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的历史理论和史学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学论文,思想论文,李达论文,历史论文,理论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重视史学是李达学术思想的一大特色。李达认为史学是各门学科的基础,他说:“历史很重要,是一切科学的基础,是社会科学的中心一环”(注:江明:《展读遗篇泪满襟——记李达和吕振羽的交往》,《文献》1980年第4期。)。虽然李达主要不是历史学家,但作为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者之一,他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创立和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其史学思想对中国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李达的历史理论及其对中国史学的影响
在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中,有三李(李大钊、李达、李汉俊)并称之说。三李的学说各有特色。李大钊主要宣传了唯物史观。李汉俊以宣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见长,李达则以科学社会主义为切入点,比较系统完整地传播了马克思主义。李达早年在传播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就翻译了《唯物史观解说》、《马克思经济学说》和《社会问题总览》,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三个组成部分均有涉及。
李达在理论上的成就,以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最为突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他尤其注重对唯物史观的介绍。李达对唯物史观的认识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早在1918年秋至1920年夏,李达就翻译了荷兰人郭泰的《唯物史观解说》一书,他们专门写了《唯物史观要旨》一节作为全书的附录;《唯物史观解说》及其附录,对国人接受唯物史观起了启蒙作用。在1919年到1922年,李达发表《什么叫社会主义》、《张东荪现原形》、《讨论社会主义并质梁任公》、《马克思还原》、《社会革命底商榷》等文章,宣传了包括唯物史观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李达认为,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原则有五条:“一、唯物史观;二、资本集中说;三、资本主义崩坏说;四、剩余价值说;五、阶级斗争说”(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0-31页。)。在《马克思还原》一文中,李达论及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一、一切生产关系财产关系,是社会制度的基础,一切社会宗教、哲学、法律、政治制度等组织,均依这经济的基础而定。二、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至于一定程度时,就与现社会中活动而来的生产关系财产关系发生冲突。”可以看出,这一时期,李达对唯物史观的理解还比较片面,但他把唯物史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首要原则,强调经济关系的决定作用,这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30年代初,他又主持翻译苏联哲学名著《辩证法唯物论教程》。这部译著在中国哲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代表李达研究唯物史观最高水平的是他的两部专著:《现代社会学》(1926年版)、《社会学大纲》(1937年公开出版)。
李达的《现代社会学》,是一部全面系统阐述唯物史观和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著作,书中论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等唯物史观理论。就所论及问题的广泛性和内容的深刻性而言,代表了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唯物史观的理解和运用所能达到的水平。李达的唯物史观一个最重要的特色就是:坚持唯物的一元史观,强调生产力对社会发展最终起决定的作用。李达认为,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而生产力又决定生产关系,因此生产力是社会发展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他具体论述说:“社会之基础为经济关系,其上层建筑为政治法制及其意识形态,经济关系中之生产力苟有变动,则经济关系势必改造,因而政治法制及其意识形态亦必改造。”(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4页。)他还指出:“社会生活之历程,即物的生产历程,完全受生产技术及生产力之支配。在物质的生产历程中,所谓精神文化,皆由物质的生产关系中产生,随生产力发达而发达,随生产关系之变迁而变迁。社会之进步,亦即生产力之进步。”(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58页。)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的变化决定社会构造的变动。李达说:“生产关系之成立,必与社会的生产力相适应。”(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5页。)“社会之构造,恒受生产力之状态所规定,而其形式之变化,又受生产力变化所规定。”(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9页。)李达进而指出,整个社会的发展都是由生产力所决定的:“社会进化之原动力实为生产力,生产力继续发达,则经济组织继续进化,政治法制及其它形态亦随而继续进化。”(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44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也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社会之进步,亦即生产力之进步”(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3页。)。