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研究和把握改革的历史经验和历史启示_市场经济体制论文

深入研究和把握改革的历史经验和历史启示_市场经济体制论文

深入研究和把握改革的历史经验与历史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论文,启示论文,经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胡锦涛和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强调要坚持改革方向,加快推进改革。6月12—13日,胡锦涛同志在上海考察工作时再一次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努力为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条件。当前,为了进一步坚定推进改革的信念和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有必要全面、深入、系统地研究改革的历史,从中寻找历史依据,寻求历史经验的启迪。经过28年的改革,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确立,中国已经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改革阶段,这也为我们对过去的改革进行整体的历史研究和历史把握提供了可能。

28年的改革史内容丰富,根据新时期面临的改革任务,我认为,关键是要研究和学习下述五个方面,做到“五个把握”和“五个增强”。

一、把握改革的历史成就和历史方位,增强进一步推进改革的信心

28年改革开放的成就是全方位的。首先,从体制角度看,中国基本完成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成为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从量的角度看,经济市场化指数已经超过60%,超过转轨经济国家的平均水平。[1] 从质的角度看,价格信号已经成为引导资源配置的基本信号,市场机制已经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机制,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场体系、市场宏观调控体系、市场法律体系与市场规则体系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素已经形成。

其次,从开放角度看,中国经济从半封闭状态走向开放状态,成为一个深度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重要经济体。中国先后成为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市场经济地位至今已获得50多个国家的承认;[2] 国民经济的外贸依存度从1980年的12.5%上升到2004年的70%,大大超过45%的世界平均水平①。从国内生产总值角度看,2004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六大经济体。中国成为国际经济体系中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组成部分。

再次,从发展角度看,中国经历了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进入并经历着现代化的发展期,进入初等发达国家行列。28年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总量和人均水平增长了十多倍。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恩格尔系数从60%以上下降到50%以下,即从贫困状态进入小康状态。中国第一次现代化的实现程度,2002年达到了79%,医疗服务、平均预期寿命和成人识字率等指标已经达到第一次现代化标准。中国正在加速完成第一次现代化进程。

上述成就是在改革开放的驱动下取得的。经济体制变化和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是上述成就的主要贡献因素。例如,根据笔者对经济增长贡献因素的分析,1979—2002年间,包括制度变迁等因素在内的非要素因素的总体贡献达到42.4%,大大超过改革开放前的8.1%的水平。[3]

正是由于上述历史成就,改革开放在中国乃至世界社会主义史上具有突出重要的历史地位。第一,在中国历史上,改革开放蹚开了一条真正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道路,即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第二,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改革开放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新的局面;第三,在执政党的理论探索史上,改革开放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等一系列与时俱进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形成提供了实践基础;第四,在世界性的经济转轨史上,形成不同于苏联和东欧国家“大爆炸”道路的“渐进式”转轨道路;第五,在人类社会市场经济史上,创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新的市场经济模式,丰富了人类的市场经济实践。

总之,历史证明,中国的改革开放是成功的,它不仅推动了中国的发展,也丰富了人类的实践,我们应该坚定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的信心。

二、把握改革的历史主线,增强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决心

中国的改革是以经济市场化的启动和提升为历史主线的。改革之所以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是由于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走到历史尽头,生产力开始反抗生产关系。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计划经济体制,自形成开始就暴露出明显的体制弊端,虽然先后经历了50年代末期、70年代初期以自上而下的体制下放为核心的体制调整,但是,几次体制调整的结果是强化了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伴随这种强化,到70年代末期,原有体制的弊端已经发展到极点,最后终于发生了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反抗,即来自农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探索。

这次改革与历史上自上而下的体制调整不同,是来自生产力自下而上的积极反抗,因此,改革一开始就是顺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而且,由于改革的初始动力源于生产力,改革一开始就触及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即赋予基层经济行为主体包括企业和农户以自主权利。这样,改革跳出了历次行政层级之间权利调整的循环,启动了实质上解体原有体制的过程。

尽管改革一开始还试图在维护和完善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内进行,但是,计划经济体制一旦启动解体过程,整个体制的运动就开始以自身的逻辑推进。与以前的体制调整不同的是,这次改革一开始就不断提高和增强市场机制的作用,而且,市场机制不再是作为计划经济的补充机制,而是作为独立的体制要素在成长,市场机制这种独立性的成长决定了改革的市场化指向与逻辑。

