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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5957(2009)04-0106-04
翻开《中国教育史》,我们会惊异地发现,从古代起初的成均、庠、序到后来兴起的私塾、私学,似乎都没有女子教育的痕迹。中国古代女子究竟如何受教育,如何在生命历程中完成个体的社会化,始终是学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事实上,历代统治者对女子教化都有所顾及,甚至许多皇帝后妃、名臣硕儒都亲自撰著读本,或作序诠释大力提倡。如汉刘向编《列女传》、班昭作《女诫》;明成祖徐皇后所著《内训》、吕坤按察山西时,撰《闺范图说》;清陈宏谋编《教女遗规》、王相编《女四书》、蓝鼎元著《女学》,等等。乾隆皇帝非常重视女教,曾对编撰女训的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博野尹元孚侍郎会母李太夫人,悯民俗怙侈,尝作女训质言,为高宗所闻,因御制五言律一,堂额一,楹联一以赐之。”[1](P580)下面对此略作探讨。
一、教育目的:“闺门乃王化之原”
封建统治者之所以重视“女教”,原因在于女教的成功与否与政治教化的得失休戚相关。“夫妇为人伦之首,闺门乃王化之原。古圣王施政家邦,未有不先及于妇人者。妇人化,而天下无不化矣”[2](P151)。加强女子教化有利于皇权的巩固,因此应把妇女教育放在与男子教育平等的位置上,切勿重男教,轻女教:
盖闻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男教故重,而女教亦末可轻。古今家国之际,有圣母即有圣子,有贤妃始有贤夫,政治之本,万化之原,皆系乎此,其教固不重欤?[3](P140)
夫在家为女,出嫁为妇,生子为母。有贤女然后有贤妇,有贤妇然后有贤母,有贤母然后有贤子孙。王化始于闺门,家人利在女贞。女教之所系,盖綦重矣。[4](P402)
毫无疑问,“正乎外”的男子的行为品德会受到“正乎内”的女子的行为品德的影响。然而,事情并非想象的这么简单,实质上,上面两段呼吁社会重视女教的论述也从反面映衬了当时社会存在着男女教育的不平等现象,或者至少说明对女子教育不够重视。即使重视女子教育,也并没有把其放在与男子相同的高度上,只是为了更加凸显男性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地位。
到了清代,女子教育比以往更加完备,毫不夸张地说,是中国封建历史阶段“集女教之大成”的时期。陆圻《新妇谱》、陈宏谋《教女遗规》、贺瑞麟《女儿经》、蓝鼎元的《女学》都是这一时期的女教著作。此外,还有流行于民间下层的女子读物由无名氏所编的通俗普及本,诸如《妇女一说晓》、《闺训千字文》、《改良女儿经》、《绘图女儿三字经》、《闺阁箴》等等。这些女教读本因大多“事取其平易而近人,理取其浅显而易晓”[4](P402),在社会上发挥了巨大的社会功效。如《女小儿语》成篇后,受到了人们的高度评价,清代的陈宏谋就说它“警醒透露,无一字不近人情,无一字不合正理,其言似浅,其意实深。闺训之切要,无有过于此者”。总之,到了封建社会晚期,对女子进行系统的教化,已不再仅仅是高门深阁的大家闺秀的特权,而是从上层社会妇女延伸到民间下层妇女,由已婚妇女扩大到所有女性。
二、教育内容:三从四德的教化
“三从四德”是封建礼教给女子规定的道德和行为准则。三从,据《仪礼·丧服·子夏传》所释:“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纺绩,不好戏笑,契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5](卷上)三从为经,四德为纬,“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与“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经纬交错,组成了庞大的封建礼网,并贯穿了女子一生的生活。
