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本对返乡农民工收入增长的影响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工论文,人力资本论文,收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文献综述
大量返乡农民工回到欠发达的农村和小城镇就业、创业,收入反而获得了很大的增长。根据调查数据,有些农民工的年收入高于很多地区城市居民,部分人甚至年收入超过10万元,过上了比较富裕的生活。在这种背景下,寻找其收入增长的原因就成为学者关注的焦点之一。尽管有些学者提出了一些设想,但是迄今为止,很少有学者对农民工返乡之后,其收入获得增长的原因进行实证研究,并提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文章拟从返乡农民工在发达地区城市人力资本被低估的角度,提出农民工返乡后人力资本在不发达地区能得到相应的报偿,从而获得一个较高的收入增长的观点。本文拟用2007年5月调查获得的从沿海发达地区大城市回流到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和小城镇工作、创业的3026位农民工2006年的收入,与他们在城市打工2006年预期收入进行比较,利用改进后的明瑟尔[1]收入模型,以人力资本各种形式为自变量,分别以2006年实际收入、2006年预期收入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并采用怀特方法进行异方差检验,比较返乡农民工各种形式的人力资本回报率在返乡后与返乡之前的差别,从而估计出各种形式人力资本被低估的程度。
文章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在农民工人力资本形式的界定上。本文在对人力资本的构成进行界定的时候,以舒尔茨[2]界定的人力资本投资活动为基础,同样借鉴了卢卡斯[3]对人力资本的定义,将一些以前学者关注得不够的农民工人力资本形式,包括农民工是否学到技术、去过的省市总数等计入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形式中。并借鉴国内外多数学者[4-5]集中探讨的教育、工龄、健康状况、就业转移和培训状况等人力资本形式,行业变量[6]和职业变量[7]等,以及地理特征、婚姻状况、工作特征[8]等,运用明瑟尔模型对人力资本收益率进行估计。
第二是在研究角度上。本文拟对同一人群——农民工,在不同区域——在发达的大城市与欠发达的农村、小城镇——的各种形式人力资本收益率进行比较,从而能够从人力资本收益率的差别来研究大城市的制度障碍。农民工人力资本形成有其特殊性,他们有着城市劳动力不具备的人力资本形式,比如工种变换、城市迁移、技术学习等重要形式。而从经验上判断,这些因素在城市可能难以发挥,但是对于返乡就业、开办个体工商户作用巨大。而目前对人力资本收益率的比较,国内外主要集中在对同一或者情况相似的区域中,不同人群的人力资本收益率进行比较。Alan S.Blinder[9]、Ronald Oaxaca[10]、Jeremiah Cotton[11]比较白人与黑人、男性与女性的工资差别;Barry R.Chiswick比较白人与黑人以及犹太人与非犹太人人力资本对收入的影响;Christian Dustmann、Lutz Hendricks[12]比较了人力资本对移民收入的影响。在国内,有些学者注意比较了不同区域不同人群人力资本收益率差异,姚先国[13]指出城镇职工与农民工70%~80%的工资差别来自他们的人力资本差别。王美艳[14]认为城镇职工与农民工59%工资差别来自工作性质。有些学者比较了同一区域不同人群人力资本收益率的差异。这种研究角度可以估计出不同人群的人力资本的显著差别和重要性,但是只能比较不同人群人力资本收益率的差别,而不能验证某一特定人群固有的人力资本被低估(特别是在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严重的情况下)。
2 研究思路和假说
2.1 农民工返乡前人力资本被低估
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呈二元分割状态。在正式部门,工资随着人力资本的增加而正常上升。非正式部门主要由农村劳动力构成,工资随着人力资本的增加而上升的幅度要低于正式部门。在经济制度比较健全的情况下,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是对劳动力资源进行有效配置,但在二元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即使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得到很大的提高,也很有可能难以进入工作报酬比较高的正式部门,因为户口等制度限制而不得不选择非正式部门的人力资本比较高的农民工,他们的人力资本会被低估。
