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茨尔与哈阿姆的犹太复国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犹太复国主义论文,赫茨尔论文,哈阿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知道,现代的犹太国是犹太复国主义的产物。然而在历史上,犹太复国主义并不是铁板一块。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以泰阿多·赫茨尔(Theodor Herzl,1860-1904)的政治犹太复国主义(Politecal Zionism 以下简称政治复国论)和阿哈德·哈阿姆(Ahad Ha-Am,1856-1927)的精神或文化犹太复国主义(Spiritural or Cultural Zionism,以下简称精神复国论)。研究这两人的复国主义,对于我们了解犹太人的历史状况,现代犹太国的建立过程,乃至当今中东局势等问题是很有义意的。本文旨在介绍和分析这两种复国主义的差别并努力对其得失和实际影响做出尝试性的评价。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
犹太复国主义是反犹运动的直接产物。简单说来,所谓反犹运动(Anti-semitism,又译反犹主义)是旨由于宗教、历史、经济等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的宗主国官方或民间对犹太侨民的政治、经济、宗教生活乃至生存权利的限制和迫害活动。
反犹运动由来已久。公元70年,罗马大军政陷以色列都城耶路撒冷,象征其民族独立存在的宗教圣殿被付之一炬。从此,犹太人变成了没有国度的民族。他们不得不满怀亡国之恨逃离家园,流落、散居在世界的各个角落。犹太人历史悠久,传统宗教文化根深蒂固,民族意识极强,因此不易为所在国文化同化,难以与当地人民融为一体。随着基督教的产生、发展并在中世纪的欧洲各国成为占据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犹太人的处境也日渐恶化。他们不仅没有政治上的权利和自由,宗教活动受到骚扰和破坏,而且在经济领域中被剥夺了从事多种职业的权利,在一些国家中只能从事当地人瞧不起的商贩和银行业。他们聚居在封闭的“隔都”即犹太人聚居区里面,没有权力,没有地位,没有尊严,只有贫穷和凌辱与之相伴,只能从自己宗教活动中,从对“米赛亚”降临的期盼中得到有限慰籍。即使这种低下、贫穷的生活也难保太平无事。村镇里出了什么坏事,犹太人总是受到猜忌和报复,就连瘟疫的流行也被说成是可恶的犹太“丧门星”所招致的。犹太人遭到袭击、殴打,甚至丧命的事件频繁发生,犹太人被成批屠杀或集体逃亡的事件在历史上也决不是罕见的。有如流离颠沛的吉普赛人到处受到岐视和侮辱,犹太人在基督教世界中饱受迫害的悲惨史实用样是举世公认的。西方的反犹情绪即使在中世纪以后也无实质性好转。及至本世纪30年代,纳粹德国对犹太人采取种族灭绝政策,大约600万犹太人惨遭屠杀,在反犹运动的历史上乃至人类历史上写下了最令人发指的一页。
基督徒对犹太人的仇恨缘于基督教徒对犹太祖先的憎恨。按照基督教的《新约》,耶稣因犹太出卖而被捕。但当时的罗马总督开始并无意处他一死,而且有释放他的意思。然而可恶的犹太祭司和民众却宁愿释放一个杀人犯而决不肯放过耶稣,这样才发生了耶稣被钉死在十安架上的悲惨结局。耶稣之死是否果真与其时的犹太人有关是一个难以稽考的悬案。然而,对基督徒来说,《新约》中的话就是不容质疑的真理,杀害耶稣基督的真正元凶是法利赛人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按照“贼的儿子也是贼”,“父债应该子还”这样一些在中世纪封建社会通行的血统论信条,当年法利赛人的后代天生就成了基督徒的不共戴天的仇敌,使之“代父受过”,偿还历史旧账也是天经地义的。当然,反犹运动的根源还不限于历史仇恨,也包括宗教信仰的不同,例如犹太人否认耶稣是救世主,认为“三位一体说”是自相矛盾的,认为基督教的活动有偶像崇拜之嫌;还由于犹太人与基督徒在生活方式以及经济活动等方面的差异或磨擦,等等。这些因素的综合结果就是反犹运动的产生。
