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对中国对外开放发展战略的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特区论文,深圳论文,对外开放论文,中国论文,发展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61(2000)03 —0052—09
深圳经济特区,是中国实现经济现代化和试图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架设桥梁的伟大实践中的一个关键事物。本文主要侧重对其近期情况进行分析,以明确深圳经济特区作为中国的经济改革乃至后来全面的社会变革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多大程度上成功地实现了既定的目标,深圳经济特区的改革和实践又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东南部地区,乃至最终影响了整个中国社会的前进和发展。我们做以下这些分析是因为深信,研究深圳特区这样一个看来十分特殊的事物,将会使我们看清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有助于我们的研究工作能做出更令人满意的理论成果。
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
自1959年以来,中国公民只能生活在被指定的地方,这个地方与每个人的住房、食品、保健、教育、社会福利及就业都息息相关。这样,地方政府就可以使用行政手段实现人口控制,一般不批准要把农村户口改变为城市户口的请求,从而阻止了农村人口为了找工作向城市流动,这种令人沮丧的现象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都显而易见。另一方面,人口流动的数量却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干部们在城市间的调动十分频繁,城市青年和知识分子大批下放。中国的城市居民每人都有一个工作单位,这是取得城市户口的重要条件,因此,对于城市工人而言,他的工作与他的居住资格都是一生不可变动的。人们的升迁和降职往往是在本单位内部或是在单位之间进行,绝大多数人的工作很少有变动,对中国工人来讲这是终身就业的“铁饭碗”。80年代初深圳特区对外开放的时候,中国的人口就业形势就是这样。
深圳特区被授权进行的改革试验内容之一就是实行新的劳动制度。当时人们都承认中国的工厂、机关和农村普遍存在人浮于事的超编现象,但为每个人安排一个工作则是作为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优越之处受到人们赞颂。这一点在东欧国家也是如此。令人遗憾的是,为了做到这一点所采用的方法却极大地浪费了个人的才能,降低了企业的效率,使国家经济整体水平在国际范围内缺乏竞争力。不久,对于这种方式是实际上鼓励人们去吃空社会主义,妨碍有效的管理,以及破坏人们的道德准则所产生的危害,在中国得到了普遍的认同。为了满足外资企业经理们的要求,深圳特区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就是在雇主和雇员之间签订有期限的合同。从此,工人失去了永久工作的保障。“铁饭碗”不仅是在深圳,也在整个中国从两个方面被打破了。1982年,政府颁布法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尽管人们怀疑是否真的在全国范围实行了这项法令,但劳动合同和来自农村的临时工毕竟比以前有规范了。来自农村的临时工到目前为止已大约有1000万人之多。1988年北京市政府进行一次调查,粗略统计签订的劳动合同大约有78.3万份,相当于1982年的4倍。 其中大多数是妇女,从事制服、缝纫、保姆、建筑、清洁工,她们宁愿单干而不愿被集中起来。《中国日报》(1987年3月5日)的一篇不寻常的批评文章《城市生活让合同工们激动》,报道了旅游业吸引了大量杭州青年,仅1986年一年之中就有12万纺丝工人(杭州产业工人的36%)是农村来的合同工,城里三分之二的建筑工程是由农民合同工完成的。这些人中一部分可能是城里半定居者,但大部分人还是临时工,到城里挣够了钱,就回家过一个舒适的冬天。这些人可以被称为“城市临时居民”,如果对这些人处置妥当,既减轻了农村的就业压力,又满足了城市的需要,最终他们还能给农村带回去资金和技术。
