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精神183号唯物史观183号制度文明_历史唯物主义论文

时代精神183号唯物史观183号制度文明_历史唯物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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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曾经指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所以必然会出现这样的时代:那时哲学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那时,……各种外部表现证明哲学已经获得了这样的意义:它是文明的活的灵魂。”(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马克思这一论述为人们掌握任何哲学和现实世界的关系提供了一般的指导性线索,为人们确认不同的历史时代的不同哲学的恰当地位及其在现实世界中的作用提供了方法论原则。这里恐怕有两个尺度:一是判断一种哲学的理论地位要看它是否反映或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它所处的那个时代的时代精神,看它对那个时代的文明的内容与水平的总结程度如何,是否使其升华为那个时代的文明的活的灵魂;二是判断一种哲学的理论功能,首先是看它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与否和接触程度如何,而带决定意义的是看它在同现实世界的“相互作用”中对现实世界这个向面的作用力度。

马克思所确立的这两个相关尺度,真正讲来只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地位和作用而言,才具有完全而特殊的意义。这是因为:以往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只能表现地片面地反映其所处时代的时代精神。他们在同其所处的现实世界接触时是采取感情直观的方式,因而不懂得实践在哲学同现实世界的相互作用中的基础性地位;以往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则是赁借主观的猜测或靠纯粹理性的抽象而把握到其所处时代的时代精神的某种因素或文明的某种成份,由于他们根本不同其所处的现实世界接触,因而也就不知道现实的实践活动的真正意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地阐明了实践在哲学与现实世界的相互作用中的基础性地位,从而使这一哲学与自己时代的脉博一起跳动。作为科学的历史观的历史唯物主义应当更多甚至主要地反映其面临的时代精神和文明发展。在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马克思恩格斯经过对资本主义及其以前的社会运动的考察,科学地阐发了社会基本矛盾的原理,并预示社会基本矛盾达到“严重桎梏”时,社会革命就会来临。由此,在现今各种版本的哲学教科书的历史唯物主义部分中,就重笔阐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对基本范畴以及这两对矛盾运动规律的原理,也用一定篇幅来阐明社会革命这个基本范畴及原理。这些范畴及原理已被实践证明具有普遍的科学意义,我们必须坚持和运用。但是,历史唯物主义若要继续不失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它就必须面向新的实践、新的时代精神、新的文明发展来提出新的范畴与阐发新的原理。

相对说来,当前的时代是世界性的无产阶级社会革命处于低潮的时代,这个时代简言之是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谋求和平、消解动荡是实现发展和推动国际社会进步的重要条件。从文明的视角取向,具体说,当前的时代精神是多维要素的并存,它是争取和平的时代、现代化建设的时代、新技术革命的时代、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文化变革的时代。这其中的每个要素对于各国特别是当前中国的实践活动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对象性要素。实现现代化是时代精神的主旋律,新技术革命、改革开放、精神文化变革都是作为相应的途径内在于这个总体布局之中的。由此而来,一方面是活生生的实践及对象性要素呼唤着历史唯物主义的现代化,另一方面则有中国当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们,在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中大胆及时地接纳了一系列新范畴和阐发了一系列新原理。譬如,我们早在肖前同志主编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1983年初版中就看到提炼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两个崭新的历史唯物主义范畴,并阐明了“两个文明”的辩证关系的原理。(注:肖前、李秀林、汪永祥主编:《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修订版,292~29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我们在该书1991年修订版中又看到这么一目,即在“社会革命”这个原有范畴之后,又提升排列出“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这样两个崭新的历史唯物主义范畴,并明确提出“与社会革命密切相关而又保持某种相对独立性,在历史进步中起着重大作用的社会变革,还有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注:肖前、李秀林、汪永祥主编:《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修订版,411~4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再如,80年代后期以来,康文斌、李淮春、陈志良等同志先后提出应当把“社会改革”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来研究,并多方面地阐发了社会改革在历史进步与现实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注:《晋阳学刊》1986(1)。)刘李胜、 王西华同志则提出要把“社会开放”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来研究,也阐明了社会开放在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中的地位和它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注:《晋阳学刊》1986(6)和1989(4)。)

特别值得指明的是,1994年初出版的由肖前同志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册)第一章——“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中指出:“时代精神是一定时代的内容的本质特征的表现。一定时代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包括该时代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科学等等的发展状况,包括该时代的全部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注:肖前主编,黄枬森、陈晏清副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下册,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这是在哲学教科书内原已确认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样两个基本方面的前提下,又进一步确认了制度文明是社会文明的第三个基本方面。当然,在这部新的哲学教科书纳入制度文明范畴之前,我国学术界就提出了制度文明的范畴,并作过多方面的卓有成效的探讨,学者们零星地发表了几十篇关于制度文明方面的研究论文,刘李胜同志也将我国第一部制度文明的专著——《制度文明论》奉献给了学术界。(注:刘李胜著:《制度文明论》,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这部新的哲学教科书在第一章中无疑是认可与反映了我国学者关于制度文明基本范畴的研究成果。

