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的世界:多极力量均势,还是全球民主和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均势论文,民主论文,和平论文,力量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球化
按照许多研究人员的意见,全球化从本质上有别于这样一些先前所熟知的进程:比如相互依存关系的加强或者国际化程度的增加,因为这些进程的主体主要都是主权国家。布热津斯基认为,“随着美苏交战的结束,国际政治的本质出现了一些基础性变化的迹象。由于当代的经济和通讯影响而日渐加速的这一变化,既标志着民族国家的第一性不断缩减,也意味着内部的与全球的经济和政治之间正在出现一种更为直接的联系。在很大程度上,那些不承认界限并且需要政府在‘主权’体制下作出反应的内部进程,都将形成世界性事务。”
确实,全体化从本质上讲是同单一政治空间联系在一起的,按照麦克卢汉(M.McLuhan)的说法,由于信息交换和往来的快速提高,世界正在被“压缩”成一个单一的“全球村”。国家界限的透明度的增强正在磨刷着内外政策之间的界限,因为一个国家的内部事件往往比外交政策行为对他国的民众能产生更为直接的影响。国家主权正在自愿地或者被迫地发生萎缩,其剩下的部分也正在由新的内容进行补充;正在形成一些世界性的超民族国家式的管理因素——并非是一个实际的世界性政府,而是一个全球的网络,包括官方的和世界集团不同的相互作用领域的非形式机制;作为一个单一空间的世界,其范围和深度正在日益扩展。国际政治主要的一些“超越”进程,比如民主化、自由化、经济的开放、对安全问题的态度划一以及共同道德取向的成熟,都使正在发展的世界的超民族国家性间接地得到了证实。
显然,全球化并不是一种终结状态,而是一个正在进化发展的过程,其强度从地理上和目标上来看并不一致。因此,现在谈论的并不是一般进步性的国家的消亡,而应该是国家的习惯性职能的本质变化。同时,世界也变得越来越不像那种划有明显国家边界的地缘政治地图的马赛克,而是全人类所共有的一个“地球的宇宙飞船”。因此,全球化当然不可能不对形成世界集团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内容和性质施加影响。全球社会范围内的国际政治的“超越”进程,也不可能不改变主权国家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上建立起来的传统国际关系的原则和规律。
全球化现象在国外和我国国内正在得到积极的讨论。所以,现在我想更多地关注国际关系的另一个新现象,它在我国未曾得到应有的阐述,那就是民主优于专制的理论。
“第三次民主浪潮”
90年代初发生的一些事件堪称“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确实,在人类历史上,民主国家的潜力第一次超过了那些专制国家的潜力。还在225年之前,从政治意义上说,世界正是由唯一的专制制度所组成的。自美利坚立国到19世纪末,民主国家的数目达到13个。20世纪前半期,民主国家的数量获得了成倍的增加。到1992年,在世界的183个国家中,民主国家已有91个,还有35个处于民主制和专制主义之间的“灰色地带”。
当然,事情并不在于数字的记录,数字的本身什么也决定不了;同时,与每一次民主浪潮的兴起为伴的却是向专制主义的某种反冲。就是考虑到这一点,也可以说,就综合的经济、技术、军事和精神潜力方面而言,世界的民主第一次超过了世界的专制。近数十年间积累而成的这一变化随着苏联、“社会主义大家庭”和他们在第三世界的大部分同路人所结成的国际专制主义的强大同盟的崩溃而显得更加明晰。
众所周知,福山(F.FuKuyama)正是以此为基础而形成了关于“历史终结”的结论,意指不同社会经济形态之间历史性对抗的彻底结束有利于自由民主。然而,大部分的评论与福山的论题相悖。问题在于:民主与专制的新的全球关系是否影响到战争与和平的问题,是否影响到力量、国家性、民族主义等现象的内容,是否影响到国际政治法律制度?如果影响,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方式?