深圳当时需要大量的人力,相当大的一部分新工人和干部必须从外地招聘。80年代初期,在深圳办定居户口相对较容易。建筑工人发疯一般地抢盖基础设施,以满足峰拥而来的香港投资活动的需要。这些人宁愿去盖楼房也不愿意去当兵。除了这些人之外,大多数早期去深圳的人,只要愿意就都能留下来。政工干部、行政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至今仍希望能成为持深圳户口的定居者,在那里可以得到较高的工资,较好的住房和社会保险,以及去香港的机会。但大多数装配厂的工人,出力气从事服务工作的人,甚至合资企业的中方从内地借调来的技术员,一般都只能签3—5年的劳动合同(有时可续签),外加一些社会保险。他们都被视为外来人,到深圳来是因为那里需要劳力,谈不上稳定,也谈不上要求就业和福利保障的权力。无论是稍长些的合同工,还是被称为外来打工仔的短期工,都是临时的。
城市化的临时措施降低了工业化的结构成本,节省了长期职工在城市居住生活的消耗,也把国家应该为正式职工承担的住房福利费用转嫁给了雇主或当地的领导,这一点正是80年代中国政府在做规划时想努力做到的,既要避免城市里挤满了来自农村的无业人员,又要设法给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的机会。但采取这种做法所产生的问题已经暴露出来,现在越来越难以让那些已经习惯了城市生活的农民工返回农村,放宽了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管理使得他们比以前更容易在不那么规范化的社会和经济环境中生存下来,尤其是在中国的南方。
这种雇佣工人的模式,无论是对有技术的熟练工,还是对无技能的农民临时工,都一视同仁,大多是在外资企业里实行,或是根据外商要求实行的。深圳特区和其他许多特区——14个开放的城市加海南岛——的目的,始终是为了促进出口贸易以换取外汇,也是为了提高中国的加工工业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这一点不仅是在深圳,而是在中国任何一个重点投资地区(差不多是在整个东部地区)都是一样的做法,就是从农村招进外来临时工以满足出口加工的需要。这种做法绝不是仅在外资企业中进行,尽管事实上是由他们先开始的。深圳特区发展到这种程度,反映了中央对“引进外资和技术实现出口型工业化”战略深信不疑。中国人开始相信最可靠的发展道路是用加工产品打入国际市场,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可靠的办法是寻找一个外资合作伙伴,引进他们的资金、技术,商业和管理经验。
正如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急于挤进世界经济一样,中国发展“有外资和技术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在政治上的象征性意义远比经济上的实际利益大得多。中国人对于出口加工产品所能赚到的差价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并没有抱不切实际的幻想,但对于利用这类产品,尤其是高科技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的重要意义却不可低估。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深圳特区和其他开放城市愿意拿出自己的优势(廉价劳动力和部分国内外市场)做交易来换取工业发达国家所能提供的东西(管理技巧和较为便宜的先进技术)。当然,中国采取这种战略的后果不仅是经济方面的,也是政治和文化意识形态方面的。
深圳特区的开始和发展
深圳位于中国和香港边界的正北,面积327.5平方公里, 是内地和香港之间的中间地带。深圳市过去只是一个小村子,是在九龙去广州的铁路线上的一个小站,现在已经发展成为有200万人口的城市。 学者们在提到这一点时说,增加深圳魅力的结果是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全国大移民。深圳北部与国家(内地)的接壤线,对于国家控制进出口,外汇流通和建立劳务市场均有特殊意义。
