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崇拜与美崇拜&中国古代南北歌曲比较研究_楚文化论文

英雄崇拜与美人崇拜——中国古代南北方歌谣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崇拜论文,歌谣论文,中国古代论文,美人论文,英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我们用文化学的眼光对中国古代的民间歌谣作整体透视时,我们发现,历时三千多年的中国古代歌谣的文化储存是极为丰富的。而在这极为丰富的文化储存之中,又有几组信息相当活跃,其中之一便是英雄崇拜。英雄崇拜始终是古代歌谣的一个历久弥新的基本母题。

英雄崇拜的最突出的感性特征是力的崇拜。请看三千年前流行于邶国(今河南汤阴一带)的一首《简兮》:

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

左手执龠,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锡爵。

随着一阵震聋发聩的鼓声的响起,一场以“万舞”命名的宗庙舞蹈拉开了帷幕。舞师站在指挥台上,左手握着六孔笛,右手握着雉尾长羽,雄壮有力地在那里指挥这场干戚之舞。当他演示着驱马掩杀的战斗时,手里攥着的马缰竟像织布一般地娴熟自如。他那魁梧的身材,粗壮的胳膊,发达强健的胸肌,以及红山岩一般的脸庞,透出虎一般的震铄山冈似的威力。至于他所指挥的那种龙腾虎跃的场面,将是如何的惊心动魄,气壮山河,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了。这便是一曲有声有色的力的讴歌。

古代歌谣对于力的讴歌,常常是借着猎狩、放牧、武舞和战争等许多大型的动态场面来表达的。作为一种文化意识,这种英雄崇拜总是有它的“象征物”,如刀、箭、鞭、马等等,因为这些东西(尤其是马)正是“孔武有力”的表征;对刀、箭、鞭、马等等的讴歌,也就是对力的讴歌;而对力的讴歌,便是对英雄的讴歌。我们再看看三千年前流行于郑国(今河南新郑一带)的一首《大叔于田》:

叔于田,乘乘马。执辔如组,两骖如舞。

小伙子领着一帮人出去打猎,所乘坐的正是那种高大而健壮的骏马。他把缰绳攥在手里轻松自如地一收一纵,两边的骏马则撒开四蹄如同按节而舞。马本是一种既有力又难以控御的动物,年轻的小伙子攥着马缰竟能如此张弛有致驭控自如,足见他的有胆有魄体力过人。

北方民族是尚武尚力的民族。由于环境气候的严酷,谋生不易,人们需要好勇斗狠雄强骠悍的精神,更需要善骑马、精射猎的本领。所谓“善骑马,上下崖壁如飞;渡江不用舟楫,浮马而渡”。所谓“精射猎,每见野兽之踪,能蹑而摧之,得其潜伏之所(《三朝北盟会编》)。”渔猎民族如此,农耕民族也深受其影响。

在这类歌谣里,马的形象被赋予英雄崇拜的人文内涵,马已经人格化。英雄无马,象征失路;马无英雄,则不得其所。所以写英雄,常常会写到马;写马,则意在写英雄。英雄和马相得益彰。请看一首北朝歌谣《折杨柳歌辞》:

健儿须快马,快马须健儿。跋黄尘下,然后别雄雌。

好马配英雄,强健的男子汉须是骑坐奔驰如飞的骏马,奔驰如飞的骏马也只服强健的男子汉的驭控。一个男子汉究竟算不算得健儿,也只有骑上骏马,在这黄尘蔽日的原野上展开一场有声有势的力的角逐,才能见出是雄是雌。而这千里原野之上的健儿骑快马的形象,正好构成一幅雄放的气势遒劲的力的剪影。

除了马以及与马相关的辔、鞍、鞭等等物象之外,作为英雄崇拜的象征物,还有刀、箭、头盔、盾、甲等等。请看北朝歌谣《企喻歌》:

放马大泽中,草好马著膘。牌子铁裆,鉾鸐尾条。

这里的“牌子”即是铠甲,“鉾”即是头盔,都是征战所用之物。大泽放马,不一定直接涉及到征战,但牧马人却要头戴铁盔身著铠甲,即要进入征战状态,和普通的单纯的放马是不一样的。这就表达了一种强烈的英雄崇拜意识。

