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学术期刊的评价与创新发展(书面发言)--评价功能与学术期刊的创新发展_学术期刊论文

大数据时代学术期刊的评价与创新发展(书面发言)--评价功能与学术期刊的创新发展_学术期刊论文

大数据时代学术期刊评价与创新发展(笔谈)——学术期刊的评价功能与创新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术期刊论文,评价论文,笔谈论文,功能论文,时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15)01-0075-04

       将学术期刊作为评价学术成果的依据,以学术期刊的等级来认定学术成果的优劣,是现今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通行做法。例如大多数高校及科研机构都依据国内期刊评价机构对学术期刊的分类(核心期刊、准核心期刊、非核心期刊,一级期刊、二级期刊、三级期刊,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省级以下期刊,等等),以学术成果发表在哪一级、哪一类期刊上作为主要依据对成果拥有者进行考核,实施力度不一的奖励。对此,学术界多有诟病但似乎也没有提出让科研管理者普遍接受的其它替代方案。那么,学术期刊是否能作为学术成果评价的依据呢?或者说,学术期刊是否内在地具有评价功能?学术期刊在学术评价活动中究竟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地位?应该如何科学合理地发挥学术期刊的评价功能?学术期刊评价如何创新发展?本文拟就这些问题做一初步的探讨,以就教于各位同行。

       一、评价是学术期刊的基本功能之一

       作为一种传播媒介,学术期刊与大众传媒一样具有传播知识与信息的基本功能;与此同时,作为以登载学术论文为主的期刊,学术期刊又内在地具有评价学术成果、引导学术研究的功能。因此,我认为当前科研管理工作中以刊物的级别来评定学术成果,将学术期刊作为评价学术成果的依据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且易于操作。

       学术期刊的评价功能首先源于学术期刊的本质规定及编辑机制。对于什么是学术期刊,学界似乎没有统一的定义,但学术期刊主要是登载学术研究成果的期刊这一点应该没有疑义。如果从1665年法国《学者杂志》及之后英国《皇家学会哲学汇刊》出版算起,学术期刊已经有350年的历史了①。350年来学术期刊的种类不断增多,形式也各有不同,但以登载学术研究成果为主这一本质属性没有改变。国内外的期刊评价机构遴选核心期刊时的主要依据之一就是学科论文数,一家期刊没有刊登一定数量的学术研究成果是不可能称为学术期刊的。学术期刊与一般大众传媒不同,不是直接服务普通读者,而是主要服务于相关专业领域,所满足的是社会对科学知识创新的需要,学术性或者说科学研究发展前沿性是学术期刊的本质属性。

       从学术期刊具体的运作程序或编辑机制来看,严肃的学术期刊一般是由学术共同体主办的,登载的文章都需经过严格的评选、编辑程序,而挑选、编辑学术研究成果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学术评价的过程,体现了期刊人的学术态度与倾向。海外学术期刊的主编大多是某个学术领域的专家学者,且聘请一批同行专家组成审稿、编辑队伍,刊登的文章一般都是经过专家及主编的严格审核,因此,刊物发表出来的文章已经经过了期刊人与部分专家的评价,体现了这一学术共同体的倾向与态度、偏好。我国大陆的学术期刊,主办单位主要有高等学校、党校、社科院、社科联及学会(协会)研究会、部分政府研究机构等。与西方国家不一样,我国大陆学术期刊有一支比较庞大的编辑队伍,并且根据新闻出版部门的要求,学术期刊大都建立起了比较严格的“三审三校”制度。从总体情况来看,学术期刊的编辑队伍素质是比较高的,大都经过严格的学术训练。近年来很多学术期刊也建立起了源于西方的同行专家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并且有比较具体的审稿标准与程序。因此,从学理上说,能够被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成果一般是比较优秀的学术成果;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学术期刊的水平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这一国家、地区学术研究的水平,不同时期学术期刊的状况大体也可以反映出不同时期学术研究的状况。

       其次,从精神产品的生产链条来看,学术期刊实际上扮演了第一“守门员”的角色,负责把守个人学术研究成果社会化的第一道关口。如果说课题立项是管知识生产的“入口”的话,学术期刊则是管精神产品的“出口”。个体的学术研究成果完成之后必须借助于相应的媒介,才能实现知识产品的社会化和公共化,才能实现学术研究成果的社会价值。社科学术期刊通过公布新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传播学术研究信息,成为学术研究成果发挥社会影响的主要渠道。特别是现代社会,每年的研究成果很多,良莠不齐,怎么样将有价值的、优秀的成果先推向社会,让更多的人共享,阻止那些不良的或不成熟的精神产品流向社会,这一任务其实是由学术期刊完成的。而这一过程其实就是一个评价的过程。当然,在网络时代,精神产品的生产方式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大数据时代及未来,学术成果的公布不一定要借助传统的纸质学术期刊,这是需要深入研究的全新课题。

