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城市社会地理学视角的农民工城镇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地理学论文,农民工论文,视角论文,城镇化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398(2011)05-0039-04
随着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人口增长模式的转型、第二代农民工的成长,以及刘易斯转折点的即将来临,农业不再是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1],农民工进城潮流不仅已不可逆转,而且农民工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途径将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农民工深度城镇化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发展、经济增长转型、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
1 我国农民工城镇化的现状
“农民工”是中国特有的词汇。农民工在国外对应称为“immigrant peasant”,即农民移民(或移民工、劳工),是指在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大量农民劳动力,大规模离开原居住地进入到城市中的现象。《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认为,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狭义的农民工一般指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广义的农民工既包括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也包括在县域内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2]。2009年底,中央经济会议确定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以来,各地出台政策措施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落户。陕西、重庆、四川、广西等省市预计年均进城落户农民和农民工在100万人以上。在新的制度环境和城市化战略下,新一轮农民工城镇化序幕就此拉开。所谓进城落户条件是指“具有连续的工作且已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自己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开办各类经济实体;在城镇具有经常居住地;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要求年限。”虽然该条件局限的农民和农民工群体实质数量并不广泛,但可以认为广义的农民工是构成当前“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的主体人群。
农民工是农民自发城市化的先锋力量,是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2010年底全国外出农民工达到2.42亿人,其中约1.5亿人是跨乡镇迁移。按现行城市人口统计方法计算,进城农民工是我国新增城市人口的主力之一。如果剔除城市人口增量中的持农业户籍的人口,我国实际城市化水平比统计数字要低10%[3]。但是在我国城乡二元体制下,近三十年的农民工城镇化进程仍然没有解决农民工在子女上学、医疗、失业、养老以及其他社会福利上所承受众多歧视问题,农民工处于城市化的边缘化状态[4]或“半城市化”状态[5]。“虚城市化”及社会福利和社会分配不公平问题,不仅已经影响到社会平衡和谐发展,也影响到我国城市化的健康发展[6]。
2 农民工城镇化研究进展
2.1 国外研究进展
西方学者对发展中国家城乡迁移农民的城市化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提出不同的研究模型:唐纳德·伯格等在分析影响人口迁移经济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推—拉”理论;舒尔茨将迁移行为作为个人的经济投资而提出“成本收益理论”;W·阿瑟·刘易斯提出乡城迁移农民城市化的城乡“二元结构”理论;费景汉与拉尼斯提出了二元经济发展的三阶段模型;托达罗提出乡城迁移的“预期收入”模型。有关研究认为乡城劳动力迁移是城乡人均收入比率的函数,增加农业投资可以减少乡城劳动力迁移[7];乡城劳动力迁移可以用“迁移首位城市化模型”解释,采取区域分散政策可以解决区域增长的不平等问题[8];中等城市对乡城移民在不同规模的城市之间往返迁移中起着安全阀的作用[9],中等城市的城市化有助于解决乡城移动中存在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变革问题[10]。对中国乡城劳动力迁移的研究发现,个人特征和家庭变量对迁移决策和时间的影响不同[11];社会关系网络和迁入地生活和工作信息对于潜在的迁移者至关重要[12];乡城迁移能够使新生代农民工过上更好生活[13];中国乡城迁移限制政策不但导致大量农村剩余人口,而且限制城市生产资源聚集和生产率提高[14];中国低度城市化与取消乡城迁移限制滞后有关[15];如果取消迁移限制,中国的迁移率会高得多[16];正逐步消除的户籍制度对迁移的限制依然显著但影响越来越小[17];中国城乡改革政策增加乡城移民就业机会和收入[18]。
2.2 国内研究进展
