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视野下的南海争端及其解决论文_刘莹

国际法视野下的南海争端及其解决论文_刘莹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摘要:我国的南海,国际上习惯称为“South China Sea"(南中国海),是一个被中国、越南、新加坡、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环绕的半闭海。南海地处国际海上交通枢纽,是连接印度洋和太平洋的黄金水道。被美国称为必须控制的16个海上咽喉之一。南海油气资源丰富,被称为第二个波斯湾。也正是由于被勘探出蕴含有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随着东南亚国家和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南海争端由此产生,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复杂化。“中国一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已于2010年1月1口建立,中国与东盟的政治、经贸往来空前加强。同时,印度也计划与东盟在2012年建立自由贸易区,美国势力重新进入南海。在这一历史背景下,重新审视南海争端,研究维护与强化我国与东盟国家来之不易的新局面,具有新的重要的意义。本文介绍南海争端的缘起,并评析南海争端的五国六方的相关主张。主要讲菲律宾、中国以及否定司法解决南海争端的主张,取之以政治解决的方式,以共同开发和平解决南海争端。

关键词:南海争端海洋法国际争端的解决

南海争端的缘起

要分析南海争端的缘起,首先对南海的地理位置做一个简要的介绍。南海(south china sea),又名“南中国海”。地处中国大陆以南,北接中国广西、广东、台湾、和海南四省;西临越南、新加坡和马来半岛;东临菲律宾群岛,南至曾母暗沙,是个半封闭海。南海争端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概况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南海有着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南海是世界重要渔场之一,水产丰富,盛产海龟、海参、鱿鱼等热带名贵水产。其丰富的渔业资源成为周边国家重要的食物来源,同时也是各国经济活动与就业的机会所在。生物资源对周边国家造成深刻影响,有关国家经常因渔业冲突衍生为外交冲突。其次,南海有着丰富的海洋石油和天然气资源。联合国亚洲和远东经济委员会的考察报告指出南海海底蕴藏着大量的石油。此外,广州地质调查局还探测发现了中国南海区域有“可燃冰”存在。由此,油气资源丰富的南海俨然成了周边国家争相抢夺的目标。随之而来的领土主权问题亦逐渐白热化。再次,在中国长期无力行使主权的情形下,东南亚新兴国家的出现也是造成南海争端的又一个原因。

相关争端方的主张及其评析

菲律宾主张无主地先占始于20世纪50年代。1978年2月,菲律宾总统马科斯颁布一项法令,将几乎整个南沙群岛都划入菲律宾领土,并在岛上设置名为卡拉廷的行政机构,属巴拉望省管辖。菲律宾的依据是:“这些地区不属于任何国家或民族,或虽有些国家宣称这些地区拥有主权,但他们的主张已经因放弃而失效,无论在法理或衡平原则上都不能胜过菲律宾基于历史、不可缺少的需要,已经基于国际法的有效占领和控制。”评析:可以看出,菲律宾以先占方式主张领土主权主要采取了如下三个步骤:第一,菲律宾人登上岛屿;第二,菲律宾政府宣布发现无主地并占有该岛,第三,国会立法,以法律形式确认对该岛的主权。菲律宾的做法看似非常符合国际法关于占有无主地的法律步骤,其实不然。因为,以先占方式主张领土主权的,该领土必须是无主地。只有这个大前提是正确的,其后的占领意愿表示和主权形式行为才有效。否则,这些行为不仅无效,反而可能构成侵略他国领土之嫌。而菲律宾恰恰就是这样,从而构成了对我国领土主权的侵害。

中国。具体到南海问题,我国学者一般认为,我国劳动人民在汉代的汉武帝时期就已经开始在南海航行,并在长期的航海实践中相继发现了南海诸岛。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各朝史地书籍或者航海记录中通常将西沙和南沙群岛称为“九乳螺洲”、“石塘”、“千里石塘”、“万里石塘”、“长沙”、“千里长沙”、“万里长沙”等。并且普遍认为在宋代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派水师巡视,行使主权管辖权。本文认为,按照17世纪以前的国际法,我国从宋代开始已经通过发现和行使主权管辖权取得了对西沙群岛的主权,但是南沙群岛的主权,应该在清代的时候(也就是17世纪以后)才开始取得。

我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国际上一直都毫无疑义的承认并表示尊重的。就是侵略过我国南沙诸岛的法国也一直都是承认的。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辖权应该是清代的时候。据清代郝玉麟《广东通志》记载,“万州三曲水环伴宫,六连山障,州治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在这里清楚明确的将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列入了我国版图即一一广东省琼州府万州县。禁止反言:《布莱克法律大辞典》将禁止反言定义为:“禁止一方对其先前所说的、所做的或已经被法律确信为事实的做出反悔;另一方的信赖利益必须得到保护。不可采取前后矛盾的立场、态度或行动路线,使他方遭受损失或伤害。”对于我国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 1958年我国发表领海基线声明,其中提及“……西沙群岛、东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等南海诸岛属于中国领土……”,越南共和国总理范文同致函周恩来总理时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国承认和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58年9月4口关于领海决定的声明。”1974年后,越南的立场发生了重大变化。1974年2月14口,越南在《越南共和国政府声明》中开始对我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提出主权要求。显然,越南政府这一出尔反尔的做法是违背“禁止反言”这一国际法原则的。

我国处理南海问题的相关建议

以对话方式和平解决南海争端:南海问题不仅仅是岛屿归属和海洋划界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南海各国都是我国的近邻,南海问题是否处理得当,攸关我国的周边安全。必须高度注意的事实是,南海周边国家都有很强的排华情绪。民族主义可能成为解决纠纷,甚至功能性合作的强大绊脚石。公众的民族主义表达摧毁了政治意愿,对于可能折中解决国家主权的合作和对话产生了不利影响。英国海洋问题专家杰弗里•蒂尔(Geoffrey Till)曾注意到“从象征意义上来说,对岛屿主张主权是非常重要的,在国家困难时期可能更是如此”。司法并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所有问题,只有通过对话,通过不断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了解和互信,才能达到双赢的目的。虽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放弃努力。有关国家必须摒弃在南海问题上的“零和博弈”思维争取在与边界划定、岛屿管理机制和海洋管辖权相关的一些基本法律原则上达成共识,认真履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义务。著名海事问题专家马克•瓦伦西亚(Mark Valencia)几年前就发现:“的确,一提到海洋问题,亚洲国家第一个想到的是边界纠纷,而不是保护口益恶化的海洋环境,也不是控制口渐萎缩的渔业。这些观念必须改变。”在现阶段研究制定促进互信的相关机制,搭建对话平台,努力达成有关共识并善意履行相关责任是争端各国的明智选择。建立互信的可能措施包括,相互理解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责任、制定一个更全面的南海各方行为规范、达成一个海上冲突解决协定以确保冲突不致升级。东盟论坛(ARF)新确定的东盟海运治安国际会议为所需的对话提供了一个可能的平台。让我们高兴的是,现阶段已存在一些机制,如“南海会议”和“南海行为准则”。

作者简介:刘莹(1993.03-),女,中国辽宁省沈阳市人,在读研究生,沈阳师范大学,研究方向:国际法。

论文作者:刘莹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9月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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