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运动理论的划时代创新——纪念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五十周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正确处理论文,社会矛盾论文,五十周年论文,理论论文,人民内部矛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1]P305 因此,从哲学高度上,正确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是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必不可少的理论准备和前提。当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大地确立之时,1956年2月召开的苏共二十大,暴露出苏联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一系列矛盾和缺欠,促使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矛盾、何谓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怎样处理两类社会矛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作为新中国的主要缔造者和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奠基人,毛泽东坚持贯彻唯物辩证法,并根据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经验,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史上,第一次深刻地剖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系统地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运动的理论,从而为社会主义的建设和改革,奠定了根本性的理论基础,提供了全局性的理论指南。
一
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矛盾,以及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什么,应该说在1957年之前是没有搞清楚的。马克思虽然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但他并没有社会主义的实践,因而,没有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给予确定的结论。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2]P282。但是,由于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使得列宁也没能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做出完整、深刻的科学揭示。在苏联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斯大林却长期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完全适合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亲密团结,友爱合作,在政治上道义上是一致的,这种友爱合作和团结一致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毛泽东针对斯大林形而上学的错误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根据1956年到1957年国际和国内形势的变化,反复强调要运用辩证法认识和改造世界,坚持运用对立统一规律观察社会主义社会,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
毛泽东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问题,是在1956年4月《人民日报》发表的经中央政治局讨论,毛泽东修改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文章认为:“有一些天真烂漫的想法,仿佛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是不会再有矛盾存在了。否认矛盾存在,就是否认辩证法。各个社会的矛盾性质不同,解决矛盾的方式不同,但是社会的发展总是在不断的矛盾中进行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也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进行着的。”[3]P231 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这篇文章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乃至共产主义社会,仍将在并且也只能在矛盾产生和推移的无限过程中获得发展。此后,毛泽东不断地从各个角度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观点。4月25日,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存在矛盾的现实。他说:“这十种关系,都是矛盾。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我们的任务,是要正确处理这些矛盾。”[4]P288 9月27日他在同波兰统一工人党代表团谈话时指出:现在我们把未来想得很美,可是未来到来时,人们又会感到不满意。认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没有矛盾的思想是错误的。在长期思考和酝酿的基础上,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扩大的最高国务会议上所作的题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中,以对立统一规律分析、研究社会矛盾,从理论上进一步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思想。他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许多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因而使得他们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不懂得在不断地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会使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这样,就有必要在我国人民中,首先是在干部中,进行解释,引导人们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矛盾,并且懂得采取正确的方法处理这种矛盾。”[4]P372 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同旧社会的矛盾,例如同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是根本不相同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那种矛盾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够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另一回事,恰恰相反,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4]P372—373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思想,打破了长期以来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的禁区,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矛盾这个本来事实加以明确,并且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要在解决矛盾中前进,这对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
二
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还有没有矛盾?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但是,后人往往把这两种矛盾视为资本主义社会及其以前各种社会形态所具有的基本矛盾。社会主义社会还存不存在这方面的基本矛盾,从理论上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是没有问题的。然而,恰恰在这个问题上,人们却陷入理论的云山雾罩中。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主要是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研究中,使用了基本矛盾的概念。他们认为,当资本主义私有制被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以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也就彻底解决,就消灭了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盲目竞争状态,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在新的条件下获得统一和适应。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直接回答社会主义社会还存不存在着社会基本矛盾,如果存在又如何表现的问题。由于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使得列宁也没能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做出完整、深刻的科学揭示。斯大林领导苏联共产党和苏联人民,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但“斯大林在一个长时期里不承认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直到他逝世前一年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才吞吞吐吐地谈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说如果政策不对,调节得不好,是要出问题的。但是,他还是没有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当作全面性的问题提出来,他还是没有认识到这些矛盾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矛盾。”[4]P356 斯大林逝世之后,苏共在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运动的认识上虽然有所进展,但却始终没有形成正确、完整地反映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要求的科学理论体系。
