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论文,再上论文,新台阶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4年是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年,这次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发表重要讲话。胡总书记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实质,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原则要求和“彻底改变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等具体要求,对做好环保工作做出了明确部署。温总理的讲话指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求抓好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等重要工作。今天上午,曾培炎副总理和大家座谈,认真听取了局长们在发言中提出的加强环保工作的建议,并重点部署了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整治行动。汪洋副秘书长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胡总书记、温总理、曾副总理讲话精神,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有关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为政府当好参谋;特别要部署落实好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大家在讨论中一致认为环保工作面临极好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亲自抓环保,直接部署工作,推动环保工作的力度明显加大,也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树立了榜样;加强环境保护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快发展的迫切要求,环境保护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发展循环经济、干部政绩考核等重要政策取得突破,对于全面推动环保工作将产生重要影响;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取得积极成效,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进一步树立环保法律的威严;对推进重点地区环境治理、加强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和核安全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今年的环保工作明确了方向和任务。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曾副总理讲话要求,总结环保工作取得的进展,抓住机遇、求真务实,研究落实2004年环保工作。
1关于2003年环保工作
2003年,环保系统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面不断探索实践,大力倡导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多层次试点示范;强化环境执法,打击不法排污行为;坚持综合整治,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无论是在防治非典的重要时期,还是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级环保部门坚持创新、准确定位、及时应对、开拓进取,取得显著成绩,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1坚持理论创新,多层次试点示范成效显著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改善环境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环保系统在思想认识、工作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探索,完成了《国家环境安全战略报告》,深入分析中国国情和主要环境问题,提出中国只有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才能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目标。
在理论创新的推动下,开展了不同层次的试点示范,努力探索不同区域、不同领域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有效途径。海南、吉林、黑龙江、福建不断深化生态省建设,浙江、山东、安徽开始生态省建设试点,扬州、绍兴、长沙市开展生态市建设,初见成效。许多地区在省、市范围内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社会、弘扬生态文化、推广生态人居。举办了首届生态省建设论坛,促进了各地关于生态省建设的理论探讨和实践交流。辽宁省、贵阳市循环经济试点建设起步良好,按规划实施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能耗、物耗、水耗大幅度下降。江苏省开展了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服务业和循环型社会规划的研究和编制,拓展循环经济试点范围。经济活跃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正在积极酝酿编制区域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规划,突破行政区束缚,对生产力进行合理布局,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国土利用效率。
以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龙头,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城市环境保护水平。已获得环保模范城市称号的35个城市(城区)持续改进,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苏州、威海两市及其所属县级市全部创建成功,成为两个环保模范城市群。其他城市通过创建活动,环保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城市面貌已逐步得到改善。沈阳市连续两年每年砍掉1000多根烟囱,在城市集中供热率大幅度提高的同时,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天津市委、市政府部署实施六大创模工程,不断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广东、江苏要求所有城市向环保模范城市的方向努力,中西部地区一些城市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全国共有100多个城市在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483个县市开展生态示范区试点,编制并实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已有82个试点单位通过验收。建成14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0个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在工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建成了6个生态工业园区,有30多个企业申报国家环境保护友好企业,13000所学校参加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开始起步。不同层次的试点示范活动使生态文明、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渗透到生产和消费的各个领域,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重要促进和带动作用。
1.2坚持依法行政,环保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一两年,经济增长速度加快,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剧。为遏制污染反弹的势头,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总局会同发改委等6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49.6万人次,检查企业20.1万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万件,其中取缔关闭不法排污企业7339家,责令停产治理2079家,限期治理1094家。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特点:
一是查处违法行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如河北省保定市取缔了3家企业的土烧结铅设备,对381家熔炼企业停产整顿,解决了当地环境污染致使村民血铅升高甚至铅中毒的问题。湖北省武穴伟业化工厂被下达停产治理后,停止了超标废水长期渗漏对周边地区的土地、农灌水和饮用水的严重污染。
