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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934(2009)03-0061-06
在世界文明发展史上,中国建筑、欧洲建筑、伊斯兰建筑,被认为是世界建筑的三大体系,其中又以中国建筑和欧洲建筑延续时间最长,流传范围最广,创造了更为辉煌的成就。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光辉灿烂,独树一帜。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作为东方传统文化和哲学的物质载体,在东方地平线上投下了磅礴而巨大的历史侧影。在高超的土木结构科技成就与迷人的艺术风韵之中,映射出真的境界、善的特质和美的精神。
西方学者认为,“居住的问题首先不是建筑学上的而是伦理学上的”[1]。《黄帝宅经》认为:“夫宅者,乃阴阳之枢纽,人伦之楷模”。与西方的建筑技术相比,中国传统的建筑工程技术更具有浓厚的伦理性色彩。关于这一点,梁思成总结为“淡于宗教而浓于伦理”,一语道破真谛。当我们仔细翻阅中国传统建筑工程的时候,可以看到宫殿、坛庙、民宅、园林以及整个城市的规模和布局,中国传统伦理文化所注重的皇权至上的政治伦理观、尊卑有序的等级道德观、群体意识以及“贵和尚中”等伦理观念和思想,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体现与表达,可以说“中国建筑是一部展开于东方大地的伦理学‘鸿篇巨制’”[2]6。而在中国传统建筑伦理思想中,又以“礼制”、“中和”、“实用”等思想表现最为突出。
1 “礼”:中国传统建筑的伦理内核
从中国古代的礼乐制度产生之日起,建筑便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由于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家庭生活、衣食住行和生老死葬都要纳入“礼”的制约之中,作为中国古代起居生活的建筑活动,也要发挥“礼”的作用,因而传统建筑具有深厚的“礼”的伦理内涵。由于礼有以多为贵,有以大为贵,有以高为贵,有以文为贵,房屋的多少、大小、高低、纹理一直被人们看作显示建筑主人的财富和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因此,建筑自然也就成了表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的礼制精神的最佳方式之一。这一方面表现为传统的建筑工程形成了严格的等级制度;另一方面是形成了有别于西方的礼制性建筑体系[3]88-106。
建筑等级制度是指历代统治者按照人们在政治上、社会地位上的等级差别,制定出一套典章制度或礼制规矩,来确定适合于自己身份的建筑形式、建筑规模等等,从而维护不平等的社会秩序。在中国大地上存留的无论是宫殿、民宅、坛庙,还是园林、整个城市的规模、布局,都充分、深刻地体现了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内涵的等级观念。
建筑间架与屋顶的等级。隋唐以后,随着封建典制日趋完备,统治者对单体建筑的厅堂和门屋的间架等级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唐会要·舆服志》记载:“王公以下舍屋不得施重檐藻井;二品以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九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五间五架;五品以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七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三间两架,仍通作乌头大门;勋官各依本品,六品七品以下堂屋,不得过三间五架,门屋不得过一间两架”。这种细致的规定其实是对单体建筑面阔和进深的限制,以此制约建筑的平面和体量的大小。《宋史·舆服志》以及《大清会典》也有类似的规定。而传统建筑的不同屋顶,往往有不同的伦理等级品位,如庑殿式为最尊,歇山式次之,悬山式又次之,硬山、卷棚等为下。庑殿式、歇山式作为传统建筑中伦理品位显贵的大屋顶型式,在明代以后,只能用于宫殿、帝王陵寝与寺庙殿宇之上,以其庄重、雄伟之势,表现帝王的至尊,帝王之外是绝不允许建造庑殿顶和歇山顶的。
