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吏与选人用人科学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吏的基本特点与基本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用人论文,选人论文,启示论文,十八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3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594(2015)06-0107-05 治国重在治吏,如何防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异化为社会主人,这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执政面临的根本问题。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这是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也是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的基本判断;新时期如何造就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执政成败。对此,党的三代领导集体都有过深刻的论述。早在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更加明确地指出: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1962年,邓小平在《执政党的干部问题》中更加直接地指出:“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因为许多党员都在当大大小小的干部。”[1]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突出强调从严治吏问题:“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关键是坚持好干部标准,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2]习近平一系列相关讲话精神,比较系统地回答了“什么是好干部、如何选好用好干部、怎样成为好干部”等选人用人的基本问题;习近平一系列从严治吏的举措,收到举世瞩目的显著成效。认真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吏的基本经验与基本特点,有助于我们深入探讨从严治吏之道、以实现选人用人科学化。 一、新时期从严治吏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其根源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是中国的古训,也是历史的警示:一个国、一个党、一个单位乃至一个家,大凡成立之初,无不满怀信心、兢兢业业、努力进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位的转变与环境的改变,往往就会惰性发作、精神懈怠、故步自封,甚至人亡政息。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言的“兴衰历史周期律”。如何跳出这一历史周期律?毛泽东在1945年与黄炎培“窑洞对”中就明确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3] (一)新时期从严治吏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其严重程度 时至今日,我们党已经执政60多年、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从严治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胡锦涛在建党90周年讲话中已经明确告诫全党:“全党必须清醒地看到,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4]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四大考验”“四大危险”等从严治党的严峻形势,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从严治党的重点聚焦到党员干部队伍上来、聚焦到各级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上来。2013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特别是有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突出,奢靡之风严重,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务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认真加以解决。”[5]在2015年3月“两会”期间,习近平进一步明确指出: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那么,当前从严治吏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其程度如何?我们面对面的问卷调查及其分析结果表明①,在众人诟病的“四风”问题与腐败现象之背后,明显存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人格分裂、宗旨观淡薄、群众观异化、权力观异化、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一是在理想信念方面,一些党员干部对党的理想信念与宗教信仰的关系认识模糊、不信“马列”信“鬼神”现象突出。在被调查者中,45.9%的人认为党员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热衷于‘求神问鬼’”现象比较常见,高达70%以上的人对“党的理想信念与宗教信仰的区别”认识模糊或态度暧昧。二是在道德品格方面,“党内不讲真话现象”与领导干部“人格分裂”现象突出。在被调查者中,合计58.4%的认为“党内不讲真话现象”比较普遍,高达54.1%的认为“政治讲权术、不讲道德”有道理或客观如此。三是在宗旨观与群众观方面,一些党员干部宗旨观异化、群众观淡化。在被调查者中,44.3%的认为“市场经济下党员干部不可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50.8%的认同“群众里面有坏人,现在刁民越来越多”这种说法。四是在权力观方面,“权力异化”现象特别突出。在被调查者中,72.6%的认为当前“权力异化”现象“比较严重”或“非常严重”,只有不到3%的持否定态度。五是在对“四风”与腐败问题的态度方面,一些党员干部难以做到“零容忍”。尽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严整“四风”、严惩“腐败”,但仍有30.6%与22.8%被调查者分别对“四风”与“腐败”持“适度容忍”心态,高达66.5%的对腐败分子抱有“同情心理”,认同“在一定程度上说,腐败干部也是制度不健全的牺牲品”。 (二)造成当前吏治问题的主要原因 从历史上看,我们党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为什么今天干部问题还如此突出?这其中的原因很多,既有外因,也有内因;但从根本上看,主要是“内因”所致而非“外因”问题,因为“水龙头开着,地永远扫不干”。实际上,对从严治吏乃至从严治党而言,若过多地强调外因,而不认真查找内因,则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对此,习近平总书记认识很清醒,强调“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认为“四风”与腐败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观上说,主要原因是一些同志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没有解决好。客观上说,主要原因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在有些地方没有落到实处,在一些方面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6]。这里的主观与客观,对我们党与党员干部而言,都属于自身原因,其关键在于治党不严、治吏不严、治党不力、治吏不力。 我们的调查研究结果充分证明了上述论断。对于当前干部队伍乃至政治生态不良的问题原因,被调查者主要归咎于法治不健全、政治体制不完善、转型时期的信仰危机、选人用人机制不科学等方面。如对于造成当前政治生态不良的主要原因,被调查者中30.6%选择“法制不健全”,29.0%选择“社会转型期的信仰危机”,14.4%选择“政治体制问题”,选择“市场经济影响”的只有6.4%,选择“西方社会影响的”只有0.7%。