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国论文,事业发展论文,重要举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二战后,德国对改善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十分重视。历届政府一直推行全面的环保政策,将环境与生态的保护作为施政纲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其作为国有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列入德国的基本法。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德国的环保事业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就公认为世界上治理生态环境较好的国家之一,其中的一些做法对其他国家颇具借鉴意义。
1.治理大气污染,保持水源清洁
早在20世纪60年代,德国就加强了对有害气体排放的治理力度,重点集中在热电厂、高炉及汽车尾气的治理,以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及悬浮颗粒的含量。首先通过对所有的热电厂、高炉陆续技术改造,安装了脱硫除尘设备。到了80年代,联邦政府又重新规定了大气中硫和氮氧化物的更严格的含量标准,许多燃煤的设施改用了天然气,越来越多的城市实现了集中供热。没有集中供热的居民区也都配置了清洁的燃油、燃气锅炉,燃煤设施已经在居民区绝迹。80年代中期,煤炭深加工的研制也取得了世界的领先地位,科隆和欧勃豪泽的科研人员开发了煤炭气化和用煤炭生产甲醇的设备,并马上投入生产,在这一领域德国的厂家一直保持着竞争优势。
为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联邦政府除通过税费的征收鼓励个人使用小排量发动机汽车外,早在1984年各地的加油站便开始向用户提供无铅汽油。为尽快普及无铅汽油,政府对无铅汽油实行了每升减税2芬尼的措施,并鼓励在汽油中添加其他替代成份,如乙醇。到90年代中期,德国生产的所有汽车都安装了只能使用无铅汽油的废气三元催化净化装置。目前,几乎所有在产的德国汽车的尾气排放都达到了欧洲Ⅲ号标准。
此外,开展城市绿化也是净化城市空气的重要措施。德国的城市规划中,除建筑规划外,还包括绿化规划。目前,许多城市的绿地面积率已超过50%,给人以“城在森林中、人在花园里”的感觉。城市除草木和道路设施外,看不到黄土。正是这些树木花草过滤了城市排放的有害气体,尽管德国能源消费居欧洲首位,但仍保持较好的空气质量。以往,德国在控制水源污染方面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经济的增长与水源的保护未能同步发展。70年代以来,许多内河、湖泊被严重污染,沿岸工厂排放的废水源源流入河中,以至河水逐渐发黑变臭,化工厂集中的河段甚至造成鱼类绝迹。当时流往德国最大的河流莱茵河,被称为“欧洲最大的下水道”,可见水源污染状况的严重。由于内河是德国公众的主要饮水之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刻不容缓。为此,联邦政府责成专门机构对内河水域环保状况实行监管,定期发布详细的监测数据,以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同时,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企业用水不得超过当地年降水量的一定百分比,以防过度排放工业废水;并规定了废水经处理后,必须达到的标准。为此,联邦及地方政府扩大了污水治理的投资,施工埋设了专用的下水道,仅莱茵河流域即修建了数百个污水处理厂,使原来直接排入河道的污水得到了净化处理,河水的含氧量恢复了正常值,保持了内河水域的清洁。近年来,水资源法等有关法规又提高了废水处理的质量标准,规定为一万人以上居民提供废水处理的净化设备,须具有三级清洁处理程序,即通过生态工艺处理技术消除水中的氮和磷元素,以缓解内陆水域的滨海化。
2.制订区域规划,保护自然景观
