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及其创新_农民论文

论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及其创新_农民论文

试论中国农村经济体制及其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体制论文,试论论文,中国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加入WTO为标志,中国加快了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在享有经济全球化收益的同时,中国也正经受着经济全球化对国内各项制度建设的重大挑战,尤其是对农村经济体制建设提出的挑战。农村问题始终是中国长期发展的核心问题。从农村社会目前的现实情况看,农村制度建设是核心中的核心。可以说,解决好农村制度建设问题才能真正解决困扰中国长期发展的难题。本文以制度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对中国农村经济体制进行分析,试提出中国农村经济体制创新的方向。

一、中国农村经济体制的基本状况

中国农村目前实行的仍然是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施的统分结合的家庭承包责任制。这种以两权适度分离、家庭承包经营为中心的制度,引入了较明显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克服了人民公社制度下农业经营吃“大锅饭”的核心障碍,降低了集体生产的监督费用,具有明显的正效应。这种制度的另一成功之处在于,通过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释放出来,成为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国乡镇企业迅猛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的重要推动力。

自1996年以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这一制度的正效应逐渐减弱,负效应逐渐增强,具体表现在:(1)1996—2000年间,中国农产品销售价格指数累计下降了22.6个百分点,广大农民直接损失在3000亿元以上;(2)农业日趋弱化,“三农”问题日益突出;(3)农产品品种单调,质量低下;(4)在中国耕地资源高度匮乏的实际情况下,土地撂荒弃耕现象日趋严重;(5)尤其在加入WTO以后,即使中国不降低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在国际和国内农产品供大于求且价格持续下降的情况下,从总体上看,中国农产品已不具竞争力。

二、中国当前农村经济体制缺陷的分析

家庭承包责任制的产生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它大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十分显著的影响。它虽然解决了如何监督农业中团队生产偷懒行为的难题,但因此实施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却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历史发展方向相左的。它以特定条件下农民的机会成本几乎为零为基础,没有解决好土地的所有权问题,甚至连土地经营权的自由流转问题都没有解决好。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缺陷也逐渐显现出来,主要有:

1.所有权主体模糊。排它性和可转让性的产权制度的建立是市场机制有效配置资源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在现实中“集体所有”为村民小组所有,没有明确界定所有者的主体。产权制度的约束功能下降,产生了中国农业经营中特有的一些怪现象即农户不能完全自主经营。许多地方行政部门限制农户自由种植,强制农户必须执行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必须完成上级规定的生产任务,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产权关系的各项权能混乱。由于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在内容、边界及法律形式上界定不明确,不能保障农民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地位,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投资预期和积极性,使得农民不愿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产生了农民对土地的短期行为以及掠夺性利用地力的不合理行为。这既不利于加强农田建设,也不利于提高土地肥力和土地生产率。这也是中国自然资源条件不断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3.农用土地流转不畅,难以实现规模经营。在中国,土地实际上担负着农民生存与就业的社会保障功能。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均土地经营规模不断缩小,再加上农户自主经营的权利缺乏保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既缺乏动力又缺乏必要的条件。因此,土地经营规模过小,规模经济效益难以形成成为中国现有农业的一大特点。

4.其固有局限性逐步显露。①家庭承包责任制让家庭成为其自身经济活动的剩余报酬的获得者,降低了集体生产的监督费用,但却使单一农户直接面对市场,大大提高了农户作为经营主体的生产成本、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使劳动力得不到充分利用,农业固定资产重复投资现象严重,形成资源浪费;②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方式大大限制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商品率的提高,不利于土地区域性种植、机械化耕作和集约化经营;③农业生产“望天吃饭”的特点和市场的多变,使单一农户不能很好地运用价格、成本、利润的比较去规避或减免市场风险,容易造成决策盲目性,市场行为趋同性,导致农业生产经营处于一种不稳定的“振荡”状态。

5.滋生特权腐败。在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集体不再直接使用或经营土地,而拥有土地所有权和发包权。从理论上讲,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与支配,但在现实中,则是由乡、村或村民小组的领导者以集体的代理人名义掌握与行使土地所有权和支配权,其结果是代理人成为“全权主人”。在监督乏力的情况下,代理行为必然产生腐败,使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农村的稳定受到严重威胁。

三、体制创新的基本理论框架

制度是社会中个人所遵循的行为规则,是人类对付不确定性和增加个人效用的手段。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对人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其中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作为生产单位的个人太小,以致于他不能把这些规模经济和外部效果的收益内部化,为开拓这些收益需要有集体的行动,所以需要用制度来促进与他人的合作”。当在某种原有制度下无法得到获利机会或潜在利润无法实现时,就会发生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过程是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对原有制度替代的过程。一个有效的制度应该能够实现潜在利润,得到新的获利机会,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经济合作,使外部效益内部化,提供新的经济激励的制度。

潜在利润和新的获利机会是制度创新的动力和源泉,但制度创新需要成本,只有当制度创新带来的利润大于创新成本时,创新才有可能发生。制度创新有两种类型: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有利于制度变迁的平稳过渡,但面临较高的组织和实施成本,同时存在外部性和“搭便车”行为。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实行,它借助国家暴力机关,可以降低组织和实施成本。

四、中国农村经济体制创新的方向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农村经济体制必须创新,这已是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一个共识。为此,本文提出了中国农村经济体制创新发展的方向。

1.明确界定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主体。应当以立法的形式确定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制,将村民委员会而不是村民小组作为集体所有权主体,对集体土地和其它集体资产进行控制和管理,并以法人身份承担责任。这样做是因为村民小组作为农村最基层的经济组织,由于其组织分散,实力薄弱,构成单一,管理水平低,不能成为农地所有权主体的代表。而村民委员会作为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能够较好地行使所有权权利义务的管理能力。

2.建立股份制公司经营模式,实现规模经营。让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专业技术人员以技术入股,把分散的土地化整为零集中起来,以村为单位,建立股份制公司,公开向社会竞标承包。这样,村民委员会以土地最终所有者的身份与承包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监控合同的执行,有权对浪费农地、滥用农地的不合理行为进行制止等,并获得所有者收益——村提留。农民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年终分红——解决了土地是中国农民主要社会福利保障工具的问题。因为进入门槛的提高(先期农资、农具的投入)和退出障碍的困难(固定资产难以转向其他行业),使得承包人能够理性地分析市场,以价格为信号,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样有利于规模经营,有利于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有利于农业商品率的提高,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集约化经营,也有利于新品种的推广,更有利于加速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3.加快小城镇建设,加速农业劳动力的非农产业转移的步伐。实现农业就业在社会就业中所占比例的降低,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中国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主要应该依赖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村小城镇的建设。应制定一系列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调整乡镇企业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使乡镇企业朝着有利于劳动力吸收和农产品深加工的方向发展,向着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方向发展。同时深化乡镇企业制度的改革,增强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另外,加快小城镇建设,要合理地有计划地组织农村剩余人口向城镇流动,如制订优惠政策(一定范围取消户籍限制、取消不合理建房收费等),规定农村新增建房统一到小城镇来建,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节约农村用地,使平均生产规模扩大,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非农人口增加,使农产品需求增加,扩大市场容量,促进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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