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史学思想史研究--论马克思史学方法论的原则_逻辑结构论文

马克思史学思想史研究--论马克思史学方法论的原则_逻辑结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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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历史方法论就是人们认识和理解历史的根本方法,当然这同样是研究历史的方法。马克思的历史方法论集中体现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之中。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一文中对马克思的历史方法论做过非常明确的阐述。列宁指出:“我们首先要指出两件事实。马克思只说到一个‘社会经济形态’,即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换句话说,他研究的只是这个形态而不是别的形态的发展规律,这是第一。第二,我们还得指出马克思用以得出其结论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精细研究有关事实’。”①那么如何才能算是“精细研究有关事实”呢?对此,列宁指出:“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其本身的规律。经济生活是与生物界其他领域中的发展史相类似的现象。从前的经济学家不懂得经济规律的性质,把这些规律与物理规律和化学规律相提并论。更深刻的分析证明,各种社会机体和各种动植物机体一样,彼此根本不同。马克思力图根据这种观点来研究资本主义的经济组织,因而极科学地规定了对经济生活的任何确切研究所应追求的目的。这种研究的科学意义在于阐明调节这个社会产生、存在、发展和死亡,以及这一机体由另一更高机体来代替的特殊规律。”②在列宁看来,既然运用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说明一种社会形态已取得如此辉煌的成果,那末,十分自然,历史唯物主义已不再是什么假设而是科学检验的理论了。那么,列宁所说的方法都是什么呢?

抽象与具体相统一

抽象与具体相统一的方法,是黑格尔首先提出来的,是他用以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基本方法。黑格尔《逻辑学》中的全部范畴,都是依据这个方法排列起来的。黑格尔认为,认识运动要从最简单的现象开始,然后一步一步进行复杂的、关于认识对象的整体的认识。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作为一个具体的整体完整地再现出来的方法。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提出了抽象与具体相统一的方法论原则。

马克思指出,科学认识的对象,首先总是表现为某种发展过程的结果,因而也总是由各方面、各部分结合而成的整体。在客观的具体事物面前,人们首先是通过感性直观认识事物的现象,或者用马克思的话来说,还只是这个具体事物的表现。这时所达到的认识还是空洞的、肤浅的。为了深入认识这个事物,必须对感觉、直观中所得到的关于整体的混沌表象加以分析,把它分解为个别的、简单的部分或方面,逐一地、单独地加以考察。随着认识活动的深入,我们就会达到越来越简单、越来越抽象的规定和概念。但是认识还不能仅仅停留在这个阶段,因为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不是一些简单规定的机械堆砌,而是作为多样性的统一整体而存在的。如果停留在这个阶段上,那就会使概念的各种规定和方面脱离该事物的整体,使它们成为孤立的、静止的东西。古典政治经济学所犯的错误之一,正在于他们采用了这种形而上学的方法。

为了能够把握事物的整体,在把认识对象分解为一些抽象的、简单的规定之后,认识的行程就要倒转过来,通过综合,把抽象的、简单的规定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把具体事物的整体在头脑中再现出来。这时认识所达到的整体的认识,已经不再是混沌的表现,而是一个复杂的整体,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整体了。在马克思看来,“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中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现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③由此可见,整个认识过程是由两条相反的路线组成的。第一条道路的主要特点是分析,即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第二条道路的主要特点是综合,即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作为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指的是第二条道路,但它以第一条道路为前提。因此,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实际是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这样一个辩证否定的过程,体现的是抽象与具体的辩证统一关系。

任何一门科学,都是通过特定概念和范畴来把握其认识对象的,因而也都是按一定的逻辑顺序来展开的概念、范畴体系。在马克思看来,科学的对象本身是一个运动着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因此,作为反映对象的科学理论体系,在其概念、范畴的排列上也不应当是任意的、无联系的,而应当是按照对象本身所固有的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从简单到复杂、从抽象到具体,一步步地展现出概念、范畴的发展层次,再现对象本身的客观逻辑。在《资本论》中,反映资本主义及其辩证运动的经济关系,正是按照这种顺序来安排的。从商品到货币再到资本,高一级的范畴立于低一级范畴的基础之上,同时又是更高一级范畴的基础。从内容上说,只有考察了前一种范畴,才能说明后一种范畴,如只有考察了商品,才能说明货币,只有考察了货币,才能说明资本,等等。各种范畴之间的逻辑顺序不能跳跃,更不能颠倒,从整个范畴体系中抽掉任何一个中间环节,后面的范畴就是难以理解的。

这种范畴之间的逻辑顺序,看起来似乎是先验的。其实,它是以对大量材料的研究为基础,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结构及其发展的客观逻辑的反映。马克思说:“当然,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一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④这种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的差别,构成了马克思历史研究方法的另一主要原则,即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

历史与逻辑相统一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的开篇马克思指出:“面前的对象,首先是物质生产。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自然是出发点。”⑤

