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时代滨海地域的“水上人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滨海论文,中古论文,水上论文,地域论文,人群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滨海地域与滨海人群 陈寅恪先生在《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一文中,率先揭示滨海地域在汉末至北魏之世政治变局与文化演进中的意义,以为此三百余年间,“凡天师道与政治社会有关者,如汉末黄巾米贼之起原,西晋赵王伦之废立,东晋孙恩之作乱,北魏太武帝之崇道,刘宋二凶之弑逆,以及东西晋、南北朝人士所以奉道之故等”,皆可“用滨海地域一贯之观念”解释之;而“海滨为不同文化接触最先之地”,故天师道“信仰之流传多起于滨海地域”,或当缘于滨海地域之易于接受“外来之影响”。①其所揭“滨海地域”之概念,实颇可解释汉隋间政治变局、社会变动与文化演进之若干重大关节。然未知何故,数十年来学界于其所揭示之“关陇集团”、“山东豪族”、“河北胡化”等,皆颇多阐发、继承或讨论,唯于此“滨海地域”之概念与理路,却甚少见有具深度之阐发与讨论。② 陈先生所揭示的“滨海地域”,乃是相对于非沿海州郡而言的宏观概念,只能视作一种文化区域或较抽象的研究范畴,很难将之作为独立的政治或经济地理区域加以界定。欲将“滨海地域”作为一种研究对象,就必须对“滨海地域”之概念,作出相对明晰之界定。我们认为,“滨海地域”应指濒临海洋、居住人群之生计与海洋环境有着密切关系或受海洋环境影响甚巨的地区,包括大陆的沿海地区、沿海诸岛屿及相关水域。滨海地域的范围,固然与其和海洋的空间关系直接相关,但更重要的是生活于其间的人群在生计方式、居住方式诸方面依赖于海洋:他们以捕捞、采集、养殖、制盐或海上航行、运输、贸易作为主要的生计手段,靠海为生;以水上生活为主,或者居于舟船,随潮往来,或者虽然上岸定居,抑或耕种土地,养育山林,然舟船仍为其家庭生业的主要依赖。质言之,“滨海地域”应当是靠海为生的人群生活、活动的区域。它既包括一部分陆地、岛屿,也包括一部分海域,而以海为生的人群乃是界定滨海地域的关键。因此,中国历史上的滨海地域,乃是指靠海为生的人群所居住、活动的区域。在这个意义上,“滨海地域”首先是一种立基于自然地理区域的经济区域,是以与海洋有关的生计方式和经济形态为主要依据界定的区域。 在历史时期,滨海地域可以提供给人们的生活资源与条件主要有三种。一是以鱼为主的各种海产品,获取的手段主要是捕捞和养殖;以捕鱼、养殖为主要生计方式的人户,即“渔户”。二是海盐,获取的方式主要是煮海水为盐,后来发展为晒盐;主要以生产食盐为生的人户,即盐户(又称为“灶户”)。三是航行,海岸港湾提供了便利的停泊点(港口),广阔的海洋提供了海上交通与运输的便利(近海航路),从而给滨海人群提供了一种重要的生计手段:做水手;主要从事航海运输的水手及其家庭,即“船师”、“艇户”。当然,对于生活在滨海地域的人群而言,鱼、盐、港口与航路都是可供选择的生计资源与条件,完全可以甚至是必须兼而采之。所以,居住于僻远海岛的渔民很可能拓殖岛上的荒地,也可能在海边置灶煮盐,同时将自制的盐运往内地销售(“私盐”)。这样,他就兼具渔民、农夫、灶户、水手甚至是“海商”的多重身份。尽管如此,就某种具体的人群而言,在各种可能的生计手段中,仍然会有一种或两种生计手段占主导地位。所以,我们仍然可以根据其所依靠的主要生计方式与生存空间,将之区分开来:农民与盐民主要居于陆地(包括岛屿)上,以耕作和产盐为主要生计手段;而渔民、水手则主要活动于近海水域,以船为家,漂泊不定,以捕捞养殖及海上运输为主要生计手段。 无论是渔户、盐户还是艇户,都不可能单纯依靠鱼、盐产品或航海运输而生存,所以,滨海地域的经济,存在着结构性的短缺,是一种不能完全自给自足的经济,它必然需要以不同方式与农耕因素或贸易因素相结合,才能补充其经济之不足。结合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在滨海地域垦田耕种,以收获粮食;二是以鱼、盐及其他海产品或航海服务,换取粮食、衣物及其他生产生活用具;三是通过武力手段抢夺陆地人家或海上运输的粮食、衣物及其他用品。滨海地域经济的结构性短缺或不自足性,促成了滨海地域经济的外向性,又必然推动滨海人群逐步进入王朝国家主导的经济与政治社会进程及其体系之中。 因此,滨海地域的经济与社会、政治进程,主要受到滨海环境与资源条件、资源利用方式(特别是制盐技术、航海技术、捕捞养殖技术等)以及与外界关系(特别是其与王朝国家主导的政治经济社会体系之间的关系)三方面因素的制约或影响,其中,资源利用方式及滨海人群与王朝国家间的关系是能动的变量。我们试图主要根据这两方面的变化,将可据文献研究的滨海地域的经济社会与政治进程区分为中古、前近代与近代三个时段:中古时代大致相当于汉晋南北朝至隋唐五代时期,前近代大致相当于宋元明及清前期,而近代则是指近代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技术(特别是近代航海技术)引入并推广之后。 就中古时代而言,在滨海地域从事农耕的农户,其所耕种之土地受潮汐影响,需要建造海塘、水门等水利设施,方能开展农耕,亦即其农耕生产与海洋有着密切关系,而其身份则大抵与内陆地区的农户一样,较早地被纳入王朝国家的版籍系统,成为编户齐民。从事盐业生产的盐民(灶户、灶丁),则在不同时期,分别处于豪强巨商和官府的控制之下,而以受到官府直接控制为主,相关研究亦已大致揭示出其身份、生计与负担的基本情形。唯活动于近海水域、漂泊不定的“水上人群”,相关研究虽有所揭示,③却仍有诸多环节未能详悉。因此,本文即试图通过对文献中“海上人”、“白水郎”与“游艇子”、“海螺姑娘”的传说以及“漂移的罗浮山”等记载的考辨剖析,考察中古时代滨海人群的基本称谓、属性及其在沿海漂泊流动、上岸等部分情形,以期对中古时代在滨海地域特别是近海水域活动的“水上人群”形成若干认识。 二、海上人 《史记·齐太公世家》起首谓:“太公望吕尚者,东海上人。”《尚书·禹贡》、《管子·地员》、《史记·货殖列传》、《盐铁论·刺权》等均谓青齐之地多鱼盐之利。盖吕尚或来自青齐滨海地带,很可能曾从事鱼盐之业。《史记》又谓“吕尚处士,隐海滨”;或谓吕尚穷困之时,“以渔钓奸周西伯”,④都暗示其滨海渔人身份。故所谓“东海上人”,或当解作“来自东海之上、以鱼盐为业之人”。 秦汉时代,一般以“海上”指称滨海地域。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琅邪刻石中谓王离等重臣“与议于海上”。⑤其中“海上”即指海滨之琅邪台一带。《史记·孝武本纪》载方士李少君之言,谓“臣尝游海上,见安期生”。《索隐》引《列仙传》云“安期生,琅邪人,卖药东海边”。则李少君所云“海上”,即指琅邪滨海之地。汉武帝相信李少君之言,使人入海求蓬莱安期生,莫能得,“而海上燕齐怪迂之方士多相效,更言神事矣”。