在过去四十年里,由于民成住宅、交通设施、产业建筑的逐步增加,不断蚕食着德国的自然景区面积,众多的动植物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家园。据统计,目前约有400种动物及近百种植物已经绝迹。对此,政府修订和颁布了联邦区域整治法、自然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规定要有计划地扼制土地过度流失的趋势,在保持一定间距的基础上开发具有地区中心职能的城市,调整和保持居住与工作场所的密度,防止引起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活工作条件下降的过度稠密化。其具体措施是:通过区域整治规划限制人口密度在每平方公里1250人以上的24个聚集区的城市与工业的发展规模,在大城市周围建设卫星城镇,使其成为多中心的城市群;而对于其他经济发展迟缓区及农业区,如新联邦州地区,则通过鼓励措施,增加地区和城市的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资本发展地区经济。这样就使地区的开发趋于均衡,从而有利于地区自然环境的改善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有关法规还规定,限制过度开采煤等矿物资源,以防止水土流失,保护自然景观。同时,政府投资兴建了一批形式各异的自然保护区,以保护动植物的群落生存环境,并积极维护已形成的自然景观,如北海沿岸的流动沙丘。到目前,德国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已达2000余个,并建立了13个国家公园及为数众多的度假区、疗养区。在仅35.7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自然保护区的总面积高达9.19万平方公里;这一比例在全球也是屈指可数的。
3.改善生活环境,降低噪音污染
据有关方面保守估计,德国每两户居民即有一户或多或少地遭受不同程度的噪声侵扰。由于以往马达轰鸣的工厂已随其它对空气造成污染的化工厂一并迁出了居民区,目前最大的噪声源来自交通业。就公路交通来说,目前德国仅小汽车的保有量即超过4000万辆,平均每户超过两辆。为减少车辆的噪音污染,政府严格规定了各类机动车发动机的噪音界限值,并按不同的发动机排量课征不同的税费。各地方政府也严格规定:禁止机动车在市区鸣笛;市内狭窄街道只允许单向行驶;人口稠密的居民区禁止机动车行驶;市中心商业区设立步行街,以减少汽车流量;与住宅楼接近的有轨车道、高速公路、立交桥等,均设置隔音墙;即使一些远离居民区的机场,如法兰克福机场,在其周围也设置了数十米高的隔音墙;临街的住宅也均采取了隔音措施,如增设双层玻璃窗、卷帘窗等。根据地方法规,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以外的任何时间,不准在居民区进行装修、维修等施工作业,清运垃圾等;夜晚10点以后,公寓楼居民须将收音机、电视机等音量调低,以保证他人安宁休息。违反规定的个人或施工企业,都将受到应有的处罚。
4.重视废物利用,妥善处理垃圾
随着经济的增长,富裕程度的提高,必然导致各类垃圾的废弃物的增多。目前德国每年产出的工业废弃物已近2亿吨,家庭生活垃圾也近1亿吨。对于资源匮乏的德国来说,废物的再生利用十分重要,目前许多工业废物,如金属、木材余料、废机油、废玻璃、废汽车、旧轮胎等,几乎都达到了100%的回收利用。特殊的工业废物如蓄电池、放射性元素,均在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下由专业公司特别处理。
70年代以来,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办公设备、家电、电脑及通讯设备等电子垃圾日益增多。据统计,德国平均每人每年要扔掉20公斤电子垃圾,这些废物无法降解,不可焚烧,且易泄露汞、铬、铅、镉等多种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为此,许多厂家如西门子公司等从90年代便要求设计人员在开发产品时,就要考虑到它的回收,尽量减少材料与零部件的数目,方便拆卸。大量包装物回收利用也是厂家面临的重要任务,一次性使用的纸箱、办公纸张、旧报刊等均可生产再生纸浆,再用于生产再生新闻纸、复印纸、信封、明信片等纸制品。多次使用包装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饮料用玻璃瓶、塑料周转箱等,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一次性塑料饮料瓶在德国使用的要少得多。最近,对金属易拉罐也要采取强制性扣收押金的办法,以促进它的回收利用。近年来,许多一次性塑料包装物被更多地以纸制品代替,如包装鸡旦、面包、鲜奶等。原因很简单,塑料不可降解,不利于回收处理。
至于家庭生活垃圾,各城市主要采取三种措施进行处理:一是焚烧,约有30%的生活垃圾回收后焚烧,并由此获取能源,如发电、远程供热等;二是填埋、建筑废土、垃圾残渣等可进行填埋处理,填埋场内埋设管道,以便排出垃圾降解生成的可燃气体,进一步回收利用;三是堆肥,易腐的有机生活垃圾经高温发酵形成肥料,可用于农田施肥。为便于生活垃圾的分检,每个居民区均设有大型的专用垃圾箱,用于回收玻璃包装瓶、纤维织物等;商店里大多设立废旧电池的回收箱;街道、居民区及公共场所的果皮箱则随处可见。各居民家庭也都有不同用途的垃圾桶,用于分装废纸、金属及普通生活垃圾,由市政清洁部门负责送往不同的垃圾处理场。而居民的大件废物,如旧家俱、家电电器等,则由清洁部门每年几次按街道集中清运,集中处理。居民房屋修缮废土,须由事主租用集装箱垃圾车运到指定的垃圾场。由于各地政府措施得当,加之产业界及具有高度环保意识的公众的有力支持,使得散落在德国各地的每年数亿吨垃圾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5.支持环保产业,促进产业升级
