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原创理论的建立--浅析建国前夕刘少奇关于城市私营企业的论述_刘少奇论文

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原创理论的建立--浅析建国前夕刘少奇关于城市私营企业的论述_刘少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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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在建国前夕,刘少奇从治国安邦的战略全局着眼,致力于新中国经济建设道路的探索,就事关全局的城市私营企业问题作了许多重要论述,正确地评价了城市私营企业的地位和作用,透彻地阐述了推动城市私营企业发展的原则和方法,准确地指出了城市私营企业的前途和命运,对新中国建立前后中国共产党制定和实施正确的管理城市私营企业的方针和政策起了重要作用。刘少奇这方面论述的意义不仅是历史的,而且是现实的,对我们今天正确认识和对待私营企业仍有重要指导意义。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刘少奇与中共中央其他领导成员就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不仅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而且生产力水平很低,因此,革命在全国胜利后,中国必须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为了迅速发展生产力,这个社会必须巩固十年、十五年或更长的时间;必须采取与这个阶段相适应的有较长时间稳定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政策,而不是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政策,这样新政权才能巩固,国家的工业化才能较快实现,才能为进入社会主义创造充分的物质条件。在解放军转入反攻的1947年下半年,刘少奇又进一步指出:从眼前来说,在已解放了的地区的主要任务是恢复生产,尤其是领导恢复城市的生产,而能否恢复城市的生产又首先取决于能否正确对待城市中的私营企业,即能否对它们采取正确的新民主主义政策。正是从这一战略考虑出发,刘少奇从那时便独具慧眼地开始了对城市私营企业的系统研究,并相继阐述了一系列关于城市私营企业的富有远见卓识的主张。

一、正确地评价了城市私营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1947年4月,刘少奇率领中央工作委员会进入华北,独立开展中央委托的工作。1947年11月,华北战场上我军攻占了石家庄。这是解放军首次攻占大城市。这客观上使作为中央工委负责人、素有城市工作经验的刘少奇,在探索如何正确对待城市私营企业方面,比当时党中央其他领导人先行一步。石家庄解放前后刘少奇在对当地私营企业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相继对如何发挥城市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主的作用发表了一系列正确的意见。他指出:石家庄是大反攻后收复的,对石家庄“我们要采取建设的方针”。他对中共石家庄市委负责人说:“私营企业也是我们大家的生产机关,生产不是为了资本家,是为了我们自己,要依靠群众,把生产恢复起来,群众的生活才有保障。”“关于工资、工厂管理等方面,资产阶级是我们的老师,比我们高明得多,我们要接受他们的遗产,如技术差别制、养老金制等,对工业发展都是必要的因素,我们不可忽视。”针对一些工人高工资的要求,刘少奇从工人阶级根本利益着眼指出:“工资太高是自杀政策。工人最大的利益就是工业发展。而不是其它。工业愈发展,工人的生活和职业愈能得到保证,如工业垮了台,工人也就垮了。因此,改善待遇和提高工资不论采取任何形式,都不能影响工商业的发展。”①1948年2月,中央工委转发了《关于收复石家庄的城市工作经验》,党中央对该文件明确予以肯定,并要求以后解放的城市都要学习石家庄的经验。

在1948年9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刘少奇在分析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构成时指出,它包括国家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和私营经济。在这四种经济成份中,银行铁路、大企业等等,这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但是在数量上是比较小的一部分。”“私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是最大量的。”②刘少奇在《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与合作社》的手稿中指出:“在国民经济中还存在着占有相当比重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中国大工业很少,特别是重工业基础薄弱,国家手中的生产品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大量的生产品,特别是供给市场的生产品还操在私人资本家手里。”“私营经济在目前整个国民经济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适当发展,对于国民经济也是有利的。”③毛泽东肯定了刘少奇的这些论述,并要他草拟文件,以便召开七届二中全会时用。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指出:“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占了现代工业中的第二位,它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中国经济现在处在落后状态,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④。