值得注意的是,英雄崇拜意识在多数情况下是凭借年青女性的口吻表达出来的,也就是说,英雄往往是异性心目中的英雄。其基本模式往往是由崇拜而生爱慕,由爱慕而加深崇拜。这就使得英雄崇拜这一文化主题不仅带有浓厚的理性色彩,而且烙上了强烈的感性印痕,这也是歌谣作为文学艺术作品的本质特征之所在。请看另一首《折杨柳歌辞》:

腹中愁不乐,愿作郎马鞭。出入擐郎臂,蹀坐郎膝边。

这是一首恋歌。这个热情奔放的女子,由于崇拜一个英雄的少年,幻想着能够成为他的一条马鞭,出出进进都可以挂在他的臂上,行走坐卧都可以依偎在他的膝边。这种想象是奇特的。马鞭,既是英雄崇拜的一种象喻,也是她对英雄之爱的一种物化。出自异性的价值判断往往伴随着丰富的情感因素,由年青女人所表达的英雄崇拜往往会把这种意识强化到令人难以忘怀的程度。英雄崇拜之所以成为古代歌谣中最为活跃的文化信息之一,在相当程度上或许应该归因于这种女性情感作用的参与。

英雄崇拜首先表现为一种力的崇拜,只是这种力,并不是一种自然之力,而是一种军事之力,一种政治之力。不是表现在同自然的较量,而是同人的较量;不是以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为目的,而是以强行改变或恢复某种既定的社会现实秩序或格局为目的。因而这种崇拜也就掺和了许多伦理的与政治的因素,使其归根结底成为一种善的崇拜。我们且看周朝时流行于卫国(今河北南部和河南北部一带)的一首《伯兮》:

伯之朅兮,邦之桀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

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

这个女人对丈夫的热恋与怀思可以说达到了一种黯然魂销的程度,以至于丈夫一旦不在家,她便全然没有了梳洗打扮的念头。她的丈夫之所以能够牢牢地占据着她的整个心灵,就在于他是一个勇敢而威严的英雄。而他之所以是个英雄,就在于他能够挺起丈二长殳,做着国王出征的前驱。换句话说,如果他不能够“执殳”而为王之“前驱”,他的这个所谓“邦之桀”的美誉就得不到了。这就表明,英雄,首先便是能够为君王、为国家的利益赴汤蹈火出生入死的人物;英雄崇拜,其根本的内涵乃是伦理的崇拜,是社会名誉与社会地位的崇拜。我们再看一首流行于秦国(今陕西中部、甘肃东部一带)的《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国家有难则慷慨出征,朋友有难则援之以手,一方面见其忠勇,一方面见其仁义,这便是符合伦理之大要的民族英雄。中国传统文化对于英雄的评价首先是一种道德评价。孔子云:“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伦语·宪问》)。说的是马,指的是人,是人中之杰。真正的英雄总得为国效劳,为王尽忠,为民兴利除害,为朋友两胁插刀,也就是说,英雄必须以奉献和牺牲为第一要义,即便是赋闲时节的飞鹰逐兽射箭骑马,也是为了非常时节的挺身而出蹈火赴汤。如果不能先忧后乐急人所难,或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恃强凌弱,助纣为虐,尽管膂力过人,胆大包天,最多也只是奸雄一个。英雄是忠臣,是孝子,是义士,是按照儒家传统的道德标准塑造出来的叱咤风云的社会角色。英雄是力的剪影,更是善的化身。

如果我们从地域的角度来审视这一文化现象,我们会发现一个极为有趣极为耐人寻味的事情,这就是,我们所谓的英雄崇拜歌谣,大都产生并流传在我国的北方地区。《诗经》中的《邶风·简兮》、《郑风·大叔于田》、《卫风·伯兮》、《秦风·无衣》是周朝时期黄河流域的民间歌谣,《折杨柳歌辞》和《企喻歌》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北方少数民族歌谣。与北方歌谣中的英雄崇拜相映成趣,南方歌谣中最活跃的文化意识则是美人崇拜。作为现今所能见到的最早的南方歌谣,《诗经·周南》(流传于长江、汉水流域一带)的第一首作品《关雎》所歌吟的,便是美人崇拜: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一个小伙子在水边遇见一个采荇菜的姑娘,她那温柔的气质与苗条的身材令他怦然心动,一种崇拜的感情便油然而生。他思慕她,热恋她,渴望同她结为伉俪,长相厮守。她的倩影总是在他的脑海中浮现,以至于形于梦寐。但是由于某种不得而知的原因,他的这一愿望无法实现。然而他并不因此而放弃对她的追求。越是求之不得,越是寝不安席;越是可望而不可及,越是设想有朝一日迎娶她时的种种欢乐。他的全部的心灵已经奉献给她,尽管没有呼应,没有回报,他甘愿伴着她的精神度过一个又一个的喧嚣的白日与寂静的长夜。这里没有其它世俗的考虑,仅仅是由于美人自身的气质与形象的吸引,因而这种崇拜便是一种纯真的美的向往和追求,而由于这种向往和追求的难以实现,又使得这种崇拜达到一种热烈、虔诚而又持久的程度。

