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制的起源、分类与演变--亨廷顿一党制研究综述_亨廷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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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学界对美国政治学巨擘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Huntington)的政治理论的关注主要集中于他的《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等著作,关注的议题通常涉及政治发展、政治稳定、民主化转型、文明冲突等等。然而,国内几乎没有研究者关注过亨廷顿于1970年主编的一本论文集《现代社会的威权主义政治:稳固的一党制的动力》。此书所集中探讨的问题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高度复杂化,一党制如何适应经济社会的变迁?围绕此一问题,该书以案例的形式较为全面地讨论了历史上或现存的一党制国家的起源、特征、演化路径及趋向等诸多问题。作为两位主编之一的亨廷顿,在这本文集的导论和结论中,以有别于现代化理论与集权理论的视角,详细阐发了其对一党制的理解,其中精彩而富有洞见的论断随处可见,而其理论的影响一直延续到现今的中国政治研究中,如美国学者狄忠蒲(Bruce J.Dickson)发表于1998年的专著《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民主化:列宁主义政党的适应性》从政党适应性角度比较中国共产党和退居台湾的中国国民党的演化轨迹,其逻辑脉络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亨廷顿一党制理论的延伸和深化。可以说,近年来在海外日益凸显的中国共产党适应性研究,不仅继承了亨廷顿40余年前有关此一主题的研究工作,而且其发现或结论似乎并没有从根本上超出或突破亨廷顿一党制研究的总体论说框架。事实上,亨廷顿一党制研究中包含较为成熟的体系,如一党制的起源和分类、一党制的演化路径、一党制中的领袖—意识形态—党组织三者关系的变化、一党制中政党与新生社会力量的关系、一党制的稳定性与前景等,这些论题对认识和分析今日中国的体制仍不乏借鉴参考意义。因此,梳理并深入挖掘亨廷顿对一党制的研究成果,对推进中国政治研究依然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

一、一党制研究的问题意识

亨廷顿介入一党制研究的动因,主要归于20世纪60年代现实世界的变化,而其问题意识则在于通过研究一党制而分析威权主义统治的命运。60年代,东欧共产主义国家(如南斯拉夫和捷克)皆进行了经济和政治改革,南斯拉夫的社会自治改革和捷克的“布拉格之春”都表现出色彩强烈的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倾向,而苏联自斯大林去世后也对斯大林模式进行了纠正和改造。而在共产主义国家之外,南欧的葡萄牙和西班牙等威权主义国家,各种抗议活动此起彼伏,威权政府的命运似乎摇摇欲坠。凡此种种,促使政治学界开始思考和质疑威权主义统治的可持续性。

关于威权主义统治的可持续性问题,20世纪60年代的西方学界主要有两个流行观点:其一,认为具有相似经济社会体制的社会必然有相似的政治体制;其二,认为复杂的、现代的工业化社会必然实行民主体制,而威权主义体制则与现代社会不能兼容。换句话说,这些观点实际表明:第一,一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该国的政治体制之间有一种简单明了的对应关系,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的国家必然实行威权体制,反之,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必然与民主政权相对应;第二,威权体制是传统的、前现代社会的现象,民主体制是现代社会的产物。

与上述观点相比,亨廷顿的观点要更为复杂。一方面,他并不否认一个社会的政治体制与该社会的发展程度具有一定关联性,比如传统的、简单的威权统治形式(如绝对君主制、个人独裁)确实很难与一个高度复杂化和现代化的社会并存。但另一方面,亨廷顿认为威权体制并非都是传统社会的现象,正如民主体制有传统与现代之分一样,威权体制也有传统与现代之分。这就打破了当时流行的将威权体制与传统简单等同的现代化理论。亨廷顿指出,传统社会有各种各样的威权统治形式,但这些威权政体形式是简单的;而现代化的发展则可能会带来一个现代的、复杂的威权体制,其主要的现代形式就是一党制。亨廷顿强调,一党制虽然可以将其起源追溯到清教徒和雅各宾党人,但它主要是现代的产物;具体言之,它主要是20世纪的政治现象,是20世纪经济、社会、政治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产物。如果说传统的、简单的威权统治不能在现代社会生存的话,那么复杂的、现代的威权统治的命运又会如何呢?

在亨廷顿看来,威权主义统治能否在现代社会中存活,主要取决于一党制能否在现代社会中存活。为此,亨廷顿对一党体制的考察主要集中于:(1)一党制的动力是什么?(2)一党制是在什么条件下产生的?(3)一党制在什么条件下能够存活下去?(4)我们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把不同类型的一党制进行区分,并发现一党制不同的演化模式?(5)一党制在过去的演化历史能够为将来的预测分析带来什么?

