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全日制研究生资助体系研究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全日制论文,美国论文,启示论文,研究生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美国联邦政府和高等学校凭借其世界领先的高等教育模式和相对完善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吸引全世界优秀青年到美国攻读学位并为美国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服务,使其研究生教育始终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本文通过分析研究美国研究生资助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与不足,期求为建设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实际的研究生资助体系提供借鉴。
一、美国全日制研究生资助体系结构分析
从美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历程可以看出,美国联邦政府对研究生教育虽然没有统一要求,但不乏鼓励支持高等教育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的政策导向性引导。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没有统一的学费标准,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因学校、专业而异,高校享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总体上讲,美国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相对较高,体现优质优价。以哈佛大学为例,2011~2012学年,教育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为38480美元,法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为47600美元[1],这还不包括活动费、健康保险费、生活费等,相当于20世纪90年代初学费标准的4~5倍。这种现象并非哈佛大学独有,就平均水平而言,美国硕士研究生一年的学费大约在28375~38665美元之间,博士研究生一年的学费大约在32966~46029美元之间[2]。“高额学费”似乎已经成为当代美国高等教育的鲜明特征,而且社会和市场认可度越高、学校声誉越好、就业前景越好的专业,收费就越高[3]。美国联邦政府以及高校本着“谁受益,谁付费”原则,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联邦政府和高校为吸引世界优秀生源,化解吸引优秀生源和分摊高额学费以及生活费的矛盾,积极拓展研究生教育资助渠道,建立了与成本分担机制相配套的研究生资助体系,着力解决研究生的经济负担和生活压力,确保优秀学生能潜心学术研究(见表1)。
2009年,奥巴马政府将联邦帕金斯贷款更名为联邦帕金斯直接贷款,从属于FDLP。研究生资助体系中研究奖学金(Fellowship)是一种对进行研究工作的人员授予的较高额奖学金,也是在所有经济资助项目中竞争最为激烈的,一般授予在校学生中学术表现优异者,这类奖学金的金额较高,除了可以为其支付学费、书本费之外,还有一定个人消费费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美国国防部(DOD)等机构都为研究生提供各类研究奖学金。
在美国,奖学金(Scholarship)是研究生完成学业的另一重要资助来源,一般与学习成绩关系较大,学校或其他相关团体会向成绩优异者(或达到其他评估标准)发放一定数额的奖学金或以减免学费的形式进行奖励。
从资金来源看,助学金(Grant)主要包括联邦助学金、州助学金项目、学校助学金以及私人(雇主)助学金等。一般学校助学金资助额较大,资助范围较广,其次是私人(雇主)助学金,州助学金最少。岗位助学金(Assistantship)是研究生通过劳动获得经济报酬的一种资助形式,学校提供的岗位包括助教(TA)、助研(RA)等。此外,研究生还可向政府、学校或企业申请勤工助学(work study)、贷款(Loan)、税收救济(Tax Credits and Deductions)等资助项目。
美国大学理事会对美国研究生资助的年度统计数据显示,2010~2011学年美国研究生教育所获得的各类资助共计496亿美元。其中,来自联邦奖助学金资助12亿美元,占全部研究生教育资助的2%;联邦勤工助学资助1亿美元,州政府资助1亿美元,占全部资助的比例均不足1%;联邦贷款340亿美元,占69%;各大学自身提供的资助84亿美元,占17%;私人和雇主提供的资助42亿美元,占9%;还有针对家庭的联邦教育税扣除及减免约15亿美元,占3%[4]。由此可以看出,美国联邦政府贷款依然是资助体系的主体,其他资助成为多元化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美国全日制研究生资助体系的特征
1.研究生资助经费来源稳定且政府是资助主体
美国联邦政府对研究生的资助起源于二战后,直接原因是二战后经济复苏对科技人才的大量需求迫使政府支持资助研究生发展,此后有多个联邦机构开始根据自身使命的需求而资助研究生教育。原子能委员会(AEC)成立于1946年8月1日,这是战后最早发放研究生奖学金的机构[5]。紧接着国家卫生研究院(NIH)、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等机构都以不同的方式对研究生进行资助。当时这类资助主要针对理工科研究生。此后研究生资助资金来源呈现规模化、多元化趋势,除政府、基金会、学校外,某些私人企业、私人基金会也积极参与资助研究生教育事业。最新数据显示,美国研究生资助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联邦政府,约占所有资助总额56.4%,其次是各高校自身提供的资金,约占资助总额的44.1%,其他是各地方政府以及企业、校友的捐赠(见表2)。
美国研究生院委员会统计数据表明,美国博士生的平均培养年限为7年,以工程类博士生为例,64%的研究生需要在10年内完成博士生学位,在7年内完成的占57%,5年内完成的仅占35%[6]。为了减轻研究生的经济负担,美国研究生资助力度也逐年加强,相比于1995~1996学年水平,2007~2008学年研究生平均资助额增长了近一倍(见表3)。
2.研究生资助形式多元化
美国研究生资助体系是以其多元化、个性化为特征的,这样的制度设计使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成为了可能。在实践中,既考虑学生的家庭收入背景也考虑学生的教育背景,同时结合不同学科或专业特点设计不同的经济资助条件。学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合自己自身发展需要的资助模式和组合。
