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的缺失与重建——对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缺失论文,文化发展论文,当代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634(2010)044D005-(09)
对于当代中国人来说,文化心理上的承受力是至关重要的:一方面,他们必须接纳并适应快速变动着的周围世界涌现出来的各种新现象和新观念;另一方面,他们又必须认真地反思并总结西方社会,尤其是欧洲社会早已经历过的那些重大的思想文化事件。事实上,如何看待“启蒙”,就是当代中国人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比较研究与启蒙主题
众所周知,启蒙运动发生在18世纪的欧洲。当两个世纪后的中国人谈论“启蒙”这个话题时,自然也蕴含着对中西文化之间的异同的比较。换言之,这种谈论是以中西文化的比较为前提的。然而,我们发现,长期以来,中西文化比较研究处于“无政府主义状态”中。任何一个研究者都可以随意地从中国文化中抽取出一个人(如庄子),再从西方文化中抽取出另一个人(如海德格尔),进行比较。事实上,这类所谓“比较研究”只注意不同的对象在表面上的“形似”,而完全不考虑它们在思想实质上是否“神似”,是否真正地具有可比性。在我们看来,要打破这种“无政府主义状态”,使比较研究上升为一门科学,就必须引入一种新的时间观念。
我们认为,在中西文化的比较研究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时间观念:一种是“编年史的时间”(chronological time)。按照这种时间观念,2010年5月10日在中国发生的事情和同一天在欧洲发生的事情无疑是“同时代的”;另一种是“形态学的时间”(morphological time)。人所共知,形态学是生物学的一个分支,专门研究动、植物及其组成部分的形态与结构。形态学时间又可进一步细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一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形态学时间”(morphological time in biological meaning),由德国历史哲学家斯宾格勒首倡。在《西方的没落》一书(1918-1922)中,他列出了“同时代的文化时代”的表格,列举了埃及的、古典的、西方的、阿拉伯的四种文化模式,每种模式在发展中都经历了“前文化”、“文化”和“文明”的阶段。在他看来,不同的文化模式只有在相同的发展阶段中才具有可比性。[1]英国历史哲学家汤因比继承了斯宾格勒的这种形态学时间观念。
另一种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形态学时间”(morphological time in sociological meaning),由马克思首倡。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中,马克思提出了著名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第一社会形态是人对自然的依赖关系,第二社会形态是人对物的依赖关系,第三社会形态是自由个性的发展。按照这一时间观念,当今中国社会正处于第二社会形态中。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当代中国社会与启蒙时期的欧洲社会在文化心态上应该是“同时代的”。①
在我们看来,比较文化研究要上升为科学,就应该在马克思所倡导的“社会学意义上的形态学时间”所蕴含的“同时代的”观念的基础上展开。如前所述,既然欧洲社会的启蒙运动发生在18世纪,而当今中国社会在“社会学意义上的形态学时间”上又是与当时的欧洲社会在文化心态上是“同时代的”,这就表明,启蒙也正是当今中国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课题。当然,在引入形态学的时间观念时,我们并不否定编年史的时间观念,因为我们的身体和一部分观念毕竟已经从属于21世纪了。也就是说,编年史的时间观念也会对我们的文化心理产生一定的影响,然而,要深入地把握当代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尤其是深层文化心态,我们却不得不主要诉诸形态学的时间观念,尤其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形态学时间观念。