二、政党体制与一党制

根据政党数量与政党在整个政治体制中的作用两个标准,亨廷顿对政党体制进行了分类。根据政党数量的不同,政党体制可以分为无党制、一党制和多党制。无党制主要是传统社会的现象,而一党制和多党制都是现代社会的产物。然而,单纯的数量标准无法对不同的一党制和多党制进行区分,也无法以历史的眼光考察同一个一党制或多党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的演化轨迹和趋势,因此亨廷顿又引入了另外一个标准,即政党在整个政治体制中的作用。所谓政党在整个政治体制中的作用,主要指政党相对于政治体制中其他机构和集团的力量优势;其可从三个方面衡量:(1)政党垄断政治体制合法性的程度;(2)政党垄断政治领导人选拔的程度;(3)政党垄断利益聚集和决策的程度。这三个标准不但可以用来区分同一类型政党体制的不同亚类型,而且还可以用来区分同一个政党体制的不同发展阶段。根据政党数量和政党在政治体制中的作用这两个维度,亨廷顿将政党体制做出如下分类:

亨廷顿特别强调,在一党体制下,与其他机构和集团相比,执政党在权力上所具有的相对优势尤其重要。个中原因在于,在多党体制下,社会变迁在很大程度上通过政党体制自身的变化调节,社会的演化通常表现在不同政党的兴起、覆灭和不同政党间权力平衡的改变上;但是,在一党制下,社会变迁虽然部分反映在党内不同集团角色和地位的变化上,但更多地反映在执政党同其他机构和团体权力关系的变化上。极权主义理论通常认为,在一党制下,政党是唯一重要的行动者。但亨廷顿认为这并不符合事实,因为在强一党体制下,执政党虽能在很大程度上行使上面提到的所有三项功能,但却并不能完全垄断这三项功能;而在弱一党体制下,执政党在整个政治体制中的作用相对较小。因此,亨廷顿指出,在一党体制下,政党在政治体制中的作用或地位会随着政治体制的变化而变化,同样,政治体制中其他机构和团体的相对力量也会随着政治体制的变化而变化。

因此,考察一党制的强弱就必须考察该体制中其他政治行动者的力量。除政党之外,亨廷顿将一党体制下的其他政治行动者区分为五类:(1)个人行动者,如克里斯马领袖;(2)传统行动者,如教会和君主;(3)官僚行动者,如行政机关、警察和军队;(4)议会行动者,如国家议会、地方议会和团体等;(5)功能性的社会经济团体,如农民、工人、管理者、技术专家、知识分子。在不同的一党体制下,政党和这五类政治行动者相互间的力量对比以及各自在政治体制中的作用大小都是不同的,由此构成了一党制的类型区分:政党在政治体制中力量越大,一党制越强;反之,政党的相对力量越小,则一党制越弱。亨廷顿强调,从短期看,一个稳定和有效的威权主义统治可以和一个弱一党制共存,但从长期看,威权主义统治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执政党的力量。而且,当弱一党制遇遇危机时,它会倾向于强化其在政治体制中的力量,从而向强一党制转变。

三、一党制的起源与两种不同的一党制

亨廷顿认为,一党制起源于社会的分裂。当社会分裂的扩大导致社会中不同的利益团体两极对立,或者导致一种分裂的重要性超过所有其他分裂的重要性时,一党制就会成为政治精英组织一种社会力量对另外一种社会力量实施统治并将这种统治予以合法化的工具。根据亨廷顿的归纳,社会分裂可以发生在两个社会经济集团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两个种族、宗教、民族之间。在欧洲历史上,这些社会势力的二元对立或者通过国家的分裂得到解决,或者通过建立一党制的威权主义国家或极权主义国家予以解决;前者的例子如爱尔兰脱离英国或挪威脱离瑞典,后者的例子如法西斯时期的意大利和德国,以及佛朗哥时期的西班牙。换句话说,一党制是社会的二元分裂不能通过领土的分裂或分离予以解决的产物。

正是上述原因使得绝大多数一党体制产生于现代化的早期或现代化由早期向中期进发的阶段。因为,这一阶段正是激烈的社会分裂最有可能出现的时期。在这一阶段,传统的社会结构被打破,社会分裂发生在传统势力与现代化力量之间;在此情况下,一党制成为具有现代化倾向的社会力量用来对抗落后社会力量的有效工具。相反,在前现代社会和发达社会,一党制都不容易获得成功:在落后的前现代社会,所有的组织(包括政党组织)都太弱小且脆弱,在高度发达的社会,政党之外的其他组织太过强大,社会的权力过于分散,如果要强行将权力集中于一个政党手中,则必须通过不断革命的方式加速群众动员,以反对现存复杂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结构,这种努力导致的紧张可以迫使政权走上对外扩张的道路,希特勒的德国尝试建立一党制的努力正是这一历史的写照。

亨廷顿明确指出,在一党制出现的过程中,意识形态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确定被选定的人民或支持势力,树立需要打击的敌人,宣扬对敌斗争的必要性,并提供最后胜利的保证。只有明确意识到“我们”与“他们”的不同以及两者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时,强大的一党制才能产生。换句话说,一党制一定是起源于激烈反对某某事物上——反资本主义、反传统主义、反帝国主义、反犹主义等等。

在界定了要反对的“他们”的范围时,一党制也要界定“我们”的范围,即界定政治共同体的范围。这个政治共同体的基础是被选定的社会力量,其他社会势力要么被同化进这个共同体,要么被永久地排除出共同体。所有的一党制都会有被选定的共同体的概念,并会认为党是这个被选定的共同体的代言人。

