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能科学评价学生的可操作方案——高中学业成绩评价体系的初步设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操作论文,学业论文,评价体系论文,初步设计论文,成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总体框架:“2×2”模型
现有的高中学业成绩评价体系与新课程的评价理念格格不入,在不少地方甚至是背道而驰。由于评价对于教育教学工作有很大的回流作用,特别是在我国当前的背景下,考试评价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不处理好评价的问题,新课程的理念就无法实现。评价改革成为落实素质教育、实施国家新课程中的一个焦点。建立新的评价体系不仅是落实新的评价理念的需要,也是课程结构和内容变化后的必然要求。
高中新课程在结构上采用“领域—学科—模块”的形式,以“模块”为课程的基本单位,学生的学习不再是连续式的,而是间歇式的。比如,学校可能安排高一上学期1~10周学历史的必修模块1,11~20周就可能不学历史了,要到高一下学期1~10周再学历史必修模块2。这样,现行的“教学→期中考→教学→期末考→教学→学年考→教学→毕业会考”的考试评价体系结构就已不再适用,需要以一种新的评价结构来代替。
新课程在内容和教学方式上有较大的变化,诸如研究性学习等许多活动性强的学习内容难以用传统的书面笔试方式进行评价,不少选修模块也难以用书面笔试方式加以测验,需要采用书面笔试之外的可行的评价形式。
统一考试的问题也需要慎重地加以考虑。目前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多采用统考的形式,由于新课程将课程实施安排的权力交给了学校,将选择课程的权力交给了学生,不可能再像过去一样要求全区、全市所有学校遵循统一的教学进度,这就给统一考试的安排带来困难。实际上,由于课程模块的数量多,如果都搞统一考试,势必造成统考过多,学生疲于应付的现象,对学校及学生的发展均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如何监控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需要有新的措施与方法。
因此,新课程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对象和主体多元、方式多样的学业成绩评价体系。这个评价体系既重视学习结果的评价,又重视学习过程的评价;既重视采用定量的评价方法,也重视采用定性的评价方法;不是仅评价学生的记忆和认知,而是全面地评价学生多方面的智能;兼顾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尊重被评价的对象。为此,我们设计了基于“2×2”模型的高中学生学业评价体系。“2×2”模型是指:两个评价层次和两种评价方式。两个层次的评价是指模块学业的评价与毕业水平的评价;两种评价方式是指终结性考试与过程性评价。
第一层次:基于模块的学业成绩评价
1.模块学业成绩与模块终结性测验
模块终结性测验的目的在于检查学生在该课程模块的学习所达到的水平。从高中课程的情况来看,模块的类型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基础型模块,是基于概念、规律和知识学习的模块,要求学生掌握指定的知识与技能,如语文、数学、外语等传统“学术型”学科的必修模块。
第二类拓展型模块,是开拓视野的模块,如理科一些介绍现代科技最新发展的模块或文化介绍、艺术鉴赏的模块。
第三类活动型模块,是基于活动与实践的模块,如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课中的一些模块。
在这三类模块中,学生所经历的学习活动在形式上大不相同,评价的方式也应有所不同。对于第一类模块,书面笔试的形式还是有效的,但是必须考虑有适量的开放式或半开放式试题,以便对学生的深层次学习能力进行测验。第二类和第三类的模块最好采用开放式的开卷考试或表现式的测验,更加注重学生表现的质的方面,可以要求学生解决一个问题、写一篇论文、参加一次实践活动或进行表演,等等。
根据新课程的理念以及由于各地各校的情况差异很大,所以模块终结性测验应该由学校自主进行。模块终结性测验的结果,包括书面笔试和开放式考试的结果,建议都采用等级制计分的方式。
2.模块学业成绩与过程性评价
模块学业成绩的评价不应该只有终结性的成绩测验,而应该包括过程性的评价在内。过程性评价的方式应多样化,包括成长记录和各种质的评价方式。过程性评价结果的报告方式可以是资料性和描述性的,也可以是有相对稳定内涵的等级。然而,不应该简单地以一定的权重将过程性评价的结果与学业成绩测验的结果相加,而应分别加以报告。
3.模块学业成绩与学分认定
学分的认定必须与模块学业成绩(包括成绩测验和过程性评价的结果)挂钩。有一种意见认为学分认定不需考虑成绩。这样的做法将导致学习环境的过分松散。由于学生还未完全成熟,没有适当的压力,对绝大部分学生的发展是不利的。同时,我们也不赞成用所谓“积点学分”(把1学分分成若干点,按考试成绩给学生点数,积累足够的点数即赋予学分。这样做实际上就是给分数加权)或类似的做法,对学业成绩加权处理。
