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度假:中国穆斯林宗教信仰的重要动因_中国穆斯林论文

情感度假:中国穆斯林宗教信仰的重要动因_中国穆斯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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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精神情感生活需求十分复杂。平时,人们除了从世俗精神生活中寻求满足以外,还往往把视角转向宗教精神生活方面。而现实生活中,宗教精神生活也确能给予人们以极大的心灵满足。在我国,有着1900多万人口的中国穆斯林民族,是我国各民族中一个重要的人类群体。广大穆斯林群众和那些信仰其它各种不同宗教的兄弟民族群众一样,视宗教生活为个人日常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国穆斯林信仰伊斯兰教的首要动因是对其所尊崇的信仰客体——即至高无上的、独一无二的安拉(亦称真主)的高度虔诚,此外,其信仰宗教的动因在相当程度上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精神情感生活需求。本文拟专就中国穆斯林的精神情感生活需求——穆斯林宗教信仰的另一重要动因问题作一探究,期望得到专家学者的指正。

一、中国穆斯林精神情感生活需求表现探微

就任何一个信教者来说,内心情感世界的空虚,需要宗教来慰藉;内心情感世界的失衡,需要宗教来恢复平衡;内心情感世界的孤独,需要宗教的认同;而内心情感世界的愤懑,更需要通过宗教来宣泄。中国穆斯林的情况也是相同的。如上所述,这几个方面也就构成了中国穆斯林的精神情感生活的需求表现——即情感慰藉、情感平衡、情感认同、、情感宣泄。下面我们分而述之:

(一)情感慰藉

生理学家分析研究的结果表明,人本是一种情感脆弱的高级动物,世上有相当多的人的情感非常脆弱;而那些看来外表意志坚强的人,往往也有情感脆弱的一面。因而从根本上说,几乎每一个人都需要给予经常性的、不间断的精神情感方面的慰藉,才能保持正常的、健康的人格心理。在中国,那些数量广大的虔诚穆斯林,大多是政治上的非当权者和社会地位较低的中下层的普通人,他们不仅在物质生活方面得到的实际关怀较少,而且在精神生活方面得到的慰藉也较为贫乏——而与社会地位较高的社会上层相比较,往往显得更为突出和明显。因此,他们在与别人比较永远无望得到更多的各种物质关怀的时候,便将视角转向寻求精神情感的慰藉,并且对于这种精神情感生活方面的需求显得格外强烈和迫切。

(二)情感平衡

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科学技术的迅猛变化,标志着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然而数量众多居住在经济上较为落后的地区的中国各穆斯林民族的群众,他们的人民生活水准,与国内较为发达的地区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距离现代高科技社会文明更是相去甚远——他们还处在基本解决温饱或一小部分尚未解决温饱的境地,他们的目光更多地聚焦于自身的脱贫致富上。在追求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却无法得到相应满足的情况下,在面临经济发展上的强烈反差和地区间生活水准的较大差距的情况下,中国穆斯林的心理不能不产生某种失衡。现代文明和现代生活方式“对心灵宇宙的冲击产生了人们的孤独感,而宗教信仰则正是摆脱精神崩溃的一种有效方式”①。伊斯兰教的宗教教义对于调适中国穆斯林的失衡心理,使他们的精神情感世界恢复常态提供了帮助。

(三)情感认同

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社会群体的归属问题,不是属于此一社会群体,便是属于彼一社会群体。因为归属同一社会群体的缘故,便相应产生了人们的对共同群体的认同心理。中国穆斯林社会成员的这种社会群体的归属意识和认同心理就更为强烈,因为穆斯林民族在拥有12亿人的大国里,人口显得十分稀疏,加之中国的绝大多数穆斯林民族与汉族或其它少数民族杂居,基本上处于汉族和其它民族文化的包围之中。假如一个穆斯林脱离开穆斯林群体,或一个小小的穆斯林群体脱离开大的穆斯林群体时,都会在他们的潜意识中产生某种“孤立无援”的感觉。所以在我国众多少数民族当中,人们普遍认为穆斯林群众的民族归属感、民族认同心理较强。具体表现为中国穆斯林的“天下穆斯林是一家”的观念极为浓厚,回族等穆斯林民族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行、赉、居、送,千里不持粮”的古老传统亘古不移。而伊斯兰教则是穆斯林民族借以情感认同的载体和媒介。