作为南方歌谣中最为活跃的文化意识,美人崇拜这个主题在在《诗经》的《周南》和《召南》中频频出现,二十五首作品当中,写到美人崇拜的竟在半数以上。或是通过描写美人的出嫁(如《桃夭》)、美人的省亲(如《葛覃》)、美人的劳动生活(如《芣苢》)表达对美人的崇拜,或是通过青年男子的热烈而刻骨铭心的相思(如《汉广》)表达对美人的崇拜。这种崇拜或如微风细雨,低回要渺;或如山谷巨瀑,酣畅淋漓。这些被崇拜的美人本身,更是风神各异,体态相殊;或艳若桃花,或淡如秋菊;或明净如三五之月,或朦胧如雾中之仙。正是这些仪态万方的美人形象和热烈纯真的美人崇拜,构成了《周南》和《召南》这两部南方歌谣的永恒的魅力。

肇始于《诗经》“二南”的美人崇拜意识,在南朝民间歌谣里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强化。仅就我们现在所能见到的《吴声歌曲》和《西曲歌》这两部作品来看,可以说,十之八九都是有关美人崇拜的表达:

光风流月初,新林锦花舒。情人戏春月,窈窕曳罗裙。

——《子夜四时歌·春歌》之三

娉婷扬袖舞,阿那曲身轻。照灼兰光在,容冶春风生。

——《子夜四时歌·春歌》之十五

落日出前门,瞻瞩见子度。冶容多姿鬓,芳香已盈路。

——《子夜歌》其一

朱丝系腕绳,真如白雪凝。非但我言好,众情共所称。

——《双行緾》之一

新罗绣行緾,足趺如春妍。他人不言好,独我知可怜。

——《双行緾》之二

气清明月夜,夜与君共嬉。郎歌妙意曲,依亦吐芳词。

——《子夜歌》之三十一

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

——《西洲曲》

这些歌谣里面出现的“罗裙”、“曲身”、“冶容”、“芳香”、“腕”、“足趺”、“双鬓”和“芳词”等等意象,正是美人崇拜的“象征物”。对美人的衣服、鞋子、容貌、身材、手腕、头发、歌声等等的喜爱,正是美人崇拜的具体反映。这种对美人本身的身体发肤轻歌妙舞灵心慧性的崇拜,没有掺杂任何市俗功利的考虑,没有地位、名誉、财产诸方面的计较,因而是一种纯真的美的讴歌与追求。无论是淡淡月光之下的修长苗条的倩影,还是柔和春风之中的响遏行云的歌声,都足以令人产生不尽的美的遐思,使人暂时忘却尘世的种种纷扰和烦忧,进入到一种没有遭到污染的纯净的世界中去,从而获得心灵的慰藉与平衡。进而言之,正是这种美的崇拜,使人赢得了精神主体的自由,找回了尘世中曾经失落的许多东西,挣脱了“非人”的锁链,回到了人之所以为人的真实境界。

