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货币市场认识中的误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货币市场论文,误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回顾1995年的货币市场,在规范中求发展,已初具规模,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归纳起来,(1)同业拆借市场得到了长足的规范和发展, 据报载,截至1995年末,同业拆借量比1994年增长85%左右,且资金的投向、投量和期限基本趋于合理。(2 )原来比较沉闷的票据贴现业务,也较快地恢复其生机。据全国各地初步统计,1995年企业累计收受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达2424亿元,商业银行对商业汇票累计办理贴现1412亿元,人民银行累计办理再贴现844亿元。而前几年, 仅在上海和深圳有小批量业务。(3 )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和制订了若干条例和规定,促使同业拆借、中介机构、证券回购在清理、整顿中求规范和发展。(4)货币市场工具由单一趋于较为充分, 多种不同交易方式如信用拆借、抵押拆借、票据买卖、证券回购等同时采用。(5 )全国统一的拆借市场网络系统于1996年1月3日开通。(6)今年1月1 日出台的《票据法》为今后票据融资提供了保障。
展望1996年的货币市场,任重道远,如何更规范更完善,需要有新的思路。本人认为,重要的问题是在提高对货币市场认识的基础上统一思想,这就需要纠正当前对货币市场认识中的若干偏差,本文就此问题谈些个人看法。
一、“先资本市场,后货币市场”的发展思路,实际上贬低了货币市场的基础作用,其后果必然是搞乱金融市场。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主要是内在于现行体制的扩张机制作用,就金融市场的开拓和建立而言,客观上采取的是“先资本市场、后货币市场”的发展思路。具体说:(1)从时间顺序上看,1981 年起我国就开始发行国库券(第一期期限5年),而同业拆借市场1986 年才得以开始。(2)从发展状况来看,应该说,资本市场中的股票市场、 期货市场以及国库券市场虽有起有伏,但总的说发展已较充分,但货币市场特别是在1995年前则处于相对滞后状态。(3)从规范化程度看, 资本市场,主要是股票市场和债务市场,经过几度春秋,已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以保证其规范运转。而货币市场进入1995年才有些起色。(4)就两个市场的年交易量看,拆借市场以万亿计, 票据市场以千亿计,而资本市场则以千万亿计。
实践证明,“先资本市场,后货币市场”这种颠倒的发展思路,其后果必然会给金融带来震荡,我们已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危害一:削弱了货币市场的基础作用。无论是同业拆借市场还是票据贴现市场,商业银行均是主要参与者,而作为银行业,从总体上讲,主要是从事短期的资金融通,它通过信用和利率的双重作用将千万笔社会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聚集起来,又运用借贷形式将吸收的资金分配给暂时需要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可见,由银行业资金来源的性质和构成所决定,主要是满足社会资金临时的短期的需要。当然并不否定银行有较长期的资金来源,如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活期存款的稳定部分以及银行的自有资金等,但银行需留出备用部分以防兑付,可用量也是有限的。事实证明,一个活跃的完善的短期融资市场即货币市场的建立,是银行业务开展的主要依托。同时,也只有短期融资市场发达,促使企业和银行盈利不断增加,才能保证长期融资市场即资本市场的相应发展。所以说,货币市场是资本市场的发展基础,没有规范完善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是不可能的。
危害二:破坏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从理论上讲,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相协调的基础应该是金融业(主要是银行)资金来源的总量及其构成。先发展资本市场的思路必然会破坏这种构成。据人行调查,前二年的违章拆借,大多属短期资金的长期占用,即将货币资金演变为资金投资。1995年各地出现的混乱的证券回购,实际上因违章拆借受到限制转而以证券回购的形式继续支撑规模扩张,其数额之大、期限之长、利率之高严重地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一些金融机构在具体操作中搞假,运用无券或一券多做,甚至开具假单空单,而用这种买空卖空行为取得的资金多数用于炒买股票、搞房地产投资和集资放贷等长期投资。
以上先发展资本市场的作法,由此而造成大量货币市场上的资金向资本市场转移,其后果,一方面使货币市场因资金缺乏而萎缩,甚至连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都不能满足;另一方面,不断膨胀的资本市场不但挤占了货币市场上的资金,同时又需要更多的货币市场上短期资金与之配套,在一定程度上又拉动了货币市场的膨胀。如此下去,两个市场的矛盾会日趋加剧。