深圳的主要工业生产是从市中心开始,也是深圳特区的南翼。西侧是一条工业走廊带,横穿上埔区30公里到蛇口工业区,是电子工业集中的地方。到80年代末,深圳已有18个规划区。3个在东部, 规划为旅游、垂钓和商业区;9个在中部,其中的6个为综合区(工业、居住、商业和旅游),1个作为专门工业区。西部也有6个类似的综合区。至今发展最快的是罗湖(中部商业区)、上埔(电子区)和蛇口(工业区)。
时至今日,深圳在政治上的生存仍然十分脆弱。作为广东省的一部分,深圳特区由省委直接领导的深圳市政府管辖。它在中国仍是最大、最重要、最显著的经济特区,多次几乎成为改革派和保守派之间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改革派要加快实行开放政策,保守派则要维护共产主义的价值观,即便实际上已不能掉头,也要放慢对外开放实行的一系列或者部分政策。1985年,国务院为了对地方势力为所欲为的做法加强控制和管理,从北京派出干部(尽管也是广东人)替换了深圳市长,引起了深圳的一场经济和政治危机。尽管深圳在政治、文化和思想领域里还有不少问题,人们对深圳的指责一直在继续,但对它的经济前景却不可否认。斗争的结论从1988年底国务院的决定中不难看出,由于经济计划的需要,国务院决定将深圳升为省级市,享有贸易自由权,在国家计划中单列。在中国仅有另外10个城市享有这种规格。
深圳在外貌上有很大变化,那些把香港视为现代文明象征的人们对深圳城市建筑的发展感到欣慰,而另有不同见解的人们则大为失望。新的高层建筑的办公大楼、饭店和厂房不停地从竹搭手脚架中拔地而起,深圳—广州的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深圳高尔夫球场在1988年11月宣布举办“中国第一届国际高尔夫球赛”。
1984年至1988年,深圳的人口翻了一番,有60万户口居民和50万临时工。1989年8月5日的《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有100万临时工,80 %为妇女。在中国,户口居民和临时居民的区别十分重要,前面提到过政府对居住地有严格的规定,这同居民的社会地位以及经济福利密切相关。
深圳的经济增长迅速。1984年至1988年深圳的出口额和总产值均增长了10倍(1988年达30亿美元),包括1985年到1986年的经济不景气在内。到1988年6月为止,发展仍呈上升趋势。已引进外资50亿美元, 实际运行的外资达30亿美元,分散在2500家外资企业和4000家内资企业手中。深圳的对外贸易量已超过上海,成为全国第一。
深圳引进的外资中香港资金占很大比例,尽管其他外资项目的数量和金额也在迅速增长。深圳有几家美国和日本大公司投资的项目。比如,80年代日本三洋公司在蛇口先后建了8个工厂,其中有3个装配厂(录音机、收音机、计算机)和5个电子元件厂(塑料制品、电线、喇叭、 微电机等),在1989年雇用了3400工人用于装配生产,并一直在改进生产技术。1988年,工厂采用了电路板半导体元件的自动化设备后,裁员110人。现在的自动化规模已达60%。新设备还在继续增加。但是, 这种自动化的过程在短期内并没有减少就业机会,反而增加了就业机会。
1987年,在深圳附近的“广东浮法玻璃厂”开始生产,这是中国仅有的两家浮法玻璃厂之一(另一家是上海的合资企业)。这是和匹茨堡平板玻璃公司的合资企业,有3家泰国投资者与中方合作,雇佣了280名工人和120名职员,每年生产13万吨平板玻璃,其中60%出口。 该厂的原料大部分从国内采购,包括生产用的氢气和氮气都是从隔壁的工业气体厂用管道直接供应。这家中美港三方合资企业使用了当地生产的绝大部分工业气体,自己还有一家氧气厂,不仅取代了进口,还开始出口,并为当地的制镜厂提供原料,非常有益地实现了上家和下家的衔接。
深圳最有潜力的还是电子工业,既能装配组装,也可以生产硬件(整机彩电和部件、电脑和电话等)和软件(新一代中英文打印机、中文激光打印操作系统等)。在全国200家电子公司中, 多数公司是深圳电子集团的成员。该集团是1986年在市经济改革委员会支持下成立的几家大公司之一,其潜在的目的是要探索一种能够解决矛盾的办法,这种矛盾是在经营单纯追求利润的资本主义式的企业的同时,又要设法满足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需求之间所固有的。这里的核心问题是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力的关系如何处理。
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
