疗能够迅速增加组织内部氧含量及血液内部氧含量,增强动脉血氧分压,增加氧储备量,促使组织内部毛细血管的弥散半径扩大,对病灶内部脑组织的缺氧症状得到快速有效的改善[5]。
为了探讨和对比不同时机应用高压氧治疗重度颅脑外伤临床效果,本文对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进入我院安排治疗的96例重度颅脑外伤患者进行分析,在受伤后15天至30天之间为对照组患者安排高压氧治疗,在受伤后10天至15天之间为观察组患者安排高压氧治疗。治疗情况显示,苏醒平均用时比对,观察组患者较对照组患者,用时更短,P<0.05;GCS评分和ADL评分比对,观察组患者较对照组患者,明显升高,P<0.05;GOS等级分级比对,观察组患者较对照组患者,GOS等级为Ⅴ级以及Ⅳ级的患者,明显增加,P<0.05。
综上所述,早期对重度颅脑外伤患者应用高压氧治疗,不仅能将患者的苏醒时间减短,而且能将患者的ADL及GCS评分大幅提高,提升临床救治疗效,临床意义重大积极。
【参考文献】
[1]任小罡.不同时机应用高压氧治疗颅脑外伤的效果对比[J].中国当代医药,2014,21(23):63-66.
[2]夏铭飞.对重度颅脑外伤患者实施早期高压氧综合治疗的临床效果分析[J].中国实用医药,2014,9(23):196.
[3]齐涛.高压氧治疗的时间段对于重度颅脑外伤患者治疗效果的影响[J].当代医药论丛,2014,12(6):259-261.
[4]韩文军.重度颅脑外伤应用高压氧早期综合治疗的疗效观察[J].中国医学工程,2014,22(10):97.
[5]梁永俊.高压氧早期综合治疗对重度颅脑外伤疗效的影响[J].实用临床医学,2014,15(7):52-53.
论文作者:刘进来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7年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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