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环境的作用与机制_精神文明论文

文化环境的作用与机制_精神文明论文

文化环境的作用及机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机理论文,作用论文,环境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环境哲学认为,“环境”不但是生态学概念,而且还是个哲学范畴;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构成了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统一的环境。把文化同环境联结起来,构成文化环境概念这一思路,正是环境哲学的特有视角。

所谓文化环境,是指存在于人类主体周围并影响主体活动的各种精神文化条件状况的总和。文化环境是一个系统,构成文化环境的主要要素是:教育、科技、文艺、道德、宗教、哲学、民族心理、传统习俗等等状况。

文化环境的作用可以从对人和社会的作用两方面入手进行分析。这两方面作用,前者属微观考察,后者属宏观考察,彼此是不能割离的。

一、文化环境与人的塑造

文化环境是人的文化活动造成的。文化活动处于永恒的过程之中,文化环境也是如此,它是变动的,但这并不妨害它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形成相对稳定的特质和状态。处于过程中同时又相对稳定的文化环境反过来的第一个作用就是直接影响人的塑造。人不是命定的,也不是预成的,人是在受环境影响的活动过程中被塑造的。这种塑造是自动与被动的统一,就是说,人是自己塑造与环境塑造的综合结果。现实的人的塑造包含多重内容,诸如人格、人的素质、能力、历史轨迹与结局等等。

1.文化环境与人格塑造

人格既是心理学概念又是伦理学概念。作为心理学概念,人格定义众说纷纭。大部分西方心理学家所理解的人格,实质上指人的不同的个性特征,这种个性特征可从一个人的反应定势的差异去发现和把握。诚如赫根汉所概括的,几乎所有的人格理论家都赞同这个观点,即人格可以根据一个人的一贯行为模式加以描述。至于惯常行为模式(即人格)的起因,西方心理学家中历来有遗传说和环境说,即天赋论与经验论之争。在环境论和经验论范围内,有一种社会文化因素论观点值得在此提及。这种观点认为,人格是人们扮演的各种角色的综合,而社会对每个角色的可接受行为都一一作了限制,也就是说,每个角色都有一个与之相联系的行为规范,这种规范是文化环境的产物。例如你既是领导者角色,又是大夫角色,又是足球爱好者角色,在所有这些场合,都有相应的行为规范,这些规范可以学习而得,可以从社会对行为的奖惩中所表达的信息引导中所得,久而久之形成为惯常行为模式。总之,人格是可塑的,文化环境就是塑造人格的那种装置。譬如由价值观决定的那种奖赏原则和奖赏方式在形式各种人格方面就可以起巨大作用,这一点在儿童及青少年的教育中体现得尤其明显。

作为伦理学概念,所谓人格是指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品格或境界。有的学者强调,构成人格的因素有三,即智慧力量、道德力量和意志力量,而非一因素即道德力量。(注:许金声:《人格三因素论》,载《学习和探索》1984年第4期。)虽然不无道理,但人格概念的核心乃是道德境界,人格力量本质上是指道德力量,当然需要智慧和意志力量的辅佐。看来,人格是有层次之分的。有的人,或者由于愚昧,或者为了私利、私欲,为一个“钱”字,丧心病狂地虐待与残害新生的幼女、年迈的父母,或杀害无辜者,或逼良为娼,或贩卖毒品,或认贼作父,帮外国主子残害自己同胞,徒具人的外形实则与禽兽无异。其次是不健康的人格,这种人格就人的品格而论,是不够格的,需要一个根本性的改造。实际生活表明,有的人具有双重人格,在单位里是一回事,回到家里是另外一回事,或者公开场合是一副模样,背地里则完全是另外一副模样,这种人格分裂者,显然也是不健康的。再次是健康的人格,最后是理想的人格,伦理学所追求的就是后两者即健康人格与理想人格,尤其是后者。因为伦理学所讲的道德理想,“就是指一定社会,一定阶级的理想人格。它通常包含这样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指一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概括与结晶;另一方面,由于这种概括与结晶往往体现在一定社会和一定阶级的理想人物身上,体现在这种理想人物的高尚道德品质中,因此,人们又往往把这种道德上的完美典型看作是道德理想”,于是“研究理想人格,是伦理学的重要任务。”(注:罗国杰主编:《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人民出版社,第435、438页。)理想人格当然是有时代性、阶级性的,因为他们的形成,同特定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分不开。文化环境在塑造不同层次人格的过程中有特殊的作用。文化环境是人格的主要支柱。