经济特区试图通过改革工资制度和劳动力市场,把报酬更为直接地与劳动表现相联系,但具体做法却明显违背了原有体制的原则,即“铁饭碗”,要保证每个人的终身就业。对这个原则提出批评的人认为,这样做虽然能为每个人提供最低的社会福利保障,但不能鼓励积极创造精神,也不能奖励能力强的人。调查的结果表明,中国人一方面不愿意失去就业保障,另一方面却欢迎有挑选工作的机会。有意思的是,绝大多数被提问的工人都回答说,应该允许那些负债亏损的企业倒闭。
以待业的名义所掩饰的失业现象全国都有,深圳也不例外。修欧(1987年)报道:在深圳的日本经理曾说过,由于给中国工人宽松的假期回家(已婚者每年30天,单身每年20天),厂里不得不多雇佣10%的工人。问题的另一方面是对工人的剥削,如果把雇佣的劳力削减到最低限度,就意味着在生产增加时不得不要求加班。通常情况下,这类加班是在合同中写明而成为强制性的,或是半强制的,不顺从就要受到各种惩罚(如扣发奖金)。这也是采取城市人口临时化战略的部分考虑,短期雇佣临时工可以在生产淡季时裁员,让他们回农村老家去,因而不会继续消耗城市资源。这样做的关键是既不能考虑道德观念,也不能考虑都是中国人。对农民工来讲,能有机会到城里做临时工,挣到比在家里干活更多的钱,就已经很不错了,国内这样的机会还是很抢手的,尤其对年轻人来讲。食宿也是这样,不见得比家里差,虽然这一点很难确定。但这类临时移民的工人中,很多人无疑都会想家,有些人并不情愿到深圳特区(或其他城市)去找工作。但有那么多人到这里来的现象说明,不仅是农村的贫穷把他们推入了移民找工作的行列,还有城市里开出的高额现金工资和霓虹灯在召唤着他们。还有一些农村来的移民到城市里来寻找好的生活,却并不想到工厂里去做工,而是在马路边做修鞋匠和小商贩。正如在世界其他国家的出口地区一样,外商投资者总是想雇佣成熟的工人,至少也要雇佣有小学文化的工人。
这方面问题的核心是工资,中国的工资改革已进行了好几年。深圳特区为进行这方面的试验提供了一个机会,合资企业的中方和外方经理们,以及当地政府的官员们都抓住这个机会,经常就此协商配合。1983年,盈利的国有企业开始上缴营业税,交税后的余额可以由企业自己支配。于是,各种将工资待遇和劳动表现挂钩的办法相继出台,有些还十分复杂。1983年,蛇口推行的工资制由三部分组成:岗位基薪(大约占40%)、浮动工资(20%),再加上工龄工资。深圳人的实际工资很难准确判断,要拿深圳的工资去同中国其他地方做比较是很靠不住的,更不用说拿它去和其他国家进行比较了。特区领导对于最低工资作出了官方的规定(1988年为每月165元),临时工比这个标准高不了多少, 合同工和长期工人一般都要多一些。每月能挣300—400元,包括加班费在内的工作,并不难找到。
劳动合同制度,加上按劳付酬的工资制度,其产生的后果是使那些要求开除低劣工人的呼声日益强烈,特别是来自特区的外资企业。1984年,在一次采访深圳劳动局的谈话中获知,当时特区平均每月解雇5 名工人,企业经理们提出的最严厉的纪律处罚都得到了执行。造成解雇最经常的原因是无故旷工(3天以上)和不能达到培训要求。 但当时的解聘率仍是很低的,到1989年开除工人就是很平常的事了,企业处于这方面的原因甚至会多招聘一些人。根据深圳市劳动局颁布的标准劳动合同,出现以下5 种情况之一的即可解雇工人:试用期三个月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非因公伤病;违反劳动纪律;生产技术革新后的裁员;企业合法倒闭。另一方面,合同允许工人在下述5 种情况下辞职:有损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雇主违反合同或国家法律法规;被高校录取入学或参军;无法在岗位上发挥自己的技术专长;迁居香港或其他地方。
蛇口劳动服务部门曾经报告过无失业率(1989年1月统计, 平均每2.68万人中只有10人待业)的情况,在蛇口人们很快就能找到新工作,深圳的其他几个区也是这样。例如深圳有一家工厂开除了3名工人, 这3名工人因违法被捕,但释放后, 很快就通过劳动服务部门又找到了新工作。虽然那些不能让企业满意的临时工,大多数会被送回家乡,但长期居民只要他们愿意,通常不难再找到工作。