七届二中全会后,刘少奇对全会确立的关于私营企业的方针政策又作了许多有创见的发挥。1949年1月,中国当时第二大城市天津解放,由于当地许多接管干部设有正确理解七届二中全会关于私营企业的方针,因而“天津解放后,有二三个月没人去理会产业界,有些做工会工作的同志,不愿和资本家接触;有些共产党员怕说自己立场不稳,故意避开他们,资本家就更害怕”⑤。许多工人则要求分掉工厂,打倒资本家。天津解放一个月内就发生了53次清算斗争。“资本家脑子里有三怕:一怕清算,二怕共产党只管工人利益,三怕以后工人管不住,无法生产。”由于天津是华北重镇,对全国各大城市影响很大,因此能否正确对待天津的私营企业,不仅关系到天津经济的恢复,而且直接影响全国解放了的许多大城市。刘少奇受中央委托于4月10日来到天津,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工作指导。这期间他指出:“资本家在生产方面占有很高地位。”“天津的工商业将近四万家,光是搞生产的——工业就上万家,有好几十万工人,……社会上很多的必需品,吃的、穿的、用的,鞋子、牙刷、牙粉……要他们供给,他们是社会上的一个很大生产力,这个生产力是很重要的,今天没有他们还不行。”⑥1949年6月刘少奇再次指出:“一个天津有几万家工商业,连员工家属就有好十万人,这许多人不安定,社会也没法安定,一个天津弄不好,整个中国也没办法。”⑦

刘少奇认为,要发挥私营企业的作用主要是由于中国生产力落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各种经济成份都应该得到充分发展。1949年5月,他针对一些资本家认为私营企业只能在国营企业的空子里吃点残羹余汤的想法指出:“今天,中国的工业还不很发展,国营企业还只是点点滴滴,私营企业的活动范围很大,可以和国营企业平等发展。”⑧

刘少奇在天津的多次讲话反复强调,发展生产事业,主要依靠工人阶级,过去、现在、将来都是这样,但也必须利用私营企业。“今天中国资本主义是在青年时代,正是发挥它的历史作用,积极作用,建立功劳的时候。”⑨刘少奇认为,在当时生产力落后的情况下,必须让资本家发挥管理企业的才能,以便更快更好地发展生产。他在天津期间引用毛泽东对上海工商界人士的谈话说:“讲革命当然是无产阶级第一,他们无所顾忌,坚决斗争,农民也不错。但在城市里讲生产,还是你们第一。”刘少奇还指出:“在宣传上我们要注意把工人放在第一,但也要照顾资本家,特别是在生产上、经济上,资本家比我们有办法,发展生产应该首先和资本家合作,资本家在城市生产方面占有很高地位。”⑩

刘少奇在分析城市私营企业的地位和作用时还指出:私营企业发展了,对工人、对国家均有好处。1949年4月,他在天津市干部大会上发表讲话指出:“在中国目前条件下,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若干发展是进步的,对于国民经济是有利的,对于中国是有利的,对于工人也是有利的。”(11)几天以后,他在向工人作报告时就私营企业资本家问题语重心长地对工人说:“如果他们和我们一致打倒了一切反动势力及阶级,他们也可以发展了,也可以帮助建设新中国的工作,他们可以开工厂、开矿山、制造出日用品,对于工人阶级是有利的,同时他们自己也赚钱了。这件事情好不好呢?这是好的”(12)他从工人自身利害关系出发,要求工人改正对资本家“左”的、不合理的做法,“如果不这样,一定会引起严重的后果,就是工厂关门、倒闭、生产降低、工人失业,或者是工人孤立,农民和职员都说你们不对,到那个时期,你们很痛苦,至那时要政府救济,政府是没有力量的。你把资本家捉起来,枪毙了,他更不能办工厂。”(13)

二、透彻地阐述了推动城市私营企业发展的原则和方法

刘少奇认为,要推动私营企业的发展,首要的问题是必须正确对待资本家。他在1948年12月指出:“目前革命的打击方向仍然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私人资本主义还不是我们的主要斗争目标。政治上我们成立联合政府,还要吸收资产阶级参加。”他在天津期间一再反复强调资本家是朋友不是敌人。他针对天津的许多干部和工人把资本家作为斗争和清算对象的行为,在中央天津市委员会上的讲话中说:“对资产阶级也有斗争,但重点在团结,如果把它当作斗争对象,那就犯路线错误。”“自由资产阶级不能除掉,还要它发展。对这一点不清楚,搞乱自己阵营,等于农村中伤害了中农一样。”(14)几天之后,他在天津市干部大会上发表讲话中尖锐指出:“天津解放后,帝国主义、国民党、官僚资产阶级找不到了,看不到了,于是就把子弹打在资本家头上,把朋友当敌人,这就打错了。”“这错误是路线错误,不是小错误。”(15)他还指出,在适当时候,在可能条件下,对资本家进行适当的斗争是必要的,但重点放在联合上。刘少奇认为,这种联合既是政治上的,也是经济上的,政治上共组联合政府,经济上共同发展。