通过对相关研究文献的总结,本文认为,由于在城市劳动力市场存在制度性分割,因此农民工在当地长期就业受到了户口、就业歧视等因素的影响(根据对3026个返乡农民工的调查,就业不稳定,难以进入当地社会,没户口是其在城市遇到的主要困难)。获得人力资本提升的农村劳动力难以进入城市正规部门工作,农民工人力资本被大幅度低估。并且由于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加剧了城市非正规部门的就业压力,因此人力资本较高的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进一步被低估。
人力资本研究迁移领域的学者认为,迁移是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配置方式,促使人们迁移的真正动力,通常是金钱性及非金钱性两种收入组合的提高。正是这种追求环境改善的基本原则,使个人和家庭获得了最好的收益;也正是这种保持开放的高效率经济体制的基本准则,极大地增进了人们的福利。根据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个体在一定的区域内形成后,如果该人力资本个体发挥作用的环境不合适,人力资本在该区域内发挥作用的所得低于或远远低于其他区域发挥作用所得时,则意味着人力资本就会向区域外流动。人力资本比较高,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收入低于其在欠发达地区的收入,于是部分农民工返乡继续他们的职业与工作,从而可以说明,欠发达地区具有他们人力资本发挥作用的更适宜环境。
比较了返乡农民工在发达的城市与欠发达的农村、小城镇间,不同形式的人力资本收益率的差别,在研究农民工返乡前后的收入差异的基础上,本文尝试根据人力资本理论,解释这种人力资本向区域外流动的原因,分析导致人力资本外流的大城市的制度障碍。
2.2 研究假设
有些农民工具有一定的教育基础,并且经过多年的打工积累,迁移,工种变换,接受培训等方式有了相当程度的人力资本积累。但是由于二元户籍制度的分割,因此农民工无法进入城市正式部门工作,尽管他们的人力资本已经高出城市正式部门许多工人的人力资本,但也难以获得与城市产业工人同等的待遇,他们在打工过程中的人力资本积累较少受到关注,人力资本难以获得相应的报偿,而返乡之后,返乡农民工在当地就业、创业不再受到户口与就业歧视等因素的影响,当地劳动力市场不存在制度性分割,或者制度性分割程度比较低,他们积累的人力资本能够得到相应报偿,从而收入获得了大幅度的增长。鉴于农民工返乡之后的收入与在城市打工的估计收入的比较大的差别,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1:农民工通过打工积累的、较少受到关注的人力资本形式,在返乡之后,对其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而对其返乡前打工收入正向影响不显著。
假设2:农民工通常的人力资本形式,比如受教育程度、打工年限等,对其返乡后收入的正向影响要大于对其打工时候收入的正向影响。
3 数据来源及描述统计
本次调查共回收返乡农民工调查问卷3377份,获得有效问卷3026份,调查抽取了除北京、上海、西藏以外的28个省市自治区的100个县进行调查,并从每个县抽取1个中等水平乡镇的3个村,调查该村所有返乡农民工。调查覆盖了不同经济区域、人口数和劳动力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的县。东部①县占30%,中部县35%,西部县35%。被调查县农村人口最多达到145万,最少为3.6万,农村劳动力最多达到88.22万,最少为1.2万。平均拥有农村人口56.8万人、农村劳动力30.5万人。被调查县2006年GDP从3469亿元,到0.61亿元不等,其中第一产业产值所占比例从61.1%到0.69%不等,50%以上的县第一产业产值比例高于30%。被调查的返乡农民工分布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其中,东、中、西3.大区域的调查农民工数量比重分别为32.2%、37.1%和30.8%。
3.1 农民工返乡后收入增长的经验证据
3.1.1 农民工返乡后收入整体状况
农民工返乡发展最直接的影响是自身经济收益和自身的经济地位的大幅度提高。根据对3026个返乡农民工的调查,返乡农民工的平均收入远高于打工时的收入。返乡农民工年收入在10000~30000元的占44.6%,30000~50000元的占18.2%,50000~100000元的占9.7%,100000元以上的占12%,年收入在10000元以下的占15.6%。
3.1.2 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收入及返乡农民工预期打工收入的整体状况