二是查处大案要案,严肃处理违法企业和责任人。总局分三批公布了包括武汉晨鸣、宁夏美利、河南周口、重庆民丰、湖南株州等26家大型企业的环境违法案件,并确定专人进行挂牌督办,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查处到位。目前,26件典型案件已全部得到查处,共处理责任人40人,其中政府工作人员2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7人,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2人,企业责任人员29人。这些大案要案不仅纠正了企业违法行为,而且对当事人进行了处分,起到了震慑作用,防止了污染的大面积反弹。
三是促进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进展,改善局部地区环境质量。重点流域区域城市海域各省市把治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作为推动污染治理的重要措施,加大查处力度,解决了一些长期没有办法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治污工程进展。江苏常州市对武进港、太滆运河沿线140家印染企业实行关停并转,两河水质由原来长期劣V类提升到Ⅲ类。河南省取缔关闭、停产治理1200家污染企业,第三季度49个地表水断面COD浓度比第二季度下降了56.7%,比2002年同期降低了11.8%。
四是取缔关闭违法企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全国共依法关闭未按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企业3674家,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3055家,推进了各地关小上大、治污增效、调整产业结构。山东省提前关闭了不能稳定达标的4条年产5万吨以下草浆生产线,淘汰了11条年产5000吨以下酒精生产线,促进了产业的升级换代。
在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的同时,加强新建项目环境管理,对违规建设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公路等项目进行了查处。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国家在机构改革中为总局增设了环境监察局。
1.3坚持综合治理,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取得进展
重点地区环境治理是一场硬仗。这些地区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解决好重点地区的环境问题对全国环保工作具有重要影响。2003年,国家确定的重点流域、区域、城市、海域治理工作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从“十五”计划中期评估的情况看,太湖流域列入计划的255个治理项目,已完成137项,在建项目93项,在建和已完成项目占90%;25项未动工,占10%;经过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清淤、禁磷、调水等一系列治理措施,太湖水质已有所改善,五里湖、梅梁湖水质有较大程度改善,有望如期实现“十五”治理目标。淮河流域列入计划的488个治理项目,完成135项,在建122项,共占53%;未动工231项,占47%。海河、辽河、滇池、巢湖、渤海等地区的治理也取得一定进展。两控区内新建电厂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新增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00万吨的能力。三峡库区135米蓄水位以下废物清库和第一期重点治理项目顺利完成,保证了水库按期蓄水;库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快。《南水北调东线治污规划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批复,治理工程完成和开工的项目占60%。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实际,突出抓了一些重点治污工程,四川岷江、湖北汉江等流域以及北京、重庆、沈阳、南昌、兰州、银川等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1.4坚持预防为主,生态保护取得新成绩
加强基础工作是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的关键措施。在完成全国生态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开展了西部12省区生态功能区划和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新增各级自然保护区206个,保护区总数达到1999个,其中国家级226个;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增加到144万km[2],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由13.2%增加到14.4%。启动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海南省进行生态文明村建设,在探索适合国情、省情、县情的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农业生产面源污染的道路上迈出了新步伐。为切实加强我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建立了由国务院17个部委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和宣传活动,发布了我国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宁夏、内蒙采取强有力措施,巩固了禁搂发菜、禁挖甘草的工作成果。青海、西藏加大青藏铁路建设现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做出了贡献。
1.5坚持安全第一,核设施、危险废物等管理力度加大
加强了对在建和运行核设施的监管,开展了对秦山、田湾、大亚湾等重点核设施安全审评和监督工作,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加大协调力度,基本理顺了核材料、放射源、放射性废物监管和核安全国际合作等机制和体制问题。核安全管理机构、编制和技术支持力量明显加强。
在防治“非典”过程中,环保部门制定了预防污染事故、疫区污水灭菌、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消毒剂安全使用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和要求。基层环保部门不畏艰难,在第一线加强监管和服务,有效防止了“非典”病毒通过污染物进行二次传播。编制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投资规模达150亿元,其中国家投入80亿元,到2006年基本解决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问题。
1.6坚持宏观指导,环境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
完善环境立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2003年,国家颁布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消除放射性废物、医疗废物环境安全隐患奠定了法律基础。健全排污收费制度,出台了相关配套规章。加强并规范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发布了《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新颁布了70余项国家和总局的环境标准。地方法规和标准制定、实施方面也取得进展,广东省针对固体废物、特别是电子垃圾迅速增加的新情况,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颁布实施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北京、上海率先实施机动车第二阶段国家排放标准。
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综合性政策对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为抑制重复建设、治理重点行业污染,与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为有效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促进燃煤电厂脱硫政策,明确新建火电厂必须上脱硫设施,老电厂分期分批完成脱硫设施。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联合,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如取消或降低资源型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制定了有利于汽车产业升级、减轻汽车污染的税收政策,对提前达到第三阶段(相当于欧洲三号)排放标准的汽车生产企业减征30%的消费税。与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制定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促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各地在政策创新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如吉林省颁布了“实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办法”,为实施综合决策提供制度保障;重庆市修订完善了党政一把手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办法。