建筑材料和构件的等级。梁思成认为:传统的建筑材料有二义:一是“指建筑物所用某标准大小之木材而言,即斗拱上之拱,及所有与拱同广厚之木材是也。材之大小共分八等,视建筑物之大小等第,而定其用材之等第”。二是“一种度量单位”[4]17。从梁思成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不同的建筑结构,其用材不同。而作为传统建筑技术独特创造的斗拱技术,充分表现了等级伦理观念。“在伦理学功能上,斗拱是中国封建社会伦理品位、等级观念在建筑文化中的象征”[5]40。斗拱表示的等级是:有>无,多>少,大>小,一般宫殿、帝王陵寝、坛庙、寺观等重要建筑才允许在立柱与内外屋檐的枋处安设斗拱,并以斗拱层数的多少,来表示建筑的政治伦理品位。“在中国古代,斗拱一直是人们身份等级的标志,长时间里是人们在建造中刻意追求的对象。希望在自己的建筑上安排斗拱,以提高建筑的等级和自己的身份地位”[6]。
宫殿建筑的等级。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类型中的主体性宫殿建筑,是礼制性建筑的典型象征,显著地反映了宗法伦理。中国宫殿建筑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茅茨土阶的原始阶段、盛行高台宫殿阶段、雄伟的前殿和宫苑相结合阶段、纵向布局“三朝”阶段[7]。尤其是后三个阶段,作为中国建筑发展最成熟、成就最高的宫殿,深受礼制和宗法等级观念所束缚,处处以等级化、模式化的建制来反映封建专制主义下森严的等级制,表现帝王“九五之尊”的社会地位和绝对权威。作为帝王理政与生活场所,宫殿其位置居中、占地最广、用材最精、造价最费、尺度最巨、品位最高。
都城布局的等级。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都邑者,政治与文化之标征也”[8]。中国古代都城建筑,尤其历代首都,虽具有经贸、文化、外交等多种功能,但一贯强调王权重威、讲求礼治秩序是其基本文化特色。《考工记》规定了都城规划布局的等级。“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按照《考工记》的规定,城邑礼制为三等。一为奴隶制王国首都王城;次为诸侯封地国都诸侯城;三为“都”即宗室与卿大夫采邑。王城居首,为全国血缘宗法政治中心。卿大夫采邑(都)为第三级,系周王朝血缘宗法政治的基层据点。三级采邑,尊卑有序,大小有制。王、诸侯、卿大夫虽同属一个统治阶级,也很重尊卑“名分”。为体现森严冷肃的礼制观念,都城建筑个体或者群体的方位必依“周法”,历代少有改变。
此外,建筑装饰也具有明显的等级伦理色彩。传统建筑装饰的文化主题,屋顶的瓦样规格以及屋脊瓦兽,建筑构件的梁柱装饰,外檐与内檐的装修、门制、雕饰品类和彩画形制等,往往也由礼制来规定。
中国传统建筑深厚的“礼”伦理内涵的另外表现是礼制性建筑在诸多建筑类型中居于主导地位。中国的“礼制性建筑起源之早、延续之久、形制之尊、数量之多、规模之大、艺术成就之高,在中国古代建筑中是令人触目的”[9]。
在封建社会发展成型的礼制建筑按照其使用功能,大致可以分为祭祀类、教化类、礼器类等。
祭祀性建筑。《礼记·曲礼》曰:“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将精神功能为主的礼制建筑置于营建活动的首位,而将实用功能为主的居住建筑放在其次,充分说明古人对建筑精神承载功能高度重视。传统祭祀性建筑主要有坛、庙和宗祠。坛是中国古代最高级别的礼制性建筑。庙有祭祀祖宗之庙、祭祀先圣先师之庙、祭祀山川神灵之庙,而尤以第一种最为突出表达儒家的礼制精神。在世界建筑史上,只有中国古代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才孕育出宗庙这一奇特的建筑文化现象,它是东方伦理的一个象征。宗祠或祠堂是族权的象征。宗祠是祭祀和处理宗族事务、执行家族法规的地方,是家族进行礼制活动的场所,一般按照“左祖右社”的原则,设于村落左方或中心,其作用在于强化家族意识和家族凝聚力,维护传统等级与宗法伦理。
教化类建筑。明堂是教化类建筑中最具特色的一种。《考工记》最早记述明堂制度,随后的《礼记》中,则对明堂的功能和涵义有了明确的论述。“明堂也者,明诸侯之尊卑也”[10]。“祀乎明堂,所以教诸侯之孝也”[11]。这说明,明堂是天子召见诸侯、颁布政令、祭祀祖先的场所,是一座礼仪兼祭祀的建筑。儒家甚至将“明堂”与“王政”相等同,足以见明堂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象征地位。透过明堂的建筑规制,不难看出“礼”模式与要求在明堂建筑中的充分体现。