在近代欧洲历史上,犹太人也曾有过激动和希望的时刻。法国大革命的胜利不仅解放了法国人,而且震撼了欧洲和整个世界。劳动保险胜利的结果至少是在法律上给予犹太人和其他同族同样的自由和平等权利。法国大革命以后,西欧许多国家也都实行了不同程度的变革,给予犹太人以平等的公民权。此时些刻,犹太人欢呼雀跃,庆祝“自由和解放”,以为反犹运动已永远成为历史,等待他们的是与他人平等的真正的人的生活。然而,他们很快发现,他们的乐观态度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因为所谓的平等权利不过是一纸空文。反犹事件不但没有偃旗息鼓,反而有变本加厉之势。许多犹太人曾为摆脱厄运而同化自己,努力使自己变为所在国民众的一员,有的甚至皈依了基督教。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的。不论他们怎样努力改变自己,在本国人心目中,他们都是陌生人,异己分子或敌人。在东欧,犹太人的境遇更遭。他们仍然居住在“隔都”里,没有自由,没有安全,只有饥寒交迫。当时的犹太思想家品斯克(Teo Pinsker)曾作过这样的措述:“对活着的人来说,犹太人已经死了;在当地人看来,犹太人是外来户和无赖;在有产者眼里,犹太人是乞丐;在穷苦人的心目中,犹太人是肃削者和富翁;与爱国者相比,他们无国可爱;对于所有的阶级,犹太人都是可恨的敌手。”①凄惨和失望、悲愤与无可奈何之情溢于言表。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犹太复国主义应运而生。1895年,一位名叫赫茨尔(Thoder Herzl)的德语杂志记者发表了一本题为《犹太国》(The Jewish State)的小册子。书中明确宣称:犹太人的问题既不是一个社会性问题,也不是一个宗教性问题,而是一个民族性问题。不管犹太人是否愿意,愈演愈烈的反犹运动正在迫使他们连为一体,成为一个民族。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个政治实体——犹太国。当时有人认为,建立犹太国是企图从文明走向沙漠。他针锋相对地指出:“我们决不会不滑到低级阶段,而是上升到高级阶段。那时,我们不会住在土屋里,我们要建造崭新、美丽的现代化房舍,而且安全地拥有它们。”②在他的心目中,犹太人的本质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随着这一问题的解决,其它问题都会迎刃而解。换言之,如果犹太国得以建立,犹太人有了自己的家园和政治依靠,各地的反犹活动就息然会消声匿迹,犹太人业已失去的尊严将很快得到恢复。在这本书中,他还就未来国家的性质作了明确阐述:她应该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也可以说是一个贵族制的共和国。在这样的社会制度里,尽管教职人员会得到很高的荣誉,但他们将无权干涉国家的行政事务。可见赫茨尔心目中的犹太国不是神权政体,而是类似于当时的法、德式的现代国家。
那么,怎样实现这样的犹太国呢?赫茨尔计划成立两个组织负责犹太国的组建。其中一个组织叫“犹太人学会”,其功能是提供科学的规划和政治上的指导。另一个叫做“犹太公司”负责推行计划,处理移民事务,组织新建国家的商贸活动。③现在看来,这两条措施未免有些过分简单、粗略,甚至可以说幼稚、幻想的成份居多,缺少建立一个国家所必需的政治的、军事的和行政的组织保障,因而缺少应有的实际操作性。然而,他们作为赫茨尔政治主张的一部分,在当时的形势下,有利于激发犹太人的复国愿望,鼓励复国主义者的政治活动。