下面,我们再来考察“启蒙”这个概念的含义及启蒙运动所蕴含的主导性的精神要素。从字源上看,“启蒙”(enlighten)作为动词的原初含义是“点亮”,引申含义则是精神上的启迪、启发。柏拉图的“洞穴之喻”、弗兰西斯·培根的“洞穴假相”、鲁迅的“黑屋子之喻”都有这方面的含义,即人应该脱离黑暗,接受光明的启发和引导。德国哲学家康德在1784年的《什么是启蒙?》一文中曾经指出:“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就对运用自己的理智无能为力。当其原因不在于缺乏理智,而在于不经别人的引导就缺乏勇气与决心去加以运用时,那么这种不成熟状态就是自己加之于自己的了。Sapere aude!(要敢于认识!——语出罗马诗人贺拉斯)要有勇气运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运动的口号。”[2](P22)人们经常从康德上面的这段话出发去理解启蒙,其实,正如当代法国哲学家福柯在《何谓启蒙》一文(1984)中谈到康德的那篇文章时所说的:“我丝毫无意把它视为对‘启蒙’的恰当的描述;我想,没有一位史学家会对该文就18世纪末所发生的社会、政治和文化上的变革所作的分析感到满足。”[3](P532)尽管如此,康德关注“启蒙”这个时代主题,并把它理解为人类摆脱自己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的一种精神运动,仍然说出了启蒙的核心内容。至于“启蒙运动”(the Enlightenment),作为名词,其基本含义是指18世纪的欧洲,尤其是法国发生的精神运动,而其引申含义则指称一切精神上、思想上的解放运动。
如果我们把康德和其他启蒙学者的观点综合起来,就会发现,启蒙的理想化的主导性原则主要有以下4条:
1.理性法庭。在漫长的中世纪,欧洲人为基督教的信仰所催眠。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逐步兴起和发展,沉睡着的理性渐渐地被唤醒了。18世纪欧洲的启蒙运动自觉地把理性视为最高的原则,不但倡导个人要独立思考,而且也主张全社会应当以理性,而不是以信仰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于是,“理性法庭”诞生了,至少在人们的心中,理性的权威被建立起来了。据说,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由于维护了哥白尼的“日心说”,受到了宗教裁判所的监禁。尽管他不得不把自己的双手按在《圣经》上发誓,放弃“日心说”,但他的内心仍然处于理性的主宰下,因而默念“地球依然在转动”;同样地,意大利科学家布鲁诺为了从理性上维护哥白尼和伽利略提出的“日心说”,被活活地烧死在罗马的鲜花广场上。与此类似的是,西班牙科学家塞尔维特为了维护理性所发现的人体血液循环方面的真理,被宗教改革的领袖加尔文活活地烧死在日内瓦的火刑柱上。
在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们为了维护理性的权威,对宗教信仰展开了激烈的批判。霍尔巴赫在《袖珍神学》(1767)中谈到宗教裁判所对异教徒或异端采用的火刑时,以嘲弄的口吻写道:“(宗教裁判所宣判式,火刑)是偶尔献给神的美味肴馔。它是隆重地用异教徒和犹太人烧烤而成的,其目的在于更有把握地拯救他们的灵魂并教育观众。不言而喻,仁慈的父总是特别喜爱这道菜的。”②霍尔巴赫还以调侃的口吻揭露了宗教的本质——取消理性:“在世界上对于理性的生物来说没有比理性再有害的东西了。上帝注定谁要受来世惩罚,就给他理性;上帝要想拯救谁或使之有利于教会,就仁慈地剥夺他的理性。打倒理性!这是宗教的基础。”[4](P58)法国另一位启蒙学者狄德罗则指出:“如果理性是天所赋予的东西,而对信仰也同样可以这样说,那么天就给了我们两种不相容的而且彼此矛盾的礼物。”[5](P36)又说:“我在夜间迷失方向在一个大森林里,只有一点很小的光来引导我。忽然来了一个不认识的人,对我说:‘我的朋友,把你的烛火吹灭,以便更好地找到你的路。’这不认识的人就是一个神学家。”[5](P36)
启蒙学者们对宗教迷信的批判极大地解放了欧洲人的思想。1796年,法国科学家拉普拉斯出版了《宇宙体系论》,当拿破仑问他,为什么在这部著作中没有提到宇宙的创造者上帝时,拉普拉斯充满自信地回答:“陛下,我不需要这个假设。”[6](P259)这充分表明,到18世纪末,理性法庭的权威,即用理性裁决一切问题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2.世界祛魅。“祛魅”(Entzauberung)这个概念来自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意即从神秘主义的观念,尤其是从宗教所营造的、神圣化的“上帝之城”(city of God,这也是教父哲学家奥古斯丁的一部著作的名称)中摆脱出来,重新用人的眼光,而不是用神的眼光来审视世界。也就是说,重新返回到以自然人性为基础的、世俗化的现实生活中来。
众所周知,早在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学者薄伽丘在《十日谈》(1349-1353)中就留下了一系列脍炙人口的“祛魅”故事。比如,一位虔诚的基督教徒丧妻后,把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了教会,带着幼年的儿子上山修炼,不让儿子和任何其他人接触。儿子成年后,有一次和父亲一起下山,到城里化缘。他儿子见到女孩,特别喜欢,父亲对他解释:这些女孩都是用心险恶的“绿鹅”,万万不可去接触。然而,回到山上后,父亲发现,儿子恋恋不舍的仍然是“绿鹅”。这就表明,基督教倡导的禁欲主义不但不可能改变人性和人的自然的欲望,而且人们越是压抑它,它就变得越加强烈。