则其时燕齐滨海地域多出方士。李少君称安期生是仙者,“通蓬莱中,合则见人,不合则隐”,⑥则安期生或即居于海岛之上,时或登岸现身,行迹颇类迁徙频繁的水上人家。汉代颇负盛名的燕齐方士,不仅多出自滨海地带,而且很可能本来就是在沿海水域漂泊流动的水上人家。 “海上人”之称,仍频见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晋张华《博物志》载,曹魏正始中,幽州刺史毋丘俭遣玄菟太守王颀追高句丽王宫,尽沃沮东界,问其耆老,言:“国人常乘船捕鱼,遭风吹数十日,东得一岛,上有人,言语不相晓。”⑦《太平御览·人事部》引《魏志》记同一事,谓:“毋丘俭使王[颀](倾)至海上,海上人云……”沃沮东界乘船捕鱼的“国人”,得称为“海上人”。⑧《太平御览》引《孙绰子》曰: 海上人与山客辨其[方](山)物。海人曰:“鱼额若华山之顶,一吸,万顷之波。”山客曰:“邓林有木,围三万寻,直上千里,旁荫数国。”⑨ 据《晋书·孙绰传》,孙绰久居会稽,尝任章安令、永嘉太守,其所叙之“海人”当指活动于会稽、临海、永嘉诸郡滨海地域的人群;“山客”则指居于三郡山区之人,“客”之称,暗示其可能未入或已脱离版籍;“海人”与“山客”相对应,也当未入版籍。《北齐书》记天平元年(534)二月,洛阳永宁寺九层浮图灾,“既而人有从东莱至,云及海上人咸见之于海中”。⑩北朝东莱郡治掖县,处渤海之滨,“海上人”显然是指东莱郡滨海之人。《洛阳伽蓝记》亦记此事,谓有人从东莱郡来,云:“见浮图于海中,光明照耀,俨然如新,海上之民,咸皆见之。”(11)则“海上人”又作“海上之民”,盖已纳入版籍,是王朝国家的编户齐民。 三、白水郎 《唐大和上东征传》记天宝三载(744)初,鉴真和尚第一次东行,于狼沟浦遇风失事,在下屿山停留一个月,“待好风发,欲到桑石山……舟破,人并上岸。水米俱尽,饥渴三日,风停浪静,有白水郎将水、米来相救。”(12)此处所见“白水郎”,一般释为在海域活动的人。下文称五日之后,“有逻海官来问消息,申牒明州”,应当是白水郎向明州逻海官报告失事船只的消息,逻海官又向明州刺史作了汇报。 县白水郎,又见于唐末无名氏所撰传奇文《灵应传》中。传奇文谓乾符五年(878),泾州善女湫的神女九娘子往见泾原节度使周宝,自述身世曰: 妾家世会稽之县,卜筑于东海之潭,桑榆坟陇,百有余代。其后遭世不造,瞰室贻灾,五百人皆遭庾氏焚炙之祸,纂绍几绝,不忍戴天,潜遁幽岩,沈冤莫雪。至梁天监中,武帝好奇,召人通龙宫,入枯桑岛,以烧燕奇味,结好于洞庭君宝藏主第七女,以求异宝。寻闻家仇庾毗罗,自县白水郎,弃官解印,欲承命请行,阴怀不道。因使得入龙宫,假以求货,覆吾宗嗣。(13) 县为汉晋旧县,属会稽郡;隋平陈,省入句章县;武德八年(625)再置,移治句章城;开元二十六年(738)于其地置明州,天宝中称为余姚郡。枯桑岛,当即鉴真一行曾经欲往之桑石山。传奇文虽托言泾州善女湫,然其所述东海之滨的空间背景却大致有据;而“会稽之县”之说,则隐约反映出此一故事之形成,或当在分越州(会稽郡)置明州(余姚郡)之前。九娘子又谓庾毗罗之“阴怀”为杰公所敏鉴,“乃令合浦郡落黎县欧越罗子春代行”。按:隋唐合浦郡均无落黎县。九娘子在述及其戚属关系时,曾两次提及陵水、罗水,此“落黎”当即“罗陵”,而“罗陵”又当为“陵罗”之误。陵罗县置于武德五年,初属罗州(招义郡),后改属辩州(陵水郡)。(14)若然,则此一故事之出现,大致不会早于唐初。据此,我们可以推测:“白水郎”之称,或当是唐代方有。 除明州县外,扬州、岭南皆见有“白水郎”。开成三年(838)六月底七月初,包括请益僧圆仁在内的日本遣唐使船队相继在淮南道扬州海陵县东境掘庭港一带靠岸,然后溯掘沟西行,经郭补村、赤岸村、如皋镇、延海村、海陵县、宜陵馆等处,到达扬州东郭水门。七月二十四日,经过宜陵馆时,遣唐判官菅原善主所乘之第四舶损坏,判官等“下船,居白水郎宅”。后来,第四舶上又有“射手一人入潮溺流,有白水郎拯之”。(15)则知扬州海陵县境有白水郎,其宅在掘港水岸上;观其拯救溺水射手,可知其熟识水性。元稹有诗云: 洞主参承惊豸角,岛夷安集慕霜威。黄家贼用镩刀利,白水郎行旱地稀。(16) “黄家贼”指黄洞蛮,为西原蛮之一支,因居黄澄洞(“洞”指山中盆地)而得名,世以黄氏为首领(称为“洞主”)。自天宝以来,黄氏屡叛,“邕、容两管,日以凋弊,杀伤疾患,十室九空”,时人称为黄贼、黄家贼、黄洞贼。“黄贼皆洞獠,无城郭,依山险各治生业”,(17)居于山区。元稹将洞主、黄家贼与岛夷、白水郎并列,强调山贼反叛难制、岛夷(白水郎)则安集平和、向往王化,部分反映了岭南山区多乱而沿海水上人群较为安宁的情况,暗示“白水郎”处于王朝国家的控制体系之内。 “岛夷”与“白水郎”并称,说明二者关系密切。《太平寰宇记》述白水郎之来历云:“东海上有野人,名曰[庾](庚)定子。旧说云:昔从徐福入海,逃避海滨,亡匿姓名,自号[庾](庚)定子,土人谓之白水郎。脂泽悉用鱼膏,衣服兼资绢布。音讹,亦谓之卢亭子也。”(18)“土人”当指土著之人,即居住于陆地上的人。则明州沿海的水上人家自称“庾定子”,又作“卢亭子”,而“土人”(土著之人,即陆上人家)则称其为“白水郎”。 庾定子、卢亭子,又作“游艇子”。《北史》载陈隋之际,南方各地方隅豪族纷纷据地自立,其中,“泉州人王国庆,南安豪族也,杀刺史刘弘,据州为乱。自以海路艰阻,非北人所习,不设备伍。素泛海奄至,国庆遑遽,弃州走。素分遣诸将,水陆追捕。时南海先有五六百家,居水为亡命,号曰游艇子,智慧、国庆欲往依之。”(19)隋泉州(陈闽州)治闽县,领有今福建地区;南海,当指福建沿海。这些游艇子“居水为亡命”,高智慧、王国庆兵败后走往依之,说明他们并未被纳入王朝国家的控制体系之内。《太平寰宇记》载: 泉郎,即此州之夷户,亦曰游艇子,即卢循之余。晋末,卢循寇暴,为刘裕所灭,遗种叛逃,散居山海,至今种类尚繁。唐武德八年,都督王义童遣使招抚,得其首领周造、麦细陵等,并受骑都尉,令相统摄,不为寇盗。贞观十年,始输半课。其居止常在船上,兼结庐海畔,随时移徙,不常厥所。船头尾尖高,当中平阔,冲波逆浪,都无畏惧,名曰了鸟船。(20) 泉郎,当为“白水郎”之误。游艇,即小船,非常适于近海航行。了鸟船,校点本《太平寰宇记》注云:“‘鸟’,底本作‘乌’,据宋版、万本、库本及傅校改。”然“了鸟”实无可解。盖“鸟”字仍当作“乌”字,而“了”则为“于”字之误。“于”为语气词,故“于乌船”实即乌船。乌船,当即后世之乌篷船。因此,所谓庾定子、卢亭子,本皆当作“游艇子”,其意即住在小船上的人家。其所居之船较小,上覆乌篷,故称为“乌船”,又作“于乌船”。 唐时福建、岭南滨海地域的水上人群,盖以“卢亭”为称,最为普遍。贞元三年(787)前后,顾况有诗云:“薜鹿莫徭洞,网鱼卢亭洲。”(21)卢亭洲,当即卢亭所居之洲。《岭表录异》载:“广南卢亭,获活瑇瑁龟一枚,以献连帅嗣薛王。”卢亭,原注云:“海岛夷人也。”亦即元稹所说之“岛夷”,也就是《太平寰宇记》所说的“夷户”。嗣薛王,当指乾宁二年至光化三年间(896-900)出任广州刺史、清海军节度使、岭南东道观察使的李知柔。