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若干问题_社会主义改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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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这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东方大国实现社会主义,是前人从未遇到的历史课题。对此,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通过不断实践和总结经验,提出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独特构想,并在此指导下领导进行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使新中国经过新民主主义进入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如何认识这段历史,一直是学术界的一个热点,目前仍有待于深化研究。

一、关于过渡的最初设想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是通过人民民主主义实现社会主义,这是20世纪30年代毛泽东在一些文章里阐述的基本思想。这时,他已经认识到,在封建生产关系的废墟上将不可能直接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必须经过人民民主主义这个中间转换的社会形式。这个社会的前身是封建主义的社会(近百年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后身是社会主义的社会。此后,他发表了《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两篇著名文章,对上述观点进一步展开: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必须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民主主义的革命,第二步是社会主义的革命。根据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特点和主要矛盾,只有先经过民主主义革命,铲除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解放被束缚的社会生产力,才能造成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真正基础。中国革命的这两个阶段必须有机衔接,为此必须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作为中间转换的社会形式。总之,“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相结合,这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709页)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中,他进一步指出:在中国,为民主主义奋斗的时间还是长期的。“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联合统一的国家,没有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即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发展,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一句话,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60页)

1948年9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 是第一次规划新中国建立蓝图的重要会议。会上,毛泽东明确指出:新中国社会经济的确定性质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既不是什么新资本主义,也不能搞农业社会主义;只有新民主主义经济,才能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准备。他在回答到底何时开始向资本主义全线进攻时说,也许要十五年。1949年3月, 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代表党中央进一步明确,必须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一定发展再向社会主义过渡,中国实现工业化是实现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基础。根据这一精神,全会决议把中国向社会主义发展的步骤概括为,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按当时设想,这两个转变不是同步进行,而是先实现第一个转变,再实现第二个转变。同年9月, 毛泽东在中央团校第一期学员毕业典礼上,回答中国何时进入社会主义的问题时说:20年后,我们的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看其情形即转入社会主义。在同月的政协会议期间,当回答党外人士关于中国何时进入社会主义的问题时,又说大概二、三十年吧。

对于党和毛泽东是否曾有过一个新民主主义的社会构想,这个构想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形态的理论,即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短崭的过渡时期还是一个长期的、独立的历史阶段,学术界认识很不一致。根据以上历史考察,应该承认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基于对国情的分析,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构想,并在新中国建立前后形成为比较系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认识这一问题,主要应从当时的中国国情和毛泽东等中央领导的思想实际出发。当时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不是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因此,社会发展的阶段不可能完全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形态的理论来实现。而新民主主义社会正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个重要的中间转换形态,其本质特征是保护和利用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组织形式,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强大的物质基础。正是按照这一构想,建国头3年,党和毛泽东领导人民进行了新民主主义的建设实践, 取得巩固政权、稳定和恢复国民经济、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铺设道路的伟大成就。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标志着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放弃

经过3年实践,到1952年下半年, 由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土地改革即将结束,毛泽东在如何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产生了一些新想法。

同年9月,他在中央书记处会上说: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 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经过半年多酝酿,1953年6月15日, 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上第一次对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内容作了较完整的表述,即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中央政治局接受了这种意见。此后,总路线的内容又作过一些修改,主要是增加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的提法;将“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内”,改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内部说法是18年,即从1953年起的3个五年计划加上国民经济恢复的3年);将“国家工业化”改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同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转发经毛泽东两次修改、中央宣传部编写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对过渡时期的理论和路线作了全面阐述。

过渡时期总路线简单说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化三改”,实质是改变生产关系,改造私有制,即把资本家所有制、个体所有制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的设想和当时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模式改造成为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使公有制占统治地位,成为我国社会的唯一经济基础。总路线提出新中国成立之日就是向社会主义过渡之始;改变了革命胜利后首先集中力量实现工业化,然后再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主张,而提出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步进行;提出在没有农业机械化的情况下,经过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等形式,也可以实现农业集体化;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发挥的政策改变为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方针,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对资本主义经济实施社会主义改造。