总之,李达认为,人类社会的起源、社会之发达,都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由此可见,李达科学地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动力。李达对生产力决定作用的强调,从根本上保证了唯物史观的贯彻,具有重要的思想意义。在20年代,包括李大钊在内的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者们多侧重从生产关系方面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李达则独树一帜,强调生产力的观点,弥补了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在理论上的缺陷,是颇具远见卓识的。李达在强调生产力对社会发展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同时,又指出不可忽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所起的反作用。他说:“倘生产力继续发展至一定程度以上,而生产关系阻碍其发展时,当时之生产关系势必改造,生产力始有发展之余地。”(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5页。)
《现代社会学》一书还对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这一重大历史理论问题作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论证。李达说:“个人能创造社会之历史,然不能任意创造之,必也依据社会历史进行之途径,应时势之要求而创造之。故个人欲创造其自身之历史也,第一必在确定之前提与条件下;第二其结果又常由于多数人意志冲突而生。”(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44页。)这就是说,个人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程度能影响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但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有限的,有条件的:“此种影响增大可能性,恒受社会组织所拘束,恒受多数社会力所限制”。当物质条件还不具备,“个人无论如何努力,人群无论如何运动,社会之变革终不可期也”。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物质条件既备矣,个人或人群苟不努力以促成之,社会之变革亦不易实现也。”即是说,在社会变革中,个人和人群之努力也是很重要的,如果忽视社会变革中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以为可以坐等社会变革,则是对唯物史观的机械理解。李达注意把唯物史观和旧唯物主义区别开来,他一方面强调社会发展的经济动因,另一方面也十分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科学阐述了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现代社会学》中有这样一段话,对唯物史观的众多理论问题进行了概括性总结:“社会之革命的进化,依据二种现象而成。其一为物质的现象,由生产力之发达而成;其二为精神的现象,系受前者之影响,由社会的阶级斗争而成,两者同出一源,而其任务则分途并进。盖生产力之发达,则社会物质的基础势必发生变化,旧生产关系不能增进生产之利益,而成为生产力发达之障碍。政治法制等上层构造,已不适合于经济的基础,于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遂至互相冲突,同时经济上被压迫之阶级亦与经济上占势力之阶级,发生阶级的利害之争斗。此时生产关系苟不改造,则生产力不能继续发达,社会即无进化。”(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44页。)这段话精辟地论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以及历史发展的动力等重大历史理论问题。李达论历史发展动力问题,是从生产力和阶级斗争两个角度进行的,其中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是根本,阶级斗争在历史发展中起“人工的发动力”的作用。
应当指出,在《现代社会学》中,李达的哲学思想体系也有明显的局限性,他对辩证唯物主义论之甚少,还不能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一个整体进行研究;这表明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还未达到完全成熟的阶段。
1929年李达撰写《社会之基础知识》一书,将唯物辩证法的原理运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中,提出了“社会的系统观”的思想。李达强调指出,经济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社会是包括人类间一切相互关系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一切经常相互关系都以经济的相互关系做基础。”(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98页。)李达从经济的角度,分析了社会系统变化的原因。他说,社会系统变化的原因,“当求之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相互关系中”。可以看出,李达对经济关系在社会系统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视的。《社会之基础知识》专门介绍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内容,不过论述还较为肤浅。
在《社会之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李达1935的写成《社会学大纲》。该书是第一部把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作为具有严密逻辑结构和历史证明的完整体系进行论述的著作,它将辩证法引入了历史认识,因而在历史唯物论方面较其以往论述更具深刻性。历史唯物论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李达论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对社会基本矛盾之间的辩证关系。李达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是因为人类社会的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取得物质的生活资料。在阐述历史唯物主义根本观点的基础上,李达进而论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力之间的辩证关系。