1897年8月,第一届犹太复国主义大会在瑞士的巴塞尔举行。会议宣布:“犹太复国主义旨在为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为公众认可的、合法的家园。”④大会还为这一宏伟目标的实施制定了四条具体意见:(1)提倡犹太农耕者、手工劳动者和工匠定居巴勒斯坦。(2)根据各国的法律,把所有犹太人纳入地方性或一般性组织之中。(3)强化犹太人的民族感情和民族意识。(4)为实现复国主义的目标,采取某些步骤,以取得所在国政府的同意。“犹太国复国主义组织”也在这次会上正式成立。赫茨尔当选为主席,正式成为犹太复国主义的领袖。此后,他开始了一系列的活动,尤其是外交活动,为实现他的犹太国的宏伟蓝图贡献出了毕生的精力。
二
在出席第一届犹太复国主义大会的非正式代表中,有一个叫做阿哈德·哈阿姆(Ahad Ha'am)的人。他对赫茨尔的政治复国论持有异议。于是,会后不久他便发表了题为《犹太国与犹太人问题》的文章,尖锐地指出:赫茨尔的政治主张甚至连“锡安山”(Zion)的名字都不曾提起。在他的犹太国里,他们不必说希伯来语,没有什么犹太文化的痕迹可言。它不过是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的一个地道的西方式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犹太人可以享有他们在当今的居住国里渴望得到而实际上无法得到的权利和尊严。这种复国论代表的是西欧那些经济上殷实富足而头脑简单贫乏的犹太人的利益和立场。但是,犹太人的迫切问题不是政治问题,而是经济问题和精神问题,最根本的是精神问题。所谓经济问题,就是说犹太人经济上贫穷。这一点西欧的犹太人好于东欧的犹太人。所谓精神问题,是指犹太人的精神危机,即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传统犹太教的分裂和犹太人的同化。这个问题无论对于西欧的犹太人都是严重存在的。
阿哈德·哈阿姆对文化、精神之于一个民族的存在有深刻的认识:一个民族必有其精神,它可以说是决定此民族生死存亡的灵魂。一个民族的精神是存在于她的文化中的;对于犹太人来说,其民族精神就存在于犹太教中。因此,如果犹太教得到了很好的保持和发扬,犹太人的精神就可安然无恙,犹太民族即可长存不衰。散居各处的犹太人不得不面临异国文化的侵蚀、诱感和挑战,因此,最为紧要的问题是如何抵制异族文化和思潮的影响,保持犹太教的完好无损和犹太精神的纯洁度。事实上,犹太人并没有行之有效地抗拒外族文化的侵蚀和污染。长期以来,尤其是受启蒙运动的影响,不少犹太人放弃了犹太教,皈依了基督教或变成了俗人。不仅如此,犹太教内部也正处于分崩离析的危险之中。新教派不断涌现,其名目繁多就象犹太人散居的国家的数目一样。⑤这个问题关系到犹太精神能否得到保持和传承,关系到犹太民族的生死存亡,因此,它才是犹太人的真正问题所在。
阿哈德·哈阿姆毫不掩饰地说,如果政治复国论得逞,那也解决不了犹太人的经济问题,因为并非世界各地的犹太人都企图回归故土,那些仍然乔居海外的犹太人的经济状况将会依然如故;即使都有回归的愿望,小小的犹太国也没有足够的生存空间容纳他们。所以,“犹太人的物质问题是不会伴随犹太国的诞生而消亡的。……不论我们是否建立一个犹太国,犹太人的物质状况总是在根本上取决于他们所散居其内的各国的经济条件和文化水平。”⑥
最为要害的是,政治复国论根本没有考虑到犹太人的精神危机问题,更谈不上去解决它。如上所述,赫茨尔企图建立的犹太国是一个政治实体,它的作用在于组织经济建设和处理行政事务。没有人在乎犹太人的文化背景、民族精神化之类的问题。因此,阿哈德·阿哈姆不无讽刺地说:这样的国家不是什么犹太国(Jewish state),而只不过是一个犹太人的国家(Staet of Jews)罢了。换句话说,这只是个由犹太人组成但又缺乏犹太性(Jewishness),因而没有民族灵魂的国家而已。