卢亭即岛夷,岛夷即白水郎,则“卢亭”当即“游艇子”之异称。又载:“海夷卢亭”往往以斧揳取蚝壳,“挑取其肉,贮以小竹筐,赴墟市以易酒。”原注云:“卢亭好酒,以蚝肉换酒也。”(22)卢亭子卖蚝易酒,已进入市场,或已纳入官府版籍系统。 上引《太平寰宇记》谓唐初王义童为都督,曾招抚白水郎(游艇子)。王义童,武德四年“为江南道招讨使……诏除泉州都督”,贞观三年(629)“迁散骑常侍,行果州刺史”,(23)担任泉州都督(治闽县,在今福州市,统有今福建地区)十余年,广事招抚,很多水上人家(“游艇子”)上岸定居,被编为夷户,成为“白水郎”;其首领则接受唐王朝的官号,统摄其众。 朱雷教授据上引《灵应传》中县白水郎庾毗罗欲承命请行时,曾“弃官解印”,推测“白水郎”在唐代是有印之官。(24)其说颇有启发性。《唐六典》记津渡置船之制,谓蕲州江津渡等处各置渡船、渡子若干,“渡子并须近江白丁便水者充,分为五番,年别一替。”(25)敦煌所出《水部式》规定:河阳桥、大阳桥各置水手若干人,“并于八等以下户,取白丁灼然解水者,分为四番,并免课役,不在征防、杂抽、使役及简点之限。一补以后,非身死遭忧,不得辄替。”又“都水监三津,各配守桥丁卅人,于白丁中男内,取灼然便水者充,分为四番上下,仍不在简点及杂徭之限”。户等较低的“白丁便水者”(或“白丁解水者”)被取为渡子、水手后,“并免课役,不在征防、杂抽、使役及简点之限”,乃成为职业的渡子、水手;且“非身死遭忧,不得辄替”,即终身承役,可能还需父死子继。此虽皆江河津渡之情形,推之沿海航运,或亦当如此。《水部式》并规定:“沧、瀛、贝、莫、登、莱、海、泗、魏、德等十州,共差水手五千四百人,三千四百人海运,二千人平河。宜二年与替,不烦更给勋赐,仍折免将役年及正役年课役。兼准屯丁例,每夫一年各帖一丁,其丁取免杂徭。人家道稍殷有者,人出二千五百文资助。”沿海十州所差水手,“不烦更给勋赐”,当包含勋官。而按规定,胜州转运水手“取勋官充,兼取白丁”;“其白丁充者,应免课役,及资助,并准海运水手。”据此,或可推测,海运水手亦当兼差白丁。被差为海运水手的白丁,自当属于便水、解水者。因此,所谓“白水郎”,或即“白丁便水(解水)者”之俗称。其中或有因功而得赐勋者,乃成为勋官。《水部式》规定:安东都督府都里镇防人所需食粮,由莱州“召取当州经渡海得勋人、谙知风水者,置海师贰人,拖师肆人,隶蓬莱镇,令候风调海晏,并运镇粮”。(26)海师、拖师由“经渡海得勋人”拣任,已是勋官。故“白水郎”虽多为白丁充任,然亦有得赐勋而为勋官者。上引《太平寰宇记》所记受王义童招抚的游艇子首领周造、麦细陵等所受之“骑都尉”,就是勋官。据此推测,《灵应传》中的庾毗罗,也应当是白水郎中的勋官。 被纳入王朝国家版籍、然仍居住于水上、随时移徙的水上人家,至迟到入宋以后,官府称之为蜑(疍)户。《太平寰宇记》“广州新会县”条下分别记有蜑户和卢亭户:“蜑户,县所管,生在江海,居于舟船,随潮往来,捕鱼为业。若居平陆,死亡即多,似江东白水郎也”;“卢亭户,在海岛中,乘舟捕海族蠔蛤蜊为业。”蜑户与卢亭户(当即卢亭子)皆居于海上,捕鱼为业,区别在于前者为“县所管”,是纳入官府控制管理系统的水上人家。同书琼州“户”栏记琼州所管户丁,谓在正式户丁之外,“又别管蕃、蜑二坊户,在符江口东岸,不耕田,以捕鱼为业,官司亦差为水工驾船。”蕃、蜑二坊户显然都是水上人家,其纳入版籍后,被分别编组为蕃坊、蜑坊,并受官府差命,作为水工,专事驾船海运。唐廉州、宋太平军南境滨海地域的“夷人,号越,多采珠及甲香为业”。(27)越,亦当即游艇、庾定之异写。至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广南西路转运使何亮奏称:“钦州蛮人劫海口蜑户禾米,如洪寨主李文著以轻兵泛小舟掩袭之,文著中流矢死。其随文著将校八人并斩讫,仍牒安南捕贼。”(28)“海口蜑户”由官府供给禾米,专事采珠;劫掠之蛮人逃往安南,显然也是海上人群,二者的区别也在于“蜑户”入版籍,“蛮人”属化外。所以,蜑(疍)户是一种户别,是官府给被纳入版籍的水上人家确立的一种户别。 四、海螺姑娘的故事 《初学记·州郡部》引《发蒙记》曰:“侯官谢端,曾于海中得一大螺。中有美女,云:‘我天汉中白水素女,天矜卿贫,令我为卿妻。’”(29)这就是后世盛传之海螺姑娘故事的最初文本。《发蒙记》原文或较详,《初学记》节录其文,故甚为简略。至东晋干宝著《搜神记》,所述则更为详悉。 这个故事的核心是“天汉中白水素女”。天汉即天河、河汉。《博物志》云:“旧说:天河与海通。近世有[人]居海渚,年年八月有浮[槎](查)去来,往反不失期。”(30)在海螺姑娘的故事里,白水素女自称来自“天汉”,盖借以喻指河、海。故其出自水上人家,当无疑问。所以,白水素女当与白水郎同属在滨海地域活动的水上人群。白水素女既来自水上,那么,螺壳就很可能是船的隐喻。在《搜神记》的叙述中,白水素女临去,将螺壳留给谢端,并嘱谢端除“勤于田作”外,还要“渔采治生”,显然是希望他使用小船捕鱼捞虾,以易米谷。白水素女来就谢端,据其所言,乃是受“天”或“天帝”之命。其所言之“天帝”,当即其所属水上人群的首领,即上引《太平寰宇记》所记武德年间接受王义童招抚、上岸受唐朝官职的夷户首领周造、麦细绫之属。游艇子(卢亭子、白水郎)的首领之所以允许甚或是派遣白水素女与在陆上从事农耕的谢端结缡,应是试图以此作为上岸的途径。 所以,这个故事的历史本相就可能是:一支水上人群试图通过与陆地农家联姻的方式,实现上岸居住的目的,却未得实现。在这个故事里,白水素女对谢端满怀同情与爱慕,甘愿为之“守舍炊烹”,反映出水上人群对陆地农耕生活的向往。白水素女在风雨中“翕然而去”,喻示这一支水上人群又开始了水上漂泊的生活。 白水素女离去后,谢端“为立神座,时节祭祀”,白水素女仅成为谢端一人之神明,其所属之水上人群亦未能成功上岸。而二百余年后,另一支来自海上的人群则成功地上了岸。《太平寰宇记》载: 古老相传云:梁武普通年中,有商人乘船,夜梦有妇人曰:“我是东陵圣母神也,随形影逐流来此。今当君船底水里,若能将形影上岸立祠,当重相报。”其人觉悟,视之,果如所梦。将上岸,为立祠。(31) 这个故事的“本事”可能是:信奉东陵圣母的一支水上人群随商船一起,在江阴上岸,立祠居住,其事发生在梁武帝普通年间。直到北宋时,江阴仍有圣母祠、圣母桥,其周围所居,当即南朝后期上岸之水上人群的后裔。 与此相类似,会稽则有东海圣姑的信仰。《太平寰宇记》谓塗山“在(山阴)县西北四十三里,禹会万国之所”,并引《会稽记》云:“东海圣姑从海中乘船,张石帆至。二物见在庙中。”(32)《水经注》谓覆釜山下有禹庙,“庙有圣姑像……禹治水毕,天赐神女,圣姑即其像也。”(33)顾野王《舆地志》则谓禹庙内别有圣姑堂。(34)可能是来自海上、信仰东海圣姑的人群,上岸居于会稽后,与信仰大禹的土著人群融合,从而将自己的信仰与大禹信仰附会在一起。 神人张石帆而至的传说,折射出海上人群上岸的历史过程。此类传说不仅见于会稽,亦见于永嘉。《太平寰宇记》记温州永嘉县有“石帆”,并引《永嘉记》云:“永嘉南岸有帆石,乃尧时神人以破石为帆,将入恶溪,道次置之溪侧,遥望有似张帆,今俗号为张帆溪。”