       二、学术期刊评价功能的边界或限度

       综上所述,学术期刊内在地具有评价功能。科研管理中以学术期刊的等级来评定学术研究成果的通行做法具有合理性。大体上可以说,登载在一流学术期刊上的文章应该是一流文章,登载在二流学术期刊上的文章是二流学术成果。例如,能在《中国社会科学》这样的一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学术界一般公认为已达到副研究员的水平,这基本没有问题。但现实中并非完全如此,正如有评论者指出的一样,一流期刊上的文章不一定都是一流的,二流期刊上的文章不一定都是二流的。也就是说学术期刊的评价功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有限度的。我认为这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学术期刊的评定标准是否科学合理;二是社科学术成果本身评价的复杂性(不同学科之间、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之间等等);三是学术期刊的总体水平与每一篇具体论文水平的不完全一致性。

       什么样的学术期刊是一流的,什么样的期刊是二流的,这就涉及到对众多学术期刊的评价问题。对于学术期刊的评价体系问题,学界已有很多讨论。从已有的学术期刊评价指标来看,大致可以分为定性与定量两个方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这几个方面:影响因子、二次文献的转载复印率、期刊被引频次、反应速率、平均引文率、期刊他引率、期刊被引半衰期、论文相关研究成果获奖数、基金项目论文比例、国际著者论文数、发表论文的机构数、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化程度(专家评定)、论文平均发表周期、编校质量、装帧印制质量、人才培养、间接经济效益、优秀期刊获奖情况、发行量平均增长率以及图书借阅率与网络点击下载率,等等②。这些指标看起来已经很全面了,每一指标似乎都反映了期刊质量的一个方面,根据这些指标评比期刊应该很客观了,但问题在于优秀学术期刊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被定量化,优秀学术成果特别是优秀社科学术成果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被定量化。正因如此,核心期刊与非核心期刊、一流期刊与二流期刊的分类也不是绝对的、静态的,而是相对的、动态的;一流学术期刊上的文章是一流文章,二流学术期刊上的文章是二流学术成果的论断只具有相对的意义。

       二是评价对象——社科学术成果本身的复杂性。相比于自然科学成果,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更难评价。影响因子、引用率等量化指标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反映社科研究成果的影响力,但影响力与价值并不能完全画等号。此外,一些人为提高这些指标的做法也影响了其客观性。从学术研究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社会这一角度看,学术成果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其实际应用价值上,而实际价值是很难量化的。社科研究活动从根本上说是个体的创造性劳动过程,独特(创)性是学术成果的本质属性,对于不同个体之间的独特创造性劳动成果很难用一把尺子去衡量,尽管一般情况下,劳动量大的成果价值相对比较大一些,但劳动量与价值也是不能直接划等号的。虽然有不少社会问题需要借助团队的力量,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但有时候团队的力量并不一定大于个人的力量,团队合作的成果价值并不必然大于个人的成果,因此,用投入来衡量学术成果的价值也是不可取的。例如,前文列举的学术期刊评价指标中有一个基金论文比,即用基金论文的多少来评价学术刊物,我认为这一指标是有限度的,基金论文并不必然比非基金论文质量高。从我们《浙江社会科学》的实际情况看,获各种各样基金资助的论文质量与没有资助的论文相比没有什么大的区别,这一点也得到了一些同行的认同。此外,人文社会科学不同学科之间乃至同一学科不同研究领域之间也是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的。综合性期刊的主编们应该不时会为多登哪一学科的文章少登哪一学科的文章而纠结,有些干脆以学科来划分版面。笔者曾经参加过各种课题及成果的评审,常为不同领域研究课题的立项取舍、不同学科成果评奖的等次而纠结。研究孔子的是否一定比研究康德的有价值,经济研究成果是否一定比宗教研究成果更重要,都是很难说的。而通常情况下宗教研究尤其是宗教史研究成果的影响因子、引用率要低于当今的显学——经济学的研究成果。