既然阿哈德·哈阿姆认为犹太人的根本问题是其民族精神问题,而不是政治问题,那么,犹太人是否需要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呢?如果需要,这个国家又是什么性质的呢?按照他的一贯主张,只要犹太人想作为一个民族存在下去,那就必须时刻以犹太教作为自己民族的精神。鉴于散居的犹太人由于受到异国文化的侵蚀而面临宗教或精神危机,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一个犹太人共同体还是必要的。但是,这样的共同体决不是一个政治实体,而是一个精神中心。它是由精心挑选出来的精英分子组成的,其主要任务是研究犹太文化,努力纯化和培育民族精神。他明确宣称:犹太国将“尽其所能地致力于犹太精神的净化与发展。以它为中心,犹太教的精神将辐射到四面八方,传播到散居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的那里去,用新的生命去鼓舞他们,并使我们民族的统一性得到保持。”⑦
阿哈德·哈阿姆心目中的犹太国固然不同于赫茨尔的政治实体,但也不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七情六欲的僧侣世界。他所强调的是它对于其它地区的犹太人的精神源泉作用和民族凝聚力。正如西蒙(Leon Simon)所言:阿哈德·哈阿姆讲的民族精神中心“也是一个由男人和女人组成的正常社会,是一个在文化上自治和自由发展的共同体;其它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共同体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中心则是它们的范例和动力源。”⑧阿哈德·哈阿姆的这种复国主义被称为复国论或文化复国论。
可见,阿哈德·哈阿姆之所以主张精神复国论乃由于他对于犹太人的根本问题有不同于赫茨尔的见解。后者确认犹太人的根本问题是政治问题,所以,解决问题的方案也是政治性的,即建立一个政治性实体——犹太国。前者认为犹太人的最根本的问题是民族精神的危机,因此,顺理成章的答案亦自然是文化的、精神的,这就是建立一个旨在培育民族精神的共同体。
三
赫茨尔与阿哈德·哈阿姆同为犹太人,都在关心犹太人的前途和命运,然而两个人对犹太人的问题的看法却大相径庭,解决的方案也迥然相异,其根源存在于他们的不同背景和经历。
赫茨尔于1860年出生匈牙利的布达佩斯,时值奥匈帝国的没落年代。他虽然在幼儿时上过几年的犹太小学,但未曾认真学过希伯来语,对犹太律法、习俗和礼仪也知之甚少,至于犹太人的历史、文学、哲学就更不甚寥寥了。他的大学时代是在奥地利首都维也那度过的。他系统学习并酷爱的是德语和德国文化。后来成了作家和记者,写过剧本和大量新闻报道,其工作语言也是德语。可以说,他的血管里虽然流着犹太人的血液,但精神或灵魂中却没有多少犹太人的痕迹。在这个意义上说,他是一个被异族文化同化了的犹太人。因此,对于他来说,文化上的同化算不上什么问题,亦无犹太文明和民族精神的危机可言,相反,他赞成同化,身体力行地参与同化。更有甚者,他还于1893年计划发起一场运动,号召犹太人“自愿、光荣地皈依基督教”,以此为条件换取罗马教皇帮助犹太人抵制在欧洲各国猖獗的反犹活动。⑨这在正统的犹太教徒看来委实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作为一个被同化了的犹太人,赫茨尔看待犹太人的问题的角度不同于阿哈德·哈阿姆就不足为怪了。于是,在他的眼里,犹太人的根本问题就成了政治问题,解决的方案亦必然是政治性的,即在巴勒斯坦地区重建一个犹太人的根本问题就成了政治问题,解决的方案亦必然是政治性的,即在巴勒斯坦地区重建一个犹太人的主权国家。
与被同化了的赫茨尔不同,阿哈德·哈阿姆是一位民族意识极强的犹碎。他原名阿舍·Z·金诗伯(Asher Zervi Ginsberg),阿哈德·哈阿姆(意思是一个普通人)是其成人后写作用的笔名。这位未来的犹太精神领袖诞生在靠近乌克兰首都基辅的一个小村镇。12岁那年,他随父母搬家到俄罗斯某地的一个庄园。父亲是一个学识渊博且虔诚笃实的正统犹太教徒。他对自己的儿子言传身教,期望他成为一个权威的犹太教拉比(rdbbi意为师傅,类似于基督教的牧师)。在严析的家教和深厚的犹太文化传统熏陶下,小金诗伯很快显露出卓越的才智,变成了远近颇有名气的《塔木德》经典的权威学者。后来,他又依靠天才加勤奋自学并通晓了俄语和其它主要西方语言,掌握了大量的文学、历史、哲学方面的知识。