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停战谁主沉浮?——中苏朝联盟与中国对停战谈判的政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朝鲜论文,中国论文,中苏论文,主沉浮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的主旨是以1951年6月到1953年7月中国对停战谈判的政策变化和外交行为为主要线索,揭示中国与苏联、朝鲜之间的关系对朝鲜停战谈判进程的影响。以往国内有关成果都将停战谈判研究的中心置于敌对双方之间的军事与外交斗争,强调谈判形势的起伏与战场上军事形势之间的因果关系,《朝鲜停战协定》反映了东西方两大阵营在东亚的战略较量大致达到某种平衡。此外,学术界长期以来对联合国军内部的决策过程作了较多分析,而对交战另一方中苏朝之间的关系则关注不够,给人留下团结一致的简单印象。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历史档案解密,一幅东方阵营内部结构的新图景正在被越来越详细地勾画出来。①它表明,中苏朝内部也存在复杂矛盾,不论是决定出兵还是最终决定停战,与盟友的关系始终是支配中国决策的一个基本因素,因为中国是作战的主要方,但苏联是盟主,朝鲜又同苏联保持密切的关系。中国领导人的决定通常需要经过同盟国的复杂协调,才能转变为可以实施的政策。这与美国形成对照,美国既是参战主要方,又是盟主,处理同盟内部问题相对容易得多。
本文聚焦于中国在停战谈判期间如何处理与盟国苏联和朝鲜的关系,特别是与盟国的关系如何影响了中方的有关认知和选择。中国领导人当时决定进行停战谈判,当然是基于对当时实际军事形势的认知和认可,不过另外两个重要因素也一直在影响中国领导人的决定。其一是美国有关政策的发展和变化,其二是中国如何协调同盟友之间的关系。处理同苏联和朝鲜的关系一直是其战略规划和外交的首要问题,中国介入朝鲜战争是为了拯救其盟友朝鲜,同时也和苏联有直接的关联。实际上,在停战谈判期间,中国同盟友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签署《朝鲜停战协定》也是中方与盟友博弈的结果。
一、取得谈判主导权
中国领导人最初决定与美军展开停战谈判,主要是基于战场形势的变化。当时志愿军需要时间进行战略调整和军事准备,苏联的军事援助又不能按照中国的时间表到达等等,导致志愿军无法很快采取新的军事行动。所以在第五次战役结束后,中国领导人开始调整在朝鲜半岛的军事战略。
这期间毛泽东曾经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会议,讨论抗美援朝的“下一步怎么办”。与会者多数同意争取在三八线附近停战,争取谈判解决朝鲜问题。理由有二:一是占领三八线以北就已经达到了出兵的政治目的;二是沿三八线停战,“各方”也比较好接受。②这表明中国领导人认为具备了接受停战的两个基本条件:其一是达到了战略目的,即“保卫朝鲜,也就是保卫了我们的边疆”,具体说就是朝鲜政权已经可以在朝鲜半岛生存下去了;③其二是当时在三八线附近形成了军事对峙的局面,沿三八线附近停战是“各方”都可以接受的。所谓“各方”当然包括对手美国,更重要的是包括盟友苏联和朝鲜。因此,影响中国领导人决策的关键因素不仅是对手,而且还有盟友。换句话说,他们并不能因为已经达到中国的战略目的,就认为能够很容易地结束这场战争。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当时中国决策层内部已经讨论过停战问题并有一定的共识,但还不能说有了很确定的结论。实际上,志愿军在谈判已经开始后还在积极准备发动第六次战役,直到8月19日,中央军委才决定停止实施第六次战役,理由是中国军队未能完成必要的作战准备,斯大林也同意中国空军应推迟出动到朝鲜半岛作战,发动新的进攻战役并无必胜的把握,而且军事行动“应与谈判的要求相配合”。④差不多也是从这时开始,中国的停战谈判政策逐步稳定下来。说明这一点有助于理解中国领导人最初对谈判涉及的一些实质性问题的看法,如中苏朝之间如何确定谈判决策机制等。
从中国决策过程的基本情况看,不论是决定出兵还是最终决定停战谈判,与盟友的关系始终是支配中国决策的最基本因素。中国领导人对中国战略利益的确认和对力量对比的估计等,通常都伴随着对盟友关系的认识和协调,停战谈判开始前中国领导人同斯大林的一段磋商清楚表明了与盟友关系的复杂程度。当时毛泽东甚至表示,中国并不愿意作为主要角色参与停战谈判。
1951年6月29日,金日成致电中国领导人,询问如果美方要求举行谈判,他当如何答复。此前一天,毛泽东刚收到苏联驻华大使罗申转来的电报,其内容是苏联外交部长葛罗米柯与美国驻苏联大使柯克(Alan G.Kirk)之间会谈的内容,其中涉及一些有关停战谈判的具体安排。毛泽东当天即去电斯大林,提出“假如谈判真能举行的话”,很需要斯大林“密切地指导这次谈判”,“以免上敌人的当”。⑤
6月30日,联合国军司令李奇微在战地公开发表与中朝举行停战谈判的声明。毛泽东接报后即打电报给斯大林,在简要说明中方准备采取的应对措施后,建议后者“直接与金日成同志通讯,密切地指导此次会议,同时将您的意见告知我们就行了”。⑥与此同时,毛泽东向彭德怀、金日成转发了给斯大林的电报,主要是告诉金日成,谈判以朝方“代表为主”,并直接由斯大林指导,请金日成经常与斯大林联络,“有问题直接向他请示”。毛泽东还表示希望金日成“考虑和准备”谈判的内容和方法,中国则派外交部副部长李克农前去“在内部帮助”。⑦毛泽东在电报中提出的建议表明,中方不打算在停战谈判中担任主要角色,由斯大林和金日成直接进行交往和协调。
斯大林肯定认为兹事体大,当天即电复毛泽东予以拒绝,认为中国军队在朝鲜战场承担主要作战任务,没有中方的赞成和积极支持,苏联和朝鲜将一事无成,这是这场战争中的基本现实。他在电报中说,毛泽东提议由莫斯科领导停战谈判“这是不需要的,也是毫无意义的。您,毛泽东同志,可以领导谈判”。他说,苏联的作用最多就是在“某些问题上提一些建议”,而且也“不能和金日成保持直接的联系”,反之毛泽东“应该同他联系”。⑧斯大林的态度是相当明确的,即谈判必须由中国领导并做出主要决定,苏联提供一些建议,仅此而已。尤其重要的是,斯大林为了打消毛泽东对苏联插手中朝之间可能出现的分歧的疑虑,明确表态不会直接与金日成来往。他心里一定清楚,过去背着毛泽东与金日成共同策划发动朝鲜战争会给中国领导人留下很消极的印象,所以有必要取得中方的足够信任。