但是,从现实的人及其活动出发,可以有两条不同的道路。第一条道路就是政治经济学形成历史上走过的道路,即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然后通过一步步的规定之后,在分析中获得越来越简单的概念,最后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如古典政治经济学对劳动的认识就经历了从货币主义的“存在于货币中的物”,到重工主义或重商主义的工业劳动和商业劳动,直到亚当·斯密才抛开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一切规定性,获得了一般劳动的概念。第二条道路就是马克思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实际上,这两条道路的不同正体现着历史的研究与逻辑的研究的差别。所谓历史的研究,是指按照经济范畴从最简单的关系发展到比较复杂的关系,也就是按照政治经济学文献的历史发展所提供的自然线索进行研究。这种历史的研究虽然比较明确,但势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也会常常打断思想进程。因此,逻辑的研究是唯一适用的方式。所谓逻辑的研究,就是从最一般的抽象概念出发,追寻概念自身发展的逻辑,展示出经济关系发展的整体。这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作为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这种逻辑的研究与历史的研究并不矛盾。逻辑的研究实际上也是历史的研究方式,只不过是排除了历史的形式以及历史进程中的偶然性因素而已。因为“哪怕是最抽象的范畴,虽然正是由于它们的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关系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于这些关系并在这些关系之内才具有充分的意义”⑥。而且,只有在这种历史的关系中,才能看出抽象的一般概念所具有的历史性。因为就任何一个抽象的范畴所具有的一般性而言,都是经过比较而抽出来的共同点,这些共同点本身就是有许多的组成部分,分别有不同的规定的东西。其中有一些属于一切时代,另一些是几个时代共有的。没有它们,任何一般性的范畴都只能是空,不具有任何的意义。而且构成一般范畴发展的正是这一范畴在不同的时代所具有的差别。也就是说,任何一般的范畴的存在都是历史性的,以范畴的发展为线索的逻辑的研究,也就是历史的研究。所以恩格斯在谈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法时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⑦。这就是说,第一,理论的逻辑起点和进程都应与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进程相一致。例如在《资本论》中对于从商品到货币,再到资本的发展过程的逻辑展开,就是现实历史中先有商品交换,进而在发展中出现作为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的货币,随后到了资本主义生产条件具备时货币又转化为资本的现实过程在理论上的反映。第二,逻辑和历史的统一,是在总的发展趋势上的统一。如两者都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等等。但是这种统一是包含着差别的统一。这是因为历史的发展常常包含着无数的细节和偶然的因素,甚至是通过迂回曲折的道路来表现其规律性的。思维的逻辑的任务在于对历史作出理论的概括和总结,它撇开历史发展中的各种偶然因素,以纯粹的理论形态把握历史发展的规律。因此,逻辑对历史的反映就是经过修正的。

由此可见,在马克思看来,逻辑顺序和现实历史过程是既相一致,又有区别的。但是,由于历史与逻辑的研究在历史研究的整体中地位和作用不同,从而使最终的研究成果必然是以逻辑的方式展现出来,即按照概念的历史发展及其相互关系而形成的思维的具体,展现出现实历史的整体结构。因而,逻辑的研究不仅仅是历史的,同时也是结构的。历史与结构的统一同样是马克思历史研究的重要方法论原则。

历史与结构相统一

所谓历史与结构相统一,是建立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基础之上的。由于研究的起点和叙述的起点的不同,马克思在具体地阐述每一个时代社会历史的过程中并不是根据概念、范畴在历史上发生的顺序进行叙述的,而是根据不同的概念、范畴在其所叙述的社会结构中的相互关系来确定其在整个体系中的地位。具体地说,就是根据其在资本主义社会结构中所处的地位进行安排的。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揭示各个不同的概念和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就形成了一种共时的结构,从而展现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全貌。但是必须看到,构成这个共时性结构的概念和范畴的存在本身都是历史性的,只有在一个历史性的进程当中才能真正理解其所具有的深刻的内涵。因此这种共时的结构必须建立在对概念、范畴的历史性的理解基础之上,必须将共时的结构研究与历时的历史研究统一起来,才能真正把握一个历史时代。如果说结构性的研究展现的是社会历史进程的一个截面的话,那么历史的研究则是通过展示构成这个截面的各个概念、范畴历史演化过程而使这一截面得以伸展开来,形成了一个历史性的结构的整体,从而展示出社会历史的全貌。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探讨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方法时,马克思指出,尽管“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支配着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支配着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一切其他色彩都隐没其中,它使它们的特点变了样。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⑧。但是,由于任何一个比较简单的范畴只有在一个复杂的社会形式中才能得到充分深入而广泛的发展,只有在表现复杂社会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宏观世界的结构的理解中,才能得到充分的认识和理解。因此,“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来安排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同看来是它们的合乎自然的次序或者同符合历史发展次序的东西恰好相反。问题不在于各种经济关系在不同社会形式的相继更替的序列中在历史上占有什么地位,更不在于它们在‘观念上’的次序。而在于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⑨。但这种复杂社会的结构本身也是历史的,包含着一切其他社会形式的结构,它是借助那些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碎片和因素建立起来的,其中一部分是还未克服的遗物,继续存在着,一部分原来只是征兆的东西,发展到具有充分的意义。因此,通过对复杂社会结构的研究,可以透视出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结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低等动物身上表露出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反而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⑩。这里的关键在于简单的范畴在比较具体的范畴之前是否有一种独立的历史存在或自然存在,在于它与占支配地位的范畴之间的关系。因为根据历史的原则,比较简单的范畴可以表现在一个比较不发展的整体的处于支配地位的关系,或者可以表现一个比较发展的整体的从属关系,后面这些关系,在整体向着以一个比较具体的范畴表现出来的方面发展之前,在历史上已经存在。因此,绝不能把复杂社会的结构形式等同于简单社会的结构形式。复杂社会只是在有本质区别的形式上,以发展了的、萎缩了的、漫画式的方式包含了简单的社会形式。

综上所述,抽象与具体相统一、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历史与结构相统一构成了马克思历史研究的基本的方法论原则。这三个原则构成了马克思历史方法论的梯次结构。如果说抽象与具体相统一是其基本的研究方法的话,那么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则是这一方法在历史研究中的具体体现,而历史与结构相统一则是这一方法论原则在历史研究成果中的具体体现。

注释:

①②《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33页。

③④⑤⑥⑦⑧⑨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3、217、86、107~108、122、109、110、1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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