李达指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又对生产力有反作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斗争。他说:“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对立的统一过程中,生产关系常对生产力斗争,而生产力对于生产关系占居优位。”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也是如此,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李达根据经典作家的论述,把社会存在概括为社会经济的构造,把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概括为社会的上层建筑之一和社会的上层建筑之二。李达说:“与特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体,形成了社会的经济构造。这种经济构造,就是社会的基础”。上层建筑则包括两个部分:“政治的法律的上层建筑,是社会的上层建筑之一”;“意识形态上的上层建筑,是上层建筑之二”。关于经济构造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李达论述道:“经济构造是社会的基础,政治的法律的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都是树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并受这个基础所规定的。可是这两种上层建筑虽受基础所规定,而对基础却又给以一定的反作用。”但是上层建筑的这种反作用是有条件的,不可与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相提并论:“上层建筑对于基础的反作用,从其发源与结果来看,是决不能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作用相同的。上层建筑反作用于基础的可能性,是由于上层建筑从基础得到的发展力量而来的。可是这些上层建筑反作用的结果,只在它没有和基础发展的倾向相矛盾之时,才能持久,才有意义。在相反的方向的反作用虽也能延缓并障碍经济发展的过程,但决不能变更这发展过程的倾向,而经济的必然性,结局是必须打开它的道路而前进的。”这些论述,充满了辩证法的思想。
《社会学大纲》把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系统论述。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主义在中国第一次被当成一个有机整体被全面介绍。李达指出,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是相互联系的:“历史唯物论如果没有辩证唯物论,它本身就不能成立;辩证唯物论如果没有历史唯物论,也不能成为统一的世界观。”也就是说,历史唯物论是立于辩证唯物论基础之上的;同样,历史唯物论的创立对于辩证唯物论的形成也是不可或缺的。李达说:“只有彻底的把辩证唯物论扩张于人类社会或历史的领域,才能使辩证唯物论更趋于深化和发展,人们才能在世界变动的过程中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注:《李达文集》第2卷,第291-292页。)《社会学大纲》阐述了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基本理论和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把唯物的辩证法引入历史认识,指出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是包括史学在内一切学科唯一的科学理论和方法,这在史学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对于清算当时中国史学界流行的唯心论、机械论等错误理论和方法,起了积极的作用。翦伯赞在批评史学界存在的忽视对历史进行哲学层次探讨的倾向时说,李达的《社会学大纲》“虽然不是一部历史哲学的著作,然而却是值得一读的。”(注:《李达文集》第2卷,第283页。)《社会学大纲》对于三四十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形成起了促进作用。
《社会学大纲》始终强调实践的唯物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历史唯物主义中的重要作用。李达说,马克思、恩格斯把实践解释为历史上发展的物质生产和社会斗争,并把实践当作社会历史范畴,是感性的现实的人类活动,是唯物史观建立的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认识的方法又是实践的方法。李达认为,辩证唯物论不同于旧的唯物论,因为它是实践的唯物论。李达说:“马克思把黑格尔辩证法中这个生动的实践的概念,拿来放在唯物论的基础上展开开来,引入唯物论之中,给唯物论以新的内容、新的性质。……马克思基于劳动——实践的意义之正确的理解,所以超出旧唯物论的界限,建立了实践的唯物论。”(注:翦伯赞:《历史哲学教程》序。)《社会学大纲》精辟地论述了马克思、列宁关于科学的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首要作用。李达认为,实践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范畴,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当作劳动、物质的生产和社会斗争着的实践……不单是社会科学的范畴,并且是哲学的唯物论和范畴。”李达说,唯物辩证法作为科学的历史观和自然观统一的基础就是实践;马克思的“实践的唯物论,由于把实践的契机导入于唯物论,使从来的哲学的内容起了本质的变革”(注:《李达文集》第2卷,第57页。)。李达的这些精辟论述,从整体上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本质特性——实践性。
在认识论方面,李达既坚持实践的唯物论,又坚持辩证法。《社会学大纲》在探讨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同人类全部认识史的关系时,围绕着唯物论思想的发展与辩证法思想的发展这两条主线而展开。在唯物论思想方面,李达叙述了从原始唯物论思想的萌芽至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的出现,再到马克思的唯物论的产生,最后到列宁的唯物主义诞生整个唯物论思想的过程。在辩证法思想方面,李达分析了从赫拉克利特至黑格尔、再至马克思、列宁的辩证法思想发展的全过程。李达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对以往全部认识史进行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尤其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费尔巴哈的唯物论、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批判继承关系。
