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建设史上的第一次改革--再论列宁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和意义_新经济政策论文

社会主义建设史上的第一次改革--再论列宁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和意义_新经济政策论文

社会主义建设史上的首次改革——列宁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及其意义再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首次论文,列宁论文,史上论文,新经济论文,实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5)09~0005~08

       社会主义改革究竟从何时开始?长期以来,理论界一种很流行的观点是,20世纪40年代末前南斯拉夫脱离斯大林体制,独立自主地实行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改革发端的标志。我认为,这种说法并不符合历史事实。1921年春至1924年列宁领导俄国人民实行新经济政策,开始对传统社会主义体制进行变革,应被视为社会主义建设史上的首次改革。这场改革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即使在今天看来也堪称范例。

       一、改革的缘起

       十月革命前,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直接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与其并无根本的区别。这集中表现在十月革命前夕列宁于拉兹尔湖畔所写的《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在这里,他比较具体地描述了对未来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构想,其基本点包括:没收地主的土地无偿分配给农民,将银行和资本家的“辛迪加”一律收归国有;消灭商品和货币,由国家统一组织物质的调配和居民的基本消费;废除旧式军队和警察,用全体人民的自动武装来取代;取消资本主义的议会制度,实行巴黎公社式的议行合一体制;国家行政人员的工资不得超过熟练工人,等等。这些措施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以及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构想是一脉相承的。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就着手将这些构想付诸实施。他所实行的“战时共产主义”,一方面是国内战争的严峻形势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列宁按传统社会主义模式进行实践的必然结果。在当时的条件下,似乎情况也只能是这样,因为在开始建设社会主义时,并无前人的经验可资借鉴,只能先按照本本上的原则去试验和探索。

       但是,当列宁用无产阶级政权的力量将这些措施付诸实施时,其弊端就逐渐显露出来了。例如,列宁曾设想,在资本主义企业收归国有之后,就立即实行工人民主管理。在他看来,资本主义的大工业特别是其发达的银行和簿记机关已使管理工作大大地简化了,不过是收收发发、算算加减乘除而已,所以一般人甚至连厨子也能胜任。然而,当工人接管了企业并运用群众大会的民主方式进行管理时,各种困难和问题就涌现出来了:由于工人们缺乏技术,没有管理经验,离开专家几乎寸步难行;在没有严格约束的条件下,劳动纪律涣散,消极怠工乃至偷窃公共财物现象几乎难以避免。特别是包罗万象的计划经济一方面严重束缚了生产企业的手脚,另一方面也使政府不堪重负。在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中,列宁举了这样一个例子:莫斯科消费合作社要买法国人的罐头食品,请示对外贸易部,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审批程序的复杂性和责任的分散性,购买罐头食品的报告迟迟批不下来,而莫斯科的人民却在挨饿,因而引起人民的极大不满。结果,此事最终反映到政治局,政治局才根据加米涅夫的报告通过一项决议,允许从国外购买食品。这样下来,事情才算得到解决。对此,列宁感到迷惑不解,为什么如此简单、细小的事情,需要政治局的参与才能推得动呢?

       在十月革命后的最初三年,列宁也曾设想通过无产阶级的法律,在一个小农国家里直接运用共产主义原则进行生产的调节和分配,甚至设想通过“战时共产主义”这种捷径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1](P247)但是,这种消灭商品和货币,无偿征集农民余粮,平均供给居民消费品的做法,极大地挫伤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而激起了农民的强烈不满乃至暴动。

       除此之外,在政治领域,列宁原来设想在建立了苏维埃政权之后,由于人民群众能够直接参加管理工作,从此实现了真正让其当家作主的愿望,因而官僚主义就可以得到根本铲除。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新的社会机体内,官僚主义似乎死灰复燃。于是,从1919年初起,列宁把反对官僚主义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国家是带有官僚主义弊病的工人国家”[2](P373)。

       实践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和困难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未曾料到的,它们大大超出了书本的范围。如果在理论和实践上不对这些问题作出正确解答,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就难以在资本主义的包围中站稳脚跟。因此,现实迫使列宁在理论上作出新的突破,在实践中开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史上最初的改革尝试。