以下将专门谈谈民主与战争之间的关系问题,因为不久前形成的一种“民主和平”的假说认为,民主国家之间从来(或者通常)不会相互作战。
20世纪国际关系研究的传统流派
在转入对上述假说的分析之前,先简略地研究一下20世纪国际关系理论思考的三大主要潮流。这样的离题是有道理的,因为正是“民主和平”的假说向所有这三大传统流派,包括“现实主义”、“马克思主义”、甚至“自由主义”提出了原则上的挑战,而不顾是自己与后者的血缘关系,怀疑它们的观点的理论依据。
“现实主义”众所周知,其出发点是:国际关系的逻辑取决于“无序”世界上各主权国家的相互作用。所谓无序的理解并不是一种混乱或杂乱无章,而只是指在各国之上缺乏一个最高仲裁的事实。在这样的状况下,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得不依靠自己而推进自身的利益和保障安全。国家的强大有力乃是民族利益的唯一标准,同时也是安全的唯一保障。某一个国家的力量增强,不可避免地妨碍其他国家的利益和安全,并且会促进相互间无休止的角逐。有时,这种竞争也会出现某种平衡的停顿,即“力量均势”,然后一个国家(或者国家集团)直冲向前,那时丧失了的均势要么通过战争才能得到恢复,要么是以更强大的同盟形式建立新的对抗。按照“现实主义”的逻辑,建立世界霸权或者形成“单极世界”的企图,必然会引起广泛同盟的联合,以对抗这种企图的实现。
从“现实主义”理论立场出发,国际关系的构成有时就像相互碰撞的台球运动一样,可以形成各种各样的配置。“现实主义者”强调,这种经常不断的运动不取决于“球的颜色”,而取决于一个国家的质量,其中包括政治体制的性质。但是,“球的总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实主义者”所争论的只是国家之间竞争行为的始因。战后“现实主义”的奠基人摩根索(H.Morgenthau)认为始因正是在于人的侵略本性;而当代“新现实主义”的首领沃尔兹(K.Waltz)则认为在于国际关系体系的无序。
“马克思主义”老一代的人都知道,“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是:包括国际关系在内的世界历史只能看作为阶级斗争。生产方式,也就是“基础”,决定政治的“上层建筑”,在对外政策的意义上亦是如此。“马克思主义”与“现实主义”有着原则的区别,比如在把国际关系同台球运动相比时,前者强调正是“历史上的台球的颜色”,即国家政治的阶级内容,决定着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行为逻辑。苏联“现实社会主义”的破灭,标志着这一流派在国际关系分析领域的影响正在降低。
然而自60年代起,在“官方马克思主义”没落的背景下,一种“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方法呈现出复兴景象,它体现为“世界体系”理论,首先集中关注的是在世界资本主义的结构下对发达的“北方”和发展中的“南方”的关系研究。这一流派的主要代表沃勒斯坦(I.Wallerstain)认为,目前的“世界经济”(资本主义)体系正在蕴藏着最终的危机。在他看来,这种危机在近10年内就会实现。这样,同“现实主义者”不同,“世界体系主义者”认为,21世纪将带来一种新质的全球体系,因此也就会出现新质的世界政治。
“自由主义”当今,“现实主义”的主要反对者正是“自由主义”。这一流派的代表原则上赞同“现实主义者”的原来的立场以及对传统国际关系逻辑的诠释。原则的差异只在于:“自由主义者”认为“现实主义者”所提出的那些规律性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当今世界政治全球化进程的影响下,这些规律性都将发生着实际的演化。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自由主义者”曾雄心勃勃,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及紧随其后的冷战,长期地使“自由主义”威信扫地,以至于使长期在国际关系理论构架中占垄断地位的“现实主义者”,给其扣上了一顶难堪的“理想主义”的帽子。
“自由主义”的复兴是在70年代,而且是以“新自由主义”面目出现的。它的兴起可以说是由于1971年基欧汉(R.Keohane)和奈(J.Nye)的著作《跨越国家的关系与世界政治》的问世。作者们注意到,国家不再行使国际关系所独有的主体作用,而一些“跨国家的”的参与者,比如跨国同盟、财政集团、国际性的非政府组织等,将积极地参与国际关系。与此同时,“新自由主义者”提出了一个论题,即由于跨国家作用解决各个领域中的冲突和合作的“机制”的形成,国际关系体系的无序程度正在缩减。可以说,“新自由主义”的这些根本论点,正是对目前世界政治进程演化而提出的“全球”观点的基础。传统的“自由主义”和当代“全球新自由主义”都承认,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的行为具有根本的差别;自然,也都对前者给予好感。
