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简《老子》“绝智弃辩”章解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老子论文,楚简论文,章解续论文,绝智弃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04)04-0075-05
今本《老子》和郭店楚简《老子》在文本上有一个重要的不同之处,就是今本《老子》第19章作:“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这段文字在郭店楚简《老子》中发生了变化,作“绝智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亡有;绝伪弃虑,民复季子”(注:“绝伪弃虑,民复季子”,各家释读不一。参见裘锡圭《纠正我在郭店〈老子〉简释读中的一个错误——关于“绝伪弃诈”》,《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5页。)。这一变化,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今本《老子》所提倡的绝弃“圣、智、仁、义”,在郭店楚简中被“智、辩、伪、诈”替代了,这使得道家与儒家在伦理观念上的一些根本的分歧点不复存在。文本的变化也使得《老子》的解读更为复杂,使得老学的研究更具有挑战性。
楚简《老子》认为只有绝弃“智”“辩”“巧”“利”“伪”“虑”六者,百姓才能得到更多实惠,才能消除产生盗贼的根源,才能使人恢复纯朴的本性。上引楚简《老子》使用了三个相同的句式,即“绝X弃Y”,三个句式中的X与Y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学者们各有不同的理解,但以脱离具体的历史语言环境,以今人思维方式猜度古人的成份较多。如果要还原楚简《老子》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具体考察楚简《老子》产生的时代及所用语汇在具体历史环境中的含义,而不能以今度古。
楚简《老子》所说三组“绝X弃Y”,非常简洁精炼,没有补充的说明与解释文字。正因其过于简洁,所以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偏差。我认为,要正确理解楚简《老子》所说的三组“绝弃”必须考虑三个原则性的问题:其一,在三组“绝X弃Y”中,X与Y不是随意搭配的,二者必然有着内在的意义联系;其二,在“绝X弃Y”之后出现的“民利百倍”、“盗贼无有”、“民复季子”与对应的“绝X弃Y”之间有着内在的意义联系;其三,在“绝X弃Y”中,X与Y在先秦时代的特定语言环境中有着特定意义,并非泛泛而论,而是特有所指。基于以上三点考虑,再考察楚简《老子》所说的“绝X弃Y”,我们发现,三组“绝X弃Y”各有侧重,“绝智弃辩”立论的重心是政治问题,“绝巧弃利”立论的重心是社会问题,“绝伪弃虑”立论的重心是个人(心性)问题。
一
我们先来看第一组“绝X弃Y”:“绝智弃辩,民利百倍。”
“智”与“辩”在先秦文献中成对出现时,一般是指从士人阶层中分化出来的智士与辩士。《韩非子·六反》云:“语曲牟知,伪诈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辩、智之士。”又《韩非子·内储说下》:“郑桓公将欲袭郐,先问郐之豪傑、良臣、辩智、果敢之士。”所谓辩、智之士就是辩士与智士。关于辩士与智士,黄老道家著作《鹖冠子》中有—个解释:“受言结辞使辩,虑事定计使智”(注:《鹖冠子·道端》。)。辩士是指以言辞论辩、交际的士人,智士则是指谋划大事而定计策的士人。辩士与智士是先秦时期从士人阶层中分化出来的,或以言辞论辩政事,或为执政者出谋划策,其目的都是为了依附执政者谋求一定的政治与社会地位。