1.7坚持夯实基础,环保能力建设和国际合作取得进步
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水平不断提高。全国共建设了631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109个城市实现了空气质量日报;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行水质月报;对沿海28个重要浴场发布了18期水质周报;淮河流域率先开展了水质、水量、人河排污口和重点污染源同步监测;三峡大坝蓄水期间,开展逐日同步监测,发布了29期水质日报。
环境宣传教育取得新成绩。总局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全年举办了16场,有力地宣传了环保法规政策和社会关注的重点工作。环境文化促进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举办了“绿色中国”论坛,聘任了10名环境大使。环保部门与民间环保社团、高校学生代表对话,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各地方结合“6·5”世界环境日和打击违法企业专项行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系列曝光。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加大,2003年在全国举办了11期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培训班,培训630多人次;举办31期各级环保领导干部岗位培训班,培训1300多人次;总局机关对处级干部186人进行了脱产培训;辽宁、吉林、浙江、湖南、贵州、海南、陕西等省环保部门与组织部门联合举办环保培训班,对市县分管环保工作的政府领导进行培训。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有所加强。编制出版了(环境应急手册),对化学品引发环境事故的快速处理具有指导作用。制定了黄河流域敏感区域应急预案,有效防止黄河流域出现突发性污染事故。开展了污染事故应急演习,锻炼和提高环保部门快速反应能力。重庆市环保局在处理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过程中,及时进行应急监测,按照国务院和总局部署,对警戒区进行连续监测,关键时刻为灾民及时返乡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
环保国际交往又有新进展。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事务,已加入17个国际环境公约,在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中发挥重要作用,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与33个国家签署了59个双边环境合作协定或备忘录,包括14个核安全合作协议。通过国际环境合作引进赠款资金8500万美元。
1.8坚持两手抓,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我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贯要求。全系统重点抓“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重大项目招标、污染治理设备销售等经济活动”,促进业务工作和队伍素质的提高;召开全国环保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了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提出了六条禁令和职业道德规范。全系统开展向张凤祥、路印清学习的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天津市环保局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在抗击非典的过程中,环保部门的干部职工首先想到的是消除隐患、确保环境安全,很多基层同志不顾危险,战斗在第一线,表现出崇高的思想品质。开县事故发生后,总局和重庆市地方环保部门的同志从不同地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人民群众的安危放在第一位,体现了环保队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作风。
2认清形势,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
通过努力,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已有所改善,根据340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有142个,占41.7%,比上年增加7.9个百分点。渤海水质、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声环境质量都略有好转。但总体上看,当前的环境状况距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2003年与2002年相比,黄河、松花江、珠江水质变差,列入重点治理的淮河、海河、辽河水质稍有好转,但距离“十五”治理目标的差距还很大。如淮河流域有46%的断面水质没有达到规划要求,海河、辽河距离治理目标差距更大。巢湖、滇池富营养化仍很严重。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有加重趋势。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生活污染和农药化肥面源污染呈恶化趋势。土地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遭破坏的问题时有发生,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及物种资源保护的能力不足。
为保障国家环境安全,推进可持续发展,必须着重解决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污染负荷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且有上升的趋势。据统计,2003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2002年相比,COD排放量有所减少,但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比2002年分别增加12%、5%、8%。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如果不能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国家环境安全将会受到严重威胁。
二是排放强度大。2003年,能源、资源消耗量大幅度攀升,一些地方污染型产业抬头。2003年,我国GDP是1.4万亿美元,约占世界GDP的4%,但为此消耗的资源是巨大的,原煤16亿吨、铁矿石3亿吨、钢材2.46亿吨、氧化铝1178万吨、水泥8.5亿吨,分别为世界消费量的31%、30%、27%、25%、40%。可以看出,经济增长的粗放型格局没有根本性改变,且有加剧的趋势。我国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单位GDP排放强度是发达国家的8~10倍。如果不能加快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不仅资源利用难以为继,环境问题也将更加突出。
三是新的环境问题日渐突出。我国电子垃圾的高峰期已经来临。电视、电脑、手机、音响等产品,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例如,制造1台电脑需要700多种化学原料,其中50%以上对人体有害。遗传资源是生物技术的重要基础,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我国遗传资源流失情况十分严重,引进和输出比例大约为1∶10。比如,世界上90%的野生大豆资源分布在中国,但很多野生大豆资源被美国公司窃取,成为专利产品,回到中国抢占市场。此外,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外来物种入侵、转基因食品安全、与贸易有关的环境问题等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四是群众利益受损。企业违法排污、人为破坏生态、甚至国家明令禁止的土小企业仍然大量存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2003年,因环境问题群众来信52.5万件,来访8.5万次,反映了大量环境危害事件。环境污染事故1842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75万元。饮用水源污染、放射源丢失、噪声扰民、烟尘污染等成为上访、投诉的突出问题。不能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加快,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环保工作能不能让群众满意,关键是看能不能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睡上安稳的觉。这是坚持以人为本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形势是严峻的、挑战是巨大的、任务是繁重的、工作是艰辛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很长的路要走,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在新形势下推进环境保护事业,需要环保部门具有更加宽广的视野、更强的责任心和更高的工作水平。