但是我们也必须如实地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册)第一章所确认的“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这个全面性的提法,在该书(下册)的第十七章——“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之中未能完全贯彻到底。其中对文化分类时指出:“从文化本身的领域,可分为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明。”(注:肖前主编,黄枬森、陈晏清副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下册,697页,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那么这里所言的行为文化的表现方式或实质是什么呢?该书正确地解析道:“行为文化不仅通过行为规范的方式,而且通过社会制度的方式表现出来。”(注:肖前主编,黄枬森、陈晏清副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下册,699页,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该书还直接地指明“行为文化,即作为行为方式的固定化、程式化的制度文化。”(注:肖前主编,黄枬森、陈晏清副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下册,709页,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这表明其行为文化的实质就是制度文化。我们认为,这里使用术语的“双轨制”还不如实行只用“制度文化”这个术语的“单轨制”更为科学。不管怎样,这里对文化的分类同该书第一章对文明的分类在方法上都是采用的三分法,其逻辑思维轨迹是一致的。然而该书第十七章在对文明进行分类时,一方面正确地指出了“文明一般指人类活动的积极成果,文化则包括人类活动的全部成果(积极的和消极的)。”(注:肖前主编,黄枬森、陈晏清副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下册,701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另一方面则指出“社会文明还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它们分别是文化进步在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结晶。”(注:肖前主编,黄枬森、陈晏清副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下册,718页,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这后一个方面的推论,以及随后只是阐明了“两个文明”及其关系的原理,令人感到遗憾,因为这里未能同全书的前两处在逻辑思维的轨迹上予以连通,没能顺理成章地推出社会文明还包括制度文明这一结论。笔者在该教科书问世的同一时段,已撰文提出应将制度文明范畴纳入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体系之中,并着重阐发了历史唯物主义接纳制度文明范畴的两种方式,还进一步地阐明了“三个文明”的辩证关系。(注:见拙作:《制度文明应纳入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体系》,载《晋阳学刊》,1994(1)。)

这样一来,中国当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们,以其哲人的慧眼差不多观照到了自己时代精神的基本要素,在哲学教科书内外阐发了上列新范畴,不失为真正的精华。这其中尤以概括出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这样的基本范畴,丰富与加大了哲学作为文明的活的灵魂的内涵与力度。问题的内在必然性还在于,第一,马克思主义者在实践的基点上先后提出的“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这两个范畴,其所指的对象是什么?人们会认同这就是社会制度领域。或说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所面临的任务虽然不同,但宏观指向都是社会制度领域,历史上与现实中的制度文明建设的内在途径是社会革命与社会改革,物质文明建设的内在途径是技术革命与技术改革,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途径是文化革命与文化改革,这一点笔者已经作过详细阐明。(注:见拙作:《制度文明应纳入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体系》,载《晋阳学刊》,1994(1)。)第二,历史上与现实中制度文明建设的外在途径无疑是社会开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外在途径亦如此。关于这一点,对于曾长期处于封闭半封闭状况的中国人来说,是缺乏胆识来认知并认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实行全面改革的同时,实行对外开放。邓小平曾郑重指出:“对外开放作为一项不可动摇的基本国策,不仅适用于物质文明建设,而且适用于精神文明建设。”(注:《邓小平文选》,第2版,第2卷,3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我们顺此还要指出,对外开放也适用于制度文明建设。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把马列主义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本世纪中叶选择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政治等制度,但通过三十余年的实践又逐步发现一些具体的经济政治等制度还存在弊端,从而在本世纪后20年开始了一系列具体制度的改革,其间也借鉴和吸收了外国某些合理的具体制度。这正将实现邓小平所期望的“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注:见拙作:《论社会主义三个文明的战略地位及其辩证关系》,载《理论学习月刊》,1997(10)。)由此可以说,“三个文明”建设的外在途径都是社会开放的结论,完全应当升华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我们认为,现今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必须以狠抓“三个文明”范畴的研究为生长点,由此带动社会改革、社会开放、技术革命等新范畴的研究,以这些相贯通的新纽节来丰富与完善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网络。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有把原有的、新增的和应吸纳的范畴全面有机的整合于自身,才可继续配称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那么,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三个文明”范畴各自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是什么或是怎样的呢?物质文明就是人类在自觉地利用、开发和变革自然界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物质方面的成果,是人类物质生产力的进步状况和人类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状况;制度文明就是人类在处理其社会关系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社会规范体系方面的成果,是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生产力状况相适应的新的社会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精神文明就是人类在创立、繁荣和变革人类的精神文化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精神方面的成果,是人类精神生产力的进步状况和人类精神生活条件的改善状况。关于“三个文明”的辩证关系,概略地说,从相对的静止的视角看,它们是互为基础、互为条件的依存关系,从显著的动态的视角看,它们是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发展关系,这一点笔者已经作过详细阐明。最后还应指明,在理论上提升出历史唯物主义“三个文明”的范畴,完全是来自于对实践的急切呼唤的一种回应。马克思主义是最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的,如果说这其中的制度文明理论还是灰色的话,那么人们应更多观照养育它常绿的实践之树。由此,人们必将步入由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加上制度文明这个“2+1”式的全面性的理性思考,最终自觉地在实践中迈向“三个文明”一起抓的社会文明之路。

收稿日期:1997—04—21 收修改稿日期:199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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