亨廷顿认为,社会的分裂程度是否明显以及建立一党制的斗争是否激烈,直接影响到一党制力量的强弱。社会的分裂越严重,一党制建立过程中的斗争越持久和激烈,一党制就越有力量;反之,一党制的力量就越弱。比如,东欧共产主义国家的一党制大多都是以苏联的占领为基础而形成,没有经过长期和激烈的斗争,因此其政权在建立之初就不够稳定,结果这些国家不得不在20世纪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通过阶级斗争的方式将社会予以两极化,由此界定阶级朋友和阶级敌人来巩固政权。亨廷顿反复强调,强大的一党制的建立必须以社会的显著分裂以及分裂社会集团之间的激烈斗争为基础,否则,所建立的一党制就是脆弱的。

一党制的建立虽然以社会的分裂为基础,但不同的一党制对待社会分裂所采取的策略是不同的。根据应对社会分裂和反对势力所采取策略的不同,亨廷顿又将一党制分为排他性一党制(exclusionary one-party systems)和革命性一党制(revolutionary one-party systems)。排他性一党制接受社会分裂的现实(并不致力于去消除这种分裂),把政党作为动员大众支持的工具,同时压制或限制社会反对势力的政治活动;换句话说,排他性一党制实际上是通过限制政治参与的范围来垄断政治权力。革命性一党制的特征则在于,党的领导人试图消除社会分裂现象,其途径通常有两种:或者消灭反对势力,从而挤压社会使之服从党的统治;或者同化(转化)反对势力,将之转变为支持者,从而扩大社会使之服从党的统治。通常情况下,基于种族、宗教、地域等分歧而形成的一党制往往为排他性一党制。而基于阶级、职业和其他经济原因的分裂形成的一党制则表现为革命性的一党制,革命性一党制的领导人致力于建立一个平等的或无阶级的社会,永远终结社会的分裂;在亨廷顿看来,共产主义政权是典型的革命性一党制。

四、革命性一党制的演化

亨廷顿分别分析了排他性一党制和革命性一党制的演化轨迹和趋势,认为排他性一党制要么走向革命性的一党制,要么走向竞争性的多党制,而革命性一党制则通过转型、巩固、适应走向稳固的一党制。其各自的演化路径可以简单表示如下:

亨廷顿提出,革命性一党制转化为稳固的一党制要经历转型、巩固和适应三个阶段,但这三个阶段只是在分析的意义上是清晰的,而在实际演化中则是可以重叠的,也就是说,巩固阶段可能带有转型阶段的特征,或者适应阶段也可能包含前两个阶段的特点,并且后面的阶段有时可能会向前面经历的阶段回归。但是,这三个阶段间存在最低程度的先后顺序:转型阶段一定开始于巩固和适应之前,巩固阶段一定开始于适应阶段之前;换句话说,每个阶段都要应对前一阶段演化的结果,在应对这些结果时,革命性一党制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但政党本身很难阻挡这三个阶段的进程。下面就对这三个阶段分别进行介绍。

1.转型阶段

在亨廷顿的分析中,转型阶段的主要目标是打破旧秩序,消除社会分裂,用一套新的政治制度和社会模式构造一个同质社会。在转型阶段,一党体制会对原子化的社会进行一元化统治,并且将所有次级团体置于党的控制之下。政权的生存主要依靠一党体制对抗自治利益团体的分离倾向的能力。

从亨廷顿的分析可以看到,领袖个人和意识形态在转型阶段将发挥关键性作用。革命性政党在努力破坏旧秩序、重建新制度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和前政权遗留下来的国家官僚机构产生冲突。为了与旧秩序斗争并有效打碎旧的制度机器,革命的权威必须集中于一个单一的独裁领袖手中。如果说有些政治体制的建立是多人集体努力的结果,那么一党体制更像是个人的产物。亨廷顿指出,在一党体制中,政治体制、党和个人彼此间是可以相互等同的,党是领袖个人的组织工具,领袖是党的克里斯马化身,党的核心成员同时就是领袖个人的心腹,在获取权力和破坏旧秩序的过程中,党和领袖之间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传统权威来源的消失为克里斯马型领袖填补权威真空提供了机会和需要。

也正是由于没有了传统权威,意识形态在革命阶段将扮演合法化的角色。它界定了革命的目标,区分了敌人和朋友,为斗争提供了正当的理由,为党的思想领导提供了指南,为获取大众支持和动员大众破坏旧的政治社会结构提供了手段。

2.巩固阶段

如果说领袖个人和意识形态在转型阶段扮演了主要角色,那么在一党制进入巩固阶段后,新的政治体制需要建立政党本身的最高权威,政党本身要取代领袖个人和意识形态成为新的权力来源和合法性来源。因此,在亨廷顿看来,巩固阶段的突出特征是意识形态的衰落和领袖个人与党组织之间的冲突。