①返乡农民工的收入高于对自己打工收入的预期。返乡农民工如继续在大城市打工,则对自己打工的收入平均预期为16456元/年,其中95%以上的人预期自己的年收入在5000元以上。其中,预期年收入在5000~10000元之间的占22.9%,在10000~15000元之间的占31.5%,在15000~20000元之间的占16.3%,在20000元以上的占24.7%。
②返乡农民工的收入高于同等情况下未返乡人员的平均收入。未返乡人员的收入平均为14652元/年,95.2%的未返乡农民工年收入在5000元以上。其中,年收入在5000~10000元之间的占30.7%,年收入在10000~15000元之间的占34.2%,年收入在15000~20000元之间的占11.3%,年收入在20000元以上的占19.1%。
3.2 返乡农民工调查数据描述统计
3.2.1 基本情况
①性别结构。被调查农民工以男性为主,占全部被调查人员的90.9%。
②年龄结构。被调查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9岁,主要集中在30~45岁之间,该年龄段的返乡农民工占全部被调查者的63.9%,其中,30~35岁年龄组占17.6%,35~40岁年龄组占23.3%;而30岁以下和50岁以上的人员各占10%左右。
③婚姻状况。被调查的返乡农民工中95.3%的人已经结婚,未婚的仅占4.7%。
④教育状况。被调查的返乡农民工以初、高中为主。其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65%,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9.7%。
⑤打工年限。被调查的外出农民工平均累积打工年数为6年,其中,3年以下的占23.6%,3~5年的占27.2%,5~8年的占23.5%,8年以上的占25.7%。
3.2.2 打工时农民工职业和行业选择
从本次调查的返乡农民工在打工期间的职业选择来看,技术、管理人员超过了70%,可见,本次调查中,农民工总体人力资本积累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从农民工从事的行业来看,本次调查的农民工在打工期间,主要从事第二产业,比例超过了被调查人数的一半。
3.2.3 返乡之后农民工职业与行业选择
从返乡农民工的职业选择情况来看,从事农业生产、开发经营和个体经营的比例超过了70%。返乡农民工经营行业以工商业为主,调查显示,33.2%的企业属于工业企业,29.8%的企业属于商业企业。
3.2.4 农民工在城市打工的经历情况
本文关注的农民工在城市打工积累的人力资本形式,主要用农民工去过的省市总数与农民工在打工期间是否学到技术来表示。从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到,超过一半的农民工去过两个以上的省市。而有70%以上的农民工认为,通过打工学到了技术。
3.2.5 控制变量统计特征
从加入的控制变量特征可以看到,85.6%的农民工在外出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返乡的打算。对外地了解的比较少的占32.8%,而有点了解的占56.3%。取得城镇户口的农民工只占了13.4%。
4 实证分析
4.1 模型建立
基于以上分析,借鉴明瑟尔收入模型,本文建立分析模型:
当a=1时,我们建立模型一,拟用返乡农民工2006年的月收入作为因变量,表示农民工返乡之后各人力资本因素与其收入的关系;当a=2时,我们建立模型二,拟用返乡农民工估计的如果仍在城市打工时2006年预期月收入作为模型二的因变量(根据他们在外地打工同等情况下的朋友、同学、老乡的2006年的收入,以及本人返乡之前的收入情况调整后即为估计收入)。
4.1.1 模型一变量选取及说明
本文从人力资本理论和本研究的假设出发,结合已有的研究进行变量选择;同时也考虑到调查中的数据缺失问题,对缺失比例超过30%的变量进行了删除。在模型一中重点选取了受访返乡农民工的个人情况,返乡农民工的职业情况,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创业行业结构,增加农民工在打工过程中积累的人力资本形式,并且在此基础上加入3个控制变量。
个人情况只考虑了其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累计打工年数等变量,由于部分农民工在外出打工之前,有一段务农时期,因此在选取了农民工累计打工年限的基础上,也选取了农民工的年龄作为影响因素。职业选择因素在返乡前后略微有些变化,主要是农民工在打工时,主要是公司员工,很少有人进行农业开发经营或进入农业领域成为农业劳动者。但是其返乡之后,有部分农民工进入传统农业领域,或者参与了农业开发经营,因此返乡后的影响因素,在选择普通工人、技术人员、个体户、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这些变量之后,加入了农业劳动者与农业开发经营这些变量。行业选择上返乡前后基本不变,主要是农业、工业、建筑业、商业与服务业。表1列出模型一自变量名称和答案对应值,并分别给出了均值和标准差。在职业类别上,以普通工人变量为基准变量。在行业类别上,以农业行业为基准变量。