1.婴儿期。封建社会,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女子的地位非常低下,从历代地方志等资料可以看出,溺女的现象非常严重。即使勉强生存下来,也从小就向其灌输男尊女卑的思想。《女诫·卑弱》说:“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砖,明其习劳,主执勤也。斋告先君,明当主继祭祀也,三者盖女人之常道。”女孩一出生,就被放在床下,旨在说明其“下人”地位,要以卑弱示人,一生“执勤”,以“奴”自居。
2.幼儿期。女子未出嫁前,由母亲传授母仪之道。如《女孝经》所载:“女子七岁教之以四德。其母仪之道如此。”所谓的母仪之道,就是前面所提及的“四德”。这个时期的教育非常重要,明人吕坤在《闺范·善行》中曾说:“妇道母仪,始于女德,未有女无良而妇淑者也,故首女道。”女儿出嫁后,若不精通妇道,受嗤笑的往往是母亲,认为她家教不好。所以,有的母亲特别严厉,“女处闺门,唤来便来,唤去便去。稍有不从,当加叱怒”[6](P18)。
3.出嫁前。出嫁,是女子生活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对女子而言,不仅是生活环境的改变,更重要的身份的变化。因此,女子出嫁前,作父母的都要“千叮万嘱”。如清代诗人陆圻在女儿出嫁时,特意写了《新妇谱》一书,教育女儿做贤妻,敬事丈夫,对丈夫“须尊称之为相公、官人之类,不可云尔汝”,而且要“声低”,“言寡为贤,反之为不贤”,平日“凡授食奉茗,必双手恭擎,有举案齐眉之风。《崔氏夫人训女文》是敦煌石室遗书中的一种通俗读物,此种作品在敦煌地区普遍流行于民间。对于妇女出嫁前的恐惧与悲伤,她是这样劝诫的:
香车宝马竞争辉,少女堂前哭正悲。吾今劝汝不须哭,三日拜堂还得归。教汝前头行妇礼,但依吾语莫相违。好事恶事如不见,莫作本意在家时。在家作女惯娇怜,今作他妇信前缘。欲语三思然后出,第一少语莫多言。路上逢人须敛手,尊卑回避莫汤前。外言莫向家中说,家语莫向外人传,姑章(嫜)共语低声应,小郎共语亦如然。早朝堂上起居了,诸房伯叔并通传。妯娌相看若鱼水,男女彼此共恩怜。上和下睦同钦敬,莫作二意有慵偏。夫婿醉来含笑问,迎前扶侍送安眠。莫向人前相辱骂,醒后定是不和颜。若能一一依吾语,何得翁姑不爱怜。故留此法相教示,千秋万古共流传。
因为古代社会女子一旦嫁出,是不能随便回娘家的,因此,父母从事夫、事公婆到与妯娌外人相处,事无巨细,一一详告。
4.出嫁后。女子读物中有关出嫁后女子的教化的内容很多,如《太公家教》详细地描述了妇人所应有的行为举止、处世方式:
新妇事君,敬同于父,音声莫听,形影不睹,夫之父兄,不得对语。孝养翁家,敬事夫主,亲爱尊卑,教示男女;行则缓步,言必细语,勤事女功,莫学歌舞;少为人子,长为人母,出则敛容,动则庠序,敬慎口言,终身无苦。希见今时,贫家养女,不解丝麻,不闲针缕,贪食不作,好喜游走;女年长大,聘为人妇,不敬翁家,不畏夫主;大人使命,说辛道苦,夫骂一言,反应十句。损辱兄弟,连累父母,本不是人,状同猪狗。
《女小儿语》也对妇人的行为举止作了规定,即相夫教子:侍奉丈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仅如此,还要识大势、明大理,做到“丈夫穷,莫生喧。夫子贵,莫骄矜。出仕日,劝清政。抚百姓,劝宽仁”[7](P236)。同时也要承担抚育子女的义务:“有儿女,不可轻。抚育大,继宗承。或耕耘,教勤谨。或读书,莫鄙吝。倘是女,严闺门。训礼义,教《孝经》。能针黹,方成人。衣服破,绕几针。鞋袜破,被人论。是不是,自己寻。为人母,所当慎”。[7](P237)