从决策角度看,毛泽东与斯大林的这次交往虽然时间不长且内容简单,但对于防止三个盟友之间有可能因为决策机制和程序问题而发生严重矛盾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实际上在中苏朝三国之间构建了一个切实可行的决策机制和程序。斯大林通过复电明确了三方在决策结构中的相互位置,即在中苏朝的谈判机制中,可以分为谈判代表团、朝鲜战场和中苏朝最高领导人等低、中、高三个决策层次。中国领导人主要是毛泽东和周恩来将在最高一个层次上居主导地位,彭德怀等志愿军领导人则在战场全局指挥中占主导地位,而苏联则以盟国领袖的身份在最高决策层上居间协调,金日成显然是一个配角,尽管他十分重要,联盟的高层程序中的所有重大决定必须有他参与。后来的发展表明,这对中国来说是十分必要的措施,因为这种结构使中方可以更容易地处理同朝鲜的关系,而且从长远看,中国从此完全获得了在朝鲜问题上的主导权,斯大林则心甘情愿地站在一个更为超脱的位置,而不必直接面对美国人。
二、确定军事分界线
1951年7月10日,朝方代表南日(Nam II)将军在谈判开始当天即提出包括三项议程的方案。第一项是交战双方同时下达停止一切敌对军事行动的命令;第二项是将三八线确定为军事分界线,双方军队沿三八线南北两侧各后退十公里;第三项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撤退一切外国军队”。⑨由于中国在中朝代表团中居支配地位,提出这样的方案主要反映的是中方的主张,其中的第二条是最具实质性的,即沿三八线停战。
“战争局部化”一直是中国参加朝鲜战争具有战略指导意义的核心概念。所谓“战争局部化”包括两个至关重要的内容,一是战争不能外溢到中国本土,二是美军不得靠近中国的边境地区。具体而言就是使朝鲜政权在朝鲜半岛生存下去,至于它的生存空间应该有多大,换句话说就是志愿军作战所应达到的最远距离在何处,是可以根据战场形势做出弹性调整的。⑩由于停战谈判一开始就涉及三八线,这里有必要说明,“战争局部化”这个概念最初是周恩来在1951年10月3日同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会谈时提出的,周恩来当时使用的是“使朝鲜事件地方化”,即朝鲜半岛交战各方应立即停战,外国军队应该撤退。中国参战的底线是美军不得越过三八线。(11)后来的决策过程清楚表明,三八线在中国领导人心目中有重要的象征性意义,尽管不是非要达到不可的目标。
在志愿军准备攻占平壤时,12月3日,毛泽东在北京会见金日成,讨论了一些战略性的问题。毛泽东这时认为战争还有可能拖长,故应做长期打算,不过他相信已经有迅速获胜的可能了。针对国际上出现的调停活动,他首次明确提出停战条件,即美国承诺撤出朝鲜,首先撤退到三八线以南。他告诉金日成:“最好我们不但拿下平壤。而且拿下汉城,主要的消灭敌人,首先是全歼伪军,对促进美国撤兵会更为有力量。”(12)毛泽东的这些看法和设想第二天通过电报发给在前线的彭德怀等志愿军领导人。毛泽东在同其他中国领导人讨论并达成共识之前,便直接向金日成表达了如此大幅度地调整战争目标的设想,然后再通告在前线指挥作战的军事将领。这种做法改变了中国高层的决策程序,使盟友之间的协商被置于国内高层决策程序之上,客观上扩大了对盟友的承诺,这对后来中国政策的潜在影响是严重的。
1951年6月初,金日成秘密访问北京,与中国领导人讨论作战及停战问题。6月13日,毛泽东向斯大林通报中国在停战问题上的立场,即谈判条件就是“恢复三八线边界;从北朝鲜和南朝鲜划出一条不宽的地带作为中立区。决不允许中立区只从北朝鲜领土中划出的情况发生”。关于中国在联合国中的席位可以不在停战谈判中解决,台湾问题可以提出,但不必非谈不可。斯大林在此前的一个回电中表示过,“现在停战是好事”。(13)从中国内部讨论到与盟国协商的过程看,以三八线为界实现停战是中苏之间的基本共识,也是包括朝鲜在内的联盟合作的重要基础。
前述南日在谈判之初提出三点建议后,美方立即表示坚决反对其中的第三条即各国尽快从朝鲜半岛撤军,实际上就是反对美国从朝鲜半岛撤军。美国在很多甚至是战略性的问题上同盟友存在矛盾或分歧,但在拒绝撤出美军的问题上得到盟国的一致支持。结果,围绕撤退外国军队一条是否应列入谈判议程的争论持续了16天之久。
7月17日,中国领导人曾经指示谈判代表团,“必须坚持一切外国军队撤离朝鲜”。对此,中朝代表团中的中方代表提出不同看法,他们在给毛泽东的复电中表示,在目前的议程上对撤军问题“不宜过分坚持”,建议可以先达成沿三八线停战,然后“第二步再谈撤兵”。(14)7月23日,毛泽东回电同意了中方代表的意见,他说,“此次停战谈判,仍应以争取从三八线上撤兵停战为中心,来实现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第一步”,从朝鲜撤退外国军队问题可以以后再谈,(15)亦即解决停战可以优先于美国撤军。
中朝代表团经过研究,于7月25日提出一项包括五点内容的折中方案。这个方案中没有了“外国军队撤出朝鲜”的字句,但其中第五条的内容是“就与双方有关系的一系列问题制定给各政府的建议”。南日在谈判发言中解释说,所谓“一系列问题”包括了外国撤军的问题。美国方面表示可以接受这种含糊的文字表述。7月26日,双方就谈判议程达成五点协议。(16)此后,从7月27日到11月27日。双方谈判聚焦于军事分界线,中朝代表团提出以三八线作为军事分界线实现停战。
8月10日,李克农向毛泽东报告了当天谈判的情况。他说美军代表乔伊(Cbarles Turner Joy)在发言中表示,美方可以调整其军事分界线的方案,提出“应当根据实际军事形势来讨论军事分界线问题”。从美方的决策过程看,他们早在2月间就决定不必将三八线作为绝对的条件,而是要在三八线附近根据地形建立一条可资防御的战线。8月11日,毛泽东在给李克农的复电中一方面坚持沿三八线停战的原则,同时也指示中朝代表团可以提出更为可行的建议,例如可以以三八线“定为双方军事分界线的基线”,并以这条基线为依据建立非军事区,双方军队可以根据地形的实际情况后撤,“不必一律向后各撤十公里”。(17)
