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事求是撑起保证制约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事求是论文,撑起论文,制约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领导革命和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20年来,由于全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才有今天这样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和个人违背实事求是原则、弄虚作假的现象仍然存在。其主要表现是:不重实效,大搞形式主义;工作不从当地实际出发,热衷于刮风,搞一刀切;凭主观意志定政策、做决策;为追求所谓“政绩”,不顾主客观条件和市场需求,滥铺摊子,滥上“项目”,盲目追求和攀比高速度,层层抬高指标等。更有甚者,竟无视党纪国法,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如企业产值利润胡编乱造;计划生育两本账,几套数字;财政虚收虚报,造假空转等。
上述种种弄虚作假现象都是党性不纯的表现,虽然它只是存在于一部分地方、部门,存在于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若不加以克服,任其发展,后果是误党误国,葬送社会主义事业。克服这种现象,当然主要是靠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用邓小平理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而建立健全以制度为核心的保证制约机制,形成崇尚实干的合力,使讲实话、办实事、重实效成为每个干部都必须自觉遵守的制度,也是确保实事求是得以贯彻的一项根本措施。
从法制上为确保实事求是奠定基础
违背实事求是原则,弄虚作假,归根到底,是把个人权力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有法不依,法随人转。从根本上消除这种现象,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牢固确立人民的当家作主地位,严格按照法律制度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为此,首先,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教育,使法律成为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监督政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宝;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原则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基本的行为准则。其次,继续抓好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用完备的监督体系推动实事求是
无数事实表明,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弄虚作假、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必然发生。因此,坚持和确保实事求是,必须建立起一个严密的强有力的监督体系。
第一,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相对独立的专职监督机构。原由同级地方党政机关领导的各级纪委、监察机关,可改为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以便更有效地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督。县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干部,至少应跨地区交流。
第二,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现在,一些地方行政干部,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反感,常常以党管干部的名义,把成批的人大常委委员调离,安排他职。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必须坚决纠正。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加强。为保证人大常委会充分行使权力,不使之流于形式,地方人大常委会成员不得随意调整。
第三,高度重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舆论监督是广大群众通过新闻媒介对公共权力和社会生活进行的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介的神圣职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也是十五大制定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切实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广度、深度,使舆论监督成为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不可须臾或缺的强大制衡力量。要正确把握“正面宣传为主”的“度”和内涵,不能以此为借口,阻塞正常的批评。
要运用法规保护人民和新闻工作者的舆论监督权。目前,我们的舆论监督还没能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新闻界对一些小事和基层干部的批评报道往往势如破竹,淋漓尽致,但对重大问题和较高层级人民的监督力度却要小得多,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和对决策失误的曝光、批评做得尤其不够,往往是“马后炮”。没有制度保证和规范的舆论监督只能是一种散乱、随意、偶然的浅层监督,带有很大的偶然性、随意性。要尽快用完善的制度来保障舆论监督的正常开展。
第四,群众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消除公务人员的随意性和专断性,规范行政行为。要增加透明度,畅通渠道,保护和支持群众采取批评、建议、检举、控告和申诉等形式实施自下而上的监督。
从干部制度上保证实事求是
弄虚作假现象的存在,一个重要原因是干部任用上的终身制、委任制和非制度化,导致部分人只对上负责,不对人民群众负责,表面文章、虚假政绩也可禄位长久。目前尽管干部任用上有了一定的改进,但总的来说干部选拔上制度性的改革力度不够,基本上是少数人选干部,社会监督、人民参与的程度较低,错选、不能量才使用、监督不力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必须加快进行干部制度改革。
第一,从根本上打破终身制,坚持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官能民。关键是要解决如何上如何下,下了以后干什么。打破干部终身制的基本出路是把干部流向导往物质和文化生产第一线,做到上来(选拔)有源头,道路通畅;下来有去处,继续有为。
第二,严格坚持干部任期制,保持相对稳定。这也是促使干部具有强烈事业心和长远观点、克服和避免急功近利、确保实事求是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力争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下,严格遵守任期制度,规范职责,逐步消除随意变动大批干部的现象。现在是领导离任动干部,上任还动干部,任期规定有名无实。如一个百万人的大县,六年间换五任县长,有的县五年间调整三任县委书记。这样频繁地换人,如何能安心做好工作!极易造成干部急功近利,弄虚作假。“走马灯”式地调整干部,危害甚大。
第三,提高素质,规范政绩,建立和完善审计、考核机制。弄虚作假,从根本上讲,是领导干部的党性不纯,素质不高,关键是世界观问题。因此,要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把对干部的理想、道德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作为长期任务,把提高干部素质作为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在狠抓教育的同时,建立健全并直正落实追究制和离任审计制,增加透明度和公开性。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地位的人,要予以严惩,施以重典,决不迁就姑息。否则必须积习愈深,花样愈多,虚假愈重。要科学地衡量政绩,营造求真务实的社会环境。政绩的实质是为人民谋利益,包括当前和长远利益。政绩的根本标准在于发展,这种发展必须是科学的真正意义上的发展,而不是表面的、以偏概全的短期行为,更不是讲大话、空话、假话,“夹生”繁荣和虚假进步。要有科学的考核干部“政绩”的措施。靠水分极大的数字定综合实力排序,定干部升降和先进落后,必然与实际相差甚远,并导致“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的恶性循环,弄虚作假严重化。要置干部政绩评估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坚决纠正少数人凭印象或依靠自报数字论“政绩”的错误做法。
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保证制约机制,从根本上消除虚假,确保实事求是,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相当长期的渐进过程。但是只要不懈努力,这一目标是完全能够实现的,实事求是的观念必将更加深入人心,真正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