由此可见,在封建社会,女子只不过是男子的附属品而已,从婴幼儿时期到出嫁前后,女子所受的教化无一不与男子有关,女子始终摆不脱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阴霾,争不脱封建社会的礼教樊笼。
三、教育目标:孝女、贤妻、良母、贞妇
1.孝女:女子在娘家做闺女,要敬双亲,孝父母。其“事父母之道”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要在父母年老力衰时,“补联鞋袜,做造衣裳;四时八节,孝养相当。二要在父母有了病痛时,“身莫离床,衣不解带。汤药亲尝,求神拜佛,指望安康”。三如父母不幸身亡,则应“衣裳装殓,持服居丧,安理设祭,礼拜家堂。每逢周忌,血泪汪汪”。
2.贤妻:女子出嫁后,随着角色的转换,还要敬事丈夫,《女论语》就提出为妻“七莫”的具体道德要求:
夫有言语,侧耳详听;夫有恶事,劝谏谆谆;莫学愚妇,惹祸临身。夫若外出,须记途程,黄昏未返,瞻望思寻;停灯温饭,等候敲门;莫学懒妇,先自安身。夫如有病,终日劳心;多方问药,遍处求神;百般治疗,愿得长生;莫学蠢妇,全不忧心。夫若发怒,不可生嗔;退身相让,忍气低声;莫学泼妇,斗闹频频。粗丝细葛,熨贴缝纫,莫教寒冷,冻损夫身。家常茶饭,供待殷勤,莫教饥渴,瘦瘠苦辛。同甘共苦,同富同贫,死同棺椁,生共衣衾;莫学泼妇,巧口花唇。能依此语,和乐琴瑟;如此之女,贤德声闻。
3.良母:明代吕坤在对母道方面有独特的见解,他在《闺范》中指出:母道重要之点,在于如何处理教与慈的关系,“母不取其慈,而取其教,溺爱姑息,教所难也”,对继母,则“不责其教,而责其慈。忌嫌憎恶,慈所难也”。母道可分为“礼母”,“正母”,“仁母”、“公母”“廉母”“严母”“智母”“慈继母”、“慈乳母”等。
4.贞妇:在中国古代,妇女守贞,是比立身更重要的大事。《鹿洲公案》里曾记录一则案例。潮州某地有八个强盗专门拦劫娶亲队伍,且每每将新娘衣服剥光,屡加侮辱,才肯放行,新郎也从不敢报官。案犯后被官府抓获,州主蓝鼎元审训罪犯时,问他们何以侮辱新娘,破坏新婚夫妇一生幸福,劫贼竞说:“再醮之妇耳,焉有许多人迎之,我等实止八人”;“我等作贼,为贫所驱,劫多人亦无怨。至于剥辱,乃再醮之女,何新婚之足云?彼自家不存羞耻心,其体亦尽人可观,未必衣服去留之遂为之关系也。彼其丈夫尚不敢出来控告,则此事亦不必深求矣。”难怪蓝鼎元感叹道:“妇人再醮,至为盗贼所轻甚矣,失贞之不可也。”[8]在这种巨大的舆论环境下,倡导贞洁便成了一件大事:
贞洁观念经一度轰烈的提倡,变得非常狭义,差不多成了宗教:非但夫死守节,认为当然;未嫁夫死,也要尽节;偶为男子调戏,也要寻死。妇女的生命,变得毫不值钱。可见,教化女子守贞真是达到了深入人心、浃入骨髓的地步了,也说明,贞节观念发展到封建社会晚期,已完全被宗教化了。
四、女子教化的独特方法
受教对象不同,所采用的方法自然有所不同。清代前期所编的《教女遗规》对封建统治者教化女子的方法做了总结,大致有以下三种
其一,上以导下,内以表外。长期以来,女子教化是等女子十岁以后,由母亲在家庭内进行口耳相传的教育。但明成祖徐皇后认为,要使女子教化得以大力推行,就需要统治者重视女子教育,编撰女子课本,“上以导下,内以表外”以形成良好的民风民俗。关于这点,可以从其编撰的《内则》里看出:
贤妇贞女虽称德性之懿,亦未有不由于教而成者。然古者教必有方,男子八岁而入小学;女子十年而听姆教。小学之书无传,晦庵朱子爰编缉成书为小学之教者始有所入。独女教未有全书。世惟取范晔后汉书曹大家女戒为训,恒病其略,有所谓女宪女则皆徒有其名耳。近世始有女教之书盛行,大要撮曲礼内则之言与周南召南诗之小序及传记而为之者。仰惟我皇后教训之言卓越往昔,足以法万世,吾耳熟而心藏之,乃于永乐二年冬用述高皇后之教以广之为内训二十篇以教宫。盖上以导下,内以表外,故后必敦节俭。以率六宫诸侯之夫人以至士庶人之妻皆敦节俭以率其家,然后民无冻馁,礼义可兴,风化可纪矣。