又引《郡国志》云:“东海信郎神破石为帆。今东海有信郎祠,即是也。”(35)上岸后落居永嘉江南岸的这一支人群,来自东海,信奉“东海信郎”。 以上各种传说之成文,大抵皆在两晋南朝时期,其故事之形成,自当更早,或者可以上溯至汉末三国。这些故事所讲述的水上人群之上岸,都是和平的过程。而在官方文献记载中,这一过程则更多地充斥着杀伐,那些试图上岸的水上人群往往被称为“海贼”。《后汉书》载:阳嘉元年(132)二月,“海贼曾旌等寇会稽,杀句章、鄞、三县长,攻会稽东部都尉。诏缘海县各屯兵戍。”句章、鄞、三县皆在今浙东滨海,会稽东部都尉时治章安。灵帝熹平元年(172),“会稽妖贼许昭起兵句章,自称‘大将军’,立其父生为越王,攻破城邑,众以万数。”(36)曾旌、许昭等大抵皆来自海上,其攻掠滨海郡县,正反映了其试图上岸的愿望。 东汉后期以至三国,滨海地域自北而南皆颇有海贼扰动的记载:“永初三年,海贼张伯路等三千余人,冠赤帻,服绛衣,自称‘将军’,寇滨海九郡,杀二千石令长。”滨海九郡,当指平原、乐安、北海、东莱(属青州)、勃海(属冀州)、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属幽州)等郡国。御史中丞王宗、青州刺史法雄率军征讨,“连战破贼”,法雄主张招抚,谓“贼若乘船浮海,深入远岛,攻之未易也”。后来,部分海贼“遁走辽东,止海岛上。五年春,乏食,复抄东莱间,雄率郡兵击破之。贼逃还辽东,辽东人李久等共斩平之”。(37)显然,张伯路等海贼的根据地就在今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的渤海海峡诸岛屿上,所以进可以扰掠东莱、平原、勃海诸郡国,退则可以遁归海岛。而其所以寇掠,原因在于“乏食”,其试图通过武力方式实现上岸的意图非常明显。 建安初,陈登为广陵太守,“明审赏罚,威信宣布。海贼薛州之群万有余户,束手归命。未及期年,功化以就,百姓畏而爱之。”(38)薛州之众被称为“海贼”,原应纵横海上,抄掠沿海;“束手归命”,显然是上岸居住,被纳入版籍。陈登被称为“湖海之士”,又因功加伏波将军;广陵郡(国)本治广陵,陈登移治射阳,更靠近海岸,很可能就是为了招徕抚治“归命”的“海贼”。 东吴时,吴、会稽、南海、合浦等东南沿海诸郡亦见有“海贼”寇扰。嘉禾四年(235),“广陵贼李桓、路合、会稽东冶贼随春、南海贼罗厉等,一时并起”。李桓、路合、随春、罗厉均当为“海贼”。而在此前,吕岱自家乡广陵郡海陵县南渡后,曾受孙权委任为余姚长,其时“会稽东冶五县贼吕合、秦狼等为乱,权以岱为督军校尉,与将军蒋钦等将兵讨之,遂禽(擒)合、狼,五县平定”。(39)吕合、路合当为同一人,其初扰乱会稽东部五县,受到打击后,复北移广陵,应当是在不断寻觅上岸地点。 “海贼”不断侵扰滨海郡县,虽然原因较为复杂,但其根本动因,应是试图上岸留居;这些“海贼”“束手归命”即被官府降服平定之后,应即纳入王朝国家版籍。汉末三国以至南朝,沿海诸郡相继增设了一些县邑,部分县邑之增置,当即与水上人群之上岸有关。《晋书·毛璩传》记太元中毛璩为镇北将军、谯王恬司马,“海陵县界地名青蒲,四面湖泽,皆是菰葑,逃亡所聚,威令不能及。璩建议率千人讨之。时大旱,璩因放火,菰葑尽然,亡户窘迫,悉出诣璩自首,近有万户,皆以补兵,朝廷嘉之。”(40)青蒲泽是海陵县东北境、射阳县东南境的大泽,东濒海岸,与滩涂相连。聚于青蒲泽中的“亡户”应有相当部分是水上人群。毛璩检括青蒲泽“亡户”之后不久,晋安帝时,即分广陵郡东境置海陵郡,其所统建陵(郡治)、临江、如皋、宁海、蒲涛、临泽六县,(41)皆在海陵县以东滨海地带,其置立,显然与毛璩所检括的近万户“亡户”有直接关联。 当然,由于上岸的水上人群相当分散,规模不大,直接为安置上岸水上人群置立县邑的例证,并不太多。实际上,更多的水上人群,上岸后并未离开近海水域,仍以捕捞养殖为生,其组织方式及其与官府的关系,更可能如上引《太平寰宇记》所记唐初接受招抚的福建“夷户”一样,由其首领相“统摄,不为寇盗”,仅“输半课”,其首领则接受官府散官勋级,并无实授官职,当然更不可能置立县邑。尽管如此,相当部分上岸的水上人群,仍然被逐步纳入王朝国家的版籍系统中。《淳熙三山志》载:唐乾符间(874—879),“有陈逢者,驾舟从海来,家于后崎,后号白水仙。有诗云:[竹](水)篱疏见浦,茅屋漏通星。又云:石头荦确高低踏,竹户彭亨左右间。尝留谶云:东去无边海,西来万顷田。松山沙径合,朱紫出其间。”(42)陈逢从海上驾舟来居后崎,自号“白水仙”,其本身是否“白水郎”(游艇子)不能确定,然其周围人群,为上岸之水上人群应无疑问。这些水上人群上岸后居住在海岸边:一条用石头铺成的小路高高低低,两旁参差错落,排列着竹丛掩映的门户;每户人家都用竹子围成篱笆,透过竹篱可以看见停泊着船只的港口;房屋是用茅草覆顶的,偶或有洞,可以望得见星空。向东望去,是无边的大海;西向而行,则来到万顷良田。陈逢预言,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将会出现多位披朱着紫的官员。显然,居住在后崎的人群,已被纳入版籍,才有可能参加科举考试,成为高级官员。《太平寰宇记》记宋初泉州同安县有煮海里,“一边在海中,有岛屿四所,计四百余家居焉。无田畴,人以钓鱼拾螺为业。”(43)居住在四座岛屿上的四百余家水上人家,一起被编入煮海里,已被纳入乡里系统。 “煮海”之名,说明同安县煮海里所属四个岛屿上的居民,很可能最初是被编入盐官系统的,属于盐户,亦即亭户。《北户录》记贞元五年(789),“番禺有海户犯盐禁者,避罪于罗浮山”,受到衙吏捕逐。(44)这位触犯盐禁的“海户”,显然已被纳入了官府版籍;其所犯之“盐禁”,当即约三十年前至德、乾元间(756—759)实施的榷盐法。这位海户,很可能是不愿被纳入亭户系统,遂被官府视为“盗煮私盐”,所以受到追捕。根据榷盐法的规定,凡“山海井灶近利之地”皆置有“监院”,亭户即当属于“监院”管辖。唐代南方沿海地区的盐业生产,在实行榷盐法后,逐步形成以盐城、海陵、嘉兴、临平、兰亭、富都、新亭、永嘉、侯官等九监为主体的盐产管理体系(岭南盐产则不在九监之内),盐户则被纳入由九监控制的亭户系统。其中,唐时海陵监所管盐场,当包括宋初海陵、利丰二监所管之十六场中的大部分,宋初二监共管亭户2060户、2914丁。生产海盐的“亭户”,至少有一部分应是上岸的水上人群。《太平寰宇记》“泰州海陵县胡逗洲”条称:“在(海陵)县东南二百三十八里海中。东西八十里,南北三十五里。上多流人,煮盐为业。”胡逗洲当即东洲,入宋后“因洲升为海门县”。(45)在胡逗洲煮盐为业的“流人”,来源复杂,其中应该也包括上岸的水上人群。 五、漂移的罗浮山 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南海郡“博罗”县下刘昭注云:“有罗浮山,自会稽浮往博罗山,故置博罗县。”(46)此谓罗浮山本在会稽郡,浮海漂移而至南海郡,故于南海郡置博罗县。按:博罗为秦县,而《续汉书·郡国志》刘昭注撰成于南朝梁时,故博罗县之得名本与罗浮山并无关系,将之联系起来的,乃是萧梁时代的刘昭。 