亨廷顿指出,在一党制中,意识形态的衰落并非是体制衰落的标志,而是体制稳定的标志。从历史上看,意识形态明显是与冲突和分裂联系在一起的,在现代社会,任何严重的分裂都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在激烈、快速和暴力的变革和冲突过程中,意识形态自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一党制一旦进入巩固阶段,由于已经消除了社会分裂,此时再强调意识形态的作用,无疑会重新制造敌我区分,反而对共识构成威胁,有可能威胁到体制的生存。然而,面对意识形态的衰落,党的领导人的通常反应是由宣传部门加大力度向年轻一代反复灌输传统信念,这种努力结果往往导致自我挫败,因为在转型阶段发挥过重大作用的概念和口号很难与巩固阶段的现实扯上关系,并且巩固阶段也不需要意识形态为体制的存在提供合法性。因此,亨廷顿断言,在一个分裂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必需的,但在一个已经取得共识的社会,意识形态则是多余的。

亨廷顿认为,领袖个人和政党之间的关系也会经历类似的演变。如前所述,在夺取政权的最初阶段,党的利益和领袖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这种利益上的一致性在获取政权后至少还会暂时持续一段时间。不过,一旦领袖和政党牢固地掌握了权力,他们之间的利益就开始出现分歧。领袖希望把他个人的权力最大化,为此,他必须避免变成任何特定的机构或集团的附庸。与宪政体制下的总统或总理不同,领袖的权威没有任何制度基础。他可能拥有许多官方职务,但也可能没有任何官方职务,他的权力明显是个人化的,而非制度化的。因此,他必然反对制度的发展,因为后者必然会限制他的权力。他试图削减党的权威,用军队、官僚机构、警察、群众运动或其他团体的力量来平衡党的权力。作为领袖,他会越来越把党看成是对他个人权威的一个威胁。最终,领袖个人要尽一切努力,使党服从于其个人。在此意义上,政党领袖个人的克里斯马权威与政党常规化、官僚化的权威之间就会产生无法避免的冲突。

亨廷顿指出,在领袖个人与党的冲突中,党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巩固其相对于领袖个人的权威要根据三个标准加以衡量:第一,党在多大程度上垄断了进入最高领导位置的机会。在党拥有强大权威的地方,党的最高领导人是党组织的产物,其晋升是通过党组织的等级完成的。在党的权威不足的地方,党的最高领导人虽然可能是名党员,但更重要的是,他可能是军事机构或官僚机构的产物,或者是群众运动(并非由党组织支配的群众运动)的产物。第二,党在多大程度上垄断了选拔最高领导人的过程。如果军事的、宗教的、劳工的和其他的团体或领导人在挑选最高领导人的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党相对于领袖人物(和那些集团)的权威就是弱小的。第三,最高领袖担任的正式职位在多大程度上是党的职务,比如,如果最高领袖是共和国的总统,他就可以在党的权威之外获取权威,从而降低了党的重要性。

由此,亨廷顿所引申出的一个观点是,在巩固阶段,对一党制稳定性最严重的威胁是最高权力继承问题。在传统的君主制下,继承问题是通过遗传得以制度化的。在竞争性的政党体制下,权力继承的制度化在国家体制内是通过政党轮替实现的,在党组织内是通过一套挑选官员和候选人的规则和程序实现的。在一党体制内,权力继承只能在党内进行,权力继承过程的安排直接与领袖个人和党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相关。在几乎所有的一党体制下,缔造国家的领袖都是在任内去世的,因此继承制度的建立通常需要等待建国领袖去世方能完成,因为在通常情况下,这些领袖没有兴致去尝试建立一种能够产生继承者的途径。

亨廷顿指出,一党体制要实现领导人继承的制度化,必须要么对最高领袖的任期实现限制,要么对其权力进行限制,要么实行集体领导,或者将这些手段加以综合。这些技术的出现是一党体制得以巩固的主要转折点。如果领导人的任期受到限制,他就会在任期内广泛地运用权力,并在选择继承人的过程中占据支配性的发言权。如果领导人的权力受到限制,那么对权力竞争失败的惩罚也将受到限制,这一方面可能会鼓励不定期地频繁更换最高领导人,但另一方面也会为领导人的能上能下提供可能。但所有这些斗争都是在不破坏既有体制下开展的,也就是说斗争受到了游戏规则的规范。如果领导权由一个委员会或官僚机构集体行使,那么最高领导权的变化就体现在这些委员会或官僚机构成员的变化上,并且变化本身是在现有体制框架内进行的。委员会的权力可能是绝对的,但是其中每个成员的权力则是有限的,绝大多数委员会都会通过吸纳新的成员和清除旧有成员而更新自己。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亨廷顿进一步指出,在一党制中,领袖个人和政党制度化之间的内在冲突产生了朝向官僚化领导和寡头化领导演化的趋向。在这种趋向中,领袖逐渐成为党的官僚组织的产物。结果是,一党制权力继承的制度化要么导致权力无限期地在几个人中进行分割,要么导致权力在一定时期内集中在一个人手中。

