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战略再解读_振兴东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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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东北到底该振兴什么?什么该振兴?我想人们对这个基本的问题还没有搞清楚,至少是东北地区的政府官员们没有搞清楚。在他们眼里,要振兴,中央就要给更多的项目、更多的资金、更多的优惠政策;要振兴,他们手中就必须掌握更多的钱、更多的资源。

其实,多年以来,整个东北,无论是政府和基层,早就形成了一种思维惯性:“有项目,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2003年10月底,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启动,第一批100个项目,总投资610亿元。对这100个项目,东北三省的反应又是如何呢?在吉林省的政协会上,有的委员认为吉林获得的项目少,在发言中说:“拿不到项目,体现了吉林省政府的无能,100个项目辽宁占了一半还多。”在2004年2月11日的两会上,黑龙江的省领导督促各市领导赶紧向省里面报项目,各市也要有一批好项目,越多越好。黑龙江已谋划了近700个大的调整项目,总投资已经超过3500亿元。吉林省更是抛出一个“13600工程”(即实现一个目标,分三个阶段实施,建设六大基地,抓好十条措施,落实十项政策),而支撑这一工程实现的核心是8年内投入1万亿元,建设600个大项目。

就是这样一个东北,就是这样一个被普遍认可的观念。

一、计划经济与东北

对于老工业基地的衰落,人们把矛头指向计划经济。人们似乎忽略了一个事实:东北昔日的辉煌靠的就是计划经济,怎么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东北衰落的罪魁祸首了呢?

林毅夫先生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一书中提到:传统的计划经济内生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在当时的资源禀赋下,要发展重工业就不能依靠市场配置资源。因为在中国经济发展的初期,资本供给严重不足,由市场形成的资本价格或利率水平必然相当高,所以就必须实行计划配置,搞计划经济。

计划经济当然可以取缔私人财产,可以不去界定产权,可以消灭经济自由,而与计划经济相伴相生的就是国有经济、政府介入,也就是说,只要存在国有经济,就不可能不存在政府介入,而且这种介入是广泛而深入的。当然,我们都很清楚,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政府对扩冲自身利益的无限冲动,由政府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是没有效率的。

虽然中国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持续了20多年,虽然我们对计划经济深恶痛绝,但我们一直不愿放弃计划经济的本质:政府对最重要的社会资源的强有力的控制。即使到今天,我们仍一厢情愿的认为:政府介入与市场经济可以完美的结合在一起,由政府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干预,由国有企业掌握经济命脉。东北可能更愿意这样认为,因为在东北,我们可以看到如此大规模的国有经济。

我们不能容忍政府的这种低效率,于是我们总是说政企要分开,(政府)职能要转变。但与此同时,我们却能容忍如此大规模的国有经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做到政企分开呢?政府职能又会转变到哪儿去?

二、先投入还是先改革

不妨先看一下两组数据:

1.2001年,国有投资、民间投资、外商投资及港澳投资三者比重分别是47.3%、44.6%、8.1%,国有投资的比重与民间投资新占比重只差不到3个百分点。据统计,去年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会员企业中,排在前6位的销售收入超过了100亿元人民币,第100位的企业的销售收入达16亿元,第500位企业的销售收入达到4亿元。

据辽宁省做的关于一份民间资本的调查,调查显示,民间投资的几个部分特征是:

(1)80%以上投资集中在农林牧渔、制造、建筑、批零贸易餐饮以及房地产开发业上。在2002年的全社会民间投资中,第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占8.3%;第二产业占31.8%,其中工业占24.9%;第三产业占59.9%。从行业看,房地产开发占投资比重最大,为44.5%,农业占8.3%、制造业占22.5%、建筑业占6.9%、商业占4.4%;而具有垄断色彩的钢铁、石化、电力、煤气、水、交通和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合计仅占全部民间投资的7.9%。

(2)股份制、私营个体以及集体投资构成民间投资的主体。2002年,股份制经济投资占全部民间投资的36.2%;私营个体经济占36.1%;集体经济占26.1%。

(3)七成以上是不足千万元的小型项目。在2002年民间投资的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中,计划总投资超过亿元以上的项目比重为3%;1000-10000万元项目比重为25.5%;不足千万元的小型项目比重为71.5%。