       列宁最迟在1920年底已经开始酝酿实行粮食政策的改革。当时,农业的危机已较为充分地暴露出来。从大量的农民来信可以看出,广大农民对余粮收集制特别是过重的征集额以及地方上个别领导干部的违法行为极端不满,一些地方发生了持续不断的农民暴动。如何调整和变革农业政策,成为摆在俄共面前必须加以解决的关系到生死存亡的问题。从1920年秋开始,俄共中央开始就“在农民中存在的危机”展开讨论。同年11月,粮食人民委员部和农业人民委员部着手准备《关于巩固和发展农业的措施》的总的法案。12月22日召开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关于巩固和发展农业的措施》的法案。这个法案的基本精神是必须依靠和支持个体农民,不必急于向社会主义和集体化过渡;把国家调整和强制措施与经济刺激和说服措施结合起来,以帮助和促进小农经济的发展。但此次会议并没有作出要改变经济政策的直接结论。根据列宁夫人克鲁普斯卡娅的回忆,列宁于会议召开的第一天会见了非党农民代表,请他们回答了一系列问题,并细心听取了他们的意见。于是,在列宁的头脑里开始逐渐形成了新经济政策的观点。在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结束后,列宁于1920年12月底写了《关于经济建设任务的意见》,其中第一点就是“对农民态度:捐税+奖励”,这说明此时列宁已在酝酿出台新的经济政策。至1921年2月初,列宁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最终作出了改行新经济政策的决定。2月8日,政治局会议通过了列宁的《农民问题提纲初稿》,并审查了西伯利亚农业局局长索柯洛夫起草的《西伯利亚的粮食政策》的提纲和中央就这个问题的决议草案。在这个提纲中,不仅肯定了“奖励+征税”的观点,而且提出了“奖励+征税+商品经济”的设想。这个设想在一个月之后召开的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以《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决议获得通过,3月21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在法令上批准了这一决议。

       但在实行粮食税后,农民剩余的产品怎样进入贸易,对这种贸易和地方周转的限度和范围又如何把握,当时党内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许多中央领导只是同意放开地方周转,至于贸易只允许通过合作社进行,私人贸易仍在被禁止之列。在1921年秋之前,即新经济政策实施的初期,俄共(布)还打算不用商业而是用有组织的商品交换来进行工人与农民之间的产品流动,但这种做法在实践中证明是行不通的。因此,列宁及时地提出了商业是“我国经济生活的试金石,是无产阶级的先头部队同农民结合的唯一可能的环节,是促使经济开始全面高涨的唯一可能的纽带”[3](P347~348)。但列宁仍然认为,私人之间进行的自由贸易在本质上是资本主义的,因而提出政府工作人员要学习经商,以便同自由贸易进行竞赛,并用自由贸易这一法宝和武器来击败自由贸易。如果说现在发展私人商业作为一个让步是出于经济考虑的话,那么我们的最终目的却是为了在积蓄力量后更有力地消灭它。这就是为什么列宁在鼓励发展商业的同时又强调要“战胜私人商业”原因。

       由此可见,列宁领导的这场改革重点在经济领域,主要措施有:废除余粮收集制,一律实行粮食税,并允许一定程度的自由贸易,以此作为工业和小农经济联系的基础;在国有企业内实行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济核算制度和一长制管理;鼓励对企业、矿山、森林实行租让制,对效益不好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实行租赁制、合作制乃至私营制,大力引进外资,学习借鉴国外技术;采用“抓大放小”的政策,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仍由政府掌控,对于大量的中小企业则令其自负盈亏或实行租赁、租让等。经济领域里的这些改革措施是广泛和深刻的,可以这样说,到目前为止,像我们国家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所采取的一些主要举措,当时列宁都明确地提出来了,并进行了最初的改革尝试。

       尤为可贵的是,在实践的推动下,列宁在理论上相应地提出了在小农经济广泛存在的情况下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必然性和必要性的思想;提出了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经过一系列中间的过渡阶段的思想;提出了用改良主义的办法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提出了对外开放以利用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思想;提出了打破本本的束缚“一切在于实践”的思想,等等。正是列宁的这些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新突破,并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改革的实质

       列宁提出的这些改革思想,特别是其所实行的初步的改革尝试,打破了传统社会主义关于“消灭商品货币”的传统观念,冲击了无所不包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勾勒了一个以国有企业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的经济体制图景。最为难得的是,列宁在当时就大胆地推出了“抓大放小”的举措,即除少数重工业仍由国家掌握外,其他企业可通过租让、租赁和合作经营方式转让给其他经济成分。列宁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善于“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而迅速急剧地改变自己的策略,如果原先的道路在当前这个时期显行不合适,走不通,就选择另一条道路来达到我们的目的”[2](P569)。我们完全有理由作这样的设想,假如列宁能多活几年甚至几十年,那么在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上必然会有更大的进展,社会主义的改革和建设史就有可能重写。因此,笔者认为,考察列宁晚年关于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不能仅仅停留在其所采取的改革举措或已提出的改革设想之上,还应透过这些外在的表象深入研究贯穿于其中的关于改革的基本指导原则和精神实质。