然而,对非犹太文化的了解并没有使这位天性孤僻,类似斯宾诺莎、康德的学者象赫茨尔等其他犹太人那样被同化,从而背离或丧失本民族的传统。反之,他愿意用希伯来语写作,乐意担任希伯来文杂志的编辑,执着于坚持和发扬希伯来文化的基本精华。面对反犹活动的肆虐和物质生活条件的低劣,他能够不为外部条件所困扰,坚持从事物的内部,即犹太人的精神和文化方面洞悉犹太人的根本问题,从而认识到,真正威协到犹太人作为民族而生存的不是反犹活动和物质生活的贫困,而是由于文化的同化而引起的精神危机,即作为以色列民族支柱的犹太教的分崩离析和传统影响力的日渐衰微。他举例说:如果有这样两种情况,一是丧失家园,背乡离井;一是民族被摧残乃至死亡;二者中那一种情况更惨,更令人感到悲哀呢?他的回管是:“如果一个民族的家园被毁,这个民族尚无富有生命和力量,……其人民会重建家园。但是,当一个民族垮掉时,又有谁能授之以手呢?”⑩毫无疑问,挽救危在旦夕的民族无疑胜于、急于建立国家,而挽救民族的最佳途径则是巩固、净化和传播犹太教,使民族精神得以振奋,民族意识和凝聚力得到维持和强化。即使建立国家,那么,这个国家也应该首先是一个精神或文化中心,而不是一个政治实体。
至此,我们似可说,赫茨尔主张政治复国论的根源在于他本人在文化和精神上的“西化”,而阿哈德·哈阿姆的精神复国论则根置于他自己坚守的犹太传统以及他对此传统与犹太民族生死存亡的关系的独特洞见。
四
若从理论上评价赫茨尔与阿哈德·哈阿姆的是非长短,回答是各有道理,同时又各带有一定程度的片面性和空想性。政治实体必然是一定民族的,它不应、亦不可能脱离一定民族的精神而产生和存在下去。中外都有一些哲学家视民族精神为国魂,其道理正在于此。因此,正如阿哈德·哈阿姆所批评的那样,赫茨尔的政治复国论旨在建立一个没有传统犹太教精神的犹太国,这是不切实际的。同样,民族精神也不可能离开相应的国家实体而持久不衰。民族精神若无政治实体,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依托,因而迟早会丧失殆尽。阿哈德·哈阿姆似乎过分强调了精神的作用和重要性,而忽视了精神之于实体的依赖关系。因此说,他希望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精神的作用和重要性,而忽视了精神之于实体的依赖关系。因此说,他希望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精神中心的文化复国论也不过是美好的幻想而已。赫茨尔与阿哈德·哈阿姆各自的片面性为后来犹太复国主义者所认识。赫茨尔去世后,他的继承人魏斯曼(Weizmann)就一方面继了政治复国论的主旨,另一方面吸收了文化或精神复国论的内核,形成了所谓“综合的犹太复国主义”,卓有成效地领导了复国主义运动,最终建立了独立的犹太国。
就理论深度而言,我们认为阿哈德·哈阿姆的精神复国论高于赫茨尔的政治复国论。如前所述,赫茨尔是一个在民族文化方面没有根基的“西化”了的犹太人。他有政治家的激情、演说天才、应变能力和个性魅力,但不具备足够的理论修养,缺乏大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应有的内涵和深度。因此,他只能从反犹活动的外在事实中感悟到政治复国的必要性,而无法从更深层次上考虑什么犹太精神和民族生存的关系问题。与此不同,阿哈德·哈阿姆则能从理论层面上把握国家与文化传统、民族精神的内在联系,强调犹太教对于犹太民族生死存亡之至重至要的作用。正如西蒙(Leo Simon)所评价的那样:阿哈德·哈阿姆“诊断出犹太人的深层病因,因此,他的方案不是表面化的权宜之计,把问题束之高阁,而是全面的、综合性的,真正解决问题的。……他意识到,最为要紧的是能让犹太教发展,使其把重心从过去转移到将来,从而得以振奋民族精神,激起民族的希望。”(11)阿哈德·哈阿姆之所以能够在理论上高出赫茨尔一筹,靠的是他对犹太文化的全面了解和深入把握和深入把握以及他的哲学修养和思想家的洞察力。