8月12日,李克农、邓华、解方和乔冠华等在参加了新一轮谈判后接到上述毛泽东的电报。他们经过研究讨论后在给毛泽东的复电中提出,需要对原有的方案做重要的调整,根据谈判中的新情况“对三八线问题必须做出明确的决策”。他们认为,美方的目的是按当前双方所处的战线停战,并愿意为此做出一些调整;中朝方面要迫使美方接受三八线作为军事分界线“是不可能的”;当前已经有必要做出决定,到底是“为三八线斗争并准备谈判终止,还是避免谈判破裂,为停止军事行动进行斗争”。提出坚持三八线和停战两者之间何为优先是中方政策的又一至关重要的变化。他们主张,“最好考虑在当前战线所在地区停止军事行动的问题,而不再为三八线进行斗争,以免导致会谈终止”。(18)这显然是以停战为优先考虑的建议。
8月13日,周恩来代毛泽东复电李克农等,要求他们认真研究美方在谈判中的立场,并要其转告金日成也需考虑上述情况,在谈判中应当把“三八线同当前战线结合起来,甚至把军事分界线同缓冲地带结合起来”,为以后提出“商定的折中方案做伏笔”。(19)显然,中国方面准备在军事分界线问题上做出切实可行的调整,并且希望朝鲜方面也能够予以考虑,以便能“商定”折中的方案。周恩来在国内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上专门解释了中方准备做出让步的理由,他说现在的原则就是“只要谈判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求得停战”。(20)
中国领导人随后即与盟友展开沟通,因为这涉及要修改谈判开始前达成的共识。8月17日,毛泽东打电报向金日成通报了对军事分界线问题的新方针,即可以根据“双方的意见并考虑地貌”决定对缓冲地带的划定。中国领导人后来在给斯大林的电报中详细解释了军事分界线调整问题,他们同时也告诉斯大林,金日成6月初在北京会谈时“便有此意”,中国这次也是“得他同意后始行提出的”。(21)第二天,深谙朝鲜战场形势、志愿军军事规划并深得彭德怀个人信任的邓华以个人名义致电彭德怀说,毛泽东8月11日电所提方案“恐难成交”,目前“能争取和谈成功”是“正确的实事求是的方针”,故“现地停战”亦可接受。(22)彭德怀表示同意并转毛泽东。
8月20日,中朝代表团在谈判中提出了根据毛泽东8月11日电拟定的新建议。但是美方拒绝了这个建议,严重误判中朝方面的意图,态度十分强硬地表示联合国军不能让出在三八线以北占领的地区,并强调所谓联合国军的“海空优势”补偿。谈判陷入僵局。8月22日夜,美军机在开城的中立地区投掷炸弹,并扫射了中朝代表团的驻地,谈判因此中断。在此之前,即8月19日,联合国军已经发动夏季攻势。
谈判中断期间,中国领导人一面指示志愿军坚决反击联合国军的夏季攻势,同时也在分析和判断美国的真实意图。毛泽东本人仍然相信,美方有可能“在拖延中寻找转弯的办法,并在军事分界线的问题上求得妥协”。(23)毛泽东曾将他的上述判断告诉斯大林,并请斯大林转告金日成,建议在谈判中提出邀请中立国家作为监察员的问题。与此同时,中朝代表团也在深入讨论军事分界线的可行方案,并建议北京同意他们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推进谈判。(24)
这一时期杜鲁门政府的政策证明毛泽东的上述判断是合理的,不过斯大林并不赞成毛泽东的判断,这给中国领导人造成困扰,至少拖延了他们的行动。斯大林认为,“美国人更愿意继续拖延谈判”,而且一旦由金日成提出中立国作为监察员的建议,将使美国人认为中朝方面急于停战,这对中朝“没有益处”。(25)
斯大林的态度同他从苏联驻朝大使馆获得的那些目的十分可疑的报告有关。这些报告分析认为,这个时期中国与朝鲜之间存在明显的分歧,中国希望更早结束战争,而朝鲜领导人则担心会因此被强加上对其不利的停战条件。苏联驻朝大使馆一秘佩图霍夫编写了一份报告,向克里姆林宫详细介绍和分析了苏联驻朝大使馆对停战谈判前景的看法。报告认为,中朝方面不应该在军事分界线问题上做出让步,双方未能就非军事区的行政管理问题达成一致。报告声称,美国在战场上掌握着主动权,苏中朝的一些行动被美方认为是“软弱、被迫求和的表现”。现在朝鲜方面担心,他们“会被强加上破坏朝鲜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威信的停战条件”;中国则“拒绝进攻性战役”,“力图尽快结束战争并摆脱援助朝鲜的负担”。报告还描述了在朝鲜存在对苏联十分有利的情况,即朝鲜领导人对中国“明显冷淡”,而对苏联的期盼则“越来越坚定而广泛”。(26)苏联驻华盛顿远东委员会代表处也在给斯大林的报告中分析了杜鲁门政府的战略意图,认为美国选择了“无限期拖延停战谈判的策略”,杜鲁门政府并不打算以三八线为基础实现停战,也不打算从朝鲜半岛撤出美军。(27)
1951年9月10日,苏联驻朝鲜大使馆就中朝之间的分歧向克里姆林宫做了专门的报告。由于苏联同朝鲜之间的特殊关系,特别是金日成本人同苏联驻朝大使拉祖瓦耶夫之间十分密切的关系,这份由拉祖瓦耶夫本人起草的报告对了解当时的苏朝关系和苏方的看法有很高的参考价值。该报告认为,朝鲜领导人的基本看法是他们已经无法完成国家统一,“不得不在最坏的条件下同意恢复战前的状态”,而金日成本人则将这种后果部分地归咎于中国。他们认为中国“倾向于向美国人做出让步,只要能达成停战协定”,对朝鲜的立场不很重视。金日成甚至抱怨李克农“在一系列问题上”都与他有分歧,对美国人却“表现出极大的宽容和让步”。这些事情经常引起金“明显的恼怒”。他还抱怨第三次战役以后志愿军没有乘胜进攻把美国人赶出朝鲜半岛,只想在三八线停战。按照拉祖瓦耶夫的说法,朝鲜因此“更加坚定了依靠苏联的方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拉祖瓦耶夫认为金日成还抱有苏联和中国最终不会抛弃朝鲜的希望。(28)这很可能就是金日成实际上不愿配合中国谈判立场的主要根据。
从上述这些报告可以合理地推断出斯大林的决定,他一方面要求中朝方面立场坚定、放弃幻想;另一方面婉拒了毛泽东有关必须向志愿军派遣83名苏联军事顾问的要求,他决定只派5人,理由是并无派那么多军事顾问的必要。(29)显然,中国不仅要同美国进行艰苦的对抗,还需要同盟友进行同样艰苦的外交协调。