总体上看,中国的经济市场化是分阶段推进的。具体来说,中国的经济市场化要经过四个阶段,即改革意义上的市场化、转轨意义上的市场化、发展意义上的市场化和现代化意义上的市场化。改革意义上的市场化阶段已经基本完成。这一阶段又包括两个阶段,即改革探索阶段和体制构建阶段。1978年至1991年,是改革的探索阶段。这一阶段改革的主线是探索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其核心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处理计划与市场关系的途径,松动计划经济体制。第二阶段,即1992年至2001年,是体制构建时期。这一阶段改革的主线是探索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其核心是如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终结传统计划经济体制。2002年以来,中国进入转轨意义上的市场化阶段,这一阶段是经济市场化水平超越经济转轨国家水平的阶段,也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时期。在此基础上,中国还要经历发展意义上的市场化,即经济市场化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的阶段,最终完成现代化意义上的市场化,即经济市场化赶上发达国家市场化水平。

由此可见,经济市场化是中国改革的历史主线,也是未来的历史指向。在新的历史阶段上,还有必要坚定进一步推进经济市场化进程的决心。

三、把握改革的历史逻辑,增强对改革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改革由内在动力驱动,改革以经济市场化为主线,这直接是由中国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中国特色与内在逻辑决定的。如果说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中国特色决定了它的灵活性和可改革性,从而决定了改革发生的历史逻辑,那么,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内在逻辑结构则决定了这种体制转换过程的历史逻辑,从而决定了中国改革进程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中国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虽然借鉴了“苏联模式”,但绝不是“照搬”的产物,总体上看是“内生于”中国的经济体制。[4] 这一体制因此具有诸多不同于“苏联模式”的中国特色,例如,相对于“苏联模式”而言,地方层级具有相对较大的经济运行权和经济管理权,农村的自留地政策为家庭经营留下了虽然有限但是意义重大的空间。[5] 这些中国特色不仅决定了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相对灵活性和可改革性,也决定了中国改革的历史起点,即改革必然首先发生在地方层次,发生在农村生产队层次,特别是发生在计划体制没有完全统治的缝隙之中。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又是一个完整的逻辑整体。它包括经济建设型政府、缺乏自主性的基层生产单位和行政指令性计划三个组成部分。这三个方面是相互关联的,其中,经济建设型政府是这一体制的逻辑起点,后两者实际上是这一起点的逻辑延伸。同时,缺乏自主性的基层生产单位,是这一体制的微观基础,而行政指令性计划则是贯通这两者的中介。

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一个植根于政府体制的逻辑整体,这表明,第一,改革是经济体制的整体逻辑转换。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能是对原有经济体制的小改小革,而必须实现经济体制的整体逻辑转换,即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体转换,其核心是资源配置中心从政府向市场转移。第二,改革面临整体的“逻辑悖论”。传统体制下中国实际上没有独立的经济体制,中国的经济体制与政府行政体制是重合的,政府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逻辑起点,这又决定了体制转换的一个“逻辑悖论”,即作为改革的领导者,政府是实现经济体制逻辑转换的推动者,是原有体制的破坏者,是新体制的构建者;另一方面,作为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逻辑归属,政府推进的改革必然消解政府的大部分资源配置功能,在政府职能不能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实现职能转换的条件下,一些政府层级和政府部门很容易发生阻碍改革或者扭曲改革的行为倾向。第三,中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及其体制因素是非常顽固的,这是因为,政府部门作为行政体制的归属和经济体制的归属,具有维护计划经济体制的内在动力和能力。这是为什么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虽然经历多次调整,但是其基本特征反而一再强化的深层原因,也是改革革命性的深层依据。第四,因此,中国改革要取得成功,政府必须遵循这样的历史逻辑,即通过解体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来培育市场,推进经济市场化,将资源配置重心下移市场,同时,完成自身职能的转换。

问题在于,培育市场、资源配置重心下移和职能转变在现实中难以形成契合,由此导致了中国体制转换过程中的摩擦。这种摩擦,表现在改革的目标取向上,在1992年以前长期陷入计划与市场的争论;在体制的过渡模式上,不仅出现了双轨价格体系的摩擦,而且出现了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双轨体制的摩擦;从经济成分角度看,出现了公营经济部门与私营经济部门的摩擦;从经济运行上看,一再出现宏观失控和宏观调控的交替;此外,在区域层面、收入分配层面、城乡发展水平层面、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层面,都因为存在过大的差距和脱钩而出现了摩擦、冲突和掣肘。

这些摩擦和冲突,从表面上看,是计划与市场的双轨摩擦,但是,实际上是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中延续下来的政府力量与新生市场经济体制中成长的市场力量的摩擦,因此,本质上是新旧两种体制的摩擦。由于政府难以在短期内摆脱原有体制下的职能定位,一些政府部门在改革推进中将继续保持推进改革和扭曲改革的双重行为,只有当政府职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时,这种悖论才能消除。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旧体制摩擦、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的摩擦将长期存在,中国的改革依然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