(四)情感宣泄

人的精力可以称之为一种能量,这种能量在人体内部的分配并不总是收支平衡的,有时会产生一些剩余能量。此外,人在日常生活中常会遇到一些困难、矛盾、挫折、失败,因而对人造成某种强烈刺激,结果导致人的情绪产生一些变化——如忧伤、悲痛、愤怒、焦虑。心理学家们把这种由于外界的刺激而在人体内部产生的心理反应,称之为一种额外能量。他们认为上述这两种能量,都必须寻找到合适的对象,适时地进行释放(宣泄),否则于人的身心健康将有极大的害处。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很多人平时积蓄的这些能量,并不能经常地以一种适宜的方式、在一种适宜的场合得到释放(宣泄),因为社会环境的制约因素太多,加之绝大多数的中国穆斯林都是属于较为内向而含蓄的民族性格,例如,他们通常不能采用类似其它少数民族那样的歌舞、饮酒猜拳作乐(这通常是为伊斯兰教教规所禁止)的方式,来完成情感宣泄过程。在这一方面,伊斯兰教的宽容性为穆斯林们的情感宣泄提供了可能。

二、中国穆斯林精神情感生活需求的实现途径

中国穆斯林精神情感生活的需求,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例如内心情感世界的空虚,可以通过宗教教化(说教)的方式来得到慰藉;内心情感世界的失衡,可以通过宗教理念的调适来达到平衡;内心情感世界的孤独,可以通过宗教社会群体(宗教组织)的认同来排遣;内心情感世界的愤懑,也可以通过宗教活动的方式得以宣泄。

从伊斯兰教教义方面直接获得精神慰藉,是中国穆斯林大众精神情感诉诸的主要途径。任何一个精神世界感到空虚的穆斯林,通过某位伊玛目经常性的“瓦尔滋”(宣教或讲演)的教化,内心会逐渐地充实起来。除了坚定对至高无上的安拉的虔诚信仰以外,其个人的心灵世界也逐渐会变得净化起来,他的精神状态会发生明显的变化,对生活充满信心。由于伊斯兰教“两世吉庆”教义的作用,有时他会在修来世的意念驱导下,乐观、豁达地面视现实的今世生活,积极生产劳作,为社会创造财富。

穆斯林情感方面的精神慰藉,又可以从宗教群体的归属过程中获得。中国的穆斯林民族普遍具有一定程度的集中居住方式,例如回族即为典型的“大分散、小集中”的居住模式。然而中国穆斯林更多的是处于与其它兄弟民族杂居的状态,其中有很多的穆斯林是零星单独地(几家甚至于独家)居住在别民族之中。对于这样一些穆斯林而言,他们的宗教群体归属意识通常较强,他们往往期望寻找适当的穆斯林同类的聚居地域,作为自己未来新的落脚点。如果他们被新的地方的同胞所能够接纳,这将对这些新移民意味着精神上的情感认同。

我们都应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穆斯林民族的这种特征较为显著的聚居形式,不能仅仅简单地认为它只是具有一种表面意义上的社区归属属性,而且还具有一种更深层次的、宗教意义上的情感归属属性。除了个别的穆斯林民族以外,中国穆斯林民族大都存在宗教教派、门宦的分歧问题,同时也就在穆斯林群众中相应地伴生了因不同教派、门宦而产生的不同的群体归属观念。需要指出的是,对于绝大多数的穆斯林来说,宗教意义的分歧(例如因为对教义的不同的解释而产生的分歧)作用于穆斯林个人情感方面的影响,在人们的社会群体归属上或许经常占据到较为重要的地位。这也就不难理解,有的地方的穆斯林,本来已经在当地世居数代人,然而最终却有可能因为新近一次的宗教分歧导致其中的一部分穆斯林迁居旁处,并建起新的清真寺。伊斯兰教的宗教、教派门宦群体归属现象,尤其是在中国的西北地区表现得特别明显。不容置疑的事实是,西北地区的回、东乡、撒拉等民族穆斯林的教派、门宦群体归属意识相对强烈;反言之,教派、门宦的群体归属感的实现,也确乎对于隶属那一个教派、门宦的穆斯林带来了极其显著的精神慰藉,获得了情感认同上的极大满足。