联合国军于8月19日发动的夏季攻势并未达目的便结束了,这使美国政府内部进一步加紧讨论军事分界线问题。9月26日,李奇微向参谋长联席会议提出,联合国军发动攻势的目标是要控制三八线东段以北的堪萨斯线,依托那里的地形特点建立起可资防御的阵地。为达此目的,联合国军可以在某些地段向南撤退,换取中朝做对应的调整。华盛顿接受了李奇微的建议,很快确定了一个方案,即先以双方当前的实际接触线为中心线、设立四公里宽的中立区,然后再进行调整。(30)这个方案的基本内容同毛泽东8月11日的设想已经接近了。
美国在大致确定恢复谈判的方针后,再次同苏联进行了接触。10月5日,美国驻苏联大使柯克会见了苏联外交部长维辛斯基(A.Ia.Vyshinskii),口头转达美国政府的两点声明,即美国政府认为停战谈判意义重大,以及希望改善美苏关系。(31)10月15日,维辛斯基召见美国使馆代办卡明克,告诉后者苏联政府认为,军事分界线问题应该在谈判中而不是在战场上解决,苏联愿意做“一切现实的努力”来使谈判获得结果。(32)在苏联做出积极回应和中朝同意将谈判地点改到板门店以后,美国立即同意于10月25日恢复谈判。
此时中国领导人的确表现出希望尽快达成停战协议的意向。毛泽东在1951年10月18日给李克农的一份电报中说,“我应坚持促使迅速恢复会议活动这一目标”,不希望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纠缠而导致谈判不能尽快恢复。(33)10月22、23两日,李克农连续就谈判恢复后的原则问题报告北京,毛泽东均转达斯大林。(34)此时苏联的外交协助尤显重要,这种互动方式表明,在外交上对苏联的倚重仍然是中国领导人不得不面对的重大问题。
10月25日,在停战谈判恢复的当天,毛泽东指示李克农等,谈判恢复后可以“主动建议双方不讨论旧方案,而提出双方可以探讨的分界新方案”。如果美方同意,就可以提出李克农23日来电中谈到的新方案。他认为,经过努力,是有“可能达到根据把分界线划在当前战线地区的建议稍加修改而划定分界线的目标”。(35)换句话说,就是不再坚持最初确定的以三八线为停战的军事分界线。毛泽东在一天前已经将自己的想法告诉金日成,并于25日接获后者表示同意的电报。31日,毛泽东将金日成表示同意的信息转告斯大林。(36)
恢复谈判后,美国的政策也出现重要的变化,不再坚持“海空补偿”。11月12日,美国防部和参谋长联席会议召开联合会议,最终决定放弃对开城的要求,只坚持以现有实际接触线为临时军事分界线。(37)五天后,美方代表团根据参谋长联席会议的指示,向中朝提出了上述建议。
中国领导人注意到美国政策的变化,他们认为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在增大。11月14日,毛泽东签发了给斯大林的一份电报,详细阐述了对停战谈判的基本估计和中方为尽快实现停战而准备采取的行动。该电报说美国方面“对于接受休战条件的可能性已在增长”,“我们主张就地停战,在现时双方接触线上,建立军事分界线”;金日成6月在北京的时候就表达过类似意见,现在的方案也是经过他同意的。电报还分析了谈判涉及的其他问题,并相信所有问题不难解决,所以可以“努力争取谈判在年内达成协议”。电报最后介绍了中国国内的各项安排,特别提到因为参加朝鲜战争,中国政府的财政预算比上一年增加60%,国家总预算的32%用于战争。(38)中国领导人在阐述停战问题时专门提到朝鲜战争对中国财政的影响,绝无可能是无的放矢的,中苏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合作。
上述电报到达莫斯科后,斯大林迟迟未予答复。由于事关重大,毛泽东指示周恩来通过苏联驻华大使罗申催促斯大林尽快表明态度,因为中朝代表团为等到他的答复已经两次推迟与美方的会晤。(39)11月19日,斯大林在接到罗申电报的当天即答复毛泽东,表示同意中国领导人对形势的判断和采取的措施,不过他还是建议中朝“不能有急躁和尽快结束谈判的表现”。(40)与此同时,苏联外长葛罗米柯向苏联驻朝鲜大使馆发出一封电报,严厉指责苏联驻朝大使拉祖瓦耶夫擅自同意朝鲜向联合国发表有关军事分界线问题的呼吁书,尤其是并没有查清朝鲜此前是否同中国协商过。(41)根据拉祖瓦耶夫事后的补报,北朝鲜呼吁书的重点是在讲述战俘问题,在最后部分提出应“将军队撤离前线,建立两公里的非军事区,所有外国军队撤出朝鲜,追究挑起战争的罪犯的责任”,等等。(42)这些内容从字面上讲并无特别的意外,但有关停战条件的部分如不事先澄清,的确会在盟友之间引起混乱。苏联的行动表明,在停战谈判的决策体制中,中国到这时为止还处于主导地位,中苏之间的高层关系尚属顺畅,但中朝之间则存在摩擦,至少苏联方面是这样认为,所以葛罗米柯才对涉及中朝关系的事件十分敏感。
11月27日,中朝代表与美方终于就军事分界线问题达成协议。当时中朝对停战前景是比较乐观的,金日成当天给斯大林发了一封密电,说毛泽东告诉他如果“年内能达成停战协定”,中国军队“应返回中国进行改编”,那时一些苏联武器就可以转交给朝鲜军队了。(43)这份电报的内容证实,毛泽东对军事分界线的判断是合理的,但对停战的估计过于乐观了。这同苏联一些部门的估计有很大的差别。按照苏联驻远东办事处的报告,美国在战俘、监察和政治问题上都不大可能会做出让步。斯大林的看法则处于摇摆之中,他在具体的谈判问题上通常会顺应毛泽东的建议,但也不时就美国严重缺乏早日结束战争的诚意提出一些警告。事实上美国的确没有因为解决了军事分界线就罢手,谈判局势的变化在中苏朝之间引起发新一轮争论,这次主要是在中朝之间。
三、坚持“谈谈打打”
1952年5月,谈判双方先后解决了停战监督和停战后限制军事设施等问题,交换战俘问题成为停战的主要障碍。有关战俘问题的谈判始于1951年12月11日,杜鲁门本人早就明确表示不赞成同中朝方面交换全部战俘。(44)美国军方、情报部门和政治机构也都企图利用战俘问题达到军事和政治目的。(45)他们的政策出乎中国领导人的预料,中国领导人此前一直认为,战俘问题并不难解决,而这个估计是同美国并不想长期拖延战争的判断联系在一起,特别是同按照双方实际接触线解决军事分界线联系在一起。他们在给斯大林的电报中曾经很肯定地说,在战俘问题上,“我们反对一对一交换的原则而主张有多少交换多少的原则,估计这一问题不难达成协议”。(46)后来,随着停战监督、限制军事设施等问题取得进展,中国领导人估计,“慢到五六月”也是可能达成协议的。(47)但情况正相反,不仅战俘问题长期达不成协议,而且联合国军的军事行动不断升级,美空军作战范围不断扩大,6月间轰炸了鸭绿江南岸的水丰发电站及长津等处的发电设备。中国领导人再次面临是妥协还是继续进行战争的选择。