(1)资助形式因学位层次而异。博士研究生教育在美国国家战略中的重要性日渐凸显,为更好地鼓励博士生进行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同时考虑到家庭经济因素等影响,政府以及高校针对博士生采取多样化、人性化且倾向于“赠与型”的奖助方式,如奖学金、学费减免、岗位助学金等。相关统计表明,2007~2008学年,27%的博士生可以获得研究奖学金,23%的博士生获得了减免学费的机会,获得研究奖学金的硕士生人数仅占硕士生总人数的9%,并且只有极少数的硕士生可以减免学费。与之相反的是雇主资助,获得雇主资助的博士生所占比例仅仅是硕士生的1/2。此外,还有1%的博士生获得了联邦见习奖学金(Federal Traineeships)[7]。由此可以看出,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的重点是博士生教育,雇主资助的重点是硕士生教育,这与美国人才发展战略不谋而合。
(2)资助标准、形式因学校、专业而异。美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是公立和私立并存,在数量上,私立高校远远超过公立高校。相比之下,公立高校更容易获得政府的财政资助,但是私立高校获得资助经费的渠道较多。2007~2008学年,私立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生获得资助的平均额大约高于公立学校4000美元,私立高校的博士生获得资助的平均额度比公立高校多3700美元[8]。即使同一学校的不同专业,研究生获得的资助方式也不一样。原因有两点:第一,不同专业的研究生在私人收益上存在显著的差异性。为促进资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对不同专业的学生给予差异化的资助,这是更恰当的制度选择。第二,不同专业的研究生掌握的学习技能以及专业要求不一样。如工程类的专业,实验较多,所以学生获得的助研金/见习奖学金(Research Assistantships/Traineeships)的比例达60%,相比之下,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助研金就少很多,相反获得助教金(Teaching Assistantships)以及奖助学金(Fellowship/Grant)的比例却比其他专业高[9](见表4)。
3.资助向少数族裔、女性倾斜
近年来美国从过去重视资助国际学生向更加重视资助本国少数民族学生和女性转变,这是美国继续保持全球经济竞争力的应对之策。相比于1995年,2008年,非洲裔硕士生所占比例上升了5.4%,非洲裔博士生所占比例上升2.2%,拉丁裔硕士生以及博士生的人数也都有所上升。然而,白人研究生占研究生总人数的比重却下降了约10%。另一个现象是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接受高层次的教育。近几年,女研究生所占比例超过了50%[10]。美国政府面对本国人口变化趋势、扩大各类群体研究生教育参与度,资助政策也有所调整。2007~2008学年,女研究生获得的平均资助额高于男生,此外,非洲裔、西班牙裔研究生获得的平均资助额也高于他们的白人同学。这与学生资助的核心理念——促进教育公平一致。
此外,美国的众多机构设立了相应的资助项目,资助学生中的弱势群体。盖茨学者项目(Gates Millennium Scholars Program)成立于1999年,专门帮助非洲裔、西班牙裔、亚裔等少数族裔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完成学业。美国黑人新闻联合会项目(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lack Journalists Scholarship Program)针对所有对新闻专业感兴趣的少数族裔的学生,提供每年5000美元的奖学金[11]。其他的示范项目还包括史丹利奖学金(Stanley J.Tarver Memorial Scholarship)、妇女和公共政策奖学金(Fellowship on Women and Public Policy)等等。
4.联邦政府贷款为资助体系主体,学生债务负担重
在研究生资助体系建设中,联邦政府贷款发挥了重要作用,且美国联邦政府为贷款人提供风险担保,即政府为其贷款风险买单,这是贷款得到银行支持的关键。传统的美国研究生贷款项目包括①帕金斯贷款(Perkins Loans);②福特直接贷款计划(Ford Direct Loan Program,FDLP);③联邦家庭教育贷款计划(Federal Family Eduction Loan Program,FFELP);④其他贷款,如私人贷款、学生补充贷款等。FDLP计划与FFELP计划都包括斯坦福贷款、学生家长贷款、打包组合贷款,只是贷款方不一样,前者贷款方是美国教育部,后者是商业金融机构。
为解决FFELP项目浪费资金且资源配置效率低的问题,2009年9月17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SAFRA(The Student Aid and Fiscal Responsibility Act of 2009)即《学生资助和财政责任法案》,规定自2010年6月30日结束商业金融机构贷款,以SAFRA取代FFELP,确立FDLP是政府唯一学生贷款项目,包括联邦斯坦福直接贷款(Federal Direct Stafford Loans)、联邦学生家长贷款(Federal Direct PLUS Loans)、联邦打包组合贷款(Federal Direct Consolidation Loans)。虽然合并了两项计划,但政府的贷款总额并没有减少,2010~2011学年,联邦政府的总贷款额为1039.9亿美元,比2009~2010学年多支出26.16亿美元。贷款已经成为学生资助的主角,无论什么种族什么性别,都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社会公正与教育公平得到了保证,但这无形中却增加了学生的经济负担。据相关数据,2007~2008年,32%的博士生和44%的硕士生分别承受20297美元以及15644美元贷款压力,甚至2%以及13%的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的贷款额度达到了80000美元以上。且研究型大学85%的博士生在硕士期间或是本科期间已经有贷款记录[12]。不仅如此,少数族裔的研究生的贷款额更多,贷款压力更大。为了减轻经济压力,越来越多的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兼职的方式攻读学位,直接导致了学位完成率下降以及各校招收到的全日制研究生数量下降。
三、美国研究生资助体系建设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1.制度上体现社会公正,实践中促进教育公平