刘昭注的根据,则当是徐道覆《罗浮山记》所言:“罗,罗山也,浮,浮山也,二山合体,谓之罗浮。在[增](层)城、博罗二县之境,有罗水南流,注于海……相传云浮山从会稽来。今浮山上犹有东方草木。”(47)徐道覆为孙恩、卢循之党,是卢循的姐夫。孙恩死,余众推卢循为主,徐道覆任司马,尝率众攻东阳郡。卢循为刘裕所败,南退永嘉,复退晋安,又“泛海到番禺”,破广州,获刺史吴隐之,徐道覆皆随从,并率众攻下始兴郡。其时刘裕初平桓玄,“中外多虞”,遂以卢循为广州刺史,徐道覆为始兴相。晋始兴郡治曲江县,领曲江、桂阳、始兴、含洭、浈阳、中宿、阳山等七县,所统地域包括今粤北、桂北广大地区,东距南海郡所属增城、博罗二县不远。陈寅恪先生尝引《魏书·岛夷刘裕传》,指出徐道覆乃“为滨海地域之人,且以其命名及姻党之关系言之,当亦五斗米世家无疑也”。(48)徐道覆本身就是道首,颇有谋略,所撰《罗浮山记》自当为其所宗奉之五斗米道申说长气。而追随卢循、徐道覆南来的徒众多为三吴之人,故道覆叙浮山之来历,乃谓其从会稽浮海而来。 会稽民众之大规模浮海南来,在卢循、徐道覆率众南下广州前即已发生。《晋书》谓成帝时,“东土多赋役,百姓乃从海道入广州,刺史邓岳大开鼓铸,诸夷因此知造兵器。”(49)邓岳任广州刺史,当在咸和五年至建元元年间(330-343);东土,当即指会稽郡;咸和、咸康、建元间从海道南入广州的东土百姓,主要是会稽郡的沿海居民。其南来广州之后,当即落脚于南海郡东部沿海地区。咸和六年,分南海郡东境滨海地带置东官郡,领宝安、安怀、兴宁、海丰、海安等五县,(50)当即为了安置从海道南来的会稽沿海百姓。《晋书·葛洪传》说葛洪南来广州,邓岳表为东官太守,葛洪辞不就,邓岳乃以洪侄望为记室参军,(51)显然是希望利用葛氏的威望抚治南来的会稽百姓。会稽沿海百姓之南来,且正安置在博罗、增城县境内罗浮山以东的沿海地区,应是徐道覆所说罗浮山乃自会稽漂移而来的历史背景。 文献所记传说由海上漂移而来的罗浮山或浮山,在东南沿海地区并不止博罗、增城县境内的罗浮山一处,还有永嘉罗浮山、高凉浮山。有的山或洲屿,虽然并无罗浮山或浮山之名,但传说也是从会稽等处漂移而来或者飞来的,如闽县飞山与白马山、潮阳白屿洲等。显然,山体或洲屿本不会漂移,“漂移的罗浮山”之类故事隐喻的应当是滨海地域人群沿着海岸的移动;各地传说不同,折射出不同沿海人群移动的历史故事。 1.永嘉罗浮山。《太平寰宇记》记罗浮山“在(温)州北十八里,高三十丈”,并引谢灵运《永嘉记》云:“此山秦时从海中浮来。”(52)谢灵运于刘宋永初三年(422)出为永嘉太守,《永嘉记》即其在永嘉郡守任上所撰。谢灵运所记,应是当地故老相传。《史记·越王句践世家》记越王无彊为楚所杀之后,“而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后七世,至闽君摇,佐诸侯平秦。汉高帝复以摇为越王,以奉越后。东越,闽君,皆其后也。”(53)这里的“江南”,当指浙江水以南;“海上”,当释为滨海地带。盖无彊之后,越人退守浙江以南的滨海地域,其中之一支,可能自海上南来,上岸后居于瓯江口。永嘉罗浮山乃秦时从海中浮来的传说,或者就是此一历史事实的遗存。 2.闽县飞山、白马山。《太平寰宇记》福州闽县“昇山”条:“在州西北十四里。越王勾践时,一夜从会稽飞来。西南地号道士洞,旧名飞山。临海人任敦于此升仙,其迹犹存。”其“长乐山”条:“在州东六里。越时有神仙骑白马来此,因名白马山。”(54)二山距海均较远,无法浮海而至,故传说乃称其为飞来,或神仙骑白马而来,其背后反映的也当如永嘉罗浮山一样,是战国以来越人沿海南徙的故事。临海人任敦于此升仙的故事,则反映了其与会稽(临海郡乃吴太平二年分会稽郡南部置)间的联系。 3.潮阳县白屿洲。《太平寰宇记》引《郡国志》曰:“潮阳白屿洲,亦自海浮来,后会稽人姓丁识之,云曾藏铜熨斗于洲上,往取,果得。”据《宋书·州郡志》,潮阳县置于晋安帝义熙九年(413),此条记载当出其后。会稽人丁姓藏斗取斗,暗示此洲是从会稽漂移而来的。与潮阳县同时所置,还有义安郡及所领绥安、海宁、义招等县,其中义招县,原注云:“以东官五营立。”《太平寰宇记》引刘宋沈怀远《南越志》云: 义安郡有义昭县,昔流人营也。义熙九年立为县,永初元年移上郡之西。有海宁县,在郡之东六里,西接东官县界……又绥安县,在郡之东一千里,海道也。东接泉州晋安县界,北连山数千,日月蔽藏。昔建德伐木以为舟船之处。又云:绥山县北有连山,昔越王建德伐木为船,其大千石,以童男女三百人牵之,既而船俱坠于潭,时闻附船者有唱唤督进之声,往往有青牛驰回船侧。(55) 则义昭县初置时当在义安郡之东,滨海;海宁县在郡东,亦滨海。绥安县,在义安郡东海道千余里,一般定在今福建云霄县。潮阳、义昭、海宁、绥安四县及义安郡之置,正是在卢循、徐道覆之乱平定后,义昭县又是在流人营基础上设置,很可能是为安置卢循、徐道覆徒众而立。南越王建德使人伐木为船,以童男女牵之的说法,应当源自秦始皇遣方士徐福将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蓬莱神仙不得,遂留居夷洲及澶洲的传说。 4.高凉浮山。《太平寰宇记》载:“其山高七百尺,尧时洪水泛溢,此山独浮,人居山上,复免沈垫,人呼为浮山。”(56)按:宋高州茂名县乃唐潘州省废后合并原潘州所属茂名、南巴、潘水三县而成。唐潘州乃永徽元年(650)割高州茂名、南巴、毛山(后改潘水)三县置,唐高州则为隋高凉郡所改,其地乃是隋唐之际著名的岭南豪酋冯盎的根据地。《新唐书·冯盎传》云: 盎,字明达,高州良德人,本北燕冯弘裔孙。弘不能以国下魏,亡奔高丽,遣子业以三百人浮海归晋。弘已灭,业留番禺,至孙融,事梁为罗州刺史。子宝,聘越大姓洗氏女为妻,遂为首领,授本郡太守,至盎三世矣。(57) 北燕冯氏的根据地在辽西龙城;冯弘往投高丽,事在北魏太延二年(436)。则冯业之浮海南来,并非归晋,只能是归宋。《新唐书·冯盎传》说冯氏南来后留居番禺,而《隋书·洗夫人传》则谓冯氏“因留于新会”,(58)当以后者为是。据《宋书·州郡志》,新会郡置于晋末元熙二年(420),很可能也是卢循、徐道覆之乱平定后为安置沿海流民而新置的。《宋书》记新会郡领宋元、新熙、永昌、始成、招集、盆允、新夷、封平、封乐、初宾、义宁、始康等十二县。其“宋元令”注称:“文帝元嘉九年,割南海、新会、新宁三郡界上新民,立宋安、新熙、永昌、始成、招集五县。”“封乐令”原注:“元嘉十二年,以盆允、新夷二县界归化民立。”(59)凡此诸县,显然都是为了安置“新民”、“归化民”而设立的。而这些“新民”、“归化民”中,可能就有相当部分属于卢亭户之类的水上人家。冯氏本身文明程度较高,浮海远来,航海经验丰富,故入居其地后,乃成为当地人群的首领。高凉郡(宋茂名县)浮山的传说,很可能折射了冯氏之浮海南来;其所以上溯至尧遭洪水之时,似乎暗示了冯氏原居地之遥远及其北方中原背景。 综上可知:东晋南朝时期或稍晚,东南沿海地区的永嘉(罗浮山)、晋安(飞山、白马山)、义安(白屿洲)、南海(罗浮山)、高凉(浮山)等郡,均相继出现了“山体漂移”的传说,认为某山或某洲屿乃自海上漂移而来,漂移之山的故地往往在会稽;何时漂来,则有尧时(高凉郡浮山)、越王勾践时(晋安郡飞山)、越时(晋安白马山)、秦时(永嘉罗浮山)、不详(博罗罗浮山、潮阳白屿洲)等不同说法。