当时中国领导人面临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第一是国内的经济形势。中国领导人期待早日停战的原因之一,就是这场战争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中国领导人对此不可能不给予严重的关注。他们认为,绝不在美军升级战争烈度和规模的压力下让步,当前规模的战争在经济上还是可以承受的,当然也不能采取大规模的军事攻势,同时还要更积极地争取苏联增加援助。
另一个更棘手的问题是朝鲜越来越希望尽快停战。美军加大军事压力,尤其是加强了对朝鲜的空中轰炸,对朝鲜的士气民心造成了严重挫伤。1952年初,朝鲜外务相朴宪永曾经告诉彭德怀,“朝鲜全国人民要求和平,不愿继续进行战争”,当然他也表示如果中苏希望打下去,朝鲜会克服一切困难。(48)从苏联方面的报告看,朝鲜军队中确实存在士气低落,而且官兵军事素养不高,装备训练等并不如人意,等等。(49)此外,美空军的狂轰滥炸给朝鲜的城市乡村造成严重的破坏,苏联方面对美空军破坏的描述是触目惊心的。(50)为了鼓励金日成坚持下去,这个时期苏联和中国均承诺增加向朝鲜提供各方面的援助,包括粮食、运输器材、武器装备等,苏联还加强了对朝鲜军队的训练。(51)
从6月开始,美军的军事行动进一步升级。7月11日至12日夜,美空军对平壤进行大规模轰炸,造成6000多居民伤亡。13日,美方在谈判中提出一项遣返8.3万名中朝战俘的建议。其中朝鲜战俘7.6万余人,志愿军战俘6400余人。(52)李克农因此电询毛泽东、彭德怀和金日成等,该如何应对这个方案。这个数字从总数上看接近中朝内定的遣返9万人的方案,但当时联合国军控制的中朝战俘总数为13.8万,其中朝鲜战俘11.1万余人,志愿军战俘2万余人。美方在大规模轰炸平壤之后提出这样比例的遣返方案,明显带有挑拨中朝矛盾的意图。然而,金日成还是在14日发给毛泽东一份电报,表示希望能早日停战。
7月15日,毛泽东否定了李克农和金日成的建议,并签发了给金日成的回电。该电说,“在目前接受敌人这一挑拨引诱性的并非真正让步的方案,并在敌人狂轰滥炸之后接受,显然对我极为不利”。他所说的不利,除了“启其扩大挑衅之念”会使美方得寸进尺外,也会损害“我们的威望”。毛泽东的同盟认同使他有时将中朝苏看作一体,他告诉金日成,通过战争已经“保卫了北朝鲜和中国的东北”,朝鲜也“已光荣地站在保卫全世界和平阵营的前线”,两国的安全和政治地位都加强了。如果接受美国的方案“这就是一着错满盘输的道理”。为了鼓励金日成,他说朝鲜可以“不再客气地提出目前朝鲜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中国将尽力而为,不够的话还可以请求苏联“予以帮助”。⑥与此同时,毛泽东也电告斯大林,中方不接受美方这种带有“挑拨性”的方案,现在也绝不能在“敌之压力下屈服”。金日成得知中方的决定后向毛泽东发出一份电报,一方面表示同意后者15日的决定,另一方面强烈要求中方改变所谓消极防御的军事战略。他建议志愿军空军的作战范围应该从鸭绿江一线向北一直延伸到平壤一线,并且要派空军战机深入敌人后方,对美军机场和军事设施等展开猛烈的轰炸,此外还要在地面发动局部进攻向美军施加压力。(54)总之,中方可以不接受美方的建议,但需要通过主动的军事进攻来尽量减轻朝鲜的压力和各种损失。
7月17日,拉祖瓦耶夫电维辛斯基等,转呈金日成给斯大林的电报。金日成在电报中对谈判前景表示极度悲观,他说中朝军队在谈判开始后就在消极防御,致使北朝鲜人力物力遭受极大的损失,而美军却没有付出什么代价。他还表示,朝鲜同意中方不接受美方的停战条件,但有必要采取措施来保护朝鲜的重要设施,并采取积极的军事行动。电报中列出四点建议,包括加强防空力量,对敌方要害地区发动地面进攻以减轻美空军对中朝后方的压力,以及“必须坚决力争尽快签订停战协定、实现停火和根据日内瓦公约交换所有战俘”。当然,还要求苏联提供更多的军事援助。(55)
毛泽东这时也将此前金日成发给他的电报和他的回电均转发斯大林。斯大林回电表示支持毛泽东的决定,他说“您在停战谈判上的立场完全正确”。(56)不过这一轮沟通并不足以彻底解决问题,直到8月周恩来访问莫斯科,中朝决策者才有机会同斯大林一起做出关键的决定。
周恩来访问莫斯科是为新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争取苏联的援助,包括争取苏联继续为中国的国防现代化和志愿军提供军事和财政援助。8月20日,周恩来在克里姆林宫与斯大林会晤,其间专门讨论了朝鲜停战谈判。周恩来介绍了中国在战俘问题上的政策和与朝鲜的分歧所在,以及朝鲜方面表现出“有些动摇”“情绪不太稳定”的情况。根据斯大林的提问,周恩来重点解释了两个问题。其一是志愿军可以坚守阵地,但只能发动有限的局部进攻;其二是美方7月13目的交换战俘建议是挑拨中朝关系的阴谋,中方决不接受。他说中国有准备“哪怕再打一年”,同时也希望斯大林向朝鲜提供必要的援助。斯大林表示坚决支持中方的决定,现在“需要毅力,需要耐心”,苏联将向朝鲜提供军事援助。他还表示不赞成金日成有关志愿军空军进入敌后方作战的建议,而且中朝军队“不得进行任何进攻”,无论战术的还是战略的。斯大林提到,如果美国“做些让步”就可以继续谈判。周恩来告诉他中国是有准备的,“如果美国人做某些让步,尽管不大的让步,那么就可以答应他们”,中方为此已经准备了三个可以讨论的办法,其中最低方案的底线是可以将未遣返的那部分战俘交给中立国家。这一条后来成为解决战俘问题的最终方案。最后,周恩来转达了毛泽东的建议,即邀请金日成和彭德怀到莫斯科与斯大林面谈。斯大林表示“乐于接见他们”。(57)根据这次会谈,中苏朝三国领导人很快商定了金日成和彭德怀秘密访苏的行程。
9月4日,斯大林、周恩来、彭德怀、金日成和朴宪永等举行了会谈,斯大林是这次会谈的主角,他全面落实了同周恩来会谈达成的共识。他承诺提供援助,包括1—3个歼击机师的飞机和装备、10个高射炮团的物资装备,其他凡是金日成提到的装备和物资,斯大林的回答差不多都是说把“清单交给我们”。关于战俘问题,他表示赞成中方坚持遣返全部战俘的立场,同时准备提出按比例遣返的方案,即美方如扣留20%的中朝战俘,中朝也按20%的比例扣留对方战俘。会谈结束前,斯大林宣布将向中国和朝鲜各援助一个空军师。(58)中苏朝就这样再次协调了他们的政策。
四、斯大林之死与停战