“民主和平”概念的形成
60年代后半期,一些从事国际冲突定量分析应用问题研究的学者不约而同地发现,在一定的条件下,民主国家的表现同专制国家不一样。1965年哈斯(M.Haas)提出了一个假定,即民主国家间的关系与非民主国家间相比较少表现为冲突。后来,沙利文根据自己的研究对这一假说进行了举证。他依据各种不同的冲突情势的结果得出一个结论:“在多数情况下,凡开放的制度,不管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其卷入冲突的兴趣与关闭制度相比要小。”但这一结论并未引起科学界的注意。
直到1964年,在一份社会研究杂志上刊登了一篇题为《民选政府——和平的要素》的文章。该文作者巴布斯特(D.Babst)断言,从1789年到1941年,没有一次战争是发生在由民选政府领导的独立国家之间。他根据这一时期内相应的战争统计,提出了自己对这些相互间不发生战争的国家的政治体系的定义,强调指出,主要的正是民主国家的政治体制之间具有一种直接的因果联系以及相互关系中的和平主义。因而,今天的“民主和平”研究者们总把巴布斯特视为他们的鼻祖。
同时,当时的一批学者正开始研究国家内外政策的相互依存性,包括涉及战争与和平问题的国际关系中的国家的行为。这方面的力作当数鲁米尔(R.J.Rummel)的5卷本巨著《冲突与战争释义》,后面的2卷具体地涉及民主与战争之间的相互联系。
在众多实证数据的基础上,鲁米尔分析不同国家行为的内政资料,得出了一个结论:“自由是与暴力相对抗的”。必须指出,他在这里采用的是“立宪体制”概念,而不是“民主”概念。鲁米尔试图提醒人们问题并不在于“冲突和战争的数量”,而在于“暴力的程度”。
民主间的和平:是永久的还是有少数的例外
对“民主国家互不交战”公式的分岐,主要是源于对“战争”与“民主”这两个概念的定义不一。比如“国际战争”,应认为至少是指两个主权国家之间交战者死亡数超过1000人(不含和平居民数)的武装冲突。至于“民主”的概念就更加复杂了。为了检验“民主和平”的论题,雷(J.L.Ray)提出的一种定义似乎比较合适。他认为,“假如权力的首脑是由公正的竞争选举产生的,那么就有理由认为这个国家是民主国家。所谓公正的竞争选举至少应有两个形式上独立的政党参加竞选,而且半数以上的成年居民必须参与投票……”。在今天看来,至少半数的成年居民必须获得选举权,似乎这个条件是偏低了一点,不过标准过高的话,就会否定19世纪以前那些民主国家存在的事实。
在“民主和平”的赞同者们举证“民主国家互不交战”的事例时,正在寻找这一规则的一系列的“例外”。第一个反证是1812年美英间的战争。确实,当时的美国原则上可以认为是一个民主国家,当然少于半数的成年居民(不包括妇女和奴隶)享有表决权。至于英国,尽管具有发达的民主标志,比如议会制、多党制、人身保护权(habeas carpus)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在世纪初具有表决权的只占成年男性居民的10%左右。所以,1812年的战争不足以反驳“民主和平”的公式。
说到1898年当时已完全具有民主标准的美国对民主西班牙的战争,多数史学家则坚持认为,19世纪末期的西班牙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民主的国家。在讨论19世纪所有的战争时,很少提到革命的法国与英国之间(1792~1802)、比利时与荷兰之间(1830)的战争,因为讨论不利于“民主和平”假说的反对者。
在部分地承认自己的失败时,“民主和平”概念的批评者又提出了另一个反证:19世纪民主国家的数量不多,所以相互间发生战争的概率也小。那么来看看正在过去的20世纪的几次战争:德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芬兰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黎巴嫩介入第一次阿以战争以及土耳其对塞浦路斯岛的入侵。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的德国政治体制就民主的所有标准而言,我们可以说并不亚于法国和美国。但“民主和平”概念的捍卫者们认为,当时德国的民主政治体制中存在着一些本质上的缺陷,首先是凯撒(注:德意志帝国皇帝的称号,来自古罗马执政凯撒的名字。)的特殊地位。