(4)六成投资落脚沈阳、大连、鞍山三个市,分别是:大连市占26.8%、沈阳占20.7%、鞍山占11.5%。

(5)民间投资总量偏低且带有浓重的传统经济色彩。辽宁省的民间投资总量仍然只相当于浙江、广东、山东、江苏的35%-45%。而且,民间投资又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其中3/4属于房地产开发投资。

(6)投资领域受到很大的限制,融资渠道狭窄:目前国有投资的领域约80个,外商投资的领域约50个,民间投资的领域只有30个左右。辽宁省民间投融资的主渠道:一是自筹资金,二是银行贷款。2002年全社会民间投资中的银行贷款仅占13.0%。

目前,全国民营企业平均注册资本是90万元,辽宁省只有80万元。与1995年相比,浙江民营经济翻了4番,而辽宁只翻了一番。截至2003年底,吉林省民营经济总户数刚刚接近山东、江苏、浙江、广东4省平均数的一半,其中民营企业户数仅相当于4省平均数的10%略强,规模以上企业户数仅相当于4省平均数的7%,实缴税金是四省平均数的13%。4省民营企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吉林省不到20%。而在黑龙江省,去年全省民营经济仅实现税收23.5亿元,远不及沈阳一个市半年的民营经济税收收入,仅相当于今年上半年辽宁省民营经济实缴税金的1/4,与发达省份的差距更大。2002年,东北三省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的民营企业仅30多个,而浙江有160个。

2.辽宁“九五”期间累计使用外资金额92.39亿美元,占全国实际外资金额的4.3%,位居各省市第7位;吉林省“九五”期间使用外资逐年呈下降趋势,累计金额仅19.01亿美元,所占比重只有0.89%,位居第16;黑龙江省5年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也是逐年减少,合计为24.28亿美元,占全国的1.13%,排在第15位。2001年东北三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为31.95亿美元,占全国的6.43%,只相当于华东地区的1/7左右,未及广东的1/4。2002年,这一状况仍未得到改变,有的省份还出现了下降的趋势,如吉林省外商投资企业总投资、合同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三项指标分别比上年下降27.3%、0.8%和6.1%。

“九五”以来,东北有一个省共中止、撤销外商投资企业3592户,比同期新批企业还多1022户。而“九五”是我国利用外资增长最快的时期,累计实际利用外商投资金额2134.8亿美元,比“八五”期间增长近87%,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东部沿海地区,而东北三省仅占6.32%。

之所以列出这两组数据,是因为外资和民资在一个地区投资的多少,能较好的反应一个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反映政府的昂贵与否和交易成本的高低。有经济学家用“食之者众,生之者寡”来描述目前的中国政府。“中国政府已经成为世界上最昂贵的政府”,而东北地区的政府无疑是这种“最昂贵”中的“最昂贵”。

从理论上来看,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民营经济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行的经济形式。没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会有民营经济,而没有民营经济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体制。而民营经济萎靡、国有经济大规模存在的东北是不可能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的,其倡导和建立的市场经济也必然是扭曲的、畸形的。于是,我们看到的是层出不穷的官本位、权力崇拜、政府介入和权钱交易,走马灯似的腐败必然也是“连续剧”了。而腐败的蔓延,又会让民营经济与外资望而却步。到目前为止,东北各地振兴规划和方案铺天盖地,却还没见到一个振兴和发展民营企业的规划和方案。

振兴东北到底该怎么做?其实“就是鼓励大大小小的企业家把潜在的该交易的东西挖掘出来交易,这就是市场,就是增加市场的半径和厚度,结果就是振兴”(高小勇),东北三省的民营企业并不多,在这为数不多的民营企业中,大多数都从事餐饮、娱乐、流通和房地产等行业,很少有从事制造业的。按理说,对于东北这样一个工业门类齐全,资源、人才、技术、工业文化都具有绝对优势的地区,民营企业本该进入这一领域的,可这里只有上游,没有下游,说到底还是一个政府昂贵与否和交易成本高低的问题。一个权力主导经济的环境,它只鼓励权钱交易、一夜暴富和对法律的漠视,而个人创业便会遭遇到种种不可克服和难以承受的高的交易成本。