建立研究生资助体系的宗旨在于满足国民接受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并在制度上体现社会公正,在实践中促进教育公平。今天,中国已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要成为研究生教育强国,依然是任重道远。国家要借助兑现教育经费占GDP的4%的承诺之机,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对博士生教育的投入力度,建立与成本分担机制相配套的符合中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的研究生教育资助体系,为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提供政策支撑,为促进教育公平创造制度环境,为实现人才强国战略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制度支撑。
2.落实政府资助责任,积极拓展资助渠道
发挥政府在研究生教育中的政策导向作用,落实政府资助责任,积极拓展资助渠道,建立多元化资助体系。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吸引优秀青年投身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是党和政府也是社会的共同使命。美国1972年《教育法》修订的一项重要议题,就是联邦政府为鼓励各州政府资助贫困学生而实施的“州配套资助项目”,按“一比一”的配套比例,来鼓励地方政府的资助积极性[13]。当前,我国研究生资助的责任承担者主要是中央政府以及高等学校,地方政府和社会参与度较低。近年来,在中央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各省、市相继实施的生源地贷款项目,得到了学生、家长和学校的认可,一大批贫困生从中受益。但贷款担保手续的繁琐、数量的限制以及贷款银行对项目风险的担心都在制约项目的有效推进。另外,目前我国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学生资助项目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依然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和社会大众对参与学生资助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仅停留在献爱心的层面,不能从高等教育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高度看待学生资助,致使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
构建完善的研究生资助体系,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加强研究生资助责任意识,借鉴美国联邦政府的经验,发挥政府作为资助主体和政策引导者的积极作用,政府为贷款银行提供风险担保,与此同时,政府出台完善的个人信用约束机制,以法律手段加强违约责任追究机制。另一方面,政府要强化企业家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鼓励支持企业和个人在学校设立奖助学金。研究表明,美国研究生资助体系中雇主资助是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生资助资金11.5%来源于雇主,资助的方式可以是支持雇员参加研究生教育,费用由企业支付等等。因此,完善我国研究生资助体系,关键在于政府承担资助主体责任的同时,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全面拓展资助渠道,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学生资助体系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和个人在高校设立奖助学金,在国家层面营造全社会参与学生资助、多元化投资高等教育的社会文化氛围。
3.理顺贷款与奖助学金的关系,构建完善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理顺国家助学贷款与奖助学金的关系,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构建适合中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虽然我国很早就在高校实行学生贷学金制度,1999年又开始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并对普通高校实行贷款总额包干办法。贷款银行规定,普通高校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当年贷款总额度,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很多高校对博士生免收学费,但对于硕士生而言,一年的学费在6000~10000元不等,贷款只能部分解决学费问题,在缴纳学费之后经济相对困难的研究生就不能借助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求学阶段的经济困难问题,很多研究生被迫边打工边学习,致使他们不能集中精力潜心学术研究。同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又无经济来源的特困学生,尤其是本科阶段已贷款的学生,研究生毕业后首先要承担几万元的债务,并且刚工作就开始还贷,加重了他们职业发展前期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这与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初衷相悖。
针对来自经济特别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问题,美国联邦政府设立了教育基本机会助学金,并确保95%的学生都可以获得。这一政策值得我国借鉴。目前,我国研究生资助体系中政府助学金制度相对缺失,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研究生教育的需要。借鉴美国经验,政府应该调整国家助学贷款与奖助学金的关系,建立特困生助学金制度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资助特困家庭学生圆满完成学业,吸引优秀青年从事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在求学期间不为钱所困,能够专心完成学业,确保从事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优秀青年能够有尊严地学习生活,使研究生能够潜心学术研究。