1953年3月5日,斯大林突然病逝,苏联的东亚政策随后很快发生了重大变化,苏联新领导人决定尽快结束朝鲜战争。(59)他们贯彻这个决定的决心显得尤为坚定不移,中苏朝的决策机制和程序随之出现重大变化。
3月8日,周恩来率代表团到达莫斯科参加吊唁斯大林的活动。这期间,苏联领导人直接向周恩来通报了希望尽快结束朝鲜战争的决定,周恩来表示将向北京汇报苏联政策的这一新变化。苏联也向平壤派出特使,向金日成传达苏联已经决定尽快结束战争。(60)金日成的反应可想而知,他告诉苏联代表“完全同意苏联政府在朝鲜问题上的建议”,而且希望“尽快实现”。他说朝鲜每天都损失“非常大”,讨论战俘的数字“不十分明智”,所以苏联的建议“是最明智和正确的”,朝鲜会积极地准备恢复谈判。(61)
3月19日,苏联新领导人决定分别向毛泽东和金日成发函说明苏联就战俘遣返问题做出的决议,同时也向苏联驻联合国代表团发出了指令。决议很明确地用“给各方发出指示”作为抬头,其中不仅说明了中朝应如何恢复停战谈判的具体步骤,而且很清楚地表明恢复谈判就是为了实现停战。(62)由此可见,苏联不仅做出了结束战争的决定,而且也不打算再同盟友协商了。
苏联政策变化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3月22日,在连续接到周恩来两封电报后,毛泽东回电莫斯科,表示北京准备答复联合国军司令克拉克(Mark Clark)将军2月22日的建议。他说苏联的建议同1953年8月周恩来访苏期间告知斯大林的最低方案是一致的。不过,这次同意恢复谈判的目的是什么?到底应该和实际上可以走到哪一步?只是就解决伤病战俘遣返问题恢复谈判,还是追求更大的目标等等?需要等周恩来回到北京以后再决定。(63)
3月26日,周恩来返回北京,并向毛泽东汇报了苏联政策的变化。毛泽东认为苏联的建议并没有超出中方曾经告诉过斯大林的那条底线,关键就看美国人愿意走多远了。3月28日,中朝发表声明,表示愿意恢复谈判,苏联随后宣布给予支持。(64)3月30日,周恩来发表声明,就解决战俘问题提出了新的建议,即“双方应保证在停战后立即遣返其所收容的一切坚持遣返的战俘,而将其余战俘转交中立国”。(65)
美国领导人这时也心力交瘁,同样面临着来自盟友的巨大压力。他们虽然还很怀疑中朝突然改变政策的动机,但决定先恢复谈判,以便彻底了解中朝立场。这样,谈判终于在4月26日恢复了。
5月7日,中朝再次提出八点新建议。在接到中朝新建议后不久,5月28日,美国驻苏联大使波伦拜会莫洛托夫,介绍美方提出的新六点建议。他解释说,新建议的重点是美方同意将不愿遣返的战俘交给一个政治委员会来解决,政治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将按照印度在联合国提交的方案办理。(66)6月3日,莫洛托夫花了三分钟会见波伦,并告诉后者“可以满意地断定”停战谈判将顺利完成。波伦对此心领神会,没有再提任何问题。(67)三天后,艾森豪威尔亲自致函韩国领导人李承晚,告诉他别再抱着武力统一朝鲜这个“梦想”,美国不会拖延战争。(68)
6月8日,中朝与美方达成交换战俘的协议,至此停战谈判的全部议程都已经完成。7月27日,交战双方在停战协议上签字,历时三年的朝鲜战争终于结束了。在《朝鲜停战协定》签订之前,苏联领导人向中方表示完全赞成中方的立场和措施,认为谈判战术“取得了完全的成功”。(69)7月29日,毛泽东召见苏联驻华大使库茨涅佐夫时说,志愿军是有能力再经过一年作战打到汉江一线的,当然这样做也会带来一些其他问题,总之中国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同苏联新领导人商量。(70)毛泽东对军事形势的判断与彭德怀是一致的,所以中国还有必要同苏联进一步讨论战争留下的诸多问题,包括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台湾问题,等等。总之,对中国来说,战争虽然结束了,但它造成的诸多问题并没有结束,有些甚至一直持续到今天。
本文的研究表明,《朝鲜停战协定》不仅是交战双方斗争与对抗的结果,也是两大阵营内部决策结构和矛盾的产物,对美国阵营是如此,对东方阵营也一样。因此,探讨交战的两个阵营内部的问题与研究军事形势和力量对比等同等重要,即使对理解今天朝鲜半岛的局势和停战协议的未来,研究同一战线内的国家之间内部的决策结构和过程等,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视角。
注释:
①国内有代表性的主要成果包括资中筠主编:《战后美国外交史:从杜鲁门到里根》上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93年版;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抗美援朝战争史》第3卷,军事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齐德学:《巨人的较量:抗美援朝高层决策和指导》,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年出版;沈志华:《中苏同盟与朝鲜战争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牛军:《冷战与新中国外交的缘起(1949—195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
②聂荣臻:《聂荣臻回忆录》下册,解放军出版社1984年版,第741—742页。
③周恩来:《关于朝鲜停战谈判问题》1951年8月22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25页。
④周恩来:《目前的作战方针与第六次战役的备而不战》1951年8月19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第217—219页。
⑤毛泽东:《关于朝鲜停战谈判等问题》1951年6月29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建国以来毛泽东军事文稿》上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与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511—512页。