刘少奇反复强调,要推动城市私营企业发展,必须处理好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必须坚持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原则。1949年6月4日,刘少奇在各民主党派人士及北平各级党政机关负责人会议上所做的报告中指出:“最要紧的问题是劳资关系。我去天津这一时期,还相当紧张。”(16)1949年4月刘少奇在天津指出:劳资两利,就是不是仅仅对一方有利,而是双方都有利。如果仅对工人有利,对资本家不利,发展下去,“资本家不安心,工厂关门,工人失业”,“所以必须号召工人做到劳资两利,使资本家有利可图”(17)。刘少奇为了使私营企业资本家放心办厂,在与他们座谈时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劳资两利。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是要贯彻这个政策的,是要真正做到劳资两利的。在执行初期不管发生多少偏差和错误,最后是一定要贯彻的。因为不这样,要想把农业国家变为工业国家就不可能。大家要从根本上来了解这个政策,平日就不至于为一时的或个别的现象所迷惑。”(18)显然,刘少奇在这里把实行“劳资两利”看作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前提条件。这个观点是极有见地的。刘少奇指出劳资两利应该贯彻到生产、销售、管理等各个方面。他要求天津市委制定一个包括工资、工时、待遇、雇佣关系、劳资纠纷等各个方面的劳资两利办法。

刘少奇认为,劳资两利是就私营企业内部讲的,在私营企业外部关系上则需要贯彻公私兼顾的原则,并且要贯彻到从生产到销售,从进口到出口的各个方面。他在与天津对内对外贸易负责干部谈话时指出:“生产有公营有私营,现在公营私营是共同发展的”,“贸易服从生产,包括服从私营生产,如我们在贸易上,把私营工厂搞垮,这就是错误”。刘少奇在该次谈话中还明确指出:“国营贸易应当和私营的共同分配原料和市场。”“我们需要和他们结合,同时我们还要避免和他们冲突,要和他们搞经济联盟,和他们全面合作。”(19)刘少奇在与天津资本家谈话时告诉他们:“我主张采取这样的方针,就是:从原料到市场,由国营私营共同商量,共同分配。这叫‘有饭大家吃,有钱大家赚’,这就是贯彻公私兼顾的政策。”(20)在这次谈话中,刘少奇还就贸易、贷款、税收、原料、邮电、商标、房产等问题同资本家谈了如何做到公私兼顾。

资本家开办企业的基本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获得剩余价值,这个目的不能实现他就不办企业了或无法办下去了。私营企业主占有剩余价值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就是剥削。有私营企业存在就必然有剥削,容许私营存在和发展就必然要允许剥削的存在和发展。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刘少奇先后在天津干部会、职工会和工商业家会议上,对剥削现象作了分析。当时天津的干部、工人最痛恨剥削,资本家最害怕提剥削二字。但刘少奇并不讳言私营企业存在的剥削事实,而是对“剥削”这种现象进行了独到而深刻的分析。他指出,剥削是一种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是不可避免的,不是几个资本家可以负责的。中国工人阶级还要忍受一个时期的剥削痛苦。刘少奇从保证工人的就业和生活的保障的角度向天津的干部们指出:剥削范围大,对大家有利。如东亚毛纺织厂资本家现在剥削一千二百人,要能多办工厂剥削两千人、两万人那更好。不论怎样讲,剥削是事实。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剥削是有进步性的。(21)刘少奇也向天津工人们指出:劳资两利,就是要使资本家有利可图,“就是允许资本家对我们剥削,剥削不能完全消除”(22)。对当时天津资本家害怕工厂开得越多越大剥削就越多越大的心理,刘少奇向他们指出:“今天不是工厂开得太多,剥削的工人太多,而是太少了。你们有本事多开工厂多剥削一些工人,对国家人民都有利,大家赞成。你们当前于工人有很多共同利益。”(23)刘少奇对私营企业的“剥削”现象的论述,不仅使资本家吃了定心丸从而敢于放手办好办大和多办企业,而且使工人认识到,没有剥削,私营企业就不会存在,那么在私营企业工作的工人就会失业,允许有一定的剥削则会使私营企业得到发展,归根结底对工人有利,对国家有利,从而调动了私营企业工人的生产积极性。