       首先,列宁敢于突破传统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建设上的改良主义原则。这集中反映在其《论黄金在目前和在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一文中。在该文中,列宁提出了改良主义的思想和办法。他指出:“1921年开春以来,我们提出(还不是‘已经提出’,只是刚刚‘提出’,并且还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完全不同的、改良主义的办法来代替原先的行动的办法、方案、方法、制度。所谓改良主义的办法,就是不摧毁旧的社会经济结构——商业、小经济、小企业、资本主义,而是活跃商业、小企业、资本主义,审慎地逐渐地掌握它们,或者说,做到有可能只在使它们活跃起来的范围内对它们实行国家调节。”[4](P327)众所周知,列宁在此之前是反对和批判改良主义的。他认为,改良只有作为“无产阶级的革命阶级斗争的副产品”而存在,才有其积极意义。如果离开革命搞改良主义,那就陷入了机会主义的错误泥坑。在他看来,“改良主义是资产阶级对工人的欺骗”,“即使是非常真诚的改良主义,实际上变成了资产阶级腐蚀和剥削工人的工具”。[2]然而,在经历了三年的“战时共产主义”的实践之后,列宁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上,用简单的“革命”和“强攻”的办法是行不通的,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缓慢地、逐渐地向前推进,一点一滴地逐步占领阵地,从而建成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他尖锐地批判了那种把“革命”加以绝对化,奉“革命”为神明,对“革命”加以膜拜,凭一腔热情,到处举着“革命”的红旗横冲直撞的“革命家”。这种“革命家”错误的实质就在于颠倒了手段和目的关系,把“革命办法”这样的手段和策略当成了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

       对于列宁的这一转变,我们过去往往注意不够。实际上,它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义。在此之前,无论是马克思、恩格斯还是列宁自己,都认为要通过“革命”方式“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摧毁”旧的资本主义世界,创建一个新的共产主义社会。在他们看来,共产主义乃是与以往一切私有制社会所不同的一个崭新的社会形态,像这样的社会形态不可能从旧社会的“胞胎”里现成地产生出来,只能借助于无产阶级政权的力量建构起来。因此,毫无疑问,在这一过程中,共产主义要与传统的所有制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传统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5](P293)。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列宁也曾试图这样做,结果失败了。现实生活使列宁逐渐认识到,这种从社会的外部通过人为干预社会发展进程而建造共产主义宫殿的做法,在一个经济社会落后的东方农业大国是不合适的。对此,列宁作了沉痛的反思。他说:“我们计划(说我们计划欠周地设想也许较确切)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了。为了作好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准备(通过多年的工作来准备),需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些过渡阶段。”[2](P570)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列宁从1921年春开始,明确地提出了用“改良主义的办法”来取代原先革命的办法的思想。这表明在经历了艰苦的探索和痛苦的失败之后,列宁开始认识到,人类社会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它是一个自我进化的自然的历史过程,即使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也不能违背这种规律,按个人的意志去强行改变历史。任何割断历史的进化链条和传承血脉的做法,都是有违历史发展规律的。尽管列宁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不是很彻底,要达到对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还要经历更长的历史过程,但是他对传统的“决裂”和“革命”思维的突破,却具有极为重要的创新意义。