这里所指的“环保产业”,从狭义上讲,是指为改善生态环境而提供产品和技术的产业;从广义上讲,泛指低污染、低耗能产业,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等。70年代初以来,在全球新技术革命浪潮的冲击下,世界经济步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联邦德国审时度势,顺应了迅猛发展的新技术革命的潮流,着力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国民经济的重心逐步向非物质生产部门转移,实现了产业结构变动的“软化”或“绿色化”。我们可以用一组数字进一步说明这种变动趋势:1950年联邦德国第一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1%,1960年为7.6%,1970年为4.3%,1980年为3.1%,1998年为1.3%;同期第二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50.1%,50.1%,48.9%,43.9%,28.1%;同期第三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39.8%,42.3%,46.8%,53.0%,70.6%,后者呈明显的递增趋势。我们再看高新技术产业情况:据前不久德国教科部的一项统计报告,德国在环保、能源、建筑、汽车等产业的技术开发方面已超过美国,居世界首位;在化学、生物医药、生产工艺、航天等领域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在信息技术、服务业居世界第三位。通过一系列的科技进步措施及有效的经济结构调整,德国已逐步由资源型经济向技术型经济过渡。从1960年至1995年,德国的能源利用率提高了31%,水资源利用提高了36%,原材料利用率提高了49%,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德国生态环境的改善。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德国的环保技术产业。据德国联邦环保局的统计,目前国际市场上约有20%的环保产品来自德国,年出口价值达到350亿马克。全国现有从事环保工作的企业达到1万家,技术开发实力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目前在欧洲专利局登记注册的环保技术专利,其中50%均是德国企业的。据德国废物废水处理联合会预计,2005年德国环保技术的销售额,将达到了2000亿马克。总之,德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以及采取的有效措施,强有力地推动了环保产业的蓬勃发展。同时,环保产业的突飞猛进,对于德国环保事业的促进作用更是不言而喻的。
6.改善能源结构,开发再生能源
近30年来,德国的一次能源消耗结构有了较大的变化,清洁能源的消耗比重呈现上升趋势。1970年,联邦德国以万吨标准煤计算的能源总消耗为3.4亿吨,其中煤占41%,石油占53%,天然气占5%,核能占1%;2000年,德国能源总消耗为5亿吨,但其中煤只占25%,石油占40%,天然气则占23%,核能占12%。但从目前德国发电量构成来看,电力供应仍以矿物燃料为主,占总电量的63%,31%来自原子能,更清洁的再生能源只占其中4%。矿物能源物质终究是有限的,在能源转换中造成的污染还会引发生态危机。因而,近十年来德国开始有步骤地开发多种再生能源,即太阳能、风力、水力、地热、生物能等,在这些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德国已迈入世界的前列。如目前全球风能设备总装机容量为14000兆瓦,德国约占其中的36%,居于首位,超过了美国和丹麦。在太阳能开发利用方面,1999年德国政府启动了“十万座屋顶太阳能”项目,在一些住宅区安装10万套光电设备,总容量达30万千瓦,为居民提供足够的电量;夏天盈余的电量可并入电网中,以减轻发电厂的负荷,冬天则可再从电网中获取所需电量。目前,这种住宅已在南德地区出现。前不久,德国政府确定了未来能源供应结构方案,其目标是到2005年能源消耗量的一半将来自再生能源。