辩士与智士由于其对执政者的依附属性,使得他们的人格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扭曲,先秦时期的学者们对他们颇有微词。韩非子对“智”有—个解释:“险、躁、佻、反覆,谓之智”(注:《韩非子·诡使》。)。唐敬杲说:“险,通‘俭’,利口也;躁,通‘辣’,多言也”(注:唐敬杲:《韩非子选注》,转引自张觉《韩非子译注》,台湾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67页。)。佻,轻佻。《离骚》“余犹恶其佻巧”注:“佻,轻也。”韩非子认为,花言巧语,吵吵嚷嚷、说话轻佻、经常翻悔而变化无常的人,就是“智士”。黄老道家著作《鹖冠子·近迭》说:“臣无明佐之大数,而有滑正之碎智。”鹖冠子所说的“碎智”与韩非子所说的“智”是一致的。“碎”,指说话唠叨,絮烦,如碎烦(麻烦,啰唆)、碎过(说话唠叨且爱挑剔)、碎嘴碎舌(方言,罗嗦;唠叨)、闲言碎语等词语中的“碎”都有这个意思。鹖冠子认为,某个大国(指楚国)君王身边有“碎智”之臣,是导致这个大国由强变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管子·法禁》说:“以数变为智……圣王之禁也。”为圣王所禁的“数变”之智就是韩非子所说的“反覆”了。韩非子说“智士者未必信也;为其多智,因惑其信也”(注:《韩非子·八说》。)。智士因其多智,所以容易反复无常,不讲诚信。《庄子·徐无鬼》说:“知(智)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可见,智士以“思虑之变”为乐事,“变”就是反覆多变,没有诚信可言。
由上可见,先秦时期的智士普遍具有言辞琐碎,不讲诚信,反复多变的特点,因而受到道、法学者的抵制与反对。道家中的黄老学派与庄子学派反对最为激烈。《文子·道原》提出:“依道废智。”《黄帝帛书·十六经·成法》则说“滑(猾)民将生,妄辩用知(智),不可法祖。”《庄子·月去箧》:“天下大乱,罪在于好智”,更是将社会动乱的原因归结于智士。黄老学派和庄子学派的反智思想根源,往上溯都直接指向老子。老子所说的“绝智”,就是指要绝弃智士。有学者以楚简《老子》“绝智”而推论老子主张绝弃智慧,主张回到原始无知的状态,这种解释是无论如何讲不通的。老子本人及其学说本身就是智慧的化身,如果说老子倡导绝弃智慧,无异于说老子倡导绝弃“自我”,这不是老子对自己及其学说的背叛吗?再说,以老子之智慧,应该能够认识到,人类心智的发展是社会和人类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不可能被绝弃的。如果说老子要绝弃的是一切的聪明与智慧,而主张回到原始的智慧未开的时代。这种说法未免把老子看得太没有觉悟。
辩士是以言辩为特长的士人。先秦时期,辩士“受言结辞”为执政者效劳。受辩士言辩之风的影响,先秦社会言辩之风日盛。《列子·汤问》载:“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连小儿也辩论天文,固当不是偶然现象,而是社会盛行论辩之风的一种直接反映。
对于言辩之风,儒道墨各派看法互不相同。墨家是赞成言辩的一派。《墨子·经说下》:“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墨家认为凡事可以通过言辩来判明是非,对于治理国家有着重要意义。《墨子·小取》:“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因此,墨家把辩士视为国家的珍稀人才。《墨子·尚同上》就说:“辩乎言谈,博乎道术者乎,此固国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儒家的荀子对言辩之风也发表过看法,但荀子对“辩”明显持折中的看法,即不贬不褒,只要所辩的内容符合儒家的规范就行了。《荀子·非相篇》:“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辩,君子不听。”对于“不合先王”“不顺礼义”的言辩,君子才不会去理睬,但如果所辩之言做到了“合先王”“顺礼义”,君子理当采信了。
