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前的思考——近年来学术界对澳门史的新评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澳门论文,学术界论文,评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澳门和香港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版图的构成部分。但建国以来,国内历史学界对澳门史的研究很不够。在本世纪50~70年代,研究澳门历史的论文不足10篇,出版相关历史资料不过二三种。进入80年代,尤其是中葡两国政府进行关于中国恢复澳门主权的谈判以来,有关澳门历史研究的论著明显增多。10年来已见论文约50篇左右,专著也出版了几本。例如,1988年出版上海学者费成康的《澳门四百年》,1991年出版南京学者黄鸿剑的《澳门史纲要》,1994年出版广州学者黄启臣和澳门学者郑炜明合著的《澳门经济四百年》等。据了解,广州学者邓开颂的澳门史著作也即将问世。
10年来,国内史学界关于澳门史的研究,已初步描述了澳门400年来的历史发展。从16世纪初葡萄牙人入居澳门,到1887年《中葡会议草约》、《中葡友好通商条约》的缔结和澳门地位的变化,以及中国官民关于收回澳门的筹议和百年来中葡关于澳门的种种交涉,在已有论著中大体上都得到了讨论和描述。
综合起来看,国内澳门史研究,有前进,也有困难。这种前进和困难,可从四个方面的研究中得到说明。
葡萄牙人入居澳门的由来 国外学者往往认为,葡萄牙商人因代为驱逐了盘踞于澳门的海盗,而被中国地方当局允准入居澳门。中国学者一般都不同意这种说法,认为在中国史料中找不到根据,澳门没有海盗渊薮的记载。国内学者一般认为葡人入居澳门是大量贿赂地方官员的结果。
传统的观点认为,葡人入居澳门,没有得到明朝政府的批准。近些年的研究引用大量史料,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新的分析和说明。照葡萄牙人的说法,葡人于1553年来到澳门,地方官员曾上奏朝廷,1554年获批复准其贸易。但这一说法得不到中文档案史料的支持。国内学者认为,葡人来澳门不久,地方当局内部就开始了是否接受葡萄牙商人的政策讨论。1573年,海道副使将葡萄牙商人的500两银子的贿赂改作地租,从此作为定例,并著入《广东赋役全书》,表明中国官府已正式允准葡人在澳门租地居留。到1614年,两广总督张鸣冈上疏,认为对付葡人最好的办法,不是将他们尽数驱逐,而是利用葡人在澳“日夜所需仰给于我”的处境,“申饬明禁”,加强防范和管理。这一意见得到朝廷同意。这表明,明朝廷同意了葡人在澳门居留。
葡萄牙人居留澳门的性质 国内学者对葡萄牙人居留澳门,传统上看作侵略,这是能够令人理解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受列强的侵略太惨重了。但是从16~17世纪情况看,那时的葡萄牙商人还没有强迫中国政府接受他们居留的力量,晚明政府也还不至于惧怕葡萄牙商人。有的学者认为,中国政府同意葡人在澳门居留,与倭寇在海疆活动有关,也与澳门税收能缓解地方财政有关。葡人在澳门租地居留,不仅努力推动国际贸易,而且一向是服从中国政府管理的。这种情况持续了300年之久。这与19世纪中叶列强侵略中国的情况迥然有别。所以有的学者认为,鸦片战争以前300年的澳门历史,不是葡萄牙侵略澳门的历史,而是以中葡双方友好合作为主旋律的历史。1849年以后情况不同,那时葡萄牙人逐步强占了澳门。
有些外国学者认为澳门一开始就是葡萄牙的殖民地,中国学者认为这种说法难以成立。澳门与葡萄牙的其它海外殖民地不同。1583年,两广总督陈瑞默许澳门葡人成立市政议会,其行政长官由明朝政府授予“夷目”一职,让他负责管理澳门半岛南端的葡人自治事务。有些外国学者把这种葡人的自治组织夸大为葡人在澳门的殖民统治。其实,这种“自治”组织仅限制在葡萄牙人的范围之内,仅仅是葡萄牙人内部的一种自治机构而已。中国政府始终有效地管理着整个澳门,澳门葡人完全承认并服从中国政府的管理。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澳门是“一个由中国政府行使主权和直接管理、葡萄牙人经营贸易的海岛型特殊地区”,中国政府在这里实行了特殊的政策。可见,说鸦片战争前澳门是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是没有说服力的。