前苏和前南地区一些新独立国家之间的武装冲突甚至大规模战争(卡拉巴赫山原周边、塞尔维亚与克罗地亚之间、波斯尼亚)不能归为民主国家间的战争,因为这些战争的参与者最多也只是处于向民主状态过渡的初始阶段。此外,很难把他们分级为国家间战争,因为多数情况下,其中的一方以建立一个国家为目标,而另一方对此不能容忍。在巴基斯坦恢复文官制度后,德里与卡拉奇之间持续不断的紧张关系乃是最典型的民主国家的战争。但自1971年起(包括1999年夏季的边界冲突),双方间的冲突都未达到战争的规模。不久前巴基斯坦军事政变后,“民主和平”的定理在该地区走红的可能随之消失。
“民主和平”概念的反对论者们强调,二战后民主国家间相互关系的和平性,是由于它们在冷战条件下团结反共的战略必然。冷战结束后,民主国家之间的矛盾加剧了,冲突的潜能也在增大。正因为这样,“多极世界”思想的“现实主义”拥护者们就产生了各种念头。但近10年来,这种趋势并未继续下去。民主国家(印度和巴基斯坦、土耳其和希腊、土耳其和塞浦路斯)之间最紧张的关系,在冷战结束以后并未发生原则上的改变。对美国与西欧、美国与日本、德国与法国之间矛盾升级的“现实主义多极论者”的期待可谓落空。
必须指出,在冷战期间,专制国家一方正是强调团结一致反对共同敌人的纲领。但是,“社会主义阵营”与南斯拉夫的断交、苏军进驻匈牙利和华约武装力量入侵捷克斯洛伐克所证明的正好相反。
“民主和平”的内部逻辑
直到不久之前,有关“民主和平”假说的讨论还只是在于寻找“民主国家互不交战”这个公式的反论。至于那些正在适应新条件的传统理论流派,不管是“新现实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更不用说“世界体系”,基本上都忽视了新概念(民主和平)的一个依据,即概念的拥护者们虽然发现了某种规律性,但并没有解释这一现象的因果逻辑。
看来,多伊勒(M.Doyle)于1983年在《哲学与社会问题》杂志分两期发表的题为《康德,自由主义遗产和国际事务》的文章,可以视为对“民主和平”内因的第一次展开的解释。根据多伊勒的观点,“民主和平”的基本原则是依据康德的“永久和平”的著名描述为基础的。传统的“自由主义者”非常重视哲学家关于因为人和社会在政治和道德上的完善而原则上有可能达到和平的一般结论,但通常对他有关民主社会的内部体制对其外交政策的影响机制的解释未能引起必要的注意。多伊勒认为最重要的是康德的一个论题,即共和政体在对外政策中所推崇的正是在对内政策中所形成的那些同样的自由主义价值。所以,共和政体在自己的公民面前不可能用战争去反对那些在其内外政策中遵循相似的公正规范的其他共和国。在康德看来,价值(“自由主义国际主义”)的同一性和共和政体的进步性将不断地扩大“和平联盟”,而“和平联盟”也会随着自由主义社会对战争野蛮性的认识和领悟,以及开放共和国之间相互经济作用的影响,而得到巩固。在继承并发展康德思想的同时,多伊勒断言,那些在民主国家间形成“和平联盟”的自由主义价值,对专制却怀有一种侵略性。在他看来,民主国家对他们发动的战争,就好像是宣扬自由主义价值的十字军远征。此外他还认为,民主国家之所以把专制视为潜在的敌人,因为专制制度在其对内和对外政策中不遵循自由主义原则。依照多伊勒的观点,正因为如此,民主国家先发制人的侵略性比专制制度的程度更高,而参战的次数应该较少,因为民主国家互不交战。
拉塞特(B.Russet)在《民主和平释义》一书中,进一步对“民主和平”的机制进行了更为系统的解释。作为一种解释,他提出了民主国家间和平赋性的两大基本原因:第一,“文化规范”模式,即在民主社会里行使国家对外政策问题决策的机构和个人,所遵循的政治行为的文化规范、文化价值和文化经验,都植根于解决内政冲突的和平性、妥协性。与此相类似,专制国家在决定对内政策方面更多的是缺少妥协的文化,在决定对外政策方面依然如此。民主国家所依据的是这样的假设,即其他国家分享的正是类同的原则,因而就可形成“民主国家间单独和平”的同一性。但是在对专制国家的关系上,民主国家就缺乏这样的期待。就实质而言,这正是多伊勒放弃了康德哲学的一个核心原理而发展的一种民主和平的模式。
而拉塞特看重的正是康德关于“永久和平”的第二个基本原则,也正是多伊勒所忽视的原则,即“结构法典”模式。按照这种模式的解释,“民主和平”的机制就在于:内政法典的限制,比如权力的分立、制衡体系(并非拜占庭式的倾轧,而是立宪体系)、居民参与决策的可能以及对决策进行公众的初步讨论,所有这一切都延缓或者限制着采取激进的决定,特别是事关发起战争的决定。民主国家的首脑们很清楚,其他民主国家的领导人所面临的也是类同的结构法典限制。所以,当民主国家间出现冲突时,他们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和平调整,遭到突然进攻的危险就小。
民主国家国际行为的原则差异