⑥毛泽东:《关于朝鲜停战谈判时间地点等事宜》1951年6月30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建国以来毛泽东军事文稿》上卷,第513页。
⑦毛泽东:《停战谈判代表以朝鲜人民军为主》1951年6月30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建国以来毛泽东军事文稿》上卷,第515页。
⑧《史达林关于停战谈判问题致毛泽东电》1951年6月30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中册,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2003年版,第839页。
⑨《朝中代表团首席代表南日将军在开城停战谈判首次会议上关于停战谈判三项建议的发言》1951年7月10日,载《人民日报》1951年7月11日。
⑩关于“战争局部化”问题可参阅牛军:《论“战争局部化”与停战谈判决策:抗美援朝决策之三》,北京:九州出版社2013年版。
(11)周恩来:《美军如越过三八线,我们要管》1950年10月3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第67—68页。
(12)《中共中央致彭德怀并高岗电》1950年12月4日,载军事科学院历史研究部:《抗美援朝战争史》第2卷,第162页;杜平:《在志愿军总部》,解放军出版社1991年版,第140页。
(13)《斯大林关于停战和空军使用问题致毛泽东电》1951年6月13日;《毛泽东关于停战谈判问题致高岗、金日成电》1951年6月13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中册,第806、808页。
(14)周恩来:《必须坚持一切外国军队撤离朝鲜》1951年7月17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第200—203页。
(15)周恩来:《撤军问题可以不列入朝鲜停战谈判议程》1951年7月23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第204—205页。
(16)《佩图霍夫关于朝鲜停战谈判的情况报告》1951年9月,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995页。
(1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第216页。
(1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第215—216页。
(19)周恩来:《军事分界线与目前谈判策略》1951年8月13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第214—215页。
(20)周恩来:《关于朝鲜停战谈判问题》1951年8月22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第224—225页。
(21)《毛泽东关于转发停战谈判第25号简报致史达林电》1951年8月16日;《毛泽东关于转发停战谈判第26号简报致史达林电》1951年8月17日,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975、978页;周恩来:《朝鲜停战谈判的若干问题》1951年11月14目,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第250页。
(22)参阅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抗美援朝战争史》第3卷,第77—78页。
(23)《毛泽东关于敌人在中立区进行破坏问题致史达林电》1951年8月27日,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罗斯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985页。
(24)参阅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抗美援朝战争史》第3卷,第78—79页。
(25)《史达林关于同意中朝方面谈判立场致毛泽东电》1951年8月29日;《毛泽东关于接受史达林的建议致史达林电》1951年8月30日,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986、987页。
(26)《佩图霍夫关于朝鲜停战谈判的情况报告》1951年9月,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003页。
(27)《远东委员会苏联代表处关于朝鲜停战谈判的报告》1951年10月3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046—1055页。
(28)《拉祖瓦耶夫关于停战谈判中出现的政治情绪及中朝关系的电报》1951年9月10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022—1026页。
(29)《史达林关于派遣军事顾问问题致毛泽东电》1951年9月12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039页。
(30)"The commander in Chief,Far East(Ridgway) to the Joint Chid of Staff,Tokyo," 26 September 1951,Foreign Relation of United Staes(hereaftet FRUS),Vol.VII,Korea and China,pp.952-955,955-962.