礼器类建筑。有华表、牌坊和陵寝。华表,是中国古代设于宫殿、桥梁或陵寝前作为标志与装饰的柱。华表的伦理意义最初在于它是帝王善于纳谏的建筑象征。后来,华表的建造同政治伦理结合,尤其是宫殿的华表是帝王政治清明的象征。牌坊是中国古代独特的纪念性建筑,其主要目的是宣扬忠臣、孝子、贞女等封建礼教,“是浸透了传统伦理文化的颇具象征性、标志性和表彰性的纯精神功能的建筑类型”[3]70。陵寝是人类的重大建筑活动,体现了人类对来生的重视。中国古代陵寝制度,体现了儒家“慎终追远”的孝道观以及“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的伦理精神。唐代以后,历朝的典章制度对官吏和庶人的墓地的大小、高矮都有具体的规定,甚至对墓碑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可逾越,以烘托现实人间秩序的等级逻辑。
上述礼制性建筑体系,是中国传统伦理精神和“礼”给中国建筑文化带来的特殊现象,彰显了与西方古典建筑体系的显著区别。
2 “和”:中国传统建筑的价值取向
和谐观念是中国传统文化追求的理想境界之一,尤其是儒家伦理的“尚和贵中”思想,赋予了传统建筑一种不同于西方建筑技术的独特的价值取向。中国传统的尚和精神主要包括人际和谐和天人和谐两个层次。在人际和谐层面上,传统文化特别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强调待人要礼貌和气,尤其重视家庭和谐,所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12],这反映了中国人对人际和谐的追求。在天人和谐层面上,传统文化重视人与环境的和谐协调,从哲学层面讲就是天人合一。
传统“尚和”思想往往和“贵中”思想紧密联系在一起。天人合一、人际和谐都要通过“中”这一基本途径来实现。“中”原本是古代测天仪的一个象形文字,是与天地方位相关的一个汉字。在儒家思想体系中,“中”即是“中庸”、“中和”、“折中”、“中正”、“执中”。“中”的基本含义就是“过犹不及”,要求凡事叩其两端取其中,无过无不及。“中庸”之道是儒家赞赏的人的行为的最佳方式。
传统伦理的“尚和贵中”思想模塑了中国传统营造活动的理论品格和独特的文化基调与审美情趣。
首先,建筑与环境的和谐彰显了传统建筑的伦理底蕴。中国传统将人、建筑看做是自然和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宇宙即建筑,建筑即宇宙”,建筑和宇宙两者在文化观念和美学品格上是合一的,建筑之美不过是自然之美的模仿与浓缩。从这一点看,再也没有其他地域文化表现得像中国人那样如此热衷于人不能离开自然的思想原则。无论宫殿、寺庙,或是作为建筑群体的城市、村镇,或分散于乡野田园中的民居,也常常体现出一种关于“宇宙图景”的感觉,以及作为方位、时令、风向和星宿的象征主义。这种极为重视人与自然相亲相和的文化理念,在民居、园林、城市规划等建筑中均有体现。建筑工程与环境的和谐还表现在传统建筑具有较强的“亲地”倾向和“恋木情结”。中国传统建筑与多以石材或砖结构为主的世界其他建筑体系不同,是少有的以土木为材料模式及结构的建筑体系。考古发现的建筑遗址,基本上都是土木结构。如陕西仰韶遗址、西安半坡遗址、浙江河姆渡遗址等,都是以土木为材。这种以土木为主的建筑工程是农耕文明“耕耘为食,土木为居”生活方式的写照,它体现了中国人脚踏实地的恋土亲地观念,希望与自然,尤其是与土地建立一种亲和关系,即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活理想。“中国建筑自古以土、木为材,在文化观念与审美意识上,又是与远古农业文明相联系的,对大地(土)、植物(木)永存生命之气的钟爱与执著”[2]310。
其次,传统建筑传递着人际和谐的脉脉温情。在传统建筑中,“人际和谐”成为“和”的另外一种价值取向。古代宫殿建筑的代表北京故宫,其太和殿、保和殿和中和殿这三大殿都突出一个“和”字,这“和”字便是阴阳和合滋生万物之意,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统治者追求祥和昌盛、和谐发展的社会政治理想。故宫中的乾清宫、坤宁宫、交泰殿的命名,则象征着天地清宁、江山永固、国泰民安之意。其中,“天地交泰”按照《周易》的解释,其意为阴阳交合,万物滋荣,子孙昌盛的意思,同样强调和谐精神。另外,传统民居的文化意蕴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和谐意义。中国传统民居的分布多以血缘为纽带的同姓聚居,并在布局上强调以组群建筑的对称、和谐创造一种和睦之美,这实际上便是宗法伦理中“家和万事兴”观念的反映。