2.文化环境与人的素质

人的素质是表示一个人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固有的潜在质量状态的概念。人的素质是多方面的,如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知识素质、能力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等,影响一个人素质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三个方面:天赋,环境,实践及自身的努力。所以我给素质下的定义是:人在一定的先天禀赋的基础上,通过后天的实践锻炼和修养而形成的那些基础条件和内在要素。

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是影响人的素质的主要环境因素,它们起作用的机理在于不论人们的实践锻炼也好,自我修养也好,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中进行并受其影响的。其中,文化环境对人的素质及其提高起着独特的不容忽视的作用。例如,文化环境通过自身的组成因素——教育、科学状况影响人们的文化知识素质和能力素质;通过教育与舆论环境培育社会主导型价值观去影响人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等等,是十分重要的方面。

3.文化环境与人的社会角色及历史轨迹

人的素质问题仅仅表明了由于先天禀赋和后天实践锻炼及修养造成的某些基础条件及内在要素,它所说明的主要是一个人的潜在质量状态。一个人到底实际上成为怎样的一个人,在社会中担当什么角色,做成什么事业,取得什么成就,作出什么贡献等等,一句话,即该人的社会角色及历史轨迹(包括结局)究竟怎样,仅仅靠素质是说明不了问题的。这里还需要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和个人奋斗、努力拼博之间的相互作用才能加以说明。

具体一点说,人的社会角色问题首先取决于社会对某种岗位、某种人才的需要进行的选择。这种社会选择对每个个人而言就表现为机遇。第一位的、前提性的存在就是这种机遇的形成并出现。而机遇,就是环境(包括文化环境)所提供的。在社会选择的前提下,才会有个人的选择。所以人的社会角色的确定是社会和个人双向选择的结果。社会选择了他而不是你,个人选择了A岗位而不是B岗位,两相吻合,社会角色就定位了。就每个人而言,他(她)的本事、特长也是十分要紧的,而这种本事、特长同他(她)所受的教育、经历以及所处的特定文化环境有密切的关系。梅兰芳先生和一大批京剧艺术家,之所以定位于这样的社会角色中无不同他(她)们生活于京剧世家或从小在充满着京剧文化氛围的环境里生活和学习成长有关。今天我们要振兴京剧,特别重要的是要创造有利于京剧人才成长的文化环境。

同人的社会角色问题相联系,还有一个人的历史轨迹问题。所谓人的历史轨迹,是指一个人经历的道路,他的最后结局以及在历史上留下的痕迹等等。人的历史轨迹当然是无比丰富、无比多样的,取决于很多的因素,带有每个人的特色,而且个人的选择,个人的各方面的特征包括性格上的特征都起着现实的作用,是不能用机械决定论加以简单解释的。但是,在人的历史轨迹问题上,存在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某种客观进程,这就是环境作用的某种综合性结果,常常是当事人始料所不及的。

总之,文化环境在塑造人的许多方面起着作用。这种作用的机理在于:人本身就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存在的,人的成长也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它的影响与作用不但潜移默化、无孔不入,而且不时地内化为人本身所不可缺少的因子,如人格、素质、个性、角色、历史轨迹或命运等等。要改变人,充实人,必须要在文化环境上下功夫,充分重视文化环境的建设。

二、文化环境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进步

文化环境是整个社会环境的特殊部分,它对社会的稳定、创新、发展和进步有着巨大的作用。

1.文化环境与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是社会正常发展的前提。社会不稳定,那么种种计划尽管制定得多么妥贴,也只会付诸东流。社会稳定最关健的或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经济状况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生产发展,经济运行正常,人民生活有保障,是社会稳定最坚实的基础。从历史上看,当社会矛盾异常激烈,经济频临危机,人民饥寒交迫之时,社会动荡必定频繁发生,这时,只能通过大乱达到大治。但是这决不意味着文化环境对于社会稳定无足轻重因而可以忽视。恰恰相反,文化环境对社会稳定有着特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文化环境最终决定着社会主导型价值观,从而影响社会分配,进而影响社会稳定。任何社会的价值观都是多元的,转型期社会更是如此。然而其中必然有主导型价值观。在选择和形成主导型价值观的过程中,文化环境可起重要作用。这里,文化环境中的理论氛围、宗教氛围、道德氛围等等方面特别有作用。由于现实的和传统的原因之结合,有些国家选择和形成了强调社会公平、社会互助、社会和谐为主导型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会影响社会分配,它关注分配的公平性,主张对贫困家庭进行社会帮助,反对贫富过于悬殊等等。一般说来,这种价值观有助于社会稳定。相反,有些国家选择和形成了弱肉强食、种族歧视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视贫富悬殊、种族不平等为天经地义之事(如以前的南非),这种价值观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当然,坏事可以变好事,社会矛盾积聚到一定程度,会引发社会激变。法国历史学家亚尔垓·马迪厄(1874—1932)说得好:“贫困有时可以引起骚乱,但不能造成伟大的社会激变。社会的激变往往是起于阶级间的不平衡。”(注:马迪厄:《法国革命史》第1卷,第15页。)果不其然,后来南非发生了激变,非洲人国民大会党领袖纳尔逊·曼德拉成了总统,种族隔离、种族歧视被彻底埋葬了。