因此,东北最需要的是推进市场化进程与整顿吏治。推进市场化进程可以看作是一种制度变迁的过程,是一种市场体制逐步发展到成熟,同时市场机制在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作用持续增加、经济对市场机制的依赖不断加深和增强的过程。

推进市场化进程,就意味着承认私人财产与个人权利,保证经济自由,更重要的,是要明晰产权,而这又源于国有经济比重的下降和非国有经济比重的上升。

整顿史治与推进市场化进程紧密联系,因为国有经济比重高,那么政府就不得不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政府介入经济活动,必然会出现权钱交易,腐败蔓延,政府变的越来越昂贵,交易费用变的越来越高,离市场化越来越远。

那么在未进行改革,而是国家先投入,这种情况又会给东北带来什么呢?

它可能带来表面的、暂时的繁荣。但这种繁荣很可能强化东北地区深层次的矛盾,因为在一个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全而计划经济色彩比较浓厚的地方,一旦政府放松对资源的控制,那么资源会自动流入更有前途的地方,因此,对于中央的投入,政府势必加强对这种资源的控制,强化政府对经济介入与干预,同时,这种繁荣也会让政府行为短期化,拖延进行更深层次、更具根本作用的制度变迁,使市场化改革与越来越浓重的计划经济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成本也会越来越高昂。

三、资源的配置与效率

由于振兴东北计划的出台的应急性和问题的特殊性,使得国家不敢正面面对这个问题(如出台的真正目的,要真正解决的问题等等),因此不可能“对症下药”,只能是“明的打鼓,暗地敲锣”,徐图救之。如此一来,却使原本已经很复杂的问题更加复杂化,“振兴东北”战略的很多措施、政策因此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

具体说来,由于建国以来国家在东北地区的不科学发展,因此其结构性问题十分突出,社会功能单一的资源性城市非常多,如油城大庆,钢城鞍山、本溪,煤城阜新、抚顺、鸡西等等,如今他们都面临着由于资源枯竭而必须进行的产业改造、人口转移的重任,但由于东北自身的一些问题,比如国有企业体制的僵化、人们思想观念的保守等等,使得这些问题悬而未决,甚至有扩大的趋势,如前些年进行的下岗分流,同处黑龙江的哈尔滨(综合性省会城市)的下岗工人有43万,油城大庆的下岗工人有8万,然而经过5年的分流,哈尔滨的下岗工人的再就业基本上得到解决,但大庆的8万工人的分流却一再出现反复,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至今没有解决。这个现象清楚地反映了东北问题的真正的症结所在,但国家没有勇气面对或者有意回避这个问题,所以只能笼统地一味宣扬东北整体的问题的复杂和艰巨,然后得出结论:东北需要振兴。这种结论往往使很多政策、方针、措施都偏离了预期的轨道,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国家对东北各地的支持力度问题。

“振兴东北”的第一批启动项目共100项,投资610亿,结果社会情况较好、发展水平较高的辽宁省得到项目52项,投资440亿元,占全部投资的72%,其余2省得到48项,投资170亿元,占全部投资的28%,还不到辽宁省的一半,而辽宁省是人均GDP达14258元,(居全国第八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倍),第一、二次现代化水平仅次于北京、上海、天津,居全国第四位的经济强省。在东北的城市中,大连市占了100个项目中的17项,位居东北各城市之首,而大连是辽宁省、也是东北地区发展水平最高的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在全国都遥遥领先。与此同时,国家在提出振兴东北的计划后,以李嘉诚为代表的香港工商业财团和以李光耀为代表的新加坡代表团均纷纷表示对振兴东北的关注,但其关注点却集中在经济发达的辽宁省,尤其是沈阳市和大连市。如此以来,“振兴东北”退化成了“振兴辽宁”,而“振兴辽宁”又退化成了“振兴沈阳和大连”,这不能不让人怀疑所谓“振兴”的性质问题,更怀疑其开始的理由。如果说沈阳、大连或者辽宁省衰落,需要重点支持,那中国还有多少城市多少省份不需要重点支持,这样一来,是不是要作出个“全国振兴计划”来?因此,“振兴东北”战略反映的问题值得深思,不是说其中的公平的问题,而是这一战略能否解决它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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