由以上两个危害延伸,“先资本市场,后货币市场”的发展思路,还会直接或间接地对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利率功能的发挥和金融秩序诸方面产生负效应。总之,货币市场连着货币供应、资本流动、先行货币政策操作以及外汇市场,对它的培育、规范和完善,不只是货币市场本身的问题,而是有关整个经济协调发展和金融改革深化的问题,它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是绝不能忽视的。
二、只注重同业拆借市场解决短期资金需求,忽视了它有利于商业银行业务经营和提高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水平的重要功能。
就同业拆借而言,它作为短期资金融通的有效场所,不能忽视其为解决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金融机构之间短期资金使用上的不平衡而起到的重要作用。但一些同志,包括企业界和金融部门的同志,误认为同业拆借的功能仅限于此,这是极其片面的。应该还有:
(1)有利于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目标的实现。 商业银行作为同业拆借市场中的主体,在它的业务经营中,为不断开拓和强化经营管理的内在动力,将追求盈利的目标放在首位是无可非议的。为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要保持其拥有资金的充分流动性,另一方面力求避免经营风险以保证资金的安全。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和力避风险的最小化两大目标之间是有矛盾的。如果要扩大高收益的资产规模,就会面临流动性储备下降和准备金不足的风险;相反,要扩大流动性储备规模,必然会使准备金比例过高而收益减少。而同业拆借可以适时有度地调节商业银行之间准备金的盈余和亏缺,这样,就可以使商业银行无需为了应付提取或兑付(特别是为了满足突发性的提兑要求)而经常保有大量的超额准备金,将其用于高收益的资产规模,这样做既可以节约资金又可避免风险,与此同时可增加银行利润,真可谓“一举多得”。可见,同业拆借为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经营目标的实现创造了有利条件。
(2)为中央银行进行货币政策操作提供了可能。 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对象涉及到同业拆借利率和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这两个指标都是中央银行进行货币政策操作的重要手段。就同业拆借利率而言,在一般情况下,中央银行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始于对短期利率的调节,因为短期利率比较及时、真实地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它的“升”和“降”会直接而灵敏地影响社会资金需求和供给的“紧”和“松”。目前香港的存贷利率是围绕同业拆借利率变动的。因此,一方面将同业拆借利率作为制定利率政策的一个重要参数,另一方面,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对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施加影响,达到调节货币供求总量实现货币供求均衡的目的。
就超额准备而言,前面已经谈到,发达的有规则的同业拆借市场功能的发挥,会促使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维持在一个必要的水平,这显然给中央银行实施宏观调控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这是因为,总体观察整个信用创造过程,是由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两个行为主体共同作用下完成的,中央银行提供的基础货币与商业银行创造存款货币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源与流的关系。基础货币及其量的增减变化直接决定着商业银行准备金的增减,从而决定着商业银行创造存款货币的能量。所谓基础货币,它通常指起创造存款货币作用的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与流通于银行体系之外的通货这两者之和。前者包括商业银行持有的库存现金、在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以及超额存款准备金。由此可推测,在规范完善的同业拆借市场引导下,商业银行行为所决定的超额准备有可能确定为一个较为稳定的参数,这无疑对提高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能力和增强货币政策实施的有效性是极为有利的。