再次,传统建筑文化凸显了“尚中”的美学原则。儒家“尚中”思想造就了富有中和情韵的道德美学原则,对传统建筑的创作构思、建筑风格、整体规划与格局等方面有明显的影响。中国古代建筑,为强调“尊者居中”、等级严格的儒家之“礼”,其平面常作中轴对称均齐布置。中轴对称是一种造型美规律,把这种规律或秩序应用到社会关系,在中国文化中便转化为尊严的标识。在“居中为尊”观念的支配下,中国传统建筑大到宫殿规划,小到民居房舍,大都强调秩序井然的中轴对称布局,形成了极具特色的传统建筑美学性格。北京紫禁城就是一个严格按照中轴对称布局的典范。这种关于中轴对称均齐的历史嗜好与建筑形象,“不仅又有礼之特性,而且兼备乐的意蕴。可以说,这是中国式的以礼为基调的礼乐和谐之美”[13]。
3 “用”:中国传统建筑的伦理功能
“用”即强调建筑的实用性。“建筑之始,产生于实际需要”[4]3。坚固、适用是对建筑最基本的功能要求,也是最本质的要求,是建筑的伦理价值赖以存在的基础。中国传统建筑的重要特征是提倡节俭与实用,“实用先于审美”、“有用即美即善”。中国传统建筑,相当典型地贯彻着实用理性的精神,在几千年的建筑历史中,浪漫主义始终未能占据主导地位,这与西方建筑是明显不同的,如果说西方建筑是体现着科学的“纯粹理性”精神,则中国传统建筑则是洋溢着浓厚的民族气息的“实践理性”精神。
关于传统建筑的实用理性功能,有许多学者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梁思成先生最早看到了中国古代建筑工程尚俭德,重实用的道德观念。他说传统“建筑活动以节俭单纯为是”[4]13。“中国自始即未有如古埃及刻意追求永久不灭之工程”,中国建筑“不着意于原物长存”。这是对建筑实用观点的又一诠释。的确,建筑真的有价值的是实用。实用就是注重当下,而对建筑寿命,不刻意追求。李泽厚先生则从艺术的角度论述了中国建筑所表现的务实精神和实用理性。“于是,不是孤立的、摆脱世俗生活、象征超越人间的宗教建筑,而是入世的、与世间生活环境联在一起的宫殿庙建筑,成了中国建筑的代表”[4]103。
当代学者王振复认为,传统建筑与西方尤其是古希腊罗马建筑的文化反差主要表现在:①以土木为材与以石为材;②结构美与雕塑美;③庭院与广场;④人的营构与神的营构等方面[5]179-207。这是对中国建筑实用理性的初步总结。而赵劲松则明确提出传统建筑的实用理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注重结构逻辑的真实性,很少刻意地附加装饰。第二,以人体尺度为出发点,不求高大永恒[15]。这些总结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笔者认为中国建筑的实用理性可以概括为结构理性、装饰理性、宗教理性和节俭之风等几个方面。
结构理性。中国古典建筑是建立在一套完备的木框架结构的技术体系之上的,一直十分注重结构逻辑的真实性表达与传递。比如其中的抬梁式构架形式,是沿着房屋的进深方向在石础上立柱,柱上立梁,再在梁上重叠数层瓜柱和梁,最上层梁上立脊瓜柱,构成一组木构架,在平行的两组木构架之间,用横向的杨连络柱的上端,并在各层梁头和脊瓜柱上安置若干与构架成直角的凛、凛子上排列椽子,承托屋顶重量,如此的梁、杨、柱、凛,受力准确,脉络清晰。每一个构件的目的明确,自得其所,不多不少,各有各的用处,没有可有可无的构件,非常真实。中国传统建筑的结构理性同本世纪初兴盛的欧洲现代建筑,精神上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在中国的建筑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被后人认为是装饰品的构件如兽吻、钉帽、抱鼓石等,均附属于它们的结构与功能上,甚至结构构件本身一举两得地起到了装饰构件的作用。