       其次,列宁与时俱进初步认识到新经济政策改革的实质就是“从市场的存在出发”而通向社会主义。在1921年春刚刚制定新经济政策之时,包括列宁在内的党的最高领导层还没有认识到市场的重要性。他们在最初只是主张在工农之间实行有组织的产品流动和交换,商业活动和私人贸易是不允许的。但这一规定很快就被地方流转和交换活动所冲破,商品的固有属性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市场环境,于是,至1921年秋,商业活动和商品市场被正式启动。对此,列宁虽然心存疑虑,但作为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对于能够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的商品市场是予以肯定的。在1921年12月列宁主持召开的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会议的决议中,就明确指出:“必须从市场的存在出发并考虑市场的规律,掌握市场,通过有系统的、深思熟虑的、建立在对市场过程的精确估计之上的经济措施,来调节市场和货币流通。”[6](P137)实际上,自1921年10月之后,列宁就已开始认识到,在当时历史事件的链条中,即在1921~1922年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过渡形式中,“商业正是我们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我们居于领导地位的共产党‘必须全力抓住的环节’。如果我们现在能紧紧‘抓住’这个环节,那么不久的将来我们就一定能够掌握整个链条。否则我们就掌握不了整个链条,建不成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2](P614)。他强调:“商业就是千百万小农与大工业之间唯一可能的经济联系。”[2](P615)因此,他要求共产党人要学会做生意,“我们现在已经有证据说明,我们这个国家能够经营商业”[2](P725)。他甚至认为,“无产阶级国家必须成为一个谨慎、勤勉、能干的‘业主’,成为一个精明的批发商”[2](P570),以便“通过市场来满足千百万农民需要”。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到,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列宁是第一个具体论证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关系的人。尽管列宁对市场经济有种种的保留,对其属性抱有一定的疑惑,但他毕竟是第一个在社会主义建设史上打开市场经济这个闸门的人,也是第一个明确提出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就是运用市场把国家的工业经济与千百万小农经济结合起来的人,还是第一个提出通过市场这个“途径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的人。

       现在回过头来看,列宁的这些思想实际上触及了一个更为深层的问题,这就是这场改革的实质亦即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有没有所谓“纯社会主义”的形态?这样的“纯社会主义”能否通过革命的“冲击”方式来建成?社会主义是自然生成还是人为建构的?这些问题有些因超出了当时的时代而不可能以自觉的形式出现在列宁的头脑中,我们无意苛求于前人。但是,应该承认,这些问题因与新经济政策的改革相联而又不可回避地从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关系中涌现出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史上的第一个改革家,对于上述中的有些问题,列宁已经认识到了并作了初步的探讨。

       总的来说,列宁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方式就是通过实行“退却”、“迂回”、“妥协”等来为市场经济争取有限时间和空间,其理论根据就是俄国作为落后的东方小农国家还不具备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经济基础。在他看来,如果在西方发达国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是不需要经历这一过渡阶段的。因此,列宁把借助于市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限定在一个较短的时间之内。这实际上等于把问题搁置起来了。因此,对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是留给后来者的需要几代人才能完成的历史难题。

       三、改革的启示

       列宁逝世后,新经济政策继续坚持了三年多的时间。在这期间,前苏联的工农业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在农业方面,至1926年底,播种面积、农业总产值和牲畜头数或接近或超过了战前水平。在工业方面,至1927年底,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增加到42%,这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以1927年12月的联共(布)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为标志,新经济政策在事实上逐渐被取消。根据斯大林的说法,就是“让新经济政策见鬼去”。他说:“我们所以采取新经济政策,就是因为它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当它不再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时候,我们就让它见鬼去。列宁说过,新经济政策的施行是认真而长期的。但他从来没有说过,新经济政策的施行是永久的。”[7](P232)于是,列宁晚年苦心设计的改革方案和取得的初步成果,在其逝世四年之后就基本上被否定了,社会主义建设史上的首次改革不幸夭折。

       在历史走过了近90年的行程之后,总结和反思社会主义建设史首次改革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教训,可以给我们提供诸多宝贵而又沉痛的启示和借鉴。

       首先,社会主义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这是从一开始就贯穿于改革过程中的一条主线,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程度决定着改革的得失成败。实际上,这个具有根本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实施新经济政策的过程中就以潜在的形式被提出来了,但尚未得到自觉的思考和明确的解决。对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时代就已存在。马克思在批判形形色色的空想社会主义的基础上指出,他所主张的新的理论不是要教条式地预料和发明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8](P416)。他强调,应该“从世界本身的原理中为世界阐发新原理”[8](P418),而不是脱离现实在书房里去构建所谓的绝对真理。然而,理论是一回事,实践又是另一回事。针对当时西欧的实际,马克思、恩格斯毕竟对未来新社会作了大致的构想。在这些构想中就包括了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消灭商品货币、实行社会所有制、消除经济领域里的无政府状态、由社会统一组织生产和分配等具体措施。