阿哈德·哈阿姆的精神复国论对后来的犹太复国运动产生过积极的作用,它修正了运动的纯政治性方向,使许多犹太人认识到犹太教传统对于民族的存在、犹太国的建立都是至关重要的。除了上面提及的魏斯曼从他那里汲取了思想养料外,美国的一些犹太复国者例如犹大·马各尼(Judah Magnes)、施马亚·来文(Shmarya Levin)路易斯·伯兰戴斯(Louis Brandeis)等也公开承认了们是阿哈德·哈阿姆的追随者。此外,精神复国论的影响力还渗透到教育领域,尤其是以角列以外的犹太人的教育。例如,美国杰出的教育家撒姆森·本得利(Samson Benderly)、英国的那森·莫里斯(Nathan Morris)以及犹太复国主义的组织也都接受了阿哈德·哈阿姆的思想,承认犹太教育,包括语言和宗教的学习,不论对于散居的犹太人还是以色列的犹太人的民族传承和生活方式都是必不可少的。(12)
这里无意贬低赫茨尔在整个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早在赫茨尔以前,欧洲的一些犹太思想家如德国的海思(Moses Hess,1812-1975)、波兰的品斯克(Judah Leo Pinsker,1831-1891)就曾提出过复国主义的思想。但是,他们只是在自己的作品中说说而已,没有诉诸行动去建立政治组织并亲自领导一个运动。赫茨尔的重大功绩在于把复国主义的情绪、思想意识转化成一个席卷欧洲的政治运动,使之成为犹太人的“民族解放运动”。他缔造了这一运动的领导机构——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成功地召开了六次代表大会。犹太人从他的卓越领导和百折不挠的艰苦努力和政治活动中达到了空前的民族自觉,看到了重建家园,结束被岐视、被压迫日子的曙光。他的过早去世是犹太复国运动的巨大损失。然而,即使如此,他已经为后来的复国主义运动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某些重大事件如巴尔弗宣言(BalfourDeclaration)(13)的诞生创造了条件。就连他的论敌阿哈德·哈阿姆也不得不承认:是赫茨尔“给了我们代表大会,运动的组织,银行或国家基金,……他为我们奉献了一切。”(14)正因如此,赫茨尔被看作犹太人的民族英雄,至今仍然活在犹太人尤其是以色列国的犹太人民心中。简言之,我们可以从某种意义上指责他的思想不全面、不深刻,但是,他作为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创始人和领袖地位是无人可比的,他对于现代以色列国的建立所做的杰出贡献是永远不可磨灭的。
注释:
①.品斯克(Leo pinsker):《自发解放》;转引自拉克(Walter Laquear):《犹太复国主义史》,纽约1989年版第72页。
②③④.参见拉克:《犹太复国主义史》第91页;92页;106页。
⑤⑥.阿哈德·哈阿姆:《犹太国与犹太人问题》;转引自赫茨尔伯格(Arther Hertzberg)《犹太复国主义的观念》纽约1986年版第267页。
⑦⑨.拉克:《犹太复国主义史》第264页;88-89页;
⑧(11)(12).西蒙(Leon Simon):《阿哈德·哈阿姆传》,伦敦1960年版第192页;189-190页;323-324页。
⑩.阿哈德·哈阿姆:Emet me-Erez-Israel,转引自魏塔尔(Vital):《犹太复国主义的起源》,牛津1957年版第197页。
(13).英国政府于1917年11月发表如下宣言:“女王陛下之政府赞同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人国家的意见,并将致力于促成这一目标的实现。同时必须明了,在巴勒斯坦,任何敌视非犹太人居住区的民事、宗教权利的事情都不允许发生,同样,犹太人在任何别的国家享有的权利和地位也不容侵犯。”这就是著名的《巴尔弗宣言》。此宣言的重大意义是首次明确承认了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地区建国的设想,可以看作是复国主义运动的转折点。
(14).西蒙:《赫茨尔与哈阿姆》;参见《赫茨尔年鉴》第1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