四、把握改革的历史阶段,增强对当前改革阶段性特征的认识

改革的历史逻辑及其艰巨性和长期性决定了改革的阶段性。中国改革的推进因此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在每个阶段,都有特定的阶段性特征,都有特定的改革重点。

改革实际上是体制转换,也即新旧体制交替过程。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因此,我们可以从体制转换的角度,也即改革展开的逻辑过程来把握和划分改革的阶段性。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改革要经历新体制因素开始成长和旧体制开始解体、新旧体制双轨并存、双轨体制向单轨体制转变、新体制的完善等四个阶段。

1979—1983年是新体制因素开始成长和旧体制开始解体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重点是农村和企业,突出的阶段性特征是新体制因素的迅速成长。尽管改革从主观上看是维护和完善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但是,从客观上看,由于改革一开始就是生产力反抗生产关系的内生运动,发生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薄弱环节,以培育市场机制为基本导向,因此,这一阶段的基本特征是,市场机制开始作为独立的经济体制因素迅速发育并成长,同时,旧体制开始解体。到这个阶段结束的时候,新体制因素的成长已经具有不可逆转的性质。

1984—1991年是新旧体制并存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重点是以城市为核心的整体经济体制,突出的阶段性特征是双轨体制的并存及其摩擦。尽管主观上改革还没有以市场经济为取向,而是先后以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及建立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模式为取向,但是,从客观上看,改革明确指向经济市场化。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旧体制迅速解体,市场机制由弱变强,由小变大,覆盖范围逐渐扩张,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发展成为与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并驾齐驱的资源配置方式,成为一种与计划经济体制并存的经济体制。

由于旧体制不愿退出历史舞台,两种体制在二元并存的过程中出现了剧烈摩擦。摩擦首先表现为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上“双轨制”价格之间的摩擦和冲突,表现为一些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设租”与“寻租”行为带来的权力腐败、市场秩序紊乱以及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失范与失衡。1986—1988年间经济环境恶化与经济秩序的混乱就是这种摩擦和冲突的突出例子。其次,摩擦表现为国有经济部门与非国有经济部门特别是私营经济部门的冲突,国有经济部门保留着相对较多的计划经济体制因素,而非国有经济部门主要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内运作,前者拥有较多的政府保护和优惠,后者往往具有相对较好的经济效益。两者之间不仅具有资源争夺、市场争夺等表层的冲突,而且存在着国有经济所体现的社会目标与非国有经济所体现的局部目标之间的深层冲突。1992年以前,这种冲突与摩擦一直是限制乡镇企业与私营企业部门发展的重要依据。此外,摩擦还表现在改革指导思想的交锋与争论,表现在宏观经济运行一再出现的“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循环,等等。[6]

尽管如此,旧的体制日渐式微,新的体制因素日渐强大,可以说,到这个阶段结束的时候,中国已经突破经济市场化的拐点,经济市场化已经不可逆转。

1992—2001年,是双轨体制向单轨体制转变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重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突出的阶段性特征是体制构建、体制并轨与摩擦。这一阶段,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经济市场化从客观指向变为主观取向。在改革推进中,明确提出和实施“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改革战略,在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外汇管理体制、企业体制和社会保障体制等领域全面展开改革,全面展开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过程。到2001年,中国初步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初步实现了双轨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单轨体制的并轨,市场开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在体制构建与体制并轨的过程中,新旧体制的摩擦不仅没有弱化,而且摩擦在范围上逐渐扩大。这一时期,前一阶段的各种体制摩擦现象依然存在和发展,而且出现了新的摩擦。例如,由于市场信用缺失逐渐暴露出来,出现经济秩序的摩擦与紊乱;伴随成功“入世”,出现了国内经济运行与国际经济体系运行的摩擦;在宏观经济调控的过程中,出现了市场疲软和通货紧缩,需求不足、产品滞销和宏观紧缩之间相互影响,一度导致增长滑坡。由此可见,这一时期的摩擦实际上凸现出体制并轨中的深层次矛盾,体制的摩擦在程度上呈现出逐渐深化的态势。

到2001年,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初步建立,中国的经济市场化改革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尽管还有诸多深层体制性障碍,但是,计划经济体制作为一个体制整体,已经退出历史舞台,旧体制退出已经不可逆转。

2002年以来,改革进入新体制的完善阶段。这一阶段的重点是消除旧体制留下的体制性障碍,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突出的阶段性特征将是深层并轨与全面而深刻的摩擦。当前中国所处的阶段是改革的攻坚阶段。首先,改革要向深层次推进,即在完成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建设的基础上,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机制建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质量建设,逐渐完善和规范市场经济体制及其运作。其次,经济体制并轨向深层发展。1992—2001年间的体制并轨只是初步的,诸多的要素还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突出体现在政府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等尚未完全完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转型。