葡人治澳对中国历史的影响 在这个问题上,国内学者的认识是有差距的。有的学者认为,由于澳门开埠和海外贸易的发展始终操纵在葡人手中,而且主要是进行掠夺性和野蛮性贸易,所以对中国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不占主导地位,而促退作用却很大。有的学者则相反,认为澳门的国际贸易有积极影响,它促进了中国社会商品货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促进了中西科学技术和文化的交流。以社会经济发展为例,1573~1644年的72年中,葡萄牙、西班牙、日本在澳门贸易,输入中国的白银达一亿两,这为明中叶以后中国基本上确立以白银为主、铜币为辅的银本位体制提供了条件,使明政府于万历九年(1581年)在全国统一实行“计亩征银”的一条鞭法得以顺利实行,“具有新时代的重要意义”。还有学者认为,1799年以前在澳门进行的东西方贸易一直以正当贸易为主,特别在澳门前80年的黄金时期中,这一贸易对中国极为有利,大大刺激了中国城乡的商品生产及有关地区的经济繁荣。
关于澳门历史地位的评价 近年来国内学者以比较冷静的态度对澳门的历史地位提出了若干新的看法。学者们对16世纪中叶以后的澳门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分阶段进行研究,得出一些深入的评价。强调16~18世纪间澳门作为亚、欧、美洲贸易的中继港和中国对外贸易的外港;强调它是中西文化交汇的桥梁。有的学者认为,对于澳门开埠之初80年的黄金贸易时期而言,澳门在国际上的地位甚至比广州、长崎、马尼拉、马六甲、巴达维亚更为重要,它是远东最著名的商品集散地,是中国最重要的海外交通的窗口。有的学者比较陆上丝绸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在中西文化交流中的作用,认为比起以长安为起点的陆上丝绸之路来,通过澳门等地进行的东西方文化交流规模更大、范围更广、层次更高,因此以澳门为钥匙的海上交通干道在东西方文化交流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并不比丝绸之路逊色。尤其是,陆上丝绸之路在15世纪被横梗在中间的奥斯曼帝国隔断,从明中叶以后的300年间,通过澳门连接起来的海上航线成为中国与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干道。从这个角度看,澳门在东西方交通中的地位可直追丝绸之路起点的古都长安,此后直到鸦片战争前,澳门仍是当时中国唯一的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中心,其地位大致相当于丝绸之路上的敦煌。这些意见,还需要加以论证,但这种研究的视野和思考的角度,是值得学术界注意的。
从以上情况看,澳门在中国历史上有其特殊的地位。随着澳门主权回归在即,认真研究澳门史,总结400多年澳门史发展的经验教训,为回归以后的澳门发展服务,的确有其重要的意义。
目前国内研究澳门史的学者多起来了,还建立了几处研究机构,这是好现象;但国内似乎还未见一个深谙葡萄牙语的澳门史学者,因此我们就不能在澳门史研究中直接利用葡文档案史料进行研究。据说,在里斯本和澳门,有关澳门历史的葡文档案是很多的。中国学者不能直接利用葡文档案;葡国学者也不能直接利用中文史料,这是澳门史深入研究的障碍。例如,澳门的主权行使,中葡学者就有不同看法。葡国学者认为,自16世纪中叶起葡萄牙人在澳门有限度地行使主权,这构成葡人在澳门存在的重要环节。中国学者认为,1849年前,中国政府在澳门的主权行使是无限制的。国内学者如能全面占有中葡双方的档案史料,参照19世纪前国际法观念进行分析,我们在澳门主权行使上的研究就会更有说服力。不懂葡语,这是国内澳门史研究较香港史研究不利的方面。
从以往对澳门历史作用的认识来看,国内学者分歧不小,分歧各方的观点鲜明,但史料支持均感不够,分析有教条之嫌,使人感到缺乏说服力。这说明我们对澳门历史的研究,在某些方面还是比较肤浅的。只有对澳门作为国际贸易港的发展史作出扎实的实证研究,才能把“澳门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这个题目研究得深入透彻。澳门史研究的深度在这里,难点也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