漂移时间不详的博罗罗浮山、潮阳白屿洲,基本可以确证,其得名与传说之隐喻大抵皆指向晋末卢循、徐道覆所率以会稽滨海人群为主体的徒众之南来;永嘉罗浮山、晋安飞山与白马山的漂移或飞降,则可能隐喻着先秦以来越人沿着海岸线的移动;至于高凉浮山,传说虽然将其漂移远溯至尧时,其所折射的历史事实,却可能发生最晚,很可能隐喻着刘宋初年北燕冯氏之浮海南来。 正史文献中对于滨海人群的沿海移动,也有一些零星记载。《陈书》载,萧梁末年侯景之乱,“东境饥馑,会稽尤甚,死者十七八,平民男女,并皆自卖,而晋安独丰沃”,陈宝应“自海道寇临[海](安)、永嘉及会稽、余姚、诸暨,又载米粟与之贸易,多致玉帛子女,其有能致舟乘者,亦并奔归之”。(60)梁陈之际,临海、永嘉、会稽诸郡滨海人群,舟乘奔归晋安者,一定不会少。天嘉六年(565)三月,陈文帝专门下了一通诏书,谓:“侯景以来遭乱移在建安、晋安、义安郡者,并许还本土;其被略为奴婢者,释为良民。”(61)侯景之乱,南移晋安、义安者,当有相当部分乃浮海而来,其故土亦当即在侯景祸乱最剧的“三吴”地区;南来后也当主要留居在滨海地域。 陈隋之际,也当有部分滨海人群浮海南来。《隋书》载:隋灭陈之后,措置不当,陈之故境大抵皆反,其中“浙江贼帅高智慧自号东扬州刺史,船舰千艘,屯据要害,兵甚劲”。东扬州,梁于会稽郡置。则高智慧所聚之众,滨海人群当占相当大比重,故得拥有大量船舰。高智慧为杨素击败后,“逃入海,素蹑之至海曲”;又遁守闽越,与割据闽州的南安豪族王国庆合兵,复为杨素所破。当高智慧、王国庆受杨素攻击时,放弃闽州城,“余党散入海岛,或守溪洞。素分遣诸将,水陆追捕。”(62)则知高、王团聚之众,主要来自滨海与山区。高智慧所率南来的会稽之众,当有部分后来即留居晋安。 然无论是官方文献之记载,抑或民间传说所折射者,都只是滨海人群广泛、频繁、复杂移动事例中极小的部分。由于滨海人群在其移动前后,多未纳入王朝国家版籍,官府对其移动前后之滨海或水上居地亦未能有效控制,故官方文献中对这一过程记载甚少,只是在出现大规模变乱时才偶然记载;而类似于“漂移的罗浮山”之类传说及其在地名上的反映,既有很大的偶然性,又需以较大规模的人群随之移动为基础,更需要得到文人史家的关注才能够被记录下来。因此,虽然可靠的证据并不多,但我们仍然可以推测,历史过程中真实发生的滨海人群的沿海移动,必然相当频繁,规模亦非小。 《说文》释“浮”作“泛”;《玉篇》谓“水上曰浮”。先秦至中古文献中,“浮海”多指在海上航行,而“浮于海”强调的则是在海上漂泊。《列子》述岱舆等五山处大海之上,“五山之根无所连箸,常随潮波上下往还,不得暂峙焉。”(63)“常随潮波上下往还,不得暂峙”,正是对海上船居生活的描述。因此,“漂移的罗浮山”传说所反映的核心史实,不仅在于“山”从会稽漂移到岭南,更在于“山”曾经“漂浮”在海上,“随潮波上下往还”。居于滨海陆地之上的人民,入海之后上岸之前,即漂泊在海上。沿着海岸移动的一部分滨海人群,有着明确的目标,乘舟泛海,直航目的地;但也有相当部分人,离开陆岸后,无法上岸,只能漂泊在近海水域,并逐步改变其生计方式,成为水上人家,或者经历漫长的岁月,复登陆上岸。可以认为,漂泊、活动在近海水域的海上人群,其重要的来源之一,就是曾经居住在滨海地域陆地上、由于社会变乱等原因而入海之人。 当然,漂浮、活动于近海水域的海上人群,并非都来自陆上。《山海经·海内南经》曰:“瓯居海中。闽在海中。”(64)“瓯”可盛水,亦可浮水,故“瓯居海中”,意为瓯人浮海而居。“闽在海中”句下文又称“其西北有山,一曰闽中山,在海中。三天子鄣山,在闽西海北,一曰在海中”。所强调的,都是“山在海中”。揣其意,当谓闽中诸山,本在海中,浮海而至,与后世传说中的罗浮山相类同,而其隐喻,则应当是闽人乃浮海而来者。据此或可推测:瓯人与闽人或本皆来自海上,是海上人群。所以,中古时代的滨海人群,未必均来自陆地、都是由陆地“入海”的,可能也有相当部分,本身就来自海上,是滨海地域的“原住民”。 六、结语:入海、浮海与上岸 综上考析,可以认知:其一,汉晋南北朝文献所见的“海上人”(或“海人”)盖指在滨海地域与岛屿上生存、活动的人群,既包括居于滨海陆地或岛屿上以采集、捕捞和耕种为生的陆岛人群,也包括在沿海流动漂泊、驾船养鸟以捕鱼的水上人家。“海上人”特别是其中的水上人家,多未被纳入王朝国家的控制体系,至南北朝后期,至少有部分居住于滨海陆地上的人群或已纳入版籍。其二,唐代文献中所见的“白水郎”,可能是“白丁便(解)水者”的俗称;明州、扬州、岭南沿海地区的“白水郎”,应当是受官府征发为水手、渡子等差役的“白丁”(其首领或立功者可得授勋官),主要来自己被纳入版籍的水上人群。东南沿海地区、活动于近海水域的水上人群自称“游艇子”(庾定子、卢亭子),意为住在小船上的人家。其三,海螺姑娘故事的历史本相,可能是滨海地域的水上人群,试图通过与陆上人家联姻的方式,实现上岸居住的目标,然未能成功。东陵圣母、东海圣姑(或东海信郎及其他神祇)从海中乘船而至的传说,则折射出海上人群上岸的历史过程。东汉后期至三国,滨海地域从北到南皆频有“海贼”侵扰,其根本动因,在于其试图上岸留居;“海贼”被官府降服之后,应即纳入王朝国家版籍系统。魏晋南北朝以来,官府在沿海地区置立船屯,检括“亡户”,置立盐灶,设立盐场,亦将部分水上人群纳入版籍,编入县邑乡里或盐官系统。其四,南海郡罗浮山乃自会稽浮海而来的说法,或当出自徐道覆,其背景是东晋时期会稽沿海人群浮海南来,进入南海郡东境。“漂移的罗浮山”类型的故事背后,隐喻着滨海人群沿着海岸的移动;各地的传说不同,折射着不同的沿海人群移动的故事。自滨海陆地浮海移动的部分人群,或较长时间地漂泊、活动在近海水域,成为“水上人群”。 滨海地域诸种人群移动的过程,实际上相当复杂。上引《晋书·庾翼传》所记东晋前期浮海南来的会稽“百姓”,是由于“东土多赋役”才背井离乡的,其身份显然已经是编户。故其浮海南来的第一个步骤,就是“入海”。上引《太平寰宇记》明州县下述“庾定子”之来历,谓旧说称其“昔从徐福入海,逃避海滨,亡匿姓名”。然则,在其“入海”之前,也是在官府版籍中有“姓名”的。同书泉州“风俗”栏下解释泉州“游艇子”之来源,说是卢循破灭后,“遗种叛逃,散居山海”,也意味着其本属王朝国家的子民,是“叛逃”入海的。《岭表录异》解释“卢亭”之来历,谓“卢亭者,卢循背据广州,既败,余党奔入海岛,野居。惟食蚝蛎,垒壳为墙壁”。(65)野居,强调的也是其不服王化、未纳入版籍。新莽时,琅玡郡海曲县吕母聚众起事,“入海中,招合亡命,众至数千”;攻杀海曲县宰之后,“复还海中”。(66)吕母之子曾为县吏,吕家“素丰,赀产数百万”,有“客”,当然是编户齐民;其“入海”之后,即成为“亡命”、“盗贼”。《晋书》记孙泰、孙恩之谋败露,孙恩“逃于海”,“聚合亡命得百余人”;孙恩起事后,闻知刘牢之领北府兵前来镇压,“乃虏男女二十余万口,一时逃入海”。(67)其所聚之“亡命”与所虏男女,在“入海”之前,也大抵皆属编户。所以,“入海”就意味着脱离王朝国家的控制系统。