在启蒙运动中,“祛魅”则在更宽泛的范围内成为精神运动的主题。法国学者孟德斯鸠的《波斯人信札》(1721)同样贯穿着这个重要的主题:波斯贵族郁斯贝克到欧洲观光,把一大群妻子留在家里,交给阉奴看管。妻子们在欲望的折磨之下,千方百计与各自的情人幽会。郁斯贝克最喜欢的妻子洛克莎娜在与情人幽会时被阉奴发现了,结果,她的情人被阉奴杀死,绝望的洛克莎娜毒死了所有的阉奴,并在最后毒死自己之前写信给郁斯贝克:“我虽一直生活在奴役中,但是我一直是自由的;我将你的法律按自然的规律加以改造,而我的精神,一直保持着独立。”[7](P274)《波斯人信札》表明,任何神圣化的约束都无法遏制人的自然的、世俗的欲望。法国学者丹纳在《艺术哲学》中指出,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不过是世俗家族的神圣化罢了。这就深刻地启示我们,一切神圣化的东西都是世俗的东西异化的产物。到了19世纪,启蒙运动“祛魅”的结果是:一方面,法国小说家巴尔扎克通过其《人间喜剧》(1829-1849),充分展示出资本主义世俗社会的景致;另一方面,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则在《基督教的本质》(1841)中揭示出上帝和基督教神学的全部秘密。他告诉人们,上帝是人的本质异化的产物,崇拜上帝也就是崇拜人的本质,因而神学的实质就是人类学。
3.追求平等。启蒙运动的政治诉求表现为对一切等级和特权制度的拒斥及对以平等为基础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憧憬和追求。早在意大利学者马基雅弗利、荷兰学者格老修斯和英国学者霍布斯那里,披在欧洲社会政治和国家制度上的神秘面纱就已脱落了,他们开始用人的眼光,而不是神的眼光,来看待人世间的政治制度安排了。到了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1755)中,分析了人类社会中存在着的两种不平等现象:一是自然上或生理上的不平等;二是精神上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卢梭为第二种不平等呼吁,其矛头直指当时法国的君主等级制度,从而为法国大革命准备了精神武器。正如德国诗人海涅在《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的长文(1834)中所说的:“记住吧,你们这些骄傲的行动者!你们不过是思想家们不自觉的助手而已。这些思想家们往往在最谦逊的宁静之中向你们极其明确地预示了你们的一切行动。马克西米安·罗伯斯庇尔不过是卢梭的手而已,一只从时代的母胎中取出一个身体的血手,但这个身体的灵魂却是卢梭创造的。使让·雅克·卢梭潦倒终身的那种不安的焦虑,也许正是由于卢梭在精神里早已预料到他的思想需要怎样一个助产士才能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而产生的吧?”[8](P291)
启蒙浪潮过后,在19世纪中人们开始认识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才是传统的等级制度和专制特权的最有力的摧毁者,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才是最有力量的平等主义者。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48)中谈到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时所说的:“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人们终于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待他们的生活地位、他们的相互关系。”[9](P275)
4.个性自由。卢梭在《社会契约论》(1762)中指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10](P8)追求个性自由,乃是启蒙运动的主旋律,而这一主旋律在美国的《独立宣言》(1776)和法国的《人权宣言》(1789)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1807)中描述了欧洲社会如何从原始伦理实体转向以个人为本位的法权状态,而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1748)起着标志性的作用。
如果稍稍改变一下叙述的视角,就会发现,在前启蒙社会中,个人处于垂直的身份制度的约束中,实际上没有任何自由可言,而在启蒙和后启蒙社会中,平等的契约制度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个性的自由得到了普遍的承认和张扬。所以,丹麦哲学家和神学家克尔凯郭尔竟然把自己的墓志铭写成“这个个人”(the individual)。
以上列举的启蒙的主导性原则,总是在不同民族的启蒙运动中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现出来。