第二,文化环境通过影响人际关系而影响社会稳定。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个人、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分子和细胞。然而社会上的人们是发生各种关系的,社会实际上是种种关系的集合。“在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精神交往过程中发生、发展和建立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叫做人际关系。”(注:林秉贤:《社会心理学》,群众出版社,第266页。)人际关系如何,对一个团体也好,对社会也好,对它们的稳定与否关系甚大。问题是,人际关系有哪些类型,影响人际关系的又有哪些因素?人际关系有和谐型、协作型、冷淡型、冷漠型、明争暗斗型、分裂对抗型等等,直接关系着一个团体、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影响人际关系的因素也很多,例如有认知因素、性格因素、利益因素、传统因素等等。这里要指出,环境因素(包括文化环境)对形成怎样的人际关系有很大的影响,这里所讲的环境因素包括由传统状况和现实状况融合而成的整体。江南先生认为:“人与人间的关系,环境是最大的主宰,即是亲如父子也不例外。父王和太子间,一牵涉到权力政治,就好象隔着一层城墙似的。大家都会言不由衷,说话要带过门,互留余地。”(注:江南:《蒋经国传》,中国友谊出版公司,第82页。)《孙子兵法》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天时地利是自然环境,人和就涉及社会和文化环境,认为是最重要的。这一思想很有启示,它告诉我们: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文化环境第一就是要强调“人和”。为此,既要采取“人和”的价值取向,克服以往“左”的长期将斗争扩大化的弊病,又要把人和的思想贯穿于文艺、影视和社会舆论之中,以便创造人和的文化氛围。但是不能把“人和”误解为一团和气、好人主义及媚俗倾向,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的正确批评是人和的必要条件。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文化环境的第二个特点是要强化道德意识,包括社会公德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去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社会舆论与文化活动使各种道德要求内化为人们的思想意识的组成部分。第三个特点是要体现社会公平。文化环境涉及机会,涉及精神生活方面的享受。就机会而言,应当有基本的公平。例如受教育,它是文化环境中涉及面最广的方面,受教育机会是非常重要的机会,有没有获得受教育的机会还涉及往后其他一系列机会。我国实行九年制普及义务教育,初步体现了公平,还需要大力增加农村和老、少、边地区的教育投入,以真正实现事实上的公平。就精神生活的享受而言,它既是享受,又是陶冶情操,提高素质的重要手段,在这方面,城乡之间、大城市与小城镇之间也存在巨大差别。有关文艺演出单位,新华书店、图书馆等等,应当常常下乡送戏送书,以形成较公平的环境。

2.文化环境与社会变革

社会稳定并不意味着社会不要变革。社会是一个巨大的非常复杂的系统,在这个巨系统内,各个层次之间,各种成份、要素之间,各个环节之间会不时产生矛盾和不适应、不协调的状况,这是社会变革的客观根源。社会变革的目的就是要解决这些业已产生的矛盾和克服这些互不适应的状况,以使社会比较顺利地发展进步。从历史上看,社会变革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剧烈变革,当统治阶级、阶层或统治集团已经腐败,不仅不能主动承担起变革责任,反而千方百计阻挠变革以维护自身既得利益时,就会孕育剧烈的变革,一旦时机成熟,人民群众就会起来推翻腐败了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开始剧烈的变革,这种变革就表现为革命。另一种是相对渐进的变革。当统治阶级或统治集团没有腐败,处在上升阶段时,他们能意识到社会存在的种种矛盾和不适应状态,意识到变革的必要性并能主动承担起实行变革的责任,进而采取一定的措施自上而下地进行变革,这种变革通常是渐进式的,表现为改革或改良。社会变革采取何种方式,表现为何种类型,主要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从环境哲学的观点看,主要取决于社会环境(包括文化环境)。社会环境的状况既规定了变革的客观需要,又规定了变革的基本性质和基本途径。毛泽东同志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中就运用环境哲学的观点分析当时(1927年)中国面临的变革的基本趋势:“1927年革命失败以后,革命的主观力量确实大为削弱了。……但是它的发展会是很快的。它在中国的环境里不仅是具备了发展的可能性,简直是具备了发展的必然性,这在五卅运动及其以后的大革命运动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证明。”至于文化环境,在社会变革上也起着一定的作用。第一,作为社会环境的组成部分,文化环境状况参与规定了社会变革的客观需要。毛泽东在分析旧中国处于“惶惶不可终日”的混乱社会环境时,也包含了对糟糕的文化环境的分析,比如“因为无钱开学,许多在学学生有失学之忧;因为生产落后,许多毕业学生无就业之望”(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99、101页。)等等。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提出并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方针也是基于对“史无前例”的十年运动所造成的混乱社会环境的科学分析,其中包括对只有八个样板戏的荒芜文化环境的反思,文化环境的状况是整个社会状况的晴雨表,它显示出变革的客观需要及其程度。第二,文化环境影响人们变革方向与变革道路的选择。这里主要通过价值观与政治思想理论环境发生作用。例如,中苏两个大国选择了不同的改革方向与道路,