大批的临时工涌入深圳和蛇口,因为那里的钱好挣,社会管理又比内地宽松,但确实有关于工人遭到剥削的指控。对临时城市化的劳动力主要有三种剥削形式:童工、恶劣的生活待遇和长期强迫加班劳动,对这类指控特区的官员和雇主坚决予以否认。但来自深圳、香港和美国的记者确实报道过深圳雇佣童工的问题,《深圳特区报》(1988年8 月27日)曾毫不含糊地在“深圳解雇500 多名童工”的标题下报道深圳解雇了529名来自福建和广东的童工。该报道又加以解释说, 是因为这些人中80%谎报年龄。《蛇口新闻》1989年1月2日曾发表一些有意思的文章,暗示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其中一篇由劳动问题专家写的文章说,蛇口并没有童工,是一位会讲广东话的美国记者误把18岁的孩子当成了12岁,原因是这个被采访的女孩只会讲普通话。另一篇文章是针对美国杂志的报道做出的评论说,就算蛇口有雇佣童工的现象,也只限于港商企业,他们在香港是雇不到这么廉价而又勤奋的劳动力。真实情况到底如何暂且不说,但为了能在特区工作,这些孩子的家长或官员们让他们谎报年龄的现象还是有的,因为那里的收入太诱人了。
在深圳的合同工或临时工肯定都经历过艰苦的工作和生活,除了那些有专业技术而几乎成为长期工的合同工外,大多数临时工住在工厂的集体宿舍里。这些宿舍有的是外资企业专门建立的,但多数是从区政府租用的,一般年轻女工4至6人住一间房,房租大部分由厂方补贴,居住条件十分简陋。
人们一致认为在深圳外企做工,经常每天要工作很长时间。但对这种现象是否构成剥削分歧就很大,雇主们说超时工作是自愿的,有补贴,而且是用港币支付。批评者(某些中国官员、工人代表和外国激进分子)说工人们并非真正的自愿,加班费的收入和付出的劳动相比很不公平,并且掩盖了资本家们可以不雇佣实际所需劳动力这样的事实。对这个问题调查的结果是混淆不清的。例如,在蛇口的一家丝绸制衣厂,工人的平均月薪为400元,工作48小时,另有20小时的加班。 加班费按记件发放,工人可以请事假,当然仅在特殊情况下才批假。上述情况在电子装配厂和其他轻工企业都相似。
事实的另一方面是深圳的长期工和多数合同工的社会福利要比中国内地其他任何地方都好(也比世界上许多其他国家要好)。这些社会保险的措施并不是工人自己用暴力的运动争取来的,而是深圳和蛇口的政府对雇主规定的要求。这就又提出了一个问题,工会起什么作用?80年代中期,在深圳的外资企业公开对有关工会的法律条款不予理会,很少有外企允许在企业内成立工会,即便少数企业成立了工会,也不会拨给工会经费,但在法律上这是他们的义务。然而,这些外商却提出在签订合资协议时,中方并没有提到这一点,而中方在当地的一位工会领导则说:“外商不明白我们工会的作用,我们要让他们相信,中国的工会是要把工人团结起来,为企业的利益作出贡献,而不像外国的工会是为了要打倒他们的老板。”(《香港标准报》1986年4月27 日)随着外方逐渐理解,这方面的问题逐步有所改善,有的外商曾说:“工会能够协助教育青年工人,他们毕竟还是听工会的话。”在深圳,至少有两家大型合资企业任命工会领导担任人事部经理。这种安排无疑加强了工会和企业经理之间的联系。每个事物都有两个方面,在企业的工会分支机构必须将其会费的40%上缴深圳工会联合会,而这部分经费并不够支付脱产的工会干部,因此,工会干部大部分是兼职的。在深圳还没有迹象表明,不拿公司薪金的工会干部会比那些领取公司薪水的工会干部更能为职工的权益多做事。
在深圳,劳资关系无论怎么讲也不可能是十分融洽的。《深圳特区报》(1988年6月22 日在题为《召开解决劳资纠纷大会》的文章里)曾披露劳动局的报告说,深圳平均每3天就有一起劳资纠纷案, 总数占全省的20%。据说,1987年深圳发生罢工、停工、怠工事件共计17起,许多人认为这个数字绝对是少统计了。不过,人们日益明白了,在资本主义(至少是合资企业)的管理下,不可能根除劳资矛盾和生产停滞的现象,这种现象反而有增无减。“大锅饭”所特有的劳资和谐将在改革之中成为牺牲品,特别是在外资企业中更是这样。如果让我冒昧的推测,似乎今后潜在的劳资冲突可能会由于在长期工和临时工之间有差别而引发。深圳的长期工还是相当稳定的,接近长期工的合同工也比较稳定,那些到处都需要的技术工人最终总能成为长期工。虽然配额十分有限,但可以经过深圳劳动局向市政府申请改变户口。领导一般喜欢可以长久工作的年轻人,而不批准老工人定居,因为老工人不久就会成为依靠社会保险的消费者。临时工或合同工里缺乏一技之长的人,工作就很不稳定,深圳许多劳资纠纷都是临时工为争取改善他们的处境而引发的。鉴于“铁饭碗”已不能再保护工人的利益,加上执行劳动合同制,和为了能够吸引只追求企业利润的外商资金,致使临时工的队伍迅速扩大,这就明显地改变了工人阶级和国家力量的平衡,也给中国的劳动工人和私人资本之间注入了一种新的关系。这样对于“阶级”问题的研究就不能再回避推迟下去了。
中国产生了新的“阶级”吗?