任何一个宗教,它都可以作为一种感情纽带,为人们之间的情感认同提供机会。中国穆斯林当中有句很响亮的话,谓之“天下穆斯林是一家”,往往素不相识的穆斯林聚到一起,道个“色俩目”、礼个“乃玛子”,瞬间就把人们的心连在了一起。回族作家张承志曾经深入到我国西北很多穆斯林聚居地区,那些地区本来对于张承志来说是较为陌生的,但是,他每到一个地方总是先上当地的清真寺去礼拜,一个操着外地口音的汉子,礼拜时略显笨拙的动作,经常引起当地穆斯林的好奇与猜测,人们禁不住围拢上来与他攀谈。张承志即以这种方式,一下子缩短了一个来自大都市的作家与一群山野乡村穆斯林的距离,在相互之间实现了情感认同。

中国的穆斯林虽然是“与生俱来”的安拉子民,但是他们对于宗教的信仰态度,却不能不受到现世生活的影响与制约。现实的不同生活状况,确使穆斯林对宗教信仰、对参与宗教活动的态度产生明显差异。在经济上较为落后、人民生活较为贫困的地方(例如我国西北甘宁青的一些极度贫困山区),每一个穆斯林都从出生之日起,便感受到恶劣的自然环境对于人类生存的沉重压力,他们在经历与大自然长期的奋争以后,终于体会到自然经济条件下人类在大自然面前的渺小,深感无力在较短时期内彻底地扭转这种被动局面,便转而去乞求安拉的佑助与赐福。因为他们已经在有限的时空范围里无法得到物质需求的满足,只能寄唯一的希望于精神情感方面的慰藉了。所以,任何站在客观、公允立场上的人们都不难理解,为什么愈是经济发展落后的地方,那里的穆斯林宗教的意识能愈发浓厚,对于宗教活动的热情就愈加高涨。在西北的一些穆斯林民族地区进行社会调查时,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当地在节日宗教捐赠或建造维修清真寺过程中群众所表现出来的极大宗教热情,一些平时在生活上惯于节俭的穆斯林,在给清真寺工程集资时却异常的慷慨大方;我们还可以看到,西北有的地方的穆斯林,或是为了举办“大尔曼里”,或是为了迎接门宦老人家的“串访”,大事宰牛宰羊炸油香,有的人甚至不惜倾其家中所有极尽盛情款待之能事。而在那些经济较为发达、人民生活水准较高的地区,穆斯林的目光便较多地落在积极生产、发展经济上。即使是农闲时节,人们也热衷于外出经商做买卖,或从事劳务,以图挣回更多的钱。在那些地方,人们的宗教意识则较为淡化,宗教信仰的热情亦保持一种适宜的温度,即使遇到宗教节日或平时举办一些必要的宗教活动,其规模亦较为适度,所需人力、财物的支出也很注意节约。这也意味着,在这类地区,穆斯林们平素所感受到的自然的、经济的压迫相对较少或不甚明显,他们在这一方面所需求的情感慰藉也相对不多。

穆斯林们也需要通过参加经常性的宗教生活来排遣日常生活中不遂心愿的烦恼,抒发精神郁闷,保持情感平衡。近几年我们在对西南、西北一些穆斯林民族社区的调查过程中,经常听到一些穆斯林群众(尤其是上年纪的老人)都不约而同地提到,往往生活中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例如家务琐事、邻里矛盾、感情纠葛乃至经济民事纠纷时,常常会心情烦躁,气急败坏,但去清真寺礼个“乃玛子”,在肃穆庄严的礼拜大殿内守住意念,听“阿訇老人家”朗诵一番《古兰经》,便往往顿时感到了心灵的净化,适才一腔烦恼便会顷刻间烟消云散。