道家对于言辩的态度与墨、儒两家都不相同,所持的是强烈的反对态度。《文子》提出“不贵其辩”(注:《文子·上仁》。),主张“息末辩之说”(注:《文子·上礼》。)。《庄子·缮性》说:“古之存身者,不以辩饰知,不以知穷天下,不以知穷德,危然处其所而反其性已,又何为哉!”认为言辩是违背人的本性的作为,重视言辩是十分危险的。《庄子·徐无鬼》:“知(智)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辩士无谈说之序则不乐,察士无凌谇之事则不乐,皆囿於物者也。”智士喜欢思虑多变,辩士喜欢言谈的逻辑有序,察士喜欢言辞尖锐,这些人都被外在事物所束缚,因而不可取。辩士最先是为执政者辩论政事,此风很快影响到学术界。《庄子》中所说的“儒墨相与辩”、“以坚白同异之辩”等都是指学派门第之间的言辩。“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注:《吕氏春秋·察今》。)。先秦学术论辩中的这种畸形现象,在汉代被形容为“曲学多辩”,这可能是道家主张“息辩”的原因之一。
《文子》向被认为是“老子之义疏”,由《文子》的“息辩”联系到楚简《老子》“弃辩”,二者应该是相通的。楚简《老子》的所弃之“辩”,就是要绝弃“言利辞倒,不求其实”的辩士。
在“绝智弃辩”之后,楚简《老子》接着说:“民利百倍”。智士反复多变,没有诚信,而辩士又言利辞倒,不求其实,这两种人依附于执政者,都会对政治的安宁与社会稳定产生负面的影响,从而给百姓带来灾难和损失。故而老子认为,只有绝弃了智士与辩士,才能使国家的政治走上正途,从而给百姓带来更多的实惠。
二
楚简老子中的第二组“绝X弃Y”:“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我们先来看“巧”与“利”在先秦文献中的一些基本含义。“巧”与“利”是同一个意思,可以互训。《离骚》:“余犹恶其佻巧。”王逸释“巧”为“利也”(注:王逸:《楚辞章句·离骚注》,引自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12页。)。“巧”与“利”在古文献中经常成对出现,如“巧口利辞”、“功利机巧”等。楚简《老子》中“绝巧弃利”也是“巧”与“利”相联而出,不可将此二字割裂开来理解。在先秦文献中,巧与利相关联的一些含义是:
1.用于技艺,指工巧与利器
“巧”从工,“工”有精密、灵巧义,巧的本义是指技艺高明、精巧。《说文》:“巧,技也。”《庄子·天道》“刻雕众形,而不为巧。”“不为巧”是指不巧饰,不文饰,不矫饰。《孟子》书中,孟子四次提到“巧”,其中两次是指“工巧”。《离娄上》:“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尽心下》:“孟子曰: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
利,从刀,从禾,表示以刀断禾的意思。其本义是刀剑锋利,刀口快。楚简《老子》:“民多利器,而邦慈(滋)昏。”“利器”之“利”用其本义,是锋利的意思。“利器”的“器”不单指武器,也指一切器物。雕刻用的工具,也可称“利器”,如《左传》昭公十七年:“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工巧与利器是相联系的。举凡一切“工巧”,如建筑刻镂,青铜冶铸、丝织刺绣等都需要有相应的“利器”作为工具,可以说没有“利器”无以成“工巧”。前引《庄子·天道》“刻雕众形,而不为巧。”“刻雕众形”须用“利器”,而“巧”是利器刻雕的结果。《庄子》此句的本义是虽用利器刻雕造型,但不可为之巧饰。
2.用于言辞,指利言巧语