马克·布兰彻(1989年)提出了一种观点认为,毛主义在运用阶级和阶级斗争观念建立极权统治的同时,却陷入了与传统马列主义要运用国家机器最终消灭阶级的矛盾之中。因此,社会主义在努力改变旧的阶级结构的同时,却实际上又在制造新的阶级结构。这就说明了为什么在毛时代以后会出现新的阶级和从国家权力中产生的新的社会结构。毛时代以后的领导人执政时的第一个行动就是取消原来的阶级划分,这一行动无疑给上述观点增添了光彩。但是布兰彻并没有研究形成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企业家阶级的可能性,而是认定了中央集权下的专家治国论。
贝特尔海姆(1988年)认定毛时代以后的中国已经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他认为中国自1978年以来所走的“新路”如果不出现混合经济式的资本主义, 就是彻底私人经济的资本主义。 这也是乔叔多维斯基(1986年)的观点。 他们是否能同意斯泽林伊的观点还很难说, 斯泽林伊(1988年)认为,社会主义必然的资产阶级化只是一种概念或经验主义的可能性,在混合型的经济和社会结构中,可以防止全面复辟资本主义。他的政治立场是,部分恢复资本主义可以使占多数的中层阶级操纵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使这两个他们以前的主人相互斗争。我并不认为有关部分恢复资本主义的提法是有益的,肯定不会对中国有好处。明智的做法应该是分析一下对那些已经引进的,并被中国官方确认可以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借鉴的资本主义做法所产生的后果。
多罗西·塞林杰(1989年)在一篇她自己调查研究后写的第一手材料中,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严谨的分析看法,她把这种做法称为“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做法”;并举例说明中国的改革是以国家为中心,而不是以私人企业为中心。他们的出发点是要挽回国家前些年的损失,这些损失是由于国家长期补贴亏损企业造成的,并要把国家官僚变成好的经营管理者。实现企业倒闭,企业兼并,企业发行股票和开始开设股票市场,都是为了解决国家资金短缺。但是企业私人化并没有什么重大发展。
塞林杰还举例说明,控股和企业倒闭在共产党中国和在资本主义国家有很大区别。中国的股票是以真实的国家或企业证券为基础而没有风险,不像资本主义投机性质的股票。国营企业不允许发行超过自有资产30%的股票,发行股票收回的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福利和发放工人奖金。政府还不时给予国营企业指导和忠告,使企业在风险面前及时掉头而避免撞墙。
为什么官僚们能够容忍这样明显的资本主义做法?简单的答案也许是因为中国的官僚阶层普遍支持这种变革,这种改革给他们自己提供了交易的机会。比如,塞林杰提出,国家机构中的物资供应部门,地方政府组织的工业生产公司,贸易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和最近出现的经济技术合作委员会,都从改革中得到了实惠。她总是说,事实是中国共产党一定要采取资本主义的做法而不是相反。对此,我认为不无道理。这样一来,关于“阶级”问题的研究,对于从上述做法中新成长起来的社会利益集团来说,既是一个历史经验主义的问题,又是直接联系到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对于深圳实行对外开放政策鼓励资本主义之后产生了新的阶级的观点,目前还有不少争论,但由此产生了几个新“阶层”却很难有人否定。现在至少有三个新阶层:作为国家的代表、代理与外商打交道的官僚;私人企业家,他们多数与外商作生意;在香港或国外定居的大陆华人集团,回国后被视为“红色资本家”。
中国政治经济的一个特征是政府官员在经济商业圈里有极大的权力,人们普遍认为,经济改革引起了腐败,这是政府失控之处。政府官员与企业界的特殊关系(无论是与内资还是外资)是有目共睹,而且不可否认这种关系变得越来越腐败。对此,中外新闻媒体常有报道,而深圳则成为万矢之的。1988年,任深圳市长和市委书记的李灏公开承认,贪污腐败严重损害了深圳在大众心目中的形象。市委书记的讲话证实了《人民日报》的一篇报道说,从1980年到1988年间,深圳的重大犯罪案高达570起,40%牵涉政府干部,47%涉及党员。 蛇口的问题同样十分严重,这一点从1989年初蛇口颁布的4条新规定就不难看出, 这四条规定是针对当时非常流行的政府干部参与私人企业经营的问题。为了挽救失足干部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蛇口领导提出了一些被认为是有典型意义的要求:在私企兼职的干部必须申报个人财产,上缴多余的部分,上缴部分中的50%可以返还归己。凡是贪污受贿的不义之财和中介生意收取的费用,只要在三月底以前上缴或申报,均可从宽处理(《蛇口新闻》1989年2月6日)。
现在有许多人仅从表面上指责中国政府的官员到深圳特区就迅速腐败,其实这种腐败却并不仅限于深圳,而是明显在全国范围内蔓延。《中国市场》杂志(1988年11月15日)在一篇题为《中国宣布进行经济大扫除》的有份量的文章中报告说,在全国39万家公司中,有32万家是在1985年注册成立的,其中有不少皮包公司。政府清理之后,公司数量下降到18万家,到1988年,数量又上涨了一倍,以浙江省台州地区生产物资联合公司为例,他们从头到尾只做过一笔生意,却从这仅做过的一笔生意中就赚了100万元。具体说是通过政府购进了3000万吨尿素, 然后以高出国家定价70%的价格卖出去!中国的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人认为,类似的做法破坏了许多商品的市场。当地领导不是不知道这些做法,但并没有予以坚决打击。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华生(音)和他的同事们对这类批评作了理论上的总结说,政治权力如果不与经济活动分离,改革终将毁灭。因为垄断原材料的官僚会腐败下去,合理的价格和分配政策将无法实行。
私人企业家
据报告,中国1988年有1300万家私人公司,其中有11.5万家雇用了8名以上的职工,共有员工184.7万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张厚义和秦少相认为,一个由私企老板构成的新阶层正在产生,并开始在政治上组织起来;另一份调查则说明,这些人中有15%是共产党员。为企业家成立的俱乐部和创办的企业家杂志正在全国涌现,不少人认为中国已形成了一种新的企业家文化。“一夜致富”和“金钱至上”的提法虽然并非无人反对,但这种情绪和愿望却通过官方的提法而合法化,官方的看法认为个人致富的愿望在中国现阶段是国家繁荣的前提。在这种条件下,新的企业家阶层无疑会迅速崛起,很多情况下(也许是太多了),企业家和政府干部同为一人。那么,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阶级吗?他们与哪个阶级联合来分享利益(也许是资本主义的利益)呢?
