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犯罪现场进出方式的判断_犯罪现场论文

浅谈犯罪现场进出方式的判断_犯罪现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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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F718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9-3192(2005)04-0089-02

判断现场上犯罪者的进出路线是现场勘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确定案件性质和划定侦查范围,都是极为重要的依据。因此,犯罪现场进出路线判断正确与否,是直接关系到案件侦破工作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以往,我们判断犯罪现场进出路线,一般都是观察可能被翻越的地方灰尘有无擦动、洞口的大小、蜘蛛网有无破坏以及洞口内外有无相应的蹬踩痕迹等。在勘查实践中,有时会遇到观察上述几种痕迹后,并不能解决进出路线的判定问题,如遇到现场遭破坏,已打扫过卫生,没有灰尘可留,或遇到粗糙的窗台、墙壁,攀登踩踏痕迹就反映得不明显,或有了蜘蛛网就认为不可能是进出口,以及对洞口较小的进出口,更会引起激烈的争论等。本文所要探讨的,就是除了观察上述几种痕迹反映外,在勘查工作实践中判断进出路线遇到的几个问题。

一、勘查实践中对蜘蛛网的认识

过去,我们遇到在现场进出口处有蜘蛛网存在,就认为不可能是进出口,片面认为只要犯罪分子利用了这个进出口,蜘蛛网就不可能存在,根本就没有考虑到蜘蛛织网的能力和蜘蛛网的某些强度性能,因而走过弯路。就中原地区而言,一年中蜘蛛活动最频繁的时段是夏秋季节,结网多数都是在每天的傍晚到次日凌晨这一段时间内。据观察,一个蜘蛛结一个网一般只需要40分钟左右的时间,若蜘蛛网遇到破坏,有时蜘蛛还会补网,补一个网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40分钟。从上述蜘蛛活动的一些规律中,我们可以看出现场上进出口遇到有蜘蛛网的存在,就定为此处不是进出口的判断是不科学的。因此遇到有蜘蛛网的时候,还需要观察蜘蛛网的新旧程度(可根据蜘蛛网上的灰尘分布量)来分析,并需结合现场进出口其他痕迹综合判断,以免失误。

另外,蜘蛛网的弹性和强度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据资料介绍,“蜘蛛网在潮湿时变得像橡皮筋一样富有弹性,要伸长50%才能将蛛丝拉断,而蛛丝的强度几乎和轮胎中用的尼龙帘子线一样结实,在断裂时却比尼龙丝伸长两倍”。蜘蛛丝为什么会获得这种优良的性能?原来这和它的分子形式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溶液中,分子呈长键状,分子形式有着显著的几何不对称性,因此,分子的排列是杂乱无章的这种溶液制成的纤维,强度很低,不堪一拉。所以在化学纤维的纺织过程中,用外力将刚成形还处于塑性状态的纤维拉伸,就能使纤维中的分子长键顺拉力方向整齐排列。这种排列整齐的分子能团结一致承受外力,纤维变得异常坚牢。蜘蛛吐丝时,也是通过拉伸来提高丝的强度的。具体而言,它有三种拉伸方法:第一种是将丝液从下腹部的一对囊袋中挤出后,蛛丝一端粘附在一个支持物如天花板或门、窗柜的上沿,然后利用蜘蛛本身的重量从空中降下,蜘蛛本身下降的速度要大于吐丝的速度,这样就将蛛丝拉伸,达到一定强度后蜘蛛吐丝停止,就能悬在半空。第二种是将蛛丝一端粘附在支持物上后,蜘蛛即迅速跑开,在走动的过程中将蛛丝拉伸。第三种方法是蜘蛛利用四条腿将蛛丝从囊中拉出。蜘蛛就是利用上述方法来改变蛛丝的分子排列,从而增大蛛丝的强度的。因此,当我们在现场进出口上遇到蛛网没有破坏情形,若忽略了蛛丝的弹性和强度,轻易地表态时,就可能造成失误。笔者曾在2001年7月15日长北机务中心撬盗保险柜案现场上,看到现场后窗(被撬开)防盗网上的蛛网未破坏而作出不可能是进出口的判断,造成失误。后经再次勘查现场,综合分析现场情况后认定,罪犯就是从后窗而入,作案后又将防盗网还原,只不过罪犯撬开防盗网,掀起一边进入时,防盗网移位不远,蛛丝承受了防盗网移位时的拉力,而未被破坏。这一案例的最初错误判断,既是我的教训,也是引起我对蜘蛛网研究兴趣的原因。

