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推介:中职招生新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思路论文,中职论文,案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8月18日,教育部在四川成都举办“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案例推介会”。这是自2005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持续扩大招生工作以来,教育部召开的第六次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会,也是第一次在会议主题上出现“改革”、“案例推介”字样的招生工作会议。在今年的4月13日,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确保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830万人,实现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数量按可比口径增长5%的工作目标,巩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局面”,并提出要构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新机制。
自2007年提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800万人的目标后,2009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完成招生873万人,今年的任务是830万人,我国初步实现了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目标,中等职业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指出,要客观分析形势,充分认识今后一个时期保证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的艰巨性。保持和巩固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格局,挑战多、困难大,切不可有一丝懈怠,需要按照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要求,切实做到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鲁昕强调,要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她指出,通过我们的工作使我们国家具备了三个能力:一是具备了培养数以亿计中高等技能型人才的能力;二是具备了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能力;三是具备了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的能力。这个成绩来之不易,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要有新的思路,要使我们的教育具有时代特点。
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要有新认识
鲁昕指出,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是新时期中等职业教育的基本定位决定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和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决定的,是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所致,也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有效载体。
她强调,第一,要深入学习贯彻《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创新行动计划》是贯彻《教育规划纲要》的有效载体,招生制度改革是《创新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
第二,准确把握中等职业教育的国家定位和学校定位。中等职业教育的国家定位:一是基础职业教育,是面向每一个有中高等技能需求的人的教育,是为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奠定基础的教育;二是高中阶段教育,是面向所有未成年人的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定位:一是面向未成年人的学历与证书教育,适龄学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二是面向成年人开展的择业技能教育,增强他们就业、择业、创业的能力;三是面向所有人提高生活质量的教育,增强人们享用改革发展成果的能力。这个定位,明确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必须服务高素质产业大军的培养,服务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社会公平的实现。因此,主要着力于应届初中毕业生的传统的职业教育招生制度必须改革。
第三,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需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需要,扩大招生范围,扩大服务面向,真正把职业教育办成面向人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扩大招生范围和服务面向的重点是,面向成年人开展择业技能教育,增强他们就业、择业、创业的能力;面向所有人开展提高生活质量的教育,增强人们享用改革发展成果的能力。
第四,服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建立科学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仅有利于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而且关系到人的全面发展,关系到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关系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要考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需要,要为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奠定基础。
八省、区、市招生案例
会议上,有8个地区介绍了今年中职招生工作经验。教育部以此作为案例,向全国推介。
重庆市高度重视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对“推动大城市,带动大农村”发展战略和改善民生、稳定就业的作用,把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了系统的筹划和有力地推进。一是重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今年起,对所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城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农村学生户籍全部转为城市户籍。二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富裕服务工程”、“为扩大城镇就业、再就业服务工程”、“为地方产业发展服务工程”、“为库区移民服务工程”服务,作为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功能的重点,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再就业培训、库区移民劳动力培训。
河北省教育厅与省委组织部、省农办联合发文实施的“农村改革发展带头人”和“农民科技致富带头人”(“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将农村职教的生源结构由学龄人口扩展到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将教学实践基地建在农民的果园、大棚、养殖场和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实行产学结合、工学交替,把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到农民家门口。专业根据当地的优势产业来设置,教学按照实际的生产过程来安排,实行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和学分制教学制度,教师巡回走教,学生就近走读,边系统学习,边实习实训,边发展生产,同时带动群众依靠科技致富。面向青年农民、农村基层干部、退转军人等生产、生活在农村的人群开展“送教下乡”,有效拓宽了职业教育招生范围和服务面向。