4.1.2 模型二变量选取及说明
模型二中重点选取了受访返乡农民工的个人情况,返乡农民工的职业情况,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创业行业结构,以及本文认为农民工在打工过程中积累的人力资本形式,并且在此基础上加入3个控制变量。受访者个人情况只考虑了其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累计打工年数等变量,这些因素与模型一完全相同。模型二中职业选择因素在返乡前后略微有些变化,农民工在打工时没有农业劳动者与农业开发经营者的选项,因此只选择普通工人、技术人员、个体户、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这些变量。受访者的行业选择在返乡前后基本不变。表2列出了模型二自变量名称和答案对应值,并分别给出了均值和标准误。其中在职业类别上,以普通工人为基准变量。在行业类别上,以农业为基准变量。
4.2 模型回归结果
对模型一、模型二分别进行回归,在不同的显著性水平下,对两个模型的回归系数进行对比。从回归结果看,模型一中F=37.035,对应的相伴概率(Sig.)为000,小于显著水平0.05,通过了总体方差检验。模型二中F=14.009,对应的相伴概率(Sig.)为000,也通过了总体方差检验。
4.3 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4.3.1 难以观测的人力资本
农民工职业转变、工种变换、城市迁移等个人经历也对农民工人力资本积累有正向影响。
农民工在返乡后,“去过的省市总数”收益率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达到了6.7%,高于教育年限的收益率,外出农民工多去了一个省或者一个市,就相当于增加了一年的受教育年限。农民工在外出中的经历对返乡自我发展,获得收入很有好处。事实上,调查中问及农民工“外出最大的收获”时候,1541名农民工认为外出打工“见了市面”,占总数52.5%,38.5%的农民工认为“有了市场经济头脑”。而在城市,农民工去过的省市总数对工资的影响不显著。农民的城市迁移而积累的人力资本在城市里并没有表现出来,这些动态的人力资本被低估了。
农民工返乡后学到技术与否对其收入增长作用明显,收益率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达到了4.7%。而在城市打工的期间,学到一门技术,收益率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反而降低了4.5%。事实上,农民工要学到一门技术,从生手变成熟练工,必须忍受相当长时期内的低工资。而技术学到之后,由于农民工的工作并不稳定,工作变换后的下一个工作未必用得上,或者难以找到适合的工作,因此从长期来看,收入反而降低了。
4.3.2 教育收益率
第一,在两个模型之中,教育年数与收入存有正相关关系,受教育程度越高,工资水平越高。第二,农民工在城市打工的教育收益率只有2%,而农民工返乡之后的教育收益率达到6.1%,后者是前者的3倍,同样的教育程度在城市与在农村的收入回报差距很大。鉴于我们所调查的农民工初中文化程度以上的达到85%,可以推测,农民工受教育年数差异能带来很大的收入差别。就教育收益率来看,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在城市被大幅度低估了。
4.3.3 累计打工年数和年龄
第一,在打工期间,累计打工年数与工资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表明在外面打工年数越多,工资越高。但是在返乡期间,累计打工年限对工资的影响并不显著。第二,在打工期间,农民工累计打工年数的收益率与受教育年限的收益率相当,农民工在外面打工一年,获得的收益与其受正规教育一年的收益相当,这说明农民工从经济不发达的农区,流动到改革开放早、市场经济和工业化最活跃的沿海发达地区打工,在生存和就业竞争压力下,勤奋劳动、边干边学,掌握从事工商服务业的技能、行业知识,积累务工经商的经验,积累了人力资本。这也证明了,“打工是锻炼人的大熔炉,企业、市场是培养人的大学校”的观点[15]。第三,累计打工年数对打工工资的影响在1%的水平上显著,但对返乡之后的收入没有显著影响,可见这种重要的人力资本形式在返乡之后的收益率降低了。
农民工返乡之后,年龄收益率为0.7%。这表明,年龄越大,积累的工商服务业的技能、行业知识,务工经商的经验可能就越多,对返乡继续工作或者自己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有好处。而在打工期间,农民工的年龄与工资存在负相关关系,这表明,从总体上来看,农民年龄越大,年龄就越成了负担,工资也相应降低了。从调查来看,年龄过大也是部分农民返乡的原因之一。