对于那些担心出现这种情况的人们来讲,中国的“海外爱国资本家们”就成了关键因素。例如,索思道夫斯基(1986年)就认为,被他称作中国海外爱国资产阶级的那些人对于后毛时期的阶级形成起到了关键作用。中国的华侨往往同民族爱国资产阶级有着密切联系,1978年以后,他们就参与了中国外贸和投资政策的制定(比如,在深圳和在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台湾的企业家开始到中国南方投资的人日益增多。《商业周刊》(1988年9月19日)甚至提出了“大中国”的前景设想, 主张把中国的劳动力,台湾的技术和香港的资金都联合起来。
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外企业家的接触和联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有些是在中国,有些是在香港,但都没有在深圳进行的联系和接触多。1983年至1988年间,有20万大陆人访问了香港,包括不少要去看看什么是资本主义的年轻人。在其他方向上,往来于香港和中国的客轮乘客,从1979年的30万人次增加到1987年的280万人次, 其中有许多是在深圳工作的外国人,他们有些人还是长期在那儿工作。据说,1986年在深圳工作的2300名外来专家里,有2000人是从香港或澳门来的。今天在那里工作的外国人无疑要更多。随着香港和深圳之间的交通日益便利(从九龙到深圳中心乘火车只需40分钟,乘船从中港到蛇口只需1小时), 越来越多的人从香港到深圳来工作,这就增加了双方一起做生意和共事的机会。深圳和香港的媒体也经常报道来往于深圳的生意人的一些故事。内地与香港在人员和思想方面的交流也比过去自由,过去香港被视为是自由资本主义的缩影,现在对新中国的企业家来讲,他们从香港找到了一些最严厉的,也是最好的老师。老师们所教的正是在香港实行的做法。这正是三种新阶层的核心。
海外“红色资本家”
为了准备1997年的香港回归,大陆去香港定居和工作的人数猛增。据称,香港已有4000家中国大陆来港注册的办事机构,有的很小,有些确实规模很大。在香港湾办公区崭新的豪华办公楼里的中国公司(北京国务院外贸部的代表机构)是中国在香港的八大持股公司里最大的一家,专门处理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进出口贸易,有众多的子公司。其中的一家贸易咨询公司向中资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并办了一家杂志《香港市场》,在中国的发行量为每期20万册。其他在香港的知名公司有光大实业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中国商人持股公司。后者在香港已有100 多年的历史和各方面的实际利益,通过蛇口工业区自然与深圳有直接联系。80年代割让了自己一大块利益给中方。
整个80年代,香港人对于来港工作的中国大陆干部们做生意和生活的方式日益不满。1988年发生的震惊香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团体的丑闻使香港人的厌恶达到了顶点,以至中国当局决定对所有在港公司进行彻底审查和重新登记。由于此事十分敏感,故仅限最高层知道。中国规定在国外工作的中国人容许带回八大件免税商品,但无法回避的问题是,这些低工资收入的人从哪里来的这么多钱(大约25000 港币)去买?这事与中国境内的“平价市场”的货物来源不无关系,这些干部用免税指标大批买进后私下卖出。
许多在香港的中国行政机构也做生意,比如新华通讯社(中国官方通讯社)是中国在香港的最高权力代表机构,在香港和澳门就有不少企业,许多干部退休后到设在香港和澳门的贸易公司去工作,完全违背了中国的法规。这些“红色资本家”不仅在境外生活奢侈,回国度周末也是一样。中国当局显然想要制止来自香港的腐败,却又不想挫伤外商投资的信心。问题的复杂之处在于,许多深圳合资企业的外方实际上是国家或省政府的驻港分支机构,他们其实是掮客而并不是商人,所起到的实际作用更多的是为合资企业解决倒换外汇问题。
深圳的成功离不开外汇资金,虽然在那里并不难得到外汇,许多“红色资本家”还是充分利用自由进出香港和在香港可以自由兑换外币的便利条件牟取私利。
