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社会妥协的程序性机制_民主制度论文

民主是社会妥协的程序性机制_民主制度论文

作为社会妥协的程序机制的民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论文,机制论文,程序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主(英文democracy来自希腊文demokratia),由“人民”(demos)和“统治”(kratos)组合而成,意思是人民治理或做主。在人民治理这种意义上讲,民主设想的充分意义往往只是一种潜在的可能,而不是已经完成的现实。然而,在现实过程中,民主又是一个时时发生的现实,人们在不断扩大着自己的民主权利。

在现代社会,“民主”一词具有了神圣的价值,它成为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一面旗帜。无论是否符合事实,任何政府或组织都把自己描绘为民主的,而把对手说成是不民主的或反民主的。但是,民主是一个历史性概念,并不具有绝对的性质。一方面,历史上,民主并不是一直具有现在这样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在现实中,民主从来没有达到过纯粹的性质,任何国家或组织都没有实现完全的民主。实际上,民主,按其本意,就应该是一种妥协之道。民主不是赞颂的神圣对象,而是人们为了过尽可能公正的社会生活而安排的程序性的妥协方法。

在《面对未来的西方政治理论》中,约翰·邓恩就认为,有现实的和理想的两种民主。民主既是崇高的乌托邦式的理想,也是一种现实的社会安排。但是,没有任何实际的社会生活能够同时反映民主的这两种性质。在(论民主)中,罗伯特·达尔也认为,讨论民主问题时,最让人困惑的是,民主既是一种理想,又是一种现实。就如达尔指出的,在历史中,民主经历了争论和批评,即使它的支持者对“有关民主的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也难以“产生共识”,“因为对不同时空条件下的人们来说,‘民主’意味着不同的事物。”[1]在古希腊,民主意味着自由民的权利;在美国建国初期,民主意味着殖民地白种男人的权利:在当代,民主越来越趋向全体公民的权利,可是这种权利在大多数情况下往往只是“投票权”而已。

然而,在如何理解民主的这种二重性质时,邓恩和达尔是不同的。邓恩是悲观论者,达尔则是乐观派。邓恩认为,“在规模很大的现代后工业社会里,民主是无法实现的。作为一种理想,民主承诺给人类带来自我实现和自由,但在现代社会里,这种承诺却无法兑现。因而,最佳的民主制也不过是一种限制统治者使其不做越轨行为的方法,最差的民主制则成了无用的、甚至是乌托邦式的梦想。”[2]这就是说,在当今政治生活中,民主是既无法得到又无法停止追求的东西。

对达尔来说,民主的前景要乐观得多,虽然民主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可以循序渐进地实现。在历史上,民主就有一个逐渐扩大范围的过程。最初是选举权,然后是对公共空间的实际占有的份额。穷人、妇女、少数民族、边缘人士都逐渐获得选举权,并且获得表达自己观点的某种权利。达尔说:“即使我们不能指望仁慈的历史力量去推动民主,我们也不会是我们自己无法驾驭的力量的牺牲品。”[3]这就是说,在达尔那里,尽管民主不可能完全实现,但可以循序渐进地实现。因为理想的标准就为我们提供一个尺度,利用它就可以对现实的民主进行比较和评价。在任何地方,在理想的民主和现实的民主之间都存在鸿沟,但是人们可以寻求更加民主、更加接近理想的办法。

我认为,邓恩的悲观是不可取的。但是,达尔的理想标准也是虚幻的,因为理想本身就是历史情景的产物。没有超越历史限制的理想,任何理想都是从现实出发而得出的。理想的视野是受主体的历史条件限制的。所谓理想的民主,无非是在现实民主的基础上看得更多或更远一点而已。如果理想的标准是价值判断,现实的描述是经验判断,那么经验判断从来都是价值判断的基础,离开经验判断的价值判断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我认为,没有不依赖于历史条件的、永恒不变的理想民主形式。民主无非是社会成员之间为了达成利益妥协而安排的某种妥协程序,以便能够实现某种公共生活。