第一,认识要提高。对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有充分认识。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老百姓不满意的一个重点问题。要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将解决老百姓关心的环境问题作为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环境保护、社会进步、经济建设共同构成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做好环保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经济学有一个著名的“木桶定律”,是说木桶的实际容量,不是取决于桶壁上最长的那条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条板。对于国家可持续发展来说,资源和环境现在是一条“短板”。作为环保工作人员,决不能安于现状,与世无争,满足于无过就是有功。要勇于开拓进取,有所作为,不辜负时代赋予的重任。
第二,视野要宽广。解决环境问题,就要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我国人均GDP已达到1000美元,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已经到了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的时候。有专家研究,工业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个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的高峰期,即环境高山。发达国家在后工业化阶段,随着经济增长,能耗降低、污染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国内排污总量下降、环境趋好,处于下山阶段;我国正处于爬山阶段,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既没有足够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长久支撑粗放型发展方式,也不能向国外转嫁污染。我们没有别的道路可以选择,只有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尽快穿越环境高山,在经济快速发展中降低能耗物耗、改善环境质量。环保方针政策和工作方式都要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进行调整,找准工作方向、拓宽工作领域,积极参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推行循环经济,使环境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充分融合,相互促进。
第三,执法要到位。加强环境执法是促进国家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的基本手段,是环保工作的基本职能。目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普遍,距离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一方面有客观因素,受法律授权有限、执法能力薄弱、地方政府干扰等因素的制约。另一方面,主观上努力不够,有些环保执法人员就是腰杆挺不直、不敢碰硬。一些执法人员亲情、友情大于法律,存在“以情代法”的现象;一些执法人员不能依法行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存在“协商执法”的现象;一些执法人员简单化执法,一罚了之,存在“以罚代法”的现象;个别执法人员收受违法企业财物,包庇袒护违法企业,使违法者逃避法律制裁,存在“执法犯法”的现象。上述四种情况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效果,必须下决心纠正。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苦练内功,要以对事业、对群众、对国家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第四,管理要透明。政府管理要向规范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公开环境信息有利于群众保护自身环境权益、有利于增强社会监督功能、有利于加大管理透明度,树立良好的政府工作作风。环境保护的任务越来越重,要善于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特别要善于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环境保护。依靠群众,加强社会监督是提高环保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要认真学习培炎同志的讲话精神,在制定政策时,考虑群众利益;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听取群众意见;在执行法律法规时,接受群众监督。环境质量信息、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行为都要向社会公开,使环境信息公开成为推动环保工作走上新台阶的重要手段。
3真抓实干,努力实现环保工作新突破
2004年是完成“十五”环保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谋划“十一五”环保发展大计的重要一年。今年全国环保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安全监管并重,严格环境执法,加快重点地区治理,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污染反弹,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3.1抓住难得机遇,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
我们的认识和工作要不断地与时俱进,围绕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抓住机遇,坚持创新。当前,科学发展观为加强环保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保障,为环境保护进入国家发展的主流创造了良好条件。各级环保部门要以学习、宣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全面提高环保工作水平。
首先,以树立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和调整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要协助党委、政府举办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培训班和研讨班,积极为办班准备培训教材;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宣传正面典型,继续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自觉性;要大力加强环保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教育,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管理素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为民办事、善打硬仗的高素质环境保护队伍。
第二,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化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创建活动。多年来我们树立了各类协调发展典型,它们既有区域的,又有点上的;既有城市的,又有农村的;既有工业的,又有农业的;既有发达地区的,又有欠发达地区的。这些典型示范性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要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深化生态省(市)、生态示范区、环保模范城市、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生态工业园、环境友好企业等各类创建活动。在已开展创建工作的地区,环保部门要为政府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推动工作的深入;尚未开展创建工作的地区,要加强宣传和鼓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国家要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加强国际国内的交流,出台指导和激励的政策、法规。今年要举办不同主题的创建工作研讨活动,在浙江省举办第二届生态省论坛,扩大生态省建设工作的交流和影响。