3.适应阶段

如果说在转型和巩固阶段冲突和挑战主要发生在党内的话,那么在适应阶段党面临的主要挑战在于,在一个相对同质化的社会得以建立并且新生社会力量开始出现后,政党必须重新定义其在社会中的角色。简而言之,此一阶段的挑战在于党如何调整其与外部环境尤其是社会的关系。在适应阶段,亨廷顿认为政党必须处理以下四个问题。

(1)一个崭新的、以创新为导向的技术—管理阶层的出现。由于现代化和经济的发展,社会和经济都变得更加复杂,管理复杂的经济社会系统需要专业的技术管理人才。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政党的角色和技术管理精英的角色进行定位。在革命的一党体制下,政党是社会、经济和制度创新的主要源泉,但在稳固的一党制下,政党需要扮演不同的角色。已经完成转型的社会对政党的需求,不再是一个从根本上转变社会和经济体系的总体性角色,而是一个能够协调整合社会内部因各种创新而产生的各种关系的角色。政党必须学会充当这种协调者的角色。与此同时,一旦一个新的技术官僚阶层在一党体制中形成,这个阶层就会变成创新的源泉,这个新阶层的目标就不再是破坏体制,而是去完善体制。创新者不再是红色的革命干部,而是专业人才。

关于一党制中政党和技术管理精英的关系,亨廷顿的观点不同于当时流行的观点。当时流行的理论认为,政治通才和技术专才之间的冲突,最终必然以后者取代前者、前者走向消亡而告终。但亨廷顿认为,这两者的冲突是内在于现代社会的,就像国家与教会的冲突内在于中世纪一样。在一党体制中,政治通才与技术专才之间的冲突表现在政党与技术管理精英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会一直存在,但这种冲突不是你死我活、相互取代的,而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一个复杂的社会既要求管理专家在功能上日益自主,同时又要求中央的政治领导权威日益增大,而满足后者的需要主要依靠党的政治组织。因此,党的政治组织和技术管理对于政治体制的意义是同等重要的。

在稳固的一党体制下,随着越来越多专业化、多样化的精英团体加入政党,党员结构也变得越来越异质化,这些团体会在党的中上层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党组织中的中层分子会变得日益保守,从而试图抵制变革,技术管理专家则成为变革的提倡者,党的高层成为变革的裁决者和调节者。

(2)一个复杂的利益团体结构形成,其利益与政治领域的关系日益密切。在稳固的一党体制下,专业团体、工商业团体、劳工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团体在社会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逐渐要求界定它们与政治体制的关系。

在稳固的一党制中,政治体制联系利益团体的方式大体有三种:在党组织内设置专门机构提供给利益团体代表,将利益团体代表安排在立法机关,建立由执政党主导但包含其他党派或团体利益代言人的统一战线组织。当然,政党在为利益团体提供利益表达通道的同时,经常会担心这样会削弱党的权力,壮大社会经济利益团体的权力,并使它们最终去要求决策权。不过,政党为利益团体设置的界限是,它们只能表达和代表特殊的利益,其利益不能凌驾于社会的整体利益之上,而社会的整体利益只能由党代表。

(3)批判性知识分子群体的重新出现,并日益疏离权力的制度化结构。革命意味着以剧烈的和暴力化的方式扩大政治参与,这个过程包括受意识形态动员的知识分子精英去动员农民和工人的支持。在革命斗争走向结束时,大众对政治的参与减少,但是知识分子对政治的参与仍旧持续,因为正是这个集团为新政府提供了干部人才。但是,一党体制随后的发展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这种模式。第二代领导人来源于党的组织,主要由官僚而不是知识分子组成,在知识分子不再能够向政权输送精英之后,他们除了批评政府外不再有其他功能。由此造成的结果是,政权和知识分子之间的隔阂日益扩大,并最终导致政治精英与知识分子的分离。

政治精英与知识分子的分离表现为后者对前者的批评。知识分子对意识形态的关切不断升级,并试图不断对原初的革命意识形态进行重新阐发并赋予其新的意义,与此同时,政治精英对意识形态的冷漠则以同样的程度在发展。知识分子和政治官僚之间的冲突,部分反映了二者在功能角色上的差异,部分也反映了二者在社会起源上的不同。具有批判意识的知识分子很可能来自中产阶级,有良好的教育背景,甚至可能是政治精英的后代。而政治精英可能出身底层,通过革命运动开启的新的社会流动通道走上高级领导岗位。在一定程度上,正是政治精英的乡土气、粗俗和民众主义激起了知识分子的敌对。

政治精英对知识分子带来的挑战通常会采取三种应对方式。直接的反应是施加强制。知识分子最强烈的要求通常是思想自由。政治精英对此的典型反应是小心翼翼地限定知识分子的活动范围,并囚禁其中最有名的异见者。第二种应对方式是,政治精英努力把知识精英同管理精英进行区分。管理精英的要求通常是具体而有限的,而知识分子的要求则通常是发散性的和总体性的。满足知识分子的要求,就会危及政治精英的权威,甚至整个政治体制的稳定性;满足管理精英对功能自主的要求,则能够提高体制的效能和绩效,而且不会对政治精英的领导带来任何实际的威胁。因此,政治领导人经常会默许管理精英提出的各种要求,并进行经济领域的改革和下放中央的权力,以此代替政治的自由化。最后一个应对知识分子挑战的方式在于,政治精英动员不同的大众群体来对抗知识分子。与中层和上层阶级相比,下层阶级更缺少宽容和慷慨精神,更充满种族和宗教偏见,更愿意接受威权式的解决方案。因此,下层阶级很容易成为政治精英对抗知识分子的工具。