固然有多方面的因素,但文化环境的差异是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

3.文化环境与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

社会发展归根到底体现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上。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进步当然是社会整体的结构与功能所致,是许多因素综合所致,其中也包括文化环境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是独特的和不可替代的。

物质文明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上体现为不同的内容,凭借不同的基础。在以往相当长的时间内,主要靠劳动的投入、资源的开采和机器的应用。当代所讲的物质文明已经有了新的内容、新的要求和需要凭借新的基础,主要是要靠新的科学技术的力量。航天技术、信息工程、微电子技术、生物工程等等正在改变社会生产的方式方法和人们的生活。当今真正是一个科技教育兴国的时代。没有坚实的教育、没有新兴的科学技术,休想有现代的物质文明。今天最需要的,不是单凭体力的劳动投入,而是知识劳动的投入;不是简单的消耗性地开发与利用资源而是要精细地利用资源,保护好不可再生的资源,大力培植可再生的资源,坚持可持续的发展观。这就需要寻找新材料、新能源。这种主要依靠教育和新科技的物质文明,有赖于文化环境的建设,因为科技和教育,正是文化环境中的基础成分。

至于社会的精神文明,它同文化环境的关系则更为密切。首先,它们在构成成分上具有直接的同一性。例如构成文化环境的基本成分有:群众的文化生活状况、教育科技状况、道德和社会风气状况以及思想理论状况等等,而这些方面也正是社会精神文明的基本要素。因此,文化环境的构建与精神文明的建设是完全一致的,它们相当于“两块牌子,一个任务”;构建健康的良好的文化环境,就是加强了社会精神文明。其次,从另一个角度观察,文化环境比精神文明广泛。文化环境是从社会结构角度把握社会的,现实社会的所有文化方面(包括文化类别、文化活动、文化心理等三维内容)都进入文化环境范畴,不论它们是高雅的、通俗的还是低级的,是健康的还是不健康的,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这就是说,文化环境的内容是复杂的、多元的、良莠并存因而有内在矛盾的。而精神文明范畴是从社会进步及其成果的角度去反映社会的构成,它所概括的通常是健康的、优良的、真善美相统一的具有永恒价值的内容,至于社会上现实存在的那些腐朽的、不健康的、甚至丑恶的、毒害人们心灵的东西,并不进入精神文明的范畴,它们只能作为精神文明方面存在的问题,或者有害于精神文明甚至反精神文明的东西而受到人们的注意。注意这些东西,不是为提倡和发扬,而是为了克服或消灭。因此,精神文明范畴比文化环境范畴要求单一、严格,精神文明可以说是文化环境的核心内容,是它的升华和结晶。最后,还应当注意到,精神文明和文化环境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互制的关系:精神文明规定了构建和营造文化环境时应确保的方面,文化环境又反过来制约精神文明实现的程度和具体特色。在构建和营造文化环境时,要把精神文明的要求,作为自身的方向加以确保,譬如我们当前的文化环境建设,必须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坚定不移的方向,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轴心来营造文化环境。另一方面,文化环境对精神文明建设有着很大的制约作用,各地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时,要从各地的文化环境出发,也就是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具有自己的特色,例如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其内容、重点、步骤、道路方式、方法等,可能不同于城市;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也可能不同于商业系统,这是因为他们的文化环境不尽相同的缘故。因此,对文化环境的研究,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营造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文化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就保证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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