北方歌谣里也有美人崇拜,不过同英雄崇拜相比,美人崇拜还不足以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文化精神。“新买五尺刀,悬著中梁柱。一日三摩娑,剧于十五女”(《瑯琊王歌辞》)。十五岁的女子正当妙龄,其颜色风度本当倾倒须眉,但是在歌谣主人公的心目中,她的地位和价值显然不及于新买来的五尺军刀。因为军刀是英雄的象征,崇拜英雄,自然就热爱军刀。爱军刀胜于爱女人,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轻视女性,而在于,英雄的梦想是第一性的,美人的梦想则是第二性的。“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先求善,再求美;先求社会实现,再求个体实现。脍炙人口的北方歌谣《木兰辞》,从一个相当别致的角度囊括了这里面的几乎全部的信息。木兰坐在织机上而不司其职,只是一迭连声地长吁短叹。作为一个妙龄女子,木兰究竟“何所思”、“何所忆”?如果换上南方的女人,十有八九是思所爱而忆所欢了,但是作为北方的巾帼英雄,木兰所思忆的却不是这些。她所思忆的,乃是国家有难,可汗点兵,而父亲年迈,弟弟尚小,都不能从戎。这就涉及到“忠”和“孝”这样两个重大的伦理问题了。身赴国难是尽忠,替爷从戎是尽孝,为做一个既忠且孝的巾帼英雄,她毅然地牺牲了作为一个妙龄女子的自身利益。以身许国,替父从戎。要从戎,须先置马。马以及与马相关的马鞍、马辔、长鞭都是英雄崇拜的象征物,因此作品从四个不同的角度对这一行为作反复的吟诵:“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当木兰终于著上戎装,骑上战马,“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时,她完成了由织女而英雄的角色转换;而当她身经百战,屡建奇功,凯旋归来,天子赏赐有加时,她全部实现了作为一个民族英雄的社会价值。只有当她完成了忠君孝亲的大业,实现了戍国靖边的英雄的梦想之后,歌谣才写到她作为一个女人的自身愿望。或者说,就歌谣作者而言,只有完成了木兰的英雄形象的塑造之后,才开始着手她的美人形象的塑造:“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脱我战时袍,著我旧时裳。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能真正地体现作为一个美女的自身魅力。首先歌颂她作为一个忠孝两全的巾帼英雄的壮举,然后才描绘她作为一个北国美女的照人的光采。这便是北方文化对于英雄和美人的最为意味深长的选择。

英雄崇拜,体现了北方文化对人的社会价值的高度重视和强烈追求。人的价值包括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社会价值所体现的是人与社会之间的种种关系。人把自己的力量、才智贡献给社会,社会则在名誉、利益和地位等方面予这种贡献以认可和奖励。英雄,正是对社会贡献得多,也因此从社会获取得多的一类人物。社会价值的实现,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社会化。社会价值的实现不是人的全部价值的实现,却是相当重要的实现。一个人如果不能实现他的社会价值,他的名誉、利益和地位等等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尽管就人的精神主体而言,这些东西不过是身外之物。但是全然没有这些东西,也会导致严重的心理失衡。这便是英雄崇拜的深层原因。

美人崇拜则是对人自身的灵与肉的崇拜。这种崇拜既有情,也有欲。但是情不是那种宗教式的情感,欲也不是一种纯生物性的欲望,而是情中有欲,欲中有情。既有作为自然人的欲的冲动,也有作为文化人的情的升华。这种崇拜是对人的生命本体的崇拜,是对人的个体价值的强烈追求。如上所述,每个人都有社会价值的强烈追求,但是仅仅有这一方面的追求,仅仅有这一方面的实现是远远不够的。人同时也有个体方面的欲望。忽视了这一方面的欲望,或者说,这一方面的欲望受到阻遏,受到抑制,人的自我意识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人格就会断裂,心理就会失衡,人的创造力、生命力等等就会受到摧残,就会失去作为生命本体的极可宝贵的原动力。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是一种贬抑人的个体价值的文化,在这种文化的牢笼之下,普通人的正常欲望,普通人对美的追求长期得不到应有的满足,这种非人文的东西既扼杀了人的个性和主体性,扼杀了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也加剧了这种封建文化的极其可怕的惰性。真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这种封建文化的牢笼,真正能够正视和认可人的个体价值的,是南方文化以及这种文化的通俗载体——南方歌谣。美人崇拜的本质意义正在这里。