4.3.4 职业和行业
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个人的职业对收入影响巨大。第一,单位负责人的回归系数最高,并且在城市的收益率要比在农村高。从调查看,城市里的单位负责人能够突破二元分割劳动力市场的限制,可获得比较高的收益率。在农村,尽管已经做到了单位负责人,但是要面临农村相对滞后的经济、法律环境制约,其收益率达不到城市的水平。第二,在农村,有管理经验,拥有一定技术的返乡农民工能够获得高得多的收入。在农村,管理技术人员的收益率是城市管理技术人员的一倍左右,是技术人员的6倍左右。这表明,城市二元劳动力市场对管理技术人员的约束是十分明显的。从调查看,在欠发达地区企业部门工作的管理技术骨干,大多数是从经济发达地区返乡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管理与技术能力较强。第三,在农村进行农业开发经营的返乡农民工收益率很高,返乡农民工进行农业开发经营,主要是发展农产品的规模养殖、种植、加工、流通服务,这既是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有较大的投资发展空间和盈利空间。从调查来看,返乡农民工投资于商品农业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发展规模化的养殖业、蔬菜等设施农业、与山林开发结合的林果业、生态旅游农业,推动了农业的商品化、规模化、特色化和结构调整。二是部分农民工返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从加工、流通领域切入,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实体的发展,也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在城市打工期间,打工者的行业对工资影响不显著,农民工在绝大多数行业内,从事最底层的工作,行业对工资几乎没有影响。而农民工返乡之后,所从事的行业对工资有很大的影响,建筑业的收益率最高,工业次之。农民工会利用自己打工期间积累的某个行业经验,返乡之后继续从事,也能更好地利用自己的优势,从而获得较高的收益率。从调查看,农民工打工时从事过的行业与目前的经营内容存在明显的相关关系,其中有70%的人在打工期间从事建筑业,在返乡之后也继续从事。
5 结论和启示
通过分析模型回归结果,本文提出的两个理论假设大部分得到了计量结果的有力支持。首先,返乡农民工较少受到关注的人力资本形式——通过打工、迁移积累的人力资本,比如去过的省市、学到的技术,这些在城市打工时难以发挥作用,对其收入也没有贡献,而对其返乡后的收入增长有利。其次,农民工返乡之后,他们大部分常规形式的人力资本对收入的正向影响要大得多。农民工返乡后教育收益率是打工时的3倍;年龄对工资有正向影响,而打工时是负相关;管理技术人员的收益率要比在城市高一倍;进行农业开发经营的收益率很较高;从事的行业,包括工业、建筑业、商业等对其工资有非常显著的正向影响,而打工时并不显著。当然,尽管农民工返乡累计打工年数收益率,作为单位负责人的收益率有所降低。但总体来说,返乡农民工常规形式的人力资本形式对其返乡后收入的正向影响要远大于对其打工时候的正向影响。
上述分析结果很具有政策启示。城市二元分割的就业市场让农民工难以发挥其积累的人力资本,使得其人力资本价值一直处于低估状态。而返乡之后,农民工受到的限制、歧视基本没有了,大部分常规人力资本形式能够得到正常发挥,一些在打工期间难以观测到的人力资本也得以体现。因此,第一,发达地区的城市要解决二元就业市场问题,创造让农民工发挥自身人力资本的公平环境,这样不仅能够增加农民工收入,而且对城市的发展有益。第二,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所面临的许多限制和歧视,成为促使其离开城市回到家乡发展的推力。在当前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大环境下,欠发达地区要把这些经过沿海地区的工业化、市场化锻炼了的农民工和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看待,要进一步改善管理和服务,努力创造让农民工发挥自身人力资本的有利环境。
注释:
①我国东中西部划分是指我国大陆3大经济地带,即东部、中部、西部3大地区。目前统计上东中西部的划分是: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省;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12省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