《社会学大纲》探讨了唯物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李达指出:“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以及人类思维的一般发展法则的科学”;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与形而上学的发展观是根本不同的;辩证法的发展观的特征就是认为,“世界是永恒运动的、永远变化的;一切运动形态都是转变的,一切存在物相互关联,世界各部分之间极其复杂的相互作用。”李达全面论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李达特别强调并突出了“对立统一法则”在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李达阐发了列宁关于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核心的思想。李达说,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辩证法的根本法则,是它的核心。这个法则包摄辩证法的其余法则。这个根本法则,是理解其它一切法则的关键。他说,矛盾是辩证法的精髓;“统一物之被分解为对立物以及充满着矛盾的构成成分之认识——这是辩证法的精髓。”李达对列宁这些思想的阐发和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对列宁这些思想的阐发几乎在同一时期,都是国内较早阐发矛盾是辩证法核心原则的。李达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列宁关于对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中核心地位的具体闻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综上所述,李达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方面都有全面深刻的论述。他在历史唯物主义方面,突出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在辩证法方面,重视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部分强调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反映论。李达的这些论述,构成了一个内容丰富、结构严整的思想体系。
《现代社会学》、《社会学大纲》等著作在当时产生了广泛影响。《现代社会学》自1926年出版至1933年,共印行了14版;1928年湖南零陵县署曾以“著有《现代社会学》,宣传赤化甚力”的罪名通缉李达。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代社会学》的影响。1926年以前,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在中国虽然已得到传播,但这种传播还是初步的。在《现代社会学》出版之前。李大钊、瞿秋白等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就力图用唯物史观分析、解释中国历史问题,但就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他们阐述还不够全面、准确。李达在序言中指出,《现代社会学》的写作旨趣即是:“欲应用唯物史观改造社会科学之一尝试”。该书在理论上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中国传播推进到一个新的理论高度,特别是在历史发展的动力、历史发展的规律、阶级斗争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关系以及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等一系列重大历史理论问题都有独到见解。众所周知,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理论基础和方法指南;可以说《现代社会学》对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初步形成起了重要作用。《现代社会学》运用唯物史观阐述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侧重论述了社会的构成、社会和国家的起源和国家发展的具体历史形态。《现代社会学》对中国社会发展的进程作了正确分析,在后来展开的关于中国性质问题和社会史问题的论战中,该书为进步学者寻求关于中国革命性质和前途问题的正确答案提供了有利条件。书中关于家庭、私有制、阶级、国家的起源的论述,对此后郭沫若、吕振羽等研究上古历史有启迪作用。《社会学大纲》影响更大。《社会学大纲》1937年公开出版后,毛泽东高度评价说:“这是中国人写的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注:《李达文集》第2卷,第60页。),该书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影响深远;对于三四十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体系的初步完善更是有着直接的影响。侯外庐先生赞扬《社会学大纲》说:“就达到的水平和系统性而言,无一人出李达之右”。李达的这两部著作虽然不是史学专著,但书中所阐述的唯物史观和辩证的历史认识方法,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二、李达的社会经济史研究及其影响
李达十分重视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由经济史而社会史,他最早按经济形态划分历史发展阶段。李达着重对中国经济史问题进行探讨,他的研究给1929年到1935年开展的关于中国社会性质、中国社会史和农村社会性质问题的三大论战以重要的影响。