       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当列宁企图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些构想付诸实践时,一切问题就较为充分地暴露出来了。列宁发现,用“冲击的办法”完全摧毁旧的经济形态,用政府下命令的方法宣布废除商品货币和市场,在一个落后的小农国家是行不通的。于是,列宁被迫实行“退却”。但是,列宁的内心是矛盾的。一方面,他看到了发展商品经济和运用市场的重要性,认为只有通过商品交换和市场才能走向社会主义,否则,就建不成社会主义所需要的经济基础,就会陷于失败。但另一方面,他又感到商品、货币和市场这些东西终究是与社会主义的本质不相容的,现在容许其存在是为了创造条件消灭它。在列宁看来,允许自由市场和自由贸易的存在,是为了不被其击败,是为了“同自由贸易竞赛,并用自由贸易的王牌和武器击败自由贸易”[9](P350)。利用市场最终是为了消灭市场,发展商业最终是为了取消商业,需要自由贸易是为了最终击败自由贸易,现在“退却”是为了“重新转入进攻”,允许“私人资本主义”是为了最终“战胜私人资本家”。这种历史的“吊诡”,反映在列宁思想中就是一种挥之不去的两难矛盾和二律背反。

       除此之外,列宁还认为,允许这些资本主义的经济形式在一定程度上的活跃,是由俄国的落后状况决定的。在美国和欧洲那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就不存在这些问题。他多次谈到,在那些发达国家发动社会主义革命比较困难,但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比较容易。所以,按照这种思路,列宁把新经济政策改革的时间估计得很短。在他看来,新经济政策只是过渡到正常的社会主义产品交换的一个较为短暂的阶段,只要在大约20年内,当俄国按计划实现了电气化之后,当打下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之后,当国家能够拿出足够的工业品和农民进行交换时,私人商品就不复存在,商品交换就过渡到产品交换。

       列宁的上述思想观点表明其对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认识还没有进入到自觉反思的阶段。但是,他作为一个敢于正视现实的唯物主义者,又极为灵活地处理了严酷的现实和“纯社会主义”原则的矛盾关系,这就是将其暂时“悬置”起来,把它安放在一个自我设定的时间之外。这种做法就为实施改革和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经济争取了一段哪怕短暂的“退却”和“迂回”的时间。然而,如此策略上的处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理论与实践的矛盾,更没有从本质上触动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具有决定意义的原则问题。这是从社会主义改革的原初阶段就深藏于人们的心底包括改革发动者思想中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实体性”情结。正是缘于此,当“左”的倾向抬头时,就很容易挤压甚至立即废止那种策略上的“退却”而重新转入进攻。当然,这一切无论在其表象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是以“纯社会主义”的正统面目而出现的。这就是在列宁逝世四年后斯大林能够轻而易举地让新经济政策“见鬼去”的深层原因,也是斯大林之后其后继者们所重启的改革几度兴废最终归于失败的终极根源。

       中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实行的改革虽然晚于前苏联,但却后来居上,其原因就在于邓小平不仅明确提出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而且自觉地对其展开反思和再认识,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什么是社会主义。正是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我们不仅把商品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不可逾越的阶段,而且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邓小平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根据是将市场和计划均界定为“手段”的范畴,而将其与“制度”范畴区分开来。应该说,这种理论解释大大深化了列宁的“退却”和“迂回”论,它开始触及原先认为是不可置疑的“先验原则”,标志着主体的自觉意识开始从那僵死的“实体性原则”中抽取出来,用自己的头脑和理性思考那束缚自身的外在客体。然而,与主体意识相对立的“实体”的坚核却以制度的形式隐匿在主体的视野之外而重新“悬置”起来,只是它收缩了自己的地盘而坚守于内核之中。

       由此可见,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体反思远未完结,深层次的问题也远未解决。这里的关键是主体意识的进一步提升。人的意识本身应是主体内的意识,即是说,意识属于主体,是主体的内在本质属性,这是主体的本然状态。但是,人又是社会的存在物,人身处社会的“洞穴”而受其场域的制约。当一个社会的集体意识及其制度建构潜移默化地影响人并使其主体意识让渡和转移到一个外在的对象物身上的时候,人的主体意识就处于失落或半失落的状态。在“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上,我们所要进行的一场漫长的思想解放运动就是要把自己的主体意识从一个被禁锢的外在的与之相隔膜的原则中解放出来,使之复归于自身。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只能逐渐地一点一点地运用反思的利器去剥离和攻克那与主体异在的坚核。这是列宁晚年改革所留给我们的历史昭示和时代启迪。