(4)地方团体和大众团体提出政治参与要求。在转型阶段,受到政治精英动员的人民大众在破坏和重建经济社会体制与政治制度的过程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在巩固阶段,随着意识形态的逐渐衰落和克里斯马的常规化,大众的参与急剧衰落。伴随着社会分裂的减弱和对社会的重构,政治体制对大众的政治参与需求降低,并且更为重要的是,政党精英对鼓动这种政治参与失去了兴趣。

在转型阶段,大众参与通常是通过加入社会动员组织来实现政治领袖规定的目标。在适应阶段,参与选举将会在大众参与中逐渐扮演更有意义的角色。在转型阶段,选举能够将政党的活动合法化,并使大众认同其目标。在适应阶段,大众和政治体制之间在根本利益上被假定是一致的,选举意味着大众能够在不同的个人之间选择由谁去为党和政府服务,这其中的合理性是明显的:如果国内的敌人已经消灭,那么所有人对于政党和政治体制的诉求在本质上就是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大众为什么不应该获得在竞争性的个人中间选择领导人的机会呢?

不过,选举上的竞争至少为现存的政党组织提出了潜在的挑战,因为政党组织的成员获取职务是通过官僚机构而不是选举过程。因此,选举竞争最初很有可能是围绕政府职位而不是党的职位开展的。并且是否启动选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国领袖能否在其有生之年认识到引进选举竞争符合他自己的利益和党的利益。

党内选举竞争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手段来培养地方团体对党的认同,并推动了党和政府的基层和中层职位的流动。不过与此同时,它也为一党体制带来了两个潜在的挑战。第一个挑战与团体认同有关。它可能会鼓励候选人诉诸部落、民族等共同体的认同,在选举竞争发生的地方,这种诉求通常在形式上被禁止,但很明显又无法被阻止。第二个挑战在于,除了刺激次级共同体的认同和不同共同体间的敌对外,个人竞争还可能会导致在党内出现小集团和持续存在的政治组织或党内派别。可以想见,当来自国家的不同地方、有着相似利益和政策倾向的个体联合起来相互帮助以追求他们的政治前途时,这样的体制就是多党制。并且,个人选举竞争的体制在本质上是不稳定的,它必须最终让位于有组织的派系、小集团或政治机器间的竞争。换句话说,个人竞争发展到最后有可能导向组织竞争,而后者正是通向多党制的途径。

接下去的问题是,由个人竞争发展到组织竞争的可能性有多大?亨廷顿认为,在稳固的一党体制下,这种发展趋向是可能的,但又不是不可避免的。选举竞争的存在和稳定的(竞争性)政治组织的匮乏,二者是可以无限期共存的,个人政治和松散的派系政治并非必然要让位于组织化程度更高的政治竞争。而这其中的关键问题是,稳固的一党制如何保持自己的稳定和存续?这正是亨廷顿接下来要探讨的问题。

五、稳固的一党体制的稳定性

当一党制经历了转型、巩固和适应三个阶段后,就进入了稳固的一党制。

稳固的一党制由革命性一党制发展而来,但亨廷顿强调稳固的一党制是一个新的体制类型,其与革命性的一党制相比具有非常不同的特征,基于亨廷顿的论述,笔者将两种一党体制的区别罗列如下:

除了上述不同外,亨廷顿认为二者最重要的差别表现在政治的范围上。在革命性一党体制下,意识形态鼓励将政治的含义赋予几乎所有类型的社会行为,并试图把所有的社会行为都置于政治的控制之下。政治由党垄断,社会由政治支配,党、政、社是一体的。不过,在一段时期之后,社会的日益复杂化会推动党、政、社三者关系的改变。稳固的一党制要想高效运转,必须对日益复杂和多样的社会活动放松政治控制。为了有效地完成社会体系的各种目标,经济的、技术的、社会的功能性单位必然要求更大程度的自主。

亨廷顿提出了一个看似悖谬的观点,即在稳固的一党体制下缩小政治的范围、放松对社会的控制,反而有利于增强政党的政治统治能力。亨廷顿认为,政党持续垄断政治的能力与政党在社会中的作用大小成反比。在一个日益复杂和多元的社会中,持续地把所有主要的社会生活部门置于政治的控制之下超出了政党的能力。如果不能限制政治体制的范围,那么对于其他利益团体(利益团体、官僚集团、军事机构)来说,除了扮演政治角色之外别无选择,因为与它们密切相关的决策是通过政治体制而不是通过技术的或功能性的组织作出的,这在实质上鼓励了其他行动者同政党竞争政治的领导权。如亨廷顿所言,如果学校的课程、工厂的组织设置、军事学说主要是由政治标准决定的,那么教授、经理和团长就都想在制定这些标准中发挥作用。相反,如果这些问题被定义为本质上非政治的,并且主要是由功能性组织决定的,也就是说限制了政治的范围,政党反而能转移其他行动团体对政治领导权的竞争,从而更好地维持其对政治的权威。