二、启蒙的缺失:历史与现状
1840年以来,近代中国社会的启蒙运动是在救亡的大背景下,以“三部曲”的方式展现出来的。第一阶段可以称之为“洋务运动”,其代表人物是曾国藩、李鸿章等。他们总结两次鸦片战争失败的经验教训,决定走魏源所说的“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道路。以为只要把外国人的先进技术,尤其是军事上的先进技术买进来,就可以拒敌于国门之外了。但1894年中国北洋舰队在甲午海战中的失败,使洋务运动彻底破产。人们开始意识到,只有诉诸政治制度上的改革,中国才有希望。第二阶段可以称之为“政治维新”,其代表人物是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但随着1898年戊戌变法运动的失败,这条路也走不通了。实际上,欧洲近代史早已启示我们,没有思想文化上的启蒙运动作为先导,无论政治上的改革,还是革命,都是难以取得成功的。当时的知识分子痛定思痛,认为要拯救中国之危亡,根本上要从改造中国人的国民性做起。于是,第三个阶段,即“新文化运动”开始了,其代表人物则是陈独秀、李大钊、鲁迅等,这一运动在“五四”期间获得了典型的表现形式。
众所周知,传统中国社会乃是以血缘关系和地缘村社为基础、以土地公有为根本特征的宗法等级制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国家和皇帝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而个人和个性则什么也不是。因此,在当时的新文化运动中,启蒙的主题更多地表现在个体和个性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上。其实,《红楼梦》(1784)的主题是贾宝玉对个性自由(包括自由恋爱)的追求和从大观园中的出走。尽管他只能到佛学的意境中去领悟精神的自由,但这毕竟是对传统礼教的叛逆;鲁迅等人探讨的易卜生剧本《玩偶之家》(1879)中的“娜拉出走”问题,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也具有普遍的启蒙意义。此外,无论是巴金的系列小说《家》(1933)、《春》(1938)、《秋》(1940),还是钱钟书的小说《围城》(1947),主题也都是主人公的出走和对自由个性的追求。前者通过觉民、觉慧的出走而表达,后者则通过方鸿渐的出走而表达。所有这些作品的启蒙意义,都通过个性对自由的追求而被传达出来。
然而,启蒙的主题始终没有在近代至当代的中国社会的发展中被主题化。相反,这一重要主题因不断受到挤压而一直处于边缘化的状态。下面不妨考察一下当今中国社会现实生活中启蒙缺失的种种现象。
一是迷信思想的泛滥和宗教观念的蔓延。在“文革”中,这方面的现象已经十分严重,如“早请示,晚汇报”、“跳‘忠’字舞”、“个人崇拜”、编语录本、写效忠信、鼓吹“一句顶一万句”等等。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谁都不会否认,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思想和行为处于迷信思想的操控之下。在人们的日常闲谈中,谈命运、看面相、查手相、算命、信奉和畏惧鬼神、表达对某些辟邪物和吉祥物的喜爱等等,始终是经久不衰的主题。人们甚至把数字也划分为两个阵营:一方面,车牌号、门牌号、手机号、座机号,最好都与“8”有关,甚至不惜用巨款买下一连串的“8”字。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喜庆活动都是在每个月的“8日”、“18日”、“28日”或其他“黄道吉日”进行的;另一方面,人们又像躲避瘟疫一样地躲避“4”、“14”、“24”这样的数字,许多建筑物不设第4层、第14层,不少医院的注射室不设座位号“4”、“14”等等。在农村,特别是缺乏文化背景的地方,各种迷信现象死灰复燃,甚至出现了巫医、巫婆、算命先生横行不法的局面。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人们的迷信思想在殡葬活动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常常出现的情形是:死者在生前得不到应有的关怀和治疗,但死后却获得了巨大的哀荣。家属不仅把他厚葬,甚至替他配备了由工匠制作的精美的别墅、二奶、小秘、保姆、汽车、电视机、冥币等,以便让他在阴间过豪华的生活。
与迷信不同,尽管人们的宗教信仰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同样被法律认可的无神论及其思想观念在社会生活中却缺乏积极的、主导性的影响。众所周知,近年来,不光国内信奉宗教,尤其是佛教的人数急剧攀升,而且出国人员,尤其是缺乏传统人文精神熏陶的科技人员,不少人也相信基督教了。在国内,有相当一部分官员,也热衷于在寺庙里烧头香、撞头钟,佩戴吉祥物,甚至不惜贪污巨款为菩萨“塑金身”。整个社会风气越来越深地沉陷到烟雾缭绕的宗教氛围中。这就从反面印证了一个事实,即理性和启蒙意识在当代中国社会整体意识中显得何等软弱和苍白!