学分的授予权应该在学校,接受督学的监督。这样既符合学校的实际,又保证必要的监督。让学校有更大的自主权,有利于学校的全面发展和特色确立。
学生在某一模块的学业成绩不合格,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应重修或改修其他模块,使总学分符合规定的要求才能毕业。如果确有极少量学生在三年里未能修满规定的学分,建议作为肄业处理,在离开学校之后再以各种方式补修或加修一些课程,获得一些学分。这些学生原来在校时所获得的学分仍然有效,当与新获取的学分加在一起符合高中毕业的规定时,可以承认其毕业资格。这样的做法既可保证高中毕业水平有一定的保障,又可以使一些在高中阶段未能努力学习或因为其他原因而成绩不佳的学生,在离开学校之后有一个补救的机会,对他们的终身发展是有利的和负责任的。
第二层次:毕业水平评价
要不要对高中学生的毕业水平进行评价?我们认为这是完全必要的,原因有三:第一,经过高中阶段的学习,学生需要对自己的学习经验和成果进行整合,通过毕业水平评价的过程可促使学生去回顾、总结、整合已有的经验和成果,有利于学生的发展;第二,高中是学生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学生从此走向成年,需要判断自己达到什么样的水平和适宜朝什么方向发展;第三,学生和学校均需要向家长和社会汇报学与教的成果。评定学生的毕业水平同样需要终结性的毕业水平考试和过程性的评价。
1.毕业水平考试
毕业水平考试的目的在于检查学生所达到的学业成绩水平,作为学生能否毕业的依据之一。
在新课程背景之下组织统一的毕业水平考试会有一定的困难。主要是由于选修模块的数量多、涉及面广,学生所选修的课程模块差异大,且有相当一部分模块不适宜用考试的方法进行检测。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建议考虑以下三种毕业水平考试的模式。
(1)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基于必修模块的内容和教学目标要求,只对那些适宜采用书面考试方式的学科,如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化学、物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的必修模块组织统考。组织统一考试的好处是可以同时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对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督。考试可以分科目进行,也可以采用综合能力考试的方法,分语文、数学、外语、人文、科学五个学习领域进行综合能力考试。
建议统一考试由省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来主持,这样可以保证统一考试的正统、规范,可信度高,使考试结果有更大的利用价值。
(2)学校自主考试
所谓学校自主考试指在学生修完选修模块之后,基于选修课程的内容、按学科进行的毕业水平测验。这样的测验是否举行和如何举行的问题,均由学校自行决定。因为选修模块的数量多,学生的选修情况又有很大的差别,要组织好这样的考试会有一定的困难,如果这样的考试在内容上和要求上与高考有相当大的重复,学校可以不搞这样的考试。当然像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化学、物理等学科的部分选修模块,其内容是必修模块的进一步加深和拓宽,其教学目标基本上是在必修课基础上的延伸,也可以考虑对这些学科的选修课程组织毕业水平考试。
(3)由学校自主安排的开放式考试
开放式考试适用于以活动和训练为主要学习方式,以体验、了解和技能发展为主要学习目标的学科,如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艺术,等等,还有诸如计算机操作、英语口语、通用技术等课程内容。开放式考试的方式可以是多样的,如现场表演、实践操作、撰写论文、面谈口试,等等。同样,由于每一模块学习之后都已经有相应的成绩评定,是否再按学科进行毕业水平考试,由学校自行决定。
2.针对学习水平与过程的质性评价
高中毕业水平评价既要反映终结性考试的结果,也要反映关于学习过程的质的评价结果。质的评价结果的报告方式可以是资料性、描述性的,或为了简便起见,可用具有相对稳定内涵的等级进行报告。与模块学业的评价一样,不应该把质性的评价结果与量化的评价结果简单地相加或加权相加,而应同时分别报告。
模块终结性测验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新的评价框架之下,每一模块的终结性测验应如何进行?这是新课程实验学校亟待解决的问题。模块终结性测验的方案应因学科和模块而异,反映不同学科和模块的不同教学目标要求与方法特点。
1.模块终结性测验的目的:甄别还是诊断?