首先,从存在论的角度看,现实存在的人是单数的,复数的人是单个人的累加。人民不能思考,是人民中的一个个的个人在思考;人民没有行使权力,他们是借助某些个人在行使权力。如果一种权力由全体人民平等地行使,那么它就不成其为权力。

理想的民主应该是每一个人的意见都得到平等的尊重,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们的意见是不可能完全一样的,在社会分工和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的情况下更是如此。达尔指出:“良好的目的彼此常常存在冲突,而资源又有限,因此,无论个人还是政府的政策决定,几乎总是需要权衡,需要对不同目的进行平衡。”[4]这里的“权衡”或“平衡”就是妥协。民主需要持不同意见的人们之间的妥协,形成某种多数人可以接受的“共识”。共识不是全体一致,而是某种相互妥协的方案。在这里,人人都无法完全实现自己的目标,但是可以通过联合和说服实现部分的目标。如果认为民主就是达到人民思想的统一,那是非常危险的。正如萨托利指出的,“至少在政治学中,极端的一致性的结果是,理性主义民主总是处在变成一种想象的民主的危险之中,它有可能离开现实太远,以致无力应付现实世界产生的问题”。[5]同时,人们有可能借助完全的民主(公意)而走向专制和暴政。

民主显然是通过计数而实现的多数或多数的代表的治理。民主需要计数获得授权,但是计数之后仍然应该有妥协,否则胜利一方就可以合法地依据多数的优势而制裁少数,从而成为托克维尔所说的“多数暴政”。政治精英依靠多数获得授权,但是他不应该只为多数行使权力。应该有约束多数的机制,使多数派不致变成绝对的权力。权力不能全部给予多数派,应该使少数人得到某种保护。民主不能成为胜者全吃,执政者应该对其他社会阶层负有某种责任。政治家必须掌握妥协的理念和意向,否则社会就没有对差异的宽容。如果没有对差异的宽容,民主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其次,民主应该是社会各成员超越隔绝状态,形成公共生活空间的形式。民主不能是人自为政和离群索居,而是构成某种类似生命机体的社会存在。就其语义学意义,民主应该是“人民治理”。但是,人民直接、平等的参与恐怕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理想,现实的民主只能是某种妥协所形成的参与感。因此,民主制度应该使不同的利益阶层达成某种妥协,以便使各个方面都获得某种在场,至少应该获得在场的感觉。民主政治就是“一种在场的政治”(a politics of presence)。[6]民主的在场,就是通过妥协使大家或至少大多数都获得在场感。

不同的阶层都需要自己的代表,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政治在场感。譬如,在美国民主制建设的初期,人们意识到:“只有以一种明确的代表形式,允许德裔人士、浸礼会教友、工匠、农夫等等都可以选派自己的代表进入政治领域,美国社会在民主方面的特殊之处才能得到体现。”[7]使各种利益集团都进入政治,才是美国民主的理想,尽管这种理想往往得不到充分的实现。现实中人们看到的往往是妥协的结果。美国宪法就是充满妥协的文本。例如,众议院按人口分配,参议院每州两席,就是实现照顾大小州不同利益的“伟人妥协”(great compromise)。[8]通过妥协,实现了美国历史的生成性进步。

妥协是情景化的,具有很强的历史性。譬如,在现代民主制的初期,人民对民主的期望往往不是积极地参与民主,而只是希望统治者不要任意侵犯人民的权利。这里就有明显的妥协性质。有些国家的民主历史,甚至与封建贵族和君主之间争夺权力有关,国王的集权欲望与封建贵族的独立倾向之间的妥协,形成了某种议事程序。手工业、商业和金融业的发展促成了城市中产阶级的产生和壮大,缺钱花的封建统治者既需要这个金库,同样意识到不能杀鸡取卵,因此不得不与他们达成某种妥协,就征收税款安排某种程序,这就成为近代民主化进程的起点。