二是等级观念的复苏和特权意识的肆虐。就马克思倡导的社会主义理论来说,其宗旨是消灭阶级,实现人与人之间在政治上的平等。然而,我们发现,在当今中国社会的现实生活中,等级观念和特权意识却不合时宜地被强化了。人所共知,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下,资源是按照单位和个人的级别来分配的。比如,一个单位是局级还是副部级,在资源分配上会出现重大差别。所以,单位出来争级别,是中国行政生活中最常见的现象之一;而对于个人,尤其是干部来说,争级别,如科级、处级、局级、部级,实际上成了他全部政治生活和现实表现的隐秘动机。因为在不同的级别上,他将获得完全不同的待遇、住房、公车、医疗等资源。这种等级观念是如此地深入人心,以致连某些和尚的名片上也赫然写着“厅级和尚”这样的头衔,而某些退休老干部的名片上也出现了“(相当于)局级巡视员”这样的头衔。等级观念的严重可见一斑。
众所周知,在理想型的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资源应该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分配的,然而,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的运作中,行政权力的不适当的参与不但固化了原有的等级观念,而且也进一步强化了特权意识。被不恰当地、甚至是错误地运用的行政权力,在寻租的过程中,与不法商人,甚至与黑社会紧密勾结起来。反之,不法商人、黑社会为了扩大自己的收益和地盘,也通过各种渠道,与行政权力联合起来,实行“共谋”,从而导致资源的畸形分配,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和贫富差异的加剧。显然,等级观念和特权意识在当前中国社会中的固化和强化,同样表明了当代中国社会中启蒙空气的稀薄。
三是怀旧意识的流行和传统观念的复魅。与美国这样的新兴的民族国家比较起来,当代中国社会在思想文化的更新上必定会遭遇到更多的阻力,因为中国有着数千年悠久的传统文化,中国人在文化发展上的习惯是“十步九回头”,甚至不断地退回去“追恋埃及的肉锅”。记得在“文革”以前,毛泽东曾经批判中宣部和文化部是帝王将相部、才子佳人部、死人部,现在,我们仿佛又退回到这样的状态中去了。打开电视机这一当代文化的晴雨表,马上就会发现,各种历史剧、怀旧剧、侠士剧铺天盖地地向我们涌来。尽管剧中人物所处的历史时代和面具是迥然各异的,但这些剧作的结构和主题思想则完全是落套的。无非是皇权至上、等级观念、男尊女卑、江湖义气、英雄救美、好勇斗狠,而蕴含在这些剧作中的道德说教——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既贫乏,又苍白,缺乏任何真正有分量的批判意识。人们曾寄予无限希望的陈凯歌、张艺谋等导演,如果一味对传统文化中的糟粕顶礼膜拜,与它一起变酸,一起发酵,一起腐烂,就难以再在当代中国电影的发展史上有什么建树。
随着全国各地的开发热潮的蔓延,各种传统观念正处于复魅的状态中。在思想文化界,我们见不到真正有分量的批判性的论著,触目可见的是“歌德派”或“颂德派”,传统文化不分青红皂白地受到热捧,而当代意识则不问情由地被斥为“无知”或“幼稚”。当代中国思想文化中出现的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一方面,人们无时无刻不在谈论“创新”;另一方面,他们又事事处处拜倒在传统文化的“偶像”之前。就像歌德笔下的浮士德,他的胸腔里跳动着两颗相反方向的心:一颗要紧贴官能的凡尘,另一颗则要追求先人的灵境。
四是假集体观念的张扬和自由个性的湮没。在以往的中国的思想文化中,“集体主义”与自由个性常常被抽象地对立起来。比如,人们倡导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对立起来的所谓“集体主义”,就是无限地抽空个性的生命、权利和利益,把它奉献给一个抽象的集体即马克思曾批判过的“虚假集体”。他们很少深入地思考下去,如果一个集体不以维护所有个体的生命、权利和利益作为自己存在的宗旨,相反还要靠个人的生命权利和利益来滋养的话,这样的集体的存在具有合法性吗?难道抽象的集体比具体的生命、权利和利益具有更重要的存在价值吗?我们发现,与虚假“集体主义”有密切关系的是所谓“螺丝钉精神”。这种精神把个体视为完全没有权利而只有义务的、纯粹被动的存在物。这种精神同样是对个体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的蔑视。在当代中国文化观念中,人们还常常把“个人主义”与“极端个人主义”不加区分地混同起来。其实,前者肯定的是个人的正当权利和义务,而后者则具有反社会的倾向,应当加以反对的是后者而不是前者。