与此同时,中央银行还可对同业拆借市场中介机构施加影响来实现其货币政策意向。具体作法是:一方面中央银行运用向资金拆借中介机构进行贷款的方式,对同业拆借市场进行融资,直接吞吐基础货币。例如1993年以来,中央银行只拿出了不足百亿元的基础货币通过融资中心操作,就及时地较大范围地解决了各地一时头寸紧张的状况。另一方面,中央银行还可以运用公开市场业务,通过与同业拆借中介机构的证券交易和票据买卖方式,间接地吞吐基础货币。
三、传统观念将票据市场仅局限于清算,实质上它是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工具之一,对加速利率市场化进程和提高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水平也有重要意义。
作为短期金融交易的货币市场,这一领域主要包括短期拆借市场、商业票据市场、短期国库券发行和买卖市场及可转让的大额定期存款市场等。票据市场是以商品和劳务的真实交易为基础的短期融资市场,应该说它也是典型的货币市场。我国票据市场起步较晚,品种单一,规模甚小。1995年以前,只是在上海和深圳有少许业务。究其原因,当然与整个市场发育程度、体制上的不完善和法规的不健全等方面有关,但本人认为,观念上的陈旧和宣传不力不能不算是个重要原因。
传统观念将票据市场单纯看作是一种清算,一种债务凭证的传递,依据这一观念,票据市场就有一个可有可无的问题,因为代替票据贴现的结算工具和渠道有的是,也正是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导致票据这种安全、灵活、低成本的投融资工具束之高阁,不受青睐,与此相联的必是票据市场的萎缩。
需要说明的是,票据的基本形态即汇票、本票和支票连着结算,这是毫无疑问的。我国近期的结算制度改革中推行“三票一卡”制度便是最好说明。但结算制度改革不同于票据市场的建设,票据市场的功能也远不限于清算,它还具有一系列其他的功能,主要有:
(1)提供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载体的功能。众所周知, 再贴现政策是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重要工具之一,中央银行只有通过对商业银行和贴现机构进行再贴现,才能间接地实现对每一个工商企业的贴现,从而达到收缩或扩张信用的目的。这里,无论是贴现和再贴现,都必须依附于票据市场进行。可见,票据市场为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具体说是再贴现政策)提供了一个载体。由此倒推,如果没有票据和票据市场,中央银行的再贴现政策就无法得以实施。当然,中央银行并非只是对票据市场这一“载体”作简单的依从和适应,一方面票据市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银行再贴现政策的力度。在一般情况下,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率,会起到收缩票据市场的作用;反之,中央银行降低再贴现率,会造成票据市场扩张的局面。另一方面,中央银行通过票据市场上信息的反馈,适时适度地调整再贴现政策,以求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
(2)加速实现利率市场化的功能。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改革的深化,客观上要求加速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票据价格即贴现率的高低,它主要受制于社会资金的供求变化和付款人的信誉程度。随着票据市场的不断规范、完善和发展,以及票据交易稳定性的增强,会形成一种处于市场均衡状态下随市场规律自由变动的被供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市场价格,反映在资金的价格上,便是市场利率,它无疑是中央银行制度贴近市场的利率政策的重要参考,并有助于在具体实施中有步骤地推进和加快实现利率市场化进程。
(3)提高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功能。票据, 它既是一种安全、灵活、低成本的融资工具,也是一种流通和支付的手段。企业在商品和劳务的交易中签发和收受票据,一是以商品和劳务为基础,也就是说有实物形态进行抵偿和保证的。二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直接融资行为,在票据市场上流通和经营的票据应该是规范化的信用凭证,因而使工商企业之间惯用的口头承诺和挂帐信用变为合法而规范的信用形式。三是通过票据贴现,使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票据化并纳入银行信用的轨道,它有利于从法律上制度上保障贷款的及时结算,有利于银行对企业资金运用的监督和管理。四是通过票据贴现方法,有利于解决企业生产和流通中因供求梗阻而“憋死”的问题,有利于滞销产品的推销和新产品的推广。总而言之,票据市场对提高企业资产流动性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度的重要作用也是不能低估的。
一位金融界知名学者曾撰文写道:“没有票据市场,就不会有真正的金融市场;没有发达的票据市场,也不会有完善的银行信用。”“中国票据市场走向成熟之日,也就是中国的信用制度趋于完善之时。”笔者认为这是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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