改革的攻坚阶段必然进一步凸现体制性障碍,因此,这一阶段必定也是摩擦最为剧烈的阶段。首先,政府转型滞后特别是职能转型滞后对改革的阻扰作用凸现出来,突出的表现是公共领域的发展严重滞后,在政府机构中开始形成部门利益格局。其次,社会领域的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尚未形成发达的公共领域和社会部门,经济体制改革形成的压力难以释放到社会领域,突出表现在由于劳动、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发育不足,难以充分缓解经济体制改革释放的压力。再次,在成功“入世”以后,国民经济体系逐渐融入国际经济体系,但是,国内体制与国际体系之间的摩擦也可能加剧,特别是在2007年过渡期结束之后,金融、保险、文化等领域的内外摩擦将进一步加剧。所有这些,加上前面几个阶段累积下来收入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等摩擦现象的延续,使得当代中国的经济改革与发展领域的摩擦和冲突达到前所未有的剧烈程度和紧张程度。

因此,当前的中国处在真正的改革攻坚阶段,改革中摩擦剧烈与紧张程度的增强一方面决定了改革风险性的增强,另一方面也表明,大无畏实施改革攻坚,破除深层体制性障碍,是当代中国绕不过的历史关口。

五、把握改革的历史经验,增强对改革系统性和协同性的认识

改革开放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事业,是一个探索过程。28年的探索过程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其中,有诸多值得在新的改革阶段借鉴的历史训诫。根据当前的实际,依据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特别注意借鉴历史上改革推进与实施方法的经验。其中,主要是下述四个方面:

首先,坚持渐进改革,处理好改革力度与社会对改革承受力之间的关系,提高改革的科学性。改革本质上是一个权利格局的调整过程。权利格局的调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此消彼长”的“零和”调整,一种是“帕累托改进”式的增量调整。中国改革采取的主要是后一种方式,采取渐进式改革的方法。这一方面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所客观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主观上改革设计的结果。实践证明,渐进式改革可以减少改革的人为阻力,可以减少改革的社会成本,在公共领域、社会领域发育不全、市场领域尚不完备的情况下,依然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革方法。因此,在改革攻坚阶段,依然要坚持这种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提高改革的科学性,避免改革造成大的社会震荡和冲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3月20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就汇率与贸易平衡问题发言时讲道:“中国只会考虑渐进的、对广大人民负责的改革方案,不会考虑休克方案。”[7] 这虽然是针对汇率改革而言的,但也反映了中国对自己经验的珍视。

其次,坚持统筹改革,处理好重点攻坚与协同推进的关系,提高改革的协调性。改革过去是,今后依然是一个系统工程。坚持统筹改革,是1984年以来改革始终坚持的一条基本经验。在新的改革阶段,改革的深化提升了对改革配套性与协调性的要求。一方面,“入世”过渡期的终结标志着改革开放直接面临国际经济体系、国际通行规则等新的改革参照系,需要从内外统筹的角度提升改革的配套性;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运作日益遇到市场信用、市场文化、市场道德等深层次的非正式制度的制约,因此,需要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统筹的角度提升改革的协调性。

再次,坚持全面改革,处理好经济体制改革与行政体制、社会体制、科技体制、文化体制等领域改革的关系,提高改革成果的普惠性。改革的实质是构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体制,核心是在各个领域构建能够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机制体系。因此,改革是一个公共过程,其成果是一个“公共产品”,应该具有普惠性。过去的改革比较注重经济体制内部的协同配合,行政体制、社会体制等领域的改革相对滞后,改革成果的普惠性程度受到局限。在改革的新阶段,要提高改革成果的普惠性,关键要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全面推进其他领域的改革。

最后,坚持民主改革,处理好改革方向性与改革程序性的关系,提高改革的群众性。改革作为一个公共过程,是建立在群众性的基础上的。群众利益是把握改革方向的基准,群众实践是推进改革的基本动力,群众满意是检验改革成功的标准。改革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就是在改革中尊重群众的意愿与实践创造,不断提高群众对改革的认可和满意程度。在新的改革阶段,进一步提升改革的群众性是现实的迫切要求。要提升改革的群众性,关键是在坚持经济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前提下,提升群众参与改革决策的程度。为此,要坚持将群众的利益诉求作为把握改革方向的重要基准;要完善改革决策的程序,坚持民主决策,在改革决策与推进中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坚持尊重群众实践,将群众的实践创造及时上升为指导改革的理性层面。

注释:

①参见《中国经济周刊》200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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