毛泽东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关于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一命题出发,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充满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的运动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地向前发展。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4]P373 即它们不是“对抗性的矛盾”,而是具有“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特点。这就是说,当时中国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4]P374 所谓“又相适应”,是指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4]P373,从而能够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因此,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具有优越性,必须坚定不移地长期坚持。而所谓“又相矛盾”,则是指刚刚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很不成熟和完善,需要不断地调整和改进。据此,毛泽东作出一个重要论断,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4]P373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指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成为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改革、使社会主义不断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理论依据。
三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特别是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发生、发展和必然灭亡的规律。然而,消灭剥削阶级以后的社会主义社会,有什么具体的发展规律?人民内部还有没有矛盾?怎样去正确处理?对此,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没有也不可能作出系统的回答。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就去世了,对此问题没有来得及深入地研究。斯大林在理论上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既相适应又相矛盾这一基本矛盾运动,因而,他就既不能正确认识、也不能正确处理在旧的剥削阶级消灭之后,苏联社会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着的阶级斗争;一旦遇到社会上出现某种尖锐的矛盾和问题时,就不能按照社会主义社会固有的发展规律去认识和处理,而是简单地当作敌我矛盾来打击和镇压。斯大林是一个伟大的马列主义者,但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把大量的党内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处理,犯了严重的肃反扩大化错误。
中国进入社会主义以后不久,国际上就出现了个别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动乱,暴露出社会主义内部存在的许多问题。1956年2月,在苏共二十大上,赫鲁晓夫作秘密报告,全盘否定斯大林,在全世界引起了震动。6月和10月,波兰和匈牙利相继发生严重骚乱事件。在中国国内,由于社会主义改造过急过快,经济建设急躁冒进,加上一些干部的严重官僚主义,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出现了不少紧张情况。从1956年9月到1957年3月的半年时间内,全国约有一万多工人罢工,一万多学生罢课。在农村地区,也出现了社员闹退社、闹缺粮的风潮。思想活跃的知识分子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出后,也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意见。面对这些新情况和新矛盾,许多党员和干部缺乏思想准备,陷于被动地位。或者用老眼光看待新问题,把群众闹事和尖锐批评一概视为阶级斗争的表现,试图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进行压制。严峻的事实迫使人们认真地思考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特别是日渐突出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社会的警钟和时代的呼唤,促使毛泽东集中精力探索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具体展开,也使毛泽东有可能深入研究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问题,从而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创立了关于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向前发展了一步。
毛泽东在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他明确地指出:“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4]P364 而要正确认识和区分这两类矛盾,“应该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4]P364 同时,毛泽东又特别从性质上强调,“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的;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说来,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4]P364 因为我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有两面性,“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它有革命性的一面,又有妥协性的一面。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它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4]P365 所以,“在我们国家里,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4]P365 毛泽东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这种分析,坚持了实事求是和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原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也是一个创举。[5]P151
毛泽东在深入分析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及其表现的基础上,运用唯物辩证法,进一步研究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的问题。他说:“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是如果处理得不适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4]P370 因此,必须采取正确的方针和方法,防止人民内部矛盾的激化。要防止人民内部矛盾向敌我矛盾转化,同时促进敌我矛盾向人民内部矛盾转化。毛泽东还提出了解决两类矛盾的基本方法。他说:“我们历来就主张,在人民民主专政下面,解决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4]P371 毛泽东还就如何在不同领域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方针和政策。在政治思想上,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经济上,采取“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在科学文化上,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实施“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民族关系上,既要克服大汉族主义,也要克服地方民族主义,采取平等团结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等等。毛泽东还强调,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这两条最重要的原则,既要反对教条主义,又要反对那种实行西方两党制,鼓吹绝对民主、绝对自由的倾向。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虽然同时存在着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但由于“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疾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4]P375,因而,不仅这两类矛盾相互之间的比重,而且它们各自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都已经起了重大的与根本的变化。人民内部矛盾就地位来说,已越来越处于突出位置;就比重来说,则成为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的最大的矛盾。“就我国的情况来说,现在的阶级斗争,一部分是敌我矛盾,大量表现的是人民内部矛盾。”[4]P357 只有正确处理好如此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已经成为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总题目”[4]P363。这个思想,不仅在当时有着十分紧迫的指导意义,而且对于我们今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仍然有着相当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毛泽东的两类社会矛盾学说,是他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具体化,从而为我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认识、调整社会各个阶级、阶层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和政治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和政治原则。