(一)李达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研究。1926年,李达在《现代社会学》中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作了分析,指出中国社会是“半封建”社会,是“帝国主义国家之半殖民地”,较早地正确揭示了中国社会性质。在1928年出版的《社会之基础知识》中,李达在分析社会状况的基础上,指出了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中国革命的任务。李达说:“中国一面是半殖民地的民族,同时又是半封建社会。所以为求中国的生存而实行的中国革命,一面要打倒帝国主义,一面要铲除封建遗物,前者是民族革命的性质,后者是民主革命的性质,其必然的归趋,必到达于社会革命,而与世界社会进步的潮流相汇合。”(注:《李达文集》编辑组:《李达同志生平事略》,《武汉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这里,李达明确提出中国社会的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因此中国革命的性质是民族民主革命。1926年,李达在《现代社会学》中,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唯物史观,分析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性质,并尖锐地提出了民族主义革命中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1929年李达出版了《中国产业革命概观》一书。该书在分析中国经济结构的基础上,论证了中国近代社会性质。李达说,为了正确认识中国社会的性质,就需要研究中国的经济状况;他在“编辑例言”指出:“要晓得现代的中国社会究竟是怎样的社会,只有从经济里去探求。”李达认为,产业革命对中国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现代中国的社会,已经踏入了产业革命的过程,渐渐脱去封建的衣裳,穿上近代社会的外套了,一切政治和社会的变动,都是随着产业革命进行的”。因此对产业革命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凡是留心于国家改造的人们,必先依照这产业革命的经过,就中国经济发展的倾向作正确的分析,才能了解革命的理论,树立建设的计划。”(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8页。)《中国产业革命概观》大量援引社会经济史料,依据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说,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方面,对中国近代的经济状况及其发展趋势,作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和研究。李达全面地研究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经济的发展历程,分析了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认为中国社会正踏入产业革命的过程,向着近代社会方面运动。他说:“数千年来的中国封建社会,自从前世纪中叶被国际帝国主义的政治力经济力侵入以后,就开始踏入产业革命的过程,渐次脱去封建的外衣,而向着近代社会方面运动了。”(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88页。)李达全面阐述了中国经济近代化的表现:农业、手工业出现破产趋势,农业人口减少,旧式手工业组织被近代工场所取代;出现了近代工业;中国自办了一批银行等等。李达指出,中国近代经济虽然已开始起步,但很柔弱,外国资本支配了中国的经济命脉。从中国近代工业来看即是如此,李达说:“这类新兴工业,和中国的土地人口比较起来,还是在萌芽时期,中国的工业化,在国际资本控制之下,前途是辽远的。”(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92页。)中国银行业的情况也是如此,外国银行“几乎成了中国新式银行的总行”(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28-429页。)。由于国际资本的强大支配力,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至为有限。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一方面是在帝国主义的卵翼之下得到了相当的发展,同时又受国际帝国主义巨大的政治力经济力笼罩所支配,绝没有在它们的掌握中翻过筋斗的可能。”(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69页。)在对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演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李达考察了近代中国的性质。李达说,自鸦片战争以来,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逐渐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中国渐次脱去封建的外衣”,“而踏入初期资本主义时期”(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94页。);另一方面,中国近代经济又越来越受到国际帝国主义巨大的政治力经济力笼罩所支配,中国殖民地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由此,李达作出结论: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李达认为,由中国社会性质的独特性所决定,中国的社会问题和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问题有很大的差异。他说:“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的社会,半殖民地的资本主义发展,和先进国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同样,半殖民地的社会问题的内容,和先进国的社会问题,也具有不同的特性。”(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93页。)
在分析中国近代经济发展迟缓的原因时,李达说,中国产业不发达的主要原因是“国际帝国主义之侵略,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的存在”(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89页。)。国际帝国主义的入侵对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巨大的破坏作用,国际帝国主义从军事侵略到资本输入,进而通过控制封建主义势力而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封建制度对新生产力也起着阻碍作用:“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的存在,是发展新式产业的碍阻”(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78页。)。总之,国际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是在中国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国际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势力压迫日重,生产力已受束缚殊难顺利发展。”(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81页。)