就实质而言,有关“民主和平”的因果逻辑的科学讨论,主要是集中围绕着这两种模式(在此我们称之为“多伊勒模式”和“拉塞特模式”)而进行的,既包括对其单个研究,亦包括对两者相互作用的研究。然而,也有一些研究者对“单独的民主和平”以及民主国家对专制体制具有侵略性的论题提出了问题,比如莫拉夫奇克(J.Muravchic)就指出,民主国家不仅仅对自己的同类国家,在对任何国家的关系上,包括专制国家在内,都更爱和平,并且列举了一系列例证。他坚信,民主国家总是迟缓地、不情愿地卷入战争,而一旦卷入战争总是尽快地谋求结束,并且在对战败国的关系上表现出利他主义。他所举的例证是,在西方民主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对德国和日本的关系,以及冷战结束后对原苏联领土上新独立国家的关系。此外,在批评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具有“同等战性”的论题时,莫拉夫奇克指出,提出并坚持这一论题的研究者们忽视了一个问题,即在民主国家与专制国家的冲突中,究竟是哪一方发动战争或者是哪一方引起的。他承认,有一些战争是美国由于巩固自身安全的自私动机而主动发起的,比如对格林纳达和巴拿马的入侵。然而,美国军队随即便从这些国家撤出,而且美国与这些国家的后来关系同与其他拉美国家的关系并无区别。莫拉夫奇克还驳斥了一些研究者关于作为民主化后果的、从专制主义向民主主义转型时期的那些国家,其侵略性加强的论题。他断言,从民主主义滑向专制主义时,一个国家的侵略性如果不是更大,至少也是同样。他认为,其原因就在于转型的本身和缺乏稳定性,而不在于民主化潜在的缺陷。
最后,莫拉夫奇克作为“民主和平”假说的拥护者之一,涉及了帝国战争的问题,也就是民主国家发动的旨在掠夺和扩大殖民地的战争。就其实质而言,不管是“文化规范”模式还是“结构法典”模式都不能对这种战争进行解释。所以他认为,殖民主义乃是欧洲“前和平状态”的遗产;但二战后所谓的殖民地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除少数例外(比如阿尔及利亚),实际上并不是与殖民的民主国家的对抗。
看得出来,莫拉夫奇克的论据对坚定的民主主义者来说是确信无疑的,然而却未能使“民主和平”逻辑的科学依据增添理论上的深度。
方法论问题
必须承认,“民主和平”概念的理论基础还很不深厚。可以说,它并不像主导的传统流派如“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世界系统分析”的科学解释那样展开和周详。在其框架内对因果联系进行的一些逻辑推论,可能过于理想化,尤其是关于力量均势和实力权利的估计。新概念在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上依然含混不清,而且在对国际政治其他一些极重要问题的研究方面还有诸多疏漏。
然而,传统流派的某些代表们的傲慢的主张也是绝对站不住脚的,比如他们认为,“民主和平”概念既然缺乏应有的理论工具,就应该将其逐出严肃的科学讨论的范围。要知道,由许多分支的理论工具装备而成的那些传统的概念,总是互相排斥的,因为都在追求解释国际关系规律性方面的绝对真理。由此也就出现这样的情况:所有的传统理论,最多也只有个别的例外,也许是概无例外,实际上都是虚假的,都不能反映国际政治的现实规律。但我要提醒的是,其中的每一个理论都具有“深刻而综合的理论基础”。
假若世界社会的全球化和民主化趋势,以及由此引发的具有新质的世界的相互关系具有重大的规模,那么势必将出现几种方法论方案,以分析如此变化着的世界。
第一种方案:继续按照力量均势的逻辑研究国际关系在多极竞赛的无序体系中国家间相互作用的总量,但同时也会考虑新的尽管是“次要的”一些方面(比如主权和实力范畴内容的某些变化、由于国家职能的相互依存性的加强而有所恢复的那些方面、非国家参与者的相对的自主性),对民主国家的“对外行为”与专制国家行为的某些差异进行修补;总之,根据国际关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传统分析法研究世界的相互作用,包括对一些新现象的调整。
第二种方案:把世界社会发展组成的民族的和职能的相互作用,当作发生于统一肌体中的进程或当作世界政治来分析。比如从世界社会由专制转向民主的过渡的角度来研究世界政治进程,简言之,最重要的是使用政治学的分析工具。
还有一整套的中间方案,比如对战争与和平、军事安全等“高深”问题,更多的是采用“国际的”方法;而对世界经济方面的问题,更多的则是采用“政治学的”方法。或者是:对国家的关系采用“国际的”方法,而对非国家参与者的相互作用则采用“政治学的”方法。
对方法论的选择,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世界向何方运动:是向恢复多极力量均势的方向运动,还是走向全球的民主社会。
摘自俄罗斯Полυс No.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