关于老年人的宗教信仰比起其他年龄层的人更为虔诚的问题,不仅仅是中国伊斯兰教宗教发展进程中的现象,而且也是当今世界性宗教的一个普遍规律。中国老年穆斯林的信教心理也非常简单明确——即除了通常意义上的“寻找人生归宿”的宗教含义以外,相当程度上即是老年人的情感慰藉需求使然。人们都知道,辛苦劳作使人充实,无所事事使人空虚,而人通常最难于忍受的就是闲适和无聊,因为过分的寂静就等于死亡。与此同时,心理学家和医学专家也发现,老年人一般易在心理上产生孤独感,而这种孤独感是于身心健康极为不利的。因此,在我国的穆斯林民族地区,丧失了劳动力的农民、退了休的工人,甚至一些离休的干部纷纷涌入清真寺,成为宗教活动的积极参与者。每日五时礼拜及往返于家与清真寺之间的奔波,不仅强健了老年人的体魄,而且人们天天聚在一起,消除了老人们的孤独感,给予老年人生活以极大的充实,使中国老年穆斯林晚年生活得到了极大的精神慰藉。仅从寻求情感慰藉的意义而言,老年的穆斯林热情参与宗教活动的心态,与其它不信教的汉族老年人热衷于在公共场所锻炼身体、跳迪斯科的心态,有相似之处。

因此,我们认为同其它宗教(如佛、道、基督教)一样,中国伊斯兰教也具有明显的调节人们心理状态的功能,它确实可以给予穆斯林们以极大的精神情感方面慰藉,使得因为种种外在原因产生心理空虚的、造成心理失衡的中国穆斯林们,或得以精神充实,或重新恢复平衡、恬静、安祥的心境。事实证明,中国穆斯林的一些宗教生活手段,例如西北地区哲合林耶诵经方式,也似乎具有某种抒发个人情感的作用。众所周知,哲合林耶即喻含“高念”之意。穆斯林通过高声的、激越的、声情并茂的诵念《古兰经》的方式,在尽情地表现哲合林耶门宦的刚毅特征的同时,也尽情地抒发了他们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情感.

宗教还可能为人们的对于尘世间的不满(或曰愤懑)提供能量释放(或曰宣泄)的机会。而宗教在消解人们对于社会生活不满、防止人们的反社会情绪的漫延与滋长方面,也起着积极的劝导教化作用。

情感宣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我们注意到,历史上在我国曾经发生过许多次穆斯林反对“辱教案”的大规模群众示威活动,其声势之浩大,其群情之激愤,其影响之广泛,其社会反响之深远,都给国人留下了深刻记忆。如前些年我国各地穆斯林反对《性风俗》的群众抗议活动便是一例。当时我们注意到,在人们游行示威行列里,所打出来的旗帜标语和呼出来的口号中,并不仅仅是局限于表示人们的宗教意愿,也有相当多的内容是针对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不正之风的。这充分反映中国穆斯林群众的爱国热情与爱教热情的一致性,同时,也体现了人们平时对于社会风气的不满。穆斯林参加上述的这类群众性集会活动,除了情感宣泄的需求以外,还同时具有某种情感认同的功能。

三、中国穆斯林宗教信仰动因的主体性问题

在较长时期里,对于中国穆斯林民族进行部分有关经济社会宗教文化方面的课题调查研究过程中,我们也曾经对相关的穆斯林心理——精神情感世界作过一些发掘,从中能够把握一些穆斯林经济社会宗教文化行为的心理因素。例如,社会主义时期回族(也包括其它穆斯林民族)穆斯林群众的个人宗教信仰动因是有着差异的,由此他们在宗教信仰的虔诚态度上也存在着差异。当代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动因首先应当承认是建立在五大信仰的基础上,而信仰的核心则是信真主。然而我们也不能否认,除此之外,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动因尚包含有其它一些个人精神情感生活需求方面的因素。前者反映了中国穆斯林宗教信仰的客体性,后都则体现了他们个人宗教信仰的主体性。中国穆斯林在其宗教信仰、宗教礼仪、宗教活动过程中,从两个方面获得了精神慰藉:一方面通过外在的作用,从宗教教义中获取精神力量,并以宗教教规、教律约束规范个人的言行,达到个人情感世界的综合平衡;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内在的作用,从调动个人对于宗教的身心投入获取精神力量,在穆斯林个人的主动参悟过程中达到个人情感心理平衡。