(31)《维辛斯基与柯克关于朝鲜停战问题的会谈备忘录》1951年10月5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058—1061页。
(32)"The Charge in the Soviet Union(Cumming) to the Secretary of Stare,Moscow," October 15,1951,FRUS,Vol.VII,Korea and China,pp.1041-1042;《维辛斯基与美国代办卡明克的谈话备忘录》1951年10月15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063页。
(33)《毛泽东关于停战谈判策略问题致史达林电》1951年10月18目,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065页。
(34)《毛泽东关于转发对谈判策略的请示致史达林电》1951年10月25日;《毛泽东关于转发对修改分界线建议第二方案的请示致史达林电》1951年10月25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073—1074,1075—1076页。
(35)《毛泽东关于复会后谈判策略问题致史达林电》1951年10月25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077页。
(36)《毛泽东关于金日成同意中方所提谈判方案题致史达林电》1951年10月31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083页。
(37)"Memorandum on the Substance of Discussions at a Department of State-Joint Chiefs of Staff Meeting,Washington," November 12,1951,FRUS,Vol.VII,Korea and China,pp.1123-1124.
(38)周恩来:《朝鲜停战谈判的若干问题》1951年11月14日,第249—251页。
(39)《罗申关于毛泽东要求史达林尽快答复对谈判的请示的电报》1951年11月19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107页。
(40)《史达林关于朝鲜停战谈判问题致毛泽东电》1951年11月19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108页。
(41)《葛罗米柯关于朝鲜呼吁停战问题致拉祖瓦耶夫电》1951年11月20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109—1110页。
(42)《拉祖瓦耶夫关于转发朴宪永的声明致葛罗米柯电》1951年11月21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083页。
(43)《拉祖瓦耶夫转呈金日成关于援助问题致史达林的电报》1951年11月27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130页。
(44)"Memorandum by the Acting Secretary of State,Washington," October 29,1951,FRUS,Vol.VII,Korea and China,1951,p.1073.
(45)"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by Frank P.Lockhart of the Bureau of Far Eastern Affairs,Washington," July 3,1951; "Memorandum by the Joint Chiefs of Staff to the Secretary of Defense (Marshall),Washington," August 8,1951,FRUS,Vol.VII,Korea and China,1951,pp.614-618,792-794.
(46)周恩来:《朝鲜停战谈判的若干问题》1951年11月14日,第250页。
(47)周恩来:《对敌目前动向的估计》1952年2月14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第267页。
(48)《毛泽东关于停战和援助朝鲜粮食等问题致斯大林电》1952年2月8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153页。
(49)《苏联驻朝使馆1951年的政治报告摘要》1951年1月,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139页。
(50)《科托夫关于朝鲜战争形势给马利宁的报告》1952年10月30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242页。
(51)《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关于援助朝鲜粮食的决议》1952年4月14日;《苏联部长会议关于1952年与朝鲜贸易的决议》1952年6月13日;《拉祖瓦耶夫关于人民军训练情况给什捷缅科的报告》1952年7月l日;《毛泽东关于停战和援助朝鲜粮食等问题致斯大林电》1952年2月8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152—1153、1171—1172、1173—1177页。
(52)参阅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抗美援朝战争史》第3册,第252页。
(53)周恩来:《不能接受敌人的遣返战俘方案》1952年7月15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第289—290页。
(54)《毛泽东关于不接受美方建议问题致斯大林》1952年7月18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187—1189页。
(55)《拉祖瓦耶夫转呈金日成对停战谈判看法致华西列夫斯基电》1952年7月17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184—1185页。
(56)《史达林关于同意中方停战谈判立场致毛泽东电》1852年7月17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186页。
(57)《史达林与周恩来的会谈记录》1952年8月20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195—1204页。
(58)《史达林与金日成、彭德怀的谈话记录》1952年9月4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214—1221页。
(59)Zhihua Shen,Danhui Li,After Leaning to One Side:China And Its Allies in the Cold War,Washington D.C.:Woodrow Wilson Center Press and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pp.98-99.
(60)《苏联外交部关于朝鲜战争的背景报告》1966年8月9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349页。
(61)《库茨涅佐夫和费德林关于停战问题朝方立场致莫洛托夫电》1953年3月29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305页。
(62)《苏联部长会议关于战俘遣返问题给各方发出指示的决议》1953年3月19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295—1300页。
(63)毛泽东:《同意所提战俘交换方针》,1953年3月22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建国以来毛泽东军事文稿》上卷,第131页。
(64)《金日成元帅、彭德怀将军致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函》1953年3月28日,载《人民日报》1953年3月29日。
(65)《周恩来外长关于朝鲜停战谈判问题的声明》1953年3月30日,载《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二辑上,世界知识出版社1957年版,第1113页。
(66)《莫洛托夫关于接见美国大使波伦的备忘录》1953年5月28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310—1313页。
(67)《莫洛托夫关于接见美国大使波伦的备忘录》1953年6月3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314页。
(68)"Memorandum by the Joint Chiefs of Staff to the Secretary of Defense(Wilson),Washington,May 19,1953"; "Memorandum of Discussion at the 145th Meeting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Wednesday," May 20,1953,FRUS,1952-1954,Vol.XV,Korea,pp.1059-1069.
(69)《莫洛托夫关于答复克拉克函等致库茨涅佐夫电》1953年7月5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316页。
(70)《库茨涅佐夫关于毛泽东谈停战问题给外交部的电报》1953年7月29日,载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下册,第13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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