1949年5月2日,刘少奇在天津同工商企业家谈话时还鲜明地提出“以斗争求两利”的协调劳资关系的办法。他针对天津部分工人提出的,资本家应给予工人高工资、高福利的要求时指出,国民党时期资本家剥削压迫工人,对工人随意解雇开除,引用亲朋,全是资本家一方得利,现在工人翻身向他们要利益是有原因的。现在只利工人不利资本家也是不对的,工人提出过高要求,使资本家负担不起,或是暂时能负担而不能持久,这样做既不利于国家、人民,也不利于工人本身。因此,刘少奇提出了工人与资本家“以斗争求两利”的著名观点。即一方面,工人要联合资本家搞好生产,同时也要大胆抵制资本家在生产经营方面和对待工人方面的不法行为;另一方面,也允许资本家通过正常渠道拒绝工人提出的高工资高福利等方面的苛刻要求。刘少奇的这一观点既坚定地维护了工人阶级的利益,又维护了资本家的合法利益,受到工人和资本家双方的欢迎。

三、准确地指出了城市私营企业的前途和命运

刘少奇认为,城市私营企业在整个新民主主义社会必须始终存在,并允许大力发展,这是人民根本利益所要求的。因此,在整个新民主主义社会内,私营企业是大有前途的。刘少奇在1948年12月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上所作的报告中就鲜明地指出:“我们推翻国民党以后,把资产阶级得留一个时期,十五年内诚恳地发展它,对无产阶级有利的。”(24)刘少奇的这一论断的依据是,私营企业发展了,国家工业化水平就提高了,不光为进入社会主义创造了物质条件,而且会大大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不仅没有理由不让它们发展,而且要帮助它们发展。即使私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超过国营企业,也不要紧。1949年5月2日,刘少奇在对天津资本家谈话时说得更明确:“政府要发展国营生产,也要发展私营生产,这就是公私兼顾,也许私营生产会超过公营的,但政府并不怕,我们的主要目的是发展生产,并不反对哪样生产发展得多。”(25)

刘少奇在论及私营企业前途时认为,可以逐步地引导私营企业走向国家资本主义。1948年12月,刘少奇在分析对私营企业采用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是否有可能时精辟地指出:“只要我们环境安定了,又保证他们开工厂、做生意的一定利润,他们一般是可以接受我们的监督的。有些资本家在我们监督下才敢于发财。中国可能比俄国更多地、更长期地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方法。因此,对资本家一般可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办法。”刘少奇同时还对什么是国家资本主义作了解释: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在适当条件下监督资本家,使资本家为国家服务的一种制度”(26)。1949年5月,刘少奇在与天津工商业家谈话时指出:国家通过国家资本主义,与私营企业长期合作,我们希望合作得长,合作得多。1949年6月,刘少奇在一份报告中进一步强调中国的国情不同于俄国和东欧国家,“因为中国的特殊情况,我们认为国家资本主义的经济形式有可能在颇大的范围采用,也很需要。其形式是租让、加工、定货等”(27)。

刘少奇不仅认为在国家工业化实现之前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私营企业和私营资本家是有地位有前途的,而且鲜明地提出:私营企业在将来向社会主义转变时可以采用和平的方法。对此,他作了深刻分析和详细论述。早在1948年9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他就指出,这种“和平转变有极大可能性”(28)。同年12月,他进一步对“和平转变”的可能性作了分析。他指出“十年、十五年以后,大势所趋,那时资产阶级愿意追随大势的,给予优待。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一个阶级的消灭,要这样和平地消灭,一般不大可能,但由于中国资产阶级软弱,及世界社会主义的包围,这种可能是存在的”(29)。刘少奇同时还指出:“无产阶级要准备拿出一部分胜利品向资产阶级实行赎买,使他们没有叛变的可能性。”(30)很显然,刘少奇这个时候就坚定地确定了将来要和平赎买资产阶级的思想。建国前夕,他还就如何使私营企业和平进入社会主义作了生动地辩证地阐述。他指出,可以实行对私营企业限制的办法,使私营企业和平进入社会主义。1949年6月他在一次报告中说:“想黄河不流进渤海,到山东设闸不行,要从青海就设闸,一开始就给以限制,最后才能使黄河不流入渤海。现在给你们一些限制,最后就可以和平地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刘少奇对私营企业怎么和平进入社会主义的问题,举他对天津东亚毛纺厂宋棐卿总经理讲的话为例加以说明。“如果经过二十年,一个东亚厂发展成八个,这够你搞的吧!也许二十年后这些厂收归国有,只要你不反对,你宋棐卿有本事,还请你当厂长。那时工厂更多,你本事大,八个工厂不够再加八个,十六个厂你干不干?他说:那为什么不干?我说,干,好!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也愿意交给你干。”“这些产业有代价地收归国有,股份一年退不完,分十年退。”“十年退不完,十二三四年也都可以。”(31)刘少奇这些论述既指出了私营企业的前途是社会主义,又指出了国家是通过赎买的办法而不是没收的办法使私营企业和平进入社会主义的,而且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私营资本家在帮助国家生产方面仍大有作为,仍可以受到重用。