对于“导致‘四风’问题盛行的党内因素与个人因素”,选择“权力监督制约”与“权力过分集中”的合计达37.3%,选择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异化的合计达41%。对于导致当前国内“权力异化”的主要原因,选择“权力观异化”的为25.8%,选择“干部制度问题”的为25.7%,选择“理想信仰动摇”的为23.7%,选择“人生观异化”的只有8.0%,选择“市场经济影响”的只有4.5%,选择“封建思想影响”的只有0.9%,选择“西方思潮影响”的只有0.1%。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吏的基本精神与基本特点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厉行全面从严治党、认真从严治吏,在实践上采取了不少举措,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整“四风”为切入点,以群众路线与“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严整“四风”、高压反腐、从严治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显著成就。在理论上,习近平围绕从严治吏发表了一系列讲话,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论断,比较系统地回答了“什么是好干部、如何选好用好干部、怎样成为好干部”等选人用人的基本问题。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吏的基本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吏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必须“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7]。必须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教育、管理、监督等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三严三实”,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具体而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吏的一系列讲话精神,至少体现为四个方面: 1.明确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习近平认为:领导干部必须以德为先,否则,才高八斗、德不行,一损俱损;党员干部必须具有一定的境界,讲理想、讲道德、讲宗旨、讲奉献,因此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8] 2.明确好干部成长的基本路径,即一是靠自身努力,二是靠组织培养。习近平认为:“成为好干部,就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2];要求党员干部要公私分明、心存敬畏、遵纪守法、守住底线、为政清廉,努力做到“三严三实”,“把说的和做的真正一致起来,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真正一致起来”[9]。 3.致力于建立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习近平强调,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使那些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群众拥护的干部,那些说话办事有灼见、有效率的干部,那些对上对下都实实在在、不玩虚招的干部,那些清正廉洁、公众形象好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使那些享乐思想严重、热衷于形式主义、严重脱离群众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10]。 4.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对此,习近平强调:“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11]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珍惜人民给予的权力、用好人民给予的权力、自觉让人民监督权力,“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12]。其中突出强调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问题。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吏的基本特点 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严治吏的理论与实践,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跃然纸上: 1.自上而下、以身作则。对从严治吏乃至从严治党而言,是自上而下、以上率下、上下一致、一视同仁,还是自下而上、上下有别、内外亲疏有别,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与路径,其实践结果迥异[13]。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吏的实践再次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无论是“八项规定”、严整“四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还是“三严三实”教育活动,都可谓自上而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如此才能成效显著。 2.抓“关键少数”,通过抓重点促全面。从严治吏,既要抓“全面”,更要抓“重点”;否则,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很难做好工作的。那么,从严治吏的关键何在?习近平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实践证明,各级领导干部敢于拿自己开刀,解决问题才能势如破竹,改进工作才能立竿见影”[7]。毫无疑问,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整“四风”,还是群众路线与“三严三实”教育活动,都是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重点的。 3.从严从实、真抓实干,对“四风”与腐败问题“零容忍”。对从严治吏乃至从严治党是“粗放经营”还是“深耕细作”,对“四风”与腐败是“零容忍”还是“适度容忍”,其实践路径与成效迥异。若采取“粗放经营”、只做一般性要求而无具体操作性举措,则从严治吏难以落到实处;若对“四风”与腐败采取“适度容忍”或“选择性反腐”态度,则难见成效。实践证明,“只有严要求、动真格,真实抓、抓真实,才能真正达到预期目的”[7]。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四风”与腐败问题奉行“零容忍”,从严从细从实,努力做到有贪必肃、有腐必反、有腐必惩、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4.严明规矩,强化干部规则意识与底线意识。公私不分、边界不明、底线不清,即使思想高尚的人也有可能误闯雷区、做出事与愿违的事情。因此,要从严治吏,必须划清底线,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规则意识与底线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要公私分明、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12]。同时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12],以破除“破窗效应”,避免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5.强化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根本上看,从严治吏,既要选好用好管好干部,更要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此,习近平强调,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14]。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改善党的领导、简政放权、破解“权力过分集中”这一老大难问题。