英雄崇拜意识的强烈,是由北方的特殊的人文地理环境所决定的。在人类历史上,每当民族矛盾和社会矛盾尖锐激烈,天下拔壤、群雄逐鹿之日,也就是英雄崇拜意识最为强烈之时。而我国的北方地区,正是频繁地展开这些历史活剧的大舞台。北方各朝代,尤其是在周人入主中原之后,既要多方面地遏止和压制原东方各民族的反抗,又要应付来自北方民族的威胁;既要抗击外敌,又要弹压内乱,这种情形一直延续了几千年。这种开拓版图与保卫家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需要,客观上造就了北方的英雄与英雄崇拜意识。此其一。其二,北方地区在地理上基本上属于一种内陆型的隔绝状态。北边是风沙漫天的戈壁,再往北则是西伯利亚寒天雪地;西北是“地热、多沙、多大寒”(《居延汉简》)的祁连山,再往西更是“上无飞鸟、下无走兽”(《法显传校注》)的盆地和沙漠;东边则是茫无边际的太平洋。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有限,因而也就不易生出向外拓展的动机和信心,只是在这一片封闭的土地上追求一些现实的东西,不是稼穑,便是征战。而做个英雄,取得社会的认可与重视,上可光宗耀祖,下可封妻荫子,便是这块土地上的最高意义的人生追求。此其二。其三,黄河流域一带既是中国大多数王朝的腹心地区,又是孔孟儒家学说流行并一直发生重大影响的文明之邦。王畿附近的人功名观念最重,儒家学说熏陶下的人入世意识最强,二者相互作用,使得这个地区的人民特别重视功名,特别向往建立英雄事业。《后汉书·班超传》载:“超家贫,常为官亻庸书以供养。久劳苦,尝辍业投笔叹曰:‘大丈夫无他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间乎?’”班超这番话,表达了北方士人普遍的价值观念。此其三。有此三者,在古代北方歌谣中充满了英雄崇拜意识,也就可以理解了。

如果说,中国的北方文化是一种典型的内陆型的农牧文化,那么,中国南方文化则带有明显的海洋文化的因子,尽管它还不是那种典型的海洋文化。这是由南方所处的特殊的地理环境所决定的。第一,南方近海,可以直接感受到海洋文化的气息。海洋文化是一种富于开拓意识和冒险精神的文化,这种文化较少社会伦理规范的约束,较少传统观念的羁绊,更多的是个体生命意识的关注,是自由精神的确立与张扬。文化是人类的适应方式。生活在海上的人,无论是从事贸易,还是从事捕捞,都必须适应海,都必须通过海而得到个体生命的确认。海的辽远,开阔了其宽广的胸襟;海的狂暴,锤炼了其坚强的意志;海的奔放无羁,则培养了其自由的品格。第二,海洋文化无疑是一种优质的外来文化,这种文化之所以会被中国的南方文化所接纳,乃是由于在中国的南方文化内部有一种异质的因素与之相呼应。也就是说,海洋文化对南方文化的影响,南方文化对海洋文化的接纳,乃是一种里应外合的文化共振现象。这种异质的因素是什么呢?简而言之,就是独立与自由。关于这一点,我们仅从楚文化中即可得到确证。楚文化是以先秦时的楚国为地理依托的一种南方区域文化,自公元前六世纪中叶起,成熟了的楚文化开始向东南地区渗透,极大地影响了淮河中下游的淮夷文化,长江下游的吴越文化,以及长江中游的扬越文化,因此楚文化在南方文化中是最具代表性的。同中原正统的周文化相比,楚文化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它的否定性。譬如:周文化注重仁义礼乐,楚文化主张“绝仁弃义”;周文化强调尊卑秩序,楚文化敢于躐等犯上;周文化崇龙,楚文化尊凤;周文化尚右尚北,楚文化尚左尚东;周文化“事鬼敬神而远之”,楚文化“信巫鬼,重淫祀”;周文化尚质实,楚文化重文采;周人喜“硕大”,楚人爱“细腰”;周人书法重整齐,楚人书法重流丽;周人声音尚重浊,楚人声音尚轻浅;周人歌诗重写实,楚人歌诗重想象。这种否定性的文化特征,其实质就是独立与自由,就是不承认周文化的正统地位,就是蔑视周文化的权威。第三,以楚文化为代表的南方文化何以会有这种否定性的特征?何以会有这种独立与自由的品格?说到底,仍是由南方所处的特殊的地理环境所决定的。南方虽在九服之内,却远离王畿,地处蛮夷。同样向天子进贡,但其政治地位却较王畿之地(中原)远甚。即以楚国为例。楚人立邦之初,地僻民贫,位卑势弱。早在商代,武丁就以为楚人构成了对他的威胁,曾经“奋伐荆楚”(《诗经·商颂·殷武》);周时,“成王盟诸侯于歧阳”,楚人连个正式代表的资格都没有,只能“与鲜卑守燎”,做个火师而已(《国语·晋语八》)。长期的屈辱地位,逼出楚人的逆反心理。在政治上不是那么循规蹈矩,在经济上一比高低,在文化上则唱唱反调。

南方既远离王畿,南方文化既不全然被北方正统文化所牢笼,所以,北方文化所强调、所注重的社会价值观念,在南方就被大大地淡化了。北方歌谣中的主旋律——英雄崇拜,到了南方歌谣里,就一变而为另一种声音——美人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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