第三,根据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推进落实正确的政绩观。把环境保护纳入政绩考核是全面推进环保工作的根本举措,是解决环境执法的行政干预问题的有力措施,是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有效手段。落实环保政绩考核首先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制定简明、有效的环保考核指标,使指标能反映主要领导任期内当地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推动党委、政府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
3.2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遏制污染反弹
我国正处于新一轮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一些地区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导致污染反弹,环境负荷明显上升。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的基础上,今明两年开展全面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危害群众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重点包括三个方面:
重点地区:淮河流域、太湖流域、三峡库区、南水北调东线地区、渤海湾等地的违法排污问题;
重点行业: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等违规建设,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问题;
重点领域:严重影响群众饮水安全的污染、烟尘污染、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超标排污、放射源管理不当、矿山开发的生态破坏、畜禽养殖业污染等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
环保整治行动是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环保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全系统要上下联动,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力量。
第一,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要继续联合6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专项行动。按照培炎副总理的要求,以查处饮用水源污染、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烟尘污染、居民区噪声超标等污染扰民问题为突破口,严格监督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的污染排放,依法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违法企业,坚决制止危害群众健康、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努力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睡上安稳的觉。在处罚违法企业的同时,还要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以儆效尤;对典型案件查处要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真正树立环保法律的威严。
最近,放射源丢失的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危害社会安定。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我们要联合公安、卫生等部门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安心”的专项行动,全面调查和清理放射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消除废源管理、收储等环节漏洞,切实防止放射性污染危害社会。
第二,深入开展建设项目的环保清理整顿。要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市场准入,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与行业发展规划和环境标准要求的项目,环保部门不得批准环评报告书(表),不准核发排污许可证;对违规审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没有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或建成后环保设施不能达标运行的,要责令停产治理、限期达标。同时,要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形势,加快环评制度改革,严格分类、分级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环评资质评定和队伍建设,建立环评责任追究制度。
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抓一批违法典型,遏制污染反弹。重点对2000年以来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对未按法定程序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在建的一律停建,投产的一律停产,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各地要公布一批不达标企业的名单。
第三,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许可证发放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不能达到环保排放标准以及未经环保审批或违规审批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一律不得分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得核发排污许可证。重点流域、区域、城市的排污许可证管理要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相结合,排污总量超过指标的地区,新上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污染负荷总量,不得新发排污许可证。重点地区要做好环境容量测算的基础工作。
严格实施证后监督是排污许可证制度重要组成部分。要对超证排污和无证排污的企业进行处罚。对没有完成达标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企业,要及时向人民政府报告,建议实行停产治理;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在限期治理期间要限产限排;限期治理不合格的要停产治理或关闭;各地环保部门要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3.3加快重点地区环境治理,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三河、三湖、两区、一海、一市、三峡库区、南水北调沿线污染治理工程、113个重点城市是我国污染防治实现重大转变的标志,即从点源污染治理到流域区域治理转变,由城市、企业污染单独治理到城乡、产业综合治理转变。这些地区是污染问题最突出的地区,这些治理工程是全国污染治理的重点,是国家“十五”环境保护计划确定的重要任务,能否如期完成意义深远、影响重大。从重点地区治理工程中期评估看,总体上进展较慢。必须明确,现在重点治理已进入倒计时,有关的各项工作都要抓紧进行。
要以太湖、淮河污染防治为重点,总结治理经验,推动其他重点地区加快治理,力争今年所有的重点项目全部开工建设。要明确列入计划项目的责任人,建立责任制,国家和省环保局要向社会公开重点地区的治理情况,促进治理计划的落实。要配合发改委制定鼓励脱硫的经济政策,出台电厂脱硫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一批火电厂脱硫工程建设;北京市要继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为举办绿色奥运打基础。制定《全国海岸带、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大力推进渤海和沿海其他七省市碧海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强区域环保合作,配合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地区环境保护规划。
加大重点城市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工作力度。完成重点城市容量总量测算工作,编制全面达标规划;完善城市综合整治考核,深化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不断完善指标体系,鼓励模范城市政府承诺改进;实施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动城市清洁燃料使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建设,提高城市污染防治能力;严格机动车污染控制,实施在用车污染排放年检制度。