再次,民主制度赖以存在的理由之一就是能够容纳差异和批评。民主制度之所以为人们所追求,不是因为它可以消弭差异,实现完全的一致,而是因为它可以在乎等对话的框架内实现差异之间的妥协,从而包容了差异。不仅差异的存在以及承认这种差异的不可消弭是支持民主的一个重要理由,而且民主制度就是为了保护这种差异状态。专制和极权都是强行实现同一,用单一标准强加于人,而民主就是在对话和妥协的框架下达到和而不同。

文化或宗教差异需要妥协,才能和平共处。某些宗教或文化往往把某些东西看作是原则,不容任何退让和妥协,“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而一个和平、民主的过程,通常都要求用谈判、调解和妥协的方式解决政治的冲突。”[9]

虽然某些传统的民主理论往往把差异看作是实现真正民主国家的障碍,但是,多元文化和女权主义的研究则提醒人们:既然人们存在着差异,那么差异正是促使人们追求平等权利和民主的东西。民主就是为了不同的人有平等的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没有差异,民主就成为没有实际意义的东西。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不能把自己的利益看作全体人民的利益,否则第一、二产业的人们就成为被压迫者。男人不能按照男人的生理特征去要求妇女干同样的体力劳动,妇女在制订劳动法时应该有自己的发言权,否则就是歧视妇女。平等不是强求同一,强制实现同一也不是民主,而是独裁或极权。民主不是依靠多数人的力量消弭差异,而是差异之间的平等对话和妥协之道。达尔认为,“民主国家的公民和领袖们都掌握了妥协的艺术”,[10]这可能说得有些绝对。但是,妥协是民主精神的体现,毫不妥协却是违背民主原则的,这的确是事实。当然,妥协未必全是民主的(民主应该是一种使妥协得以实现的制度性安排,因此缺乏程序安排的妥协就可能是非民主的。我将在后边论述这个观点),但不妥协绝对是不民主的。

不仅一个社会内部的民主是建立在容忍差异的基础上,而且国家之间的平等关系也必须容忍差异。如果一种文化宣布自己这种文化是唯一的文明,那么这就不是民主的态度。针对美英绕开联合国攻打伊拉克并且推翻萨达姆政权这个事件,法国总统希拉克说:“我们希望世界是多极的,而且每一极在解决问题时都应采取平衡各方利益、可以保障和平与民主的办法。”[11]同在民族国家范围内一样,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也不应该建立在消弭差异的基础上,而应该建立在差异的对话之中。通过消弭差异而实现的一致,只能导致压迫性的、不平等的国际关系。

最后,民主在历史上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通过妥协而不断演化的过程。在希腊克利斯提尼时代,“‘民主’是一个侮辱性的字眼,表示‘乡巴佬的统治’。”[12]亚里士多德并没有给民主以特别的荣誉,他认为,民主只是最坏政制中最好的一种,而最好的民主制形式应该是民主程度最低的。实际上,13世纪之前,“民主”从来没有成为欧洲人追求的政治理想。13世纪中叶,摩尔贝克的威廉首次把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译成拉丁文,并且选用“Democratia”表达亚里士多德提到的“人民的统治”,从此“民主”才成为欧洲政治学说的核心话语的一部分。

实际上,直到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之后,民主的价值才成为欧洲政治的核心概念。不过,后来由于雅各宾派的恐怖,拿破仑的军事冒险,使人们对民主制心存疑虑,而且许多保守派人士仍然把“民主”一词用于贬义,致使“民主主义者”也一度在美国成为令人憎恶的对象。但是,通过社会进步的演化和积累,愿意接受民主,愿意生活在以民主为特征的体制下的人,变得越来越多。历史进程的曲折与反复证明了,政治不是在绝对专制和民主理想之间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进步的政治实践与政治理想之间的相互塑造。经过历史的磨砺,民主不再是某种乌托邦式的集体狂想,它依赖观念和制度的格式化而覆盖了传统的封建制度和思想。民主的思想与制度已经日益深入人心。但是,民主仍然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譬如,在美国,黑人和妇女很晚才得到投票权。像比利时、法国、瑞士这样多数人认为非常民主的国家,妇女到了二战以后才获得了投票权。