同时,“入海”之后,其中的相当部分就成为漂泊、活动在近海水域的“水上人群”。 反过来,“上岸”则意味着以不同方式被纳入版籍,进入王朝国家的控制系统。在海螺姑娘的故事里,谢端是有“籍”的,是编户齐民,故其后来“仕至令长”;白水素女没有“籍”,故其来既无影(来自遥远缥缈的“天汉”),去亦无踪(“翕然而去”)。如果海螺姑娘与谢端结婚生子,她的后代将有“籍”,也就有可能“仕至令长”。在江阴上岸的那支信奉东陵圣母的水上人群,在县城里建立了圣母祠,居地得名为圣母桥,显然后来是入了籍的。在山阴上岸的那支信奉东海圣姑的水上人群,把东海圣姑像置于神圣的禹庙中,甚至在禹庙里特别设置了圣姑堂,显然已成功地融入了当地人群,也应当入了籍。东汉末年在广陵“束手归命”的薛州之众、东晋后期被毛璩检括而出的青蒲泽“亡户”,后来也应当大都入了籍。因为犯了盐禁逃入罗浮山中的番禺“海户”、居住在福州后崎海边村落里“白水仙”陈逢的邻居们、同安煮海里的四百余户人家等,则已经入了籍,成为王朝国家的编户齐民。向明州逻海官报告鉴真一行踪迹的县白水郎、在宜陵馆附近有“宅”的白水郎,也均已入籍,并受官府检点从事各种水上差役。 当然,这些水上人群上岸之后所入之“籍”的属性各不相同。东陵圣母与东海圣姑的信众、薛州之众、青蒲泽“亡户”、后崎之民,应当皆被纳入普通县邑乡里系统,是普通的乡里编户。接受王义童招抚的福建沿海游艇子,被称为“夷户”,仅“输半课”,显然属于一种特殊户籍。被称为“白水郎”的“白丁便水者”,户等可能比较低。受到追捕的番禺“海户”、潮州海阳县盐亭驿附近“煮海水为盐”的百姓,以及盐城、海陵、嘉兴、兰亭、永嘉诸监所管的亭户,都应当是属于盐官系统的盐户。而宋琼州(唐崖州)城外符江口“蜑坊”所属的“蜑户”,受差为水工驾船,是特殊的水上运输户。 “漂移的罗浮山”之类故事,所隐喻的滨海人群的沿海移动过程,实际上就包含了入海、浮海与上岸三个环节:“入海”意味着原属王朝国家编户齐民的百姓,脱离了王朝国家的控制系统,进入一个逸出于王朝国家控制的海上世界(又以“海岛”为中心)。“浮海”意味着像白水素女之族那样,居止于船上,随时移徙,不常厥所。而“上岸”则意味着以不同形式进入王朝国家的版籍系统,成为王朝国家秩序下不同身份的“子民”。 入海、浮海、上岸,可能是中古时代滨海地域水上人群活动的三种主要形态,或者说是其基本的生活状态。盖赋役繁重,社会动乱,民不聊生,则“乘桴浮于海”,寄居海滨洲屿或海岛,漂浮海上,在官府看来,则或为“亡命”,或为“盗贼”(“海贼”);政治清明,社会安稳,他们也可能仍然留在海上,或结庐海畔,或居止“乌船”、“游艇”之上,捕鱼养殖,随时移徙;海上生计维艰,居无定所,且或“乏食”,子孙前途堪忧,遂得萌生上岸之企图,乃渐次上岸居住,被纳入不同类型的官府版籍,而其生计则往往仍多依赖海洋。在某一时期之某一地区,“入海”可能成为主流;在另一时期的另一些地区,“上岸”可能成为主流;然在历史任何一个时期,和中国沿海的任何地区,都可能既有“入海”的人群,也有“上岸”的人群,同时存在着漂浮于海上的人群。而世世代代在海上漂浮的人群,则构成了滨海地域水上人群的主体,并形成其文化传统。 感谢匿名评审专家的批评与修改建议。 ①陈寅恪:《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初刊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3本第4分(1933年),后收入氏著:《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1—40页,引文见第1、39—40页。 ②近年来,王子今等对秦汉时期滨海地域的交通、政治变动与文化发展颇为注意,发表了系列论文,参见王子今、李禹阶《汉代的“海贼”》(《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1期)等。 ③关于滨海水上人群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宋元以来东南沿海的疍民(蜑民)方面,相关研究论著较多,研究综述可参阅黄向春:《从疍民研究看中国民族史与族群研究的百年探索》,《广西民族研究》2008年第4期。 ④《史记》卷32《齐太公世家》,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477、1478页。 ⑤《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46页。 ⑥《史记》卷12《孝武本纪》,第455页。 ⑦张华:《博物志》卷2《异俗》,王根林等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4页。 ⑧《太平御览》卷369《人事部十》,“颈项”,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699页。 ⑨《太平御览》卷952《木部一》,第4228页。 ⑩《北齐书》卷2《神武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13页。 (11)杨衒之著,杨勇校笺:《洛阳伽蓝记校笺》卷1《城内·永宁寺》,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7页。 (12)真人元开:《唐大和上东征传》,汪向荣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52页。 (13)鲁迅辑:《唐宋传奇集》卷5《灵应传》,《鲁迅全集》第10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354—363页,引文见第355—356页。 (14)《旧唐书》卷41《地理志四》,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741、1744页。 (15)小野勝年:《入唐求法巡礼行記の研究》第1卷,京都:法蔵館,1989年[1964年初版],第119—191頁。 (16)元稹:《送岭南崔侍御》,周相录校注:《元稹集校注》卷17《律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545页。 (17)《新唐书》卷222下《南蛮传》下,“西原蛮”条,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330—6331页。 (18)《太平寰宇记》卷98,“明州县”条,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960页。今本《太平寰宇记》此处均作“庚”。今按:庚、庾形近,而庾、游音近,而“庚定子”不能解,故“庚”当为“庾”字之误。 (19)《北史》卷41《杨素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512页。 (20)《太平寰宇记》卷102,泉州“风俗”栏,第2030页。 (21)顾况:《酬漳州张九使君》,《全唐诗》卷264,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2930页。 (22)刘恂:《岭表录异》卷上,鲁迅校勘,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6页;卷下,第81页。 (23)《杨炯集》卷7《唐恒州刺史建昌公王公神道碑》,徐明霞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98—99页。王义童,当即上引《北史·杨素传》所见陈隋之际据有闽州(泉州)的南安豪族王国庆,详见吴修安:《福建早期发展之研究:沿海屯内陆的地域差异》,台北:稻乡出版社,2009年,第216—222页。 (24)朱雷:《释“不良子”与“白水郎”——读〈唐大和上东征传〉质疑》,武汉大学历史系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6辑,未署出版者,1984年,第24—28页。 (25)《唐六典》卷7《尚书工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26—227页。 (26)刘俊文:《敦煌吐鲁番唐代法制文书考释》,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330—332页。 (27)《太平寰宇记》卷157,广州“新会县”,第3021页;卷169,琼州“户”栏,第3235—3236页;卷169,太平军“风俗”,第3227页。 (2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1,“大中祥符二年五月丙子”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608—1609页。 (29)《初学记》卷8《州郡部》,“岭南道”,“事对”栏,“素女、青牛”目,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92页。 (30)《太平御览》卷60《地部二十五》“海”目下所引《博物志》,第288页。 (31)《太平寰宇记》卷92,江阴军江阴县“圣母祠”条,第1852—1853页。 (32)《太平寰宇记》卷96,越州山阴县“塗山”条,第1925页。 (33)杨守敬、熊会贞注疏:《水经注疏》卷40《渐江水》,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308—3309页。 (34)顾野王著,顾恒一等辑注:《舆地志辑注》卷15,会稽郡“禹庙”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314页。 (35)《太平寰宇记》卷99,“温州永嘉县石帆”条,第1979页。 (36)《后汉书》卷6《顺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59页;卷58《臧洪传》,第1884页。 (37)《后汉书》卷38《法雄传》,第1277页。 (38)《三国志》卷7《魏书·陈登传》裴注引《先贤行状》,第230页。 (39)《三国志》卷60《吴书·吕岱传》,第1384—1385页。“广陵”,原文作“庐陵”,疑误。 (40)《晋书》卷81《毛宝附璩传》,第2126页。 (41)参见《宋书》卷35《州郡志一》,第1055页。 (42)梁克家纂修:《淳熙三山志》卷6《地理类六》,影印明崇祯十一年(1638)刻本,《宋元方志丛刊》本,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7839页。 (43)《太平寰宇记》卷102,“泉州同安县”条,第2032页。 (44)段公路:《北户录》卷2《斑皮竹笋》,《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021册,第34页。 (45)《太平寰宇记》卷130,“海陵监、利丰监”条,第2568—2570页;“泰州”条,第2564—2565页。 (46)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后汉书·志》卷23《郡国志五》,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530页。 (47)《太平御览》卷41《地部六》,“罗浮山”条,第197页。 (48)陈寅恪:《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氏著:《金明馆丛稿初编》,第11页。 (49)《晋书》卷73《庾翼传》,第1932页。 (50)《晋书》卷15《地理志》,第468页;《宋书》卷38《州郡志四》,第1199页。 (51)《晋书》卷72《葛洪传》,第1911—1912页。 (52)《太平寰宇记》卷99,“温州永嘉县罗浮山”条,第1979页。 (53)《史记》卷41《越王句践世家》,第1751页。 (54)《太平寰宇记》卷100,福州闽县“昇山”、“长乐山”条,第1992—1993页。 (55)《太平寰宇记》卷158,潮州潮阳县“白屿洲”、“西衡泽”条,第3036—3037页。 (56)《太平寰宇记》卷161,高州茂名县“浮山”条,第3091页。 (57)《新唐书》卷110《冯盎传》,第4112页。 (58)《隋书》卷80《列女传》,“谯国夫人”条,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801页。 (59)《宋书》卷38《州郡志四》,第1198页。 (60)《陈书》卷35《陈宝应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486—487页。 (61)《陈书》卷3《世祖纪》,第58页。 (62)《隋书》卷48《杨素传》,第1284—1285页。 (63)杨伯峻撰:《列子集释》卷5《汤问篇》,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52页。 (64)袁珂:《山海经校注》第十《海内南经》,第267页。 (65)刘恂:《岭表录异》卷上,第9页。 (66)《后汉书》卷11《刘盆子传》,第477页。 (67)《晋书》卷100《孙恩传》,第2632—2633页。中世纪沿海地区的“水族”_太平寰宇记论文
中世纪沿海地区的“水族”_太平寰宇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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