根据前述衡量一党制的标准,衡量稳固的一党制是否稳定以及政党在政治体制中的权威是大是小,主要取决于政党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垄断政治的合法性、领导人的选拔、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在革命性一党体制下,政党几乎完全垄断了这三项功能。在稳固的一党制下,政党对它们的控制是不同的。就控制程度而言,对决策制定和决策执行的控制较为容易放开,但对政治精英选拔的控制就较为严密,最不容易放开、甚至绝无可能放开的则是对政治合法性的控制。亨廷顿分别对稳固的一党制对上述三项功能的控制程度作出了分析。

在党对决策过程的控制方面,尽管党在利益表达和政策形成上仍旧发挥重要作用,但利益团体的出现和对政治决策范围的限制使得政党对决策制定和执行的垄断降低。政策的创制可能会来源不同,利益团体可能也会参与到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去。但是,在多元化的社会中,只有政党处于协调利益冲突的位置,在特殊利益处于冲突和混乱时,党才能声称其代表社会整体的利益。

就党对领导人选拔的控制而言,在稳固的一党体制下,党对政治精英选拔的控制比对政策制定的控制更严密。这里有两个因素会对党控制精英选拔过程带来挑战。第一个因素是,个人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在党组织之外通过官僚机构和大众渠道上升到高级政治领导职位。例如,军队的高级官员或工厂的高级管理者可以先进入其各自职业等级的最顶端,然后进入政治领导的高层。这种横向进入是否会发生主要取决于:(1)功能性的官僚机构在多大程度上独立于政治,两者越独立,横向进入越不会发生;(2)通过党的等级结构上升到高位的政治官僚的相对重要性和技能。对党来说,后者关系到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如何保持政治职业的重要性问题,以及关系到如何吸引那些非精英团体的后代投身于政治职业。

对党组织垄断政治精英选拔机会带来潜在挑战的另一个因素是,政党组织中的边缘人物或从来就不隶属于政党组织的个人在社会上赢得了广泛的支持。这种民粹主义的挑战可能性相对较小。党对大众传媒的控制,包括对媒体的直接审查以及对合法性政治话语的控制,使得任何党外的异见分子很难获取大众的支持,很难不被当作整个社会的背叛者对待。除此之外,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将选举竞争内部化,它为那些潜在的异见领导人通过党的组织上升到高位提供了空间,并可能被同化进党的组织结构中。

对稳固的一党体制来说,其保持持久的最重要因素是党对政治体制合法性来源的垄断,因此在对合法性来源的垄断上,一党体制决不允许有政党之外的竞争者存在。在革命性一党体制下,党通过削弱现存的分裂和扩大社会支持势力以包容所有社会力量来重构社会。在稳固的一党制下,政治体制的合法性仍旧依靠党和社会在利益上的一致性。党可以支持各种类型的团体代表和表达其特殊利益,但不能允许任何一个团体与其竞争对整体利益的代表,不能允许任何团体与其竞争对理想社会图景的描绘,也不能允许任何团体与其竞争为政治权威提供道德基础。亨廷顿强调,正是这个原因使得一党制的政治精英绝不能容忍任何真正的反对党存在。

垄断合法性来源的要求,一方面为党在政府和社会中的权力收缩设置了界限,另一方面也为社会的异见和反对活动设置了界限。在稳固的一党体制的发展过程中,由于限制了政治的范围,利益团体和功能性官僚机构的主动性日益增强,党在政府日常事务以及社会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日益下降,党的直接权力因此得到限制。但是,党的权力受到限制的前提是其最终权威——对合法性来源的垄断不受挑战。亨廷顿列举了当时南斯拉夫的例子对此进行了说明。南斯拉夫拥有名义上的新闻自由,但新闻不可以批评党、党的最高领袖、党的规划。教会可以自行管理宗教事务,但不可以创办学校,不可以参与政治事务。人民可以在非政党的团体中自由联合,只要这种联合是非政治导向的。

同样,对合法性的垄断也为可允许的异议和反对活动设置了界限。亨廷顿指出,在多数情况下,对反对的分类是根据反对的内容划分的,比如分为对政府具体个人的反对、对具体政策的反对、对政治制度的反对、对社会经济体制的反对等等。但是,在一个稳固的一党体制中,考察反对问题,重要的不是看反对什么,而是看反对发生在什么地方,即反对是发生在一党体制内,还是发生在一党体制外。显而易见,发生在体制外的反对对体制威胁最大,发生在体制内的反对则可以通过程序的规则性为异见者提供机会和疏通渠道。因此,一党体制和任何民主的多元竞争体制一样,其政治的稳定性在于其政治体制在多大程度上拥有制度化渠道,能够将政治异见分子转化为政治参与者。

