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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流动人口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生事物,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对社会有积极作用。流动人口给城市注入了新的活力与生机,但也给当地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本文通过对流动人口的概念、特点、其犯罪成因的论述,结合对此所要采取预防对策的建议,以期能进一步的详细阐明流动人口,这一特殊犯罪主体的有关犯罪的若干基础问题。
关键词: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犯罪;对策
我国国土面积大,人口众多,地区发展又不平衡,农村劳动力大多涌向城市,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繁荣和城市建设的需要,人口流动的频率不断加快,大量人口流动已经成为具有我国特色的一项社会现象。流动人口是我国经济、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推动作用,但其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正视流动人口犯罪事实,本文试图对流动人口犯罪的现状和防控对策进行分析,以期能够为城市管理带来更大的助力。
一、流动人口犯罪的现状
(一)偷盗侵占财产是流动人口犯罪最多的
流动人口大多来自经济落后地区,落后地区的生活水平较低,这些人进城后禁不住城市诱惑,看到城市光鲜亮丽也想不劳而获去享受灯红酒绿的生活,不去想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价值只想着怎样一夜暴富,为了改变现有的生活现状,为了获取更多钱财,他们采用偷、骗、抢等手段慢慢滑向深渊走上犯罪的道路。流动人口在城市从事盗窃、抢劫、诈骗犯罪成功机率相对较高,处罚较轻风险不大,所以,城市里的流动人口大多选择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手段来达到目的的较多。根据基层检察院统计的数据分析,流动人口实施的犯罪主要还是抢劫案件、盗窃案件、诈骗案件的居多。这三类案件占了受案总数的一大半,这些充分说明了流动人口偷到侵财型犯罪较多,这些犯罪分子胆子也越来越大,小偷小摸的暗地偷盗变成了明目张胆的抢劫、诈骗。
(二)流动人口犯罪具有随机性、盲目性和手段残忍性
流动人口犯罪的随机性和盲目性是其流动的属性决定的。流动人口没有较为固定的居所,一般根据工作需要经常换居所,对于那些好吃懒做的流动人口,他们往往穿行街头巷尾、车站网吧或城镇乡村,寻找作案目标,然后抱着碰运气的心理去抓住犯罪时机。他们为了作案后能逃避法律惩处,往往假装东游西荡,看中目标实施抢劫后撒腿就跑,然后去异地销赃。流动人口随意性的作案是见财起意,见色起心也或是言语冲突过激发生犯罪。起初或许只是想入室盗窃,后来发现家里有人便改变主意直接把盗窃改为抢劫。这种犯罪人员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往往导致流动人口犯罪具有突发性和盲目性有时候手段很残忍。
(三)有向团伙犯罪发展的趋势
流动人口外出打工,一般都是三五成群,沾亲带故的如同村人、亲戚、朋友结伴外出 打工,他们同吃同住,慢慢形成一股团体或帮派。城市居民的生活条件提高了,为了减少被盗风险,很多人家都安装防盗门、防盗窗还有条件更好的安装报警器、摄像头等堤防盗窃分子。随着网络信息的普及,人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也得到提高。有些犯罪活动单靠一个人是无法完成的,这样联合作案就成了犯罪团伙的一种必然选择。犯罪团伙往往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壮胆,实施犯罪活动更加疯狂肆无顾忌,这种团伙式的犯罪对社会治安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更大。团体式的犯罪往往最不顾后果,手段残忍毫无人性。团体性的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造成的隐患也是最大的。
(四)流动人口犯罪成员低龄化趋势越来越突出
网络显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青少其中一部分是随亲戚朋友去城里打工,还有一部分因辍学或逃学受不法分子哄骗而步入城市。这些人因年龄关系或没有学历、技能只能做一些体力活,私人老板给他们的劳动报酬又很低,除去吃住所剩无几。这些低龄少年涉世未深,文化知识浅薄经不住犯罪分子的教唆哄骗,往往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在流动人口犯罪记录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了流动人口的一半,而大多数未成年人参与的犯罪大多是集中在抢劫案件中。
(五)流动人口作案的地域性、手段较为明显
流动人口一般是以亲戚、老乡成群结队流入到同一个城市,从事同一类工作,连居住都是选择在一起的。往往是一个人流入到某个城市,等找好落脚点他会随后引入一群人,一群人又去引入另外的一群人,这样反复引领。流动人口的地域不同,生活环境的不同,他们犯罪作案也带有明显的地域差异[1]。如:流动人口来自新疆的主要从事扒窃割包,他们主要以男女老少结伙扒窃又采用交叉掩护为主;而湖南的流动人口犯罪主要伪造假证件骗取钱财,他们以假金佛、假文物为诱饵合伙行骗;还有实施飞车抢夺的;有专门研究保险柜的结构装置,有针对保险柜研究出专业化的撬盗工具进行入室撬盗保险柜。
二、流动人口犯罪的成因
流动人口大多来自贫困地区相对经济落后,这些人没有什么文化,当他们进入城市只能从事建筑业 或服务行业,城市人不肯做的苦活、脏活、累活、毒活、危险活都交给流动人口来做。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然而干的是最苦最累最没有人样的活收入也是最低的,还没有任何的劳动保障,流动人口流入城市还有一部分人找不到固定工作,生活不安定,有没有固定合理的收入,再加上远离家乡,低落的情绪往往无处纾解,这部分流动人口慢慢走上犯罪的道路。
(一)对经济利益的追求