刘少奇在建国前夕的两年左右的时间内,以马列主义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和创造性思维所作的关于城市私营企业的论述,精辟而又通俗,系统而又严密,不仅对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和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制定正确的对待城市私营企业的大政方针,而且对建国初我党制定具体的对待城市私营企业政策以及以后制定对私营企业和平改造的政策,都作出了独特的贡献,而且在党中央决策之后,刘少奇对党的私营企业的政策又有许多独创性的发挥,使其得到了更好的落实。

四、对我们今天正确认识私营企业的启示

岁月的磨砺使刘少奇建国前夕关于私营企业的论述愈加光辉夺目。今天我们在如何正确认识今天的私营企业方面,仍可得到多方面的启示。

第一,当前私营经济必须有一个大的发展。建国前国营经济以外,还要推动私营企业的发展,才能加快工业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今天我国虽然进入了社会主义,但由于生产仍不发达,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而同样不仅需要发展国营经济、集体经济,而且需要发展私营经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私营企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还不够。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它经济成分不是发展得太多了,而是还不够,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曾在共和国史上反复演出的“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悲剧而窒息私营经济的恶果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从正反两方面证明了私营企业在现阶段的积极作用。今天我国的私营企业必须而且也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才能加快实现国家工业化,迅速提高人民生活。

第二,今天的私营经济是公有经济的助手而不是异己力量。建国前夕刘少奇认为,私营企业可以跟国营经济并行发展,即使发展起来超过国营经济也不可怕。这个见解是很深刻的。刘少奇的根据是,国家不可能什么都办,国营私营都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力量,国家完全可以通过原料、市场、税收等方面引导私营企业。我国今天当然比解放前夕的生产力有了较大发展,但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状况仍未改变,因此今天仍必须充分发挥私营企业在实现国家工业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我国今天的情况下,私营企业可以在国家无力或不便经营的一些行业和部门广泛发展。私营企业也可以在一些公有企业已在经营但还很不够的部门和行业大力发展。私营经济在当前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为社会提供数量可观的产品,加快商品流转,满足人民生活的多方面需要;二是通过纳税为国家积累大量建设资金;三是解决城镇和农村多余劳动力中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四是可以为国家为社会训练许多素质好、能力强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因此,今天私营企业是一种积极的力量。必须坚决摒弃私营经济成分多了,就是资本主义多了的“左”的观念。

第三,对私营企业要把大力支持其积极方面和适当限制其消极方面相结合。建国前夕刘少奇指出,私营企业既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又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对前者要积极鼓励,对后者要合理限制。我们今天对私营企业也应持这一态度。私营企业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但是作为私营企业,其中的大多数追求高额利润是其基本目的。“唯利是图”在私营企业主头脑中无疑是顺理成章的。这必然导致一些私营企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讲质量的现象大量发生,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消极作用。对此,应坚决加以限制。主要通过健全法制,运用经济手段和舆论监督等手段,使私营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确看待和对待私营企业中存在的剥削现象。现在有一些人认为,私营企业多了会扩大剥削面,而剥削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必须予以抵制和消除。建国前后这种观点在党内很盛行,刘少奇当时就直言不讳地指出:允许私营企业的存在就必须允许剥削的存在,允许私营经济的发展就是必须允许剥削的发展。刘少奇认为,对“剥削”一要允许,二要适当限制。限制的办法就是国家规定私营企业的合法利润和工人适当的工资,还要通过税收来调节。我们今天允许私营经济的发展,同样必须允许剥削。我们今天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私营经济必将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发展,那么剥削的范围也必将随之而扩大。我们既要看到没有剥削私营企业也就不存在了,也要认识到不合理的剥削应该限制的。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承认“剥削”的存在,并尽可能将剥削的程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同时采取必要的经济措施使私营企业主将剩余价值中的大部分用于扩大企业再生产和创办新的企业。

注释:

①根据石家庄党史工委所存1947年档案材料。

②③⑤⑦(16)(24)(25)(26)(27)(28)(29)(30)(31)《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3页、第10-17页、133-134页、第143页、第132页、第48页、第97页、第52页、第147-148页、第7页、第51页、第51页、140-141页。

④《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1431页。

⑥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7月版,第52页。

⑧⑨⑩(11)(12)(13)(14)(15)(17)(18)(19)(20)(21)(22)(23)《刘少奇在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52页、第59页、第18页、第25页、第44页、第46页、第3-5页、第16-17页、第22页、第56页、第11页、第52页、第26页、第45页、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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