其实,集体主义也有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健康的集体主义,即该集体始终以合法的方式谋取自己的利益,并充分尊重集体内的每个人应有的权利和利益;另一种是不健康的集体主义,即该集体以不合法的方式谋取自己的利益或完全漠视集体内每个人应有的权利和利益。比如,地方保护主义、厦门海关走私案、制造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诈骗团伙、从事金融欺诈的公司等等,就是不健康的集体主义的不同的表现形式。在这个意义上,人们不应该抽象地谈论集体主义,而应该具体对象具体分析,肯定健康的集体主义,拒斥不健康的集体主义。总之,绝不能建立如下的等式:集体的=好的;个人的=坏的。事实上,启蒙所要唤醒的,正是每个人的独立人格和个性自由。
不难发现,在当代中国文化中,普通个人和个性经常处于边缘化的状态。我们知道,在哲学教科书中,普通个人常常被归属于“人民群众”这个抽象的集合名词,而在这个集合名词中,普通个人只是作为一个片断而存在,他的生命、权利和利益并不一定得到尊重,相反,常常处于被漠视的状态。在日常生活中,各行各业不应该停留在“为人民服务”的口号上,需要的是在每个场合中都尊重每个普通个人的独立人格和权利,而这种人格和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总之,历史和实践都告诉我们,在一种文化中,个人、个性这样的观念越是匮乏,越表明这种文化没有经受过启蒙的洗礼。
三、启蒙的缺失:原因的探寻
自近代以降,中国社会中之所以出现这种启蒙缺失的现象,主要由于以下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救亡对启蒙的挤压。如前所述,从1840年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外患频仍,中国社会一直处于生死存亡的危急状态中。也就是说,政治舞台上的灯光始终集中在民族救亡的主题上,启蒙自然处于被挤压的、边缘化的状态下。更为重要的是,救亡和启蒙各自所要张扬的价值,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是相悖的。救亡强调的是集体的力量和铁的纪律性,而启蒙肯定的则是人格的独立和个性的自由、解放。在救亡中,个人通常被理解为集体中的一个片断、一个环节,他随时可以为集体而牺牲自己。然而,在启蒙中,人格的独立和个性的自由则成了至高无上的目标,为了确保这些价值的实现,个人不得不与集体相抗衡,甚至脱离集体,为自己争得自由的空间。1949年以前,当救亡成为压倒一切的目标时,启蒙的话题就始终是一个边缘性的话题。1949年以后,当启蒙有可能上升为第一话题时,人们又继续沿用了救亡时期的整个思路,并始终把“集体”作为正面价值与“个人”作为负面价值抽象地对立起来。直至今天,在思想文化观念上,启蒙所蕴含的主导性价值,尤其是个性自由方面的价值,仍然处于被挤压的状态。不久前发生的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第二个原因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滞后。中国传统社会信奉的始终是“重本(农)抑末(商)”的政治路线,与这一政治路线相伴随的则是“士、农、工、商”的社会结构和民间的所谓“无商不奸,无奸不商”的传统文化观念。按照这样的文化观念,商业几乎可以与欺诈画等号。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举步维艰。而当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中产阶级打算大力发展民族实业和商品经济的时候,在欧洲主要国家兴起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潮,也通过马克思思想的传播而渐渐渗透到中国文化中。因此,当列宁通过“十月革命”缔造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后,中国的知识分子,包括中产阶级的知识分子,自然把苏联看成了自己追求的目标。与此同时,列宁关于“小生产者每日每时都在大量地产生资本主义”的观念也对当代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949年以后,当“割资本主义尾巴”、“反对资本主义复辟”成为现实生活中的最高目标时,商品经济根本不可能占据主导性的地位。1978年以后,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随着社会生活的转型,商品经济的发展才获得了强大的推动力。与商品经济发展同步的是,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之外的个人的合法的利益也得到了充分的肯定。这就为在思想文化领域中重建支离破碎的启蒙精神提供了条件。然而,由于中国式的商品经济的特殊性,即行政权力的高度参与,所以启蒙的任务是双重的:一方面,启蒙要唤醒每个普通人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启蒙又不得不与因行政权力不当使用而造成的特权、等级观念和寻租现象展开激烈的斗争。由于迄今为止商品经济仍然处于初始阶段,所以启蒙仍然缺乏相应的经济基础。