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布局中,致力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协同推进、配套进行。 6.坚持德法并使、廉洁自律与依法治权相结合。从严治吏,其本质并不是为了治人,而是为了“治权”。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15]因此,要从严治吏,从党员干部个体角度看,廉洁自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固然很重要;但从全党全国角度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权更具有根本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吏可谓德法并举、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一方面,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与廉洁自律,强调“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11];另一方面,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三、从严治吏之道与选人用人科学化 从根本上看,从严治吏关键在于选人用人科学化问题。要实现干部制度科学化,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既要讲“从严”,也要讲科学,更要实现从严治吏与科学治吏的统一;因为不讲科学、不按规律办事、抓不住吏治问题的要害,久而久之,从严治吏还是会沦为“人治”。调查结果显示,当前选人用人方面最大的弊端,就在于“一把手说了算”与“民主选举走过场”,在被调查者中,33.9%与41.2%的被调者选择了这两项;从根本上看,“民主选举走过场”与“一把手说了算”本质上是一回事,归根结底还是“一把手”问题。导致干部脱离群众的主要原因,主要在于“上级决定‘乌纱帽’”与“干部业绩考核制度”,被调查者中选择这两项的分别为41.3%与21.3%,合计高达62.6%。而新时期选好干部的关键点,既不是单纯的群众公认,更不是单纯的领导公认,而是“群众公认与领导公认相结合”,高达74.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这一项。总之,调查结果表明:选人用人制度不科学是造成领导干部“四风”与腐败问题最直接的原因,也是造成一些党员干部宗旨观、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等异化的关键因素;只有建立起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四风”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克服领导干部宗旨观、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异化问题;因为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头上的“乌纱帽”是领导给的,还是群众给的,这不但影响着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与科学性问题,而且直接决定着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权力意识与价值取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认识到选人用人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不但强调“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2],“要着眼于党的事业发展需要选人用人,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敢于坚持原则,让好干部真正受尊重、受重用,让那些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真正没市场、受惩戒”[2],而且强调要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那么,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呢?具体说来,以下三个方面值得注意: (一)要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从严治吏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的统一 当前,有的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误以为习近平提出了“四不唯”的用人方针,即“不唯票、不唯分、不唯年龄、不唯GDP”,在选人用人实践中推行“不讲民主、不走程序、不看选票、唯领导意志”。实际上,这是对习近平相关讲话的误读与误导,因为纵观习近平相关讲话,无论是强调“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2],还是强调“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确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风清气正”[2],都看不到“四不唯”的影子,其讲话核心要义就是“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推动选人用人科学化。 (二)要实现选人用人制度的科学化,必须对干部进行科学的分类管理 根据权力授受关系,干部至少可以划分为“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这三类干部的选拔方式、选拔程序不同,不能混为一谈。一般而言,对于各级党政一把手,理应实行选任制,因为民主选举具有“合法授权、监督与制约权力”之功效;否则,对于该选任的领导干部不进行民主选举、不实行票决、不奉行“多数决”,则很容易沦为个别领导人的专断。对于行政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干部,完全可以实行委任制甚至“聘任制”,可以不唯票、不唯分、不唯年龄、不唯GDP。对于党委委员与书记,根据党内民主要求,理应选举产生。但是,由于我们缺乏对干部的分类管理,在选人用人中明显存在“一刀切”、乃至错位现象,该选任的干部采取的方式很像“委任制”、民主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该委任聘任的干部采取的方式与程序却很像“选任制”,往往以票取人。 (三)对于选任制干部,必须坚持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领导公认与群众公认的统一 其中的关键,就是要实行“组织提名”“差额选举”“民主选举”相结合。假如对于一个选任制干部岗位,由组织考察提名2名候选人,然后实行真正的民主选举、差额选举,坚持当场公开唱票、票多者胜选,其结果会如何?一方面,对于需要选任的领导干部而言,若无组织提名则根本无当选的机会,因此,必须对上负责、对组织负责;另一方面,该干部即使组织提名候选人,若平时不对群众负责、不关心群众疾苦,就难以获得过半的民众支持,因此,平时必须注意密切联系群众,“对下负责”。无论哪一名候选人当选,都是党组织提名的、都是“党的人”、都是人民选择的。如此一来,定期选举、循环往复,辅之以科学的民众监督机制、考核机制与罢免机制,真正被票选出的干部就会“既对上负责又对下负责”,其作风问题、责任问题等就会迎刃而解。这样选出“一把手”,不但无损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反而有益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所影响的只不过是个别人的“过分权力集中”与专断而已[16]。 ①2014年10—12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期党的工作作风与党群关系研究”课题组就有关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 100份,回收有效问卷998份,有效样本占90.73%;其中有近二十个问题(都是单项选择题)直接关涉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在被调查者中,男性占55.8%、女性占44.2%;年龄结构相对均匀,35岁以下24.7%,36—45岁29.0%,46—55岁31.0%,56岁以上15.1%;单位分布合理,市级机关24.9%、国有企业21.9%、街道社区20.5%、区县机关15.6%、事业单位8.9%;被调查者的职级分布均匀,厅局级占8%、处级23.2%、科级29.9%,科级以下38.9%。标签:从严治党论文; 党的十八大论文; 四风论文; 选任制论文; 科学论文; 习近平论文; 人民民主论文; 时政论文; 反腐倡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