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志愿精神 促进道德建设——对当前志愿服务活动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道德建设论文,志愿服务论文,志愿论文,精神论文,弘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出,志愿服务以自愿、无偿为前提,以弘扬志愿精神为核心,能够把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与实现个人价值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人们在做好事、献爱心的过程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有利于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
一、弘扬志愿精神对促进道德建设的作用
作为弘扬爱心奉献、倡导助人为乐的中国志愿精神,伴随社会转型而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因而志愿精神逐渐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社会核心价值观、文化软实力和公民道德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分析,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精神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具有以下几方面作用:
一是促进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非只是一项简单的体力支出,还体现了深刻的道德意义。志愿服务以自愿、无偿为前提,以弘扬志愿精神为核心,能够把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与实现个人价值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人们在做好事、献爱心的过程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有利于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
二是促进民族精神的弘扬。中国志愿精神的传播和发扬,激励了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地参与到志愿行动中来,增强了人际间的接触和关怀,减少彼此间的疏离感,为建立一个温馨和谐的社会提供了桥梁和纽带,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公民对当今社会制度的高度认同,也体现了当代公民的高度爱国主义思想,赋予了中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以许多新的时代内涵,如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相结合,与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相结合等。志愿活动不仅能够让人们平等而直接地参与社会活动,凸显公民团体在现代国家中的积极作用,也为社会群体提供了自我管理的模式,提升了公民社会的自我认同感,增强了社会活动能力。
三是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志愿服务领域宽、渠道广,能够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有效弥补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不足,以其独有的方式为社会提供大量服务,这些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社会保障在资金和服务人员的数量、质量方面的不足,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社会群体对社会保障特别是服务保障、精神保障的需求,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有利于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推动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世界各国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国际志愿者组织通过传播先进技术和知识,提高受援国家和地区人民的文明水准,为促进受援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以开展人道主义援助、参与战后或灾后重建等多种方式,使志愿服务超越了国界,成为了世界人民共同享有的财富。广大志愿者不惜辛劳,不计报酬,志愿奔赴异国他乡为那里的人民奉献爱心,帮助因自然、政治、社会原因而无法独立生存的人们,使他们恢复正常的生活,同时,这种志愿服务增进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人民之间的感情和文化融合,对消除隔阂,消除战争隐患,维护国际和平秩序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二、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
(一)加大宣传,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
扩大志愿者行动的社会影响,固然与其自身的运作机制、活动方式和政府的支持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取得广泛的社会共识。对志愿精神的认识,我们应“透过现象看本质”,看到志愿服务活动的实际作用远远超出被帮助的对象,不仅是爱心的体现,更是传播弘扬了一种“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全社会播撒了“爱”的种子。因此,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志愿活动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志愿服务精神理解和认可,让志愿精神更加深入人心,让“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价值观念成为人们崇高的精神追求。
(二)广开思路,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社会化程度。
社会化,是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发展方向,是缓解人员、经费、阵地等制约的一个重要渠道,是解决志愿服务临时性、集中性问题的一个突破口。要立足于社会事业社会办的思路,建立社会化动员机制,逐步淡化志愿服务行政推动色彩,实现志愿者以组织招募为主向社会化招募为主、由政府组织的集中行动向民间组织的经常化活动为主过渡,把关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心志愿服务行动的人通过各种途径吸纳到活动中来。在推动力量上,做大做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凸显其在志愿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在参与对象上,由以青年学生为主体向老中青结合、多年龄层次、各种专业人员共同参与转变,特别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公务员积极参与,把它作为体察民情、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服务社会、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重要途径。
(三)拓展领域,实现志愿服务供需有效对接。
我国志愿服务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在服务领域的开拓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在扶贫开发、环境保护、赛会服务、抢险救灾等多个领域实施了一系列的志愿服务项目,这些传统服务领域是志愿服务的重要着力点,增强了全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可和参与。但随着时代不断进步发展,社会对志愿服务的需求不仅仅停留在这些短期性、集中性的活动中,还对志愿服务提出了专业性、持续性、日常性的服务要求,社会志愿服务要进一步实现与社会需求之间的“供需平衡”,着力在提高志愿服务的专业性、持续性、日常性等方面下功夫。
(四)深入思考,推进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和创新。
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理论研究工作,必须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根本,深入阐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密切联系,增进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识、认知、认同;要根据志愿服务活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要求,深入了解新时期社会对志愿服务的需求,积极研究创新志愿服务活动项目、途径、方式,深入研究实现社会志愿服务“供需平衡”的有效途径。坚持以人为本这一理念,深入探索志愿活动如何更加有效地提高参与者的积极性,更加有效地服务群众、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活动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中的基础性作用,要遵循理论联系实际这一方法,针对当前志愿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带着理论思考开展实际工作,将实际工作经验转化科学理论,用科学理论指导志愿服务工作实践。
(五)完善机制,保证志愿服务长期有效运行。
一是建立志愿者权益保障机制。志愿服务越是发展到高级阶段越是需要以法律来调整和规范志愿者及相关各方的权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越是依赖法律来解决并保障。要做到依法维权,一方面立法部门要在建立并实施《志愿服务条例》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条例》执法调研,了解掌握并督促推动《条例》在各地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法律所规定的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更好地依法维护志愿者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建立一系列志愿服务合作共建机制。如为志愿者开办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志愿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争取保险机构的支持,为注册志愿者提供爱心保险等,使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时没有后顾之忧。
二是建全志愿者培训机制。严格培训制度:强调志愿者正式注册前必须进行系统培训,同时在实施具体服务项目前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并对各类培训应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建立培训档案,将培训情况作为志愿者考核的重要依据。完善培训内容:既要有志愿服务理念的内容,也要有志愿者权利义务及纪律方面的培训,还要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方面的专业培训,达到从事专业志愿者服务项目的上岗要求。要创新培训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尽量做到生动活泼,使志愿者便于理解、乐于接受。
三是完善志愿者评估激励机制。激发志愿者的热情、满足志愿者实现自我需要,需要建立人性化的志愿者激励机制。一方面,在志愿者组织内部建立激励制度,如志愿服务认证制度、志愿服务评估制度、志愿者表彰奖励制度;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上形成“志愿服务光荣、志愿者可敬”的风尚,各类奖先评优应把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并将志愿服务列为公民就业、晋升及获取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集体荣誉的参考因素,对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集体实行必要的奖励,把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新闻媒体应注意挖掘宣传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弘扬志愿精神和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更多的社会成员加入志愿者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