第三个原因是自然科学在近代中国社会中的衰弱和萎缩。由于商品经济在近代中国社会中得不到充分的发展空间,从而使自然科学的研究和发展也失去了相应的动力,而隋唐以来实施的科举制度,也使最有才华的知识分子热衷于仕途。正如胡适在《先秦名学史》(1915-1917)中所指出的:中国知识分子讲的“格物致知”,在其原初含义上,“物”是指自然对象,“知”是指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然而,这一原初的含义却渐渐地变质了。“物”成了社会关系,“知”成了护官和升官方面的知识。也就是说,中国知识分子在仕途上老于世故,而在很大程度上鄙视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由于这方面研究的落后,宗教观念和迷信思想到处泛滥,理性无法得到张扬,启蒙自然也难以获得持久的、强大的推动力。
第四个原因是把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与启蒙意识所蕴含的普世性价值体系,如珍惜生命、尊重人格和人权、提倡自由和民主、倡导平等和公平、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等规则尖锐地对立起来。人们力图把马克思主义与人道主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对立起来,指责启蒙意识和普遍价值是“从抽象的人性出发的”,甚至是虚假的,完全看不到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与启蒙意识所蕴含的普遍价值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仿佛只有抛弃启蒙的所有成果,才可能建设起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正是这种对立的情绪,使社会生活中许多启蒙的观念都受到了压制。其实,这种抽象对立的情绪完全违背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尤其是违背了列宁关于只有吸取以往文化中的一切合理的东西才能建成共产主义的重要教诲。
每一个尊重历史的人都会发现,从历史上看,正是启蒙意识所蕴含的这些普世性价值为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历史基础。在《共青团的任务》一文(1920)中,列宁已经告诫我们:“无产阶级文化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那些自命为无产阶级文化专家的人杜撰出来的。如果硬说是这样,那完全是一派胡言。无产阶级文化应当是人类在资本主义社会、地主社会和官僚社会压迫下创造出来的全部知识合乎规律的发展。”[11](P285)按照列宁的见解,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正是在启蒙意识所蕴含的普遍价值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没有这个基础,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就有可能变质为传统社会的价值体系,因为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集体主义只有经受过启蒙的洗礼,才能避免集体与个体之间的抽象的对立,才能使每个普通个人的独立人格和人权得到普遍的承认和尊重。
第五个原因是西方学者对启蒙运动的反思和批判影响了当代中国人对启蒙的接纳。众所周知,黑格尔早已在《精神现象学》(1807)中就对启蒙运动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在他看来,启蒙运动及启蒙精神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启蒙对传统,尤其是宗教采取了简单化的否定的态度。其实,宗教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二是启蒙片面地崇尚科学思维,而这种思维很容易被引向功利主义,忽视了对人的安身立命来说更重要的价值理性的地位和作用;三是启蒙对无任何约束的自由即“绝对自由”的追求,导致了法国大革命中的“红色恐怖”。