国内学者对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涉及新生代农民工、农民工乡城迁移的选择机制、城市就业、返乡创业、市民化、社会认同、社会保障、居住选择与住房保障等多方面。已有研究认为,农民工乡城迁移存在个体人群、时段、代际和空间差异,在不同迁移意愿的人群中,个体迁移动力与制度合法性压力的作用不同[19];农民工从个人到其家庭迁入城市可分成几个阶段,完整的乡城迁移过程往往需要较长时间[20];中国乡城迁移应以大中城市为主[21],进行梯次迁移。受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流动限制性管理政策[22]的影响,存在针对农民工城市化的制度异化、经济限制、生活隔离与心理排斥等问题[23],农民工社会地位边缘化;而城乡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分割导致针对农民工就业的制度排斥和歧视[24],非正规就业已经成为农民工的重要就业渠道[25]。目前,中国农民工乡城迁移已成不可逆转的发展势头,新生代农民工比老一代农民工更渴望实现城市化[26];现在关注重点是农民工到城市产业工人和市民的转变过程,农民工城市融入机理成为关键,市民化成为农民工城镇化的核心内容。当务之急是改变农民工市民化呈现出的市民化成本的“高价化”、市民化进程的“二元化”、市民化结果的“半市民化”[27]等现状,推进农民工深度城镇化进程。
3 基于城市社会地理学视角的农民工城镇化研究
从国内关于农民工城镇化研究来看,总体上社会学领域研究成果多于城市地理学领域。城市地理学领域的相关成果呈现出碎片式的零散状态;对农民工城乡流动过程研究多,对农民工城镇化中的就业、居住、生活等空间过程及地理效应研究以及基于迁移决策行为的农民工城镇化微观层面研究刚刚展开。对城市化微观行为主体农民工的意愿及行为研究是中国城市化研究中薄弱环节[28]。许学强等[29]强调在当前中国城市化研究中应加强对城市行为主体人及其社会地域系统的研究。
当前,我国长期“无限供给”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正在发生转变,农村剩余劳动力从“无限供给”到“有限供给”的转折点即将来临,城市化快速增长的压力趋缓,处于城市化从单纯数量增长向质量改善的城市化第二次转型的调整期[6]。到2030年我国预计将要解决4亿农民工及其家属的进城和落户问题[30],当前的农民工城镇化与此前的“民工潮”和乡村城市化已经不同,已经从一种城市化的过程和现象转变为国家发展战略,关注重点已经从户籍限制下的城乡流动迁移问题,转向到“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2011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到城市落户生活并享受与城市原有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各项权利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第二次发展转型时期和城市化战略推进期,为促进农民工公平、公正、有序、有尊严的城镇化,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
3.1 基于个体微观行为的迁移决策与空间效应研究
行为经济学的研究认为,收益预期影响个体决策者行为,认知偏差导致非理性决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工迁移决策和行为是在对农村、城市、制度等外在环境感知、评价基础上进行的[31]。我国农民工对迁移的“生活预期”、“心理定位”等因素已经使经典“推—拉”模型中的推、拉力失效[32]。农民工进城的意义不在于物理或地理空间的转换,而在于其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具有城市应有的水平,提高生活质量和社会尊严是其实质目标。迁移决策和行为及其相应的城镇化过程与格局影响其后的定居与生活状态、社会关系等。因此,摸清农民工进入城镇的意愿、行为及其对所希望进入的城镇的空间选择下形成的城镇化空间格局、过程特征和进入城镇的社会生活质量等特征,有助于制定响应农民工城镇化过程与格局的城镇发展、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政策和农民工城镇化的引导政策与规划。
3.2 区域发展政策与农民工城镇化效应的研究
调整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解决我国近30年来人口分布与经济活动分布空间不均衡问题的关键[33]。主体功能区划是构筑我国有序区域发展格局的依据[34],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政策的重大创新。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对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城镇化格局、人口配置与迁移[35]提出新的要求,也改变民众对区域发展认知和城乡生活预期。民众对区域发展状态的认知信息对人口自由流动具有决定性作用[34],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必然重构农民工乡城迁移的迁移动机、决策、选择和后果等微观行为,进而改变区域农民工城镇化的格局与过程。随着中西部地区的发展,自2006年中国出现本世纪第二次人口大规模内流以来,人口向西部回流的趋势一直没有改变;我国农民工乡城迁移格局已经出现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就近转移加快的转变。因此,研究农民工在区域认知、城镇化意愿与行为特征、城镇化格局与过程规律,建立农民工城镇化空间格局模型,可以揭示农民工个体微观行为下的城镇化进程与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耦合关系。