广东省通过建立一套高效的招生管理机制,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成立由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省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推进统一招生部署、统一招生宣传、统一组织输送生源的“三统一”招生工作平台。围绕广东省委省政府“双转移”(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战略要求,制定中职教育“转移招生”政策,要求省属和珠三角中职学校每年安排不少于30%的招生指标专门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高中阶段学校、初级中学各负其责,以县为主形成“政府组织、教育主责、部门联动、镇村参与”的行政组织实施工作机制。建立初中防流控辍专项督查制度,主要检查欠发达地区对初中三年“防流控辍”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建立初中学校及校长“三率”(辍学率、升读高中阶段学校率、及格率)考核工作机制。广东省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的意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查处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成立督查组,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招生工作落后市县的督查力度。
山东省积极发挥市级政府在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真正将职教招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市、县(市、区)和职业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做到将招生计划层层分解,将完成情况纳入初中毕业生升学指标体系进行考核。通过创业展示、就业咨询、企业用工和观众热线“四大板块”,组织职业教育成果现场演示会、技能型人才大型招聘会、职业教育院校现场报名会、职业教育工作表彰会等,实现了“招生、就业、创业”的三合一。采取全日制与业余相结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实施工读结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等灵活的办学形式,吸引社会青年、退伍军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技能。围绕山东省重点发展的10个支柱产业、13个新兴产业和40个特色产业,积极增设工科类和涉海类专业,服务工业结构调整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需要,实施“品牌专业特色专业与新上专业”统一管理。
天津市充分利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积极推进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通过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协商,确定招生学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并纳入省市间的合作规划,组织双方学校进行合作洽谈。鼓励中等职业学校直接与西部的学校联系,进行自主合作办学,招生结束后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备案。组织西部及农村地区中职校在校生来天津职业学校进行短期的专业培训和技能训练后,向企业推荐就业。与西部学校结成对口支援友好单位,定期派出校长、教师到西部的对口职业学校进行指导,支援对口学校办学。与西部省区和农村、特别是到国家级、省级扶贫重点开发县的中职学校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按照统一的教育教学要求分段培养,实行“2+1”、“1+2”、“1.5+1.5”等新的教学模式。
江苏省在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中,强化统筹,强化协调,强化管理。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宏观调控,全省按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目标下达2010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纳入教育部门统筹管理。重点抓好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低、职教占高中阶段教育比例低的“两低”市县(市)招生。成立省教育厅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教育厅高中阶段学校及五年制高职招生委员会,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招生工作做到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招生宣传、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取批次、统一收费规定。出台中职招生“两个拓展”政策:一是拓展招生区域,江苏将职业教育作为援藏、援疆、援川的重要内容,推进与新疆、西藏、四川的职业教育东西合作;二是拓展招生对象,引导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社会适龄青年、农村青年、农民工、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群体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构建技能型人才成长“立交桥”,稳步发展五年制高职、全面改革对口单独招生制度、健全技能大赛优秀选手保送制度、建立高职院校注册学习制度。
海南省是农业省份,结合省情积极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多种形式举办农村职业教育,如“小康班”、“9+1”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班和“少数民族青年技术骨干专修班”等。启动城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新机制。第一年在市县学习,学习基础文化课和专业技能入门,减轻学生家庭的费用压力;第二年到城市学校系统学习专业技能;第三年到企业顶岗实习,寻找就业岗位。加大对接受职业教育学生的补助力度,让农村孩子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能够接受职业教育。一些市县对就读本市县职业学校的学生实行免费加补助的政策,实行免收学生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并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再进行生活补助。与市县组织部门、农业部门等合作,举办“村官班”面向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进行系统的中等专业技术教育。整合教育、人社、农业、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共同开展多种教育与培训,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学技术工作的开展。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为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供保障。
宁夏积极发挥政府主渠道作用,为做好中等职业教育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创造条件。分别与山东、江苏就中等职业教育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对口支援工作达成省际合作协议。双方采用2.5+0.5、2+1、1.5+1.5、1+2形式和对高考未被录取高中毕业生采取短期培训等办学形式开展合作。不断完善机制,为中等职业教育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提供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服务管理,着力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统筹“特困零就业家庭就业培训补助资金”、“再就业补助资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专项资金”、“劳动力就业扶贫资金”等资金,对中等职业教育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市、县进行支持。
从“工作推进”到“案例推介”
今年中职招生工作会议的一个变化,耐人寻味。8月18日,当全国来自各地的同志进入会场时发现,会议通知上的“工作推进会”改为了“案例推介会”,而且在“案例推介”前加上了“改革”两个字。
鲁昕的讲话诠释了会议名称变化的缘由,本次会议就是要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关于改革职业教育招生及教学模式的精神,就是要以改革创新的思想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鲁昕强调,这次会议就是要改革招生制度,要大胆创新,改革创新的目的就是要“给没有成年的孩子一门可以体面劳动的技能”。
如何使未成年的孩子有一门可以体面劳动的技能?鲁昕认为,就是要使这些孩子能够进入职业学校学习,就是要完成每年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所以,改革招生制度意义重大,要跳出教育谈教育,要从战略意义、政治意义和教育意义三个方面来提高认识。
鲁昕指出,之所以强调改革创新,就是因为我们面对的情况在不断变化,我们开展工作就是要适应社会发展新的情况和新的变化,我们的思想要与时俱进,我们的工作也要与时俱进。
与会者普遍反映,倡导改革创新,体现了教育部工作思路的转变,由过去工作布置、工作强力推进的刚性管理转变为倡导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新模式。特别是在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中,更多地考虑各省的实际情况与特点,尊重各省的工作与经验。这一变化说明教育部开始反思一些传统和既定的思路和做法,在思想解放和工作创新上迈出了新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