加强农村环保工作。通过深化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建设,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重点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搞好示范工程,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要开展土壤污染监测工作,确保农产品基地环境安全。
3.4落实“三区”推进战略,力争生态保护实现新突破
完成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政策和资金支持。生态脆弱区、资源开发区、生态良好区“三区”建设要抓试点、抓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国生态保护工作。抓好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示范,分级推动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抢救性保护,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要划定生态环境敏感区和各类资源开发“禁区”,加强对水、农业、矿产资源、林草资源、旅游资源、湿地等重点资源开发和外来物种引进、转基因生物应用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保护监管,防止开发建设造成新的重大生态破坏。加强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础工作,开展生物物种资源重点调查,研究制定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规划。
3.5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认真贯彻《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制定有关的配套法规和规章。以核安全许可证、环评、“三同时”制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等为手段,进一步加强核设施安全审评和监管工作,加强对核电厂、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确保环境和公众安全。加快核监测、应急预警和响应能力建设;抓好各省(区、市)放射性废物库建设,提高城市放射性废物的收储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完成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程。
3.6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环保工作水平
完善环境法制建设。法制建设是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依法行政的要求。抓紧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配套法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例、西部地区生态保护管理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环保技术法规和标准;配合法制部门建立各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清理环境行政许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及时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防止环境管理上出现真空;要重点抓好若干重要规划环评,抓紧出台相关政策,抓一批典型,将环评法赋予的职责落到实处;加强对水泥、造纸、冶金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推进企业清洁生产。组织力量拟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环境保护的决定。
继续探索和健全环境管理体制。研究探索设立大区环境督查中心和环境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稳步推进地市以下环境垂直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核安全、环评人员执(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切实搞好环保系统的能力建设。环境监测是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基础。特别是今后开展干部环境保护政绩考核,评价当地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环境监测及分析是关键。要加强环境监测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使监测能够准确反映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说清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主要原因。今年要着重做好主要流域、重点工程的环境质量监测,加强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及酸雨监测。强化环境应急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开展污染事故应急演习,提高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发布一批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规范化标准,建立国家和地方环保能力建设项目库。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十一五”环保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西部地区环保能力建设和队伍培训。
提高环保科技和产业发展水平。推进环境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形成对环境管理具有强力支持的环境科技队伍;做好环境卫星应用的筹备和建设工作;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功能区划、土壤污染防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等与环境管理密切相关的科学研究,提高环境保护决策支持能力;抓紧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修订,通过环境标准的实施,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抓住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电厂脱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等有利时机,加强技术引导,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加强环境统计和政务信息工作。要加紧环境统计工作改革步伐,简化指标,提高效率,要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客观地反映经济发展与环境形势的变化,真正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服务。要加快以电子政务为重点的环保信息化建设,及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区域和城市环境质量、企业污染情况、新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案件查处等信息,增大环境管理的透明度,为公众参与和监督环保工作创造条件。
积极开展国际环境合作。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积极推动新的环境公约的谈判与审批;继续加强双边、多边环境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的环保理念、管理经验、环境技术和资金;配合国家总体外交战略,积极开展中欧、中非、亚欧合作机制下的国际环保合作,进一步加大与周边国家环境合作力度;积极参与WTO框架下环境与贸易研究和谈判,维护国家权益。
3.7以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为重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继续坚持“两手抓”,树立环保系统良好形象。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推动为群众办实事,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环保系统“六条禁令”和“职业道德规范”。总局要做转变工作作风的表率,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多研究、制定有利于提高环保执法的保障措施,切实为基层排忧解难。
同志们:
当前环境保护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坚决打好“十五”环境保护的攻坚战役,为实现“十五”环保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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