《论语》记载,孔子4次提到“巧”字都是指“巧言”,如《论语·卫灵公》:“子曰:巧言乱德。”《论语·阳货》:“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可见,孔子认为,巧言与儒家所倡导的德、仁都是相对立的,所以说巧言者乱德性,少仁性。“利”由锋利的本义,引申为指言辞尖锐,如“利口”“利辞”“利言”等语汇中的“利”都是用其引申义。“利口”出自《论语·阳货》:“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利言”出自《孟子·滕文公下》:“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巧与利相关联,组成“利口巧辞”“巧言利辞”“利辞巧口”等词汇,如《史记·仲尼弟子传》:“子贡利口巧辞。”又,郭店楚简《性自命出》说:“人之巧言利辞者,不有夫诎诎之心则流。”
3.用于心智,指功利与机巧。
《孟子》中四次提到巧,其中两次是指心智之机巧。《孟子·尽心上》:“孟子曰:‘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孟子·万章下》:“智,譬则巧也。”心智机巧多与心怀功利目的有关,故而《庄子·天地》云:“功利机巧,必忘夫人之心。”
楚简《老子》“绝巧弃利”的“巧”“利”具体是指什么,学者们的解释各种各样,但多将“巧”解释为“巧智”,将“利”解释为“利益”。对此,我们还要作一些分析。首先,楚简《老子》“绝巧”之“巧”不当是指心智的机巧,因为楚简《老子》前句即云“绝智”,如果“巧”为“智巧”的话,则与前句意义重复。“利”也不可理解为“利益”,楚简《老子》并不反对“利益”,楚简《老子》云:“绝智弃辩,民利百倍。”楚简《老子》绝弃智、辩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百姓得到更多的利益。如果将楚简《老子》的“弃利”理解为抛弃利益,就与“民利百倍”自相矛盾了。
其次,楚简《老子》所说的“巧”“利”也并非是上面分析的三种含义中的第二种,即言辞巧利。楚简《老子》前句已言“弃辩”,“弃辩”之“辩”也包含指言辞巧利,《傑冠子·道端》云:“口利辞巧,足以知辩。”如将楚简《老子》所言的“弃利”之“利”理解为言辞巧利的话,就与前句“弃辩”意义重复了。再者,“绝巧弃利”的后一句是“盗贼无有”,巧言利辞与盗贼的滋生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
楚简《老子》“绝巧弃利”的“巧”与“利”不是指心智之巧利,也非指言辞之巧利,而是指技艺之巧利。老子所绝的“巧”是在工艺品上髹以文饰;老子所弃的“利”是指“刻雕众形”的刻镂之事。《文子·上义》引老子言:“工无淫巧,其事任而不扰,其器完而不饰。”可谓是对楚简《老子》“绝巧弃利”一句的最佳注解。楚国诗人屈原的《离骚》中说:“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社会以“工巧”作为一种时尚,放弃规矩与绳墨等传统匠制工具,一味地追求各种新奇的技艺。楚简《老子》“绝巧弃利”就是要绝弃以崇尚工巧,一味“追曲”的“时俗”。
老子为什么提出“绝巧弃利”,反对雕镂文饰?这是因为老子认为,正是因为精巧手工制作出各种奇玩好物,使得人们将这些东西居为奇货。最终导致了盗贼的产生。楚简《老子》中两次提到盗贼,将“巧”“利”、“法物”与“盗贼”联系在一起。楚简《老子》:“法物滋彰,盗贼多有。”“法物”今本作“法令”,河上公注:“法,好也。珍好之物滋生彰著,则农事废,故盗贼多有也。”老子认为,“法物”是盗贼产生的原因。而“法物”又是从哪里来的?是由于手工工艺的进步,各种精巧的技艺制作出来的。老子认为,只有消除了各种技艺上的巧利,就不会制造出奇玩好物,也就没有盗贼产生了。