       三是学术期刊的总体水平与其中的每一篇论文水平之间不具有完全一致性。从学理上说,某一种学术期刊的总体水平是由该种期刊登载的每一篇论文支撑的,因此可以说期刊的总体水平与论文的总体水平是成正比的。但具体到某一篇论文,情况就不同了。鉴于各学科研究水平不一相互之间难以类比、不同学科编辑眼光素质的差异、论文评审专家的个人偏好以及其他一些非学术因素的影响,每一期刊物上的文章质量并不是完全等齐划一的。仔细考查,每一种具体的综合性学术期刊其实在各学科的质量上都是有差异、侧重的,如有的以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研究见长,有的以文学、历史等人文学科为特色。因此,同样是核心期刊,如果将发表在前者的人文研究成果与刊登在后者的人文研究成果相比,质量肯定是不一样的,仅仅依据同是刊登在核心期刊上而给予相同的评价与奖励显然是不恰当的。这可能也是不少大众媒体每年会评选年度好文章而综合性学术期刊很少进行这一类评选的原因之一。此外,期刊的分类、评级应该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固化的,也就是说现在的一流期刊有可能变成二流期刊,而现在的二流期刊有可能变成一流期刊。回顾过去30多年大陆学术期刊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到,10多年前的一些名刊、一流期刊现在已经名声不再了,而过去默默无闻的一些二流期刊其各种量化指标则逐渐迈入了第一方阵,也得到了期刊界同行的认可。因此,登载在质量快速提升期的非核心期刊上的文章不一定比登载在质量走下坡路的核心期刊上的文章差。此外,一些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因为某些特别的原因,如作者与编者关系比较特殊等等,也会流向非主流期刊;有些学术期刊总体质量尚未达到一流水平,但某些学科、某些特色栏目的文章可能已经达到一流水平。因此,非核心期刊上有一流文章,核心期刊上有二流文章,这是完全可能的。

       基于上述几个方面的原因及其它一些因素,学术期刊的评价功能是有限度的,不是绝对的;将学术期刊作为评价学术成果的标准从总体上看是可行的,但落实到某一篇具体的文章,则不一定是合理的。历史地看,将学术期刊作为评价社科学术研究成果的依据,比起以前笼统的缺乏明确标准的定性评价学术成果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术期刊的发展与学术研究水平的提升。但如果将学术期刊的评价功能绝对化,完全以学术期刊的评价代替学术评价,那就会使学术研究偏离正确的方向,是不利于学术期刊的发展与学术繁荣的。