流动人口去城里最根本原因是经济原因,这也是诱发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原因。由于城乡差异和农村劳动力过剩,过剩的农村劳动力怀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流入城市,挣钱是他们流入城市的最直接目的。其实,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也很无奈,当他们流入到城市,现实的城市没有他们想象中的美好,有很多流动人口找不到固定工作,他们处于无业流浪状态,有的连生活都没有着落,美好的挣钱梦破灭,城市的诱惑又太大,使得他们产生犯罪思想,如不加以疏导很容易走上真的犯罪道路。还有一部分人虽然找到工作,但这些人没有较高文凭,也没有特别的职业技能,到工厂工作后,往往要从底层的学徒做起,而学徒期间收入太少不够其支出,在那样的环境下,他们不懂法,法制意识淡薄往往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会铤而走险去偷去抢。近年来抢劫的大多是年轻的流动人口。
(二)文化程度低
外出打工的流动人口大多来自贫困落后的地区,因为经济原因他们很早就辍学,知识的局限让他们在认识上、价值观念上处于困惑矛盾中,这种不稳定的思想很容易受不良文化和不良行为的影响。再加上流动人口中许多人法制观念淡薄,他们根本不懂法,不知道怎样去判断辨别美丑善恶、是非曲直,一旦思想错位就会走上犯罪道路。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下岗职工与流动人口存在就业竞争,流动人口因为文化不高又没有技能明显处于弱势状态,他们把仇恨转嫁给社会,加入到恶势力团伙中充当帮凶或打手,他们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无恶不作,一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打击存在一定的难度
当前,流动人口犯罪中存在“五难”。第一是难侦破。流动人口犯罪具有 隐蔽性和狡猾性,他们作案手法越来越专业如戴手套作案,越来越有条理,逃避打击的经验越来越丰富。、第二是难取证调查。一些流动人口长期流窜作案,他们在全国各地窜留,时间、地域跨度较长,犯罪分子不能够准确说出作案的时间、地点以及赃物藏哪,这给公安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第三是难追赃。犯罪分子作案后会转手销赃或异地销赃,收赃单位和个人考虑自身经济利益,不配合公安机关的追赃工作;第四是难抓捕。流动人口犯罪往往是流窜作案多,他们没有固定的居所,增加了公安机关抓捕难度;第五是难突破口供。流动人口中的犯罪分子被抓后,往往狡辩抵赖不承认或避重就轻,只交代被抓的案件,在证据不足的前提下无法定罪或重罪只能轻判。这些困难不能有效打击遏制犯罪分子,使得流动人口犯罪率长期居高不下[2]。
三、流动人口犯罪的防控对策
(一)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
流动人口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但是给城市管理也带来麻烦,流动人口偷盗、抢劫等违法行为扰乱了城市秩序,为防止流动人口犯罪必须增强流动人口的生存能力和适应能力。首先应该对流动人口进行思想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思想素质。让流动人口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他们遵纪守法,使他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流动人口文化程度低,政府或单位可以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夜校、成人教育等形式来提高流动人口的文化素质。在提高流动人口的文化的同时,对流动人口开展技术培训,让流动人口有一技之能[3]。
(二)帮助流动人口解决生活困难
为了消除流动人口被歧视的心理,各基层组织要把流动人口当成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来有效管理。给予流动人口感受他乡的温暖。流动人口为城市建设添砖加瓦还要照顾到流动人口的子女,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对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流动人口要积极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解决困境。
(三)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和打击
城市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出租屋的管理,做好流动人口的统计,把流动人口也纳入当地管理。各地政府要成立对暂住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领导小组,各部门统筹协调好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对流动人口实施“以屋管人”,落实“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综治原则治理。当地公安办理好暂住证、用人单位办理好用人合同签订、房东和流动人口签订好房屋出租协议,大家相互配合这样才能促使流动人口这项工作形成良性循环。
四、结论
流动人口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流动人口对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是也存在社会治安问题。如果当地政府、街道、公安能齐心协力做好流动人口登记,能够做好综合治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有目的引导流动人口接受社区教育,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让流动人口有归属感,做好对流动人口的合理化、规范化管理,做好预防和控制流动人口的犯罪,才能更进一步地促进当地社会政治的安定,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阳,刘德法.流动人口犯罪:现状、原因与防控对策[J].中州学刊,2012 (1):77-79.
[2]周丽.中国流动人口的犯罪及防控对策[D].中国政法大学2007.
[3]李婕.我国流动人口犯罪及预防对策研究[D].河南大学.2011.
论文作者:敖程昊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月下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4
标签:流动人口论文; 城市论文; 犯罪分子论文; 对策论文; 工作论文; 团伙论文; 经济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1月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