楚简《老子》说:“人多智,而奇物滋起。”这两句在今本《老子》中作“人多伎艺,而奇物滋起。”相比之下,今本作“人多伎艺”强于“人多智”。胡寄窗据此说:“老子把工艺技巧认定为社会祸乱的原因,他们要求废除工艺技巧,甚至认为盗贼之产生也是由于工艺技巧的关系”(注: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11页。)。老子看到了社会中“盗贼多有”的不合理的现象,也积极探索解决的途径,但他在分析社会不合理现象产生的原因时却产生了偏差。他没有认识到引发盗贼的社会根源是社会财富的不足和贫富差距,而将原因归结为百姓的多“巧”与多“利”,沿着他的思路,最终能找到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只能是绝弃工艺技巧了。由于老子对产生不合理社会现象的原因的分析出现了偏差,最终找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是软弱无力的。
与道家反对工艺巧利相反,先秦显学儒、墨两家都不反对工艺巧利。孔子和孟子对于言辞的巧利与心智的巧利都是反对的,唯独对于工艺的巧利则没有明确表态。孔子没有言及工艺巧利,孟子虽言及,但没有从否定的意义上谈论巧利。“初期儒家并不根本反对工艺之事,只不赞成儒者从事工艺,甚至有时还承认工艺的重要作用。墨家之推重工艺自不必说。战国后期的儒法各学派,虽鄙视工艺,但尚肯定工艺之社会作用。只有道家才错误地把工艺看作是社会祸乱的根源”(注: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11页。)。
三
楚简《老子》的第三组“绝X弃Y”:“绝伪弃虑,民复季子。”
“伪”和“虑”在先秦文献中,都有较多论述。但将“伪”与“虑”关联起来进行论述,除楚简《老子》所说的“绝伪弃虑”外,只有《荀子·正名》和出土楚简《性自命出》有过专论。因此,对楚简《老子》“绝伪弃虑”的解读,应该从这两篇文献的“伪”“虑”论着手。《荀子·正名》云:“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荀子将“伪”与,“虑”纳入他的心性学说范畴,并认为二者是相关联的。“虑”是“心”对“情”的控制与选择,也即思虑。“虑”由心理活动转而成为现实积淀就是“伪”。何谓“伪”?唐人杨倞注《荀子》云:“伪者,为也,矫也,矫其本性也。凡非天性而人作为之者,皆谓之伪,故伪字人旁加为,亦会意字也。”从荀子的论述中,可以看出虑与伪的关系,一是伪源于虑,二是虑的表现内在化,而伪的表现外在化。
在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等篇中,对伪与虑从心性的角度加以讨论。《性自命出》因其与楚简《老子》同出一墓,因而对解读楚简《老子》有着重要意义。《性自命出》:“凡人伪为可恶也。伪,斯吝矣;吝,斯虑矣;虑,斯莫与之结矣。”首先应该引起注意的是,楚简《性自命出》竹简中“伪”字,本不从“人”从“为”,而是从“心”从“为”,字作上“为”下“心”。可见楚简的“伪”强调的不是外在化的“人为”之“伪”,而是内在的“心为”之“伪”,也即非出自人的本性的真实的情感。庞朴先生也就此上为下心之伪字论道:“‘伪’字原作上‘为’下‘心,,它表示一种心态,为的心态或心态的为,即不是行为而是心为”(注:庞朴:《古墓新知——漫读郭店楚简》,《读书》1998年第9期。)。
此前有学者将楚简《老子》“绝伪”之“伪”解释为“伪诈”。伪诈因构成对社会的危害,为社会法制所不容。从文献记载来看,周代对诈伪之人要处以极刑。《周礼·地官·司徒》:“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而诛罚之。”《吕氏春秋》卷第十八:“诈伪之民,先王之所诛也。”很显然,诈伪之人已经由个体的质变转化成为对社会与政治的一危害,这才使得执政者不得不采取严厉的刑罚来加以矫正。秦汉以后各朝法律中,也都将诈伪作为罪名列入法律条文。所以,认为楚简《老子》提出“绝伪”就是要绝弃“伪诈”一说,没有存在的理由。正如庞朴先生所说:“伪诈从无任何积极意义,从未有谁提倡过维护过;宣称要弃绝它,迹近无的放矢。所以,这种解释不能成立”(注:庞朴:《古墓新知——漫读郭店楚简》,《读书》1998年第9期。)。