显然,代议制民主的建立与其说是人为设计的结果,不如说是在力量对比过程中历史演化的结果,民主的演化本身就是妥协的产物。最初,代议制与其说是民主的,不如说是君主为了获得迫切需要税收,以便应付战争和其他花费的需要。民主在现代社会中的发展,仍然需要妥协。

正因为妥协的必要性,宪政体制才不能过于僵硬,在规定上不能太死板,以致于无法适应变化的环境。

另外,只有妥协还不是民主的,民主制度需要稳定、可靠的程序。民主是一种通过查人数而决定政策走向的治理,也就是说是依靠人数的优势获得决策权。如果没有权威而公开的程序,就不能实现计数授权的过程。如果没有程序的限制,某些野心家或许能够通过煽动而任意改变程序,从而破坏整个民主制度。遵循程序而获得的人数优势,赋予治理以合法性。但是,民主需要考虑和尊重少数人的利益。

首先,程序会使某些政府决策采取渐进的方式,从而避免莽撞和冒进。达尔说:“即使是民主国家,即使它遵循了民主的程序,这种时候它所犯的不公正仍然是不公正。多数人并不能因其为多数便是正确的。”[13]但是,民主程序可以通过减缓巨变的震荡,避免更大的灾难。这符合历史稳步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一般规律。

以渐进的或妥协的方式应付社会问题似乎太缺乏理性,但经过仔细考察人们就会发现: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要进行重大的变革,通过协商和妥协的方式逐渐解决问题,却是一种非常理智的或“非常理性的方式”。[14]“幻灭来自幻想,造成幻灭的不是现实主义,而是理想主义。现实主义如果是及时而有效的话,倒是能防止幻灭的。”[15]历史上为人类带来灾难的决定,往往是那些没有民主制约和缺乏妥协精神的专制领导人作出的。

其次,一定的程序可以起到保护弱者的作用。17世纪英国平等派思想家提出:“严格地说,最贫穷的人如果在政府统治之下没有任何发言权的话,那他也没有服从这个政府的义务。”[16]实际上,民主就是给弱者留有某种发言权,使他们的权利通过妥协得到某种实现。如果没有这样的程序保障,强者很可能使弱者失去一切。如果胜者全得,败者全失,那么民主也就打折扣了。

再次,妥协的程序还可以保护少数人的个人自由与权利。如果没有一定的程序,“民主也可能损害个人的文化和价值。”[17]如果说“民主是一种把公共偏好转化为公共政策的机制”,[18]那么这个机制就是妥协的程序。如果没有妥协的程序,民主就可能以多数人的决定为绝对尺度,要求所有人无条件地服从,从而造成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有了妥协的程序,多数人才可能给予少数人某种让步。有了这种让步,社会才能在容忍差异的前提下,逐步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

最后,有了妥协的程序,民主才会获得尽可能多的人的支持,从而形成民主的社会氛围,建立社会和谐。实际上,在现实中,“法律如果不被舆论支持”,它就“没有任何作用”。[19]可见,法治是某种包容历史性妥协的程序框架。假设一项政策得到90%的人的赞成,另外有10%的人反对,那么该政策就应该在讨论过程中得到某种修正,以给予10%人群某种妥协,使他们的权利得到某种尊重。随着赞成与反对人数差异的缩小,妥协的可能空间就应该更大。例如,如果是51%对49%,那么程序就应该保证少数人获得尽可能大的妥协空间,否则就容易导致社会的分裂。民主应该有这样一个随着差异观点人数的变化而实现不同程度妥协的程序性或制度性的安排。

标签:;  ;  ;  ;  ;  ;  

民主是社会妥协的程序性机制_民主制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