在黑格尔之后,不少思想家出来反思和总结启蒙的经验教训。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撰写的《启蒙辩证法》(1947)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他们把法西斯现象称之为“神话”,并到启蒙中去探寻这种神话的起源:一方面,在古代史诗,如荷马的《奥德修斯》中已经蕴含着神话;另一方面,在启蒙中也蕴含着神话,而启蒙中的神话因素正是启蒙自身所蕴含的负面价值,如理性的神化、现代性中的划一化等等。[12]在他们之后,后现代主义者更是对启蒙和现代性的传统进行了全面的抨击。在这样的文化情绪的冲击下,当代中国人对启蒙又多了一份戒心。遗憾的是,当代中国人还没有享受过启蒙带来的正面价值,就已经跟在西方学者的屁股后面,声嘶力竭地批判起启蒙的负面价值来了。
通过对上面这些原因的探寻,我们也就明白了,为什么在当前的中国社会中,会出现启蒙缺失的情形。
四、启蒙的精神:重建与修正
我们所说的“启蒙的重建”并不是指启蒙运动的重建。事实上,启蒙运动作为一种历史性的运动,它的发生和展开是由一系列主观和客观方面的条件所决定的,而这里的“启蒙的重建”是指启蒙精神的重建,而这种“重建”又总是与“修正”结伴而行的。如前所述,在形态学的时间观念上,当代中国社会与16-19世纪的欧洲社会是“同时代的”,因此,启蒙精神需要“重建”;但从编年史的时间观念上看,当代中国社会又是与当代欧洲社会“同时代的”,因而又需要吸纳当代欧洲社会的知识分子,特别是后现代理论家在反思启蒙运动时提出的有价值的见解,从而对启蒙精神进行必要的“修正”。
就启蒙精神的重建来说,下列措施具有积极意义:
第一,认真学习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的论著,对宗教意识和迷信观念展开彻底的批判,确立理性和科学(不光是自然科学,也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的权威地位。
第二,遏制等级观念、特权意识和权力寻租现象的蔓延,发展并壮大中产阶级的力量,形成与国家权力相制衡的市民社会,尽快编写并出版民法典,使每个普通人的权利和义务以法律的形式积淀下来。
第三,弘扬启蒙的主导精神和普世价值,并在普世价值的基础上确立社会主义价值体系。
第四,借鉴传统文化中的启蒙要素。站在当今时代的高度上,重新审视传统文化,抉出其中具有启蒙含量的精神价值因素,并对这些价值因素进行创造性的转化。
第五,发展教育,提高素质,弘扬人文精神,确立普遍的法权人格和道德实践主体。
就启蒙的修正来说,下列措施同样是值得重视的:
其一,深刻意识到当代中国社会与当代欧洲社会之间存在着的“历史错位”现象。一方面,我们必须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坚持启蒙和现代性的基本立场,发展市场经济,推进现代化的事业;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借鉴西方,尤其是欧洲的后现代主义者的眼光,不断地对现代化的道路作出修正,使之适合于中国的具体国情。
其二,深入了解并探索西方学者,尤其是西方后现代主义者的启蒙批判史,全面反思并总结欧洲启蒙运动的经验教训和启蒙精神的贡献与局限,努力遏制启蒙所蕴含的负面因素的作用,避免重走欧洲社会的发展道路。
其三,在追求并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努力保护好生态环境,达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并在公正的基础上达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收稿日期:2010-06-10
注释:
①参阅拙文:“比较文化研究与社会形态时间”,载俞吾金:《寻找新的价值坐标》,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82-389页。
②霍尔巴赫:《袖珍神学》,单志澄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0页。英国学者吉朋在《罗马帝国衰亡史》第47章中谈到公元5世纪时,一个居住在亚历山大里亚的犹太贵妇人希帕莎。她从事数学研究,并热衷于新柏拉图主义学说,当她经过一个天主教堂时,被一群疯狂的天主教徒“从二轮马车上拖将下来,剥光了衣服,拉进教堂,遭到读经者彼得和一群野蛮、残忍的狂信分子的杀害。他们用尖锐的壕壳把她的肉从骨骼上剥掉,然后把她颤动的四肢投进熊熊的烈火”。参阅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何兆武等译,第452页。而茨威格则在《异端的权利》一书中描绘了西班牙科学家塞维斯特如何被加尔文烧死在日内瓦的火刑柱上。参阅茨威格:《异端的权利》,赵台安等译,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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