其次,《性自命出》中与“凡人伪为可恶也”相对应的一句是“凡人情为可悦也。”显然,“情”与“伪”是对立的。“情伪”在先秦文献中经常相联出现,如《周易》有“情伪相感”,《左传》有“民之情伪”,《管子》有“国之情伪”。这里的“情”即人性的本真状态,而“伪”则是人性的心伪状态。再者,《性自命出》将“伪”与“虑”是相关联进行论述的。在“伪”与“虑”之间,有一个“吝”字。此字原从双口从文,各家释文不一,但均难以读通。不管这个字如何读,从行文中可以看出,《性自命出》认为“伪”源于“虑”,这一点与《荀子·正名》是相通的。
另,郭店楚简《语丛二》也从心性的角度来论证“虑”的产生和其社会影响。关于“虑”的产生,《语丛二》说:“欲生于性,虑生于欲。”欲念源自于人的本性,而思虑则源自于欲念,《语丛二》承认了“虑“产生的合理性,但《语丛二》接着说:“倍生于虑,争生于倍,党生于争。”思虑带来一系列的后果,由于思虑,人产生倍(通“背”)反之心,有了背反之心,则会产生人与人之间的争斗,人与人之间的争斗会产生朋党,而朋党直接危害社会与政治。《语丛二》的作者虽然没有明确说明是要“虑”还是不要“虑”,但从其对“虑”所产生的“倍(背)”、“争”、“党”的后果来看,作者是不赞成“虑”的。
综上所说,“伪”与“虑”实是先秦儒家心性说的一对概念,虑是人的思维器官(“心”)对人的喜怒哀乐欲等情感的控制与选择,而“伪”则是思想和思维活动对人的原始本真的异化的结果。楚简《老子》所谓的“绝智弃辩”也当与儒家的这一思想有关联。过度的思虑不仅造成感情的“心伪”,还会造成人的行为上的“人伪”,而这些都是对人的本真状态背离。“绝伪弃虑”下一句为“民复季子”,季旭升《读郭店楚简札记》说:“《说文》:‘季,少称也。从子稚省,稚亦声。’《老子》常以婴儿比喻原始浑朴的美德,今本第十章:‘专气致柔,能婴儿乎?’二十章:‘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郭店》本章的‘季子’,犹言婴儿,也是指道德纯朴的本质”(注:《中国文字》第24期,艺文印书馆1988年版,第133-134页。)。楚简《老子》主张通过“绝伪弃虑”,抛弃一切过度的思虑和对人性的异化,使“民复季子”,重新回到人的原始的朴素的状态。
道家各派对老子的这一思想也都有所继承。如《文子·上礼》就对“浇醇散朴,离道以为伪”现象进行批判,反对背离酣朴的人性本质而为伪,至于道家倡导“无思”“无虑”的言论就更多了,如:“老子曰:大丈夫恬然无思,惔然无虑”(注:《文子·道原》。)。“凡听之理,虚心清静,损气无盛,无思无虑,目无妄视,耳无苟听”(注:《文子·道德》。)。“庚桑子曰:‘全汝形,抱汝生,无使汝思虑营营’”(注:《庄子·庚桑楚》。)。
还要指出一点的是,楚简《老子》并没有将“礼”与“伪”对立起来。到战国中晚期,庄子后学才直接以“伪”指斥儒家的“礼”。《庄子·知北游》说:“礼相伪也”,认为礼乃是道的伪饰,还批评孔子矫饰学伪、“使民离实学伪”(注:《庄子·列御寇》。),抨击儒者“缝衣浅带,矫言伪行”(注:《庄子·盗跖》。)。庄子后学批评儒家过于注重仪节技巧,华而不实,几近虚伪。对此,儒家思想的总结者荀子进行了辩驳,说“着诚去伪,礼之经也”(注:《荀子·乐论》。)。声称“礼”的本质就是反对人为之伪,而求情感之真的。
通过对楚简《老子》“绝智弃辩”章的解读,我们发现,楚简《老子》中的三组“绝X弃Y”,既是相互联系的,又各有侧重。“绝智弃辩”讨论的核心问题是政治问题,主张绝弃依附于执政者的智士与辩士,还清明之政于民,使民得到更多的利益。“绝巧弃利”讨论的核心问题是社会问题,主张通过绝弃工艺技巧与利器,断绝产生奇玩好物的技艺,从而减少社会上盗贼滋生的现象。“绝伪弃虑”主张绝弃过度的思虑和心伪,以恢复人的自然本真。三组“绝X弃Y”分别反映了楚简《老子》的政治观、社会观与个人(心性)观。楚简《老子》采用了负的思维方式,不是从正面作倡导,而是从负向作否定,体现了道家所特有的社会批判精神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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