二、勘查实践中关于进出口大小的问题

这里研究的进出口的大小,不是测量问题,而是说多大的进出口才能进出一个人,进出洞口时人的关键部位是哪处。在现场勘查中,办案人员经常为进出口大小而引起争论,有人认为可以进,有人认为根本不能进入,争论的最后焦点多为是真实现场还是伪造现场问题。这里笔者就工作实践中遇到的较小的洞口的情况介绍出来,并谈些自己的认识。

1.1999年1月14日,新乡南站地区经常发生一些挖墙打洞的案件,现场洞口多数都是几块砖被拆除,有效面积有24cm×33cm。破案后抓获一打洞惯犯张某,身高161cm,身材瘦小,备有一套完整的打洞专用工具。据供认和实验,他打一个洞不超过30分钟,只需拆除几块砖就能进出。

2.1998年8月17日,安阳铁路小学财务室被盗,现场窗寸被扭脱一根,洞口的面积24cm×23.5cm,窗台上的擦痕不明显。当时就引起争论,有人认为洞口虽小,但进一个身材瘦小的人是可以的,有人则认为进这个洞口只有13岁以下的小孩子才能完成,理由是目前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人的发育提前。但是现场的铁皮保险柜是用大号螺丝刀撬开的,13岁以下的小孩很难完成这个任务。后来,地方机关抓获一罪犯王某,身高1.63m,盆骨最宽处32cm,身材瘦小,据供认和实验,证明被扭窗寸处就是进出口。

上述案例充分说明,在判断现场进出口时,不能孤立地看洞口大小,因为,洞口大小,是因人而异地发挥作用的。对人体而言,进出口的关键部位是头部和盆骨二处。一般说,头部进不去,则无法利用洞口,头部进去了,而盆骨进不去,也不能有效地利用洞口。但是在考虑盆骨的宽窄时,还必须加上犯罪心理这一重要因素。上述安阳铁小一案在实验时,犯罪嫌疑人王某第一次也未能进入洞口,因为心理不一样,而洞口斜对角距离只有32.5cm,再减去两个直角部分的损失,洞口的有效面积小于盆骨两个边宽,后经做了工作,再次实验,才得以证明此处确系进出口。

三、勘查实践中对进出口的转痕的认识

犯罪分子进出现场洞口,往往在洞口、内外的窗台、桌面、椅子上留下变换身体方向时留下鞋底转痕。就检验而言,转痕是没有多大意义的,但对判断进出口的可靠性来说,却是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在以往的勘查实践中,由于其他痕迹的反映不明显,曾根据转痕判断进出口,有几起案件说明都是成功的。如:2001年9月15日长北铁路机务服务中心保险柜被撬盗一案,因进出路线不明显,室内虽有痕迹但不能认定,故认为内盗可能性大。后经对现场再次勘查,发现窗下室内木柜上有一微弱的转痕,面积为3cm×4.5cm。这一发现,改变了当时侦查范围局限于内部几个人当中排查对象的侦查方案。根据现场情况,后经综合分析认为,案犯应是扒开防盗网,推开窗户进入室内作案。后来,由于人员的进入,现场遭到破坏,唯独窗台上的转痕保留住了。另外,转痕由于面积小,压强大,故一般的擦抹不可能完全将转痕去掉,这一特点也给我们在现场发现转痕创造了条件。

收稿日期:200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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