4.制定多元化的研究生教育政策,实施灵活的研究生资助机制
美国多元化的研究生教育资助体系,为优秀青年接受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制度支持。我国未来研究生资助改革应借鉴美国成功经验,结合研究生教育地域发展不平衡和地域人才需求结构不平衡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培养类型、层次、学科特点,建立多元化的研究生教育政策和资助体系,以满足优秀青年接受研究生教育的需要。
(1)结合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制定不同的研究生教育政策和资助方案。一般说来,人文社科类的专业,培养成本相对较低,理工农医类的专业培养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学科专业性质不同,毕业后的收益也不同。因此,在资助制度设计上,要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的学生设计不同资助方案。如可以借鉴教育部直属高校师范生免费教育模式,设计针对基础研究、艰苦行业(农、林、水、地、矿、油)的研究生教育资助体系,国家每年拿出一定的招生计划,对于报考这类专业的研究生实行免学费并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鼓励引导毕业生从事涉及国计民生的艰苦行业和基础性研究工作,这既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也有利于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从国家层面激励优秀青年服务国家建设。
(2)改革完善现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或学费代偿制度,借助国家助学贷款或学费代偿机制,吸引优秀青年到老少边远地区和部队建功立业。从2006年起,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减轻家庭困难学生的还款负担,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自2009年起,按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届毕业生,可以享受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践证明,这两项政策的实施,对鼓励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和部队建功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深受毕业生欢迎和社会各界好评。但这种事后学费代偿制度,在发挥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积极作用的同时,给毕业生带来的负效应是一些学生为代偿学费而作出无奈选择,这会对毕业生身心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在面子文化盛行的中国社会,也给家长不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找到了合情合理的借口。
因此,在研究生教育资助体系建设方面,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资助政策上,国家要发挥这类政策优势,把政策的关口前移,每年划出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如基层创业人才发展计划、基础研究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或老少边区振兴人才发展计划),鼓励优秀青年报考这类专业,自愿报考这类专业的研究生与学校和政府签订三方协议,在校期间享受政府学费减免和生活补助,毕业后到相应单位或地区工作一定年限。政策关口前移,一方面可以鼓励吸引优秀青年到老少边远地区或艰苦行业建功立业,另一方面,也避免现行政策中使大家误认为毕业生是为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或学费才选择去基层就业,让选择到基层和艰苦行业就业的青年有自豪感,使他们学得有尊严,生活得有尊严,工作得有尊严,真正实现让爱国从军青年,立志到艰苦行业、老少边远地区建功立业的优秀青年人才,发展自己有尊严,服务基层长才干,奉献社会受尊重。
(3)国家要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借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研究生资助机制,大幅度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补助和生活补助,让研究生不再为经济所困,为生活所困,使他们能潜心学术研究,有尊严地学习和生活,使研究生教育真正成为国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战略资源。
(4)国家要借助税收杠杆,制定相对优惠的税收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资助体系建设,鼓励引导支持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奖助学金的同时,尤其要鼓励支持企业在招录毕业生时,补偿贫困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贷款或学费。这既能够鼓励雇主投资教育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和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又可以减轻家庭困难毕业生职业发展前期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使毕业生感受社会温暖的同时,怀着感激之情和感恩之心满腔热情投入工作。这也符合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终极目标,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衔接与延续,是未来校企共赢合作办学模式的制度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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