从上述论点我们可以证明,正是由于人们的精神情感生活需求方面的主体性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当代中国穆斯林民族的宗教信仰、宗教活动的兴旺发达与否,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例如是老年人的较为强烈而迫切的精神情感生活需求,而年轻人的精神情感生活需求自有其它方式和途径得以解决,因此年轻人对于宗教信仰的相对淡漠、对于宗教活动参与热情的相对低落,便成为不足为怪的事情。再如,对于宗教捐赠的方式,穆斯林的心态不尽一致,有的穆斯林采用公开捐赠的方式,并同意他人将自己捐赠的数额、种类公诸于众——或张榜昭示、或勒石纪念(当然这也是教义允许的);而有的穆斯林却在默默完成捐赠以后,要求保持其秘密捐赠的形式,坚不允准他人公布自己的捐赠数额、种类(这也同样符合教义)。我们认为这前者的行为,便体现了穆斯林个人宗教行为中的精神情感生活需求上的主体性原则。有的捐赠者也许并不过多地关注他所捐赠的财物究竟用在何处?其捐赠作用究竟有多大?他或许更多地关注通过他个人的公开捐赠行为,在穆斯林社区(或更大范围内的穆斯林社会)究竟能够引起人们多大程度、多大范围的反响与赞赏,而个人则从中能够获得多大程度、多久时间的精神情感方面的慰藉。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毫无疑问,中国穆斯林们的注意力,今后将更多地转向满足自身更高层次的物质、精神需求方面。精神情感生活需求的主体性,在中国穆斯林宗教信仰动因中的表现,愈来愈明显,也想必会成为今后中国伊斯兰教发展的一个趋势。有人曾经说过,“宗教发生的根源主要是用来满足人类的自我实现的需要”。这种论点,不仅适用于世界其它宗教的发展规律,而且同样适用于今后我们中国伊斯兰教发展的规律。因为在科技、信息高度现代化的今天,宗教作为一种崇拜力量、一种使人至死不渝的信仰的功能正在弱化,而它的另外一种功能——情感慰藉、情感平衡、情感认同、情感宣泄的功能,则正在逐步强化,宗教活动愈来愈偏重于满足人们的情感生活需求,为了达到这种满足,宗教精神将会变得更加宽容。而宗教的宽容精神,则将使宗教成为人类精神情感的舒缓剂、心理与行为的调节机、维持心灵世界的平衡器功能更加突出。

情感诉诸(情感生活需求),作为当代穆斯林宗教信仰的重要动因,这种特征愈来愈清晰,而且今后将更加突出。对这一点,在中国穆斯林内部,人们表现出不同的反应,有的人对人们的宗教信仰的主体性上升趋势表示忧虑,认为是对于宗教信仰对象崇拜的冲击;更多的人则正视现实,顺应历史潮流的发展,在宗教活动形式上做出某些调适,应尽量满足穆斯林精神情感生活方面的合理要求。事实证明,今天我们的宗教,如果“越来越多地接近世俗生活,就越能使人对它产生一种亲近感”②,宗教亦可以以摆脱被动的局面;反之,宗教与社会生活的适应性就愈来愈弱,其自身不能适应变化了的社会发展的要求,势必产生不断的危机,也就成为不足为怪的事了。

针对中国伊斯兰教的这些发展变化,我们的各级政府及宗教管理部门,也应对于我们的工作作出某些必要的反应,修订某些政策与法规条文,调整我们的工作重点。如果我们能够正确把握我国伊斯兰教的走向,更加积极、慎重地做好宗教管理工作,中国伊斯兰教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长期共存与协调,便不困难。

注释:

①卢红等著:《宗教:精神还乡的信仰系统》,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版,第205页。

②马德邻、吾淳、汪晓鲁著:《宗教,一种文化现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版,第1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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