       三、合理定位学术期刊的评价功能,推进学术评价的创新发展

       学术期刊评价是整个学术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从总体上看学术期刊的评价具有合理性且易于操作,但不能以学术期刊的评价代替整个学术评价。学术成果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的价值可以而且也应该从不同角度进行评价,对于人文学科的研究成果我们更多地应从人文的意义上进行评价,即看其对于人们的精神生活产生了怎样的积极意义,而对于社科研究成果则可以更多地依据其实际应用价值;对于规范研究成果与实证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也应该有所区别,不能用学术期刊这一把尺子来简单地衡量。在整个学术评价活动中我们不应放弃学术期刊这把尺子,但又不能用这把尺子衡量一切。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学术评价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国家规划办公布了社科优秀成果评选的标准与方法,国家教育部也于2011年11月发布了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工作的意见③。高等院校、各级社科管理部门也制定了各类课题、成果的评选程序与标准,绝大多数学术期刊建立起了严格的审稿、编辑程序与机制,所有这些都促进了我国学术活动的规范。进一步做好学术评价工作,引领学术研究的正确方向,推动学术评价的创新发展,我认为当下除了应该合理定位学术期刊的评价功能,避免科研管理工作借用期刊评价功能的简单化、泛化、绝对化问题外,还应该关注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允许、鼓励成立更多的学术评价机构。允许、鼓励成立更多的学术评价机构,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学术评价对于学术发展重要的规范、导向作用;二是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评价的复杂性或多维度性。我们知道,评价是主体对于客体属性的一种价值判断,评价活动本身就具有规范、导向作用。科学的评价标准、合理的评价程序与方法对于评价结果的正确性具有重要的意义。从这一维度说,科学的学术评价有利于学术研究的规范,有利于引导学术研究的方向与学术的繁荣;反之,因为评价标准的偏颇或评价方法的不当导致评价结果的不正确,也会严重影响学术研究的方向与质量。更多的、侧重于不同维度的学术评价机构,而不是一家垄断、一个声音有助于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此外,前文已经论述,评价客体——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活动是非常复杂的精神劳动,应该允许不同评价主体依据各自的政治立场与价值评判标准独立做出评价。我们欣喜地看到,除政府新闻出版部门每年对期刊进行年检、评比外,1997年南京大学在全国率先提出了研制“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计划,并于2000年成立了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2003年武汉大学也成立了中国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教育部2004年启动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也分别于2012年6月、10月评选出了两批共200家优秀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作为新中国最早从事人文社会科学文献搜集、整理、编辑工作,成立于1958年的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近十多年来坚持对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在该中心系列期刊资料上的复印转载率进行排名,并定期发布期刊研究报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期刊信息检索中心则提供学术期刊的所有二次文献转载复印的排名资料。中国知网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办社会科学评价中心,等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成立的中国社科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提出了一套新的期刊评价标准,必将有力地推进我国的学术评价工作。我认为,不同的评价机构可以各有侧重,如有的偏重于应用,有的偏重于学术,有的偏重于政治立场,等等。更多的学术机构关注、介入学术评价,相互之间良性竞争,有利于从总体上推进我国的学术评价工作,有助于提高科研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是改进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前述提及,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对于评价结论的正确性具有重要的意义。考虑到不同学科研究价值的特殊性,除一些通用的评价指标外,还应针对不同学科建立分类的评价指标。各量化指标在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也应该考虑到学科的特性,如基金论文比这一指标,衡量社科研究成果可能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指标,因为一些重大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确实需要资金资助,依赖团队合作;但人文研究更多地体现研究者个体的创造性劳动,资金投入大小与成果的价值并不一定成正比。(当然,我不是否认人文学科需要基金资助)。我们在细化各种量化指标的同时,也要特别重视定性评价,主要是更多地考虑同行专家的意见。这是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特殊性决定的,因为有很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价值是没法量化的,前述表明影响力与价值并不是可以画等号的,有些影响力很大的成果对社会来说有可能是负价值的;而有些当下暂时没有影响力的,以后可能会影响到几代人,这样的例子学术史上是很多的。而同行专家的判断相对来说更为客观,更为可信,更为权威。当然,任何评价指标都不是绝对的,评价指标体系的改进与完善是一个反复试错的过程,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广泛讨论的课题。

       三是排除一些非学术因素对学术评价的干扰。众所周知,当前的学术研究领域并不是一片净土,我认为主要受到权力与金钱的干扰。权力对学术评价的干扰主要表现在一些学术评价活动如课题立项结题评审、成果评优评奖、学术论文论著的发表出版等的评价权、决定权没有掌握在同行专家手中,而是掌握在一些行政官员手中。此外,还表现在各种学术评价活动中向“官员倾斜”的现象,如在课题评审中规定,只要是副厅以上的官员本人申报,可以不必经专家评审马上立项;各种评奖过程中成果拥有者的行政身份也成了获奖的重要依据,似乎官越大学术水平越高。此外,在教授评级、职称评审等过程中我们也能经常看到权力干预学术的影子,所有这些严重干扰了各种学术评价的公正性与客观性。与权力相联系的另一个因素是金钱。市场交易原则渗入学术领域,广受批评的学术期刊版面费屡禁不止;课题评审专家成了金钱追逐的目标,金钱在学术领域横行,严重败坏了学术的圣地。为了避免人情、金钱等因素的干扰,现在在各类课题评审、论文评审过程中非常崇尚“匿名”,其实,要真正做到匿名是非常困难的。课题评审的组织者、期刊编辑是不可能不知道的,“匿名”无形中就给了他们寻租的机会。从某种角度看,各种匿名评审制度是建立在具体操作者的道德良心基础上的,与其如此,还不如让权力直接暴露在阳光下,向学界公布评审专家的名单、评审意见与评审结果。真做到如此,反而能增加“收租者”的代价与成本,那是声誉与今后不能参加评审的代价。国际上诺贝尔奖的评审委员会(5人)就是公开的,但其结果却少有争议;而国内大多数神神秘秘评选出来的各种大奖却不少令人大跌眼镜。一般认为,学术期刊受金钱影响的程度要小于各类课题特别是重要课题的立项评审,原因之一就是学术期刊的每篇文章末尾都要署上责任编辑的名字,而课题评审专家及评审意见是不公开的。有人可能会担心,在我们国家这样一个人情社会,公布评审专家的名单会带来很大的风险,但很多学术期刊甚至公开责任编辑的联系方式,却也不见得出了多大的风险。解决权力、金钱等非学术因素对学术的干扰,公开化应该是学术期刊评价创新发展的出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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