因此“封建势力若不扫除,封建制度若不廓清,中国产业就没有顺利发展的希望”(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94页。)。基于以上认识,李达说:“打倒帝国主义的侵略,廓清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是中国革命的唯一对象,同时又是发展产业的唯一前提”(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88页。);“要发展中国产业,必须打倒帝国主义的侵略,廓清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树立民众的政权,发展国家资本,解决土地问题”(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88页。)。李达依据他对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提出了中国仍处在半殖地半封建社会的科学结论。李达的结论,不仅正确地指出了中国社会的性质,而且指明了中国革命的对象、任务。
(二)李达对中国社会史的研究。对中国社会性质的研究,必然要涉及对中国社会史的考察。30年代初,中国思想理论展开了关于中国社会史问题的大论战。这一论战主要围绕三个问题进行:一是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二是中国历史上有没有奴隶制社会的问题,三是泰汉以后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李达参加了关于中国社会史问题的论战。李达是主张按经济形态划分历史发展阶段的。1919年他在《女子解放论》中即确认中国存在过原始社会。他在随后发表的《社会革命底商榷》、《中国商工阶级应有之觉悟》等文章认为周秦至清末是封建社会,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926年,李达在《现代社会学》中,运用唯物史观考察了人类社会经过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并展望了共产主义的社会形态。他特别表述了殷商是奴隶社会的观点。可以说,二十年代李达对中国历史发展阶段的划分已初步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三十年代的社会史大论战中,李达又进一步论证了自己的观点。
对于亚细亚生产方式所相当的社会历史阶段及其特点的理解,论战中提出了多种看法。早在1926年,李达就在《现代社会学》第11章中说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原始的社会状态。后来他改变了看法。《在经济学大纲》中,李达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含有封建社会中特征的劳动力与生产手段的结合方法的意义”(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93页。);在本质上“与封建的生产方法,并没有根本的区别”(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105页。);“只是封建的生产方法之特殊的形相,即是封建的生产方法的变种”(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105-106页。)。李达的观点是否正确可存而不论,其意义在于批驳了那种把亚细亚生产方式视为独立于五种生产方式之外的特殊生产方式的论调,捍卫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五种社会形态的理论原则。关于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奴隶制问题。托派大多数人持否定意见。李达在《经济学大纲》中,从经济结构的特征等方面,论证了殷代为奴隶制社会。李达认为,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奴隶制的形成也采取不同的路径;但是,“奴隶制是社会发达过程中所必须经过的阶段。世界任何民族的历史,都曾通过各种各色的奴隶制的阶段”(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106页。)。
关于封建制问题,在二十年代初的《中国商工阶级应有之觉悟》中,李达指出,自西周至清末,中国为封建社会。在三十年代的《经济学大纲中》,李达又进一步阐明这一观点:“中国的社会,由周代到鸦片战争时期,是属于封建经济的社会”(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66页。)。他按经济形态把中国封建社会分为两段:“这个期间,可以分为典型的封建经济时期和变相的封建经济时期,西周和东周时代属于前者,由秦汉迄于鸦片战争时代属于后者”(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110页。)。
对中国的农村经济结构的变迁,李达也有探讨。在《中国产业革命概观》中,李达分析了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凋敝的状况。他说,中国进入产业革命时代以后,传统农业日趋破产,表现为大农降为中农,中农降为小农,小农降为佃农,荒地增加,农业人口减少等。
1935年,李达出版《社会进化史》,这是中国学者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写作的第一部世界通史,书中从世界史的角度,对亚细亚生产方式、奴隶制、封建制等论战的主要问题,放在世界史的大系统中进行考察,反映了著者开阔的历史眼光。
李达从经济史的角度分析中国社会的变迁。1941年,李达发表《中国社会发展迟滞的原因》一文。他主要依据生产力的发展来考察中国历代社会的状况,进而分析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迟滞的原因,力图“把一切障碍生产力的发展及不能孕育新生产力的原因,都要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704页。)。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迟滞的原因,李达列举了经济、政治、文化、地理等因素的作用,其中经济的因素是李达考察的重点。李达运用唯物史观对中国社会史进行分期,其研究途径是正确的。
李达关于中国社会性质问题和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对中国史学的发展影响重大。他立足于生产力的历史发展,从经济史的角度探讨中国社会变迁,最早按经济形态划分历史发展阶段并自成体系,从而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五种社会形态学说的普遍适用性。李达关于中国历史分期问题的主张,特别是所提出的殷商奴隶说和西周封建说,对吕振羽等中国马克思主义家有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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