       其次,社会主义应该建立什么样的政治体制,这是从一开始就与经济领域的改革命运与共的重大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实践解答同样决定着整个改革的生死存亡。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这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思想。但是,十月革命后,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作为执政党,所建立的却是一个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与此相应,在党内也建立了一个禁止派别活动的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由于用革命的手段摧毁了旧的国家机器包括其议会机构,而无产阶级政党作为唯一的执政党直接执掌政权,因而一开始就使党政合为一体,从此埋下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隐患。列宁晚年特别是其逝世之前,已察觉到党政不分所造成的弊端,并且意识到这种体制可能会因为领导人个人的作风而破坏党内民主,形成个人专断独裁的局面。在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所作的政治报告中,列宁在列举了莫斯科要购买法国人的罐头食品这件事后指出:“在我们党同苏维埃机构之间形成了一种不正常的关系,这一点是我们一致承认的。我方才举了一个例子,说明有些具体的小事都要弄到政治局去解决。……在这一点上我也有很大的过错,因为人民委员会和政治局之间很多事都是通过我个人来联系的。一旦我离开工作,两个轮子立刻就不转动了。”[2](P696)

       因此,在列宁逝世之前的临终政治遗嘱中,他向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了改组工农检查院的改革方案。这个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是:精减工农检查院,工农检查院的成员必然经过特别的考试,具备优良的管理和行政才能;使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有机结合,以便更有效地行使对党的高层领导机关——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的监督;中央监察委员会与中央政治局并行,它有权出席党的一切会议包括政治局会议,“不顾情面”地对任何人和任何问题提出质询和审查等等。进行这项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对高度集中的党的领导权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以便防止个人专断和党的分裂。列宁指出,利用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这个制衡机关对党中央领导人的权力进行约束。假如列宁的这种改革举措能够实现的话,党的领导将得到极大改善,党的集体领导将能得到基本的保证。

       但遗憾的是,俄共(布)十二大虽然形式上接受了列宁的指示,通过了《关于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任务》的专门决议和关于中央监督委员会的决议,但由于列宁过早逝世,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切实贯彻,因而留下了隐患,致使斯大林后来走上了专制独裁的道路,其结果可谓不幸被列宁言中。

       列宁政治体制改革的失败,固然有领导者个人方面的原因,但是其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这种改革未能触及党政不分和以党代政这个要害问题。党的自我约束是很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来自人民的监督,而这种监督又只能通过人民的代议机构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来实行。但在党政不分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这种监督是无法实现的。

       就党的自我约束来说,列宁提出的改组工农检查院的建议还处在一般的原则水平上,至于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人选的产生、任免、权限以及与中央委员会的相互制约关系,其具体的制度程序,尚未能进行详细的论证,因而留下许多缺漏。可以说,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列宁只是提出了问题,但未能解决问题。

       正是借助于这种政治体制,斯大林取得了绝对的权力。在这个绝对权力的笼罩下,其他一切人包括其他领袖人物的意志都化为乌有。不仅人民群众的意愿得不到正常的表达,其他领导人的不同意见也被视为异端而惨遭肉体上的消灭。被列宁誉为“党的最可贵最大的理论家”布哈林,是新经济政策的忠实继承者,由于他比列宁经历了更长时间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因而对新经济政策的实质进行了更深入的思考。他反对斯大林通过剥夺农民的方式来发展大工业的政策,在他看来,只有市场才能解决小生产者之间的交换问题,才能把国家的计划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之上,才能在小生产者的私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总利益之间建立起正确的结合,才能充分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所以,他明确指出,市场关系“规定了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并据此提出了其著名的“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思想。

       应该说,布哈林的这些真知灼见代表了列宁之后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但是,这些正确的意见不但得不到支持,反而因不合斯大林的心意而引来杀身之祸。在这样肆虐的权力体制之下,一切都取决于那绝对任性的意志,所谓真正自觉合理的改革和建设进程就难以保证。这也就是为什么列宁发动的社会主义建设史上的首次改革在斯大林手中被很快终结并以柔性形式再度回到“战时共产主义”的原因。

       历史证明,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需要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来保障;反之,经济体制的改革同样需要政治体制的改革相协调,否则,改革和建设迟早要被高居于传统政治体制之上的任性的绝对权力所摧毁,改革的航船也迟早要被非理性的力量所逆转。这也是列宁晚年改革所留给我们的宝贵经验和深刻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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