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项目PPP投融资模式分析
闫晓平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摘要: PPP模式是通过社会资本方广泛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大大减轻地方政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所承担的投资风险及负担,是拓宽融资渠道,减轻政府近期支出压力,实现项目融资的有力手段,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但选择不同的操作模式对项目建设的影响也不同。本文以贵阳轨道3号线一期工程为例,分析PPP模式运作目标及运作思路,就提出具体的符合各地特点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PPP模式进行深入探究,旨在为相关从业人员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
关键词: 轨道交通;PPP投融资模式;分析
轨道交通对缓解城市交通,提升城市形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导致全国各大城市对轨道交通项目建设需求相对强劲,但是深受轨道交通造价昂贵的影响,尤其是西部欠发达地区,仅靠政府投资难以满足项目的长期发展需要,客观上要求地方政府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着重强调吸引社会资本注入。如何实现多元化融资的同时保障社会服务水平、稳定服务价格,是国内轨道交通行业面临的主要挑战。鉴于此,本文以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为例,针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运用PPP模式进行的研究探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PPP模式的概述
PPP模式,即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最早由英国政府提出,其实质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是指政府和私人组织共同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双方通过签署合同来明晰权责,发挥双方优势,着重强调参与各方秉持双赢或多赢的合作理念的一种投融资模式。PPP模式一般适用于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如: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厂等。
二、贵阳轨道3号线一期工程PPP模式对比分析
贵阳轨道3号线一期工程设计线路里程43.03Km,29座车站(换乘站7座),44列车,车辆段和停车场各1处,控制中心1座主变电所3座。2019年全线开始分阶段的土建施工,建设期5年,建设期内工程投资概算约335亿元,2023年投运后25年运营期的资金补贴需求预计为102亿元(含运营亏损补贴、3号线二期新增38辆车费用,除车辆外的设备更新),综合考虑合作期利息及运作费用,全周期共需856亿元资金(含331亿利息)。为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升值效应,实现轨道交通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降低政府财政直接支出,保障财政支出的可持续,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在普通PPP和资源配套型PPP两种模式上进行了分析探索,选择了适合自己的PPP模式。
(一)普通PPP模式
1.政府授权行业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2.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社会资本;3.政府授权下属企业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施工类企业以及财务投资人等组成的联合体)合资成立轨道项目公司;4.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实施机构与轨道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轨道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设施的权利,获取项目经营性收入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权利,并约定运营维护标准作为获取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条件;5.轨道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有关约定,通过在运营期内提供运营、维护服务,取得项目经营性收入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以补偿经营成本、还本付息(若有)、回收投资、应缴税金并获取投资回报;6.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处于良好运营和维护状态下的轨道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无任何担保、抵押、质押地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
由于陶瓷文化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极深,从选择主题到使用工具材料和采取造型技法,都是具有本民族化的艺术形式来完成的。
(二)资源配套型PPP模式
依据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依法依规为准经营性、非经营性项目配置土地、物业、广告等经营资源,为稳定投资回报、吸引社会投资创造条件”,以“轨道+资源”方式实施贵阳轨道3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期望引入具有丰富物业开发经验的社会企业,提高配套土地物业开发经营收益,弥补轨道建设运营的资金缺口。
3.动态要素。考虑到动态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具有跨期影响的特征,而固定资产投资又恰好具有一定的收益滞后性和延续性,故本文采用固定资产投资作为动态要素进行衡量,其数据来源于2000—2015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
每个项目都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参与者的管理、技术、资金实力,选择合适的模式并对之进行优化调整。资源配套型PPP模式相较于普通PPP模式,主要通过地铁沿线土地开发所获得的收益来解决建设运营资金。因此房地产行业的起伏波动会对土地开发收益产生直接影响,当遭遇市场环境急剧变动等特殊重大非可控事项,土地开发不能按计划正常开发、销售、回款等时,会扩大这种依赖土地开发收益来平衡轨道交通项目投资的商业模式的风险;同步实施的物业开发项目配套的土地资源规模较大,项目中商业开发的占比过高,且与轨道项目用地的关联性并不高,存在以PPP名义进行商业开发的风险。
(三)资源配套型PPP模式主要风险及难点
资源配套型PPP模式与上述普通PPP模式实施方案操作流程基本一致,主要不同点如下:1.中标社会资本增加引入房地产开发企业,政府下属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可采用股权转让方式)成立轨道物业开发公司;2.国土部门将经梳理后符合条件的土地资源(生地)作价出资到政府下属企业;3.政府下属企业筹集资金(资金可来源于PPP项目中标人中的房开企业)对注入的生地进行征地拆迁等前期开发,满足条件后由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然后由政府下属企业将土地划转至轨道物业开发公司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开发,以物业开发获得的股权转让资金/利润作为轨道项目公司资本金出资;4.运营过程中政府下属企业获得的各物业开发子公司的股权转让资金及物业开发分享的利润(该利润为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的物业开发收益及其轨道项目投资收益后的部分)可通过增资的方式进入轨道项目公司(但政府下属企业在轨道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占比不宜超过50%),剩余部分以国有企业利润上缴的方式进入政府,再由政府补贴至项目公司;5.轨道物业开发公司负责配套土地资源的物业开发工作,政府下属企业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双方约定分享利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轨道项目中的投资收益可从物业开发收益中分享)。
除存在上述风险外,资源配套型PPP模式在实操中还存在以下难点:一是由于土地均是未达到二级开发条件的生地,只有在完成地块70%至80%的征拆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这就要求政府或政府下属企业筹集征拆资金,在目前政策规定下政府筹措土地开发资金难度较大,从而需要合理设计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先期投入资金完成征拆的资金流入路径;二是如既考虑政府配套土地资源,又要求政府提供资金,则还需要对物业开发收益进行合理、细致的测算,如需要明确地块面积、地块区位、开发条件、年度配置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以保证政府直接补贴能够做到风险可控;三是资源配套型PPP模式的实施需事先由国土部门牵头,各区县配合,对拟配套土地进行摸底清查,并建立项目建设配套土地资源库,对各地块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此前提条件对政府来说完成难度较大。
三、结论
综上,资源配套型PPP模式虽然更能有效缓解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但是实际操作相对困难,前期准备时间较长,不利于项目按期推进。考虑到政府及轨道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前期已积累了普通PPP模式成功运作轨道交通2号线一、二期工程的成功经验,能为贵阳轨道3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的执行提供有效的政府保障和执行能力支持,政府最终选择了适合自己的BOT(建设-运营-移交)PPP模式建设。
改革开放后,我国在经济发展方面突飞猛进,第二产业比重不断上升,这是我国从一个农业占主导的国家变成了一个工业强国。与此同时,工业生产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吗,为满足我国不断增长的工业生产力需求,机械自动化的发展是必然的。但是我国的工业反正仍然与一些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相关问题的存在仍会阻碍我国工业技术的发展,加快相关问题的解决成为了机械自动化发展的必要条件,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推动我国向高水平的工业制造前进,提高我国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与领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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