从新课程学生评价的理念来看,模块终结性测验的目的主要不是用于甄别和选拔,而是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状况,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和进一步发展的潜能,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从发挥评价的功能上来看,模块终结性测验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体地说,就是要通过评价确认学生的进步和达到的学业水平,诊断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学生的反思和发展。
从新课程的结构上来看,由于每个模块的学习内容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各自独特的课程价值,同时在学生完成每个模块的学习任务后,需要对能否取得模块课程的学分进行认定,因此模块终结性测验就成为学生模块学分认定的基本依据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模块终结性测验的目的在于检查学生在该课程模块的学习所达到的水平。
从对模块终结性测验结果的解释和利用上来看,模块终结性测验的目的主要用于判断学生通过一个模块的学习是否达到目标以及达到目标的程度与实际水平;而不是用于对学生的比较,确定学生在班级中的相对位置,衡量学生的相对水平。
2.模块终结性测验的重心:学习过程还是学习结果?
模块终结性测验目标主要是回答要测量什么以及测量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我们认为模块终结性测验的重心应该落在学习结果上,作为一个阶段的教学目标关注的是学习结果:即学生理解了什么、会做什么。测验目标只能用学习结果而不是用学习过程来表述,这并不意味着学习过程不重要,而是因为每种评价工具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无论是夸大还是缩小其适用范围都是不科学的。
3.模块终结性测验目标的分类框架:是三维还是部分?
高中课程标准从三个维度上规定了课程目标,即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学习评价当然也要落实三个维度课程目标的要求:既要重视学生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又要重视过程与方法的学习,还要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变化。新课程倡导评价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只有综合使用各种评价方法和评价工具,才能了解和评价学生在课程目标的不同维度上的进步和发展情况,模块终结性测验只是高中学习评价的一种方式,因此模块终结性测验的目标不可能涵盖所有的课程目标。课程标准中的模块内容标准规定了学生通过该模块的学习应该懂得什么、理解什么,能够做什么。因此模块终结性测验的重点应放在重要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以及探究能力的形成上。
根据上述模块终结性测验的构思框架,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学提出了一个所谓“两层次三板块”测验方案。“两层次”是指“基础层次”与“应用层次”;“三板块”是指“纸笔测试”、“实验基本操作考试”和“实践与探究活动”。
以化学为例。“基础层次”与“应用层次”提出的依据是:“化学必修模块1”是化学课程模块中的基础部分,是学生化学素养的基本体现。其内容除了基本的理论和元素化合物知识外,还包括化学学科最基本的元素(实验),对学生应用知识进行科学实验探究及解决生活中的一些问题的能力提出了一定要求。“三板块”提出的依据是:传统的终结性测验通常采用单一的笔试,不能很好地评估学生的实验能力,这显然不利于学生的化学素养的提高,也必将有碍于学生今后的学业发展;同时我们在考查学生的知识与技能水平的同时,也应注重对学生的体验性学习的评价。“纸笔测试”侧重对学生基础知识的测评,“实验基本操作考试”侧重对学生基本实验技能的测评,“实践与探究活动”则侧重对学生探究能力与运用化学知识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的测评。“实践与探究活动测评”作为终结性评价工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考查学生的基础层次水平,更可以考查学生的更深层次水平及广泛的化学素养,具有另两种考试方式所无法替代的功能。通过这样的评价工具及评价方式的组合,可以更充分地发挥不同评价工具的评价功能,从而实现对学生学习的较客观的评价。
“三板块”中的“纸笔测试”、“实验基本操作考试”和“实践与探究活动”在总成绩中分别占60%、20%和20%(三板块的权重,对于不同地区、不同条件的学校,可作适当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