六、亨廷顿一党制研究的启示

以上对亨廷顿有关一党制的研究做了简要梳理,我们可以从亨廷顿的研究中得到如下启示。

首先,要重视从政党和政党体制,角度研究威权主义体制的演化和变迁。亨廷顿在研究威权主义体制的命运问题时,并没有盲目跟随当时流行的现代化理论,因此,他并不局限于从经济、社会的变迁去研究威权政体的命运,而是从政党和政党体制入手,这在今天看来也仍旧具有指导意义。回顾过去几十年中国政治研究在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式上的反复变化,我们更能看到亨廷顿的研究视角确实有其先见之明。1978年改革开放后,中国不断放松对经济、社会等领域的控制,尤其是1992年中国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后,非国家因素如私有经济、民间组织在中国的发展似乎已经势不可挡。在此情况下,海外学界的主流做法是以现代化理论和市民社会理论为资源,集中关注中国国家和社会的互动过程以及“相对自主的市场、文化、观念、阶层、社会团体乃至个人等社会因素”①对中国民主化转型的影响。海外学者采取的范式是国家—社会关系和社会中心主义,研究的主要对象是传统体制内因素如工会、妇联、商会、工人、知识分子的变化(向独立自治方向的变化)和新生的非体制因素如私营企业主、新社会组织的生长和发育②,但却唯独把中国政治中最重要的行动者——中国共产党抛在一旁。然而,在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和期待之后,中国不但没有出现民主转型,相反,中国共产党及其国家体制却表现出了很强的生存能力。对于这种情况,近年来一个日益明显的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承认中国的政治体制仍然具有很大的弹性③,并且认为,当下的中国仍旧是个实实在在的共产主义国家④,中国共产党仍旧是中国政治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行动者⑤。在接纳现实的基础上,学者们的问题重心就转向了如何描述和解释中国共产党和政治体制的生存、调整与适应,而研究对象的选择也越来越汇集到中国共产党及其体制身上。与此同时,在研究范式的选取上,国家中心主义乃至政党中心主义的范式呈日益凸显之势。学者吉利(Bruce Gilley)认为,经验丰富的中国政治研究者应该铭记查默斯·约翰逊(Chalmers Johnson)在1984年提出的观点,即国家中心主义的“列宁主义政府”理论在总体上仍旧是研究中国政治最有效的路径,而对草根组织、维权、政治异见者等社会因素的关注还显得为时过早,其价值充其量只在于测量国家统治的弹性有多大。⑥还有一些学者则呼吁改变中国政治研究中长期将中国共产党置于边缘境地的状况,重新把中国共产党带回到中国政治研究中来。⑦

其次,应以动态的眼光和恰当的标准观察中国政党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演化。亨廷顿指出,同一类型的政党体制会有力量强弱的区分,也会有不同发展阶段的形态特征,这就启示我们必须以动态的视野去具体分析特定时期的政党体制特点和阶段类型。而亨廷顿所使用的区分政党体制强弱的三个标准以及革命性一党制演化的三个阶段,则为我们具体分析政党体制的历史过程和未来演化趋势提供了参考框架。

此外,亨廷顿的一些具体观点和论题值得我们重视。在这些观点和论题中,有些有助于我们认识和理解我国政治体制的历史过程,如一党制是现代化早期和中期的产物,因此有其阶段性的合理性,意识形态的衰落是政治体制获得稳定性的标志;还有一些观点和论题则需要结合当前中国政治的现实经验予以深入研究和不断检验,比如领袖与党组织的关系以及相伴随的最高权力继承问题,党与利益团体、知识分子的关系问题,等等。

①Bruce Gilley,"Paradigms of Chinese Politics:Kicking Society back out",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Vol.20,No.70,June,2011.

②比如,Zheng Yongnian,Joseph Fewsmith,China's Opening Society:The Non-state Sector and Governance,New York:Routledge,2008; Arthur Lewis Rosenbaumeds,State and Society in China:the Consequences of Reform,Boulder:Westview Press,1992; Gordon White,In Search of Civil Society:Market Reform and Social Change in Contemporary China,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

③Andrew Nathan,"Authoritarian Resilience",The Journal of Democracy,Vol.14,No.1,January,2003.Teresa Wright,Accepting Authoritarianism:State-Society Relations in China s Reform Era,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10,p.23-26.

④Bruce J.Dickson,Wealth into Power:The Communist Party's Embrace of China's Private Sector,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8 p.253 p.251.

⑤Zheng Yongnian,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as Organizational Emperor:Culture,Reproduction and Transformation,New York:Routedge,2010,p.11.

⑥Bruce Gilley,"Paradigms of Chinese Politics:Kicking Society back out",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Vol.20,No.70,June,2011,p.531,p.533.

⑦Zheng Yongnian,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as Organizational Emperor:Culture,Reproduction and Transformation,New York:Routedge,2010; Kjeld Erik brdsgaard & Zheng Yongnian,eds.,Bring the Party Back In:How China is Governed?,Singapore:Eastern Universities Press,2004; Alexei Shevchenko,"Bringing the Party back in:The CCP and the Trajectory of Market Transition in China",Communist and Post-Communist Studies,Vol.37,No.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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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制的起源、分类与演变--亨廷顿一党制研究综述_亨廷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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