为什么发生如上改变?这是毛泽东和党中央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进行实践并在此过程中再认识的结果,是根据列宁的过渡时期学说,对中国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问题不断探索而得出的新认识。学术界对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时机、主要内容等问题的认识不一致,分析这个问题的角度也不尽相同。从总结历史教训的角度看,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虽有客观的现实基础和理论认识上的依据,也是认识上的一种深化,但毕竟标志着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放弃,反映了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的主观急躁心理。

诚然,经过3年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中国已建立起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党和政府积累了利用、限制私营工商业的经验以及在农村开展互助合作的经验,具备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定条件和现实可能。但是必须看到,在酝酿和提出总路线的过程中,毛泽东和党中央对我国国情,特别是对我国经济文化的落后状况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缺乏足够坚定的认识,又过多接受了苏联过渡时期理论与实践的影响,从而使过渡时期总路线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足。由于放弃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开始了向社会主义的全面过渡,就在实践中过早地采取了社会主义步骤(而这是当时最耽心犯“左”的错误的一个方面,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思想并不是否认过渡时期的变化性,而是想在社会发展阶段和基本政策上避免混淆阶段性,犯性急的毛病),导致在过渡时间上要求过急,在达到的目标上定位过高,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弊端和消极作用估计得过于严重,急于要消灭它,建立纯而又纯的单一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些不足,给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了不良影响。

三、三大改造使中国进入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剥夺资本家占有的全部生产资料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所有,这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原则。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把暴力剥夺、强制没收作为唯一手段,而曾设想用和平的方法把资本家的财产收归国有。列宁也曾提出对那些愿意接受国家资本主义的资本家谋求妥协,实行赎买,但由于俄国资产阶级的反抗而未能实现。

在中国,和平赎买政策取得了成功。这是因为在民主革命时期,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建立了政治联盟,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民族资产阶级除了有剥削工人阶级的一面之外,还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这种情况决定了工人阶级可以继续同民族资产阶级保持政治联盟,并且还有必要同民族资产阶级结成经济联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这一面加以利用,使之成为国营经济的一种辅助力量。毛泽东和党中央还特别强调,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坚持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以推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健康地向前发展。但上述正确的认识和政策并没有在实践中很好地贯彻始终,结果到1956年底,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比原来设想的时间提前了11年而宣告完成。至此,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确立起来。

不可否认,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大变动,是中国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变革。它在没有引起社会大震动的情况下,消灭了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剥削制度,使亿万劳动人民从此结束了被奴役的命运,奠定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这里的问题是,当时和多年以来,我们都笼统地认为三大改造完成后进入了合格的社会主义,而没有考虑它的阶段性,相反却进一步引发了向共产主义的大踏步“跃进”。近20年来,经过对历史的反思,中国共产党已经认识到当时进入的社会主义实际上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而且这个阶段会持续百年的时间;在这个阶段需要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不能过分人为夸大自发资本主义复辟倾向,过分强调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尖锐斗争,过高估计公有制的普遍适用性。特别是通过党内斗争,以搞运动的方法掀起全国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实行了许多超阶段的措施,超越了当时的实际,变成了强制和剥夺,这是值得吸取的历史教训。

造成这种改造要求过急过纯的主要原因,是对社会主义的认识陷入教条式理解,在指导思想上急于求成。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后,毛泽东觉察到一些问题,提出我们民族好的东西,搞掉了的,一定要来一个恢复,而且要搞得更好一些。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但总体上说,此时毛泽东已经确立了政治上以阶级斗争为纲,经济上追求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基本思路,以致在1957年后的20多年里发生了偏差,本来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就已发现的问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真正获得解决。诚然,我们不能苛求当年的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达到今天的水平,而且就50年代中国经济和中国历史的全局而论,当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不可避免的。但从总结教训的角度去思考,三大改造所造成的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虽使社会主义制度得以建立,同时又因公有制形式的过纯而限制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应有活力。

总之,社会主义事业每前进一步,都是在艰难曲折中实现的。历史环境的局限性和思想认识的局限性,是任何人都难以跨越的。重要的是从中总结出正确的历史经验,得出必要的历史教训,以便指导今后的工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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