德国改善能源结构的另一重大举措,就是新一届政府上台伊始便宣布停止发展核电并逐步淘汰核电。尽管核电站供电时不排放二氧化碳,核电技术和安全保障也日臻完善,但仍不能绝对排除产生核事故的可能性。任何一座核电站在运行或核原料运输、贮存中出现纰漏,都会给人类和生态环境带来惨重的灾难。因而,德国政府决定有秩序地结束使用核能,在总共19个核反应堆达到各自规定的发电量后,其生产许可证便自动失效。这一举措,尽管对德国的经济可能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其保护生态环境,造福人类的社会意义,却是极其深远的。
7.利用经济手段,降低能源消耗
在1997年京都世界气候会议上,欧盟宣布到2012年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减少8%,其中德国分摊到21%。德国新一届政府也承诺,到2005年将德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25%,也即由目前的水平再减少1.2亿的排放量。鉴于二氧化碳的排放主要来自家庭和交通部门,因此,联邦政府除出台了全国气候保护纲要及能源节约条例外,还通过经济手段促进能源的节约使用。由于迄今各种能源的价格依然较低,德国政府决定自1999年中开征生态保护税,以便压缩原始能源的消耗,进一步开发利用再生能源。其中汽油每升征税6芬尼,重油每升4芬尼,天然气每度0.32芬尼,电每度2芬尼;以后仍要视不同情况调整生态保护税率。而对再生能源则不征此税,并且根据再生能源法,规定供电公司必须以每度99芬尼收购再生能源。上述征税的所得,全部用于降低养老保险费,承受压力的只是对原始能源的消耗。所以,只要节能,即有回报,第一阶段养老保障费率降低0.8%,受益额由雇主与雇员平均分配。这样,产业界就会充分发挥现有的节能潜力,更多地开发利用再生能源,开发研制节能型产品;而消费者也会更加注意购买那些低能耗工具设备。
除生态保护外,德国政府还首次对高速公路汽车收费,征费对象是行驶高速公路的重型载重汽车,以促使企业调整运输结构,寻求以电为动力的铁路运输,进而限制大型汽车过多的尾气排放。此外,由于二氧化碳的排放,其中有25%来自室内供暖或热水供应,政府还准备出台一些鼓励措施,鼓励业主及时更换老化的供暖设备,或按生态要求建房。凡是按上述要求改善住房条件的,可以获得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各种资助。因而,住宅市场上一批新型的节能或不使用能源的住宅应运而生,如低能耗住宅、热惰性或住宅、能量盈余住宅、零供暖能量住宅等。
8.承担国际义务,加强环保合作
总的说来,工业化国家环保问题的解决要比发展中国家容易得多。然而,环保问题是跨越民族界限的全球性问题,单一国家不可能彻底解决环保问题。基于这一点,德国自70年代起即有计划地对发展中国家的环保项目提供了支持与合作。德国作为1992年里约环发会议的成员国,参与制定了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的21世纪议程,与其他工业化国家一同承诺对发展中国家解决环保问题予以资助与合作。从实际情况来看,德国政府和企业与海外的环保合作已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以中国为例。自1979年至今,联邦德国政府向中国提供了约50亿马克的发展援助,其中40%用于环保工程。这些项目工程,主要是通过德国技术合作协会(GTZ)、复兴信贷银行(KFW)及德国投资发展协会(DEG)完成的。GTZ受联邦政府委托,援助了中国26个环保项目,其中著名的是1994年对海尔公司及1997年对科龙电器公司转产无氟冰箱提供的技术帮助,由此推动了全中国制冷产品的无氟化生产,同时也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KFW主要对中国的环保项目提供融资,一些重点项目如上海杨树浦电厂余热供暖系统;天津杨柳青电厂600亿兆瓦机组设备的扩建;北京、重庆、杭州电厂废烟脱硫等项目。在污水治整方面,KFW资助了中国城市12个污水处理厂。在推动环保交通方面,KFW投资24亿马克援助了广州和上海两条地铁,同时还帮助哈尔滨、大连的铁路电气化。此外,为减缓北方地区和长江中上游的荒漠化和水土流失,KFW还提供2亿马克用于资助上述地区的植树造林。DEG的主要合作任务是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至今在华已投资1.6亿马克,为16个项目融资,主要涉及环保领域的再生能源、煤烟净化、废物处理等,如国内第一个设在山东的风力电站、北京企业与家庭煤烟净化工程等。前不久,上述三个发展援助组织在北京设立了它们在海外的第一个联合办事处,以便有效地安排中德开发合作项目。这标志着中德两国在环保领域的合作,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