四
由于认识和实践的局限,毛泽东的这篇著作也存在不完备、不够准确的地方,并且在之后的历史进程中出现了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
第一,没有深入具体地研究如何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毛泽东尽管阐发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但是并没有作更深入、具体的研究,尤其对通过及时调整超越现实发展阶段的那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来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把握上,则有严重的偏失。比如,毛泽东指出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不适应,但对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症结却找错了病根。过分严重地估计了当时国际国内阶级斗争形势,把本来属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非对抗性的矛盾,错误地看成是新旧制度之间的对抗性矛盾,认为必须用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的办法来解决,并希望以此来作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促进力量。其突出表现是:一是认为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主要在于所有制不大、不公、不纯,因此要不停地变革生产关系,追求“一大二公”,由此造成单一的所有制和高度集中统一的僵化体制;二是认为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主要是“党内有资产阶级”,从中央到基层都有“走资派”,所以必须“以阶级斗争为纲”,搞“继续革命”,批判“走资派”,最后导致了“文化大革命”。实践证明,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没有也不可能解决社会基本矛盾,更不可能达到发展生产力的目的,反而使社会基本矛盾更加激化,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并作出理论上的概括。毛泽东认为,“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1]P322 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曾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状况进行过正确的分析,并且作出我国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根本性转变的判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虽然讲到了我国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疾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而且明确指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任务就是领导全国人民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4]P75。它确实内在地包含着近似中共八大关于主要矛盾是什么的基本思想,但却又回避了“主要矛盾”这个概念,没有正面地、明确地提出何谓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并作出理论上的概括。对中共八大关于主要矛盾的分析,毛泽东一开始对八大决议有保留,[6]P628 在1957年10月9日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结束时,毛泽东所作的《做革命的促进派》的讲话中,断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4]P475 主要矛盾的提法改变了,人民内部矛盾也就不可能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此后,毛泽东越来越关注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7]P486,表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出现了严重失误。错误的理论定位必然导致实践的错位,“文化大革命”期间进行的“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使我们党、国家和人民遭受了一场深重的灾难,给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思想等各个领域都造成严重的损害。历史证明,对主要矛盾判断的失误从而导致“以阶级斗争为纲”去实践社会主义,是毛泽东在社会主义时期的最大失误。
第三,没有明确揭示发展社会生产力对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大意义。毛泽东曾经说过: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一种方法,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而且是唯一的方法。“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在整个人民内部继续推广和更好地运用这个方法,要求所有的工厂、合作社、商店、学校、机关、团体,总之,六亿人口,都采用这个方法去解决他们内部的矛盾。”[4]P370 此论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内部多种矛盾的总称,它的内容和形式是多层次多方面的,既有经济、政治上的利益矛盾,又有思想认识上的是非矛盾,既有阶级、群众的矛盾,又有纯粹个人矛盾。从根本上来说,客观的现实矛盾最终只能用客观的物质力量来解决。“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只能是处理其中几个层次或方面的矛盾,充其量也只是一定程度上处理大量的经常性的矛盾现象的方法,但不具备最终解决矛盾的力量。它实际上是以主观良好愿望即精神道德力量为主导,其有效性、可行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矛盾双方的觉悟程度。即使能够解决一时的思想矛盾,使人们的思想认识达到统一,但无法从根本上缩小人们在实际利益关系上的差别与距离。[8] 差别就是矛盾。所以,“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不能从根本上处理人民内部的所有矛盾内容。人民内部各阶级、阶层、利益群体基于差别与不同而构成复杂多样矛盾状态的客观实际,决定了解决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最终途径和根本方法应该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消除形成人民内部矛盾的诸多阶级、阶层、利益群体间的差别程度。而在这一点上,毛泽东却未能予以明确地揭示。尽管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谈到了“农业合作化问题”、“统筹兼顾、适当安排”这些涉及到经济问题的题目,也论述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目的在于发展经济文化,建设巩固新制度、新国家,但这些观点并未展开,也始终没有将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到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最终途径的重要地位。事实证明,有许多因经济利益而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并不等同于是与非的矛盾,而是经济利益的关系问题,应着重用经济方法去处理。
总之,不管毛泽东在这个领域发生了多少偏失,却都并不能淹没他在这个问题上所做出的前无古人的、极其伟大的历史贡献。人类历史的演进,在许多极为重要的关节点上,都是依赖了为之开辟道路的“第一个”和“第一次”。虽然这些“第一个”、“第一次”往往并不那么完满,但人类历史却正是靠这些“第一个”和“第一次”才终于踏上了新的台阶。因此,不管这些“第一个”和“第一次”有什么不足,它们在人类历史上,却永久占有着远远超过“第二个”、“第三个”以至无数后来者的开拓道路、肇启先机的伟大意义。毛泽东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上述系统揭示,他通过这种揭示而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史上所第一次创立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完整学说,作为引领人类通过社会主义而走向共产主义的指导理论,将随着社会主义历史进程的不断延展,随着后人对这个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的不断深入,越来越显示出其作为科学真理首创形态的无比夺目的绚丽光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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