3.3 构建中国农民工城镇化格局与过程的空间模型
现有国内学者对人口迁移空间格局的研究多运用或借鉴国外模型进行分析,根据基础理论的不同可分为空间物理学、空间社会学和空间经济学3类[36]。从满足制定响应农民工城镇化过程与格局的城镇发展、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政策和农民工城镇化的引导政策与规划的需要来看,在空间过程模型与空间数据模型集成的环境下,运用GIS和多智能体模型可以更好地揭示农民工城镇化的空间格局与时间过程。多智能体是从模拟组成系统的个体以及个体间的相互作用来研究系统的整体行为,这种方法已经受到社会科学和城市[37]等研究的重视。在城市研究中多智能体、CA模型与GIS多用于城市扩展、土地利用变化以及城市交通等领域,运用到人口迁移的研究还不多见[38-40]。此外,国外模型多是基于迁移者的理性选择和信息对称的假设[32],而实际上我国农民工在迁移中对区域发展和政策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表现出非理性选择行为。因此,需要在对现有农民工城乡人口迁移模型修正的基础上建立新的农民工城镇化空间模型。
3.4 农民工城镇化的城镇生活空间与社会空间研究
居民日常活动空间和城市日常活动系统为城市社会生活及其空间体系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微观视角,“空间中的行为”和“日常行为”特征是反映城市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41];空间行为也是反映社会空间结构关系调整的重要内容[42]。农民工城镇化过程简单地可以概括为“迁移—定居—生活”过程,农民工深度城镇化关注的重点之一就是其在城镇定居的生活状态与行为特征。以日常生活行为为主构成农民工的城镇生活空间的内容,以社会网络[43-45]、社会距离[46,47]为主构成农民工城镇社会空间的内容。农民工城镇生活空间与社会空间特征反映农民工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空间结构关系的适应、调整与城镇化的实质效率。目前,我国农民工进城居住多选择租房、住集体宿舍[48],这种居住模式不仅造成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社区[49],处于被剥夺状况[50],也使得“城中村”成为城市治安与城市管理的“痼疾”[51]。从城市生活空间与社会空间特征评价不同空间与行为模式下的农民工城镇化效率,可以提出效率导向下的农民工城镇化的空间梯次结构与引导规划。
3.5 农民工城镇化的城市响应政策和引导规划研究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政策远比经济发展对人口迁移的作用大[52]。在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中,农民工的户籍与土地政策意外地发挥“安全阀”的作用;而之后的经济和吸引农民工进城的政策将返乡“民工慌”出人意料地转变为“民工荒”的图景[53]。在我国第二次发展转型时期和城市化战略推进期中,发挥农民工城镇化的城市响应政策和引导规划的作用,提高农民工的城镇生活质量和社会尊严,将是城市规划与城市社会地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促进农民工城镇化不仅需要对户籍、土地、住宅、就业等政策的调整,更需要借鉴有关城市公共产品和服务[54]、城市社区资源[55]的研究成果,创新城市政策,促进农民工在城市公平公正和有尊严地享受城市生活。城市是一组通过空间途径盈利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城市化过程就是一个城市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谱系的低端向高端移动的过程[54],农民工城镇化和市民化其实质就是提高农民工享受城市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过程。吉登斯的“第三条道路”的内涵之一是“坚持社会和谐的核心价值——社会公正,建立个人与社会之间合作与包容的一种新型关系”[55],社区作为社会生活的“场域”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社会化组织载体[49]。实现农民工深度城镇化与市民化,就需要坚持社会和谐的核心价值——社会公正,建立个人与社会之间合作与包容的新型关系,促进农民工公平公正地享受城市社区资源,建设和谐社区[55]。此外,通过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发展规划等建立农民工城镇化“安全阀”体系,通过制度创新完善农民工个体的城镇化“退出”机制,对引导农民工城镇化更有广泛社会意义。
4 结论
从农民工个体对城镇化的预期与区域发展认知等微观层面出发,研究农民工迁移动机、决策行为特征,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时间空间格局和过程特征以及不同格局与过程下的城镇化效率,研究相应的城市响应政策等内容,构成了农民工城镇化研究中“乡城”互动的微观与宏观层面的内容体系,有助于更深入理解农民工城镇化的机制、格局、过程、效率特征,有利于制定针对性的政策。
收稿日期:2011-06-25;修订日期:2011-08-31
标签: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论文; 城镇体系规划论文; 中国的人口论文; 农民论文; 城镇人口论文; 地理学论文; 城市中国论文; 人口问题论文; 农村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