与此同时,在清代,皇帝还曾大力奖励从事女训的人物。如:博野尹元孚侍郎会母李太夫人,悯民俗怙侈,尝作女训质言,为高宗所闻,因御制五言律一,堂额一,楹联一以赐之。[1](P580)
其二,父子兄弟陈述。女子识字者毕竟是少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书本也是形同虚设,枉费心机。那么如何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呢,就要靠父子兄弟陈述来施行对女子的教化了。清陈宏谋就很推崇这种方法:“女教之所系,盖綦重矣。或者疑女子知书者少,非文字之所能教,而弄笔墨工文词者,有时反为女德之累,不知女子具有性慧,纵不能经史贯通,间亦粗知文义,即至村姑里妇,未尽识字,而闺门之内,父子兄弟为之陈述故事,讲说遗文,亦必有心领神会随事感发之处。一家如此,推而一乡,而一邑,孰非教之所可及乎?”[4](P402)
《闺训千子文》的编撰者,也企图通过父兄讲解从而达到对“世道人心大有稗益”的效果的。他说:“兹有闺训千字一书,其间教诲女子者由少及壮,自始至终,靡不具备。且其字句浅显,人所易明。惟愿天下之为父兄者,各置一册。思教其女,将见化行俗美。于世道人心大有稗益。”[3](P140)由于封建社会一般男子会有读书的机会,他们回到家中即可对姐妹进行教育,这是非常切实可行的方法之一。
其三,观感而效法。《教女遗规》的编撰者陈宏谋认为,对女子的教化不能仅仅停留在“起居服食之间”,而应加意于她的性情嗜好、言行举止等,要选取格言至论为其编撰课本,使之观感而效法。他说:
天下无不可教之人,亦无可以不教之人,而岂独遗于女子也?当其甫离襁褓,养护深闺,非若男子出就外缚,有师友之切磋,诗书之浸灌也。父母虽甚爱之,亦不过于起居服食之间加意体恤,及其长也,为了教针黹,备妆奁而已。至于性情嗜好之偏正,言动之合古谊与否,则鲜有及焉矣。是视女子不必教,皆若有固然者。……倘平时更以格言至论、可法可诫之事日陈于前,使之观感而效法,其为德行之助,岂浅鲜哉![4](P402)
为了增加女子学习的兴趣,一些课本还配以直观的图象。如清代陈宏谋在将《闺范》收录到他所编纂的《教女遗规》的按语中这样说:
《闺范》一编,前列嘉言,后载善行,复绘之以图,系之以赞,无非欲以女子见之,喜于观览。转相论谈,固事垂训,当时士林乐诵其书,摹印不下数万本,直到流布宫禁,其中由感生愧,由愧生奋,巾帼之内,相与劝于善而远于不善者,盖不知凡几也。……所载之懿行,可以动天地,泣鬼神,至今读之,凛凛尤有生气。诚哉!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孰谓女德为无关轻重哉!
尽管中国古代女子的教化为当时社会秩序的维持和巩固做出了一定贡献,其教化方式也别具一格,但由于以社会教化形式实施的封建正统礼教,仅专注于女德,并灌输“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点,把培养女子的基本目标定格在三从四德式的贤妻良母上。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妇女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变形乃至扭曲。而她们的不争、顺从、忍让也使得她们成为“失语”的一群。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古代女子的悲哀。
收稿日期:2009-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