装饰理性。中国古代建筑装饰艺术千姿百态,非常生动感人,然而,不管是室内装饰,还是室外装饰,都表现出很强的实用理性精神。建筑中的结构构件往往是匠师们进行艺术创造的重要对象,比如屋顶装饰艺术、斗拱艺术、梁架装饰艺术、柱础台基栏杆装饰以及室内的藻井艺术、彩画艺术,都无不是在具有一定实用功能的基础上,结合到构件进行非凡大胆的再创造,绚丽多彩、绘彩镂金的彩画艺术,其首要目的还是为了保护木头表面,不致受潮、虫蛀、发霉而腐烂;奇巧精美的斗拱,在中国传统建筑艺术中具有十分独特、不可替代的艺术表现力,可它也只是承受屋顶重量、屋顶和柱(墙)身之间起着过渡作用的结构构件。“中国建筑的装修,是在满足建筑之基本的实用功能的前提下开始的,是与实用相联系或者是为了实用。建筑的内、外部空间的装修,具有梳理、分割、安排合适的空间区域的意义。围护、隔断、连贯……装修使建筑的内、外空间真正‘醒’过来,‘活’过来,成为真正属人的空间”[5]164。
宗教理性。“宗教理性”即中国宗教建筑中渗透着强烈的实用精神。宗教本来是虚无的、梦幻的,然而中国的宗教建筑却渗透着强烈的实用意识。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没有真正的宗教,西方的宗教,是供上帝;而中国宗教则是供人,把上帝神灵人格化了,即现实人间生活的主宰——帝王君主。这样可以说,西方建筑的重要成就是神庙和教堂,中国建筑的重要成就在宫殿建筑,而中国宗教建筑,比如说寺庙建筑,它和宫殿建筑、居住建筑相比,在平面型制、空间布局、形式风格上,并无二致。寺庙里,既可进行祭祀活动,还可进行世俗生活、祭拜活动具有很现实的意义,并不像西方宗教人士那样是一种出世、反理性的观念,并不是去教堂倾诉如痴如狂的情感和悲惨痛苦的玄想。因此,寺庙的内部空间也不像哥特式教堂那样高奇伟岸,晦暗夸张,扑朔迷离。恰如李泽厚所说,中国建筑“不是高耸入云,指向神秘的上苍观念,而是平面铺开,引向现实的人间联想;不是可以使人产生某种恐惧感的异常空阔的内部空间,而是平易的,非常接近日常生活的空间组合。……在中国建筑的空间意识中,不是去获得某种神秘的、紧张的灵感、悔悟或激情,而是提供某种明确的、实用的观念情调”[14]103。
节俭之风。传统建筑文化中的节俭之风也表现了实用理性的精神内涵。先秦的“美宫室,高台榭”观念,遭到时哲反对,如墨子就反对建筑的“乐观”:“古之民未知为宫室时,就陵阜而居,穴而处,下润湿,伤民,故圣王作为宫室。为宫屋之法曰:室高足以辟润湿,边足以围风寒,上足以待霜雪雨露,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谨此则止,凡费财力,不加利者不为也。……是故圣王作为宫室,便于生,不以为乐观也”。而中国古代以儒文化为中心的传统,在建筑问题上有一种强烈的抑制性倾向。无论是普通建筑的营造,还是帝王的宫室,乃至于宗教建筑,常常采取弱化的态度。弱化的依据,往往源于孔子“卑宫室”的主张。孔子曾经说过:“恶衣服而美乎敝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恤”[16]。“恶衣服”与“卑宫室”一样,要义都在于人与自然之间的中介物加以弱化。汉代以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孔子的思想成为统治者的行为准则,卑宫室也成为帝王标榜节俭清正的口头禅。因而,以“卑宫菲食”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思维,在土木营造过程中倾向于一种节俭的趋势。相反,欧洲历史上将建筑看做一种艺术,强调建筑的纪念性与精神品格,建筑往往容易建造得高大、雄伟、装饰华丽。在欧洲的历史上,几乎看不到类似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土木建筑营造的抑制性因素。
而传统的民居尤其注重节俭之风。汪之力等人的研究表明,传统民居的经济效益是最高的,而综合评价是最好的。“一般传统民居都是在严格的经济条件制约下来进行建筑的。它追求占用最小面积的宅地,利用山坡和荒闲土地,最大限度地满足功能要求;追求消耗最少的资金与材料,争取最多的使用空间;追求在最重要的位置上用最简单的装饰达到最强烈的美观效果”[17]。
中国传统建筑是实用理性占据主导地位,并不是说中国建筑没有浪漫情调,如“如鸟斯华,如肇斯飞”的中国大屋顶形象,飞檐翘角,展翅欲飞是何等的浪漫,但是,传统建筑艺术的这种情,也要符合中国美学的最高要求,所要追求的也只能是“好色而不淫”、“怨诽而不乱”。情要合理,即所谓“以理节情”。所以中国传统建筑的风格是含蓄、温和、敦厚、奇诡而不庸俗,艳丽而不糜烂,奔放而不狂荡,时时处处无不显出实用理性的精神。
收稿日期:2009-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