应该明确指出的是,至少在1989年6月以前, 对“红色资本家”的提法并不是一概否定的。实事求是地讲,这些人被派到香港和国外去是为了给中国挣钱,进行对外贸易联系。但是,当他们开始为自己赚钱和进行贸易联系的时候就有问题了,当他们开始与那些他们认为有着相同利益、也为牟取私利而运用国家资金的人联合起来的时候,阶级的问题就提到议事日程上了。
上述三个阶层显然有着共同的利益,已经开始形成有系统的联系。其中一个重要的联系形式是,官员、私人企业老板和“红色资本家”往往都出自一个家庭之中,这种现象在中国很普遍。干部和他们的子女一起经商,充分利用他们的官方和私人关系牟取私利。中国政府肯定知道这种情况,但不知是否有政治上的决心和执行的力度去消灭这种来源于政治和经济权力的腐败现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足够的迹象证实这种结论:“党和政府机构已经停止经商,在职或退休干部在企业任职的问题已经解决”。事实上(如确是事实的话),80%的党和政府所属企业已经和机关脱离了财务关系,72%的干部已经从兼职岗位辞职,这是与官僚腐败做斗争漫长道路上前进的一步。
如果从以上三个阶层中确实能够形成和产生一个新的阶级,那么这个阶级很可能是在那些与党政机关干部有密切联系的私人资本家/企业家和那些在类似深圳这样的地方成为外国经济关系中一个组成部分的中国人之间所结成的联盟之中产生的。现实生活中的腐败现象正强烈地反映出这个“新阶级”的潜在能量。中国发展的下一个阶段有可能会看到准资本主义企业家和新型“社会主义企业家”之间的冲突,那些新型的“社会主义企业家”正致力于防止个人剥削,防止不同人群之间的差异不断扩大。现在就下定义说,在深圳外资企业中那些追求提高效益的中方经理和技术人员的工作,某种程度上与正在朦胧形成的中国社会主义企业家的原则并不相符,显然就过于冷嘲热讽了。
城市工人阶级的未来也很难预测。我们只能推测,有些人会由于劳动条件太差而抵制私人企业家,其他一些人则会充分利用经济和社会变革的机会。怀特(1988年)做过一些带有恭维色彩的预言说,劳动改革将有效地产生更为军事化的工会主义和更有组织的经营管理。可惜的是到现在还没有从深圳或中国其他地方看到开始产生这种效果的迹象,如果真能产生这种效果的话,那么对外开放政策将会派生出一种出乎意料的激化阶级斗争的后果,这是中国领导人在80年代进行改革时所希望埋葬掉的东西。
改革开放政策还影响了生产劳动中的性别分工。与其他国家的出口经营地区不同,深圳的男女工人数量大体一致。这也反映了中国总体的就业状况,政府劳动部门的协调努力,以及工业行业的综合平衡。中国的家庭虽说尚未完全摆脱家长制,但与其他第三世界国家相比,男女平等多了。但是,当内资和外资企业变得更加注重实效,妇女们原来享受的宽松产假和其他好处现在就变得对己不利了。深圳在这方面还没有构成大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多数女工(合同工或临时工)还较年轻。一旦她们怀孕或在孕期就会被解聘。目前,需要女工和限制女工就业的工作机会似乎相等。
结论
深圳显然只是中国对外开放的一扇小门。但自从1980年起,经过这扇门的内外交流量却很大。本文的目的是探讨其开放的过程以及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临时城市化的问题,发展“引进外资和技术的出口外向型经济”的战略问题,和新生“阶级”中各种力量形成的问题。这些因素都在综合发挥作用,把中国改变成一种新的社会。在深圳和中国其他地方确实能看到资本主义国家里的资产阶级做法,但是这些做法并不意味能把中国变成资本主义国家。大家公认,80年代由深圳引发的全国的消费品市场爆满和通货膨胀,不仅威胁了国内的改革进程,也威胁了开放政策。这些现象伴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日渐恶化,使对外开放政策遭到来自各派政治势力呼声日高的谴责。
为社会主义所做的斗争实际上是为确定发展战略所做的斗争,这种发展战略是在向世界资本主义制度已经确立了的发展战略提出挑战。现在悬而未决的问题在于能否在对外开放接受“资本主义的效率”的同时,又避免剥削,无论是来自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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